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伴随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常常会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发生暂时性的财务困难,这时就要求企业不断地调整经营策略,防范并控制财务风险。债务重组成为一种普遍的防范并控制财务风险的经营策略与经营模式。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新债务重组准则修订了债务重组的定义及范围,从而导致债务重组交易所适用准则和处理模式发生变动,对债权人和债务人计算债务重组损益也带来重大影响。产生了一些新的理念,但也带来了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准则。
关键词: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处理方法;新准则;旧准则
前言
债务重组作为一种常用的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对于发生债务纠纷的经济双方都有很大的帮助。对于陷入经济困难的上市公司来说,通过债务重组能够给予他们重新来过的机会能够改变走出市场或破产的困难。本文对债务重组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查阅整理,以债务重组为对象,通过对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分析,研究其创新之处,以及对债务双方有哪些积极或消极影响,再寻找有哪些方面的疏漏,合理制定债务重组方案。
1、债务重组概述
1.1债务重组的定义
从定义上来说,债务重组指在交易方不改变的前提下,在债权与债务人相互协商或法院进行裁决的情况下,针对债务清偿的时间、具体的现额达成相关的协议。相比于国际财务报告的相关准则,中国在债务重组层面制定了相关规则,不难看出我国非常重视债务处理工作。相比于2006年出台的企业债务重组法案而言,2019年出台的相关规定,对于债务重组的内容作出了重要的调整和改进。依据2019年的新准则相关规定,债务重组这一概念具体是指,交易双方并不改变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针对债务清偿的具体时间,具体清偿方式达成相应的协议。换言之,债务重组是交易双方在不改变的前提下达成新的协议,债务重组不再有债务人出现财务困难这一限制条件。
1.2债务重组的目的
债务重组有两个目的:第一个是减少损失,第二个是改良资产。其中改良资产影响企业的生死存亡,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的根本原因不是企业承担的债务多重多急,主要原因是企业的不良资产或者非高效资产使得企业的运营能力降低,从而导致企业利润下降。当企业现金流入减少,企业缺少足够多的资金去维持企业的运转,造成企业经营不善,企业最终无能为力。企业经营导致的亏损是企业能够进行整治的基础,对造成损失的对象进行归类,可以把它分为外部和内部这两个部分。外部就是企业利用资本雄厚的股东或XX等外部力量去承担企业债务,而内部则是企业通过本身的努力去解决债务问题。不论是哪一种方式,只要一方作出让步,使得债务重组得以进行,从而保证了每一个参与人能够权益最大化。
对于承受债务的企业而言,债务重组常常会使得他们减免或者延缓偿还债务。因为债务重组就是企业经营遇到问题没办法及时的或全额将债务偿还,而债权人也可以借助债务重组的形式及时让自身的损失降到最低,所以债务人才会能同债权人进行协商,债权人也会做出让步,同意债务人少偿还一部分的债务、延长偿还债务的时间或者通过其他的方式偿还。
1.3债务重组的意义
1.3.1改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
在上市公司活动和发展过程中,科学有效的金融管理可以促进企业的正常运营,通过科学地债务重组,整合远期企业金融管理结构,促进企业金融结构的合理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金融的作用。可以改善上市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实现资本评价目标,从债务和所有者权益关系来说,科学、合理的债务重组形式,对于公司的资本结构优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3.2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从定义上来说,资源配置是指,结合现有的资源情况,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优势,促使企业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使资源在配置方面变得更加优化。企业实施资源配置,在很大程度上对于自身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价值。同时,企业的资源优化配置可以促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减少企业资源的消耗,进而提升营业能力,不仅促使债权人的活力逐渐提高,也会导致企业整体活力上升。公司根据实际的债务重组的具体层面的要求,调整债务结构,出售部分不良资产。所以进行重组是为了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2、我国企业债务重组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2.1我国企业债务重组现状
2.1.1公允价值不“公允”
首先,由于市场经济存在一定的问题,从而导致公允价值没有办法达到最大限度的运用。虽然经济全球化的趋势逐渐加剧,中国市场经济也发展迅速,但并不代表中国的市场经济就完全没有问题。从目前状况来看,中国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等各种体系方面还没有形成良好的发展态势,各种体系不够健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在这一市场运行的条件下,公允价值自然无法实现;其次,会计信息存在着不公允的情况,假如出现了公允价值没有得到公允的情况,那么就会对于资产的核算构成极为不利的影响,促使会计信息不能够实现真实、可靠性;最后,中国在估值层面缺少专业人才,因为欠缺专业的会计人员,所以很难针对公允价值加以明确。
