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在当前网络新媒体快速发展下,社会已进入了信息时代,而个人物流信息的泄露已经逐步从个人的隐私问题演变成了相当严重的社会问题,比如信贷和诈骗。而物流信息的泄露方式千奇百怪,有主观的的泄露方式,例如,在恶意的媒体网站填写个人物流信息和快递外包装上的快递单信息在丢弃时处理不当等。当然也存有客观的泄露方式,比如各地存在个人物流信息的非法交易。物流信息泄露造成的安全隐患也可大可小,轻则会耽误自身的任务安排和行程、影响个人的情绪和精力,重则甚至会威胁到个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其中就有许多的不法分子利用泄露在外的个人物流信息从事违法交易。虽然个人物流信息泄露会造成的危害可大可小,但是人们总是会在不经意间经过不同的渠道、方式泄露个人的物流信息,给自身造成不同的损失。由此,保护好个人物流信息便也成了在网络新媒体环境下畅行的必要方式、维护社会秩序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新媒体 物流信息 安全 治理
一、引言
随着4G网络的普及以及5G网络的诞生,新媒体行业作为网络发展的第三方服务行业,其发展速度可谓是突飞猛进,而网购行业的发展水平也因此得到了极大程度的提升,可伴随行业发展速度的快速增长,当然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首先,网购伴随而来的便是庞大的快递流量,在这庞大的快递流量中,无数的物流信息在物流体系中不停地交换。然而在现如今新媒体的大环境下,物流信息在物流体系中的的泄露途径可谓是千奇百怪,从集散中心到分拨中心、从卖家到买家、从快递员到环保工人、从视频到评论、从短信到语音,统统都可能是物流信息泄露的途径。
其实个人物流信息泄露问题在前几年的每年里都有提示以及警示,都会告知人们警惕因信息泄露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只不过每年都还是会因为个人物流信息泄露而造成大量的损失。鉴于许多人还未认清物流信息泄露的严重性以及许多人也需要了解自身物流信息泄露的根源,我便打算开始本课题的研究,分析从新媒体到个人再到集体的多种原因,找出物流信息泄露的原因以及提出针对物流信息泄露原因的治理方案,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物流信息泄露造成的损失。[1]
二、个人物流信息泄露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收到不知名快递
关于不知名快递,顾名思义,就是不清楚寄件人、货物名称的快递。在这个论点,首先我要提到的是,在新媒体行业发展之初,线上支付的支付形态还尚未普及之时,远距离的货物与金钱之间的交易主要还是通过货到付款的支付形态来完成。即使到了如今,B2C的商业模式蓬勃发展,便捷的线上支付方式成为了广大网民的心头好,货到付款的支付模式也依旧存在小众人群的心里。不法分子便收集整理低价在外收购而来的大批物流信息,根据物流信息上对应的个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凭借着那一直存在的货到付款支付形态,给陌生人邮寄一些不知名快递。
相信绝大部分人都经历过或者听说过这么一种情况——自己很明确自己近日以来并没有在网络上或者实体店购买一些需要货到付款的产品,但就是会在一个不起眼的日子里被快递人员告知自己有一个需要货到付款的快递。这些不知名快递里货物的价值往往是非常低廉的,这些不法分子凭借货到付款的支付方式邮寄到收货人手里时,收取的货款可能是这些不知名快递里货物价值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而且这些不知名快递里货物的安全性是完全无法得到保障的,使用之后还可能对人身造成不可逆的伤害。“给某某某寄刀片”这句时髦的网络用语,便在一定程度上揭示着这种邮寄不知名快递的社会现象。
(二)线上、线下骚扰
