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xxx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XXX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对XXX领导和人民幸福有着重要意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法治体系被放在越来越突出的位置,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治意识也就成为必然。本文从法治的概念、发展历程、当代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及其原因几个方面探讨尝试对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提出建议。
一、浅谈法治
(一)“法制”与“法治”
“法制”即法律制度,是一个静态的概念,广义的法制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还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活动。而“法治”表示的则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度和过程[1],是一个动态的概念,相对于“人治”而言。“法治”之所以进步的地方更多的在于内心的变化,人们真正树立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将法律准则内化于心,崇尚法律,不使用特权。二者的联系在于:“法治”以“法制”为立足点和归宿,“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法制”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达到“法治”。xxx同志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的确,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没有规则,一个国家的运行势必陷入混乱,没有良好的法律,也无法保证社会中充满公平正义。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暴露了1982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缺陷,恶法得以废止。所以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
(二)法治的发展
1.法治在西方。从世界范围看,法治文明在西方国家得以孕育,经过历代学者的继承发展,得到不断完善。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适宜的自然地理条件催生出城邦民主政治,著名思想家柏拉图主张人治,即让“哲学王”来统治国家,亚里士多德提出不同的治国原则,他认为法治优于人治。雅典的民主制度与法治理论成为西方民主的起源,并启发后世学者思考什么是“法治”。
古罗马政治家和思想家西塞罗也坚持要依法治国,主张法律是高于一切之权威。《十二铜表法》限制了法官任意解释法律的权力,虽然并没有完全消除罗马平民与贵族的矛盾,但明确的法律条文成为处理社会生活中冲突的依据,无形中使法的力量深入人心。
进入近代,17-18世纪的启蒙运动影响了世界文明发展,启蒙思想家们高举“理性”之旗,同时主张新建立的资产阶级社会应遵循法治原则。总观洛克、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等思想家关于法治的思想主要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至上,分权制衡,法制应完备并认真执行,法律应正式公布,法律具有公允性和普遍性,法律保护公民的自由和平等全等。这些法治思想奠定了资产阶级民主与法制的理论基础,并被《人权宣言》以法律形式确定为治国的根本原则。
当代西方法学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有三大学派,即新自然法学派、实证主义法学派和社会法学派。新自然法学派强调法律的道德性和正义性;实证主义法学派主张法学的研究范围仅限于实然法;社会法学派则从社会本位出发,主张用社会学观点和方法研究法,认为法是一种社会现象,应注重社会利益。
2.法治在中国。20世纪初,为变法图存,先进的中国人引进西方制度与技术,严复曾到英国法庭旁听,归来思考数日得出结论:“谓英国与诸欧之所以富强,公理日伸,其端在此一事”[2]。严复已经敏锐地察觉到法治的重要性,但法治并不是当时的主流问题,法治理念也未能深入人心。1954年宪法拉开了我国法制建设的序幕,但文革中法治建设举步维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了文革时期的教训,会议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显示了法的重要意义。1997年XXX十五大正式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1999年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更是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指明方向,提出了建设XXX法治体系的总目标,以及为实现此目标应遵循的原则和措施。此外,我国从1986年开展普法活动,扩展民众法律知识,培养其法治思维。
二、关于当代大学生法治意识
(一)当前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
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大学生的平等意识有所加强,其运用法律维权的案件不断增多,大学生的法律素养高于同龄阶段的其他人群。但大学生总体法治意识水平不高,且在校大学生刑事犯罪案件屡见不鲜。2014年7月《法制日报》刊登一条报道:2010-2014年上半年海南三亚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31人,其中2010年1人,2011年5人,2012年7人,2013年10人,2014年至5月已有6人[3];2013年5月9日X民进党立法委员邱志伟在台北召开记者会,他在记者会上说,2010年X在校大学生犯刑事案件2436件,2012年增至3462件,增长42%;总体看来,在校大学生刑事犯罪案件逐年增加,暴力程度日趋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4]。近几年药家鑫案、复旦投毒案、南航刺死舍友案等一系列大学生伤人案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大学生的法治意识较为薄弱,具体有:
