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私募基金在国际上已经得到广众的肯定,并且在全球的金融市场上占着很重要的位置。在我国,私募基金是证券市场上的重要大军,对于整个证券市场的运作发展有着多端寡要的作用。无论是全球经济的发展趋势还是本国的私募基金市场的发展现状,都提醒我国发展私募基金的重要性,但是由于我国法律及配套制度管理体系的完善缺乏,私募基金仍然存在着很多很多的问题,这会给我国私募基金在发展进程中增加风险和阻挠。并对金融市场的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
本文论述私募基金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主要是通过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我国私募基金发展的重要性特征和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来深入探讨,论述我国私募基金目前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最后提出相关发展建议和实施对策。
关键词:私募基金,存在的问题,对策研究
1、绪论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研究背景
近年来,私募基金的发展与时俱进,在国际上,现已具有相当的规模了,对全球金融资源配置、金融安全、市场巩固和投资者收益等都有很大的影响。私募基金包括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他们在资本市场上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近年来,私募基金趋向合法化,规范化。传统上,因为私募基金规模较小,一部分人们片面觉得私募基金只对金融市场有正面影响,因此管制较宽松,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合法化已成为一个趋势,尤其是大型并购基金的出现,反映了私募基金其实还有些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形成系统风险,因而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的关注程度一直在增加。目前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还是在一个开始的阶段。也正是中国私募基金的不断发展壮大,中外投资者都想在中国这个非常有吸引力的市场中实现自己的抱负,据统计,我国的私募基金市场在09年时候已经是远远超过世界总量的9%,然而在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我国金融市场可以说是不存在私募基金融资,后来经历了09年的较短时期的经济低落后私募基金开始崛起。而这个数据在07年是仅为1%,同时依据亚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考察结果得出,外资在中国注册和办理的私募基金数量有167支,而中国私募基金注册并管理的数量为265个。但是在十年前,这个数据将近为零。
1.1.1研究意义
这几年来,私募基金本来是充满神奇的行业,大家对其充满好奇可是又不敢接近,但现在已普及大众。2017年1月底,在我国基金业协会已经登记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有19054家。目前存案的私募基金47786只,而在两年前的2015年1月底,在基金业协会风机私募基金管理人仅有7497家,已备案私募基金也仅有8846只。在这个宏观的背景基础上,通过应用自己几年来学习到的金融相关内容写一篇关于中国私募基金发展前景的论文是非常有意义的。
1.2文献综述
1.2.1国内研究
赵振宁(2008)研究指出,在我国,目前证券市场行得到国家有关部门承认并备案的证券投资基金都是公募的,私募基金只能是地下经营。而未来,私募基金以公开身份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已成为必然趋势。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对私募基金作出明确的规定,其运行缺乏法律依据和保障,掌控这些基金的组织多游离于现有的监督体系之外,自身运营风险和对市场造成的风险都比较大。
樊志刚(2007)研究指出,由于社会信用环境、法律环境已经趋好,证券市场日趋理性规范发展,中国私募基金市场的“不对称性”和“不规范”的色彩将逐步减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将逐渐成为中国私募基金存在的重要方式。
余四林(2009)研究指出,发展私募基金有利于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需要,完善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有利于提升市场参与者风险偏好差异化,对证券市场流动性的提高有积极意义
1.2.2国外研究
