第1章绪论
1.1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1.1.1研究的背景
贫困生每年处于增长趋势,越来越多的贫困生存在着无法得到接受高等教育的问题,同时也阻碍了贫困大学生的个人发展和发展。
2002年,中国先进管理开始进入大众化教育阶段。据教育部相关数据显示,大学贫困大学生人数已达到全体学生的三分之一左右。对于高校贫困生的救助这一社会问题,不仅只是影响了贫困大学生的家庭,同时也影响着社会的稳定。而且对于贫困的家庭来说上大学是唯一能够脱贫的方式。
1.1.2研究的意义
关注大学本科生,帮助贫困大学生解决困难,防止贫困学生由于无法顺利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而集中精力。建立正确良好的援助体系,不止可以确保贫困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而且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公平的教育培养、国家繁荣和社会稳定发展存在着重大的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贫困大学生救助政策不断完善,发展和总结。也有许多学者对我国贫困大学生救助政策的历史发展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同时,在帮助贫困学生时,必须了解到贫困的因素的重中之重。在对其造成的原因上的探究:2010年邵锦秀表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为主;而王海云认为,贫困学生大多主要因素是农村或边远地区,单亲家长,下岗父母和弱势病人。同时郭芳认为我国的人口中的是主要的因素之一,尽管中国人口众多,但人均教育支出却很低。由于近年来高等院校招生规模扩大,贫困家庭的孩子接受了更多的教育,人数增加,导致救助费用不足。在援助体系中,学者认为识别贫困学生的标准和方法是不科学的,难以准确确定。与此同时,资金短缺,缺乏救助社会救助。救援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提供实物经济援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在精神需求方面满足贫困学生的需求。李凤提出:“援助是基础,助心是保障,帮助是动力”。
从国内贫困生问题研究的角度出发,对高校贫困生救助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对政策和理论体系进行了分析。然而,在我国相关机构和民间公共组织对于救助贫困生的体系的创新研究还是不够的。
1.2.2国外研究现状
与中国贫困大学生救助研究相比,国外有很多国家在国内已有多年,涉及的领域很多,如政治,经济,教育等。外国大学援助的基本模式是:无偿性的资助,有偿的资助和推迟付费性的资助。其中,X,日本等国家有较为完整的救援体系。X主要由赠款,半工读和联邦助学贷款组成。它由各种民间救助基金等组成的,并且是由日本XX主导的,拥有规模较大,范围广泛,XX特色鲜明的各种奖学金,教育贷款和工读课程,学费减免等手段。X著名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在有关教育投资和人力资源的研究中,提出了“教育投资是未来投资”的观点。他认为对人的投资便是对其教育的投资。而在教育公平问题上,杰斐逊早在18世纪就认为“生活中的平等”。基于这一观点,他针对讨论了选择贫困学生上大学并利用公共资金教育和培养贫困大学生的可能性和合理性。
1.3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1.3.1研究内容
本文所研究的内容主要以河北省贫困大学生救助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探究。首先分析了我国贫困地区学生教育的研究现状,然后分析了国外这一问题的研究现状。这导致了中国贫困大学生的优势以及需要纠正的缺点。同时,以河北省为例,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完善。并总结以上结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3.2研究方法
本文结合专业知识和收集的文献资料,采用问卷调查和比较分析的方法。在公共管理相关理论框架下,根据国外大学扶贫援助制度比较分析的结果,中国高校扶贫学生救助制度启动。分析探究提出微浅的建议和改进的措施。
文献研究法
通过从学校校园网进入知网、和学校图书馆等资料来源地,收集本篇论文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为对比国内外高校贫困生救助等方面探究和分析整理河北省高校近年的一些政策,为只有撰写论文提供帮助。
比较分析法
通过对国外救助工作和文献,重点的以日本X的救助现实情况和我国贫困教育援助作对比,分析中外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的各个方面,为分析我国贫困生救助体系的提供借鉴。
第2章救助体系相关概念与理论
2.1救助体系相关概念界定
