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最近几年里,扎青乡基本民主法治建设正在加强,推进农村民主的力度加强,村民自治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特别是实施“民主论坛日”和“四日合一”等其他规则和措施。从而,进一步确保更广泛的农村人民行使其作为当家人的权利。在深入研究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笔者对扎清乡的村庄进行了走访的研究,通过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的方法了解了基本民主法治的实际情况,分析了存在问题的成因和应对措施。
一、相关理论概述
(一)基层概念
基层是常常被提及的概念。总的来说,实施直接管理是基层概念中最突出的要素。面对人民群众,它对于人民的监督直接接受了。它的所有管理活动都是直接的,没有中间环节。
(二)民主概念
与基层具有广泛而丰富的内涵相同,广泛并且丰富的内涵在基本民主制度中也有存在。基本民主制度是一个基层政党,一个国家机构和一个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基本组织,直接行使管理权的自治大规模城乡组织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主动动员和动员人民的热情。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最重要的方法之一是加强地方基层民主机构的建设。允许人们在基层管理公共事务,逐步调整和制度化这种管理。因此,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发展至关重要的是基本的民主制度[:转型期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对策思考[J].王秀梅.科技创业月刊.2012(06)]。

(三)法治概念
法治是指依照法律治疗。法治起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首先,法律本身必须是一部好法律;其次,法律普遍适用。xxxx将“法治”的内涵概括为“十六字”的政策。“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建立一个基本的民主制度,才能团结XXX领导,弘扬人民民主并且严格执法。体制和法律基础确保了XXX领导的核心作用;只有这样,党才能通过法律程序将其政治要求归还国家的意志,从而解决人民的利益的问题;使得允许国家机构和公职人员依法代表人民。每个事务都不是基于人民的法律。而不是以权力代替法则和以权力压制法则以及统治人民的权力,
二、改革开放40年扎青乡基层民主法治发展状况
(一)扎青乡的简介
扎青乡距离县XX23公里,它位于县城东部。人口为0.5万,其中,居住人种主要是藏人,并且占总人口的99%。有2410平方英里的面积。它拥有管辖权是四个牧委员会的,分别有:地青,红色,格赛和战斗。在1956年,扎青肖格(区)被建立。三年后,前进公社成立。随着前进公社成立,在1963年,扎青乡成立。逐渐的,1971年时扎青公社重组。最后,1984年,复设扎青乡。
(二)改革开放以来扎青乡基层农村发展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就
1.建立农村民主政治农村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
有了法治,民主发展的才会得到根本保证。改革开放以来,进一步,基本民主实践得到发展。农民们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和民主权利。为了确保大多数农民自治权和民主权利的轻松实现,民主农村农村建设的相关法律制度逐步完善。这主要在宪法,专门法律,省级法规,城市和区域规章,村规和村民自治条例五个层面里有所体现,构成了农民自治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第一,村庄自治的宪法地位建立。1982年,宪法中,第111条规定:“居民居住的村委会或村委会由居民居住,是一个主要的自治基层组织。”上述中,“宪法”规定界定了自治群众组织村委会的性质和地位。它为农民村民的民主选举确立了重要的宪法原则。创造了中国人民直接选择中国历史上“管理者”的宪政历史。在建设中国xxx的过程中,这使人们能够通过正常的制度将国家政治体制变为实践。
其次是,对村庄自治的特殊法律规定。,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87年11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村民自治制度的单独法律。于1998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第九届XXXX通过了。这是基于10年实施后吸收农民自治的经验。
它标志着农村基层民主民主建设XXX的开始。
第三是省级的自治村立法。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告以来,省委组织(自治区,直辖市)29个法律委员会在村委会上公布了强制措施,并且,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法规,河北,广东,湖北,陕西等省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也制定了村务公开工作的规定。丰富了当地村民自治立法。“
第四是,县一级村民自治的有关规定。“从2002年开始,制定的”农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被全国100多个市县具体实行。
这些地方性法规使村庄自治法律制度更加具体化,并且更加充分更符合当地条件,越来越多的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制度保障。
五是村民自治和村规的规定。在当代中国,村规和村民自治条例进一步规范和总结了公共秩序和良好的村民习惯,使其符合国家法律,就这样,其规范成为了本村村民XXX的行为要求。目前,扎青乡制定了农村自治和村规的规定,为大多数村民提供直接并且具体的制度和规范,行使不同的自治权和民主权。“
2.基层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形式日益丰富