2.1.2缺乏相关法律规制
对于某些处于债务危机之中的企业而言,在当下现有的法律规定之内,由于各监管部门在监管层面工作做的不到位,从而导致很多企业在法律层面存在违规的现象,借助法律漏洞来获得巨大的利润。举例而言,相关企业借助重组的形式来不断增加自身资本,并借助重组来少缴纳相关税款,甚至出现在清偿债务时,将公允价值故意低估的情况,甚至将自身的资产转到关联的企业之中,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相关企业在进行招商引资时,存在恶意低估资产价值的情况,从而导致国有资产出现了很大程度的流失。
2.2我国企业债务重组会计处理面临的问题
2.2.1会计准则的问题
(1)将债务人获得的债务重组收益作为资本公积不妥
虽然当下会计准则当中没有针对资本公积给出明确的概念界定,但通常情况下认为资本公积具体是指,投资人投入的资本从归属权来看,是归投资者所有,但是却并不包括实收资本部分,本质上来说,这隶属于资本的范围之内。但是债务重组的具体收益,并不是隶属于债务人的具体投入,而是当债务人出现财务困难的情况下,无法实现损失最小,因此不得已做出相应的让步,同时对于这部分重组收益所有者不能独自享有,应参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将获得的债务重组收益纳入到企业纳税所得范围之内,并结合具体数额,要缴纳一定的所得税。
(2)债权人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接受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存在不确定性
在进行会计工作中,计提金额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一方面受到计提方式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和从业人员的判断能力有关。即便是相同的债权,经过不同企业的会计人员,利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坏账准备,所出现的金额可能存在差异。因为坏账准备的计提有一定程度的不稳定性,从而导致在债务重组方面的资产入账也存在很大程度的不确定性。
(3)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没有得到独立反映
实施债务重组之后,实际上企业出现了相应的损失,但是针对这项损失,企业并没有单独关注,而是将其纳入接受资产的范围之中。同时企业将获得的商品作为存货的一部分,因此在债务重组之后的损失也纳入到了债务入账的范围内。
在每年年末的时候,借助计提存货跌价的情况,将重组的损失从商品中转移。假如存在以上的会计处理方式,可能导致两方面出现问题。第一:企业有可能将发生债务重组的损失算入到资产总价值之内,从而促使资产为企业带来相应经济利益的特质受到损害,与自身的含义存在悖论;第二,企业可能将重组的损失按照存货跌价的形式进行认定,虽然当前对于企业的盈利不会带来相应影响,但是却针对两大损失的性质进行了混淆,从而无法真实反映出企业的经济业务本质。
2.2.2相关会计环境的问题
一般而言,关联企业之间可能存在借贷或资金往来现象,因此一般情况下债务重组都是在关联企业间产生的,假如存在相应的债务重组情况,会导致会计处理层面难度升级,而实际上会计处理过程中要权衡很多问题,因此也会导致会计处理中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受到相应影响。
另外,企业实施债务重组时,要面临资产评估的重大问题,需要在各种中介机构的帮助下完成债务重组工作,但是实际上来说,这些机构可能资金规模较小,也有可能管理不够规范,所以会存在为了自身利益而导致在债务评估时出现虚假报价的情况,因此中介机构在发展中呈现出来的不规范性也会导致债务重组出现一定的困难,无法获得最真实的利益。
2.2.3未正确运用公允价值计量
因此为最大限度地反映债务重组之后会计处理的真实性,新准则之中对于公允价值的评估方式做了明确规定,比如借助资产清偿的方式针对性的开展债务重组,按照资产公允以及债务实际价值的差额作为重组利润所得,但是实际实施进程中,确定公允价值还有很大难度,加上市场法规不够健全,从而导致公允价值的可信度逐渐降低。另外,交易双方的清偿债务也受到公允价值的影响,这也会导致企业的操控受到相应的影响,因此在会计处理中无法确保公允价值的可信性。
另外,实施债务重组,对于公允价值并不认可,只是针对债务的账面价值加以认可,因此在这一方面存在较大争议,结合货币相关理论知识可知,伴随着时间发展,货币价值可能存在变化,那么当资产重组时无法认可债务现实价值也值得商榷。针对债务重组时的公允价值以及债务发生时的货币价值进行对比,来权衡企业的利弊得失,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会计处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带来相应的影响。
2.3存在问题的原因
当前市场经济运行中所应用的各项准则,对于如何判定经济行为的属性,存在一个较为明确的标准,因此无法认定相关的经济行为是隶属于文化交易还是隶属于权益交易。另外,新准则当中将债务重组获得的利益所得,全部纳入到了当期损益的范围之内,这一做法也为各上市公司在财务方面进行重组提供了便利。根本上来说,债务重组的目的是为了优化公司发展的结构,促使陷入困境的企业能够获得新的发展路径,走上重新发展的路途,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债务重组却成了某些企业实施期满行为的方式和手段。