2.1.1普通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又简称为“普通高校”,其举办是以国家所规定的审批流程和标准。并且通过普高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重点培养对象。同时实行高等教育的是独立学院和置业技术学院,而具有本科以上的学历是大学和独立学院。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是职业技术学院和大专学院。而在本文研究中以河北省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资格的高校
2.1.2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或XX是补偿因失业收入减少或收入减少以及因疾病或灾难而陷入贫困的人或家庭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是社会文明的进步和象征,它的不断进步是随着经济、文化和政治等因素变化的。所以说,这种社会的救助是一个具有动态的历史范畴概念的。其中包含着:救援医疗社会援助、住房社会援助、生产社会援助、教育社会援助和灾难社会援助。除了这些,在一些国家还实施了殡葬社会援助,护理社会援助和法律社会援助。
2.1.3教育救助
教育援助是指为贫困地区的儿童和贫困家庭提供物质援助的一种社会援助,以确保国家和社会为学龄人口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这是补充对教育投资不足方式。根据受助人的障碍,教育援助可分为三个层次:对贫困家庭子女的全面社会援助;对贫困地区的总体社会援助;并为贫困家庭和落后国家提供社会援助。目前,教育援助的主要内容包括减少学费,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2.1.4贫困大学生认定标准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有效的,科学的,详细的,可操作的标准和方法可供全国使用。所有大学都是如此,即使同一所学校对不同部门有不同的标准。
中国教科书[2007]8号规定,合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识别标准,每个地区应参照该地区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贫困学生栏目应标识为2-3档:一般困难和困难。特别困难。然而,贫困学生确定的因素太多,这增加了认定的难度。“完善贫困学生识别措施,在学生提交申请并提供贫困证明后,高校自治管理部门要进行全面的研究,建立可行的识别标签和程序,并采取民主评定贫困学生的身份。”这是“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导论”(2012年版)的要求。
通过研究国内外文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1976年经历了一次以世界为范围的调查,根据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收入,中等收入或平均收入的50%被归类为该国家或地区的贫困线。为简单明了,具有可操控性,则将此贫困线作为是否贫困标准(Intrnationla Poverty Line Standard)。但是因我国地域较为辽阔,经济相差较大,该分界线不适于我国,主要存在以下原因:
因地域较为广阔,贫困生有分布全国各地,甚至偏远山区,对于学校或者社会相关机构不便于调查汇总贫困生的真实情况,只能通过拨打相关的电话询问,不能亲自前往核验,所以这便造成了少部分学生身份作假的可能。
2.2建设贫困大学生救助体系的理论基础
2.2.1多中心治理理论
在以奥斯特罗姆夫妇为核心的研究人员,创立了多中心治理(Polycentric govemence)理论,这是一种新的公共管理理论。该理论认为治理模式应该是以多种核心或者多种权利中心和相关的组织共同协作公共事务。该理论涉及的领域极多,例如:公共服务、治理系统等、同时目前大多研究科学的学家认为这是一个不错的理论,并以该理论为思维方式。且广泛引用于各个相关领域。
以微观的视角来看,该理论认为多数的公共产品是准公共产品(排他性和竞争行),并不是纯公共产品(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以宏观的视角来看,XX和市场大的参与再加上多种治理工具的多方面饮用时多中心治理。
多中心治理这项理论主要是以否定和反对垄断和权利集中的情况。多中心治理理论阐述,在治理或决策时因以多种独立运作和不相互关联的决策中心。然而在XX层面上来讲,其多以垄断或者单一的中心治理模式。这将造成无法满足各方的需求和效率低下的单一的公共配置。存在极大的缺陷。
作为处理公共事务和配置公共产品的XX和市场是多中心治理的两个重要的环节。XX所扮演的角色、担当的责任和管理的方式都在发生着改变,表面上来看这些相对较为混乱,而且效率相对较低。但是这是一种积极,高效的竞争的新式管理方式。因为XX不再是唯一的参与者和主体,而是通过多个组织和部门相互沟通相互监督或制约的良好竞争机制,在这样的机制中,更好的提供公共产品的生产任务。
