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当前发展的关键在于处理好农村问题。而在农村事务里面,村民自治十分重要,而能够体现这一特色的便是民主选举。对这一选举权益的保护程度,与村民自治的发展息息相关,同时也对今后长远所能收获的成功关联密切。从80年代开始探索完善和实践理论,中国村民自治有了很大的发展,获得了一些卓越的成就,在我国村委会选举制度得到了质的发展,由村民自主投票选举出来的村干部更得广大村民的信赖村民的利益也更加得到保障。借鉴运行较为成熟的村委会选举制度,中国开始试探民主政治建设,同时参照实际状况,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从而使民主政治建设发展迅捷。本文深入浅出、由表及里畅谈了对于民主选举的认识。从村委会选举的理论基础,还有其基本流程等娓娓道来,详细剖析了选举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及产生的原因。随后,积极筹划,从而形成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撰写此文,目的在于丰富村委会选举相关理论知识,以便在实际运作中,能够借鉴、学习,并帮助民主政治能够保持良性发展,变得更加成熟、健全。
关键词:村委会选举;流程问题;监督机制
绪论
从古至今,我国便是农业大国,所以农村地区人口众多,在全国人口中占据的比例也非常大。所以,要想更好的实现民主政治,便必须积极思考采取何种措施确保农民的选举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这是一大难题。解决好农村问题,是推倒大山的关键。所以,我们必须加快完善农村的民主建设,推动并完善农村村委会选举。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村委会选举也是公共权力在农村运作的表现。这项制度有利于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并给我国选举制度发展提供借鉴。综上所述,开展村委会民主选举会极大的推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所以,必须使村委选举形成健全的操作制度,并保证能够得到落实,才能更好的实现农村民主政治。
1村委会选举产生和特征
1.1村委会选举的产生
对于村委选举,其是以一个实现民主权利转移的科学方式,借助此手段,农民能够切实行使自身权利,从而自我决定谁来担任村干部。在选举中,借助差额选举投票的机制,从而科学民主的选举出新的村委领导班子,上述整个操作机制便为村委选举。因为权利掌握在村民手中,可以对村干部形成有效的约束。有利于改变以往村干部脱离群众,消极待命,唯上级是从的状况,可以让他们多听听人民群众呼声,了解民情民意,接受人民监督。除此之外,这样的的方式成功打破了两大先前的农村政治机制,其一为人民公社,其二则为生产大队,从而使农村民主政治得到飞速进步。村委会选举实践始于1980年在广西,85名村民首次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选出第一个村委会。1987年十一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试行)》在人大常委会上准予通过,1988年他就进入部分地区试行。自1998年起,他开始被正式实施,一直发展到现在。如今,我国的农村自治制度已经有30多岁了。在他的指引下,我国基层民主获得快速发展。同时,他也对农村的政治格局和利益分配产生了巨大影响。
1.2村委会选举的特征
在中国民主政治中,村委选举具备其自身的特色,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种:
1、竞争性。按照《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相关规定,村委会选举必须采用差额选举。在选举时,通过差额竞选村委会所有的候选职位。释义即为,在选举中,在人数方面,候选者必须超过岗位数,从而可以形成一定的数量差。详细阐述操作机制如下:村委主任以及副主任的候选者人数方面至少比岗位数多一位,而其余职位上,候选者必须比岗位数多两个人。
2、自治性。顾名思义,此方面的特征主要表现方式便为村民行使各自的选举权利。而展现自治性的首要因素,便是村民在选举中使用自身的权利。村民行使选举权主要体现在三个“自行”:1.自行组织选举。2.自行监督选举过程。3.自行承担选举结果。上级行政机关在选举过程中没有权利进行干预,更不能决定选举的过程和结果,只能做出大体的方向指导。
3、直接性。这一特性主要体现在如下三方面:其一,由村民自己提名来确定出候选人,并非由上级XX机构指派、推荐;其二,选举的结果由众多村民各自投票实现;其三,假设村民想罢免村委成员,只需要人数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那么便能够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将罢免对象罢免。
4、公开性。这一特点为展示村民选举权益的关键特性,该特性的具体表现便是,村民能够清楚知晓整个选举的各项事宜,包括选举进程状况以及最后的结果等。同时,国家层面也颁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这一特征进行保护,法律中明文说明,选举必须以公开计票的形式展开,且相最终结果必须当众现场公开。此为有别于其余选举的一项,是村委选举独具特征。
