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截止至2019年底,新医改已经走过了近10年的路程,进入了医改的深水区。在这十年里新医改对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对产业内价格体系的完善、医药物流的信息化、医药创新的积极性、市场容量的扩充以及产业集中度的提高都带来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为新医改能走好深水区第一步,更好地促进医药产业发展,提出了以下政策建议:1.对药品价格的调控要合理适度,维续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2.给予企业政策性扶持,加快产业集中度提升;3.确保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公平竞争。
【关键词】新医改;医药产业;政策建议
1、前言
医改,是指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对于中国而言,它来说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词汇了,但却始终是一个热门话题。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便开始着手卫生体系的建立,逐步形成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等在内的比较完整、布局合理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1];基本所有城镇劳动者都拥有了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的保障,农村地区也逐步将合作医疗制度普及开来,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颇有成效。从有到无的卫生事业欣欣向荣,颇有成效,但因为计划经济的约束,医改开始陷入困境。1978年第一届三中全会打开了改革的新世界大门,我国医疗事业的改革再次被推动,开始第二阶段的改革。到2008年持续改革了30年。虽然这一阶段的改革被认为是基本不成功的,但也为我国第三阶段医疗体制的改革打下了夯厚的物质经济基础,留下了宝贵的试错经验: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医疗卫生体制的建立是不能单单依靠市场看不见的手,还需要XX的规范、指导及参与,才能使得我国医药产业有秩序地可持续地发展。新医改是指我国xx于2009年向社会发布的《关于深化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这一意见的公布也代表着我国开始了第三阶段的医改,即新医改。第二阶段的医改到新医改的交替,实际上是先松后严的政策改革。
自《意见》下达以来,xxx、卫生部等中央部门乃至地方部门又陆续出台了许多医改的相关政策,以推进我国的新医改持续地稳健地向前推进。其中,政策较以往医改策略不同的显著特征之一便是明确地将医药产业划入我国的医改范畴[2]并将其作为重点的改革对象。那么为什么新医改会将医药产业明确纳入改革的范围(医药产业改革对新医改的重要性分析)?新医改历经十年的探索寻路里程,对我国的医药产业造成了怎样的影响?我国的医药产业仍存在什么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分析对新医改往后的方向以及医药产业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意义,也是本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对它们的分析也将会是作者对新医改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的前提。
2、医药产业改革对推进新医改的重要性分析
2.1新医改前我国医药产业状况
对我国医药产业在新医改前的状况分析,是对我国医药产业改革对促进新医改目的实现的重要性的探讨,也是为分析我国医药产业在新医改过程中所发生的变化作出铺垫。通过对数据的分析以及文献的整合归纳对医药产业在新医改前的状况作出以下分析。
2.1.1经济建设为中心背景下我国医药产业高速发展,但基层市场供给不足。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xx始终以经济建设为工作重点,为中国各行各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的支持及优渥的发展环境。医药行业同样也不例外,开始了我国第二阶段的医改,一路高歌猛进,不断壮大发展,到2009年已经逐步形成了较为庞大的产业规模。仅仅是考察我国1999年至2009年的数据,也能感受到我国医药产业发生的巨大变化(图1):1999年我国医药制造业销售收入为1378.96亿元人民币,发展至2009年已经增长至9087.00亿元人民币,较1999年同比增长了近6倍,期间年平均增长率为20.79%;而较1978年改革开放元年73亿元人民币医药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3倍,这是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在这十年期间,我国的医药制造企业数量也以7.66%的年平均增长率维持着上涨的发展趋势(图2),从1999年的3272个医药制造企业发展至2009年的6807个,同比增长100.8%。