1.法律至上意识不强烈,法律知识匮乏。据调查显示,大约有77%的学生认为自己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是“知道一些”,11%的学生认为自己知道得很多,而8%的学生认为自己知道的很少[5]。在有些情况下,由于法律知识的匮乏,学生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在面对冲突矛盾时,大学生依据个人情感行事,不把法律作为自己最高的行为准则,轻易地触犯法律。如果大学生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心存敬畏,便不会轻易地蔑视他人的权利,更不会跨越法律的底线,违法犯罪。
2.权利意识不明确。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以权利和义务,谁也不能轻易侵犯他人的权利,同样自己的权利也不容他人剥夺。在发生一系列舍友伤人案后,大学生普遍调侃戏谑:感谢舍友不杀之恩。这是一种残酷的幽默,在反省怎样与人相处之余,大学生没有从法律的高度清醒地认识到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不是同学给予的,何来“谢谢”之说。
(二)大学生法治意识薄弱原因
1.历史文化原因。古代中国政治主要是人治政治,法治思想受法、儒两家影响最大,以商鞅、韩非为代表的法家也讲究“法治”、“以法治国”,不过这些理论只是战国思想家为维护封建君权和地主阶级利益的工具,并不具有现代“法治”的意义。其消极影响主要是:法家的法治思想造就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义务本位观念,促成了民众的忌讼心态[6]。中国历朝法律规范多是禁止性的,民众权利被统治者吞噬,法的力量不足以使他们保护自身的权利,重刑所表现出的强制与威吓令人不寒而栗,以至今日民众仍不能自觉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
儒家提倡人治。从两方面看,其一,儒家认为治国者要做的最重要的两件事是:“修己”和“用人”。考察、选拔官员,治国者是要劳神费力的;但如果任用的官员得当,具体的治国事物有人负责,治国者就安逸了[7]。也就能达到“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的效果。其二,过度重视道德的作用。董仲舒为了在思想上根除人们的恶念,提出原心论罪的观点。原心论罪指审判者可以根据犯罪者的动机来定罪,案件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审判者个人的道德水平,这样就使道德观念的力量远超过法律条文,法律程序处于可有可无的地位。原心论罪与程序虚无的法律文化不利于人们权利的保障[8],更加强了人治的色彩。
当然,法家、儒家在一定历史时期对中国社会的发展无疑起到过重大作用,这里仅就两家法治思想的负面影响而论。
2.学校教育存在不足之处。在开展大学生法治教育时,学校一般采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为教材讲授公共课。从教材方面看,虽然其中关于法的内容在2015年增添了一章,但总体看来,内容少,课时短,且学分较低,学生也并不重视;从教师资源方面看,该门课程的教师大多数是非法律专业的,对于法律内容的讲解难免有所欠缺;从教学方式看,教师大多仍采用传统的教学方式,以教师讲解为主,轻忽学生的主体性。所以学校的重视程度不够高,不能有效的提高大学生的法治意识。
3.社会法治现状有待改善。尽管我国的法治建设已获重大进步,但仍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城管工作者的执法方式引起人们的争议;一些刑事案件使社会震惊,聂树斌案疑点重重,呼格吉勒图和念斌虽然已经沉冤得雪,并得到了国家赔偿,但死者已逝,念斌四次被判死刑,捱过八年铁窗生涯……而这些个案只是冰山一角。尽管我国的各种法律条款都在不断完善,但这种进步大多是由个体的牺牲换来的。执法不严造成的冤假错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增加了民众对公权的不信任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不利于人们法治意识的培养。
4.家庭法治教育缺失。大学生的家庭环境千差万别,父母的文化教育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性。来自农村的大学生不在少数,对于那些父母自身法治意识不高的学生来讲,在家庭中接受法治教育,接受法治文化熏陶的机会微小;而对于那些知识水平高的学生的父母,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也并不强烈,家长更多的是对学生进行德育,关注学生的安全、受教育水平,很少涉及法治教育。
(三)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意义
1.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国梦的客观要求。政治建设是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环节之一,而法治教育又在政治建设尤其是依法治国过程中占有突出位置。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希望,更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力军。大学生法治意识水平直接影响整个社会法治素养的水平。所以对大学生应积极接受法治教育,并将其作为个人中国梦的重要部分。
