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绪论
1.1选题背景
我国的增值税征收史要追溯到20世纪的1979年,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全国试行增值税。并在1994年进行了税制改革。肖捷(2012)[1]称2009年是增值税的重要转折点,完成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的改革后,转型的效果立竿见影,三年间减少的税收高达五千多亿,大大减少了企业的负担。国内学者们研究并关注了转型对企业及经济发展带来的良好影响,此后越来越多的学者提出增值税应进一步扩围,并给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2011年11月16日国家税务局以及财政部于一起颁布了《印发关于<改征营业税增值税相关试点方案>的通知》[2]中规定了在上海市从2012年1月1日起部分现代服务业以及交通运输部门进行营改增的试点,因此自从税制1994年改革以来我国流转税制度具有跨时代意义一次变革就此开始。
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xxxx将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以及交通运输业增值税改征试点范围,分批从上海市扩大到北京、江苏、天津、安徽、浙江、湖北、福建、广东8个省直辖市以及深圳、厦门、宁波3个单列计划市。
2013年5月明确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从11省市推广至全国范围,另除企业外,行政事业单位也被纳入“营改增”的范围。除了在区域上扩大“营改增”的范围外,行业的扩围也成为必然趋势。
1.2研究意义
1.2.1理论意义
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王陆进介绍,去年税务部门共组织税收收入1037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其中,中央级税收收入增长7.4%,超出预算49亿元;地方级税收收入增长9.9%,也超额完成了预算确定的任务。预计2015年税收收入将延续平稳增长态势。也就表明2015年国家将加大推进营改增的力度以及扩大营改增的范围。
在积极组织税收收入的同时,营改增试点工作也稳步推进,给超过95%的试点纳税人带来了税负下降的实惠。2014年新加入试点的铁路运输业及邮政业分别减税8亿元和4亿元。虽然电信行业与此前预期相同,税负有所上升,同比增加64亿,但也为下游一般纳税人增加了税款抵扣。
1.2.2现实意义
营改增适应国际和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切实完善现行税制和规范市场秩序;完善我国增值税链条,避免重复征税;推动结构性减税、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第一、二产业转型升级和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的蓬勃发展,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竞争力;调整优化税种及其构成要素,激发市场活力,对国家XX财政起宏观调控作用。但营改增对于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影响也是不容小觑的,企事业单位面临崭新的挑战,如何加强财务人员的意识、业务技能,如何理清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的复杂会计核算过程,如何均衡进项税,如何管理增值税发票等成为其财务处理的当务之急。
本文通过深层次发掘营改增税收制度给企事业单位带来的影响,让企事业单位看清营改增在财务上担任“减负”的角色,有效地避免企事业单位因营业税庞大的税务而出现逃税、偷税、漏税的违法现象。系统综合分析各界学者论述,针对营改增为企事业单位财务处理提出可行性的对策与建议,对进一步降低我国企事业单位税负、加快我国企事业单位的转型升级,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创新竞争力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3国内外文献综述
1.3.1国内文献综述
在国内,许多学者在“营改增”的必要性与实施路径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朱青认为,目前我国宏观税率较低,老百姓感觉税负重,主要原因是我国的税负结构不合理,未来应考虑结构性减税。席玮则认为间接税对居民消费的转嫁作用和增值税进项抵扣环节的重复计税导致了要素收入有效税负的上升。平新乔等研究了中国增值税和营业税对消费者产生的福利效应之差异,认为应彻底免征“小规模企业”的增值税;应该逐步推进从营业税到增值税的转变,让服务业的全体企业有权进行“进项抵扣”。杨默如对金融业由课征营业税改为课征增值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认为金融业应征收增值税并与其他行业保持增值税税率的一致性。肖绪湖和汪应平认为税制建设应从本国国情出发,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间接税税制选择上应呈现多样化特征,单一的增值税并非是最好选择也不成熟。姜明耀认为可将货物与劳务双元增值税模式作为过渡方案解决营业税不利于服务业专业化的突出矛盾,维持现行增值税收入共享机制与地方税收管理权基本不变,降低改革阻力,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古建芹等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例,认为“营改增”要循序渐进,同时要调整收入分享体制,建设规范的地方税体系,以保证增值税与营业税合并的改革顺利进行且成本最低。
关于“营改增”的影响,一是研究了税改的经济效应。程子建从改革的福利效应角度,发现将增值税扩大到生产性服务业将改善居民福利,但具有累退性,全面扩围的福利改善作用小于生产性扩围,但具有累进性。许瑞林研究了上海“营改增”的效果,认为“营改增”消除了一部分重复征税,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蒋云赟则分析了“营改增”对财政体系可持续性的影响,认为“营改增”可以大幅缓解我国财政体系目前的代际不平衡状况。二是分析了税改对特定行业的影响。雷霞针对融资租赁业,认为“营改增”降低了企业实际税负。金国平针对物流辅助服务业,认为港口企业有其前期投资大且经营周期长、人工费用占比较高和对宏观经济依存度较高等特点,实施“营改增”将带来税收负担的增加,并建议对物流行业采取超税负返还的过渡政策,以此促进公平税收环境,为“营改增”的顺利铺开打下基础。李贵芬等针对建筑业,认为短期内由于进项税额的抵扣作用超过了资产折旧减少从而所得税上升的作用,“营改增”会降低建筑企业的税负。