总得来说,多中心治理理论为教育援助和完善高校贫困生救助体系提供了相对有力的依据。改变了XX一直以来的垄断,通过市场的加入和参与,形成共同治理公共事务,相对减少了纯粹私有化。在对高等学校贫困生的救助中,它已经开始不完全依赖于XX,它将开始拓展至全社会的公共组织的参与。而我国的贫困助学体系因考虑到学生所实际面临的情况,同时和XX、社会、学校和学生本人共同的管理和决策公共事务。
2.2.2教育公平理论
“追求教育正义”这是从古至今都在探讨和一步一步完善解决的问题。教育平等权和平等接受教育是教育公平的两大体现。它本身的思想核心就在于“平等的获得教育权利和机会。”这便是公平教育的价值所在。1960年,教科文组织便指出,平等的教育包括三个主要方面:一,保障每一位公民都要拥有平等的教育机会去寻求学校。二,保证每一位公民在接受教育方面都要有平等的机会。三,保证每一位公民都拥有平等的在学业上取得成就的机会。
根据教育公平的相关理论,社会公平重要基础是国家和社会应该保障每个公民不分种族,性别,职业或财产状况而接受教育的权利。当个人以自身的努力和能力考入心仪的大学,国家和社会就应该有责任让其接受高等教育。若因经济困难,就应协助他们完成学业。所以,完善贫困生助学制度和体系,是发展和谐社会、实现教育公平甚至社会公正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多年以来,我国XX和相关部门连续出台了多种新型的救助政策,为了不让学生因经济原因而导致得不到进入学校的可能,一直在不懈的完善教育援助体系。在“中国教育法”中有明确规定,公民应享有公平的教育机会。同时XXXxxxx中也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教育援助体系的决心。使得教育公平洒向每一个角落。
2.2.3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
X著名心理学家马洛斯在1943年时,在“人类冬季理论”中提出人类的基本需求在于:身体、安全、归属、爱情、尊重和自我实现这五种需求。
而生理的需求是最为基本的。它包括人类对食物、水还有空气和睡眠。而当人们对这一层的感到满足以后才会进入到下一个需求,这个需求便是保护自身,消除恐惧和焦虑,精神和财富的需求。每当一个需求的满足,那么我们便会去追寻更高层次的需求。例如归属感的需求被满足后,我们追寻爱情的需求。最终达到相应的尊重和认可需求。
人们的学习也是追求自我实现的过程。这是一个重要的动机。贫困大学生也有五个层次的需求。除生存和安全外,贫困大学生还需要成长因素,缺乏安全感和对求助和舒适的渴望。贫困大学生特别喜欢面子,有强壮自尊心,需要更多人的尊重。他们关心别人对自己的态度。贫困大学生往往因为想达到自己的理想和志向而实现自我实现。例如,当他们上班时,学生会会让干部成为某个社区的领导。他们的学习成绩非常好。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级贫困学生的需求不断变化。从目前的研究来看,大多数学者开始关注弱势大学生的精神需求,这不仅与贫困大学生的教育救助政策有关,而且学者忽视的是目前的救助工作远远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贫困学生还需要提高心理和人文关怀,因此,基于大学生活实际的自给自足的目标应该是:为保证贫困生的传播,必须关注弱势大学生的需求。要正确认识贫困生教育,为弱势大学生建立中国特色的救助体系。
第3章河北省高校贫困大学生救助现状
本部分将介绍高校扶贫政策的步伐。本文的一些概念论证了河北省普通高校贫困家庭的普遍现状,引入河北省贫困家庭的过程和现有的教育援助。本节介绍教育的现状,并从不同角度帮助贫困家庭。
3.1高校的救助政策的发展阶段
高等学校的教育救助政策大致上分为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19491986年高福利的助学制度
在计划公有制经济体制下,高校的学生较少,而当时教育机会已成为特定人群的公共产品,也使得其成为国家对教育的单一投资者。并且高校学生不用履行投资的责任,还能享受到奖学金等好处。
19871998年“奖、助、补、减”
在我国改革开放开始以来,随着生活的质量不断提高,则物价也开始不断的增加。这将凸显出若在按照原来的国家标着补贴的话,便再难以维持相应的生活。所以在1987年国家教科委员会和财政部合作颁布“贫困生奖学金”、“助学金”、“补助金”和“减免学费”,简称“奖、助、补、减”。但这仅仅只是将有限的资金放在一部分学生身上,这种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援助,不能再根本上解决贫困大学生这一社会问题。而也不能否认的说它也是具有好处的:它开端保障了一部分贫困生接受教育的权利。这也是为什么在1949-1986年成为主要的救助政策。
1998年至今助学贷款制度
在中国这个用有13亿人口的超级人口大国中,其投入的教育资金是十分巨大的。在查阅资料和档案中得出,1997年世界投入的教育支出占世界GDP平均水平的4.8%,而发达国家和欠发达国家占比为5.1%和3.9%。既是我国自1992年以后教育资金投入虽然在一直向上增加,但仅占我国GDP的3%的数据上来看,我国的教育经费的支出还是远远不够的。
3.2河北省普通高校贫困生整体情况
本部分将从河北省普通高校的整体情况以及这些高校的贫困生情况两个部分进行论述。
3.2.1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情况
本文以河北省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本科院校为对象,根据2011年中国学校招生网公布的明代,河北省具有资格的高校共有36所,如表3-1所示:
