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xxxx以来,xxxxxxx秉承着为人民谋幸福谋利益的前提下,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战略思想,并要求: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五年过后,贫困发生率下降到4%以下,扶贫项目也取得很大发展,六千多万贫困人口成功脱贫,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幸福指数也在增大,这都是xxxx全面领导的成果。党xxxx召开的同时,中国也进入了一个不同的XXX,在今年的xxxx会议上,习xxxx将扶贫上升到一个新的战略高度,并且要求党政要员开启对扶贫项目的新思想、新目标和新征程。这些成果说明,扶贫问题仍是我们关注的热点。为了给后代造福,我们要保证扶贫工作的高效推进。
(二)研究意义
“三农”问题是一个民生问题的核心,深受人们的关注。如果要解决农村问题,首先要提高人民的收入水平,紧接着提高农民的产量和收入水平,只靠之前一些地区限制的生产条件是不能实现的。而为了解决这个迫在眉睫的问题,要想实现产量的增加和丰收,解决贫困小户的紧缩的资金链是关键。在当今科技迅速成长的时代,我国农村金融的发达程度严重落伍于其他国家。网络关于农户借贷方式的调查数据显示,大部分贫困农户首要选择的借贷方式是找亲朋好友的赞助,其次是民间组织的非金融方式的借贷。然而,友情借贷和难以承担的高利率的非金融贷款产生的信誉问题接连出现。对此,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就很有必要。但主要在农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发展起来的小额信贷体系还不完善,对农民来说还是个新概念。因此研究小额信贷的意义,通过对小额信贷的层次分析,给出一些对小额信贷有积极推进作用的发展对策,对精准扶贫的工作的发展有一定的帮助。
二、农村小额贷信贷理论分析
(一)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历程
我国小额信贷机构组织有四个主要时间段的发展阶段:1993年至1996年(早期试点阶段):根据孟加拉国对其小额信贷的经验做法,推行中国最早的试点单位,同时又采取半合法和民间合作的方式,这是由中国社科院派出的专家组对孟加拉国小额信贷机构的运作模式实行严谨考究的结果。在没有当局资金参与的前提下,这些试点单位所需的金额是依靠国际的捐助。1996年至2000年(项目推广阶段):当要以任事“三农”、微小企业和中小企业为根本立足点时,本国当局专家就必须要对初期的试点经历实行周全、详尽且契合现实的归纳,还要将各国的捐助用在必要之处,而小额信贷是目前用来实现扶贫的不二之选。2000年至2005年(金融介入阶段):2000年起,小额贷款项目被农村信用社初步启动,这是本国规范金融组织初次运转这种特殊的信贷形式。下岗员工为了他们的生活需要,会寻找更好的再就业机会,而农村信用社会在有人民银行支持的情况下,为他们提供所需小额信贷。2005至今(迅速发展阶段):相关的金融机构在2005年时,开启了关于商业性的小额信贷公司试点工程。从2005年到2007年以来,在陕西内蒙古贵州四川和山西等五个省内由当地XX或者和人民银行牵头,经过公开招标,创立了金元泰、日升隆、融丰等7家小额信贷公司,时至今日,无论从组织数目上,还是在信贷规模上,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二)农村小额信贷
小额信贷也就是小额信用贷款,它主要是以以个人或家庭为对象,并提供经营类贷款。它主要的服务于大多数工商体户、中小型企业主、小业主、小作坊。贷款的金额额度是1000元至10万元。小额信贷是一种以城乡低收入居民为主要对象的小规模的金融服务方式[闫晓明.安徽省农行发展农业小额贷款对策研究[D]:安徽农业大学硕士论文,2014.]。小额信贷主要是通过特定的金融服务,在一定信用基础上,为广大贫穷小户或者是微小型提供一些就业和发展的机遇,推进其自我成长和进步。它是一种跨时代更新的金融产品。
(三)农村小额信贷的现实意义
农村小额信贷从发展以来,一直在农村金融组织结构中占据着主要的地位,它是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金融工具,也是处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落后的措施之一。因为中国国情的特殊,提升农村经济水平的要点是加快小额信贷的成长。这些年,国家对中国农村地区经济问题的重视程度程直线上升,更多的农村人口从中获取了相关优惠。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就要依靠国家的法律保障,只有依靠法律的约束和强制性才能在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初期更好的使农村小额信贷的参与者明晰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候佳萌.