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伴随着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高速发展,网络谣言的传播渠道更加丰富,传播的方式也更加便利,由于新媒体的快速传播特性,谣言在网络中传播的范围更广,谣言引发的恶劣影响更大,最后导致治理谣言的难度上升。研究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的问题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只有通过分析研究新媒体与网络谣言的特征及传播模式,才能做到及时遏止谣言传播,将谣言产生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本论文主要研究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的传播机制问题,第一,通过文献资料法对文中提出的新媒体、网络谣言等名词进行定义,归纳新媒体与网络谣言的特征,对二者进行理论分析。第二,以“无籽葡萄”谣言事件进行实证研究,通过设计调查问卷调查“无籽葡萄”谣言事件传播机制问题,分析调查数据,从谣言传播动机、传播方式和新媒体作用三个维度剖析新媒体环境下的“无籽葡萄”谣言传播机制。第三,研究当前治理网络谣言的现状和存在的不足,最后从XX、主流媒体和公众三个角度提出正确引导网络谣言及治理网络谣言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新媒体;网络谣言;传播机制;治理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研究背景
伴随着互联网时代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形式的出现,每个人都成为网络信息的生产者和传播者,在传播成本低和速度快的新媒体环境下,图谋不轨的信息生产者开始趁机作乱,编造谣言并发布到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上,信息的接收者持“宁可信其有”的态度,将该谣言转发传递,最终导致这些网络谣言快速扩散,对整个社会环境产生巨大的不良影响。其中有些谣言严重危害个人、企业、国家的利益,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环境。因此,当前社会高度关注网络谣言的问题,不少学者也进行了相应的研究工作。目前,学者主要的研究方向有三个:第一,从不同角度研究网络谣言传播的相关理论;第二,结合具体网络谣言案例进行实证研究;第三,分析网络谣言传播过程,提出防范和制止网络谣言的措施等等。随着时间的推移,网络谣言的传播情况可能又出现了新的变化,学者们已经做过的研究也需要递进,需要结合实际做相关研究。所以,选择本课题研究是针对新媒体现实环境中网络谣言新变化问题提出来的,旨在其他学者的研究基础上,结合实际问题,深入研究现阶段网络谣言的问题,提出具有实践意义的举措,在互联网环境中营造和谐氛围。
1.1.2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第一,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网络谣言问题的研究比较丰富,发表了很多文章,并且在各自研究方向上都获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将“新媒体”与“网络谣言”问题结合研究的情况较少。因此,本文章主要是研究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问题,在借鉴前人研究理论基础上深化关于网络谣言问题的研究。
第二,新媒体下的网络谣言是本研究主线,虽然已有文献中出现过这个名称,但是对此的研究不是主要的,对此,本文章主要是以这条主线来展开阐述。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对该问题研究的不足,丰富了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领域研究的内容。
2.实践意义
第一,研究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问题能够促进国家制定更多详细的法律法规,能够推动网络谣言治理机制的完善。
第二,研究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问题能够为社会主流媒体正确引导网络谣言提供一定的启示,促进媒体界的和谐发展。
第三,研究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问题能够为公众提供帮助,公众了解了网络谣言的相关理论,学会分辨谣言,在面对谣言时保持清醒,避免自己成为网络谣言的牺牲品。