其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中央部署高校,直属于公安部。全国唯一一所为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指挥管理和专业技术警务人员提供公共安全的本科学院:中央司法警察学院是中央附属大学和直属司法部唯一的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由于这两所学校的特殊性,我们不在本研究的范围内。这项研究是针对其余的34所大学。自从1999年全国扩大招生数量以来,高校数量和在校学生人数急剧增加(如表3—2)。
河北省的招生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由于没有找到历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本科院校和招生人数数据,所以用普通高等学校及招生人数说明情况(如表3-3)
3.2.2河北省普通高校贫困生情况
河北省普通高校困难学生身份识别存在细微差别。但都是以“河北省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实施国家高等教育奖学金(暂行)办法”为依据的。高校可以参考当地法规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保护线为学校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标准提供了标准,并将资助标准分为三个层次:普通困难学生,困难学生和特殊困难学生。根据大学类型,教育程度,教育质量,技校学生数量,本科生数量和大学生数量以及学生资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帮助学校的学校数量。是全省重点高校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本科院校,民族院校,矿业和林业用地矿产石油核国家所需要的学科。主要大学将适当增加,每个增加5%。
在河北联合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以此为基础上,通过分析近两年的学生情况划分出贫困家庭学生三档(普通困难、困难、特殊困难)。在第一档普通困难定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筹集不到学校相应的学费和生活最低费用(本月生活费不足350元)。而第二档困难定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筹集不到学校相应的学费和生活最低费用(本月生活费不足250元)。根据以下情况,还可以确定“一般困难”和“困难”的学生: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两个或两个以上家庭成员接受非义务教育;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并支付大量医疗费用;个人损失和家庭成员突然变化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巨大。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有特殊困难的学生是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己在家中可以筹集的资金在学习期间很难支付学习费用和基本生活费用。可以增加基本日常开支的学生每月不到200元。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应符合困难学生的条件,并有下列条件之一:孤儿,烈士子女,特殊照顾子女和离异家庭;父母或患有重大疾病的单亲家庭以及贫困或偏远地区的学生:家庭地点是非常重要的自然灾害或紧急情况,给家庭带来经济困难:其他经济来源不足以支持完成学业的学生。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高收入公寓的学生:使用高端通讯设备的学生:购买电脑,高端娱乐电子产品等;购买豪华服装或奢侈护肤品等。经常去度假的度假者;不住在学校但租用或经常上网的网吧;吸烟,饮酒行为;其他高消费或奢侈品活动。
据中国教育部2005年统计,“全国困难学生人数约294万人,占学校总数的20%,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这个家庭约有123万人,占学校总人数的8%。“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五次新闻发布会表示:”2008年,全国高校贫困学生共计43.79万人,家庭,占学生总数的22.5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约为153.8万人,占学校总数的7.53%。虽然资金数额增加了近67%,但贫困家庭,特别是贫困家庭的学生绝对数量显着增加。显然只有依靠国家和学校的援助还不够。
