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随着信息时代与经济全球化的到来,世界各国之间的竞争实质就是人才竞争、知识竞争。而在这个人才经济的二十一世纪里人才的竞争,归根到底就是人才素质的竞争。哪个国家要想在全球化、知识化、信息化的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就更加要重视人力资源的建设,增强人才竞争的能力,提高人才素质。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各种社会矛盾越发突出,社会保障体系、教育医疗卫生体系不健全,XX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严重,同时,XX工作人员xxxx腐败现象日渐严重。然而公务员是我国XX职能的主要发挥者,是不可多得的人力资源。我国正处于建设XXX事业阶段,城镇化发展道路越走越远,XX职能的转变、社会经济的发展更是急需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公务员是最直接与人民群众接触的XX工作人员,而公务员素质是公务员所具有的品格、人格、气质状况、及所拥有的能力、知识水平的总和。因此,我国公务员素质的优劣对我国XX的执政能力水平的提高与否意义重大。
二、XXX对公务员的素质要求
近年来,我国全方位地进行反腐倡廉建设,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其实质是改进
XX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作为我国XX公务员更是应该做到廉洁修身,提高自身素养。而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人们的本心容易迷失,因此,在物欲横流的时代进行反腐倡廉其实质就是需要一批一心一意为人民、对人民负责、对人民讲诚信的人民公仆。要是不具备这三个方面的素质,公务员在这个提倡清正廉洁的时代根本无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对此,反腐倡廉时代对公务员提出了相应的素质建设要求。
(一)以民为本,坚持执政为民
践行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公务员的“官本位”思想为
“民本位”观念,并积极引领这种观念成为公务员队伍当中的主流思想。“公民本位”应该成为每一位XX工作人员的世界观,指引着他们在为民服务的工作中积极前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xxxx一切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公务员队伍必须时刻谨记着他们的一切工作都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人民服务是他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要把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真正转变为实践,落实到工作生活中。要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具备责任意识
权力与责任是相对应的,当拥有一定的社会权力与地位的时候,相应地也必须承担起对等的社会责任,公务员自身的执法行为要为人民、为国家负责任。
责任是使命的召唤,是能力的体现。只有能够承担起责任、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才是可以信赖的人;只有具备责任意识的XX公职人员才是合格的人民公仆;只有负责任的XX才是廉洁高效、能被人民所接受的XX。不具备责任意识的人不管在哪一个岗位上都难以严于律己、做好本分工作。尤其是在当今这个反腐倡廉的时代,公务员只有做到了权责一致,心中刻下“为人民服务”这五个大字,自觉肩负历史重任,才能真正做到尽心尽责。因此,具备责任意识是反腐倡廉时代对公务员的素质要求之一。首先,在执法前,XX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与社会道德标准的要求,这是具备基本责任感的表现之一。其次,在执法的过程中,一旦出现差错,公务员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必须对自己的失职和失误承担相应的责任。绝对不能出了差错就找最底层的代罪羔羊出来面对舆论的声讨。最后,对于工作责任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去落实到位,将责任切切实实地落实到个人身上。各个部门之间的责任要透明化,防止出现群众“问责无门”、“追究无人应”的现象。
(三)具备信用意识
人无信而不立,诚实守信乃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与人民群众最直接接触的公务员,更应言必信,行必果。要是公务员自身缺乏信用意识,失信于民,那么,人民群众该如何相信自身当家作主的地位不会遭到动摇、以及该如何对XX产生信心?公务员只有具备了基本的信用意识才能被人民群众所信赖,从而更好地展开服务工作。因此,具备基本的信用意识也是当代社会对公务员的素质要求。
三、我国公务员素质现状
(一)公务员服务意识淡薄,缺乏“民本位”观念