文末所列的参考文献中应有这个文献,并要有文献标记(脚注或尾注);
其他章节都要有文献标记(脚注或尾注)
1.3.2国外文献综述
关于“营改增”,国外学者做了大量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研究工作。Auerbach(改成中文,下面的也改)等对X的税制改革方案进行了三种模拟,用代际核算方法考虑不同的改革方案对各代人的影响。Creedy[2-3]运用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考察了间接税(包括消费税与增值税)通过价格变化对消费者产生的补偿性变动与等价性变动,并通过它们来度量澳大利亚实施的“商品与服务税”的福利效应。Emran和Stiglitz研究了发展中国家间接税改革的效应,他认为若考虑非正规经济的影响,则发展中国家倾向于减少关税的同时增加增值税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它损害了关税的中性,增值税税基的扩大也降低了劳动积极性,这降低了社会福利。Carbonnier[5]研究了法国1987年汽车销售的增值税改革和1999年房屋维修的增值税改革给消费者税负带来的变化,发现这两次增值税扩围都使消费者税负大大上升。Smart和Richard[6]研究了1998年加拿大部分省份的零售销售税改为增值税对商业投资的影响,发现这次改革明显地促进了相关省份的商业投资。Michael和Lockwood[7]研究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征收增值税的原因及其影响,通过143个国家的25年的数据进行估计,表明增值税是这些国家宏观调控的有效工具。
Reugebrink(1997)认为,“增值税能在全范围内抵扣,即在应纳的商品和劳务交易活动中,所有由供应商收取的税款都可以抵扣。因此在中间商品、资本投资、劳务服务、进口货物及股票市场等领域都可能发生增值税的抵扣”。Reugebrink提出的“全范围内抵扣”为全面实行增值提出了理论依据。
泰特(1992)比较了各国增值税制度及执行结果后认为,“增值税包含从生产到零售各个环节更加可取”。泰勒的理论为电信业实施“营改增”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提供了理论帮助。
Conssen指出,“服务很难与商品相区别,更好的方法是对服务全面征税,而不是选择性征税”。他主要考察了中国对服务征税的情况,认为应采用综合法对所有的服务征收增值税,实行全面的增值税制度。
1.4主要研究内容
本文研究内容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试图分析营改增税收制度的改革为企事业单位财务方面的影响:(1)营改增对企事业单位税负的影响;(2)营改增对企事业单位财务指标的影响;(3)营改增对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的影响。根据以上企事业单位对营改增的对策和建议:(1)制定颁布财政补贴政策的对策;(2)建立新会计核算体系的对策;(3)完善增值税发票管理的对策;(4)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的对策。通过分析影响进行研究并提出可行性的对策,从而降低因税率变动给企事业单位带来的负面影响。(1)制定颁布财政补贴政策的对策;(2)建立新会计核算体系的对策;(3)完善增值税发票管理的对策;(4)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的对策。
1.5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首先,介绍了“营改增”对我国企事业单位财务影响及对策研究这个课题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然后,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进行阐述,最后简单谈了课题主要研究的内容及方法。
第二章我国营改增概述
2.1营业税及增值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无形资产转让以及不动产销售的个人和单位,就其所获得的征收营业额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增值税是指对货物销售或加工以及修配、修理劳务和货物进口的个人和单位关于增值额征收实现的一种价外税,负担着为消费者,征收是以增值为前提的,如果增值不存在的话就免税。
2.2营业税和增值税的比较
首先,从含义及征收范围方面来讲,营业税指的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它的征收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而增值税指的是对销售货物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价外税,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收,没增值不征税。它的征收范围是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其次,从税率方面来说,营业税征收的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工程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3%,金融保险业、、广告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5%,娱乐休闲业20%。增值税的税率: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食用植物油、粮食;暖气、自来水、热水、冷气、石油液化气、煤气、沼气、天然气、居民用煤炭制品;杂志、图书、报纸;化肥、农药、饲料、农机以及农膜13%,交通运输业服务11%,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6%,小规模纳税人3%,出口货物等免征。