中国农村小额信贷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17.]。农村保险是分散农村小额信贷风险的一方主力,要依靠农村保险业来全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必须建立完善的社会征信体系,包括XX、企业、社会和个人在内的全部社会主体的征信体系[焦瑾璞,杨骏.小额信贷与农村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10):10-13]。全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同时还需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方面发展,它们之间有各自的特点,它们之间的联系极深,涉及范围甚广,只有引导它们全方位的健康发展,才能在发展小额信贷业务上有一定的后盾。

三、农村小额信贷现状分析
(一)小额信贷成果
从建立农村金融体系开始,随着国家坚持持续的改革,我国现在农村金融供给组织机构相对而言比较完整。迄今为止,我们国家已经建立了一套农村金融体系,主要构成部分是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中国的金融产品也各种各样,其中有服务于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农村信贷产品、创新银行卡的特色服务、小额贷款保险等金融产品。金融供给组织体系通过提供特殊金融产品和服务,特别地中国农村小额信贷为我国大部分农户提供了强有力的金钱支撑。根据人民银行网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643家,贷款余额9608亿元,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加313亿元。在这些开展小额信贷的企业中,农村信用社是主要贷款提供者。据报道,2017年专项扶贫资金突破1400亿元,助力1000多万人脱贫。而代表国家“四大行”之一的中国农业银行也为“三农”政策工作的高效进行贡献了力量。这次开启大范围的小额信贷项目工程便是其中最重要的策略,与此同时还建立了“三农”事业部,这无疑是一个好的发展道路。农村信用社是小额信贷成长的主要力量,是作为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信贷需求者的枢纽,农村信用社始终活跃于小额信贷市场,与此同时,小额信贷的最大供应机构仍旧是农村信用社。农村小额信贷为农户带来了周转的资金,广大农户利用贷款发展生产活动,或用于解决生活的窘迫。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显示,2013年至2016年4年间,我国累计脱贫5564万人,年均1391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底的10.2%下降到2016年底的4.5%,下降了5.7个百分点,堪称世界减贫历史上的“奇迹”。这一显著性成果,小额信贷起了重大作用。
(二)面临问题
农户若要获得小额贷款,还面临着无可避免的问题。一直以来,国家倾向于城市的经济发展,导致农村经济发展较缓慢,但更重要的是,影响中国农业发展的是稀缺的水和土地资源。相对福建闽南地带,福建省东北部的一些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就比较滞后,极度拖慢了中国贫困农村的发展。如福建省屏南县,生产农产品的周期长、投入资金大,在培育的每个过程中都可能因为自然条件而发生风险[陈予鑫.屏南县贫困户小额信贷需求及其影响因素研宄[D].福建农林大学,2017.]。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又尤其是我国的土地面积大,自然灾害常常发生,这也会导致农业在生产过程中会受到自然灾害的破坏,虽然当代的科技很发达,我们也只是能预测一些自然灾害,不能进行全面控制,也就是说,当真正灾害来临时,农民的损失还是会很惨重。小规模公司不敢对农业进行投资主要也是因为农业具有难以预料的风险性,同时这种风险性很大,因此农业的信贷风险性也随着加大,也就导致无人愿意投资农业。金融机构如果为了规避风险而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其过程需投入较大的成本,就会出现收益低和成本高不对称的格局。而这种局面会导致相关的金融机构亏损、入不敷出,因此大多数金融机构不愿意加入农村金融体系。
据银监会的调查统计,到2007年为止,我国的农村户口大约有2.3亿户,在这之中就有约52%的农户对贷款有需求,而在这52%的农户中能从正规金融组织机构获得贷款的人数只占一半。在这个调查中,可以发现担保贷款在所有贷款形式所占百分比最大,超过了总额的十分之七,而剩下不足30%是信贷所站的比例。其中在该统计数据中,以保证形式、抵押形式和质押形式的担保贷款等为主的小额贷款形式在调查显示中的所占百分比分别为40.2%、12.6%和18.2%。由此可见,在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系统中主要的借贷方式是各类形式的信用担保贷款。农村小额信贷的市场上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主要是贫困小户和农村中小微型企业同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这严重地影响了农村金融的成长。这种担保形式的小额贷款要求借贷人要有具体担保物和人,形成了较高的贷款“门槛”。在农村普遍存在着小额信贷供大于求的局面,这是由于贷款门坎较高,供应渠道较窄,也就直接造成了自己需求很难确定。