图1我国1999-2009年医药制造业销售收入及其增长率(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图2 我国1999-2009年医药企业数量及其增长率(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虽然我国医药产业发展之迅猛,但市场容量仍旧没能将基层市场容括进来,仍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在我国医改的第一阶段,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为人民的健康带来了保障,而在第二阶段,xxx于1992年下发了《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中把医疗服务“市场化”,致使医疗保障体系的解体[3]。以至于之后的几年时间里,仍处于贫困水平的百姓们失去了制度的保障,只能“小病靠抗,大病靠拖”。而根据世界银行WDI数据库公布数据显示,按每天1.90美元的贫困线计算,我国贫困率在2006年仍处在18.5%水平上,即在13亿人口里,贫困人口仍有2.4亿人,而2006年的城镇医疗保险覆盖率也仅为47.48%[4](1998年xxx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全国重新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我国的医药市场依然将大量的需求者抛除在外,基层市场供给不足。
2.1.2医药行业逐步被市场化,造成价格体系紊乱的局面。
与改革开放几乎同时开展的第二阶段医改采取了放松政策,给予了我国医疗机构一定的自主权,也正是因为拥有了自主权,我国医疗事业即便在XX投入不足的情况下仍然能保持节节高升的发展势头,也带动了与医疗机构息息相关的医药产业高速发展。但毋庸置疑的是,这样的自主权导致了我国医疗机构迫于自负盈亏的压力与医药企业搭台唱戏, “以药补医”、“药价虚高”逐渐变成了当时的主流唱法。也是在这个以发展为中心的背景下,以国有为主导的经济模式逐渐被替代,1999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仍占有医药制造业64.9%的比重,而发展到2009年已经递减至20.6%(图三)。我国医药监管政策的缺失,医药产、供、销统一管理体制的逐渐解体,医药市场缺乏XX规范,医药企业逐步市场化,最终造成了药品价格虚高、行业管理混乱的局面,这也进一步地反馈到我国的医疗层面,形成至今仍未被完全地解决的“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也引发了许多令人唏嘘的医闹事件。而这也就意味着,要解决有碍于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卫生体系内要进行改革,也要明确地将医药产业纳入改革范围。
图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医药制造业资产比重(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2.1.3医药产业内部创新力不足,维护自主专利权的意识薄弱。
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计划经济政策的开展,医药企业也被圈在了制度内,我国医药创新产生惰性。到了改革开放初期,一系列放开政策也没有为我国新药研发工作带来春天,反而是在外资企业不断侵入我国医药市场紧迫的产业氛围下以及专利药专利过期高峰的到来,仿制药成为了我国药企主要的研发生产对象,研发难度高、资金投入多、时间跨度大的原研药仍是一块烫手的山芋。在产业内部创新积极性持续低迷的情况下,也造就成了国内自主专利权意识薄弱的状况。致使我国科研学者屠呦呦及其团队研制出的青蒿素的专利权被他国企业抢夺,我国生产的青蒿素在国际上寸步难行的惨痛现象发生。
2.1.4药品的申报、生产、流通过程缺乏监管,乱象丛生。
2006年的欣弗事件,因安徽华源生物药业公司在生产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的过程中违反了生产规定导致全国过百名患者产生不良反应,9人因此而丧命;2007年杭州市破获的“11.24特大销售假药案”涉及杭州、广东、湖南等10多个省市,经营额超4500万元;2008年6月,云南6名患者因在接受医疗过程中注射刺五加注射液,产生严重不良反应,其中三人因此丧命,全国多地有不了反应情况出现,更为致命的是,据当时新闻报道,导致该事件的原因最终也并未查清(或向社会公布);同年10月,由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茵栀黄注射液导致4名新生儿产生不良反应,其中1名死亡。事后调查该批次注射液符合生产要求质量,应是药品严重不良反应致使该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医药企业为降低成本以患者生命安全为代价肆意更改生产条件;遍及范围广阔、涉及药物品种多假药的流通案件;全国性不良反应事件调查无明确结果公告以及让具有严重不良反应风险的药品上市并给儿童使用,这种种的有关药品安全的事件反映出了当时我国医药产业内药品生产、药物流通、药品销售以及管理的混乱无秩性,而其也对我国医疗事业、社会秩序产生了较大的不良影响。
在我国医药行业市场化的情况下,我国的医药厂商往往需要通过医药代理商才能够将药品销售给医院,药品从药厂到批发企业,再由批发企业分销给下属的各级代理商,层层环扣,最终才能进入到医院,这不仅导致了药物经过环环加价以致其“身价”拔高增加患者负担,也致使许多不良厂商、代理商因为流通环节的繁多复杂难以被监管追查到而将假劣药品流入市场中,其中也不乏许多代理商缺乏对药品保存、运输的专业知识而导致药品由真变劣流入市场,扰乱医药市场的秩序,损害企业的名誉。
2.1.5医药行业产业集中度低,企业成本提高。
由于我国具有土地面积宽广,省份众多的特点,所以地方XX层级多,加上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医药企业多由各地XX直接投资兴办,这是造成了我国医药行业产业集中度偏低的主要原因[5]。而在改革开放初期,行业趋于市场化,然而由于缺乏行业准入门槛,大规模中小企业涌入市场,到2008年我国已经有6524家医药企业,相对于占据国际药品市场份额最大的X也只有两千多家医药企业。偏低的产业集中度带来的影响就是医药企业成本的上升以及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