再次,从起征点以及计算方法方面看,营业税起征点一是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二是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计算的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计算方法是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而增值税起征点是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计算依据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取得的销售额。计算方法是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同时营业税的征收部门是地方税务局征收,而增值税是国家税务局征收。增值税相对于营业税的优点在于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缺点是向最终消费者征收的,从而抑制了国内需求的增长,进而抑制经济的长期均衡收入,增加了个人的税收负担,挤出了消费和投资,而增大了GDP中XX购买的部分,使XX购买在其中占有过大的比例,不利于经济运行。
2.3营改增政策
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颁布改征营业税增值税相关试点方案。从试点方案方面来看,主要税制改革试点的方案是:第一,以增值税现行标准税率17%以及低税率13%作为前提,两档低税率新增11%以及6%。适用17%税率的是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1%税率为建筑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适用6%税率的是其他现代服务业。第二,建筑业、邮电通信业、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业、现代服务业、不动产销售以及无形资产转让,从原则方面来说,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较为适用。生活性服务业以及金融保险业,从原则方面来说,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较为合适。第三,计税依据。原则上纳税人的计税依据是应税交易发生获得的收入全部。对于一些代垫资金以及大量代收转付存在的行业,可予以合理扣除其代收代垫金额。第四,贸易服务进出口。贸易服务进口征收增值税只是在国内环节,实行免税制度或零税率在出口环节。
关于过渡性政策在改革试点期间安排,试点方案规定的非常明确:第一,税收相关收入的归属。现行财政体制在试点期间基本保持稳定,营业税收入对于原归属试点地区而言,增值税改征后获得的收入仍归试点地区所有,分别税款入库。因为试点原因导致的财政减收,由中央以及地方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予以负担。第二,税收优惠过渡政策。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属于国家给予的试点行业获得延续,然而对于解决重复征税问题通过改革能做到的,不能保留。针对具体情况在试点期间选择合适的过渡政策。第三,税种跨地区协调。以机构所在地内的试点纳税人作为纳税增值税地点,如果缴纳的营业税在异地,在缴纳增值税计算的时候允许抵减。在试点地区非试点纳税人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继续申报缴纳营业税。第四,抵扣政策关于增值税的衔接。如果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目前的增值税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可按现行规定执行。同时试点方案还对改征营业税的增值税,负责征管的是国家税务局。制定改革试点的征管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扩展以及征管税收信息系统,设计同时印制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达到统一,做好征管相关全面准备以及实施工作。
2.4本章小结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营业范围不一样,企业不可能同时交这两种税,两者是不可能同时存在的。当企业发生增值税时应当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当企业发生营业税时应当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增值税影响资产负债表,营业税影响利润表,从而间接的影响企业应交的所得税费用。增值税和营业税都有几种税率,应当依据企业所属的行业确定其税率。“营改增”政策有两大作用。一是企业价值最大化实现非常有利。二是对劳务以及货物的竞争力的提高有利。随着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在国际市场上企业之间的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要想获得最终的胜出,拥有物美价廉的商品是企业所必须做到的。对于营业税征收制度而言,产品在出口之后对于企业而言先前已纳税款是不会退还的,我国企业产品输出的热情明显被严重打击了。然而在营增改实行了之后,应缴税务金额对于企业而言相对减少,企业产品造价在一定程度上得以降低,从而劳务以及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提高了,这对于我国出口企业的发展十分有利。
第三章我国营改增对企事业单位影响现状
3.1营改增对企事业单位税负的影响
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实施,企业及行业之间的分工更加合理,通过结构性减税使很多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成本大大降低,刺激了市场需求,并且对企业的税负产生重要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中小企业的税负明显减少。(2)通过“营改增”试点,我们发现,对于被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试点企业而言,由于税率的降低加之营业额由含税转换为不含税导致的收入减少,使企业税负有了明显降低。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纳税额是根据销项税额中扣除进项税额的多与少,决定了企业的税负。那些机器设备更新更快的服务企业,由于在购买固定资产以及原材料的过程中会产生较多的可抵扣税额,企业的税收负担会明显减少。(3)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税负明显增加。(4)通过对“营改增”实施效果的研究,我们看到,在交通运输行业中的五六企业出现了税负增加的情况。在税改之前,物流企业的营业税税率是3%,而改征增值税后,税率为11%,税率的提高加之抵扣项目的局限增加了五六企业额的税收负担会出现增加的情况。