农村基层的人民的民主的建设主要包括的四个方面:分别是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民主选举,第二,民主决策,第三,民主管理,第四,民主监督。当前,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这些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
首先,从民主选举的角度来看,民主选举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主要象征。村民的民主选举的发展水平反映了民主的发展程度,从而影响整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目前,依法进行了直接选举,已经举行了7次以上的村委会选举。民主选举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在无记名投票等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比赛演讲和村级演讲的形式普遍得到实施,比赛形式也越来越激烈。
第二,我们从民主决策和管理的角度看,我们广大的农民朋友们,他们通过积极的参与了民主选举,这样不仅能够很公平公正的选举出来代表着全体该村村民的利益的首领,而且通过建立村民会议,还有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对村庄的公共事务展开民主决策以及管理。这使得村民的生产积极性被极大的刺激,农民的“当家作主”的意识逐渐增强。纵观这些年以来的发展,一些地方出台了“村大事全民公决”、“村民代表五章”等等,通过实施这些措施,不仅进保障了农村的民主决策权,而却也有效地实现了我们的村内的公共的事务的民主的管理的目的。
第三,从民主监督的层面看,民主监督不仅仅是农村基层民主的政治建设的有效保障;也是刺激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有效武器。为了强化对村干部以及村委会成员们的民主监督,各地不断地加强改进创新村务的公开形式。根据目前的发展状况,扎城乡编撰了《村务公开目录》,还设立了有关村务公开的栏目,成立了村务督查委员会,有效地保障了村民没有明确的实际存在的监督权。
广大农民应积极参加村级的民主选举、民主的决策、民主的管理、民主的监督等等这样的实践活动,这些活动不仅活跃了农村的基层民主生活;对于提高农民们的生产积极性,推动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建设的方面也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这很好的推动了这项政治制度的发展,有利于形成更规范给具有法制化的政治阶段。
(三)扎青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实践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对各单位负责人为加强民主法治所作的努力和付出的努力深表赞赏。我还高兴地看到象征着基层民主和法治繁荣的外在景象。
要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首先要积极转变基层党员干部的定位,提高了XXX基层的干部的有效性以及公正公平性。过去有些基层党员干部只对上级负责,而对群众的要求则敷衍推诿,要想这一现象彻底得到根治,这就需要加强基层干部的思政教育力度。
第二,公共选举的直接选举和差别化的直接选举引入了竞争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了现行制度缺陷导致的“官吏卖官”腐败现象。这有利于建立科学的党员干部考核评估的体系,对这项制度改革具有深远意义。
最主要的是直接选举有效提升了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以及工作的深度。它不仅能够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对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大家更好的服务为民,也便利了对农民们提出的问题的总结和指导,这项积极影响令人不容小觑。
(四)改革开放40年,基扎青乡层民主法治发展的存在问题及背后的原因分析
1.改革开放40年扎青乡的基层的民主的法治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根本原因:在农村,很多的农民的的民主的意识的淡薄
农民的民主意识淡薄是造成改革开放四十年间扎青乡的基层的民主发展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不可否认,改革开放在很大程度上解放路农民的思想,但是,由于受到几千年来封建小农经济的影响,在农民阶级中,依旧有自私自利,目光短浅的人,这极大地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2)村民的相关自治法律并不健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部法律从诞生和实施的那一刻起,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制度就开始不断地发展完善,依旧在路上。
(3)基层党员干部们的整体素质低
首先,我们需要对基层党员干部工作所要求具备的素质有一定的了解,这个概念里不仅仅包括了农村的基层的党员干部的文化水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处理政务的能力,分析局势的能力,与人民百姓沟通的能力,也在考量范围之内。
我们常常将,农村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滞缓不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员干部的文化水平不高,由于农村的生产力和思想落后,导致农村的整体学历很低,党员干部也不是例外。
首先,从受教育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在农村,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只拥有小学或者初中的学习以及教育经历,只有极少部分的人有大专或者高中的教育经历。大学生的干部在农村建设中,更是凤毛麟角,极为少见。除此之外,农村的党员年龄普遍偏高,所以他们是相对保守的意识形态。虽然国家路线、方针、政策通常是相对抽象的概念性规定,但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对这些规定的理解和吸收存在很大的困难,政策的宣传则是更加困难,他们往往不能真正的正确把握我党新思想的精神实质。在实践中,这些因素导致他们难以将国家政策与地方实际牢牢结合起来,实行措施也难以落实到因地制宜。