第4章河北省教育救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贫困大学生教育助学制度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是许多复杂因素造成的。本章将结合相关文献探讨河北省贫困大学生教育助学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4.1教育救助存在的问题
4.1.1教育救助观念落后
虽然社会救助的其中一部分是教育援助,但大多数人认为教育救助属于个人行为并非国家行为和社会行为,甚至是教育援助的概念,大多数人都不了解。这种教育的救助不仅仅只是对贫困学生的救助,它同时也是对贫困生家庭的一种救助。这也在一定范围下促进了社会和谐的发展。但是在某一些方面上还是做得不到位,例如:无论是学校还是XX或者社会其他相关组织都没有认识到加强高校救助体制和规范教育救助工作的必要性。也没有因此而形成促进加大社会救助的防范面。同时大多数的资金还是来源于XX,资金的单一也造成了对救助面的妨碍。而现在有一些中层较为富有的家庭和机构也在逐步行动起来。筹集的捐款金额已经用当地总人口计算。人均金额不足一元。XX的财政拨款与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的教育需求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依靠XX力量来满足需求已经远远不够,通过社会组织和团体,企业捐赠以及个人捐款弥补需求差距非常重要。办法。此外,地方XX政策倾向于集中和着名的机构,所以这些大学经常收到更多的捐赠,一些非关键机构获得的资金较少。例如,“河北省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在颁发机构国家配额时,省级重点高校和国家示范性高职大学,本科院校等。国家高等院校和专门从事农业,林业,水利,矿物油等国家专门学科的院校将适当增加,增加比列各位5%。同时,接受援助的形成并不完全与家庭经济而定的不公平现象。例如,一些救助者已经收到媒体的关注,并可能会收到一个或多个捐款。他有可能超过了他的配额,而那些尚未被发现的人没有帮助。
4.1.2贫困生的认定机制存在缺陷
根据教育部“关于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心情况的指导意见”(省财(2007)8号),河北省各类高校和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财政厅发布的有关贫困学生的通知,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财政厅表示,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大学指导性规定。目前提供给作者的信息。此外,有一些高等学校对于学生认定为贫困生的认定有相关的标准,可是实际上这种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十分大的困难性的。例如燕山大学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属状况”和“对高校学生和家属情况调查”必须加盖乡、镇、村级民政部门公章,以表示学生在其家乡家庭贫困的证明。证明标准不同。来自不同地区的贫困学生没有可比性,也没有严格控制这种情况。然而,这样的文件并不能体现出家庭是否真的困难。隐含收入很难衡量。当学生向当地XX部门申请获得贫困证书时,在询问一般情况后,将向申请人提供贫困证明,并且没有进行严格的调查。更重要的是,一些XX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向那些与亲人有血缘关系的人提供贫穷证据。这增加了认识高校真正贫困学生的难度,并鼓励了少数人的不道德行为。随着贫困学生绝对数量的不断增加,援助的有效性也将被削弱。一般来说。实地考察或家访将带来身份识别的准确性。但是,这种识别方法反过来又会导致识别成本的增加。虽然学生事务办公室的资助中心每年都会对一定比例的有家庭困难的学生进行抽查,但他们可以使用信件,电话和实地考察。换句话说,在家庭中经鉴定的经济困难学生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核实和审查。但这种操作是具有十分大的困难的。
认定贫困大学生这一资格是具有部分不确定因素的,因无法去实地考察,则班主任和辅导员主要是以通过在校情况观察中确定的。然而,由于辅导员或班主任只是在学习中了解到贫困学生的具体情况,对其生活状况的了解远离对周围环境的了解,难以保证贫困学生的客观性和公证性。校长和辅导员。此外,学校在认定贫困生时也具有个人因素的影响。
当在学校时通过讨论对贫困生认定时,因为学生对贫困这一定义往往不一样,又因学生对贫困生的家庭情况不是很了解,这也导致后期评估的差异存在。另外,这与学生与同学的关系密切相关。有更好学生关系的学生可能被选为贫困学生,而不愿意与学生社交的学生更有可能退出选举。因此,有一些认定的贫困学生。非理性。主要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一是学生没有参加贫困学生的标准设置。这些标准大部分是由学校和教师制定的。其次,并不是所有的同学都参与到评判过程中的讨论过程中,学生有时不敢在评估会上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相反,他们根据教师或班级干部的喜好选择候选人。第三,评估结束后,学生们不受学生监督,并定期对受助学生进行复查,并及时调整他们的救援计划。