对企业财务方面来讲,营改增对两类纳税人在目前阶段肯定有利:一种是小规模营改增试点中的纳税人,他们营业税税率原来为5%或3%,如果增值税改征的话税负能下降2%左右;另一种就是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现代服务业在原来不能进行税额抵扣的,随着实施营改增,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数额和范围增加了。并且运输费用发生的支出进项税额抵扣。也从原来抵扣的比例的7%上升到11%左右。
从行业角度方面来讲,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所占比重较大,增加可抵扣的税负,然而同时由原来税率的3%上升到11%,因此不会有太大税负变化幅度。但是从实际征收方面来看,仍然有一定幅度的税负下降对于这部分企业而言,但是下降的企业间以及期间的存在较大的差异。同时对于主要成本为劳务及其他非可抵扣类资产的另外一些行业来说。呈现差异性税负,企业税负有的不降反升。这部分企业的利益在改革中应当照顾,适当的进行税率调整,或者税金额对应进行相关的规定,而XX出合的法规企业应当关注,关于这方面的财政补贴应及时申请,企业获得的净利润才能尽可能的高,亏损得以避免。
3.2营改增对企事业单位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是引起会计核算发生改变的是改征营业税增值税转变。由于销项税额以及进项税额在营业税中不存在,可以按实际情况入账相关收入,按实际发生列支相应成本。然而增值税改征后,入账收入的原则以及方法变化较大。拿服务业作为例子,增值税改征后,收入需要依照一定的税率扣除掉进行税额以及销项税额都要进行核算“应交税金”科目,销项税额与进行税额的差额等于当期应交税额,而对于营业税核算来说,可以直接根据收入额或者收支差额乘以税率计算税收就可以了。所以,从会计核算方面来说,改征营业税增值税后,相关成本、收入以及核算的税金变化都较大,也相应需做调整企业财务管理。其次,试点地区以及非试点地区会计核算的差异存在。因为改征营业税增值税推广并没有一次性进行,而是“进行先试点部分地区、后推广“的做法得以实行,这就带来核算上的困难对那些经营跨地区的企业。
除此之外,对混业经营的企业而言改征营业税增值税会对提出更高的要求给会计核算。这次改征营业税增值税要求混业经营如果各类经营业务的性质达不到要求,各类业务明细就无法核算,那么就要求企业核算税种按税率较高的来执行。目前由于服务类企业大多数属于混业经营性质的范畴,所以,为了降低税负,中小企业需要尽可能分别进行核算不同税种的业务。对发票管理方面的影响。相关发票种类营在改增以后发生变化,也带来了新的变化给发票管理。例如依照原有营业税税制,对于服务业企业而言,服务业的税务发票只需要开具就可以了,然而在增值税税制方面来说,因为进项税与销项税的区别的存在,所以,新的规范要求在企业发票管理也出现了。首先,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管理中要区别对待。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采用普通发票一种就可以了,其营业税状态以及发票管理的情况区别不大。而从一般纳税人角度来讲,那么分普通发票以及专用发票2种,从使用范围方面来说,税务部门制定了相关专门的规定。因为涉及税收的抵扣方面的原因,不正确使用增值税发票将会使企业法律风险承担较大。其次,增值税发票限额和营业税存在差别,发票限额普遍较低。一般来说,一般纳税人在新认定的增值税中的发票限额为10万元,这个数据同服务业的限额水平相比较小。而大额发票申请需要很长时间,会给业务开展带来很大不便。
3.3.营改增对企事业单位核算体系的影响
3.3.1“营改增”对企业发票管理的影响
原始凭证只是证明了经济业务发生的,会计核算的基础就是真实可靠的会计原始凭证的取得,在众多原始凭证中特殊而又重要的一类就是增值税发票。交纳营业税的企业并没有涉及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及使用在“营改增”之前,“营改增”以后,因为使用增值税发票可能会影响到双方企业交易的经济利益,主要是购买方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税额抵扣,在新税制实施的情况下,试点的企业如果实行“营改增”,专用发票的使用培训及管理对于有关部门而言就必须严格加强,交易环节所涉及的增值税发票的开票规范性、开票种类、相关印章以及开票时间等必须严格审查,从而避免因为新政业务的不熟悉而导致的不合法以及不合理的涉税风险的出现。在“营改增”试点前后企业会计人员核算上一定技术上的处理问题会产生,企业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来调整以及适应新税制所带来的变化,以适应”营改增的各方需求”。所有企业都会有相应的票据在资金收入与支出方面,它既是有效依据对于企业进行财务管理方面而言,同时也是国家税务相关部门进行征税的凭证。所以,管理发票显得非常重要。营改增以后,发票相关种类变化很大,从而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给企业发票的管理。比如:服务类企业以前只需开具服务业的税务发票就可以了,然而因为消税项以及进税项方面的区别在增值税制度中存在,严格的发票的管理就不难理解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由企业自行印制,目前只能向税务局申请领购,营改增以后,势必大大增加增值税的用量。

3.3.2“营改增”对企业经营收入核算的影响
税制规定营业税在我国的属于价内税范畴,但是增值税却属于价外税,在计算的时候应该税价分离,通过销项当期税额扣除掉进项可抵扣税额计算得到。“营改增”后,入账价值对于成本与进项抵扣额进行挂钩,导致一定的影响给企业的经营利润收入。
3.4本章小结