InvestmentStrategiesofHedgeFunds这本书对私募基金的运行以及每个环节都阐述的非常详细,并且列出来了一系列的私募基金投资方式和投资理念。在私募基金行业中,学习到的书本理论知识还是和实践有千差万别的。该文献很好地从各种基金交易实际例子来论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投资策略和理论,避免读者一直处于理论的联系不到实际的状态。
1.3研究方法和内容
通过私募基金的横向和纵向比较;归纳和演绎以及列数字的方法说明私募基金面临的竞争和挑战;举例子说明基金未来发展趋势;用博弈论来说明私募基金需要监管的必要性;案例分析私募带来盈利的新模式,建立简单的模型,对私募基金未来发展的观望和预测。
2、私募基金的基本概况
2.1私募基金的内涵及基本特征
2.1.1私募基金的内涵
私募基金是对没有上市的公司进行投资,发展至今已有百年历史,发源地和蓬勃发展地都是在X。私募基金一般是以非公开募集的方式来筹集资金,而且是不能在公开市场中交易,其流动性相对较弱。在我国,私募基金有非常严格的限制的,如果操作不当或者是过度放任,那么就很可能形成非法集资。
2.1.2私募基金特征
(1)私募基金的投资目标具有特定性,投资手段非常多种多样,投资方式灵活。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市场各种投资品为主要投资对象,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为不是上市的但是是在发展中的企业股权。其中管理人和投资人的联系通常较为紧密,私募基金投资人能够作出有效果来影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方式决定选择,所以,在中国的XX部门监管较放松的条件时,私募基金的投资理念和投资方式更加多样化了。这样的特征和公募基金相比,受到的限制没有那么多,投资方式比较灵活。
(2)私募基金与资本市场关系密切,资本市场是其实现退出的主要通道。
公募基金的退出是到期限后是自动清算统计的,一般时间较短,流程较直观。但私募基金实现资本退出,则是需要通过所投资企业上市,还有以资本市场来转让等方式。
(3)信息披露要求较少,募集成本低。
公募基金的信息时要面对大众公开的,并且相关的监管部门对公募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较严格,所以成立公募基金是要支付的费用比较高,这些费用包括宣传费、注册费和承销费。和公募基金不同,私募基金是由其经理人在私底下和资金量拥有较多者单独的募集,并且监管部门对信息公开制约较少,所以私募基金不用注册,也不用严格的评估和审计,甚至不用券商承销,因此募集成本相对公募基金较低。
2.2私募基金的分类及组织形式
2.2.1私募基金的分类
(1)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在市场上交易较普遍。证券投资私募基金是将基金投放在投资证券和其他类型的金融衍生工具为主的基金,例如量子基金等对冲基金。这类基金是根据客户的需求以及市场的开展形式,适时地调整好基金的投资分配和转换投资理念。基本上是由管理人设计投资战略成立的开放式私募基金,投资者可以根据基金净值来赎回。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优势是更够按照投资人的要求量身定做,资金较为集中,投资管理进程简略,可以大量采取财务杠杆和各种方式进行投资,收益率相对高等。
(2)产业私募基金
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针对市场上某些专门的行业,像是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等行业投放产业型私募基金,能够以有限合伙制的模式来动员成立这类私募基金,这类基金主要是依靠单方面的支出成本较低,但是大多数的资金都是通过募集到的,因此,基金管理人再获得较高的利润同时也要承当一定的无限责任,和其他私募基金的去区别是产业私募基金有七到九年的封闭期,到期一次性结清。
(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投资于创业期、成长期的中小高科技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权益。目的是分享它们高速成长带来的高收益。风险私募基金的特点是投资回收的周期长、收益高、风险高。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是非公开交易的股权。
2.2.2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
(1)公司制
公司制是私募基金以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依照股份制公司运作和管理,具有较完整的公司结构,管理模式和运作流程,相对规范和正式,作为公司制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是享有公司股东的所有权利,既要交纳公司的税费,同时也要交纳分红个人所得税。
(2)信托制
信托制基金是由基金管理机构和信托公司合作成立,通过发行收益信托凭证来募集资金,进行投资运作的集合投资基金,建立信托契约的关系。通常信托公司是以自己为名义,基金管理机构将资金托管到信托公司,信托公司用这部分资金发行、投资、管理都是独立运行的。