中国在会计准则方面借鉴和学习国际上的做法,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对于公允价值的计算方式加以重新确定。当借助非现金资产来偿还债务的过程中,公允价值用来体现非现金资产的实际价值。从定义上来说,公允价值是在开展公平交易的前提下,交易双方都认定的、被确定为用来清偿债务的金额。如今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显著,借助公允价值计量是大势所趋。从实际上来说,公允价值也是经过了多重检验的计量方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企业发展的真实情况。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借助公允价值来执行,能够真实的反映企业发展的状况。但是,由于当前中国会计人员在专业水平层面还不够高,对于各类资产的评估能力还不够强,因此在实际工作的进程中,有效地确定公允价值并不容易。通常情况下,存在着随意确定或高估公允价值的现象。比如,当外部监督监管不善、或法律规范不够健全的情况之下,某些上市公司会在相关中介机构的帮助下,恶性抬高其资产的公允价值,并借助虚假的形式从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实际差异中获得暴力。新准则当中并没有明确指出应该如何有效评估非现金资产,另外中国当下的资本市场在实际运行的进程中,存在一定的不规范性,从而导致资产评估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债权人应收债款的实际价值造成相应的影响。
3、现行准则下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3.1以资产清偿债务的形式
这里的资产有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两种不同概念。现金资产的清偿一般主要被关联公司使用,指的是在获得债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对债务人用现金进行的债务重组行为进行免除。非现金资产清偿的方式更为广泛,指的是债务人使用除了现金以外的其他形式来对企业的债务进行偿还。
3.2债务转换为资本的形式
这种重组形式一般被那些对于自身今后经营发展情况有良好预估的企业所使用,指的是债权人被任命为股东,并且被赋予相应的股权,使其能够进行一定的投资行为并获得收益。
3.3其他债务条件的形式
包括减免本息、降低利率、延长债务期限等方式,其中延长期限是必不可少的条件,这些方式都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债务人的负担。
4、债务重组关系人会计处理
4.1债权人会计处理案例案例
背景:2019年10月,Y公司本应对Z公司进行700万收账款,在其应收账款中原值800万元,坏账准备100万元。随后在专业人员的评估下,该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达到750万元。两公司经过协议决定,Z公司以其持有的一套房产作为对Y公司的抵押。Z公司原本打算将这套房产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当月这套房产的账面价值为550万元,其中原值为700万元,已计提350万元折旧。经由专家评估该房产当月的公允价是700万元。由于双方当月完成了房产转移手续,Y公司发生了房产相关的税费为30万元,Z公司发生了房产相关的税费为35万元。
Y公司的会计处理
对于债权人Y而言,应该按照债务重组准则第六条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以放弃债权的形式来让公允价值和实际费用共同作为房产的原始成本。将所放弃的债权公允价和实际账面的差额用来作为金融资产的损益,并且归纳到投资收益科目中。
借:固定资产——原值760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0
贷:应收账款——原值800
银行存款30
投资收益30
计算得出在新准则下,Y公司因为债务重组产生的投资收益为30万元。
在旧准则下,利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债权人应当对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以保障自身的相关利益。该案例下Y公司按照旧准则计算的损益应该是换来房产的公允价值-换出的债权账面价值=700-700=0。
该案例分析可得,在新准则下因为准则对债权人计量债务重组的方法产生改变。
4.2债务人会计处理案例
2014年年底,佳兆业在深圳的若干物业遭到“锁盘”,董事会xx及执行董事郭英成辞职。随后,该事件直接影响了之前公司与汇丰已签订的融资协议,其中明确规定了强制性提前还款,但公司难以还款,所以违约了。12日,佳兆业发布声明,解释了企业没有能够及时支付一笔美元优先票据的利息,说明了汇丰豁免了卸任而导致的违约事件,并对其债权人资产保全申请以及相关银行账号被冻结等事件进行说明。2月6日,佳兆业再次发出公告,说明融创公司将会把现金收购郭氏持有股份,但并未对收购计划与佳兆业债权人的态度进行明确,因此融创提出的债务重组方案,这使得其成为了融创和佳兆业现有及潜在债权人之间的暗自斗争。在境内债权人同意利息削减和债务展期的条件下境外债权人对于明显苛刻的重组方案表示不满,其预计受偿率仅为2.4%。
2015年4月,佳兆业声明企业名下的八处物业中,一大部分都被司法查封。5月,融创宣布终止收购,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佳兆业的收购压力,后续出台方案较贴合人心,开始将债权人的核心诉求作为重点,缩短了5笔票据期限并将票据利率提高了约3个百分点。在缓解债务重组相关条件上进行退让,导致了一定的偿债压力,因此佳兆业选取了“先轻后重”的操作手段来对付,第一年不必支付现金利息。但境外债权人仍希望提高利率最大限度保全自我利益。
经过第三轮的博弈,佳兆业最终完成了债权人的核心诉求,并且将票据和可转债的实物支付利率做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对本金分布结构进行了优化,这给债券人带来了更多、更大的选择空间。而且,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在利率和期限上也有一定的利益获得。2016年7月,经过X法院的最终审核,佳兆业的境外债务重组也得以完成,三轮博弈最终落幕,双方各有所得。
5、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方法存在的问题