通过“营改增”试点,我们发现,对于被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试点企业而言,由于税率的降低加之营业额由含税转换为不含税导致的收入减少,使企业税负有了明显降低。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纳税额是根据销项税额中扣除进项税额的多与少,决定了企业的税负。从交通运输业方面来说,固定资产所占比重大,增加可抵扣的税负,然而同时税率从以前的3%提高到11%,因此不会有太大的税负变化幅度。然而从实际征收中方面来说,仍然有一定幅度的税负下降在这些企业。税制规定营业税在我国的属于价内税范畴,但是增值税却属于价外税,在计算的时候应该税价分离,通过销项当期税额扣除掉进项可抵扣税额计算得到。“营改增”后,入账价值对于成本与进项抵扣额进行挂钩,导致一定的影响给企业的经营利润收入。
第四章营改增给企事业单位造成的问题
4.1加大了企业的税负
从税负角度分析,营改增对于小规模企业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来说,作用较为明显。营改增可有效降低小规模企业的税负率,并增加了现代服务业的可抵扣税额的数额和范围,提高了运输支出抵扣税额比例。从行业的角度分析,营改增增加了交通运输业的可抵扣税负,将税率从原来的3%提高至11%,但由于税负波动幅度较小,在实际征收过程中,部分企业的税负下降幅度不大。对于一些非可抵扣类资产行业及劳务行业来说,税负差异性较大,部分企业税负并无下降,反呈上升趋势。在进行税制改革时,应全面考虑这部分企业的利益,合理调整税率,或重新制定应税金额,企业应当重视国家法规,针对问题申请财政补助,提高企业的利益,以免造成亏损。
4.2加大了企业会计核算的难度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较大,营业税征收时,并不存在销项税额以及进项税额,相关收入只需按实际入账即可,而成本按照实际支出为准。但实行营改增后,彻底改变了收入入账方式和原则。例如服务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收入入账时,需按照税率扣除销项税额,成本也需扣除进项税额,且销项税额及进项税额均采用“应交税金”进项核算,当期应缴纳的税额相当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总差额,在营业税核算时,只需将收入额或收支额差直接乘以税率即可算出税收。因此,从会计核算的角度分析,营改增后,税金、成本以及相关收入方面的核算方式发生巨大变化,企业财务管理也随着核算方式的改变而改变。营改增试点企业与非试点企业的会计核算方式不一致,由于营改增并未实行一次性推广,只在部分地区试点,因此,加大了部分跨地区经营企业的会计核算难度。这部分跨地区经营企业需进行不同税种的调整,对不同的税收方式进行衔接,企业会计的核算难度较大。营改增对于综合经营企业来说,在企业会计核算方面的要求更高,如果在营改增过程中,如果综合经营企业无法划分出明确的经营业务性质,无法将各类业务的核算明细化,则按照高税率税种来进行企业的会计核算。目前,大多数服务行业属于综合经营企业,为降低中小企业的税负,应针对不同税种的业务,分别进行核算。
4.3对发票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营改增对于发票的管理也造成了一定的难度。例如,在征收营业税时,服务类企业发票只需开具税务发票,但实行营改增税制后,由于分有销项税、进项税,企业发票的管理更加规范更加严格。增值税发票管理存在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之分,小规模纳税人所用的发票只有一种,即普通发票,在发票管理方面,与营业税发票管理相似。一般纳税人的发票分为2种,即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税务部对于发票的使用也提出了明确规定。由于增值税关系到税收的抵扣,如发票使用不当将会造成企业的法律风险。增值发票的限额较低,与营业税发票限额不一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发票限额一般为10万元,与服务业务限额存在较大差距。申请高额发票时,所需时间长,不利于业务的开展。
4.4本章小结
本章着重从三个方面介绍了营改增给企业造成的一些问题,首先是,企业税负的加大。增加了现代服务业的可抵扣税额的数额和范围,提高了运输支出抵扣税额比例。从行业的角度分析,营改增增加了交通运输业的可抵扣税负,将税率从原来的3%提高至11%,但由于税负波动幅度较小,在实际征收过程中,部分企业的税负下降幅度不大。其次,营业税征收时,并不存在销项税额以及进项税额,相关收入只需按实际入账即可,而成本按照实际支出为准。但实行营改增后,彻底改变了收入入账方式和原则。其次,企业会计核算的难度加大。最后,营改增给发票的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第五章对企事业单位营改增的对策和建议
5.1制订颁布财政补贴政策
(1)根据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和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审查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设置。对起不到政策导向作用的、重复交叉设置的、零星分散的资金投放、项目设置做及时清理调整,以充分发挥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为国家调控服务的作用。(2)针对各类项目不同的特点,建立健全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程序和分配依据,防止并纠正专项补助资金分配中存在的决策随意性大及个人化倾向,科学合理地作好项目遴选,保证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用于社会最需要的地方。(3)针对目前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面广量大,决策程序不规范的实际情况,建议考虑改变部分项目的补助方式,将那些经常性的、支出刚性大的、便于建立支付标准的、中央与地方政策决策一致性较强的专项补助项目转化为一般性财力补助项目,以缩小专项补助的规模,减少“跑部钱进”等不规范行为的活动空间。(4)明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中中央和地方的责任,中央决定投资方向及规模,地方决定具体实施项目。在此基础上,建立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效果的追踪问效制度。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在下达资金指标时随同下达问效指标。组织力量考察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效果,发生重大失误,推行问责制度。