(3)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制是私募基金最主要的运作方式,其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构成,基金管理人作为一般合伙人,担任基金的运作的职责,并对合伙基金负有无限责任,投资者都是有限合伙人,只对出资局部承当无限责任,构成了强制责任约束,使基金管理人有诚信的义务,极大降低了基金管理的道德风险。
2.3私募基金的运作机制
2.3.1私募基金的筹资模式
募资是私募基金运转的开始。
在X私募市场,公司养老基金、捐赠基金、基金会等机构投资者银行、保险公司和投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非金融机构募集资金,都属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募集资金的渠道。
在我国私募市场,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募资渠道有:信托公司,银行的私人银行部,第三方理财机构,高净值客户直投等。
2.3.2私募基金的运营模式
投资与投资后管理是私募基金运行周期的中心。从工作内容的角度来说,挑项目,确认价值比例是20%;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査占比50%;只有10%是在谈判和设计投资计划;最后20%是投资后管理。从私募基金机构的投资率的角度来讨论,每收到200份商业计划书,5-10份会被注重并进行调査,最后只有1个项目可投资。
2.3.3私募基金的投资后管理
私募基金投资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投资后管理。投资后管理的作用主要由三个,一是可以协助公司发展;二是辅助公司建立治理结构和管理系统;三是帮助公司市场拓展、投融资、找到可以合伙的机构,同时要给运营支持团队可以较开阔发挥的空间,定期召开董事会。投资后管理需要私募基金机构保持经营方向、对外投资、资产重组、重大资产购置与薪酬制度等重大决策的与会权和否决权。亦或者可以委任财务总监或其他高管人员,与被投资企业每星期联系一趟,对企业进行每月不定期一次的走访,每个季度上传项目跟踪管理报告及公司季度财务报表,有对被投资公司的“三会”会议预案提出我方意见,最好是不定期地给被投资公司提供一份管理建议书。
2.3.4私募基金的退出机制
一般意义上的回撤方式有五种:IP0、买壳上市或者是借壳上市、回购、二次出售和清算。IP0退出是通常伴随着巨大的资本利得,有利于投资增资,利润容易变现,因此一般被认为是最好的退出渠道;买壳上市是私募基金资本运作的一种间接上市的方法,不能通过IPO直接退出的项目提供的一种退出渠道,通过收购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权,再把自己所投资的上市公司反向收购将企资金流入该公司,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管理层回购是私募基金将所持有的股权通过出售给企业管理层的方式从而实现退出,可以将外部股权全部内部化;二次出售是私募基金将现有的项目在私募股权交易市场上卖出的行为,通常用来缓解私募基金资金较紧缺时候的需求。
2.4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历程
20世纪90年代前期,我国证券市场逐渐起步,私募基金开始萌发,这时主要是以一种不规范的信托关系形式存在于证券公司与大资产投资者中间;9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上市公司数量增加,许多的投资顾问公司成为私募基金的主要操盘手,上市公司将闲置的资金投放给承销商进行投资管理;2001年以后,由于我国股票行情的调整,加上后来持续4年多的熊市,很大一部分的私募基金以失败结束,私募基金原本的操作方式和投资理念受到整个市场行情的挑战,在这个阶段,私募基金行业经历了血和泪的调整和转型。由于市场调整和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影响,券商委托理财等业务受到治理,因此合法的私募基金开始出现,与传统的私募基金运作方式并行。
中国第一只阳光私募基金是2004年出现的,至今私募基金已经发展了12年了,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增加,私募产品数量和质量在不断地提高,管理的规模不断壮大,私募基金的飞速发展,使之成为和中国股票市场肩并肩成长的重点力量。
2004年,我国的第一个阳光私募产品深国投赤子之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私募基金阳光化的起点。
2006年~2007年,公转私的第一波潮流呈现,其中包含江晖、徐大成、田荣华、赵军等有身份的人物通通由公募奔向私募,并且为我国私募基金的投资提出了新的投资理念和策略。
2009年1月23日,第二次的公募奔向私募接踵而至,曾昭雄、孙健冬、许良胜、李文忠、李旭利等公募基金经理,都在这一年内转投私募,行业快速蓬勃发展,阳光私募的发展也得到了证监会的认可
2009年12月7日,徐翔在上海成立泽熙投资,当时发行的泽熙瑞金1号,在2015年11月1日,徐翔因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非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是私募基金违规交易、监管必要的典型例子。