2.2新医改的内容及目标
正如前言所说,医改是对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而医疗体制是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在于保护我国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维持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新医改,是通过六部曲(认识医改重要性、紧迫性以及艰巨性;深化医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艰巨性;完善医药卫生的四大体系建立普及城乡的基本医疗制度;完善体制机制,确保规范、有效地运行医药卫生体系;把握好三年五重点,争取短期内突出成效;积极推进医改稳妥地进行改革)来达到“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短期目标以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期目标[6]。
2.3总结
基层市场供给的不足降低了基层群众对药物的可获得性致使其治病难;价格体系的紊乱催生出了虚高的药价导致百姓看病贵;新药研发积极性的低迷让人类在面对新疾病时无药可用,缺乏强有力的保障;药品申报生产流通过程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是我国患者生命健康的巨大威胁;低产业集中度造成企业居高的成本最终还是让人民群众买单。由此可见,医药产业的发展与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完善是息息相关,相辅相成的。混乱的医药产业秩序威胁医疗体制对社会的保障,有秩的发展促进医疗体制目的的实现,唯有医药产业的有序发展、积极创新能促进医疗体制的完善,加强它对社会的保护力。
3、新医改对我国医药产业的影响
在过去十年里,XX心怀目标不断地深化新医改:重新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不断提高补助标准以及报销比例以积极促进参保率的提升、缓解人们治疗费用压力;建立并完善我国基本药物制度,不断补充扩大我国基本药物目录,为人民群众提供物美价廉且可获得性强的药品;推出普及“两票制”及“4+7带量采购”等政策不断加强药物流通过程中的监管,使药物的安全性更有保障等等。新医改政策的落实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保障有着重大意义,对我国医药产业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1新医改对我国的积极影响
3.1.1对我国价格体系的积极影响。
为加快解决市场内虚高的药价,稳定市场价格体系,国家各部门积极响应新医改“三年确定五个重点”其一——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国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个部门委员会于2009年8月公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我国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正式启动。我国基本药物制度规定按照市场供需的实际情况进行有升、有降、有维持的价格调整:把市场竞争较小而价格偏高的基本药进行价格的下调;把市场需求较多而价格偏低的基本药进行价格的上调;对于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维持其现行价格不变。政策秉着“因材施教”的理念对基本药物进行调制,意图在于加快产业内定价机制紊乱问题解决的同时,保护我国医药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然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药物的价格管制仍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医药产业造成了冲击。
据研究显示,样本地区江西省、重庆市、四川省以及上海市四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初步试行基本药物制度前后收入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药品收入占机构服务收入总体占比有明显下降趋势。它们于2009年药品收入占比分别为34.48%(江西省)、39.03%(重庆市)、27.44%(四川省)和41.42%(上海市)。于2010年药品收入占比分别为17.55%(江西省),同比下降49.11%;26.25%(重庆市),同比下降32.75%;25.43%(四川省),同比下降7.31%;39.32%(上海市),同比下降5.08%[7]。医疗机构收入结构发生的变化说明了我国“以药补医”的情况有所缓解,也就反映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对虚高药价的问题有了切实的效果。
3.1.2对我国医药物流的积极影响。
