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网站超前点播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

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规范分析法等方法,结合我国《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分析视频网站超前点播服务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并加以论述,通过理论结合实际的方法,来讨论视频网站分析视频网站超前点播服务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完善相关行业规制必要性的问题。并根据立法情况、行业现状等,提出对行业发展的相关规制,如,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加强行政监管、加强社会监督等方式。

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简要介绍了视频网站会员服务的产生与发展,第二部分介绍了有关视频网站超前点播服务的相关案例及分析,第三部分对视频网站会员用户协议的格式条款进行了讨论,第四部分分析了视频网站会员服务格式条款涉及的法律问题,第五部分对我国视频网站会员服务合同格式条款的规则做了探讨。

关键词:超前点播;格式条款;电子商务合同;网络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一章 视频网站会员点播服务概述

 1.1 视频网站会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给国内视频网站的萌芽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随着视频网站相关市场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视频网站会员制度逐渐产生,并被大众理解并接受。

 1.1.1 视频网站的形成

视频网站自2003年开始出现,最初此类服务并不专业,直到2004年乐视网的成立,中国的视频网站才开始向专业化方向发展。2005年开始,土豆网、56网等不同类型的视频网站相继上线,组成了我国视频网站发展初期的主要成员,此时部分网站对于版权的意识还较为薄弱,法律对于行业发展的规制也较为缺失。

2006年到2008年,中国网络视频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各大门户网站如搜狐、新浪等,也开始涉足网络视频行业,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截至2007年年底,网络影视观看比例达到76.9%,在所有网络应用中位居第三高,有1.6亿人(网民总计2.1亿人)曾通过网络欣赏过影视节目。随着视频网站种类的快速发展以及受众的增加,视频网站的版权意识也逐渐加强。

2008年,国家相关部门和资本市场开始重视网络视频产业,行业进入洗牌期,国家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行业内成立“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通过政策和市场对视频网站进行规制。2010年开始,资本注入网络视频领域,视频网站行业逐渐形成寡头垄断。

2015年开始,视频网站逐渐进入成熟期,网络视频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市场秩序更加完善,由于资本的加入,商业类视频网站如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等网站在市场占据了主要地位。

1.1.2 视频网站付费模式的兴起与发展

自2006年起,我国就开始出现提供付费服务的视频网站,但在当时的行业环境下,付费模式并不能得到用户的广泛认可,因此未能得到发展。2008年迅雷与X电影协会出现版权纠纷,也由此开启了视频网站的付费模式。随着版权纠纷的增加,从2010年开始,各大视频网站纷纷启动自己的会员机制,提供付费服务,行业内开始对网络视频付费模式进行试水。

2013年开始,国家出台了“剑网行动”等一系列政策来打击盗版行为,视频网站的付费模式也逐渐普及,用户对于视频网站付费模式的接受程度也逐渐提高。到了2015年,由于文娱产业与文学作品版权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视频网站的付费会员用户进入爆发式增长,视频网站的付费模式也在进行不断的创新,比如付费会员抢先看全集等。

 1.2 视频网站超前点播服务的产生

近年来,视频网站用户逐渐习惯于付费模式观看,随着视频网站付费模式的逐渐完善与发展,视频网站推出了更多可供选择的服务项目,视频网站会根据自己版权所有的情况,对本网站的视频作出规划,向用户提供服务,从最基本的普通用户可以观看的视频,到仅供付费会员用户观看的视频,再到付费会员用户支付一定金额获得某视频观看权限的视频等。网站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网站的服务项目,有些视频可以免费观看,而有些视频却只能通过充值会员或者甚至是充值会员之后再付款的操作来进行观看。

近期,网络视频网站又推出了一种新的付费模式,即为超前点播模式。该种模式是视频网站针对于已有的付费用户所推出的,在视频网站付费会员的身份前提下通过支付一定金额,来提前解锁下面的视频内容的模式。该种模式的兴起体现了网络视频的版权意识在我国的发展与完善,网络视频用户的版权意识增加,对行业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同时也是对网络视频平台的保护。但视频网站推出超前点播模式的也引起了很大一部分付费会员用户的不满,认为视频网站推出超前点播模式缩减了自己的会员权益。