5.2建立新会计核算体系
(1)对会计核算的调整。以建筑业为例,在建筑企业营改增后,企业在购入材料、发出材料,与甲方验工计价、给分包工验工计价等多个环节中可能都涉及到了税额的会计核算,对相应应缴纳税金的核算也更加明细化。建筑企业在工程过程中所进行的生产、经营,其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直接计入相关成本,应进行单独核算,主要包括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中,如果没有进行单独核算,那么这部分的缴纳增值税额将不得进行扣除;与此同时,在确认收到的营业收入时,必须要扣除11%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然后将其余额列入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当中。(2)建立健全建筑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只有健全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才能规范核算工作,也才能够真正地做好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会计核算体系,借助于现代化的网络技术,严格的约束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确定、划分会计核算工作的主要权限,积极地为核算工作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3)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综合素质。建筑企业应适应营改增税制规定改革,企业财务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应加强自身的财务专业知识,深入的学习和掌握相关税制改革方面的财经政策法规和相关财务管理知识,强化税务意识,提高思想觉悟,坚持做到有法可依。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对诚信守法、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方面加强培训,提高建筑企业中财务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综上所述,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在各个方面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企业爱面对营改增所带来的利与弊时,应当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快的适应营改增所带来的冲击,根据营改增对企业各方面的影响进行相应的调整,加强企业增值税税务的筹划手段和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等方法。
5.3完善增值税发票管理
设计使用企业专用增值税发票。每一家企业的特点都非常鲜明,比如物流企业,它生产制造企业的业务模式以及客户类型方面与传统的差异明显,具有频率高、开票金额小以及数量大的特点。所以,企业在发票的购买、开票以及比对方面的工作量很大,人力资源的成本投资不仅增加了,同时,国家税务部门的发票征管工作也因此非常不便。所以,企业与税务机关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协议,这样就做到了增值税发票类型的统一,这样做对于企业发票的管理以及税务机关的工作量的减轻,都非常有利。
5.4加强财务队伍建设
财务队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出重要作用。主要从七个方面来加强财务队伍:(一)加强会计人员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人员政治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水准。会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xxxx挪用公款,会计人员这个群体的犯罪案件越来越多、案值越来越大,社会反响十分强烈,这充分暴露了一些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薄弱、素质不高等问题。因此企业必须对会计人员组织好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让会计人员更好地重新认识其所从事的职业,全方位的更新工作理念,积极思考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并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以创新的思路和办法推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从事职业活动时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新时势下企业对会计人员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有两条:一是通过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进行会计教育,通过会计职业义务教育、会计职业信念教育以及会计职业荣誉教育,从而达到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品形成的目的;二是会计人员通过自我教育以及修养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自我通过教育以及修养,把会计职业道德转化为会计人员的内在品质从而达到自身的会计行为规范和约束的目的。(二)对会计人员法制教育加强,会计人员法制水平要提高。中小企业一定要健全内部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要认真组织会计人员学习《会计法》以及《税法》等,达到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的目的,提高会计人员的守法自觉性,使他们在工作中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财务制度严格处理业务,提高会计人员坚持原则、依法进行会计监督、忠于职守的自觉性。