说到骚扰,相信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都是——我的信息到底是怎么被他人知道的。其实,这很可能便是个人物流信息的泄露,个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被他人剽窃的结果。接下来,我便分为以下两点讲讲骚扰的模式:
1、线上骚扰
线上骚扰又可分为电话骚扰、短信骚扰和新媒体私信骚扰等。由于线上骚扰的成本和处罚较低,导致受到线上骚扰的人数日益增长,严重影响到中国百姓的日常生活与工作。据艾媒咨询网站的数据显示,在2019年期间,中国骚扰电话的拨打次数高达500亿次,有超过七成的网民遭受到骚扰电话的骚扰,可见联系方式泄露在外的严重性。而在各种重大节日和活动来临之际,又是短信骚扰的高发期,各大商户会通过数据平台统一给人们发送各种名不副实的优惠活动、折扣信息和广告推广,以至于类似“双十一”的购物节日一再被称作“骚扰节”。更有甚者利用人们泄露在外的联系方式,给人们发送虚假的钓鱼短信,通过虚假钓鱼网站和虚假客服等方式利用人们的同情和恐惧心理骗取财物。[2]
而新媒体私信骚扰也是当下社会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在网络新媒体的大环境下,传播和共享几乎成为了这个时代的主题,介于传播和共享的便捷性,几乎人人都可以是传播人,甚至有很多优秀的传播人将传播作为他们的终生事业,他们会在新媒体传播优秀的三观、思想和生活。优秀的传播方式便意味着他们会面临大批的粉丝受众,粉丝受众来源的不确定性也就成为了新媒体私信骚扰的主要组成部分。而很多网络新媒体基本都能通过搜索姓名和联系方式来找到对应的联系人,实名制和电话绑定也是获得粉丝的主要方式。前段时间,我有位特别喜欢的博主就面临着这样的私信骚扰,该博主的一位不知名粉丝在该博主分享了日常生活之后,利用私信的方式对博主表达爱慕之情,博主委婉的拒绝了不知名粉丝的爱慕,之后却收到该粉丝疯狂的私信轰炸,博主不受其烦便屏蔽了那位不知名粉丝的私信通道,那位不知名粉丝却不断换着不同的账号对博主进行私信骚扰。[3]以点见面,可见个人物流信息的泄露会造成多么严重的社会问题。
2、线下骚扰
线下骚扰主要依赖于人们物流信息上泄露的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上门推销、扫楼派传单塞卡片、尾随等等皆属于线下骚扰的范畴,相比于线上骚扰方式的多样化,线下骚扰的方式仿佛显得寡淡。但线下骚扰却更应该被引起重视,因为线上骚扰最多只能算是精神伤害,而线下骚扰却是实打实的肉体伤害!当你不想理会线上的骚扰时,往往只需要几秒钟去关闭,而线下骚扰却要消耗人们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应付不同的场景和人物,疲于应付日常生活的同时还要去应对骚扰,属实是烦上加烦。而在应付线下骚扰的同时,还必须对骚扰者有所防范,一大意便可能会对自己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4]
(三)个人物流信息被不法分子用作敛财手段
在现如今各种网贷、信贷手段层出不穷的时代,各种贷款方式的诞生也滋生了许多与法律打擦边球的敛财套现业务,蚂蚁花呗套现、京东白条套现和微博借钱套现等等方式都被不法分子当作敛财手段,他们往往利用低手续、秒到账、快周转的噱头来吸引急需资金周转的人。[5]
然而,我作为使用过这些网购赊账服务功能的人,我很清楚这些网购赊账服务的入门门槛到底是有多么的低,通常只需要实名认证、联系方式和平台相关的使用记录,就能取得大额的赊账借款。实名认证的操作步骤极其简便——只需要填写身份证号码、拍摄正反面身份证照片、提供正脸免冠照,而联系方式的获取也极其容易——只需要一个短信验证码即可,在现如今的网络时代,快捷生活成为了时代主题,又有多少个人是没有使用过支付宝、京东和微博等等平台的呢。
由此,泄露在外的个人物流信息被不法分子获取之后,他们很可能便会通过拨打手机号码或者发送短信,通过大面积撒网的方式去诱导人们开通诸如蚂蚁花呗或京东白条之类的赊账业务。当有人被成功诱导开通这些赊账业务之后,接下来不法分子便会用各种方式对被诱导开通赊账业务的人采取手段以套取别的个人信息,并且私下会用从他人手里套取而来的信息开通各种借款业务,而不法分子利用各种平台的借款业务能套取的款项小到几百块,大到十几万。如果在不知不觉中被套取了款项,息滚息利滚利,又没有能及时把款项还上的话,那么个人的不良贷款记录将被登上征信系统,往后的路将寸步难行!