面对产业内流通环节乱象丛生的局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仍是中央XX与之过的第一招。基本医药制度的建立,将原有的药品以大中型医院和药店为销售终端的流通模式转变为以基本药物定点生产和直接配送为主的药品流通方式[8]。这也就是说我国原来的“单轨”的药品流通渠道经过改革后形成了“双轨”的流通渠道:一条是由国家专门为基本药物规划的“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直接配送”的流通渠道,另一条流通渠道则保持着非基本药物原有的“市场化”。此外,我国的基本药物目录不断扩增、“市场化”流通渠道较难实现在基层医药市场的铺设以及国家对公立医院“药占比”的把控意味着非基本药物占市场份额被压缩。与国家规划的保品质、高效率、低成本的流通渠道相竞争,传统的“市场化”渠道不得不进行转型升级,优化流通程序。除此之外,“双轨化”的药物流通渠道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医药流通市场地下利益链产生阻断作用,维护医药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医药市场的公平、公开以及公正,促进产业内健康竞争。
对于医药流通秩序紊乱这一痼疾,除了建设、完善我国基本药物制度这一对策以外,我国中央XX不断出台新政策,推进新医改的深化落实。“两票制”政策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新政策。“两票制”政策是指要求药品从药厂到医院只能够开两次发票,也就是中间最多只能有一级代理商。其作用在于省略不必要的流通环节,简化流通程序,进一步把控药品自涨身价的同时加强了药品从生产线到患者手里层层监管的可行性。随着两票制的落实,传统的逐级销售格局被打破,面对在我国辽阔领土上星罗棋布的销售终端,医药企业想要在医药市场中屹立不倒,除了不断扩大其分销渠道的宽度,加快产业物流系统的信息化,与时俱进,才能取得市场的主动权。
择取我国医药产业具有代表性的四家医药企业:国药集团、康美药业、恒瑞医药以及科伦药业,分析自我国两票制落实以来其2016-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表1),对比发现四家医药企业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销售费用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虽三年来有所增长,但增长数值较小。国药集团以及康美药业归属于这第一种情况,其年均销售费用率分别为2.00%和8.25%,极差值分别为1.08%和1.48%。表示其受两票制政策的影响较小;第二种情况是销售费用率三年来持续偏高,但呈现下降趋势。代表企业有恒瑞医药,其三年的销售费用率均在35%以上,但从2016年的39.23%到2018年的37.11%呈下降趋势。表示其受两票制的积极作用。科伦药业以及复兴药业属于第三种情况,在原有较高的销售费用率上持续增长。科伦药业在2016年销售费用率为14.64%的基础上持续上涨至2018年的36.62%,表示科伦医药企业受到“两票制”政策的较大冲击。
对分析以上三类受政策影响情况不同的原因。
国药企业早在2002年就已经成立子公司——国药物流,旨在依托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以及全球移动通讯系统(GSM)等信息技术的运用以及先进的物流设备,建立医药物流信息化模式,有效整合营销渠道上下游资源,通过优化药品流通环节,缩短库存及配送时间,以达到减少药品的流通成本[9]。
而康美药业本身具有交易对象主要为终端客户的特点,在受“两票制”政策的影响较小的优势下,快速推进智慧药房的终端部署,运用“互联网+”的时代理念加快企业由B2B(BusinesstoBusiness)到B2C(BusinesstoConsumer)销售模式的转变,实现企业运营和药品流通的信息化。
恒瑞医药也是以终端客户作为主要的销售对象,并且也在进行全面的销售网络,构建覆盖城乡地区的终端销售系统[10],其销售费用率持续偏高的原因或者源于其轻资产的运营模式以及对销售投入的重视双重影响的结果。
科伦药业可以说是输液市场的龙头企业,但从数据来看其仍未逃过政策引导市场转型升级所带来的影响。该药企至2018年仍主要采用代理商销售模式,主要通过扩大销售团队来达到销售的目的。其在近五年被查处超300万元的商业贿赂案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传统销售模式的弊端。
表1 2016-2018年国药集团、康美药业、恒瑞医药以及科伦药业
的营业总收入、销售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率
药企名称 | 科目及销售费用率(单位) | 2016 | 2017 | 2018 |
国药集团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1338642 | 3628475 | 3873983 |
销售费用(万元) | 21547 | 69401 | 104366 | |
销售费用率 | 1.61% | 1.91% | 2.69% | |
康美药业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490164 | 813267 | 1034727 |
销售费用(万元) | 36925 | 66670 | 93280 | |
销售费用率 | 7.53% | 8.20% | 9.01% | |
恒瑞医药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1109372 | 1383563 | 1741790 |
销售费用(万元) | 435162 | 518892 | 646449 | |
销售费用率 | 39.23% | 37.50% | 37.11% | |
科伦药业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856594 | 1143495 | 1635179 |
销售费用(万元) | 125448 | 307385 | 598723 | |
销售费用率 | 14.64% | 26.88% | 36.62% |
数据来源:网易财经