第二章由视频网站超前点播服务引发的法律问题及分析

 2.1 消费者因会员超前点播服务起诉视频网站相关案例

2019年12月,电视剧庆余年在腾讯视频、爱奇艺网站播出,由于视频网站为该剧设置超前点播服务的做法,引起了一众网友的抵制,不少网友在网络发声,称视频网站这一行为是“想钱想疯了”。

2019年12月17日,律师吴声威以爱奇艺会员用户的名义,公开表示自己将对爱奇艺超前点播一事进行起诉,要求判令爱奇艺取消超前点播功能,同时还要求其取消或跳过VIP会员在观影时看到的包括贴片广告在内的所有广告内容。而同为律师身份的腾讯视频会员逻各斯(化名)也表示也将就超前点播起诉腾讯视频,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元。

 2.2 对于消费者超前点播服务起诉视频网站案例的分析

在两人发布在网络上的民事起诉状中,我们可以看到两位律师的起诉重点是针对于视频平台的《VIP会员服务协议》,不单是“超前点播”这一模式。他们认为平台的用户协议中存在着对消费者不利的相关条款,所以要求认定这些条款属于免除平台方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进而属于无效条款。

当我们阅读腾讯视频以及爱奇艺的会员服务协议时,通过协议的相关规定,我们能够获得的信息是,视频网站推出超前点播服务的行为是符合会员用户与视频平台签订的相关协议的,视频平台似乎并未“侵犯”到平台会员用户的相关权益,但实则不然。视频网站通过电子协议的形式,向会员用户公布服务协议,我们以腾讯视频2020年1月10日更新的《VIP会员服务协议》为例,该份协议的规定看似合法,但其中部分规定则属于免除平台责任、加重会员责任的格式条款。

第三章 视频网站超前点播服务格式条款之理论基础

 3.1 格式条款制度概述

格式条款的兴起源自于社会经济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随着商业交易规模的扩大,传统的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逐条磋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的交易方式,对大规模的交易活动来说效率过低。相比而言,采用格式条款的方式签订合同,在某些商务往来活动中,更加适用于发展中的现代社会。

现如今,格式条款已经普遍的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之中,由于格式条款的普及,一系列关于公平与效益的冲突也随之而来。格式条款是由合同一方提前拟定好的,可以对不特定的当事人重复使用的一类合同,使用格式条款可以提高缔约效率、减少缔约成本,但由于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容易在格式条款订立中加入对己方有利、对相对人不利的款项,且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在交易中通常处于优势地位,合同相对人出于各种原因只能无奈接受格式条款提供人所提出的条款。

 3.1.1格式条款的概念和特征

(一)格式条款的概念

格式条款这一概念在世界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有不同的称谓,如X法中的附和合同、德国法中的一般交易条款等,我国X地区则将格式条款称为为定型化契约。X学者王泽鉴老师认为,定型化契约条款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是由企业经营者单方预先拟定的条款,二是条款订立目的在于与不特定多数人签订契约。

在我国大陆的法律体系中采用的则是格式条款这一名称,在《合同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均有表述。1994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我们使用了格式合同这一称呼,在1998年的统一合同法草案中,采用了标准条款这一称谓,1999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称为格式条款,2014年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将格式合同这一称呼修改为格式条款,但在学界中,采用的专业术语却并不统一。

(二)格式条款的特征

根据我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得出格式条款的特征,一是条款订立主体地位的不平等性,二是条款制定目的的明确性,三是条款制定过程的非协商性。