5、秘密性。此特性详细阐述便是,整个选举中,唯有本人知晓自身的投票内容,其他人无法知晓,即匿名选举,由此使选民能够充分展示自身愿望。鉴于任何人都不会知道自己投的票,选民们不用担心受到别人的干扰,只要遵从自己的意愿,投给他们觉得值得信赖的候选人就可以了。
6、XX主导性。整个选举必须在XX主导下开展。即使村委选举为村民自治的重要组成,然而也必须严格遵守XX领导展开。当前,许多村委在进行民主选举工作时,经验还不成熟,自己独立操作的能力不够,所以必须在XX的指导下展开。现今,中国实际操作时也是参照这一模式展开的,针对整个过程,上级XX机构全程指导、把关。具体操作往往是在选举开展前,并通过下发指导政策的形式保证选举,而且上述政策,均需要因地制宜,从而能够将政策的效用得到充分发挥。当前,中国在此方面的法规机制严重匮乏,需要不断健全。而地方性的政策指导弥补了这点不足。相较于法律,他们更为具体。
2村委会选举的概况及意义
2.1村委会选举的概况
经过30多年来村委会的发展,农村社会在民主、法治和规范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也提高了农民对自治权力意识的认识,村委会的责任也更加详细,管理更加规范和有效。这些积极的变化,正好符合《村委会组织法》的要求,也满足他的初衷。然而村委会选举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仍然受到了很多阻碍。大多是因为以下两种因素产生,其一是我们领土广阔人口众多,每一个地方都受到环境,资源和文化背景的影导致了巨大的差异的形成。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文化、社会,在各方面他们的发展水平都存在高低不一的情况。甚至一些历史遗留的不良的封建思想,还仍然存在于广大的农村社会。以至于产生了一些宗法观念,还有所谓的熟人社会等诸多不良现象。另一方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本身也存在相当多的问题。他对选举缺乏详细的清晰的规定,甚至对于村委会选举,里面仅六条规定。他与实际需要差距很大,完全不能适用于各地乡村独特的情况。不完善的法律法规不可避免地在村委会选举中带来很多问题如贿赂,暴力选举,蔑视选举结果等现象,选民参与农村关系衰退的热情,甚至导致群体冲突事件。村委会选举的进度难以推进以及一系列困难问题无法有效解决。因此,中国村委会选举的研究还有待提高。在我国的选举中,选举的结果往往没有体现广大村民的意愿。这势必导致在村委会产生后,出现难管理等等这样严重的问题。这些使得村委会选举展开的效果微乎其微,阻碍了民主发展的进程。
2.2村委会选举的意义
村民自治制度包含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其中,其他三个内容的实现,有赖于民主选举。民主选举是其他内容的基础和前提。民主政治的基石就是现代的选举制度,而我国选举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村委会选举。从狭义的方面来说,选举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采取选举进程,以法律规范的形式,使得国家机关以及国家公职人员的产生制度化。可以看出,这样的狭义选举不可能为人口基数大、领土广、政务日益复杂和频繁的国家所实现。选举这一不可或缺的民主方式已经成为代议制民主的一个重要部分。选举制度是选举进程的制度化,体现人民的支持率,是国家权力或组织领导人的合法性的根本前提,更是民主政治的基石。根据选举的规则,程序,原则等,我们将选举制度划分成以下几类::XXXX的选举,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以及基层自治组织的选举(包括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国家公务员选举制度,以及村委会选举制度都是我们民族民主政治的基石。同时,村委会选举他是与全国基层民主实践挂钩的。在选举中,每个村民都是村里的主人,都可以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将票投给他们信赖的代表,让代表们管理村务,保护自己的利益。这种选举制度不单纯的代表了人民的选择,实际上是在授予和委托权力。村委会选举本质上就是一个形成公共权力的过程。村民们根据自己的意愿投票选举一名或几名候选人当做支持他成为村委会成员,并授权代表村民管理村务。村委会选举作为村委会管理村级权力的合法性的基础和象征,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他让村民当家做主,充分享受民主权利,诸如投票权、被选举权、提名权和知情权等。村民自治包含四部分内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中,民主选举是其他内容的前提和基础。民主选举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选举结果要充分体现广大村民的意愿。2.候选人要有能力有效的为村民做事管理村务。因此,村委会选举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是村民民主权利得到保护的关键因素。
3村委会选举的流程及存在的问题