(四)个人隐私信息被公之于众
许多人都说,在这个网络大爆炸的互联网世界里,每个人都将没有秘密可言,可是谁又真的愿意自己的隐私信息被彻底公之于众,你又是否保管和处理好了自己的物流信息?首先我要讲的是一个在上面的论点我有提到过的名词——搜索引擎。嗯?搜索引擎和隐私有关系?没错,在现如今的各种网络新媒体上基本都配备有不同的搜索引擎,而搜索引擎背后连接的便是极其庞大的大数据库,我们在使用搜索引擎的每一次检索,都会有一个标签与你的ID相连,这些标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便意味着你的隐私和兴趣爱好,而你的ID又可以通过搜索联系方式等方式被搜索引擎检索出来。在这个快节奏的短视频时代里,相信绝大部分人都使用过抖音或者微博之类的平台软件,大部分平台软件通过搜索联系方式都能把他人的ID搜索出来,而只要把ID找到了,就能查到都他人的日常分享和点赞记录,由此便能洞察他人隐秘的兴趣爱好。
更有一些不法分子在分析了解他人的兴趣爱好和隐私信息后,完全照搬他人分享的文案、照片和视频用以创建一个新的复制号,不法分子就用新的复制号去诋毁被复制者或去赚取一些不义之财。
三、新媒体环境下个人物流信息泄露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
(一)各地存在个人物流信息的非法交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虽然国家有明文的法规条例不能对外进行个人信息的买卖或者提供,但是在一些不起眼的角落,总是会存在一些与法规条例打擦边球的不法分子。包括但不限于各种B2C和C2C的交易平台,会存在这么一种潜在的灰色交易——在平台的搜索引擎搜索“联系方式”就会出现一些陌生不知名的联系方式,例如手机号码、微信号和QQ号,这些联系方式通常会以类似个人培训辅导、陪玩、各项技术提供者、货物供应商或者客服等的形式存在。[6]
除开一些线上的信息交易,线下的信息交易也是防不胜防。就拿我们日常的快递来说吧,快递在这时代基本成为了生活的必要服务方式,那么快递上的物流信息在到达我们手上之前经过了哪些地方呢?其实我们的快递在实现卖家到买家的空间位移过程时,我们的物流信息经过了各种片区和个人的手里,如下关系表1所示:
由表1便可知,我们的物流信息要辗转过千山万水才能重新回到我们的手里。而我们的物流信息辗转在各个环节的时候都可能在某个阴暗的角落作为货物被对外出售。[7]
(二)在恶意的媒体网站填写个人物流信息
据我国科普杂志《大科技·科学之谜》记录的数据显示,在全球每一时刻存在的媒体网站数量已经超过了十亿个。那么在这十多亿个的媒体网站里面,恶意的媒体网站到底又存在多少呢?
其实人人都知道要懂得辨别真假网站,也不能在恶意网站填写个人物流信息的道理。可是总会有人在短暂时间内丧失辨别恶意网站的能力,在丧失辨别恶意网站能力的这短暂时间里,便给与了不法分子获取信息的可乘之机。在我看来,导致人们短暂丧失辨别恶意网站能力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1、受到情绪冲击
创建恶意网站的不法分子会根据模板编造出许多类个人情况和家庭背景的剧情故事线,然后利用收取来的各种联系方式通过广撒网去进行欺诈,万一有受害者上钩,不法分子就会依照这些剧情故事往下继续编造故事线去影响受害人的精神情绪,而在精神情绪受到冲击的情况下属实很难去辨别恶意网站的真假以及网站合法性。
2、贪图小恩小惠
在现在这种网络消费的时代,各种消费平台层出不穷、琳琅满目。在浏览器上冲浪的时候时不时就会收到个弹窗的某宝满减抵扣卷,在玩游戏的时候右下角突然又会弹出个某东电器的免息试用资格,在工作的时候可能又会收到个某某店铺的打折消息。然而往往当人们经不起诱惑,尝试去贪图小恩小惠的时候,就是个人物流信息泄露的开始。
(三)快递外包装上的快递单信息在丢弃时处理不当
我在三(一)的论点上有讲述,当我们在网络上消费、购买货品时,我们的物流信息会经由各种分拨中心、快递分公司和片区业务员最后再返回到我们的手里,那么物流信息最后回到我们手里之后就不会有往后的踪迹了吗?不是的,当物流信息以快递单粘贴在快递外包装上的形式回到我们手里之后,还会有个丢弃快递外包装的过程。而快递单又是我们个人物流信息的汇集处,所以丢弃快递外包装这个及其容易被忽视的过程,却也是导致个人物流信息泄露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在想好论文大纲,确定好要写的论点之后。我便去了两个片区的男生宿舍分别对ABCD栋共八栋宿舍楼的十六个垃圾堆做了一个简单的目力观测。我发现,每一栋宿舍楼的垃圾堆里都会有或多或少完整的快递单信息!八栋宿舍楼的十六个垃圾堆里都有完整的快递单信息,这是个多么可怕的现象。虽然说校园内有信息贩卖人员的几率很小,但是这也侧面反映出学员们对自己物流信息的保护意识有多么薄弱。
还值得一提的就是,在人们对到手货物不满意要求退换货物的时候,会去快递公司填写退货单也就是快递单。这时快递从业人员会给回我们一张快递底单,往往在货物退回到卖家手里之后,快递底单也会被随意丢弃,而随意丢弃快递底单也会造成和随意丢弃快递外包装一样的后果!