总的来说,原始客户群体以终端客户占主要的医药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政策的影响较小,但是对于失去多级销售代表以传统经销、代销销售模式为主的医药企业在也因此促成销售成本暴增的结果。其中将信息技术引入医药物流的企业的销售费用率要远远低于主力培养扩大销售团队的医药企业,这也就给了正在转型升级的医药企业将销售模式信息化是其中对降低销售费用率的有效方案。由此可见,新医改政策有利于促进我国医药产业的信息化进程,推动医药物流一体化格局的建成。
3.1.3对我国医药创新积极性的积极影响。
纵观历史,我国与瘟疫的斗争从来没有停止过,霍乱、天花、鼠疫等等,每一次瘟疫的降临都为我们带来了重大的创伤,而近现代以来,艾滋病病毒、埃博拉病毒、SARS病毒以及正在流行的新冠状病毒等新发现病毒更是轮番上阵对人类身体的进行一次又一次地入侵,严重威胁到了我们的生命健康,成为经济发展的阻碍,社会安全的隐患。公共卫生应急体制的完善的确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缓冲瘟疫带来的危害,然而,就算在各国体系不断完善升级的现在,我们依旧无差别地遭受到了新冠状病毒不同程度的侵蚀。面对目前的传统药物对新疾病作用甚微,无法满足人们的健康需求的情况下,研发、生产创新药就显得尤为关键。再者,随着全球老龄化,人口结构的变化和对保持健康含义的态度会进一步刺激医疗技术及药物的创新需求的增长[11]。
因此,基于国家医药创新研发动力不足的格局下,中央XX也在新医改政策上对企业作出了引导作用:在基本药物制度上指出创新药的价格可以比一般药品高[12];颁布了《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明确指出部分药品可以获得优先审评审批资格,其中涉及多种类型的创新药;在“十三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中也提出要加快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步伐,提升临床紧缺药物、医疗器械的审批速度;供给侧改革导向性政策面对低端产能过剩、高端产能不足的格局也将方向牌指向了创新药等。而这些政策的下达及落实,也的确我国医药创新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对自2009年新医改以来,创新药临床试验申报受理情况统计分析,申报个数从2009年的39个以年均31.27%的增长率持续增加至2018年的398个(图4)。由此可见,我国新医改政策对我国医药产业的创新积极性有着直接的作用。
图42009-2018年我国创新药临床试验申报受理情况(数据来源[13])
其次,在新医改多种政策共同发力对我国医药产业内部环境整改的格局下,医药商业的地下利益链逐渐浮出水面被一一击溃,从前依靠“以药补医”机制下利用“给回扣”等手段进入市场的医药企业如果不进行转型升级,必定会失去市场,最终被倒逼倒闭。而加大、加快对新药的研发就成了一条符合当今政策潮流的转型道路。
也就是说,除了新医改的鼓励政策直接对提升新药研发积极性起到了直接的促进作用,主要作用于医药产业问题整改的政策也为我国医药产业促成了创新潮的氛围,在这样的氛围下,医药专利权的重要性也逐渐深入人心。
3.1.4对我国医药市场容量的积极影响。
2009年标志新医改开始的《关于深化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重点实现全民医保的改革路线,虽然3年实现90%的参保率为没能按时实现,但是期间国家不断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进行调整,持续提高基本城镇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到2018年,我国医保参保率已经达到96.52%,补助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报销比例分不同情况报销85%~97%不等。
随着新医改的推进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扩大,参保率的提高,不仅填补了群众对健康需求供给的空缺,还为我国医药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基层市场,扩充了我国医药市场的容量,对促进我国医药产的发展起到了非常的意义。
3.1.5对我国医药产业集中度的积极影响。
产业集中度过低一直是阻碍我国医药产业发展的严重问题之一。供给方主要表现在低品质产品的同质化重复生产、产业生产能力过剩、企业产品结构单一[14],需求方则表现为对我国医药品牌没有信心以及高品质药物的供应不足而争先恐后去海淘其他国家品牌的医药产品。所以,偏低的产业集中度不仅使我国医药产业重复生产低价值的、超过需求的产品,导致产业内各种资源的浪费,也是我国没有形成能够与世界前列医药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相匹敌的医药品牌。双向的结果都不利于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
对此,XX深化新医改的过程中不断提出促进我国医药产业整合,医药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2010年《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意见》、以医药产业为重点推进兼并重组对象的《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提高医药行业准入门槛严格把控企业质量、数量的《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以及以化解产业内过剩产能,资源重新分配和调整产业结构为目标的医药供给侧改革。这些政策的落实对我国医药产业集中度的提高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整理2014-2018年我国医药制造业前八名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表2)以及该时间段内我国所有医药企业每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总额(表3)。