5.1债务重组计量判断标准不一致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指的是以公允价值作为计算的基本因素,再对债务重组过程中相关的资产和债务进行价值预判,从而较为准确地展示企业的财务实际情况。公允价值用来指交易双方在所获得的信息达到平等对称时,经过协商共同确立的价格。但是一般在实际运行中,要确定公允价值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它需要债权债务双方的认可。第一,基于市场体系机制和相关管理法规并不完善,债务双方也会因为信息差而有不同的价值判断,发生相关争议或矛盾。因此,许多企业选择放弃公允价值,转而计算账面价值;第二,货币的时间价值也影响着公允价值,主要是因为通货膨胀和汇率变动的影响,在计算公允价值时会有一定的误差出现。
5.2债务重组会计准则规定不科学
按照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在对债务重组的会计进行计算时,应当将收益及其损失都算在当期损益的内容中。但是实际上,为了缓和经营压力,部分债务人在处理债务重组问题时,会首先考虑自身的利益而被迫选择债务重组方案。这一方案实际上影响着债务人本身及其长期经营状况,并且债务重组的结果也会被纳入到当期损益中,所以这种方式的弊端很明显,既不能够体现债务重组的优势,也不能对企业形成正确的指引。
5.3债务重组会计环境不完善
目前,我国债务重组在存在一些缺陷,比如由于管理和监督体制不健全,导致一些缺乏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也在市场上出现,他们对于市场秩序有严重危害,打乱了债务重组市场的正常发展。并且有的企业抓住这一漏洞,在进行债务重组时蓄意隐瞒实际经营状况,消极应付资产评估,这种行为对于债权人自身的利益以及市场的稳定发展有严重危害作用,扰乱了市场秩序。所以在会计管理当中,债务重组是一项复杂且繁琐的工程,它能够帮助企业从债务危机中挣脱出来,这就考验了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以及他们的专业素养,因为他们需要判断企业债务危机的状况,再进行合理的会计信息披露到最后拟定出具体方案同另一方去进行协商。
6、完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措施
6.1完善公允价值衡量标准
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把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对价值评估的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第一步,需要在经济运营中发挥市场充分的决定性作用。因为首先要保证市场信息中价格信息的传播效率以及它的公平性这是根本,重中之重。第二步,不能忽视了XX公共部门它对市场机制的建设起到的规范作用,因为在制定严谨的市场规范制度的同时,我们还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市场信息交流的平台,以此来提高市场交易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时效性。在对债务重组资产价值衡量的时候,有关部门也需要做出一定的工作发布一个公允价值参考标准,这样的话有助于我们在处理繁琐复杂的债务重组问题时不会出现争议,这就需要由一定的专业比如工商业的专家和一些各大高校的学者讨论得出,甚至可以建立一个评审委员会在面对争议的情况下进行判定协调双方的利益问题。
6.2完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
为了保障债务重组的收益能够被合理统计在企业当期的损益项目中,就必须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乱象进行调整和解决,即立足于我国债务重组的个性化特点来调整会计准则的债务重组内容。在综合理论指导和实践情况的作用下,为债务重组方案提供灵活发展的空间。比如应该着重把债务重组所涉及到的非现金资金划分为递延型损益。这样在进行债务重组时,所产生的损益都被归纳为递延性损益,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规避由于操作失误而导致的债权人利益受损及市场波动情况的出现,同时也有利于企业解决当期收益增加带来的纳税压力。
6.3优化债务重组会计环境
健全的市场管理准则以及相关部门高效的职能效率等条件,是保障会计环境得以实现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相关部门必须提高自身的监管力度,来为会计法律的实施提供一定的保障,并且还要对债务人、债权人及相关机构的错误行为进行纠正和管理,对债务重组过程中的资产评估或审计程序等内容进行合理监管。甚至还要严查市场中从事会计、审计、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中介机构他们是否具有专业资质,要让中介机构的工作透明化,对第三方与债权人或债务人串通损害另一方的行为严厉处置,严格抵制不合法工作机构。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做好本职工作,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规范,来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引导,同时防止部分不良的会计机构的干扰作用,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制。此外,还需要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引导,促进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的提高。同时还要加强对人才的引进,学界、事务所、企业之间也可以进行人才交换或引入以此来提高整体会计工作队伍的素质。
结论
在现准则下,对于我国企业来说债务重组是一个非日常但却及其重要的经济活动。因为这一项经济活动涉及到了债务债权人双方利益。为此在进行这一项活动的时候需要做的是去权衡双方利益,在怎样做的情况下能够保持双方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制定出一个两赢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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