而在我的论文创作期间也是中国疫情爆发期间,可以说很凑巧的是,我在网络上找兼职的时候发现了一种扫描快递单号并录入数据库的工作,而兼职发布者却又不是物流公司,这可真是个让我在写论文的同时汗毛竖起的兼职呢。
(四)消费者的个人物流信息保护意识薄弱
信息保护意识浅薄会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不法分子们持续犯案的嚣张气焰。在我看来,中国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传统思想在很大程度上造就了这一局面,毕竟很多时候信息泄露在真正对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之前造成的损失是可以忽略不计的,由此便不会有多在意物流信息的泄露了,而凭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又怕麻烦的想法,便也极容易对自身物流信息的泄露选择性遗忘,还有很大一部分消费者甚至都不知道自身物流信息的泄露给自身造成了损失。长此以往,消费者就很难形成有效的物流信息保护意识,更不用说主动去学习相关的物流信息保护方法了。
四、新媒体环境下个人物流信息泄露存在安全隐患的治理
(一)加强各地从业人员监管、建立奖惩制度、建立完善的内部工作体系
随着近年来的《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还有我上文提到的《刑法》中关乎个人信息安全和快递监管的法规条例日渐完善,当下快递行业的风气比起2005年-2007年快递兴起那会儿好了许多,但是在整个快递行业这座庞大的冰山里,水面下又有多少是不可见的呢?所以在快递行业各处总会免不了有想要赚快钱的不法分子打着贩卖他人物流信息的算盘。
我们都知道,快递属于服务业,对于快递服务行业的监管实属必要,但想要监管到快递行业的方方面面确实很难做到。由此,加强各地从业人员监管、建立奖惩制度、建立完善的内部工作体系便也成为了快递行业管理者需要利用终生去学习完善的一门学问。[8]
总的来说,快递行业的管理者必须以身作则,以自身积极正向的三观去影响下属员工,提高员工的从业素质并且实现员工之间互相监督,形成良好的从业环境,必要的时候可以在快递从业人员的从业行进路线和从业环境加装监控摄像头以实现监管条件。再者,建立良好的奖惩制度是提高快递从业员工工作积极性很好的工具,而一个优秀的奖励制度也是让快递从业员工对快递公司形成依赖性和归属感很好的方法。最后一点,虽然说快递行业是服务业,工作需要很高的应变能力,但是建立完善的内部工作体系也是必不可少的,要实现人人有事做,规范地做,严格地做,有秩序地做,有安排地做。[9]
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以上三点的日渐完善,个人物流信息泄露的问题必将不成问题。
(二)在媒体网站填写物流信息时再三辨别其合法性、安全性
在媒体网站这方面,人们秉持着各种不同的言论和观点,有部分人认为降低使用媒体网站的频率就能减少物流信息泄露的可能。不可置否的是,降低使用媒体网站的频率,确实是会减少物流信息泄露的可能,但是在现如今的网络大环境,减少使用媒体网站就意味着资源的减少,信息的匮乏,机缘的降低。由此,减少使用媒体网站频率的方法不可取,决不可再出现二次闭关锁国的窘况。因而,自身在使用媒体网站填写信息时懂得辨别媒体网站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显得尤为必要,接下来我分享两个辨别媒体网站合法性和安全性的小方法,希望能给人们在媒体网站填写物流信息时提供一定的保障:
1、尽量访问“https://”开头的媒体网站
类似于“https://”的就是“http://”,这两者相比较而言就是当人们在前者填写物流信息之类的个人信息时会经过数据加密,在后者填写信息时信息数据只是通过HTTP协议和网站服务器进行交互,具体信息技术方面的内容就不过多提及。当人们有媒体网站填写物流信息的需求时,尽量在“https://”开头的网站填写,当然也不是说“http://”开头的网站就不安全,具体的还需要自身去仔细斟酌判断。
2、确认网站的拼写顺序和结构
就拿“www.boc.cn”和“www.bocws.tk”来比较,它们两个的网站名称都是“中国银行全球门户网站”,但前者是中国银行的官方网站地址,而后者则是域名拼写、结构和前者高度近似的钓鱼网站。
虽然说在虚假的媒体网站填写物流信息必定是不安全的,但是在正规的媒体网站上填写物流信息也不就完全是安全的,一定要再三地辨别、确认填写物流信息的环境安全性再填写。[10]
(三)销毁留存的物流单号、票据等
说起销毁票单,其实这也是一门学问。我相信绝大部分人在处理物流单号和票据的时候都是直接把票单撕成两三瓣、四五瓣再扔进垃圾桶,其实我在查找资料准备论文之前,我自身也是这么处理物流票单的,可是在查阅过相关的信息泄露文献资料和视频资料之后,每当我想起之前的行为就冷汗狂飙。
为什么我在论点中说的“销毁”而不是“撕毁”,就是因为撕毁之后的物流票单有着被人为拼接的可能。我前年在网络上的一个暗访媒体就看到过一个承接撕毁单据拼接的工作室。所以在处理物流票单之类的单据时,必须要销毁而不仅仅只是撕毁。可以在不会引起火灾的环境下对物流票单进行焚烧,也有对物流票单采用浸湿处理再揉搓信息的方法,亦可以直接使用粉碎机对物流票单采用粉碎处理。总而言之,就是要对留存物流票单上的寄件人姓名、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以及条码进行销毁处理。
(四)了解公民基本权利、主动学习物流信息保护相关法律