“为领导服务”意识成为公务员的“为官”守则,这是他们在岗位中打拼多年得出来的“升官之道”。在部分地区,这种现象及其普遍。大部分的公务员在本职岗位上为人民服务多年,即使没有犯任何的过错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但是如果他们没有尽心尽力地服务领导,依然得不到任何的提拔晋升机会。“为领导服务”这种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观念在公务员队伍的思想意识当中几乎凌驾于为“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之上。例如某信访部门,办事人员在为服务对象办事时,服务态度虽然算不上“恶劣”,但是,依然不尽人意,对于群众的疑问并未能做到有问必答,有难必解,更加没有做到主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积极程度。同时,对于一些确实有困难需要求助的来访者坐视不理,或口头上答应会帮忙解决,但每次都会以“还需进一步调查”或者“不是本部门负责”等为由而推卸责任,并未能做到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部分群众反映,他们到相关部门办事的时候说话要小心翼翼,他们甚至不敢随便提出自己的疑问,生怕得罪工作人员会被他们刁难从而拖延问题的解决效率,毕竟“官”字两个口。这就说明了相关机关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的服务态度是值得人们质疑的。公务员完全缺乏民本意识,似乎忘记了为人民服务是他们工作的根本宗旨,他们的工作理念完全扭曲了。在行政执法时,对于人民的实际情况和要求考虑不周到,没有行群众之便利而办实事,只是一味地服从上级领导的要求。据了解,人民群众到相关部门办事时,几乎是没有一次就能解决问题的,至少也得来回跑两三趟才能办好事情。
(二)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责任意识缺乏
公务员的责任意识淡薄。例如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部分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依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出现亲属违法包庇等一系列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渎职失职;某些装有摄像头的交通严管街道上的小摊小贩,执法人员才会去管理,而对于一些并未装有摄像头但是小摊小贩的违法违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街道,却没有人去执法管理。这种选择性执法,执法过程中首先考虑的不是国家与公民的利益,而是自身利益。与其自身利益有关的行为就大力管,否则就采取“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的做法。此外,在清理街道小摊小贩、三轮车违法载客等现象时,某些公务员的执法行为粗暴,完全不按执法程序办事,直接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去“制服”当事者,完全没有依法行政的意识观念。
(三)信用意识缺乏,腐败现象严重
公务员的信用意识严重缺乏,一部分公职人员的腐败现象严重。对于我国公务员而言,缺乏信用意识是其腐败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XX在处理某些社会公共事务的时候,没有真正做到以诚待民。在一些资金密集型领域或者XX垄断性行业里,时常会出现公职人员xxxx案件,这是由于XX公职人员并没有真正把“诚信”作为基本的人生观,失信于民,没有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导致各种腐败行为出现。可知,基层公务员的信用状况不容乐观,得不到人民群众的信任,以及部分公务员的腐败行为现象较为严重。
四、我国公务员素质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传统的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
中国古代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源远流长,传统的行政文化对我国今天的行政管理方式、行政管理思维模式等的影响可谓潜移默化。然而,传统的行政文化有
优劣之分,我们必须辩证地看待。封建官僚主义制度下的君权至上过渡形成的“官本位”思想直至今日依然扎根于公务员的观念中,影响着他们的行政执法行为习惯的养成。封建官僚制度的行政管理方式以皇权为主,轻民生;以形式为主,轻效率;以人治为主,轻法治。年轻人考取功名利禄就是为了当官,一切向“官”看齐,甚至以官位的大小来衡量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价值、受人尊重程度等。当下公务员的“为领导服务”意识正是由这种腐朽思想演变而来的。封建腐朽思想中,血缘关系、姻亲关系等也逐渐演变成今天公务员行列当中的裙带关系、门派关系。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并不是普通人民进入公务员行列的唯一途径,裙带关系、姻亲关系等成为他们进入XX机关工作的“绿色通道”。
“民本位”思想这种观念并没有风靡于公务员队伍行列当中。同时,城乡居民由于文化水平、民主政治意识缺乏,对于XX公职人员的不良工作作风一再地容忍退让,加剧了他们的“恶霸”行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不足,没有重视了解国家政治热点,政治热情不高,政治态度不够明确,不全面了解自身所拥有的民主权利,不懂得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任由公职人员的“人治”横扫天下。公民本身与公务员队伍都没有完全树立法治意识,而法治意识淡薄是导致公务员并未做到真正依法行政的主要原因。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缺陷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历史起源可以追溯到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度,这是一种选贤举能的考试录用制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保证提高公务员素质的有效途径。然而,随着时代的变化发展,这种录用制度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