2.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有利于为他们提供行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学生积极地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的地位与作用,有利于形成法律至上意识,以法为最高的准则。在提高法治意识之后,在日常生活中,大学生以法律为行为准则,指导规范自己的行为,在解决矛盾冲突时,便会多一分用法治思维的眼光看待问题,减少犯罪的可能性,从而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
3.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有利于其权利与义务意识觉醒,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并自觉履行自身义务。接受法治教育,学生必然形成人人生而平等、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可侵犯的意识,随着法律知识的增加,学生会敏锐地意识到违法行为的发生。如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大学毕业生不了解这些相关法律要求,那么他们有可能在自己的权利遭到侵犯的情况下,却并不知道,更谈不上维护权利。而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后,则能使他们注意到自己的权利,保护自身的权利不受侵犯。同时明白自身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
三、促进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建议
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不仅关系到大学生自身的全面发展,更关系到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水平,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促进大学生的法治教育:
(一)从XX方面看
许多国家都异常重视本国宪法,到X考察的很多学者都惊讶于X人对其宪法的重视与崇敬之情,毫不夸张的说,宪法已融入他们的血液之中。X的历史文化名城——费城中,保留着许多与宪法有关的景点,如费城国家宪法中心、独立宫(《独立宣言》和宪法诞生地)、独立钟博物馆等。耶鲁大学法学院的宪法学教授罗伯特.珀斯特说道:X宪法就是凝聚他们的灵魂和根基。X的许多大学也要求学生学习宪法。

对大学生加强宪法教育,是增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应有之意,不仅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彰显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突出地位,更能够加深其对宪法的理解,相应地提高学生公民意识。与X人的宪法教育相比,无疑,我们做的还不够,借鉴X的宪法教育,XX具体应做到如下方面:
1.号召全社会树立宪法至上意识,尊重宪法权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XXX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切法律的母法。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以宪执政”。可见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宪法是我国最根本的法律,它不仅应该写在纸上,更应该内化于人们的心中,作为指导人们日常行为的准则。任何人和机构都必须服从宪法的权威,不能僭越。X费城国家宪法中心石墙上刻着:同一个国家、同一部宪法、同一种命运。树立宪法至上意识,我们也应将宪法与自身的命运紧紧相连,让尊重宪法成为社会信仰。
2.重视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呼声由来已久,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明确确立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选择这个日期是因为我国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实施的。2014年12月4日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各地用各种方式庆祝国家宪法日,海口群众冒雨参加在明珠广场举行的201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服务活动,足见人们的热情。国家宪法日不仅是一个纪念日,更应成为全民的宪法学习日。
3.明令规定各类法制机构应积极配合高校的法治教学工作。法制机构接待参观的师生,一方面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如到法庭旁听案件的审理,学生能感受到“法”的庄严,了解法庭审理的工作程序;参观监狱,学生能够切身体会到“法”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对其心存敬畏,不敢轻易越过法律底线;参观检察院,了解检察院的职责,明白即使权力再大也要受到制约,在心中播撒正义的种子。参观这些法制机构,对学生来讲不仅仅是接受法治教育,增加法制知识,在听闻诸多宦海沉浮、高墙铁窗故事的过程中,也在学习做人的学问。另一方面,借这些机会,法制机构也宣传了自身的形象,间接地促进了工作的透明化,拉近了与学生的距离,让人不再感觉这些法制机构高高在上。
(二)学校方面应做到:
1.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注重课堂教学。优秀的法制教材犹如健壮的骨架,教师生动的讲述犹如血肉,能让课堂“活”起来。但目前高校开设的法治教育基础课程大多由非法律专业的教师讲授,由于这并不是他们的专长,所以课堂上难免出现法律条规、法律术语过多,内容繁杂、远离学生、成人化等现象[9],有时甚至照本宣科。因此一方面,学校应尽量安排法律专业教师为学生授课,或者法律知识部分由这些教师讲授。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总体上分为两个模块,针对不同的知识,请不同的老师讲授,法律知识部分请法律专业教师授课,不同班级可以调开时间。另一方面,鼓励担任法治教育课程的非法律专业的教师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质,摒弃传统教学方式,为这些教师开展培训,提高他们法治教学技能。
