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首先系统回顾分析了中国司法会计发展的三个基本阶段内容,从中国司法会计机构人员严重短缺、司法会计机构制度设置严重不规范合理、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相对严重滞后等三方面内容来分析研究,当前阶段中国的司法会计发展面临着的三个主要的问题,并建立在全面分析中国司法会计机构发展的现状问题的分析基础框架上,并据此给出了进一步推动当前中国的司法会计机构发展改革的对策建议。期望通过这些文章深入浅出的分析介绍,能够从中给其他有关研究领域研究者提供借鉴。
关键词:司法会计;理论探究;对策建议
引言
司法会计作为一种新的取证鉴定方法,不仅可以维护我国的社会经济秩序,还可以减少经济犯罪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司法会计的实用化将对司法部门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为司法部门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在这方面,要做好司法会计现状和发展的探索工作,才能有效提高我国司法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接下来,本文将进一步阐述和分析中国司法会计的现状与发展。
一、司法会计的概述
所谓司法会计一般是指法院和法律中涉及的相关会计,其名称有多种,其中包括法务会计、法院会计等,在本质上没有太大区别。司法会计通常是借助特定的学科来实现会计相关内容的运用。结合应用情况,明确识别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安排专业人员提出相应的建议,并将建议作为法律证据,实现对活动的检查和核查。由于角度的不同,司法会计的解释也会有很大的不同。例如,从学科上看,主要是会计学与法理学的有机结合,进而形成一门新的会计学科。从实践的角度看,司法会计可以为制定具体的理论报告提供依据。也就是说,司法会计主要是将财务、会计等内容运用到法律工作中,借助核查、鉴定等内容,为法律诉讼提供证据。
二、司法会计的发展现状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司法会计的发展项目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通常表现为社会各界对司法会计缺乏深入的了解,对司法会计的重视程度不高,对司法会计的作用认识不足。与西方国家司法会计的发展相比,在适用范围和水平上有一定的统一性。在司法鉴定过程中,会出现重复鉴定的现象。此外,在司法会计发展的过程中,还会出现不符合的现象如,比如目前司法会计参考的技术标准一般以财务会计相关法律标准为主,但在适用方面,缺乏进一步的探索,而在司法会计行政部门,性工作者守则需要向相关部门推广,而缺乏完整的司法会计鉴定技术目标和程序。
三、当前我国司法会计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性司法会计人才相对缺乏
我国培养司法会计专业人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反映表现在以下两个主要方面,一主要是人才数量结构上存在的结构性不足,二主要是人才品质结构上存在的不足。其中,从学员数量分布上分析来看,由于目前司法会计专业的培训教育机构学员的总数量还相对的较少,且由于大多数的工作学习人员由于对当前司法会计工作不够的熟悉,通常都不会去选择报考司法会计专业,导致实际学习过司法会计专业的学习人员数量相对的较少,无法真正适应于当前的司法会计工作学习的需要。从综合素质水平上来看,目前有志从事于或从事于中国的司法会计工作和培训工作的基层会计人员们也是往往都已经基本掌握学习好掌握了一些最基础会计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却苦于没有积累相应丰富的会计实践工作经验,总体业务素质还亟待提升。司法会计专业人才队伍的严重缺乏,不管是在会计理论的探讨研究方面,还是体现在指导司法会计实务方面,都将会直接影响我国司法会计水平整体的提升。
(二、)司法会计机构设定不合理
目前,中国司法会计机构主要有三种形式。一说是指司法机关中的一些非专业的工作人员。二是聘请外部的注册财务会计师;第三类人才是司法会计专业人员。在具体开展涉外司法文书鉴定等工作时,一般是交给涉外司法部门中掌握了一些涉外财务知识和涉外法规知识等的其他有关专业工作的人员等来担任。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形势的快速全面健康发展,具有涉及金融领域或其他经济内容特征的金融刑事案件中的案件发生率正在逐步快速上升,这就对金融司法鉴定员资质提出更了更严格具体的要求。而作为整个司法技术鉴定检验工作中的重要一部分,司法工作人员所安排的注册会计师一般都以外部注册会计师为主,虽然掌握了专业的会计知识,但对法律制度缺乏了解,这就导致司法鉴定结果不具备合理性和规范性,为司法鉴定案件创造条件等问题。
(三)司法会计理论体系建设相对落后
从客观角度看,我国目前司法会计相关理论探索过于落后和单一。如果理论探索的结果不现代、不规范,就会影响司法会计工作的发展。导致司法会计理论探索落后的根本因素在于一些机构对司法会计认识不足、相关制度不健全、司法会计专业人才缺乏。由于司法会计理论探索过于落后,导致一些关键的理论问题不能全面处理,进而导致更多的司法会计问题,影响司法会计的结果。
四、优化我国司法会计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专业性司法会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拥有足够的高能力、高素质的司法会计专业人才,可以为司法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提供条件。针对我国司法会计专业人才短缺的现状,有关部门应尝试颁布司法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度,在部分高校设置司法会计专业,开展司法会计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只有具备足够的专业人才,才能为司法会计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因此,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司法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并为其提供足够的实习机会,保证司法会计专业人才在掌握足够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具有丰富的实践能力,从而实现司法会计认证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二)完善司法会计专门机构
为了切实保障我国司法会计工作的健康全面快速发展,并进一步增强我国司法会计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因此各相关行政机关都必须认真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对其原来应由上级司法部门直接指导监督的专业司法会计机构加以进一步优化和改革,设置属于自己独立的专业司法会计确认和部门机构等,通过公开招聘、选拔、层层考核筛选出一批能力较强、素养较高水平的高素质专门的司法会计人员,为促进我国专业司法会计工作更好的健康发展而提供强大人力资源保证。近年来,我国全面推行以司法会计为核心的司法会计职业体系。因为目前我国还无法在短期内让XX有关的司法会计部门能够在较短期时间内完全消除由注册的会计师部门中所可能包含出来的几乎全部司法会计的鉴定的内容,所以,这也就更需要XX在进行审批设立注册的会计师部门时,能够首先从行政司法角度来加以审查。针对有志于从事会计司法与鉴定等工作领域的各类有关会计人才,不只但是要学习了解会计相应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还要学习熟悉掌握会计实务与会计法律方面的其他有关知识内容,唯有做到如此,方可真正为我国司法会计事业的健康发展而提供有力人才保证。
(三)提升司法会计理论探究科学性
根据到目前的我国的司法会计理论的研究发展的状况,司法会计理论的探讨还和我国司法实际情况有着的很大的差距,司法会计理论的探讨取得的一些成果也在很大一定的程度上还会进一步影响我国司法会计理论的发展。所以,对现代司法会计理论进一步加以系统研究也是很十分有必要的。在开展司法会计基础理论的研究过程中,有必要注意从会计基础知识理论与会计应用实务技能结合出发,为我国司法会计基础理论的探索研究提供支持。同时,通过逐步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现代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组织,为现代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和创造了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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