一、订立主体地位的不平等性

根据交易习惯来分析,合同条款的提供者在法律实践中,大多属于在合同交易双方中占有明显优势的一方或者处于行业垄断地位的企业或单位。垄断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法律上的垄断,另一种是实质上的垄断。法律上的垄断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或者行政方面的特殊规定,导致其处于市场或行业中的垄断地位。而事实上的垄断,则是指通过经济上的优势或者实际在市场及行业中的占比等综合因素的考量,形成事实上的垄断经营权。对于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也就是消费者来说,由于与格式条款提供者之间的地位悬殊、经济实力差距较大、信息不对称以及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的必要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导致消费者不得不对格式条款提供者作出妥协。

因此,尽管在理论上来说,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在实践过程中,消费者大多只能处于被动接受的位置,由于不能参与合同的制定过程,消费者在获取某项商品或服务时,只能够选择接受商品或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项目,而不能根据自己的喜好来随意选择制定合同的具体内容。

二、条款制定目的的明确性

格式条款在制定时,对于条款的目的设定已经相当明确,即针对不特定相对人的,制定后可以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条款。其目的是为了格式条款的制定方,在今后的经济活动中,能够以少量的成本获得更大的利益。

三、条款制定过程的非协商性

由于格式条款是由合同一方当事人所制定的,因此对于合同交易的另一方来说。条款在制定的过程中具有非协商性。条款的制定方根据自己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条款,作为格式条款的接受人来说,只有权选择接受与不接受条款,而无法做到与格式条款提供人进行协商来确定自己想要获得的产品与服务。

3.1.2 我国对格式条款的立法规制

目前,我国已经在立法、司法、行政等方面,初步建立了对格式条款的使用规制,但还不够完善。

在立法上面,《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立法均对格式条款作出了规制,比如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了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经营者的提醒义务,在《合同法》中规定了格式条款的使用人义务以及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等。虽然我国在很多法律文件中都有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但由于其多出现在单行法律文件中,仅对该项法律所规制的特定的格式条款具有约束力,没有普遍适用性,在对合同就普遍约束性的合同法中,则是只规定了格式条款的定义、使用人义务以及条款无效情形等,没有明确违法责任。

通过对法律条文的解读,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对于格式条款的立法还不够完善,对于司法的适用上还有缺陷。首先,是法律规范较为笼统,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仅有少量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缺乏操作性。法律规定得较为分散,缺乏统一性,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零散的分布于各类单行法律中,在制定条文的过程中,没有一个共同的指导原则。对于特别法中的规定,缺乏普遍性,在合同法及司法解释中,对于格式条款的规制较少,大多数的规定都位于一些单行法律中,不能普遍适用。

在行政规制的方面,主要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共同监督、管理。规制的方式主要有:审批特定行业的格式条款中的内容,明确格式条款的范围、内容,要求企业呈报格式条款向行政机关进行备案,制定和合同示范文本,对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举行有关格式条款修改的听证会等。

同时我国也通过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等社会规制的方式,对格式条款进行规制,比如在行业中注册成立行业协会,对本行业存在着格式条款进行规范和调整。

 3.2 视频网站会员服务合同格式条款的概念

  3.2.1 视频网站会员服务合同格式条款

视频网站会员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即视频网站《VIP会员用户协议》,是视频网站的用户通过支付一定金额的方式,来获取视频网站所提供的服务,如优先观看视频、对视频进行下载、观看高清视频等等一系列会员福利。由于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互联网视频行业商业模式的发展以及视频网站用户观念的转变,视频网站付费业务迅速发展,视频网站会员服务合同的用户协议,也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多的用户愿意以付费的方式去获取更多、更优质的网络视频服务。

通过对市面上常见的视频网站《会员用户协议》的分析,可以得出,《会员用户协议》主要规定以下几类内容:一是对协议的说明,二是对VIP会员权益的规定以及服务范围、期限,三是会员用户的使用注意事项,四是对双方违约责任的规定,五是网站免责声明,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和其他一些有关合同成立的条款。