2.有效利用社区资源。学校附近社区或许存在一些XX法制机构或私人律师事务所,这些机构中的法制工作人员不乏专业的理论知识与丰富的法制工作经验,学校可以请这些工作人员为学生授课,不仅可以弥补法律专业教师不足的缺陷,更可以提高法治教育水平,增进学生兴趣。此外,请专业的法律人士为学生开展专题演讲,可以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如消费者维权问题,演讲者教授学生如何维权,介绍维权的途径;为毕业班学生举办特色讲座,如找工作遇到的不合理、不合法条件时该怎样应对;以及怎样处理一些可能遇到的常见的民事纠纷,指导学生练习写作简单的法律文书如诉状、答辩状等,这些都有利于学生成长为知法、用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3.自主研发或借鉴其他高校的法律精品课程。早在2003年,许多高校已投入精品课程的建设,并取得成果。为促进宪法教育,高校可以组织宪法学专业的优秀人才研发法治教育精品课程,这样不仅可以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推进教育创新,更可以实现资源共享,为学校赢得荣誉。借鉴其他学校的法治教育精品课程则同样不失为一种好的策略。
4.注重隐性教育,使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学校可以对学生进行学科渗透,将法治教育的内容分散在历史课、政治课、人文课等学科中,在计算机课中使用软件时,可穿插知识产权法,当学生在科学课讨论自然环境时,可穿插教授环境保护法[10];此外学校可以在必读书目中选入伤痕文学作品,鼓励学生阅读法治经典名著。伤痕文学作品如《大墙下的红玉兰》、《班主任》,这些作品能让让学生感受宪法被践踏带给人民的是怎样的痛苦,以史为镜,明白依法治国的重要。法治经典名著如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洛克的《XX论》、冯象的《政法笔记》,在阅读这些书籍的同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增加趣味性。
(三)学生自身应做到:
1.努力学习宪法知识。宪法的重要性如前所述,但如果学生只知道应树立宪法至上意识,而宪法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都不知道,那么“宪法至上”只是一句空口号,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王立挺先生在2004年曾对大学生法治意识和守法行为展开问卷调查,其中对于“您对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知道多少”这一问题的回答,超过一半的学生表示“知道一些”,有4%的学生表示“不知道”[11]。可见大学生对宪法知识窥见一斑。
2.关注国家时事,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应以国事为己任,把握时代脉搏。站在这样的高度,大学生便会主动关注国家的重要事务,“先天下之忧而忧”,了解到法治对于我们国家的重要性,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承担起建设法治社会、提高自身法治意识的责任。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讨论依法治国,学习此次会议精神,能够知道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任务等知识,从内心认同与信仰法治的权威。
3.学以致用。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不能仅停留在理论的层面上,学而不用。在自己的正当权利遭到侵犯时,应自觉用法律保护自己,用法律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武力报复。在保卫自己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应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身为大学生也应履行完成学习任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等义务。
四、结语
中国历经两千年的封建统治,缺少法治文化的培育,追寻法治的路程势必漫长而又充满艰难险阻,甚至用鲜血染就。但我们仍坚持不懈,不断探索。因为我们相信:一个法治社会必定充满公平、正义;一个法治社会必定能产生良好的社会秩序;一个法治社会必定是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在这里人们能够有尊严、自信的生活。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大学生理应提高自身法治意识,使自己的行为合法,履行义务,更要维护权利,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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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杨时敏.X的公民法治教育及启示[J].中国司法,2015,(09).
致谢:
在论文即将完成之际,让我回顾起论文从开始进入课题,由于对题目理解不到位,知识局限,遇到不少困难,到论文的顺利完成,这期间选题指导、论文框架和细节修改等方面,张旺老师都给予了无私的指导,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与建议,给了我深深的启迪。这篇论文是在张老师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才顺利完成的。在此,我对张旺老师致以深深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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