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池州百大投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分析我国税收流失情况

经调查,在2008年2月,池州百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该房产收取所得款项。账簿在该公司的未登记,纳税申报表未提交,隐藏营业收入307.67亿元。税务机关已经确定该公司使用了不计算或少计的收入,
虚列或多列费用成本等方式进行逃避缴税义务,违反了相关法律

  1绪论

  1.1研究背景

  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新税制的实行中,税收被社会经济市场的各个领域更多的纳入其中。并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然而近年来,财政一直处在紧张运行的状态,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比重占GDP的比重不断呈下降趋势,无法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税收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部分,对调节宏观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中税收流失不仅对平等竞争、公平分配,还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宏观调控等问题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这几年来税收流失作为一个重要的决策关键,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话题,引起了决策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与高度关注。
以池州百大投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分析我国税收流失情况

  1.2研究目的和意义

  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于税收,财政收入的减少意味着税收的流失,对资源的有效配置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对经济带来难以估量的负面后果,危害税收的效率以及公平,减少XX的财政收入。因此,通过对我国税收流失的现状和原因的研究分析,以及税收流失提出合理的措施,有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目前我国税收的现状

  2.1纳税人违规违法现象屡禁不止

  2.1.1偷逃税
  据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会同中央电视台《中央财经报道》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七百余名市民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仅有12%居民称自己完全缴纳个人所得税,与此同时,有近24%的居民称只缴纳部分或未完全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按时缴纳的居民的两倍,与此同时企业同样也普遍出现这样的现象,甚至大部分应税主体认为偷逃税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我国目前的税种大大小小有20多仲,而几乎每种都会出现偷税漏税的现象,并且涉税金额还非常大,距统计2011年,我国涉嫌逃税金额达6756.13亿元,实际税收收入21056.71亿元,逃税极其严重。
  2.1.2漏税
  漏税事件经常会发生。相关税法规定的概念中特地强调了滞纳金的概念,一旦发现了漏税的情况,税务机关就会强制要求他们于规定的日期之内补上他们所误教的税款,要交滞纳金的部分,是在规定日期内没有上交的部分,从漏税的那一刻算起,按照日期增加滞纳金的收入。要研究漏税的情况,离不开对《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这部法律的研究。这部法律文献颁布于1988年的12月27日,是由xxxx直接发文宣布的。其中强调了:一旦临时的经营者出现了漏税的这种现象。要先按照规定,扣除他一部分货物,通过法律的手段,先让他缴纳一部分的滞纳金,如果还是没有收到税款,就要层层约束,以更高的平台来治理这种行为。这些法律的规定有效地控制了经营者“漏税”的现象,但是笔者认为,仅靠法律的约束远远不够,我们必须通过一定手段加强对经营者的思想教育,做到执法守法,才能健全财务制度。
  2.1.3骗税
  最近这些年来,一种新的违法行为横空出世。靠着开虚假发票发家致富,因为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对于税收方面也是,很多方面都要交税,因此,就有人利用这项规定来“骗税”,下面从虚开发票罪的定义,最新的关于虚开发票罪的行刑标准,虚开增值税票罪有哪些结构特征这些方面着手,阐述骗税的概念。
  一、虚开发票罪的定义
  虚开发票罪,就是指童过开发票报销的手段,来攫取本不属于自己的利益,通过在各行各业,各个方面的发票来收取非法收入的罪行。近年来的新型的犯罪手段,现已加入刑法的范围。
  对于犯下单位前款罪的,不仅仅要对单位进行判处罚金,还要问责相关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的直接负责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我国法律中最新的有关虚开发票罪的问责办法
  在最新的2018版条例的第二百零六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都有着相关的规定,比如:对于伪造发票,或者出售非XX发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象,法律会依据其情节的严重程度,判处三年或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要求罚款;情节严重者,数量金额大者,会判处三年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除此之外,还会要求罚款五万到五十万之间的金额。对于金额庞大或者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会依据实施情况,判处十年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伪造或者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人员,一旦出现数额十分庞大,或者情节十分严重的,严重危害到社会治安的,会判处无期徒刑,甚至四星,并且没收其财产。
  三、有关虚开增值税票罪的一些构成特体
  1、伪造、出售的伪造的增值税的专用的发票罪的罪体
  这项罪名是针对于伪造、出售的伪造的增值税的专用的发票罪的犯罪成员
  2、伪造、出售的伪造的增值税的专用发票罪的罪责的办法
  对于伪造发票,或者出售非XX发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象,法律会依据其情节的严重程度,判处三年或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要求罚款;情节严重者,数量金额大者,会判处三年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除此之外,还会要求罚款五万到五十万之间的金额。对于金额庞大或者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会依据实施情况,判处十年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中国严厉打击虚假发票和骗税的行为,维护市场公平”虚假发票和骗税行为严重影响市场公平。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税务欺诈和虚假的开放,、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等机构也参与其中。和特殊一直努力打击地区和行业的税务欺诈高发病率。严厉打击职业骗税团伙。各地税务机关积极落实国家四个部门的部署要求,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和骗税行为。
  2.1.4避税
  近年来,外资企业避税行为的广泛的关注。据统计,外资企业亏损由1989年至1994年的35%-45%一直上升到20世纪的80%以上。究其原因,是因为外资利用了资金转移等方式来推迟纳税。2014年,我国的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几份与反避税有关的重要文件,目的是直接增加收入。要加强税收征管,防止漏税,增加收入,特别是要大力推进反避税。
  2.1.5抗税
  抗税问题也是我国在税收工作中需要攻克的一个重难点工作,抗税问题主要发生在偏远地区的城乡个体经营户,以及部分私营企业当中,如土法炼油、个体煤矿、个体采矿等行业,在一些比较落后的农村也仍存在着集体抗缴农业税的问题。
  2.1.6欠税
  一直以来,欠税就是干扰我国财政收入的一个顽固现象。这些年来,企业拖欠国家税款发生的事件越来越多,每年的年末欠税的金额高达500多亿元。