 3.2.2超前点播服务的概念

超前点播服务属于VIP会员的一项增值付费服务,即在付费会员的基础上再支付一定的金额来获取提前观看视频的权利。在2020年1月10日更新的腾讯视频的会员用户协议中,我们可以看到,付费超前点播内容是为了满足广大会员的超前观看需求,在保证普通用户和VIP会员原本更内容更新节奏不变的前提下,针对部分定期更新内容开启超前点播,会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付费解锁特权。

 3.2.3 格式条款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

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国内第一部规范电子商务领域格式条款的规范性文件——《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该条例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消费者权利的维护以及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约束,但由于其适用范围和规定内容以及条文地位的有限性,导致规范指引实际操作具有局限性。

随着近几年网络的发展以及互联网+的模式兴起,数字化的商品以及服务也随之发展。网络运营商通过用户对交易平台的依赖性,以其自身的技术优势、信息优势,导致合同交易双方的公平问题发生争议,合同一方当事人,通常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此,在面对各种各样层出不穷的依托网络而存在的服务时,我们更需要尽快作出对于电子商务方面格式合同的相关规制,保证消费者合法利益的实现。

第四章 由视频网站会员服务格式条款所引起的法律问题

 4.1 视频网站可随意更改会员服务条款内容

通过对比腾讯视频、爱奇艺等网站的会员服务条款,我们可以发现,网站在协议中都以不同的形式规定了视频网站保有对会员服务条款修改的权利,比如,在腾讯视频的会员规则中规定“腾讯视频服务提供方不时发布并修订的关于腾讯视频VIP用户的用户守则、活动规则、使用规则、公告、提示、通知及在线FAQ等内容。”,爱奇艺网站也在用户协议中规定:爱奇艺有权基于自身运营策略单方面决定和调整VIP会员服务内容(如有些视频因版权方等原因下线)、服务方式。在部分网站的会员用户协议中,也有标注协议更新日期,也就是说,视频网站可以随意更改给消费者提供的用户协议的任何内容,其中包括对会员权益、会员服务费用以及对平台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限制等内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当面对在网络视频行业中具有垄断地位的平台时,在只能被动接受其提供的格式条款的同时,还要允许平台有随时更改会员规则的权利,平台可以在不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随意更改用户协议,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已经完全不符合制定合同所需遵循的公平原则。

 4.2 视频网站超前点播服务导致会员权利缩水

对比多家平台的会员用户协议后,可以发现在腾讯视频、爱奇艺这些较早提供超前点播服务的平台已经在会员协议中已经标注了超前点播服务的相关内容,而对于像优酷、芒果TV等平台的会员用户协议则还未对超前点播服务有所说明。在手机端使用视频网站APP开通会员时,用户可以看到平台推送的各类优惠项目,包括会员提前看、连续包月优惠等一系列吸引用户消费的所谓“优惠项目”,但在会员支付界面却并没有出现关于本平台《会员用户协议》这些对会员权利限制条款的相关信息。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从消费者的使用习惯来讲,大多数的消费者不会在支付时特意关注平台服务协议,并时刻注意会员规则的变化,更不会想到对《用户协议》进行备份,而面对已经更改过用户协议的平台,消费者根本无法查看自己付款时,平台所承诺的对会员用户权利的规定,所以即使是平台通过变更协议,导致会员权利缩水,用户也无法对平台的行为提出异议,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4.3视频网站超前点播服务的合理性、合法性

从腾讯视频、爱奇艺等平台所发布的财报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大多数平台是处于亏损状态的,根据网站数据显示,超前点播服务可以迅速为视频网站带来更多的额外收益。

视频网站让用户在支付会员费用的情况下再支付另外的金额,来享受更多的服务,这种新的消费模式听起来似乎并无不妥,但对于本就拥有提前观看权利的会员来说,则属于权利的缩减。影视剧制作精良,吸引了很多用户充值会员来提前观看剧集,而平台却利用观众对影视剧的喜爱,通过超前点播的模式让观众支付更多的费用,并且在部分会员已经支出额外费用的同时,网络上各种盗版资源充斥,消费者因为尊重视频网站的版权,而不去观看盗版资源,但视频网站依旧不能保证会员在使用超前点播服务时,可以独享观看相关视频的权利,这对于本就处于劣势地位的消费者来说,无疑是更加的不公平。

