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宫廷乐舞“复古”的研究

一、明代宫廷宴飨乐舞的复古 明王朝是汉族地主阶级建立的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先后长达270 余年。这一时期政治制度森严,统治保守和落后,程朱理学一统天下。因朱元璋笃信理学,特别提倡节俭,他认为自古王者之兴,无不由于勤俭,其败亡未有不由于奢侈。明成祖

一、明代宫廷宴飨乐舞的“复古”

明王朝是汉族地主阶级建立的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先后长达270 余年。这一时期政治制度森严,统治保守和落后,程朱理学一统天下。因朱元璋笃信理学,特别提倡节俭,他认为“自古王者之兴,无不由于勤俭,其败亡未有不由于奢侈”。明成祖秉承父志,撰修《性理大全》、《五经大全》、《四书大全》,以统一国人的思想。所以明代宫廷宴乐并不是以娱乐享受为目的的,而只是为了适应政要及表示礼节之需。

明代整个社会的思想文化领域被“程朱理学”牢牢地禁锢着,对传统思想奉行不悖。明代帝王极其重视大宴乐,使用九奏乐章。明代规定凡每年的正旦、冬至、万寿圣节时,均在奉天殿大宴文武百官及各方使臣等。《明会典》指出宴有大宴、中宴、常宴、小宴,乐舞一般在大宴中表演,中宴和常宴几乎无舞,小宴中仅有百戏。洪武、永乐年间,燕乐制度有几次变动,然而礼少变动却用乐多变。洪武二十六年定,凡中宴礼仪同大宴,但进酒七爵。凡常宴同中宴,但百官一拜三叩头进酒或三爵或五爵而止。小宴礼仪和大宴相似,但不在奉天殿举行,无舞,只有百戏表演。

明代统治者尤其强调自古以来儒家倡导的乐舞教化功能:“治心化民、移风易俗、别上下、和人伦”。因此明代宫廷宴飨乐舞以雅乐中的文武作为范本,除了表演场合不同外,和祭祀中的文武没有太大区别,表演是固定的模式,呆板且毫无生气,只纯粹为了配合宴飨仪式而进行,缺乏娱乐性和观赏性。宴乐中的乐章、乐队也以体现仪式性为主。从整体来看,明代用礼乐制度一统天下的目的性很强,乐舞具有复古性。

舞蹈论文

二、清朝宫廷乐舞的“复古”

清王朝是以满族统治者执政的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统治者为了巩固统治地位,一方面采取各种军事和政治措施,镇压平息汉族及各族人民的反抗; 另一方面清朝统治者大力推崇尊孔,提倡程朱理学,倡导复古思想,并吸收汉族与其他民族的思想文化,建立和推行一整套文化政策,以维护自己思想统治的需要。

受文化政策的影响,在音乐方面,清王朝大力提倡雅乐,在力主突出满族本民族音乐舞蹈特色的同时,也积极吸收其它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精髓。《清史稿》中载:“稽清之乐,式遵明故。”清宫廷的礼乐制度是沿明之旧。清入关前即天命至崇德时期,其宴飨制度已有雏形,宴飨中除了表演满洲乐舞之外,还有百戏和四夷乐舞的表演,这一时期列入宫廷的四夷之乐有: 蒙古乐、高丽国徘乐、瓦尔喀部乐等。顺治初年,清宫廷燕乐制度也是在沿用明朝宫廷燕乐制度的同时,尽力突出其本民族的特色。“世祖入关,修明之旧,有中和韶乐,郊庙朝会用之。有丹陛大乐,王公百僚庆贺用之。有中和清乐、丹陛清乐,宫中筵宴用之。”可见其宫廷的典礼性燕乐制度就是“修明之旧”,即“中和清乐、丹陛清乐”,将其合称为“清乐”,且名称来源于明代宴飨典礼中的“太平清乐”。顺治时期,清把汉族、蒙族、回族、朝鲜、瓦尔喀等民族和国家的乐器也歹日入燕乐之列,四夷乐舞比清入关前更加丰富。

清宫雅乐虽然基本上还是承袭前代传统,无多大创新,但清宫宴飨乐舞却值得一提。清朝在意识形态领域,坚持儒家“大一统”思想,将国家的“大一统”发展到了极限。但是,清朝统治者为了维护其本民族的文化传统,把满语和骑射作为其民族的重要标志,在此影响下,清朝宫廷燕乐中的队舞如《庆隆舞》、《世德舞》和《德胜舞》就显得尤为重要。有史书《清史稿·乐志》记:“‘对舞’有三:一曰《庆龙舞》,凡殿廷朝会宫中庆贺宴飨皆用之;一曰《世德舞》,宴宗室用之;一曰《德胜舞》,凯旋筵宴用之。三舞同制,皆舞而节以乐。”其中《庆隆舞》为燕乐中必不可少的乐舞形式,也是最能充分显示其民族特色的乐舞,是清宫燕乐中的一大亮点。清宫筵宴,除了乐舞外,亦有百戏演出,同时积极吸收其它国家和民族的乐舞文化精髓,并设置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乐舞,以笼络人心,巩固其统治地位。清朝统治者对其他民族采取怀柔政策,形成了以汉族、满族、蒙族为核心的多民族文化的交流、融合。

三、总结

舞蹈在中国古代,是统治者的一种实用工具,既用于祭祀典礼,又用于伦理教化,还用于娱乐享受,前两者都与国家政治生活密切相关。明代是汉族建立的xxx,主要体现了汉族的儒家文化,其一改元代浓厚的宗教色彩和蒙汉结合的特点,提倡程朱理学,继承宋代的宫廷燕乐遗制,对其它少数民族的乐舞文化具有明显的排斥性。清代则吸取了前代灭亡的教训,实行“大一统”的文化政策,对其它各个民族采取怀柔政策,使乐舞出现了多元化。虽然明清宫廷燕乐中的乐舞都只是为体现仪式而设,但比较而言,明代宫廷燕乐中的仪式性成份较清代多,反之,清宫廷燕乐中的乐舞的表演性成份比明代多。如明代进膳程序非常复杂,不仅在进膳前有迎膳乐乐队和导膳乐乐队,且在宴飨仪式中有太平清乐乐队、信食乐乐队、丹陛大乐乐队。可见,明代的宫廷燕乐具有鲜明的礼仪性,相比清代,有更强的复古性和保守性。

明清时期宫廷乐舞主要体现在舞与政通、舞为德象等方面,其乐舞深受古代哲学思想的影响,充分体现了儒家强调艺术与伦理政治的关系。“复古”与“拟古”的明清雅文化深深影响着明清宫廷乐舞的发展,因此在宫廷乐舞不和艺术发展规律的“礼本主义”因素中渐渐凋零时,民间舞蹈、边疆各民族舞蹈依然传承发展繁茂,同时戏曲迅速成长和成熟起来,舞蹈理论也如闪耀的明星开启了中国古代乐舞理论的里程碑,并为后人提供了详实的资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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