  2.2国家税收与地方税收的政策差异

  税收紧缩仍在出现。尽管我国正在进行经济体制上的改革,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税制还是不完善,而且分配体制也不到位,地方XX和部门让狭隘的利己主义、偏袒公司税的盾牌,或以其他方式进入地方税收,并将人为的事业费计入税收,将税收收入纳入税收。这种滥收税款的现像,不但导致税收流失,更令纳税人不愿缴税。
  不正常地使用税收支出。为了加快中国经济的发展,我国XX已经发布了一系列的政策,但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税收基础。这些年以来,中国的减税和免税又呈现出另外两个明显的特点:地方XX扶持地方企业的标准不尽相同以及政策减税和免税额的增加缩小了税基。

  3造成我国税款流失的原因

  3.1需要纳税的人没有纳税的观念

  税务责任意识的淡薄是造成这类现象的首要原因。在西方国家流传着这样一句俗语:死亡和纳税,这是每个人一生中都难避免的两件“坏事”。但是在我们很多中国人的眼中,他们把“偷税”、“漏税”当成了开源节流的一种方式。他们的纳税意识的形成有着明显的对比。中国许多突如其来的富人都有逃税的经历,甚至依靠“逃税开始”。在企业中,逃税已经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似乎不是逃税,而是根据实际的税收都是傻瓜,所以,企业中不断虚报账目,“可以偷盗,可以逃税”。对于公民来说,我们国家曾经有几十年的税收经历是一片空白的,直到今天,仍然有一些人不知道“纳税”意味着什么,更不用说自愿提交纳税申报表了。总之,人们对纳税的漠不关心是相当普遍的,这不仅体现在普通收入者需要纳税时的被动和不情愿的态度上,而且体现在缺乏强烈的舆论氛围中,每个人都谴责社会上持续不断的逃税丑闻。这种对税收“漠不关心”的态度,不仅仅大大影响了有关部门对于税收的工作开展程度,而且也极大地影响着我们国家在税收方面的收入。