运用市场集中率公式:
式中:是市场集中率,表示产业排名前n的企业所占市场份额的总和;
指代该行业内所有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总和;
指代排名n内的第i名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
指代从产业内主营业务收入第一名开始不跳过顺序选取的企业数量。
得出在2014-2018年间我国医药制造业前八名企业的市场集中率(如表4),可以直观得看出我国医药制造业随着新医改政策的执行下,在过去的四年时间里前八名企业市场集中度从4.85%增长到了38.28%,同比增长近7倍。
表2 2014-2018年中国医药制造企业排行榜(按主营业务收入多少由上至下排序)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企业名称 | 主营业务收入* | 企业名称 | 主营业务收入* | 企业名称 | 主营业务收入* | 企业名称 | 主营业务收入* | 企业名称 | 主营业务收入* |
尔康制药 | 180.91 | 上海医药 | 923.98 | 国药集团 | 2988.09 | 国药集团 | 3214.39 | 国药集团 | 3445.26 |
东阿阿胶 | 176.08 | 国药集团 | 533.49 | 华润医药 | 1145.93 | 华润医药 | 1264.02 | 华润医药 | 1896.89 |
白云山 | 158.14 | 华东医药 | 189.47 | 上海医药 | 1137.7 | 上海医药 | 1217.9 | 上海医药 | 1590.84 |
新华制药 | 148.29 | 白云山 | 187.99 | 九州通医药 | 615.56 | 九州通医药 | 737.26 | 九州通医药 | 871.36 |
美罗药业 | 133.58 | 哈药股份 | 165.08 | 广州医药 | 362.84 | 广州医药 | 383.93 | 白云山 | 422.34 |
莎普爱思 | 124.38 | 康美药业 | 159.49 | 南京医药 | 266.24 |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 | 301.03 | 海王生物 | 383.81 |
太安堂 | 110.97 | 天士力 | 125.77 |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 | 257.39 | 南京医药 | 278.31 | 瑞康医药 | 339.19 |
智飞生物 | 99.96 | 复星医药 | 120.25 | 康德乐股份 | 254.02 | 康德乐股份 | 263.02 | 瑞康医药 | 339.19 |
数据来源:中商情报网
表3 2014-2015年我国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年份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亿元) | 23350.33 | 25729.53 | 28206.11 | 27116.57 | 24264.70 |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表4 2014-2018年我国医药制造业前八名企业市场集中率
年份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CR8 | 4.85% | 24.92% | 26.20% | 28.25% | 38.28% |
3.2新医改对我国医药产业的不利影响
3.2.1对我国医药产业企业绩效的不利影响。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如表5),对我国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我国医药制造业销售收入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发现,我国的医药制造业销售收入逐年增加,但是增长率逐年下降且下降趋势较为明显,由2010年25.64%的同比增长率下滑至2016年的9.63%,甚至到了2017年开始出现负增长,2018年负增长加剧。这种负增长的出现或是与其他政策共同产生的效果,如两票制。据研究表明,对安徽、青海和重庆三个地区的12家上市公司2015-2017年绩效对比分析发现,66.6%的公司偿债能力下降,50.0%的公司盈利能力下降,但有83.3%的公司的成长能力有所增强。该研究作者表示“两票制”确实会对医药企业造成冲击,但与时俱进的政策从长期来看是对企业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的[15]。就目前数据来看,短期的不利影响已然在清楚地写在过往数据上,至于长期的积极影响还需要看XX未来对新医改力度的把控以及企业的承压能力。
表5 2009-2018年我国医药制造业销售收入及其增长率
年份 | 销售收入/亿元 | 增长收入/亿元 | 增长率 |
2009 | 9087.00 | 1684.67 | —— |
2010 | 11417.30 | 2330.3 | 25.64% |
2011 | 14484.38 | 3067.08 | 26.86% |
2012 | 17337.67 | 2853.29 | 19.70% |
2013 | 20592.93 | 3255.26 | 18.78% |
2014 | 23350.33 | 2757.4 | 13.39% |
2015 | 25729.53 | 2379.2 | 10.19% |
2016 | 28206.11 | 2476.58 | 9.63% |
2017 | 27116.57 | -1089.54 | -3.86% |