会计人员只有从政治思想上提高认识,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同时掌握,他们良好的职业道德观才能树立,做到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客观公正、参与管理、提高技能以及强化服务。(三)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教育需要加强,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水平会计是一门实际操作及技术性很强的科学,会计人员在具备会计理论的基础上还要把理论融汇贯通到会计实践工作中去,业务素质是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业务技能。在知识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会计人员要加强补充和更新专业知识和计算机等相关知识,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可以说,会计人员专业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会计工作质量的好坏,会计人员只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才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会计人员也只有掌握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理论,才能向财务管理延伸。企业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水平的途径有两条:一是大力开展各种业务和技术培训;二是进行会计岗位轮岗。(四)搞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会计人员为提高政治思想道德水平、业务能力、掌握和运用新知识技术所进行的继续学习和研究。我国正处于网络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淘汰速度加快,继续接受教育已成为会计人员的迫切需要。继续教育从会计人员自身来讲,可以丰富自身的学识,提高业务操作和管理水平,提高自己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最终达到提高综合素质的目的。当前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必须使会计人员懂得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软件操作等一系列新的技能和知识,除必须懂得一些常规的计算机操作知识外,还应该能结合会计岗位的工作特点,进行有关财务软件的简单维护,并能熟练地掌握常用软件的使用方法和互联网的应用,对所搜集的各类专业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归纳,为单位领导进行决策提供及时的、重要的信息支持。
企业应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教育内容以及形式、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考核相关条例办理,每年做出学习计划、时间以及内容方面的安排,采取自学和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帮助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五)加强会计文化建设,提高会计人员文化素养我国的会计文化是我国会计人员在长期工作实践中创造总结、积淀而成的行为规范、价值观念等成果的总和,是会计人员共同信奉并付诸实践的价值理念。当前社会下,中西方文化交融碰撞、各种文化信息庞杂、良莠不齐、思想价值多元的局面必然对会计人员的思想产生冲击,因此,企业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时必须坚持先进的文化导向和凝聚作用,引导广大会计人员形成积极、健康、正面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努力造就一支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过硬、业务精湛、服务意识强的会计队伍。(六)不断完善会计人员轮岗制度和职称考聘制度,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轮岗制度和职称考聘制度,这可以使会计人员具备较好从业能力,熟悉多岗位多类别财会管理,提升自身地位层次有极大的推动作用,还可促使他们的知识面、业务工作水平、工作能力在实践中得到拓宽、提高和锻炼并被社会认可。企业内部实行会计岗位轮岗制,可以使会计人员丰富会计技术知识,掌握企业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工作全貌,熟悉不同岗位职责要求,熟练掌握各岗位的工作技能,使每个财会人员都实现一专多能,让会计人员接触每个岗位,不仅有利于会计人员全面了解会计业务,掌握各种会计技能,还能有效地降低会计人员的违纪发生率。建立轮岗制度,除了可以轮岗培训外,还应轮岗作业,做到一旦某岗缺位,能随时替补,让每个会计人员都成为多面,这会极大地调动财会人员的工作能动性。企业还要积极鼓励会计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评,应取消指标限制,只要满足条件就应该聘任,这样会大大提高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七)重视激励机制,保持会计队伍稳定。中小企业应建立激励机制,对会计人员的辛勤付出要予以充分尊重,会计人员待遇要适当提高,使会计岗位变成充满诱惑力的工作岗位,从而达到吸引富有朝气以及年轻有为的人员充实到会计岗位上,彻底消除影响会计队伍稳定的消极因素。要稳定会计队伍,应积极为会计办实事,切实维护会计的合法利益,解决好关系到会计切身利益的工资、医疗保险、职称、职务等问题,为会计创造一个公平、和协、宽松的外部环境,使会计的自身价值得到社会的认可和体现,为发展稳定、优化建设会计队伍,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提供物质保障。为了加速对会计的培养,企业应为他们创造条件,在会计工作实践中承担一定的会计理论研究,结合会计专业进行学术探讨,在科研中求提高,使他们在成功中获得喜悦。这些内部激励和外部条件的创造,都将极大推动会计在会计工作实践中发挥自己的创造力,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持会计队伍的稳定与发展。