  3.2不完善的税收制度

  (一)税收立法缺乏宪法限制
  税收立法的原则中国没有在宪法中有所界定,也没有明确授权税法的权力。与其他国家不一样,我国未设立税法通则,使税收保证有法可依,并消除独立税法之间的差异。这样,在中国的税收制度中,xxxx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通过的行政立法数量远远超过XXXX的立法,这样的结果直接反映了不准确的立法。
  (2)立法水平低,任意性高,行政税法授权限制缺乏
  中国税收立法的现状是通过xxxx及以下层级部门立法采取大量税收立法,就是在立法中使用立法授权。由于税收立法权的水平分配基于授权行政立法的方式,税法作为正式制度的这一功能已大大减少。
  (三)纳税人权利方面的立法不足
  中国《宪法》规定在第56条:“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义务进行纳税,依照其法律规定”,从而,开创了我国公民具有一个基本的纳税义务。由于《宪法》的要求,税后中国的税收立法,而过多的使纳税人的义务进行了强化,而忽略相对的纳税人权利的保护,这导致了税收的控制和低效利用纳税人的权力和利益的损失,并在许多情况下受到其伤害。例如,在2009年5月1日,经过xxxx的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烟草制品的消费税收政策进行了重大修改。从45%调整为56%是A类香烟消费税,B类卷烟从原来的30%到36%,雪茄烟的从25%到36%进行调整。同时,A级和B级香烟的原始分类标准也得到调整。原来的50元线上升到70元,相当于,每个标准条棒(200支)的价格调整到70元(不含增值税)之上(含70元)的卷烟为A类卷烟,与这个价位的卷烟B类相比,价格比较低。另外,卷烟批发步骤还增加了从价税为5%税率。从各种数据和信息表明,中国的地下经济活动是傲慢的,对税收损失的影响不容小觑。目前,中国的地下经济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但长期的地下活动已经与中国XX税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相分离,税收的状态处在完全丧失状态。

  3.3XX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实际负税重是因收费多而导致

  (一)税收竞争中行xxx力滥用的表现
  税收竞争是一种自利性行为,XX为了争夺经济资源,XX利用税收等各种竞争方法,发展地方经济,最终使税基增大,从而,增加财政收入XX。现如今,在横向税收竞争中,中国各级地方XX之间相互竞争,然而,依旧存在非法和有害的税收竞争,甚至,有时更加显着。绝大多数制度外税收竞争的本质是:滥用地方XX的权力。其表现主要体现在:一是违反统一及开放市场原则,严格遵守国内税源,通过行政干预限制生产要素流动和企业对外迁移,并且对外使用政策制度和部门以及执法部门实施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外国产品进入国内市场,以避免税收流入。其次,违反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随意隐瞒,任意减免,将“减税和免税”改为“先征后返”,并将企业已缴纳的税款退还给企业,许多这样的名义,如财政奖励或补贴。再来就是,尝试使用国家税收激励措施,允许一些公司享受国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用于投资高科技,公共基础设施,农业,环境保护,储存和节约能源以及水资源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等。最后一点是,以权力代替法律,干预税务执行过程的法律权力被故意破坏,例如故意延长税收期或排除检查。
  在中国,地方保护主义情况在很多的地区都还存在,如池州百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例,为什么会存在如此大的偷税漏税现象呢,就是因为当地的一些地方保护主义对其进行包庇,做假账,层层的利益夹杂在其中,使得税收无法保障起来。其次各级税法机关,尤其是基层XX存在太多的,收费多,乱收费的现象。其次还有一些地方官员进行一些潜规则,存在xxxx现象,只需要给到一点好处给关于,就可以让他免于很大的税务。