据调查,只有4.1%的学生认为贫困学生认证的方法非常合理。11.7%的学生认为这是合理的,他们认为他们占总人口的52.5%。他们认为占总数的20.9%是不合理的,这是不合理的。10.7%,在学生评定学生时,是具有很强的主观倾向的,这同时在调查中得出的结论也是一样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有大多数学生认为这种评定是不合理的。原因具有多方面,例如:学生的自尊和自卑感,不愿将家庭情况透露给自己的同学和老师。由于不愿意报告或披露困难的家庭背景,或者由于交通不便,年度认证过程繁琐,导致一个真正的贫困学生报告没有被报告但没有兴趣的未被忽视的学生。
4.1.3资助体系分散,资金分配不均
尽管中国对贫困学生的援助不断增加,但在解决一些贫困学生的教育和帮助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种救助项目的布局和贫困学生的实际情况缺乏。我们完全明白,各种政策的使用尚未得到适当的掌握。现有的五个奖项,艾滋病,贷款,补充和免除之间的平衡力不强,对贫困学生的教育援助不够平衡。
大多数高校都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奖励,助学金,助学贷款,工读计划和学费减免政策等救助制度。然而,他们是分散的,缺乏单个学生的帮手系统。当大专院校为有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提供教育援助时,他们并不完全了解学生是否已经获得其他经济援助。结果,各种援助资金被交叉执行,导致双重或多重资金,覆盖范围较窄,分配不均。现象,有人担心学生家庭的经济困难,例如享受多重补贴项目或反复获得资助贫困学生的经费。那他获得的经费则远远超出其在校所使用的费用,这也将造成一些贫困学生得不到救助,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性。同时,有些学生来自于偏远地区或欠发达地区,文化基础的落后和家庭经济的不足,造成了其心理和生活的双重压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其学习成绩落后,得到援助的数量有限的问题。一些高校往往选择帮助时学习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学术成就已成为是否享受教育援助的隐含条件。例如,在河北省,某些高科技条款要求成绩优秀,没有学科纪律的学生可以申请奖励。这使得教育援助可以帮助贫困学生。以学业成绩作为衡量教育援助的指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很容易集中精力学习,忽视综合素质的培训和培训。此外,作为社会援助一部分的教育援助应以公平正义原则为基础。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大学将不起眼的学术表现作为看不见的标准来选择贫困学生是不适当和必要的规则。
4.1.4勤工助学问题
作为教育援助的一种措施,工读教育有助于贫困学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生活费用等问题。它也培养了勤劳,自力更生的精神。工读课程的类型主要包括:导师和推销员。,清洁工,助理(帮助学生),助理等等。它应该是一种有力的措施,但由于高校对工作学习职位的不当管理造成一些问题,以及工作数量不能满足贫困学生的需求。
首先,根据河北省多所高校勤工助学站的调查得出,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仅占2.8%,满足一些人的需求和认为这太困难的占比40.6%和56.6%。可以看出,学校的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的数量只能满足部分学生的要求。除此之外,有一些岗位的学生并不是贫困生,而是与老师有关。更好的同学。据调查,“什么样的赞助模式是最希望的”,14.8%选择了国家助学贷款,56.2%选择了为学校工作。24.4%的人选择了奖学金,4.6%的人选择了奖学金。可以看出,大多数学生都希望通过辛勤工作来缓解经济困难。
第二。与学校工作岗位相比,学校以外的职位很少。在大学之外,这些职位为大学生提供了更好的视野和发展空间。这些岗位可以使学生在一方面自给自足,另一方面,大学生可以再工作上对所学知识进行实践。并且大学生接受新鲜事物的速度极快,同时拥有极为强大的创新能力。但是,目前大多数学校虽然与校外企业有一定联系,但大多数都属于家庭教育类型。个别科学研究所可以为同行提供工作机会,但他们通常仅限于临时或短期工作,而工作岗位不稳定。

第三,高校的工作学习工作职责不集中。目前,各大专院校的工作学习任务主要以学生的名义进行。负责这项工作的工作人员也负责工作学习工作。做得很好很难。工读教育部门职能的实施导致工读学习项目无法深入开展工作。要成立专门的部门来管理这个事情,并配备高素质的人员负责。
第四,学校提供的留学生技术岗位相对较低。主要是清理教室和发送文件。一方面,它不利于学生进行科技工作,培训不够,另一方面不是。报酬太低。对于暴涨的价格来说,这差不多是一杯茶,一些高校的月薪为100元,甚至更低。