(三)问题成因
1.缺少有关小额信贷健全的保障体系
为了有效加速金融工程的前进脚步,提高自身在国际经济组织的地位,广大国家都相关地制定了属于本国的法律制度,我国的农村小额信贷还处于初始阶段,缺失相对应的法律。虽然小额农村信贷在我国被接受的程度越来越大,但有关律法的规定还是比较落后,这不利于本国农村地区的经济成长和群众的生活水平的提升。虽然说农村小额信贷已经开始实行,但没有国家没有颁布有关的律法支持,这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当前的中国农村金融的小额信贷是直接由XX监管,但是XX没有出台对应的优惠政策来帮助小额信贷的成长,对小额信贷只是做适时的回应,没有付诸行动,不利于小额信贷的成长。
2.缺少金融知识的普及
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先前的中国国情导致很多农民没有厚实的文化的知识,教育程度较低,很多人因为家庭的经济条件放弃求学机会。农民对于小额信贷的概念更是了解甚少,以至于在遇到经济问题更偏向于采用友情借贷或者高利贷的形式。而关于小额信贷的专业知识,只有金融领域的人们才能大致了解一二。人们更专注于资金的可得性,而不了解贷款类型。
3.缺少完善的征信组织结构
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个人信用等级不清晰,现在我们国家还没有完整的农村信用系统,相对应的信用制度也没有,而针对农户个人的征信系统也未建立,农民交易的信用过程以及产生的信用记录等相关信息较难查询。对于这些农村居民的征信资料没有进行专门电子化处理,还停留在传统的纸质化处理,他们的信息无法与央行和商业银行实现共享,同时也制约了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对有小额信贷需求的客户进行信息筛选和综合评估,这种情况会造成信用担保金融机构的风险性上升。虽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中有提及信用担保,但是都相对比较零散。这说明我们国家对于信用担保这一块的律法还不够全面。一方面没有完整的法律规定会造成征信对象不能正确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了解自己的信用程度,所以不知道怎样使用自己的信用。另一方面,在征信的过程中,被征信人的信息有可能现因和现实不符产生不好的影响,而本人还不清楚错误循序不能及时改正来获得合法的贷款需求。中国农村小额信贷要想实现发展可持续,必须先解决个人信息的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的解决办法就是建立中国的征信系统,这就需要XX专家对征信系统进行深究,在实行过程中可以参考国外一些有用的经验,通过反复斟酌,仔细考量和去芜存菁,探索出一个属于中国的征信系统。
4.缺乏多元化的农村信贷机构系统
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小额信贷在农村金融体系中起着极大的用处。其中,农村信用社在例行的调查中显示,发放的贷款规模占比最大。农村信用社在整个农村金融机构中占据鳌头地位,因此小额信贷机构比较单一。商业银行在我国资金储备的名单里位列前茅,所以说它是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力量,怎样合理地将它雄厚的资金引入农村小额信贷,以此作为农村小额信贷坚强的资金后盾,运用它的资金开展国家发表的扶贫工作,这是我们应该考虑建立多元化农村信贷系统的重大理论方面。要推进信贷机构体系的多元化,其中不可忽视非正式金融组织的重要性。在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过程中,有时正规金融组织不能发挥其作用,而非正规金融组织能起到辅助的作用。古老的借贷绝大部分是有民间金融机构组织起来的,这种非正规的方式有着悠久的历史。探寻长久以来关于民间金融机构能保存下来的缘由,给予他们的合法地位,高效的组织非正规金融机构的长远发展,增加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分支。要促进农村小额信贷机构体系的多元化发展,结合各个金融机构的独特之处,相辅相成、共同进步,为农村金融发展更上一层尽最大努力。
四、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对策
(一)建全保障体系