选举农村村民委员会,由本村由选举权的村名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余应选名额。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使得当选。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当场公布。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碍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名委员会的举行的,村民有权向乡,名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XX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XX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的,当其选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农村村委员会选举应当依法有序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农村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当前我国农村委员会选举出现了很多问题,通过采取海选的方法,虽由农名群众直接提名候选人,再实施无记名投票,选出自己的当家人,时农民充分享有政治权利的标志。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提名,推选村委会候选人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正当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今后农村村委员会工作的正常进行。
3.1选举动员不到位
要举办一次村委会选举首先要召开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大会必须由各村民小组的组长来参加。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为顺利开展村委会选举的动员工作,同时还要成立一个村民代表大会。各个村民小组推荐形成村民代表队,这其中主要包括一部分常住村民,还有部分知识分子,如村小学教师,以及原村干部等,当然还有各村民小组组长。在动员大会之后,由各村民小组组长负责传达村民村委会选举的相关事宜,然后完成宣传工作,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在紧接着的相关会议上,都会有村民代表参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受利益驱动,农民的经济活动出现了多样性。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外出打工经商农民的日益增多,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发家致富。留在村中的几乎全是老人、小孩。在老年人中,文盲、半文盲占绝大多数。有少量留在家中的中年人,他们基本都是拥有一定技术,能够靠技术取得收入的能干人。后备干部严重匮乏,没能力的人想当村干部但干不了,有一定能力的合适人选又大多不愿意干,使选一个好的干部难度加大。村民对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尊重,根本不把选举当作自己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村民的参与度不高。有相当的村民对村委会的选举始终持一种无所谓甚至漠不关心的态度;对于到会场投票选举,他们或者借故不去参加,或者很随意地请别人代为写票投票;还有的根本不参加。在上届选举中,一些村为保证参选人数,采取参会有纪念品,给小组长按参会人数发放奖金等多种办法,才保证参会率达到选举的要求。此外还有少数村民法制观念缺乏,在行使个人权力时从个人出发、从眼前利益出发,选举时乱拉关系乱承诺,并肆意诽谤他人。由于大多村民民主意识低下,而且还会出现有的村代表在村委会选举当选后并没有保证向当初投他票的村民所承诺的利益,甚至是完全忽视村民的利益,导致村民的利益受损等,造成村民们的选举积极性下滑,甚至对选举态度冷漠。村民们感受不到选举的重要性,没有主人翁的自觉,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这些极大阻碍了选举工作的展开。部分村民就算参加了选举,大多数也都是怀着敷衍了事的心态,不会全身心的主动配合投入到选举中,更关心大家投票意向最多的是谁,害怕自己投错人;待村委会选举结束公布当选人的时候,大多数人也是抱着事不关己的心态,并没有真正的关心自己所投的人是否竞选成功。村委会选举是当前最能表达村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度的途径,选举权乃我们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可是在农村里在对于这项权利的使用上却没有足够的重视,表现的太过于盲目没有自己的主见,眼光具有局限性无法立足现状看清事情的重要性等特点。