第五,工资资金来源不合理,符合国家规定。工读课程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在教育计划中,根据该国学生人数,该标准以每位学生每月3-5元为最基本的补助。然而10%的工资用于分配到学费中:学校预算外收入的一定比例和基金的增值额。而这,提取10%的学费是不合理的。因为本来贫困的学生在申请大学和专业时往往学费较低,而选择较高学费的学生家庭都较为富裕,则贫困学生较少。这也导致了贫困学生的数量和比例相对较大的学校资金短缺,反之,贫困学生的资金较少。
4.2河北省高校大学生救助问题产生的原因
4.2.1经济因素
高等教育成本不足和XX财政投入成为限制贫困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主要因素。教育是基于一定的经济条件,特别是高等教育的学费相对昂贵。
首先是因为教育成本不断的上涨
当高校招生规模扩大后,贫困生的人数也在不断上涨,这也意味着教育成本不断的提高。根据表格中可以得出:8个年份中北京、上海、南京、广州、兰州、成都这6个城市的高校成倍数的增长。最高的增长了有44倍居多,最少的都有2.8倍。
第二、地方XX负担过重
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的高等教育。从原来的中央统一管理财政收支到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由国家各部委组织的大学由财政部资助。地方大学由地方财政资助。“河北省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还规定:国家补助由中央和地方XX共同出资。除了中央XX对我省国立大学所需资金的60%的责任外,其中40%的地方负担由审批的同级别的民办大学承担当局和其他学校根据下属关系由省市细分。截至2001年,河北省共有110所普通高校。中央部委只有四所高等院校。(如表4-2所示)
但是中央财政资金毕竟雄厚,所管辖的高校数量较少,地方XX的财力与中央相比薄弱很多(表4-3),而且负担比较重,所以投入不足也就在所难免。
4.2.2制度因素
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也不断的改善,同时需求也变得越来越高,从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向更高层次的需求转变。而在这同时具有改变的也有教育援助,包括基本生活援助,医疗救助和住房。救济和教育援助,但基本生活保障始终发挥重要作用,主要原因是救生援助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此外,很长一段时间,每个人的思维模式都认为生命援助是最重要的,并且可以提供教育援助。没有。我国的封建时代。知识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的特权。它是贵族的专属。统治者认为它是统治的工具,并且囚禁人民精神的枷锁。孔子是中国古代的一位伟大的教育家。在春秋末期,私立学校首先打开,这也是打破了贵族教育的垄断的开端。但是对于一个大的社会来说,个人的能力太过于渺小了,无法真正的改变社会的大方向。所以对于我国的教育再说教育援助还只是一种单一的援助体系。同时有关规定指出,居民的生活最低保障中基本生活费用不包含非义务教育收费,在一定情况下也是造成家庭贫困的原因之一。
教育社会援助是为了帮助贫困生完成其受教育公平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以现金或者物质的帮助。而现金的帮助主要以学费,减免和奖励等。而物质救助包括为学生免费派发学习用品和校服等。
从教育的不同阶段,教育援助可分为三部分:义务教育援助,高中教育援助和高等教育援助。本文主要考虑高等教育援助问题。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奖,贷,援,补,减”补贴制度。但主要原因是:一是对中国的理解存在误区。一般认为高等教育属于上层阶级的特殊教育,属于奢侈品的范畴,现在被认为是个人投资行为。社会救助只是意向性的保护穷人的基本生活,因此不应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其次,没有充分认识到大学教育救助制度的重要性。由于经济条件的影响,贫困家庭子女投资不足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这将有助于改善穷人的经济地位。应该指出,帮助贫困家庭不仅可以挽救一名学生,还可以帮助一个家庭。它取代了短期救济,依赖于长期救济。第三,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教育援助属于民政部门的工作范围。教育援助属于教育部门的工作,部门的相关职能之间没有任何联系。
第5章解决河北省高校大学生救助问题的对策
针对上述高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救助体系中暴露的诸多问题,本文将从XX、学校、社会等方面来提出对策建议。
5.1XX方面
完善教育援助的法律规范,特别是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必须有法律法规,既要用法律来保证救助资金的安全,又要为学生贷款和预防的风险提供法律保障,在信贷资金安全的法律保障形式,提高银行的贷款积极性。要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调整中国的宏观教育援助政策,制定教育援助政策。