  3.4纳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

  我们都知道,上缴税务就意味着收入减少,很多纳税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对纳税的漏缴,避缴,以池州百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法人对于其公司偷税漏税的事实供认不委,并承认是因其想要把企业的利益最大化,把企业的成本降低。当纳税人作出是否偷税的决策时,必然要在偷税所取得的收益和可能支付的成本直接进行了比较,以确定自身是否能达到利益最大化。企业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其利润的最大化,相对利润低,成本高的事情都会想尽办法去避开,偷税漏税为其带来了利益的驱动。

  3.5税收诚信立法缺失及配套条件不完善

  我国在税收诚信立法缺失及配套条件不完善存在不足,以池州百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例子。我国在反避税法上存在着较大的漏洞,在世界各国税务管理部门,其用来保护自己国家税收主权和税收优惠的主要工具之一是反逃税工作。这是国家税收征收的主要内容,由于世界各国的管理和税收要求不平等,同时我们的税法存在这一定的漏洞和国际避税的存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于1991年在中国出台,以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引入了第一部反避税规定。这是中国初次使定价转移系统推出,并澄清了独立贸易的原则。随后,国内资助企业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逐步完善了反避税立法,并且,在2008年首次实施了避税条款,国家和国外资助企业的免税均写入税法。

  3.6不健全的治税思想

  我国的治税出现了岗责不分要求不明导致执法过错无法追责。有些地方由于没有建成完整完善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导致执行力的严重不足,也因为岗责的不清晰,使得我们的工作人员有时候都不清楚直接的指责所在。工作要求和自身岗位需要什么技能工作人员都并不清楚的知道。这样就会造成执法的偏差。同时执法随意的现象也是层出不穷,由于税收执法人员的素质有所差异,或者说,地方XX因财政收入和地方概念而犯有区域经济利益或财政收入。以全谋私的想法将有许多执法人员有所体现,谋取利益等现象,给你偷税漏税的违法分子钻了法律的空子。其次,税务机关不能完成独立行使权力。截至到现在,专业的税务法庭担保制度还没有真正恢复。税务机关没有相关的独立知识,预审,检查,审判和其他权力。主要依据非专业,检,法机关被税务司法机构执行。由于没有有效的司法保障制度,法律机构的执行使“税收征管法”中规定的税务机关的权力难以实施。另一方面,人员短缺使涉税犯罪的调查和处罚的原因以及资金有限和能源不足造成的。执行难度大大增加。

  4如何治理税收流失

  4.1加强税法的推广

  随着税法的推广的加强,为人们创造准确的税收概念,为公民创造精确的税收概念,是管理税收损失的基本前提。第一,我们必须对电视,广播,互联网和其他媒体做到充分利用,在社会中传播准确的税收概念,使公民以微妙的方式创造一个概念,根据法律,纳税人人责任。我们应该依法征税,以逃税为耻。除了通过媒体进行沟通的手段外,各级税务机关还能用开展各种免费咨询活动或服务进行沟通,如电话咨询和在线咨询以及公众咨询等。第二,税收宣传应该成为目标,重点是促进有效性。关于公民税收的法律宣传应该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并经历整个完整的过程。中国应该向X学习。在日本,当还是孩子时,它将开始获得中小学教育的税务知识。大学税法应成为法律类别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义务教育的内容是公民基本素质教育。第三,税收宣传是长期工作,并且具有持久性,应该是可持续的,稳定的和系统的,而不仅限于年度税务宣传月,税收宣传需要实现“创造良好的税收工作环境”的有效性,而不是一个华而不实的“花架子”。只有成果取得了实实在在,关于税收宣传才有意义。