3.2选民登记不准确
在动员大会结束后,村委会选举的时间和选民登记日将会公布在村务宣传栏上。在选民登记的5天后,村委会将发布选民名单,在登记名单后5日内,选民都可以提出对选民登记的意见。在村委会选举开始的前,村民小组组长会事先准备好投票箱和选举票,然后把选举票发给村民,在村民填完选票之后收回放置于投票箱中,在选举大会召开的前一天把所有选票汇集在总投票箱中,并在这个过程中保证选票的完好和保密。
《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3条曾对村民做出定义,并明确了他们的权利和义务。通常情况下,具有农村户籍的公民就是村民。他们享有村集体公共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等,他们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同时,村民自治的主体就是村民。该法第6条详细规定,年满18周岁的村民还享有和行使选举权。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选举权包括五项权利:推选权、登记权、提名权、投票权、罢免权。但实际情况是,选民登记非常困难。首先,大多数村民对选民登记不予理会,缺乏信任,他们通常认为,“村委会选举好像和我没有什么关系投票给谁都行”、“又不是选我我关心什么”、“谁知道里面有没有什么猫腻走个形式做做样子投一下就行了”;还有一些年龄大的村民以没有读过书为理由说不搞这些文化人弄得东西,直接弃权,选民登记就变成了人口登记。其次,有的农户家里都出去打工无人留守,组长们在登记的时候,如果能和外出人员联系上就按他们的意见找人替投票,无法取得联系就默认组长是他们的代替人,这就造成组长一人多票的局面。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不计其数每个村都有很多村民,在村委会选举的时候全部聚集起来举行选举难度很大,再说农村里也很少会有能容纳全部村民的场地。本来村民对于选举的态度就不热心,而且很多村民生计都成问题更是无心停下农活来参加选举。
3.3候选人拉票方式不规范
村委会选举的名单并不是谁想提名就提名的。首先,要满足最基本的条件——属于村委会的一员。村委会成员与村干部实际上是一起选的,因此选举就要分为两个阶段,先投票一次确认村委的成员确定之后他们就是村干部的候选人,接着再头一次票票高者当选村主任其次又是副主任。确定候选人之后候选人在下一次投票开始前可以通过自己方式和选民拉票,大部分都是杀猪宰羊然后举办宴席让村民吃饭,还有少部分候选人每户选民都登门拜访去游说村民投票给自己,还有更少一部分口才好的候选人通过演讲在公共的场合答应村民的要求;现在在选举过程中存在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就是贿选,贿选就是用物品去换取选票,贿选的合法性我们先不谈,但是贿选能确实的带给村民好处这是无可厚非的。
3.4投票过程被干预
在我国选举大会上,村民代表将提交参加村委会选举的候选人名单,并通过全体决议确定最终的参选候选人名单。最后,选票统计结果将公布于众。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相关条例,规定候选人需要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1/2以上的选票才能当选。通过全体选民的投票,村民代表之中将诞生选举委员会的成员,然后组成新一届委员会。会后,候选人名单会对外公示一周。选举将产生4名村委会成员,组成新一届村委会,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和两名委员。就目前状况来看,村委会早已提前安排好需要提名的提候选人名单。通常情况,在召开选举会之前,村党支部会先开一个会,和候选人们进行一次思想交流,然后再提一些建议,努力在思想上达成共识,方便更好的领导村治。另一方面,从村民代表大会推选产生的候选人结果来看,两者基本是相同的。总体来说,村民的意志与党支部的意志基本一致。这就说明,村民代表大会选出的候选人必须是乡镇部门同意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在村民代表中,大多数代表都是党员。如此一来,到选候选人的时候都会优先考虑乡镇XX的意见,在名单确认之后还要送交到乡镇XX等候同意。
4优化村委会选举流程的对策
4.1提高村民投票选举的积极性
第一点,要增强村民文化水平,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解决村委会选举流程中所出现的一系列毛病的,其根本目的就是提高村民文化水平,以及政治上的觉悟。这就应立足农村,着重发展文化教育落实保证义务教育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从而展开对村民的民主法制教育。其次,要积极营造良好的精神文明氛围。加大农村教育和文化投入,开展多种教育活动,引导农民自觉地同愚昧、落后、丑恶的现象作斗争,逐渐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要加强政策法律教育,逐渐引导解放宗族观念、封建思想和小农意识,使农民群众意识到选举是为了选出群众利益的代言人,选出的村干部是为他们服务的,是要带领自己致富的,而不是所谓管自己的“官”。最后,要让村民了解民主选举的意义和价值,以及和他们之间的关系,提高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农村的村干部和村民对《村组法》的了解程度对村委会的选举举办成功与否有着重要联系。从实际情况看,由于各种因素影响,该法没有得全面的贯彻实施,也没有家喻户晓。在选举前,我们须进一步做好《村组法》的宣传学习工作。在此期间,要把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等进行重点宣传,让村民熟悉选举的流程和要求,掌握基本的投票方法,指导他们按照自己的想法去选村干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让真正有实力、办实事的人当选村干部。