1.2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国外研究现状
欧美等国作为互联网发展较早的国家,对网络谣言问题研究较早,研究成果很丰富。有的学者针对网络谣言进行本质分析,有的学者从传播学的角度进行探索,有的学者从心理学的角度进行探索等等。学者们以不同的途径研究网络谣言特性、传播模式,揭示了网络谣言传播的心理机制和社会根源,同时就谣言应对做了相关策略研究。这些国家也参考学者们研究的理论成果,将它们有机运用到实际中,通过法律条文规范谣言传播活动,并利用现代智能化科学技术手段设立防范与控制谣言的一体化机制,成功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
比如,田中裕子[1]等人对2011年日本地震后在Twitter上兴起的10条网络谣言和具体辟谣信息进行综合评价研究,发现在灾难发生后网络平台上,谣言传播情况和信息重要程度相关,反而与信息的准确程度和个人焦虑感没有太大的联系。AltonY.K.Chua[2]等人对在线健康谣言进行用户信任体系研究,通过对实验数据方差的重复测量分析发现用户对健康类谣言存在两种类型的信任体系,对于白日梦类型的传言在短时间内是可信的,而转向型谣言在长时间内是可信的。DandanLi[3]等人研究了XX惩罚和个人敏感性对谣言影响的问题,基于平均场的方法计算SIS和SIR模型的扩展阈值,结果表明改善对XX的处罚和增加个人的敏感性,可以有效地控制谣言的传播。卡普费雷[4]以心理、传播、政治学等多方面为出发点,对政治上兴起的谣言开展研究,并得出“有政治便有谣言的存在”的结论。加拿大学者[5]通过研究网络言论,制定了一个“立法规制—应急体系模式”,运用立体式的全球e-Governmentaffair研发出网络谣言紧急防治系统,主要对大范围的网络发言行为做到提前警示和后期纠正工作。国外治理网络谣言已经有了一套相对成熟的制度和做法,他们研究网络谣言问题的研究成果,其中有诸多理论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1.2.2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针对网络谣言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但随着近年来在互联网中发生的恶性谣言事件增多,学者们也加大对这一研究领域的关注,现在对这一话题的研究已经成白热化的趋势,并且也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宋之杰等(2015)[6]将突发事件发生后,微博用户的谣言来源划分为常规渠道和非常规渠道,将接触者人群加到常规的传染病动力学模型中,设计SC1C2IR谣言传播模型。徐贝勒(2016)[7]从谣言接收者的心理视角探究传播的机制、接收者传播谣言的心理动机,通过分析得出,接收者对突发事件的紧张、恐惧心理是传播谣言的重要心理因素,接收者容易盲目跟从舆论的说法而传播谣言,在面临不好的事件时因宣泄心理或猎奇想法而传播谣言等结论,并提出4点解决方式:一是提高接收者对事物的辨识,二是加强接收者心理承受能力,三是学会把控猎奇思想,四是合理地发泄情绪。以上只是国内学者对网络谣言问题在某些方面的研究情况,还有很多学者通过其他的方式探讨新媒体环境下谣言传播机制的问题。
1.3研究方法
1.3.1文献法
文献法[8]是通过搜集和分析目前各类现存的相关文献资料和数据,并从查阅的文献中筛选出和自己研究有关的有用信息,来达到调查研究需求的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第一,超越了时间、空间限制;第二,避免口头调查可能出现的种种记录误差;第三,是一种非直接、非介入的调查;第四,调查过程方便、自由、安全;第五,调查省时、省钱、效率高。
本人利用该方法通过借助校园网浏览中国知网上的各种优秀博士硕士论文,浏览期刊资料,文献搜索的范围涵盖诸多领域,同时在维普期刊网、百度搜索等平台大量检索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国内外学者针对新媒体、网络谣言、治理理论等相关成果,特别是最新的理论与实践成果研究,进行梳理、归纳,分析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传播机制及治理举措问题,并参考其他国家地区管治网络谣言的手段和经验。
1.3.2问卷调查法
问卷调查法[9]是用书面回答题目的方式间接获得研究数据的一种调查方法,通过对被调查对象发放简单明了的征询单(表),被调查对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答,根据回收整理征询单(表)间接获得材料和信息,最后将调查结果作为研究分析问题的数据资料。该方法的优点:第一,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同时调查大量的研究对象;第二,可以直接获得被调查者的实际情况和心理态度;第三,被调查者有足够的时间思考填答问题。