  4.2完善现行税制,税制改革稳步推进

  为了改善税收优惠政策,我们必须遵循“尽可能减少优惠减税,尽可能规范和清理形式”的原则,以降低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其次,要根据纳税人不同的经济构成,性质和组织结构,改变目前实行不同税收优惠政策的做法,国民待遇原则进行全面贯彻,营造市场竞争环境的公平。第三,税收优惠和减税的形式应从直接税收减免和优惠税率转变为间接税收激励措施,如加速折旧和更有利于鼓励再投资的投资扣除。同时,必须加强审批权限和税收优惠监督权等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防止过多滥用的情况重演。

  4.3加强税收征管体系建设提高逃税惩罚力度

  (1)了解税收资源的监督和管理,这是可以防止税收流失的有效办法。
  (2)加强检查税务,提高检查水平。应结合日常税务审计和主要审计,并分析主要的税收损失环节,以提高打击税收损失的相关性和有效性。
  (3)计算机应用步伐及时加快,建立完整的网络监控系统,信息管理得以实现。
  (4)提高对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税法的防范力度。
  (5)增强税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使激励约束机制得以完善。

  4.4完善税收司法制度

  控制税收损失。需要建立基本的税法,以法律形式规范税收管理的基本内容,以确保不违反国家税收。另外,我们可以遵循外国的共同做法,使专门的税务警察和税务法庭建立起来,加大打击刑事税收活动的力度,增加涉税犯罪调查的规模,进而,形成强大的震慑力量和保持税收秩序。

  4.5规范XX收入方式,加快清费税改,提高XX收支透明度

  加入XX财政,使预算外收入和体制外收入进行清楚和改善,并将部分XX职能纳入预算管理;积极推动XX税收改革。对于地方XX关税,其实行费改税进行合并,但不可以合并为税收的,严格按照XX税收制度纳税,持有居住权,禁止果断,取消目前对税基不同关税的侵蚀,让税收损失有效减少。

  结论

  本文从税收流失的各种现象出发,以池州百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为例,总结,研究了我国有关税收流失的各种观点和提法,为整个税收流失理论研究奠定了一个科学基础。就目前来看,税收流失已然成为世界性的热点问题,然而无论是从深度方面还是表面现象层面上,对税收流失的研究方面仍然不足。尤其是在我们国家,对税收流失方面的研究起步较为迟缓,加上认识上存在不足,仍需加强对这一现象的探讨研究,并且所提出的治理方案在系统性、相关性和实用性上仍存有局限性。因此,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入广泛地分析了影响税收流失的各种因素:既分析了税收流失的比例和存在的集中社会现象方面的因素,又分析了包括利益最大化、纳税意识、财政支出的公平性、教育发展水平等在内的非税制方面的因素,这为设计防止税收流失的对策提供了依据。就税收问题展开进一步深入研究,既对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扩展了更大的空间,指导了未来对税收实践的发展方向,也对改善我国的税收流失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决策背景。
  税收的流失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需要全国每一位公民齐心协力,寻找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实施问题解决方案对于每个步骤都至关重要。执行能力是解决问题的重中之重,即使这样做会动了受益者的蛋糕,我们也需要更加坚决地去解决税收流失问题,朝着更加美好的社会,更加公平的社会努力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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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谢

  本论文是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我非常的感谢老师给予我的耐心与帮助。在本次论文中,老师从选题指导、论文框架到细节修改,都给予了细致的指导,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与建议,老师以其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高度的敬业精神、兢兢业业、孜孜以求的工作作风和大胆创新的进取精神对我产生重要影响。老师渊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和敏锐的思维给了我深深的启迪。除了敬佩老师的专业水平外,她的治学严谨和科学研究的精神也是我永远学习的榜样,并将积极影响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在此特向老师致以衷心的谢意!向她无可挑剔的敬业精神、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深厚的专业修养和平易近人的待人方式表示深深的敬意﹗
  感谢父母!感谢大学四年来所有帮助过我的老师和同学!
  大学生涯的结束是我走向社会的开始,是我人生的另一个起点。我将会用我所学到的知识,回报社会,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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