4.2提高村民投票选举的责任感
从某种意义上说,村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为,来建构对所在村的认同和归属,这种情感因素在多大程度驱动选民参与选举与投票,也就说明人们对村子的义务感和责任感的程度。所以,选民在选举投票中,充满义务感和责任感才是关键。我们要鼓励村民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积极参与和本村利益有关的重大事务,并让他变成一种主动、有序的参与。在这个基础上,就要求农村基层组织去出谋划策,开动脑筋地让村民们体会到,采用选举投票的方式可以改变他们的生活状况和生存环境。因此有必要在选举投票的细节上做出彩。一方面要将选举的制度和流程的宣传到位,保证选举过程的透明度,以及公开度;另一方面,要鼓励更多选民参与到选举的各个阶段,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进而提高选举的信心,改变对选举无所谓的态度。让选民意识到,他的一票意义非凡,需要将具备能力的、办实事,可以全面为民众服务的人选择出来,将部分违反民众权益的代表或者干部选下台,弱化其对选举时期民主性、公正性的怀疑态度。如此就会转变选民心态,提高选举投票权利感、效能感,提高理性投票的心理效益值。
4.3简化创新选举的流程和技术
要持续减少选举流程,减少限制人民行使权利的问题,此外,选举法需要简单直接,方便实施,内容清楚。假如修订的选举方式,一般民众看不懂,无法理解,就不能有效实施。只有通俗易懂,便于群众接受的选举法,才能更好的普及,进而更好的服务于选举。如此,村民才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选出理想的代表人。同时,规范的选举程序、有效的选举办法是选举必不可少的两项条件。我们还要继续应探索研究更为简洁实用的选举方式。
除此以外,选举想要更加的简洁快速、公开透明,还要依赖科技水平的提高。部分当代选举的领先技术,需要在村委会选举中不断使用。此外也需要促进建设选举相关设施建设,全面覆盖到大部分区域。当前,大部分村委会选举基本上是所有人汇聚起来,在相对空旷的区域开展,并没有单独的场地。此外部分计算机领域的相关科技也需要持续使用到选举活动,以便提升选举效率。
4.4建立民主横向监督机制防止不正当竞选
加强民主监督是防止村委会选举中出现不正当选举的一种根本方法,建立民主横向监督机制能有效的防止不正当选举。
1、进一步规范选举程序。公开透明的选举程序,是建立强化监督机制的前提。在选举环境良好,条件设施也较为不错的情况下,可以取消流动票箱的选举方式,开辟一个统一的且较为集中的场所。然后让选民到提前设置的秘密写票处,填写他们的选票,最后再进行集中的投票。这样可以加强对选举过程的监督,也可以提高选举的公开透明度。
2、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监督机构。目前监督村委会选举的组织类型众多。首先是县乡党委、XX、村党支部、村选举委员会的全面监督,此外是村民自主监督。监督组织不断增加,职能划分不清晰,因此就会发生监管不足问题。各组织一般会推卸责任,导致选举活动缺少监管,无法高效开展。假如设定单独的监督组织,单独监管选举活动,对选举流程全面监督,尽量确保秩序,确保其公平、公正与公开。乡党委与XX也需要设定独立于XX组织以外的监督组织,强化对选举各个部分以及结果的监管,解决多种问题。为民众的自发监督准备良好方式。确保全部选民都能对选举内的所有违法违规活动进行监管,且有权向监督组织检举。
3、加大对不正当选举的惩治力度。去除监督组织以外,也需要发挥其他部分的影响,开展监督后的工作。假如只是监管,缺少处理,监督就不存在价值。在选举发生不正常竞选活动的时候,需要提高惩处力度,普通的违规活动,需要取消此候选者资质,对贿选、伪造选票、上海选举等严重活动,不只要取消其资质,此外也需要根据其行为对选举产生的影响情况进行行政惩处或追求刑事责任。
4.5落实法律法规约束上级部门过分干涉
毫无疑问,我国现在所实行的民主制度,还有很多缺点,很不成熟。村委会选举中的极少涉及司法救济制度,其他公力救济手段也不够完善。当农村人民的选举权利受到侵犯时,因为缺乏法理支持,难以得到相应的。比如作为村民自治法律《村组法》中,并未有关法律责任的详细要求,并不存在司法救济;但是现实中的众多关键救济方式也出现或多或少的现实问题,行政监督与救济缺少积极性,权力组织监督不足,诉讼救济无法完成等。村民选举权并不具备健全的保障方案,相关XX干涉村委会选举的活动不断出现,无法全面处理。所以,基于上述情况,我们要全面创建村委会选举的救济体制,健全对村委会选举问题与违法问题的处理制度,且坚持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理念。其便于确保所有村民的民主选举权利,便于全面的和侵权行为进行斗争,便于尽早解决村委会选举中出现的多种问题、矛盾,便于健全村委会选举与自治体制。