为了促进农村小额信贷的蓬勃发展,良好的法律环境是不可或缺的。在中国,任何金融组织都离不开相关律法的支撑,建设小额信贷,必须从完善金融律法这方面入手,只有贯彻法律的强制性,中国的大部分农村地区才能有更好地发展。关于小额信贷这部分的法律,XX并没有单独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梅迪.小额信贷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J].社会科学辑刊,2006(3)]。农村小额信贷投入的关键还是信用,建立农户信用的伊始,普通道德的约束只是一个轻微的手段,还是需要法律的强制性来规范农户信用行动的合法进行。要想保证整个农村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需要所有金融机构及其他参与者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金融参与。XX应当成立较完善的律法制度来保护农村金融的成长路程,特别是对农村小额信贷这方面的保护。由于农民对相应的法律知识认知较少,多个小额农贷转移给一户使用现象会普遍存在。完善法律环境是我们刻不容缓的要紧事,进而为农村小额信贷成长过程提供所需要的政策。
农业保险具有“三高三低”的特征,也就是高赔付、高风险、高损失;低保额、低保障、低保费,从而造成经营的资本很高。农产业风险高的特点和农民对危害程度的极低承受力会致使农村小额信贷面对较高的风险损失程度,还减少了农村小额信贷的机会成本和增加了农村小额信贷的风险成本,所以我们应当完善我国的农村小额信贷的风险补偿制度。建立完整的农村小额信贷的风险补偿制度可以从下面两个方向入手:第一,建造一个新的农业保险系统,主要包括政策性和商业性农业保险,其中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要部分,商业性农业保险为辅助,同时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朝着共同发展的方向前进。第二,建造一个全面的农村小额信贷保险,主次方向是XX主导和市场调整。正是因为农业具有不可预知风险的特殊性,主要是在遭遇自然灾害后,赔本几率大,涉面广,持续时间较长,由此可知农业在各个方面的风险大,这类保险是专门为了农业所设置,提高农业生产的投资率。
我们可以建立多元化的农业保险体系。通过发展XX保险机制和合作保险机制,降低农村小额信贷的风险[韩喜平.中国农村金融信用担保体系构建[D].农业经济问题,2014(3).]。在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初期应该采取XX主导的模式,XX的支持在小额信贷发展的起步阶段起着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农业的具有不同类型的风险性和贫困小户贷款难的特点决定的。我觉得建立一个由XX、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合作的农业小额信贷担保资金。由国家XX指定实行地方,再由地方XX下发国家补贴的这种方式实行一期的基金投放,利用这个款项向地方贫困小户提供相关的信贷和赔本保障。地方XX对一期的实际情况进行核查,根据科学方法进行预测评估并进行下一期的的注册资本,保持此项基金项目的发展。农民办理小额信贷保险业务的时候需提交保险申请,可以在农户申请小额贷款的同时给予保险申请的权利,这不仅可以减少农户的办理时间还能提高效率,在进行对申请人的信用等级网络查询后,给农民发放款项,之后再由三方当事人,即申请人农户、保险公司和小额信贷机构签订合同,达成一份贷款保险协议。农户在申请贷款时,需提交一定比率的贷款保险费,由专门的小额贷款机构收取,由XX担保基金承担50%的保费,这样农户的产业成本减少,更多的农户愿意贷款进行农业成产,起了很大程度的鼓励作用。这种合作机制是农户、保险公司和小额信贷机构三方的风险共担的一种全新的方式,大大降低了期间的风险程度。在农户遭受由于自然灾害引起的经济损失后,贷款保险合同启动,小额信贷公司、保险公司和地方XX统一起来对农户进行偿付,偿付结束后,再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各自赔偿。这样风险共担的方式有利于分散风险,维持市场微观调控的稳定,三方风险三方担,防止单方面的风险过高引起市场失衡。市场的作用同样是极关重要的,如果一期的XX主导模式的效果达到,那么就应该采用由市场调控的贷款保险了。从长期的可持续发展来看,任何的创新策略都必须经过市场调控的历练,只有挨住了市场的不规则变化趋势,才能发挥效力。若是在适应过程中不能顺应创新金融市场变化,那么就不能达到可持续发展的创新结果,将创新金融市场淘汰。因此必须由XX主导信贷保险模式向市场主导信贷保险模式的转变,这样才能确保可持续发展性,适应市场潮流。由此可见,将农村小额信贷引入信贷保险之后,一定要建立一个以市场经济为主导、复杂、多方位发展的局面。
(二)提高宣传金融知识力度