2018 | 24264.70 | -2851.87 | -10.52% |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3.2.2对我国医药产业集中度的不利影响。
逐年升高的市场集中度是新医改在过去十年来的喜报,但仍不是捷报。中国是一个正在推进全球化的国家,所以我们的医药产业并不能单单跟自己纵向比较,还需要与世界各国的医药产业进行横向比较。通过数据分析,对2016年我国医药零售业前列企业所占国内市场份额同X、日本进行对比发现:2016年止,我国医药零售业集中度仍处于较低水平,排名第一的国大药房占市场份额仅为3.3%,第三名也仅为2.2%,以至于我国医药零售业产业集中度CR3仅为8%;而X的产业集中度处在高水平状态,行业内排行第一名CVSCaremark所占市场份额高达50.6%,排名第二的Walgreens也占据了28.4%,故其零售业产业集中度CR3高达89.4%,是中国的11倍有余;相比之下,日本24.5%的CR3不及X高,但也要远超中国,尤其是即便是行业内排行第九的河内药品的市场占比也有3.3%,与国内排行第一的国大药房持平,其排行第十的CREATESD市场占比也有2.5%,高于我国行业内排名第三的桐君阁。
正如之前所述,国内的医药产业集中度受新医改的影响之下,是有进步的,然而跟其他国家相比,其水平仍处于较低的状态,可见其速度之慢。那么为什么改革开放十年来,我国其他领域的企业发展之迅速,甚至能挤进世界前列,然而国内医药企业的进步却是较为乏力。我认为结合新医改对我国企业业绩的不良影响可以对此作出一定的解释。我国的新医改的确在政策上有直接体现对企业并购重组以提升产业集中度行为的鼓励和推进,然而由于前期我国医药产业过于混乱,迫使XX加大监管力度及落实速度,“两票制”、“4+7带量采购”等一系列的整改政策的颁发落实,无疑会对我国的医药企业产生了不利影响,而这影响包括上述提到的企业受新医改政策影响导致盈利能力的下降,盈利能力被削弱,企业进行并购重组、转型升级就缺少了本钱,产业的集中度提升就也就被拖慢了速度。固然政策一方面推进了我国医药产业集中度的提升,但另一方面也由于新医改的严格政策拖慢了产业的发展速度。
图52016年中国医药零售业竞争格局(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图62016年X医药零售业竞争格局(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图72016年日本医药零售业竞争格局(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3.2.3对我国医药产业内企业公平竞争的不利影响。
新医改的存在应当是对我国医药产业的公平竞争起到促进作用的,就其本身而言也的确如此。然而放在国内由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和私营企业组成的市场而言却并不一样了。一方面的,新医改政策对两种企业都具有整改的效力,也都会对其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另一方面,近年来XX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对国有企业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XX补贴的一系列措施[16]。同时,由过去到现在,大部分的求职者始终认为国有企业福利高、有保障,以至于更多的人才在寻求工作时更趋于国有企业。双方面的共同作用下,私营企业在经历改革的过程中会比国有企业受到更加大的影响,因为国有企业有更多的XX补贴,并且因此在人才市场中也更具有竞争力。目前状况来看,新医改的严格政策对本身具有倾向性的市场会产生强者愈强,弱者更弱的马太效应,不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
4、相关政策建议
4.1对药品价格的调控要合理适度,维续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面对我国医药行业尚未形成有利的规模效应,企业运营成本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且在我国医药产业价格体系逐渐平稳的局面下,政策上不能一味为人民群众追求价格上的优惠,也应当从实际出发考察在更低的价格上企业是否还具有盈利能力,合理适度地对价格进行调控。如此,一方面是对我国医药企业的保护,保持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是防止某些医药企业为获取更大的市场进行恶意的价格战,破坏市场秩序。加快医药物流的信息化建设,布局深入基层市场的一体化产业链。
4.2给予企业政策性扶持,加快产业集中度提升。
我国医药产业内部秩序的混乱势必会影响到其发展的可持续性,所以新医改的严格政策在所难免。但是因此也会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放慢行业的发展,所以XX在关闭一扇门的同时也要尽力去为企业打开一扇窗,予以企业合理适当的政策性扶持,有助于我国企业尽快完成并购重组工作,加快产业集中度的提升。
4.3确保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公平竞争。
XX补贴作为一种经济调节手段,能有效缓解企业的压力。然而在供给侧改革下,政策引导企业削减产能过剩时,XX为国有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援助和补贴,而民营企业则需要自己解决更多。这最终导致不公平的市场环境和竞争[17]。政策的下达应该是以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公平竞争为前提,才能防止综合能力差的国有企业对社会资源的继续蚕食,避免具有前景的私营企业被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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