从政治素质的方面进行思考,部分党员干部在现在日渐现象出官僚主义的形态特征。一方面是因为全球经济政治多元化的影响;另一方面是由于这些官员没有扣好人身价值的第一颗扣子。思想不活跃,老派,甚至缺乏创新精神。他们不为人民考虑,已然忘记了要以民为本的思想。他们已经严重的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
在工作质量方面,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并不具备领导群众发家致富的能力。在这个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的XXX,如果我们的党员干部不能准确的把握局势大发展,根据瞬息万变的状态做出最正确,最理性的判断来满足了生产现状。面对困难,没有相应的解决办法。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在多元价值观的翻涌之下,只注重眼前的小利益,没有长远目光。导致违法案件屡屡发生。
2.改革开放40年以来关于在扎青乡基层民主法治发展中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1)浓厚的臣民意识
在回顾中国曾存续千年的封建统治背景时代时,为了满足封建政治专制统治的需求,将“国家是归属于皇帝的私人领域,而人民是皇帝的子民,上尊下卑”这种想法深入人心;即培养古人云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臣民意识。在后人看来,这种所谓的臣民意识意在巩固封建君主统治xxx,抑制人民的自身主体以及平等意识从而使人形成依附人格,显露出顺从权贵的政治表现。目前农村中,这种使人丧失主体意识的传统政治“臣民思想”文化正潜在地影响着整个农民群体,农民自身利益的存在感降低,“农民中大部分人并没有强烈地认识到自身利益、权利不可侵犯性的存在”。在这种臣民意识的潜移默化影响下,在封建等级社会制度中,农民因为自身最低的地位,他们自身就认为自己不存在政治民主权利;封建君主统治者才有权力决定:百姓权贵自身的社会地位。在目前阶段,在我国仍然存在着具有浓厚传统色彩的村庄,在那些地方的农民依然具备浓厚的传统封建臣民意识,因几乎没有民主主体观念,甚至丝毫想不到可以行使自身民主性的权利。因此,在这种状态下基层群众常常在有些地方进行的民主选举中只是一个个没有自主意识的选民,丝毫都不关心选举结果是否公正,代表大多数村民利益的候选人当选与否等问题。所谓的“农村基层自治,农民大众自身行使自治权力”只能是句空话,自治只是少数的村干部。
(2)来源于家族宗族势力的干扰
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历史中形成了一种将家长制作为核心基础,将血缘、亲情作为联系节点的特别的家族宗族制度的特别社会制度产物。”对我国农村来说,历史悠久的家族宗族制度至今仍存在潜移默化的影响。在通常情况下,一个或几个大姓氏家族同小姓氏家族共同构成中国的乡村。大姓氏家族中的“长老”在处理很多的农村政务中拥有决定权,因此这样一种观念就在基层群众心目中生根:国家法律没有宗族法规重大,自身家族才是最重要的,保护自身利益需要依靠家族、以及宗族的势力。因为家族、以及宗族利益至高意识作祟,影响到自身行为举止,所以会失去自身民主法治思想,觉得为家族可付出一切,可做任何事,更甚者会侵犯法律的尊严。许多地方在进行公开选举村干部时,村民利用、甚至曲解最初的家族宗族观念,争先恐后利用有血缘、亲缘的关系人脉,将选举最重要的“能人贤人”条件置之不顾,将各家家族宗族权势作为主要后盾保障,谁家的权势厉害,谁家就可以选举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在某些地方中,各个家族宗族为支持自己同族人在村干部选举中获胜,在获取村民的选票时不择手段。但是由此产生的村干部不顾广大的农民群体利益,只是代表家族宗族,处处支持保护自己家族宗族的利益,长期损害村民的利益。这样做不但破坏了正常进行的农村选举工作,也失去了真正为农民利益着想的候选人当选,选举也远远偏离了政策轨道。
(3)广泛存在的封建思想
在我国上下几千年封建传统思想沿袭下,中国作为拥有以自己满足自己所需的自然经济为主、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经济为次,小农经济、工业发展落后的农业国,对封建文化传播有着广泛的社会背景。封建文化习俗旧社会的糟粕并没有伴随地主阶级的消亡而消失,相反,封建思想依然在农村民广泛传播,侵蚀思想、影响行为,甚至对农村社会造成了危害。广阔的农村到处都存在着封建思想文化的影响。因为封建思想糟粕的长期侵蚀,以及农村基层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所以农民一直都处在无知、落后的生存状态,农民的民主意识几乎没有。在中国的近些年以来,存在着不少农村里封建思想糟粕死灰复燃,严重影响农村农民的正常生活。甚至在某些村庄庙宇、菩萨等大肆盛行,存在许多农民觉得患病就是因不尊重敬奉鬼神而遭报应,因此请仙姑、神汉驱魔而不是及时去医院就诊;还有人为求幸运还去“算命”、“改运”。在某些农民自己家里,将玉帝、菩萨等神灵郑重摆放时刻敬奉着,注重对神灵进行烧香以及祭祀,更甚者何时种植庄稼等事情都向众神宣告。旧观念比如像“多子多福”、以及“重男轻女”等在广大的基层群众思想中依然有迹可循。同时,各种邪教活动猖狂。例如依旧猖狂的“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通过在各个村落游走的方式,散布反动,骗取农民钱财,甚至伤害无辜生命。因为存在的封建迷信思想以及邪教活动,在严重破坏农民生产生活秩序的同时,无法改变长时间处于蒙昧的农民思想意识落后的现状,因此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造成严重的负面效果。
三、改革开放40年以来关于在扎青乡基层民主法治策略分析
(一)培育农民民主意识,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意识