本人利用该方法对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传播事件进行实证研究,对“无籽葡萄”谣言事件传播机制设计调查问卷,结合问卷调查数据对谣言事件进行维度分析。
第二章新媒体下网络谣言相关理论研究
2.1新媒体相关理论
2.1.1新媒体的概念
“新媒体”最早出现在1967年XP.Gold-mark发表的关于EVR(电子录像)商品的计划书中,后来在不同场合多次被提到,从此开始流行[10]。随着新媒体产业的迅猛发展,“新媒体”一词演变出丰富的涵义,对于新媒体的界定,学者们可谓众说纷纭,当前都还没有确切的定论。在本研究中,笔者倾向于清华大学熊澄宇教授的定义,将“新媒体”看做一个不断变化的观点。
首先,“新媒体”是一个时间性概念,新媒体作为传播媒介,其表现形态会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生变化的,“新媒体”是在和“旧媒体”对比中所产生的时间性的、历史性的概念。其次,“新媒体”是一个技术性概念,现在的新媒体指的是依托数字、网络、移动通信等最新科学技术而产生的向接收者提供信息服务的一系列新的媒介平台,种类丰富多样,而且随着技术的进步,新媒体也会不断变化,呈现更多元素的发展。
2.1.2新媒体的特征
新媒体具有个性化突出、表现形式多样、信息发布实时、强交互性等新特点,同时也有易失真的劣势。其特征具体分为以下5点:
1.新媒体的个性化
新媒体可以将受众进行细分,面向个人进行个性化推送。个人可以使用新媒体选择所需要的信息。换言之,新媒体受众最后获得的信息可以是一样的,也可以是差异的。
2.新媒体的多元性
新媒体不断发展,内容覆盖全,其表示形式显现出多元化的特点,而且表现过程比较丰富,可将图片、文本、声音融为一体,从而使原先死板的内容转变为具有生机的“活物”。
3.新媒体的即时性
新媒体下信息传播迅速,表现出明显的即时性特征,网络用户使用手机、电脑或者其他联网设备能够快速发送信息和及时接收信息,跨越了时间和区间的限制进行传播,网络用户可以在第一时间了解不同地区发生的事情。
4.新媒体的交互性
新媒体具有超强的交互性,在新媒体环境下传播信息是双方向的,甚至是多方向的。每个网络用户都拥有信息交流的掌控权,可以选择接收信息或者屏蔽信息不再接收信息。同时,消息可以来自每一个网络用户,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对网络信息进行编辑,实现双向交互交流信息。
5.新媒体的失真性
由于互联网络的虚拟性,网络用户可以在新媒体平台上匿名发言,所以很多用户不受约束地表达自己的看法,转发信息。匿名的特点虽然可以很好地保护用户的隐私,在最大程度上实现言论自由,但同时也会使虚假信息泛滥网络,通过新媒体发布的消息可信度低等问题。
2.1.3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区别
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较,具有本质上的区别,以下列出二者主要的4点区别:
1.时效的区别
传统媒体有确定的发布时间段,每次都有相关规定。发布消息比较固定,最后信息接受者的关注点也会形成时段性,每天会在某个时间段浏览信息。在新媒体上,几乎每分钟都有信息在滚动,信息接收者必须每天多次浏览界面,才不会忽略重要信息。
2.传播状态的区别
传统媒体一般情况下是单点到多点或点到面传播的,因此在这样的传播状态下,多数情况下是由少数领导角色管理着信源,具有绝对的领导话语权,具体传播状态图见图1。而新媒体是多个点指向多个点、类似多维立体方式的传播,在这样的传播状态下,信息源和接收者之间的角色逐渐模糊,二者之间的角色可以互相转换,具体见图2。

3.主导状态的区别
传统的媒体大多数都是主导受众的类型,而在新媒体下逐渐转换为受众主导的类型。在新媒体那里,受众有更大的选择权,受众从原先的被动接受到主动接受。
4.受众状态的区别
传统的媒体一般是面向大众,信息具有普通性。而新媒体面对的是细分后的受众群,新媒体对受众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划分,实现个性化信息定制推送的形式。
2.2网络谣言及其传播理论
2.2.1网络谣言的概念
目前关于网络谣言的解释,在学术研究界还没有一个一致的观点。早在1951年,X学者彼德逊[11](PetersonW.)和盖斯特(GistN.)就在《谣言与舆论》(《RumorandPublicOpinion》)一文中给谣言作了定义:“谣言是一种在人们之间私下流传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林恒毅[12]在《“自媒体时代”网络谣言的治理研究》中对网络谣言持有的观点是:在网络这一特殊的环境下,网络使用者通过对公众感兴趣的人、物、事件及问题的阐述或表达,这种阐述和表达没有经过证实且以某种特定的方式进行传播。王丽[13]在《基于动能和引力势能的网络谣言传播模型研究》中将网络谣言定义为以互联网为传播媒介的谣言,它具有谣言的基本特性,却具有比谣言更大的影响力。