2016年2月至今,我国证券协会希望可以构建一套完整的私募基金行业的自律规则体系,从而来规范私募行业发展。
3、我国私募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私募基金发展至今已经是我国证券市场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对经济市场的运营有着非常重大的影响。然而,如今私募基金的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的不规范,如监管方面,相应的制度设立、健全发展方面存在的困难。即私募基金的发展具有两面性,一是私募基金是我国的经济市场和证券发展的需要;二是私募基金自身发展中还存在很多较严峻的问题。当下,应该对私募基金的发展加以规范,否则将会对我国刚崛起的证券市场构成不容小觑的威胁。接下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阐述私募基金在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私募基金的主体不合格
私募基金主体不合格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委托人和受托人两个方面。
从委托人的角度,主要表现为委托人不存在把资产授权给其他人代理操作的权力。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为了确保广大受益人财产的安全,公益性基金只能在银行的存款和国债的投资。公益性基金和我们生活中较接近的包括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因为进行银行储蓄或者买债券的投资回报率较低,不能满足其保值增值的需要,所以,大部分的基金管理单位都将这类基金委托给中介机构托管。另外,很大一部分的分公司或者其营业部亦有小部分的闲置的资金,为了获得高收益,他们甚至会不合规地委托给中介机构,来实现地下私募基金投资;
从受托人的角度,由于有些基金管理人并没有具备经营资产管理的资格,但是却借咨询投资和理财顾问的名义来行使基金管理人这个权利,于是,双方不存在对应的关系,要是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3.2融资渠道多涉及违规资金
3.2.1上市公司的违规委托理财资金
我国《证券法》、《公司法》有关条款明确规定,上市公司从交易市场通过配股、增发等形式募集的资金以及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必须专项投资,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但是实际上,根据2015年市场行情的数据显示,当时深沪两市总共有1378家上市公司,其中委托理财的有205家,平均下来每家公司1.25亿元。可见,上市公司资金是私募基金其中一个的主要渠道,在交易市场上,上市公司与其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所以这就很容易出现了各种不合规购买自身股票的行为以及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据统计,上市公司和私募基金招认的保底收益率也有差值。上市公司委托投资股票的收益仅为3%,但保底收益率为10%,这就为上市公司内部人员xxxx腐败,损害股东利益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这些资金可能流入了上市公司控制人的手里,另一部分则可能以其他途径流入了上市公司。
3.2.2流入的银行资金存在违规
在中国目前的金融运作的监管模式中,银行资金不得进入证券市场。然而,引进银行资金入市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市场证券的快速增长和回报相对雄厚的资金的情况下,最高速度和银行没有足够的信贷项目。与此同时,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机制上,确保一些管理人员租赁的优惠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从中国的市场证券的诞生起,银行放贷的非法资金已经是中国股票市场的重要力量。在银行资金融资手段部分,私募股权基金除了直接获得银行贷款,通常还利用贷款炒股和银行间拆借市场。
(1)股票质押贷款
2000年2月宣布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管理办法》指出,借款人只可以为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总公司,可操作过程中,只要券商总部在银行以股票质押业务量是少之又少,在宽松的监管环境下,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所有权是很少的,但主要的总公司私募基金再融资的重要工具,大量的券商营业部,而不是总公司通过商业银行获得贷款。同时,经过不断完善,拉升在银行持有的股票市值获得抵押融资,以获得尽可能多的初始投资基金,以大量私募基金接收资金作为一种工具和重要渠道。
(2)同业拆借