界定XX责任,建立评估体系尽管中国的“高校贫困生”教育援助工作仍然以学校为基础,并没有充分体现出XX的主导作用。因为贫困学生的教育援助不再是一种行为这是社会公平和学生接受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体现。地方XX有责任和义务对贫困学生进行鉴定,考虑贫困家庭。学生教育和救济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的社会援助。这是一部法律和法规。
构建网络信息平台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工作效率。
5.2学校方面
完善贫困学生识别系统,是因为首先通过上述网络信息平台找出贫困学生的情况,然后组织一个班级作出合理的审查。定期根据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整,并接受学生的监督。其次:一方面要改善创新资金模式,一方面要增加校外工作的数量,另一方面可以借鉴X采用的一揽子援助一揽子计划。校园中的奖学金,助学金,贷款和工作学习融入一揽子计划,帮助学生一起解决困难,让每个学生都能获得与其难度相称的经济援助。
5.3社会方面
公司,社会团体,慈善机构等是社会教育和救援力量,这在一方面弥补了XX和和大学学校对教育资金的投入不足,并且可以促进社会公平。因为这样的社会捐助不仅可以扩大救助面,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公平。近年来,大学教育的援助发展迅速。参与捐赠的人越来越多,捐赠总额越来越高,捐赠的组织程度越来越高。从单一的国家教育救助体系到多元化的筹资体系,社会教育救助成为一支重要的力量。社会教育资金传达着温暖和爱。促进社会和谐。这种宽慰更多地强调目标定位和案例管理。例如,美姑的多元救济概念形成了混合补贴模式。其中最重要的是XX有能力接受各种救助想法,以吸引尽可能多的资金并实施教育援助。向X学习。中国应该允许多种资金进入教育援助体系。这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XX的财政压力。它还可以客观地扩大学生的帮助和援助的数量。目前。我们国家要努力营造全社会的一切资本和力量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积极帮助贫困学生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国家必须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对财税有一定的倾斜。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和海外朋友提供各种帮助,设立专项或非专项资金用于救助经济困难学生。与国外社会捐赠相比,社会捐赠在中国捐赠总额中的比例仍然较小。因此,发展社会救助具有重要意义。
结论
本文从河北省普通高校贫困生综合素质状况,贫困学生认同过程以及现有大学教育等方面阐述了河北省普通高校教育辅助制度的现状,援助体系。原因,并从经济学角度,制度视角和社会角度出发找到原因,根据XX,大学和社会寻找战略的原因,得出以下结论:
1.XX可以努力完善教育援助法律法规,明确XX建立信息网络的责任,建立评估体系。
2.高校完善贫困学生识别系统,创新资助体系,物质援助和心理救助等。社会方面主要是动员企业,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到提高教育援助资金。
3.设立教育救济基金为贫困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
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作者的理论水平有限。同时,他没有收集河北省预科大学的数据。相反,他根据统计年鉴和其他学者收集的数据进行了研究。他希望在未来的研究中加强实证。研究提出了更为详细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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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真诚感谢焉香玲老师,她在学术上给我指引,从她身上我学到很多知识。
由衷感谢我的同学,他们开创性的研究拓展了我的本论文整理提供学术视野,无数次的争论和探讨使我的研究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衷心的感谢我的父母和其他亲朋好友对我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没有他们对我的关心、鼓励和支持,我无法完成现在的本科学业。
最后,感谢曾经教育和帮助过我的所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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