综合多位学者的观点,在本文中认为网络谣言是谣言的一种独特存在形式,产生并流行于互联网时代,通过网络介质(微博、微信等)进行传播,其内容基本上是未经证实的或非官方的虚假信息。
2.2.2网络谣言的特征
1.内容多样性
网络谣言种类丰富,有社会生活类、科学类、经济类、政治类等谣言,其内容涉及方方面面。社会生活类主要是关于食品健康安全问题、娱乐新闻、治安管理、体育资讯等方面的谣言;科学类的谣言通常与人们平常生活有关,在谣言内容中把真、假信息混杂炒成一锅,题目里往往还要编辑上醒目的刺激字眼,比如“不看肯定后悔”、“为了家人一定要转发”、“警惕”等。
2.传播爆发式
传播渠道增多导致网络谣言传播速度更加迅速,谣言被制造出来马上就可以被转发传播到各个角落。互联网时代新媒体的强交互性,使得任意网络用户既能接收谣言,又能参与传播谣言,参与这个过程的用户数量以几何增长的形式逐渐增多,并以爆发式的速度增长。比如某知名的VIP微博博主名下有十几万的粉丝,通过转发、评论或关注某一信息,就有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将该信息散布出去,让数十、数百甚至数千万人了解这条信息,这样的传播状态就像裂变一样剧烈。同时其传播模式还突破了单一的渠道,实现了放射状传播,如滚雪球一样传递下去。
3.信源模糊性
网络谣言最原始的产生地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明确的,具有很大的模糊性。谣言在传播中由独创渐渐转向了集体创作,多数网络谣言在传播过程中会演化出不同的版本,内容导向与最开始的第一条信息有一定出入,网络用户将浏览到信息后根据自己主观上对事件的判断及态度变化进行二次编辑,形成不同的“版本”,甚至经过加工传播后引导的结果截然相反。谣言走向的影响因素中价值判断起着重要作用,信息接收者不会毫无保留的转播自己浏览到信息,更大程度上会基于自己的价值判断思考后再传播。因此,在谣言传播和再传播过程中,信源会逐渐模糊掉。
4.谣言重复性
对于网络谣言而言,某一谣言可能会被变更地点、人名或时间反复出现在人们的视线,或者是同一主题的谣言会被稍加修改细节后隔断时间再出现。学者苏俊斌认为,多数情况下人们出于内心紧张、不安、偏见等心理驱使,开始相信谣言信息,并且主动传播谣言信息。同一类型的谣言在某一特定的环境下只要满足传播条件就有可能被进行重复传播,而且传播内容也与时俱进,但大体上是“换汤不换药”。
2.2.3网络谣言的传播
网络谣言的传播过程是一个从无到有,从有到无的一个循环过程。基于对社会安全、食品安全、生活娱乐等多方面的忧虑心理,各种各样的网络谣言被制造出来,受众接收到谣言信息,开始根据自己的思考判断该信息的价值,这时大多数的受众选择随手转发信息,一个受众如放射性原点向周围扩散该谣言信息,加速了谣言的传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网络传媒结合,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混乱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网络谣言的传播达到一个鼎盛时期,这时传统媒体开始针对谣言事件展开调查,还原真相,并及时进行辟谣报道,网络媒体配合传统媒体进行跟帖转发辟谣,抑制网络谣言传播。
第三章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传播机制分析
3.1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的来源
通过对网络谣言信息来源进行归类和分析,将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的来源分为4类。
第一类是由于缺乏常识而引发的谣言,这个类型的谣言比较多,在网络上经常可以看到。例如孕妇需要穿防辐射服保护胎儿、白皮鸡蛋更有营养、湿纸巾有毒等。由于受众缺乏常识,面对这类谣言,无法正确判断,同时出于对健康的考虑,选择相信伪科学,随手转发。
第二类是涉及时事政治的谣言,这类谣言大多数是围绕“某部门”或者“某一身居要职的人”进行编撰,造谣者有意为之或者是道听途说散布谣言,抹黑XX部门,引发舆论关注。如“暴雨后自来水会浑浊两三天”、“XX决定放弃农村保城市”、“抗洪官兵饮食供应不足”等涉雨情汛情网络谣言。
第三类是图片谣言,图片类型的谣言基本上都是造谣者通过图片编辑技术进行修改之后的假图片,将旧图片改头换脸成新图片,然后发布到网上蹭热度。如将江西上饶市双塔公园的斗殴图片放到福州鼓山苑附近发生的斗殴事件中进行传播。
第四类是突发性事件谣言,由于是突然发生的事件,相关部门还没有做出合适的解释,这时有人就会趁机造谣,这种未经证实的谣言一旦被传播就会引起社会混乱造成很大的影响。如“北京雾霾中检测出60余种耐药菌,抗生素对其无效”、“此次雾霾特殊可致人死亡”等有关雾霾的网络谣言。