在长期封建环境背景下,关于“官贵民贱”等封建旧观念深深刻印在农民的脑海中。为了达到能够逐步增强起基层群众自身主体意识的目标,根除农民思想中相关的封建旧观念是重中之重,因此提升基层群众民主法律意识,加大相关制度宣传力度应摆在突出强调的位置上。对农村干部的思想意识的提升是首要任务。为此作为村干部能否了解熟悉民主法律知识是重点,因此认真落实相关培训岗位内容。基层干部的法制特训班可通过在当地固定地点里固定时间举行的方式,运用同农民自己相关的法律案件,使用具体案例,提高村干部的法律意识修养。只有村干部民主法律意识在较高水平的时候,才会在工作依照法律处理事务,使民主精神能够得到完美演绎。由此,农民群众才可能切身体会到民主法治的益处,民主法治的信任感才会得到提升,民主法治精神才会得到大众认可与赞同,农民自身的民主法治意识才会逐步提高。
第二,针对基层民主法治教育,通过简单易了解的广播、数字报刊等多媒体方式推行滴灌式教育,以期提升基层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的思想意识,并敢争取保护农民自身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曝光以及批判反面案例,从相反面的角度提高农民对民主法治重要性的认识程度。
(二)提供基层民主理论教育,在发展基层民主文化方面夯实基础
加强对农民的教育是处理农村民主政治相关事务时,针对农民存在地思想政治教育问题最直接有效的解决方法。首要一点,就是坚决保持以人为本为核心,在树立正确民本思想的基础上,充分尊重、重视农民。发扬民主精神,将农民的参政议政意识一点一点提升。接下来,将有的放矢地开展主题为“民主政治”的思想政治工作,消除存在地封建传统专制思想,宣扬民主、平等,提高农民民主法治意识,使农民充分认识感受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相关民主意识。最后一点,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过程中,通过利用新闻媒体宣传以及推广社会中民主参与的真实典型事例,以及曝光和批判那些违犯民主法制的错误事例在正反两个不同角度来完成农民群众的相关民主法治思想政治教育。
(三)健全基层自治法律制度,完善国家制度保护
依法治理制度是村民自治的特征,目前的首要任务就是把法律制度在建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基层自治内容。为了使村民在基层自治过程能顺利完成相关事务,首先,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能使民主法治在农村基层取得更好的发展空间以及动力。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证群众后盾力量
在群体整体同群体中个体成员之间,和群体内个体成员之间产生作用的力量合聚就是凝聚力。凝聚力量在基层党组织的提高方式就是汇聚基层全部党员共同的力量以及智慧,将党组织的优点尽情地表现出来,以领头羊的责任意识,领导着农村基层的农民群众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农村事业,使农村基层焕发新面貌。对于在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凝聚力的提升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提高党员意识。为农民群众的利益着想,把为人民服务时刻牢记在心,认真负责对待自己本职工作及作为一名优秀合格的党员应尽的义务,为党、国家、人民奉献时刻准备着。
第二,增强党员作风建设。对于基层党组织来说,作为农村基层党员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坚持优良作风,抵制恶性行为,首要任务就是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引导党员保持廉洁自律的优秀品格,严惩防治腐败是加强党员作风建设的有效措施。与广大的农民群众保持紧密联系,坚持以基层为基础,到基层中去。尽心负责对待关于农民群众的每一项工作。
结语
在我XXXxxxx精神的指导引领下,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在破除传统封建的糟粕观念和体制障碍后,将村民团结一致,深化改革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形成新局面。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法治的保障,与此同时在我国具体国情以及农村基层群众需求的民主法治实践要求下,我们需要加强法治保障体系建设。综上所述,我国必须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完美实现农村基层民主。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基础,有着重要意义,但在目前处于相比之下薄弱的局势。因此,本文的研究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我国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困境消解对策[J].陈嫡.农业经济.2016(12)
[2]从“赶考”角度谈加强民主法治建设[J].邵文英,魏新政.党史博采(理论).2015(05)
[3]对山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几点思考[J].李建斌.今日中国论坛.2013(06)
[4]转型期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对策思考[J].王秀梅.科技创业月刊.2012(06)
[5]论网络时代我国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困境与路径分析[J].夏淼,郝相赟,夏晶.理论界.2011(07)
[6]论建国以来我国在民主法治建设中取得的经验和教训[J].李志辉.今日财富(金融发展与监管).2011(09)
[7]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努力构建和谐企业[J].毛庆峰.商业文化.2010(04)
[8]探索民主法治建设的“佛山模式”[J].佛常办.人民之声.2009(12)
[9]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J].张兴毅.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8(06)
[10]和谐社会与民主法治建设[J].姚家坤.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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