4.6完善村委会选举诉讼机制
目前,我国选举诉讼的管辖机制都完全掌握在上级手中,没有体现人民的意愿。一般争议都是由主持选举工作的选举委员会统一处理。而选举诉讼案件则全部交给人民法院处理。我觉得可以采取选举管理委员会制度,建立不同层级的选举管理委员会。实现不同级别的选举管理委员会和司法机关双管辖,同时处理选举诉讼案件。另一方面,提供逐级上升的投诉管理机构,首先在各村先建立村级选举管理委员会,然后在各乡镇设立乡镇级管理委员会。当村委会选举出现问题的时候,村民可以有地方发表自己的意见,对村级管理委员会提出诉讼,如不能解决,就再向乡镇级管理委员会提出诉讼,请之做出裁定。
4.7完善法律法规
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尽管农村政治、经济形势总体较好,但确也有一些地方情况复杂,在村委会选举中,违法行为层出不穷,有暗中串连、相互勾结、非法拉票的,有贿选和变相贿选的,有用非法手段故意毁损候选人形象的,有破坏选举秩序和设施的,有妨害村民正常行使选举权,等等。虽然,法律对各种破坏村委会选举的行为也有处罚条款,但这些条款多数比较原则,实际较难掌握且不易执行。比如什么叫贿选,送酒送烟、请客吃饭是否算贿选,送财物多少金额以上算贿选等,都没有具体规定。因此,村委会选举中的违法行为虽然屡见不鲜,但实际受到打击的并不多。今后,应积极向上反映,根据基层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法规,特别是在打击各类选举违法行为上,条款要更细化、具体化,让其更接地气、更切实可行,从而保障村委会选举健康进行,保障村民选举权利充分行使,保障选出的村委会领导班子素质较高。
结论
村委会选举是我国民主政治体制改革和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卓越成就,其重要意义是勿容置疑的。自村委会选举存在以来其发展并非是一帆风顺的,但它仍然以蓬勃的姿态不断发展。村委会选举这种形式的出现,是我国基层民主进步的产物,他深刻影响了我国的政治体制。正因为村委会选举对于我国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十分符合我国的国情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所以才能在历史的磨炼下得以生存及发展。但是,当前我国还处在“强国家,弱社会”的不良状态,并且这一状态还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况且中国自古以来就没有自治的传统,村民自治要走的路还很长,困难还很多,要想让这种制度在我国根深蒂固,充分发挥它的价值,就要努力冲破理论和现实困境。
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社会的发展如真理一样,是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的。民主发展也同样是曲折的,甚至中国民主发展更为符合曲折性发展的规律。我们正在为之奋斗的事业,是我国当下民主发展的必然选择,能够表现当前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我们努力的基本方向。我相信,有着党和XX的正确领导,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法制社会的建设日程,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我们的理论指导,大力开展农村自治落实村委会选举,相信村民指导村民,不断提高村民的政治参与度,按照广大村民的意愿开展工作,同时要努力开展民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各种民主选举都应该符合相关的规定,把监督指导作为主要的手段,逐步引导村民去慢慢地熟悉民主选举,不要过分干涉选举过程,逐步放权,按照这样的方式,我相信,我国的民主政治会变得越来越好。
致谢
时间如梭,四年大学学习生活就这样结束了,值此论文完成之际,我要衷心的感谢我的指导老师,本论文是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的,无论是如何选题,还是查找资料的方法、论文的修改意见以及格式的调整,老师不辞辛苦,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给予我悉心的指导,为我拟定详细的方案,给我支持与鼓励,让我不断的克服困难,促进了我论文的不断完善和提高。在此,谨向导师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我也要感谢大学四年的所有任课老师,感谢他们悉心的教育,他们严谨治学的态度,以及渊博的知识和忘我的工作态度都在深深地启发我和鞭策我,才使我在学校的学习生活中能够克服各种困难,不断地进取。更要感谢大学四年来的同学,一起互相激励,互相帮助。
目前掌握的知识尚少,论文存在的不足之处,希望各位老师和同学给予指点,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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