1.公务员的考入制度存在不足
考入的科学性缺乏。公务员考试只包括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难以对参考人员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即对于所录用人员的综合素质难以保证。笔试考察的各个部分内容的比例不合理,试卷中所考查的依靠记忆获得的公共基础知识与逻辑思维能力类的题目比重分配不合理,未能达到真正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的目的。另外,笔试考卷的内容太多,考试时间分配不合理。公务员的考入范围有限。部分招考岗位有硬性的地域条件要求,导致很多除了地域条件不符合其他条件都非常优秀的考生在报考时被拒绝于这个岗位的大门之外。类似这样限制性的报考条件导致公务员的考入机会大大降低。此外面试的考题设置并没有侧重于对考生实操实践能力的考察。
2.公务员培训制度体系不完善
XX对公务员培训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不足,没有严格的执行标准以及规范的培训课程体系。公务员的培训主要包括公务员的入职培训、晋升领导的任职培训、具有针对性的专项业务培训等。然而,对于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很多时候只是为了走程序,并没有真正地扎实完成,使其能够从培训中汲取其所需,增益其所不能。XX以及公务员本身没有从意识上重视支持配合培训工作,致使公务员的培训并不能真正起到提高其素质的作用。
3.对公务员工作的考核不合理
我国XX对公务员的考核存在着不合理之处,主要表现在:
(1)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没有完好地结合。目前针对公务员的政绩考核主要偏重定性考核,笼统地按照“德、能、勤、绩、廉”统一考核体系指标进行规定,但是考核标准并没有具体细化,实际考核中难以按照具体的标准和考核方法进行。
(2)考核的主体单一,领导直接评定以及“以评代考”现象在XX单位风靡,考核只重视结果而忽略考核过程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这样的考核具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加剧裙带关系的恶性发展,不利于考核的有序进行,并且不符合当下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这种考核制度导致不少公务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只关注与领导的关系,希望通过与领导打好关系的方式而通过考核,而不是以实际工作表现去争取良好的考核结果。如此而来,则会导致买官卖官腐败因子的萌生。
(3)考核的不公平性。在考核的过程中,部分领导会参杂私念,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人会多加提拔,其考核的过程中并非以选拔优秀人才为目的,而是以小集团利益为重并未能真正为德才兼备的人才提供一个展示才能的机会。考核的不公平性严重挫伤公务员的工作热情。这样的考核会使一些认真工作热心服务的优秀公务员错失很好的晋升机会,相反,一些并没有实际优秀绩效的公务员会因此而得以升迁。考核的过程缺乏民主监督,公平、公开、公正性难以确保。
(三)公务员监督机制不完善
要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以及服务质量,不仅仅要重视公务员录用和管理制度的规范,对于公务员的监督机制也不容忽视。目前,我国的群众民主监督力度远远不足,对于公职人员的监督应该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避免群众监督无门。首先一些部门领导的工作态度就是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对于工作上的事情尽量从简以免麻烦自身增加工作量,所以,群众对于其属下一些不称职的行为进行监督投诉时,他们会选择当正面君子口头上承诺调查而实际上则会无视这些投诉事件。其次,相关部门并没有为民众提供相应的评价监督方式,缺乏诸如由民众对公务员的工作进行评分这样的评价监督机制,可以说群众监督无门。此外,我国对于公务员的监督多是属于事后监督,一旦出现腐败因子,通常是事情败露了相关部分才开始着手查办监督。因此,这种秋后算账只能短暂地灭腐败分子的嚣张,并未能达到长期最佳廉政效果。当今时代反腐倡廉之火正旺盛,必须加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以及事后监督三个阶段的监督管理,将腐败因子扼杀在摇篮中,彻底提高公务员素质。
五、解决公务员素质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公务员自身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
公务员要定期学习xxxx最新理论思想,汲取精髓,并以此作为工作服务的行为指南。思想上、行为上都要做到与时俱进,一切工作要始终围绕着“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宗旨而展开。树立“民本位”思想,彻底消除“官本位”这种腐朽观念,以民为主,为民出发,尊重人民。当然,不仅仅理论思想上需要不断地学习提升,专业知识理论也要加强进修。公务员要善于将工作与学习相结合,完善理论知识结构的同时,将理论运用于实际工作服务当中。加强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的学习和钻研,增强工作能力,此外,还要追随社会发展的步伐,不断地充实自身各个方面的知识。