私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间接地让银行资金通过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流向了私募基金。因为银行同业拆借资金通常对资金的安全性要求较高,且期限一般较短,私募基金通常利用银行同业拆借的渠道获得的资金,因此私募基金利用此渠道拆借的资金多用于发行市场申购新股。
3.3客户的保证金被挪用
客户保证金,就是客户在证券交易时结算的资金。在现有的管理模式下,客户及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权利人是证券经营机构,资金所有者除了进行交易和取款外无法控制资金去向,同时现行监管模式要求存管银行执行相应的监督职能,但是由于存管银行有求于证券公司,其制衡监督的作用也就无法发挥,因此证券公司就可以随意挪用这部分资金,从而导致了大量客户保证金违规流入股市。
3.4违规承诺保底收益
当前在我国私募基金中,正常规范的保底收益率是10%上下,但是有些私募基金却大于甚至超出了15%。基金管理人以高收益率来承诺投资人可以获得较高收益比例,因此,投资人会将资金大量委托于管理人。在这种模式下,基金管理人面临更大的收益压力,为了实现这一手艺并更多地摄取收益剩余,往往倾向于博击风险,其结果导致投资人面临更大的风险,并造成资本市场的异常波动,扰乱正常的交易秩序。另外,保底收益承诺将原本不确定的收益确定化,使得基金管理人履约的压力非常大,违约的风险也随之增高,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潜在的负面影响。最后保底收益是我国现行法律中不允许的,因此,一旦过程中双方出现了矛盾,该契约也是很难得到法律保护。
3.5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
在我国私募基金缺少与之相关的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私募基金的风险控制机制主要是保证金制度,即当管理人持有一定基金份额或是在投资者帐户上放入一定数额的金额,一旦发生亏损时候优先支付这部分资金的一个风险控制制度。在保证金支付的运用中,通常当亏损额等于基金管理人所持有的资金量时候,将会由托管人强制平仓来保证投资人的利益不受到损害,除非是基金管理人追加保证金的情况。但是基金投资人和管理人之间会因为是否平仓产生不同的意见,因此托管人通常是开户的证券公司来承担。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一风险控制机制存在了很多弊端。我国的私募基金行业中,很多私募基金公司并没有设立基金托管人这个角色,就算有,那么管理人和托管人也是大都为有密切联系的双方,于是互相监督机制就得不到有效的实施。另一方面,私募基金缺乏外部强有力的监管,而且私募基金目前为止很难在法律上得到维护,所以现实中往往依赖于当事人在市场的信用,这样的话就有了基金管理人欺诈客户等道德风险时有发生的问题。
3.6违规操纵股价,扰乱市场秩序
我国上市公司的平均分红率低于银行利率,投资者只能依靠资本利得来实现收益,私募基金更是希望能先从股价的涨跌中专区巨额利润。那么私募基金违规操纵股价的方式是先通过以普通人的名义开立资金账户和股票账户,然后再把资金分散到其股东名下的交易市场上进行交易,选择中小盘低价股为主的股票或者创造话题来拉升股价从而高价抛出,但是这样的股票并不能真是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价值。当这种现象普及整个股票市场时,就会危及到整个市场的稳定性。如果银行不控制这种行为,一旦抵押股票跌到银行无法承受的地步,将会对银行的经营造成巨大的影响,从而威胁到金融系统的安全运行。
4、规范我国私募基金监管的必要性
我认为,我国私募基金监管制度应尽快完善,建立起一套系统完整的及监管机制。我国私募基金的监管将根据国家政策环境的不同来选择投资方式和策略。在我国经济市场环境较为宽松的时候,私募基金会采取不同的违规行为来获得更高的利润,但是监管部门根据私募基金违规程度的不同摇摆做决定,一方面是要维护经济市场繁荣,另一方面是要维持市场公平,那么,下面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监管部门目前面临两难抉择的原因。首先,假定私募基金违规交易行为还没有造成市场风险,或者并没有违规行为,那么监管部门采取的措施对市场公平秩序的维护是唯一的变量。如果此时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采取惩罚措施打压,那么监管部门是失去了公平,获得了-C个单位的效用;同时假设私募基金交易存在违规并且影响了社会经济秩序那么可以获得M个单位的效用,那么监管部门为此采取惩罚措施来维护市场公平,则监管部门将获得F个单位的效用,私募基金因受到了惩罚则得不到M个单位的效用,反而获得了-W的负效用;若监管部门不惩罚,那么市场有失公平,监管部门得到的是-C个单位的负效用。那么,博弈的纳什均衡将是违规—惩罚(如图5-1),即使私募基金违规操作,但是XX将处以严厉的惩罚来维持市场公平,控制整个经济市场的风险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

图4-1单一目标下的监管当局与私募基金间的博弈
资料来源:林国春.股票市场中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的投机博弈.经济科学.1997年第三期.44-49.