虽说小额信贷能在很大程度上助力贫困农民脱贫,但同时要农户发挥主观能动性,了解小额信贷整个机制的运作流程,知道一些相关概念,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发挥作用。这就需要我们加大宣传力度,由相关的专业人员针对贫困地区的贫困小户以及个人支出较高、家庭条件较差、劳动人口较多和家庭供养压力大等广大农户进行对小额信贷的贷款流程及额度的全面宣讲,并且通过网络媒体、电视等信息设备的双向宣传提高农民的认知意识和主动贷款意识,提快小额信贷的发展速度和农户摆脱贫困的脚步。村干部和扶贫考察团队还要积极响应国家扶贫政策,要让大部分群众了解小额信贷政策和其所带来的优惠便利,充分激发贫困户的主观能动性,并调动他们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地方XX可以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专员下乡等,使贫困户有效了解有关小额信贷知识。
(三)加强完善金融征信组织结构
构建管理系统和专门的征信机构,农村征信管理系统的建设能够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促进中国的新农村建设。信用是交易的基础,市场经济从某一层面来说也是信用经济,我国是一个讲信用的国家,在与别国的经济交往中,良好的信用形象有助于更好更快地完成预期交易成果。中国农村征信管理系统的建设目前还处于缺失的状态,从宏观上讲不利于中国整体的信用体系建设,阻碍了中国自身的经济发展和对外交流[焦国成.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在我看来,在没有征信管理体系的情况下,贫困农村的信用环境会越来越差,这会促使交易成本大大提高。倘若个人与农村企业之间没有信用这个基础,这就需要花费大量的各类资源来实行交易,这种交易不能持续太久,否则浪费资源,这样就继续拉开了城乡之间差距,与国家倡导的减小城乡差距背道而驰。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中的小额信贷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棘手问题,因而中国农村征信管理系统的建设是中国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对于农村的经济发展、农村的政治稳定、农村人口生活水平提高、农村精神面貌改善,整个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大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因为不了解农户的信用等级,又不愿意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信用等级的考察,导致小额贷款的投入率低。建立较完善的专门征信机构,有助于农村信用社等其他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对农户信息的筛选。由专门的信用评级机构设置一个全国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并开启电子联网系统,构造一个全方位、立体的社会信息库,实现个人征信信息共享。同时央行应该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相关地调查研究,探索出一条科学道路完成征信系统的建设。所谓的信用评价就是以各种合法调查的方式搜集征信个体的相关信息为基本,使用专业的评估方法和电子信息技术,整理出较完整的个人征信信息数据库。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的核心是建立专门的农村信用档案,其过程需要对农户和其家庭成员的信息进行综合整理,主要是个人的基本信息(性别、婚否情况、文化水平等)、经济状况(主要资产负债、收入情况)、信用等级、有无保险、还有自身素质水平、有无违法案例等[陈建中.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构想[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虽然构建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会比较麻烦,还要耗费大量的资源,但是一旦建立方便于整个市场建设,也有益于中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由此可见,信用评价系统是建立整个管理体系的基本点和重点。
(四)建设多元化的农村信贷机构体系