对于视频网站设置超前点播服务的合法性分析,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讨论。

首先是网站随意修改会员用户协议的规定是否有效,在我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在使用视频网站客户端时,用户并不会收到关于网站对于修改协议的提醒,更不要说向网站表达意见,协议修改的内容也并未公示,可见网站没有做到应尽的协议事前公示与告知义务。

其次是会员用户协议对于超前点播服务规定的相关问题,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对于会员用户来说,会员身份很重要的一项功能就是相较普通用户来说可以提前观看到最新的内容,而超前点播的出现,导致会员用户如果不支付一定费用就无法观看视频最新内容,而由于视频网站在行业中所占据的优势地位,使得会员不得不接受网站所提供的服务,从而导致会员权利在无形中缩减。

然后是对会员用户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视频网站增加超前点播服务已经属于对消费者权利的限制,且按照部分网站的《会员协议》中所规定的内容,会员在充值后平台对用户已支付的费用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退还、补偿、赔偿,所以当会员对超前点播服务产生不满时,也并不能通过终止合同的行为,来向平台维护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利。

第五章 规制我国视频网站会员服务合同格式条款的探讨

 5.1 加强对视频网站服务相关规制的必要性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已达7.59亿。而在爱奇艺公布的财报中也显示,2019财年爱奇艺总营收达到29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其中四季度营收为7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会员业务方面继续保持稳健增长态势。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爱奇艺会员规模达到1.07亿,净增订阅会员1950万;会员业务收入达144亿元。其中四季度会员业务收达到39亿元。「」由此可见,我国视频网站会员的使用人数已经达到相当大的规模,但在相关领域中的法律规制却不甚明确,消费者出于对平台的信任以及对视频服务的需求,同网站签订会员用户协议,但由于法律对相关平台规制的缺失,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

对于消费者来说,花了钱却享受不到应有的待遇,久而久之,消费者也就不再会为视频网站的付费项目埋单。从短期来看,超前点播能在短时间内为视频网站带来利益,但从长远角度考虑,视频网站为了一时之利便随意削减原有会员的权利,这种做法既缓解不了各视频网站的亏损问题,也更容易助长盗版行业的不正之风,对文娱产业的发展也起不到积极作用。

 5.2如何完善对视频网站服务的相关规制

首先,要针对行业发展情况,完善相关立法规制,在《合同法》中完善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或出台司法解释,对格式条款的使用者以及其权利义务作出更详尽的规定。在《电子商务法》等法律中完善对此类依据互联网络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加大法律对互联网络供应商行为的限制,保障消费者权益对合法实现。其次,要加强行政监管,工商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设定专门的互联网络平台监管机构,保障网络平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行政规制的手段对行业进行直接干预,加强行政部门对网络平台用户协议的监督和监管,对网络平台的用户协议进行审查、备份等,确保平台协议的合法性。最后,还需要通过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视频网站等网络平台的共同监督,充分调动好社会力量,才能促进网络视频服务行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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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苏号朋.格式合同条款研究[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5]孙祥和.电子商务法律实务[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

致谢

我们从选题撰写到修改,历时5个月,论文的完成也标志着我本科学习生涯的结束,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习的4年间,我增长了许多专业知识,也在课余生活中得到了许多锻炼,通过4年的学习,我更加清楚了自己今后未来的规划方向。

在论文的撰写过程中,首先应当感谢的就是我的导师,老师在我论文写作的各个阶段都给予了我充分的指导和帮助,让我对自己所研究的题目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其次我想要感谢我的家人和朋友,他们在我撰写论文的过程中,都给予了我很多帮助,在我陷入困顿中时,与我一同探讨、解决问题,感谢他们的关怀与帮助。

希望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也能做到博纳敏行,知行合一,永远带着对知识的渴求,继续前行。

 

视频网站超前点播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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