但是,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监管当局的目标显然不仅仅是单一地维持市场秩序与公平,把发展股市作为国有企业发展解决融资困难的目标,维持市场经济的繁荣局面也是XX部门的一个重要的义务,而监管当局的目标也就表现为维护市场公平与促进经济发展并存的多元化目标。因此,上述的博弈将可以进行二次博弈,假定由于XX采取惩罚措施,反而让市场经济的发展得到压制,那么这就给XX带来了-P个单位的效用,在这种情况下,博弈的矩阵就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如图5-2)。

图4-2多元目标下的监管当局与私募基金间的博弈
资料来源:林国春.股票市场中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的投机博弈.经济科学.1997年第三期.44-49.
综上,通过上述博弈,并没有纳什均衡,博弈的结果取决于监管当局的效用函数中,保持市场繁荣(P)还是维持市场秩序(C)哪个数值更大。当监管部门认为保持市场经济繁荣更重要的时候,即P大于C时,则是违规-不惩罚,这个时候市场上将会有更多的私募基金违规交易;当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维持市场公平是,则是违规-惩罚,即P小于C时,这时候监管部门也是认为市场较低迷,需要作出救市策略,因此,这样的决策下,私募基金将选择违规操作的现象逐渐增多,从而造成股市出现泡沫化,监管当局就将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来维持市场公平和稳定,给其他的私募基金引以为戒,而中国证券市场也在两者的重复博弈过程中进入了这样的循环状态。
5、我国私募基金监管的对策建议
5.1完善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
5.1.1明确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
根据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需要做出合理的判断并合理界定私募基金的概念和法律调整的范围,在充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规范作用的条件下,规划并完善我国私募基金的立法体系,才能充分发挥私募基金的融资投资的功能,进而保障我国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5.1.2规范私募基金的准入条件
(1)严格制定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的资格
由于私募基金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监管部门可以对私募基金参与者的资金最低限额作出规定,包括资金的规模、年收入等。另外,对投资者的投资经验方面也可以做出规定,投资者需要具备证券投资风险的常识,对基金的投向、基金的背景以及基金管理者具有初步的认识。
(2)建立XX、行业及社会等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
建立全方位的监管体系有三个方面。一是从监管部门角度,针对现有市场上存在的多头管理、政策信号不一致、监管措施矛盾和监管漏洞等问题,急需一个强有力的机构对其进行规范和监督;二是从行业管理的角度,根据我国的立法,除了应该明确规定投资私募基金的行政监管机构外,还要按照VIP制,成立自律性、全国性的投资基金协会,;三是在社会监督上,即审计、会计、法律等社会中介机构加强配合,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进行监督。
5.2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与组织架构,降低委托代理风险
在公司的治理和组织架构上,可以参考公募基金公司的组织形式,私募基金公司每个部门各司其职,合理分配公司资源和管理权限,但重点是在运作过程中也要保证基金的灵活性。
基金公司完善基金激励机制,控制道德风险。将基金管理人的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在一起,基金管理人手中持有一定份额的私募基金,若私募基金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也会受到损失,这样可以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也可以保证投资者的权益不被滥用。同时也要建立合理的评价机制体系,完善数据库系统,根据数据系统来反映判断一个基金的业绩优劣,不仅可以有利于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资金管理人投资资金的能力,还可以认识到长期投资增值的决策,减轻了基金管理人的压力。
5.3完善私募基金退出机制
目前,由于我国私募基金退出机制在运作上存在一些制度漏洞,导致了私募基金的退出安排混乱,投机现象较严重。建议相关的监管部门可以出台或完善对应的政策对私募基金的退出渠道进行控制监管,从而避免出现非合理的套现行为以及机构投资者控制市场行为的发生。
6、总结
我国发展私募基金的发展是为了满足各种各样投资者的需要,也是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市场投资者的结构,私募基金的独有的特征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成为一道特有的风景线,其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和非公开募集的性质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占有无可代替的地位。私募基金的发展过程中,遇到困难是一定有的,只要把发展中的问题以及难点一一克服,让私募基金更加规范化、自由化地呈现在投资市场中,满足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差异化,为维护我国私募基金的健康发展和社会资源配置,市场经济的稳定有重大意义。
相信在我国,私募基金未来的发展将会慢慢地走向规范化、有序化,届时必然会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经济繁荣发挥重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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