5.5本章小结
本章对于上一章营改增给企事业单位造成的一系列问题,从企业税负增加、会计核算难度增大以及增值税发票管理三个方面有针对性的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包括:首先,制订颁布财政补贴,考虑改变部分项目的补助方式,将那些经常性的、支出刚性大的、便于建立支付标准的、中央与地方政策决策一致性较强的专项补助项目转化为一般性财力补助项目,以缩小专项补助的规模,减少“跑部钱进”等不规范行为的活动空间。其次,从对会计核算的调整、建立健全建筑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以及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综合素质建立等方面加强新会计核算体系的建立。同时完善增值税发票管理。最后,从加强会计人员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人员政治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水准,对会计人员法制教育加强,会计人员法制水平要提高,加强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教育等方面加强财务队伍建设。
结论
营改增适应国际和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切实完善现行税制和规范市场秩序;完善我国增值税链条,避免重复征税;推动结构性减税、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第一、二产业转型升级和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的蓬勃发展,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竞争力;调整优化税种及其构成要素,激发市场活力,对国家XX财政起宏观调控作用。但营改增对于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影响也是不容小觑的,企事业单位面临崭新的挑战,如何加强财务人员的意识、业务技能,如何理清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的复杂会计核算过程,如何均衡进项税,如何管理增值税发票等成为其财务处理的当务之急。
本文通过深层次发掘营改增税收制度给企事业单位带来的影响,让企事业单位看清营改增在财务上担任“减负”的角色,有效地避免企事业单位因营业税庞大的税务而出现逃税、偷税、漏税的违法现象。系统综合分析各界学者论述,针对营改增为企事业单位财务处理提出可行性的对策与建议,对进一步降低我国企事业单位税负、加快我国企事业单位的转型升级,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创新竞争力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各地试点情况来看,“营改增”取得了一定的减税效果,部分试点企业从中得到了减税的实惠,并还将促进服务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服务业占全体行业比重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标识,而中小企业则吸收着我国最多的就业人口。在我股票当前需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情况下,大力发展服务业和壮大中小企业,无疑是个不错的选择,而“营改增”在这其中发挥的作用也必将是巨大的。
与此同时,分析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可以看出,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取得是影响“营改增”效应发挥的关键所在。财政补贴政策在各地XX虽有出台,税负上升的纳税人得到了一定的补贴,但要彻底解决这种行业间的不公平,则需从横向与纵向两方面来构建完整系统的增值税链条,使“营改增”的减税效应达到最大化,即继续扩大改革范围,使其覆盖到更多的行业,甚至是全体行业。这也是确保“营改增”结构性减税效应完全体现的最为有利的途径。
总而言之,交通运输部门必须认真思考“营改增”给交通运输行业带来的巨大冲击,深入研究所有改革细则,制定出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以保持行业竞争优势,并保证全行业能够稳定健康地发展下去。为了能够更好的贯彻落实“营改增”政策,本文提出了几条建议,总结如下:
(1)企业应积极应对新政,如优化业务流程,更新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及时申请过渡性财政扶持等。
(2)XX部门应推动新政的执行,如完善相关服务,适时扩大“营改增”的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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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感谢XXX老师的悉心指导,虽然网络教育碰面的机会较少,但老师还是通过学习平台对我们进行论文指导。经过此次的毕业论文撰写,对行政管理有了全新的认识,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得到了加深和巩固,学到了在课堂教学中学不到的知识,让我对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有了更深的了解。从课题的选择、提纲制作、初稿到最终论文的完成,XXX老师都一路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在此谨向XXX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在此衷心的感谢XXX老师、教学中心的老师和同学,感谢您们的帮助和关怀!最后,也特别感谢在百忙之中评阅论文和参加答辩的各位专家、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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