(二)完善公务员制度
1.完善公务员考试制度。完善公务员考试的内容,考题的出设应该极具代表性,着重考察考生的政治素养以及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在考试内容方面应该是重质而不是重量,考试录用的主要目的是选拔出全面发展的人才为国家为人民服务,而不是要“考倒”参考者。因此,公务员考试的出题团队应该是由社会各方面的权威专家组成,而不能是单一的团队。
2.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完善公务员培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体系内容,结合实际社会环境实际创新培养方式,在培训前进行需求调研,真正找出公务员所需提高的知识能力,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真正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彼得.圣吉的学习型组织理论是科学的管理理论,根据当前的公务员素质现状,可考虑将这项组织理论融入公务员的培训管理当中,为其注入新鲜热血力量。从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愿景、团体学习和系统思考五项修炼全面进行培训,使公务员培训得以添加新的理念与内涵,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要求。
3.公务员考核制度。科学考核,遵循定性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要着重加强定量考核。建立公开民主的考核体制,完善相关考核细则与考核方式,不能只是领导考评,要适当增加群众考核内容。比如,在工作人员为群众办完业务后,增加群众对其服务态度的评分内容,每个月统计每位公务员的服务得分并以此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考虑因素。考核过程与考核结果都要实时透明公开,得以服众。
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展开有根有据。比如,公务员的工作可以增加下乡服务走访群众这项内容,每个月定期下乡服务群众,将工作态度转被动为主动,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并做好群众意见反馈,以公务员下乡的时数以及群众的反馈作为考核的标准之一。考核标准应该以德、能、勤、绩、廉为总方向,具体细则要据岗而定,不同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量不一,因此,不同岗位的考核标准不能一概而论。
(三)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管理
首先应建立相关监督法律法规,使监督有法可依。比如,针对公务员的违法行为要做到违法必究就要首先建立相关可依法追究的法律法规,使得监督能够更加强有力地进行。其次应为群众开放多种监督渠道方式,例如,群众办完业务后可以做问卷调查对其所享受的服务作出反馈评价;开通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拓宽群众监督网络平台、将公务员工作的考核内容、考核过程以及考核结果公示与众以便更好接受监督,使人民群众能够充分行使自身的监督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后对腐败行为要全面严厉惩处,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结论
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是机关中最活跃的因素,现代文明机关的创建成功与否,政务环境优化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务员的素质能否提高。自从“依法治国”被确定为我国的治国方略以来,社会各界经过研讨,已就“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行政法治是依法治国的根本原则”形成共识。依法行政不仅要有健全的公务员制度,更要有公务员自身的高素质。而法律意识是公务员素质中基本的素质。公务员直接面对相对人(即行政管理中的被管理者),代表XX的形象,其法律意识水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对XX的信任。公务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是XXX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者,肩负着行使国家行xxx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组织经济建设的重任。公务员个人素质的状况,品行的优劣,工作能力的强弱,办事效率的高低都会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党和国家的形象。只有加强公务员个人素质的锻炼、修养、提高才能使他们更好地为国家和人民办事,办成事,办成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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