在中国有几句老话“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防患于未然”“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说的就是在事故发生之前要做好防御措施,在信息安全这方面亦要如此。物流信息为何会在泄露之后造成诸如此类的安全隐患?很大一部分就是人们不够了解自身公民基本权利造成的。在公民基本权利中就有一点“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当我们的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时,要懂得向有关部门及时检举揭发,以便在物流信息的泄露给自身造成危害之前及时止损。[11]
再者,在闲暇之余去学习下物流信息安全相关的法规条例,是非常有必要的。除了上文提到的《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以及《刑法》中的个人信息安全的条例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刑法》中关乎窃取计算机信息以及其他机密的法律也值得关注和学习,并且要利用学会的法律当成维护自身利益的武器。[12]
五、总结
随着我们的生活逐渐步入了新媒体的网络时代,个人的物流信息泄露问题也逐渐被摆上了台面,解决个人物流信息泄露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也成为了当务之急。其实不仅仅是我们个人在关心和担忧着我们的信息泄露问题,国家XX和各行各业的研究人员也同样在背后为我们信息泄露的问题默默的付出。我们都知道,相比于某些西方国家而言,我们国家目前并无明确的法律条款去保护个人信息,更多的时候都是通过相关部门制定的各种条例去约束己身,很大一部分是依靠自身的职业素养去维持行业的稳定发展。
在如今的新媒体网络大环境下,个人信息需要保护已经在中国人民的心间达成共识,欠缺的就是统一标准的法律规范。而就在2019年8月2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记者会上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被列入了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有关部门正在快马加鞭地推进起草工作。
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相信国家,与此同时积极学习了解自身公民权利和相关的信息安全法规条例,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信息泄露造成的风险。当“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颁布之时,我们才能更好地用法律的武器对不法分子说不。
参考文献
[1]个人信息[J].大众标准化,2015(02):53.
[2]裴柯,肖杨.浅谈我国快递行业的发展现状[J].对外经贸,2018(05):79-80+84.
[3]郑燕梅.社交网站隐私权的维护[J].新闻研究导刊,2015,6(15):257.
[4]廖欣,周翼.论快递服务与网购个人信息保护[J].物流科技,2014,37(01):114-115.
[5]朱克迎.浅析物流行业中个人信息安全问题[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9,41(07):164-165+169.
[6]武立栋,徐君姬,闫葳.电子商务时代快递行业消费者信息安全防范对策研究[J].才智,2017(29):240.
[7]肖锭.快递行业客户信息安全防范研究[J].物流科技,2013,36(05):61-63.
[8]崔静.快递服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对策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9(20):285.
[9]郝增亮,张燃燃.民营快递服务中消费者信息泄漏风险与防范研究[J].物流技术,2012,31(09):55-57+63.
[10]Dmitry Bagay. Information security of Internet things[J]. Procedia Computer Science,2020,169.
[11]刘少浩.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J].知识经济,2010(01):17-18.
[12]张晓红.浅析我国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的不足及完善[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1,13(01):120-123.
1、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文章版权申述”(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18735597641(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2、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投稿,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打字小能手,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447766.cn/chachong/1200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