以目前小额信贷的发展来看,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的以农村信用社为主。在中国正规金融体系中,农村信用社是为农村地区投入资金最多的机构,截止2012年底,全国农村信用社网点比例达到农村主要金融机构总数的98.04%,农户贷款额占全国农户总贷款额的72.96%[陈俭.中国农村信用社研究(1951-2010)[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农村信用社把分属管辖内的贫困小户按照其信誉程度进行信用品级区分,给予其小额授信额度1000至20000。农户在规定的小额信贷授信额度内不必提供一定的抵押物或者质押物。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遵循“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用转使用”的政策。这种方式和早期孟加拉国“乡村银行”的方式极其相似,甚至相对于是改良之后的。在这种方式下,人们只需拿着身份证到农村信用建立自己专属的信用档案,在申请小额信贷时,就不必再重新进行信息评级,直接凭信用档案里的征信信息来贷款申请。这样不仅节省了时间,还加快了办理流程,这种方式对于信用社的专员来说轻易可取,减轻了工作负担,对农户来说也是个好事。显而易见,这种便捷的方式会让借款人体会到要争取更大的授信额度,那就必须尽量准时还款,间接地有一定的激励效果。在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农村信用社是一个XX为了服务农村社区而建立的一种社区银行,他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投资者的利益要求,另一方面要符合农村的经济发展,尽最大的努力推进实现扶贫工作。农村信用社应当在人民XX和人民银行的共同监督下,经过国家金融机构一系列的改革创新,并在适应经济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利用自身的优势,构造一个符合国家具有远景未来的农村金融环境。同时商业银行具有良好的资金储备,它是农村地区稳定资金来源重大后盾,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商业银行的关键作用。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国家设立中国农业银行主要是为了处理专门的农业问题。而随着国家出台相应的经济改革政策,农业银行的业务不再像以前那样单一,金融业务种类繁多,有自己的发展体系。商业银行与农村小额信贷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它还是在小额信贷发展的后面阶段才进入的,难免存在一些对相关宏观条件的分析不全面等问题,这就使一些贫穷地区的的贷款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因此,目前有一些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呼吁大银行做大企业贷款项目,小银行做小微企业的贷款项目,利用小微金融机构解决农村地区的小额信用贷款问题[范小建.扶贫开发常用词汇释义[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通常来讲,民间金融组织是社会一些资本家组织起来的,它们没有相应法律保障,主要活动是融资和借贷。民间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之间联系颇深,但它们的特点又不尽相同。第一,小额信贷资金的来源主要是民家资本家和非正规的借贷机构,随着国家出台相关小额信贷的优惠政策,它们愿意将原有资金转到合法的小额信贷公司,这就促使小额信贷公司进入正轨。也就是说,没有民间资本的持续供应,民间金融组织或者小额信贷公司都难以继续发展下去。第二,对二者有贷款需求的对象普遍相同,都是由于缺乏对应数额抵押物的贫困小户、小微企业等。总体说来,小额信贷还是存在着很多的不利因素,如何克服这些因素,并准确地引领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是我们应考虑的专业问题,因为这对我们农村经济发展十分重要,有利于扶贫。从长远来看,以银行类金融机构为主,非银行金融机构为辅。
五、结语
贫困地区的小额信贷仍处在发展初期,还未泛起大量的中型以及大型的小额信贷相关工程,并且成功的案例不多。小额信贷的利率是不是具有较大的灵动性项目是项目可否继续发展的,根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一项研究报告指出,贫困小户在从非正规市场取得的信贷资金是从正规信贷机构的大约四倍左右。对于贫困小户来说,非正式市场的信贷机构是他们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它的重要性远大于正式金融市场的信贷机构。广大农户认为持久的贷款利率限定使得小额信贷没有多少利益可谈,小额信贷作为金融工具,在适应自身利益的需求下,还具有帮扶和助力贫困农户功能,小额信贷项目是既非完全XX行为,也非完全市场行为。小额信贷项目须要持续地对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上的培训,以提升管理水平,提升自身实力和资质,并且应加强社会信用意识,创立良好的信用环境。尽管在研究中仍有很大的不足之处,需要改进,但是希望通过作者的努力为未来研究农村小额信贷问题的人们留下一个研究的思路,希望未来中国的农村小额信贷发展越来越好,造福更多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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