3.2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的传播动机
动机是个人心里和行动一致的一大倾向,是理念实施的组织源头,谣言传播需要动机。基于心理学相关理论,以造谣者和传播者为主体,研究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的传播动机。通过研究将传播动机分为利己性动机、利他性动机和无利性动机三类。
第一,利己性动机主要是造谣者想通过散布谣言来满足自身的需求,如夸大事件本身的严重性,寻求关注度来帮助自己解决问题;编写虚假故事发泄不满的情绪;为了出风头发布虚假信息,增加关注量;觉得好玩就不计后果的散发谣言等。
第二,利他性动机是一种以人为对象的亲社会行为动机,而且这种行为动机背后不企求他人的回报,利他者纯粹是发自内心帮助别人。其谣言表现形式主要是举报或反映情况和提醒他人注意等。
第三,无利性动机是不利已和不利他之外的动机,这种动机下造谣者散布谣言,纯属滥用互联网的言论自由,增加网络垃圾信息。无利性动机细分后主要是故意制造社会混乱;报复或诋毁他人;敲诈勒索等。
3.3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的传播方法
伴随着新媒体的发展,网络谣言的传播方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比较原始的“复制粘贴”到便捷的“转发评论”,传播速度更快。在新媒体环境下,网络用户传播谣言迅速且即时,如微博、微信用户需要发布信息时,只需要通过掌端联网设备随手编辑即可随时随地快速传播出去。与此同时,关注该用户的其他用户在第一时间就可以浏览到信息,随手可以在信息下方点击评论并转发。在这个传播过程中,用户担任两个角色,既是信息接收者又是信息再制造者。比如网络用户A发布信息一,接收者B评论转发后为信息二,接收者C浏览到B转发的信息会接收到A和B的观点,再进行评论转发,依次类推,结果就会导致谣言信息传播速度加快和传播范围扩大,如下图3。

3.4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的传播模式
新媒体环境下,微博、微信等媒体具有超高的互动性,在这样的传播介质下,网络谣言的传播模式像旋涡型复式传播模式。这种传播模式下,网络用户以自身为中心传播信息,媒体再加上敏感词汇炒作一番,而且谣言在被转述中可能还会发生变化,因此这种传播模式会给社会和谐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力。如造谣者编辑一条虚假信息散布在微信朋友圈,其朋友圈好友浏览该信息后,随手转发到朋友圈或微博,更多的网友接收到这条信息然后进行转发,就这样使得谣言如病毒一样传播扩散,爆发型超强。同时,谣言接受者浏览到谣言信息时可能会二次编辑谣言再发布出去,在这个传播过程中模糊了谣言的制造者和接收者界限,二者身份可以互相转换。
因此,网络谣言以这样的方式进行传播,必定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将谣言扩散到极大的范围,最后会增加谣言有效控制的难度。
3.5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的媒介功能
从传统媒体到新媒体,其媒介由简单的提供传播渠道转变为具有两重身份的角色,在谣言传播过程中,媒介担任着传播助推器和辟谣助手的两个角色。
第一,新媒体环境给网络谣言的传播提供了便利平台,在这样的平台上,网络用户可以利用手机、iPad等移动联网设备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想法,借助新媒体的力量,谣言信息飞速在网络用户中传播开来,在各种各样的传播渠道上,谣言信息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这时的媒介扮演者助推器的角色,越来越多的网络用户参与到谣言传播中,使得谣言炒作达到一个高潮时期。
第二,新媒体环境为遏止网络谣言提供了一个辟谣平台,在整个谣言传播过程中,媒介担任着辟谣助手的角色。比如微博中“名人被去世”类的谣言,被传谣的名人会由本人或经纪人进行辟谣回应,同时与名人相关的知名人士也会出来辟谣,他们充分利用媒介的辟谣功能,遏止了谣言的传播,还原谣言背后的真相等。
第四章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传播的实证研究
4.1“无籽葡萄”谣言事件简介
2016年8月中旬,一段“无籽葡萄是用避孕药培育出来”的小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内疯狂传播,视频中一位无名水果商贩在车内与人对话,称现在的无籽葡萄都是“沾了避孕药”才变成无籽的,吃这样的葡萄对孩子不好,会绝育。这么一个短短40多秒的小视频,刷爆了朋友圈,很多看到该视频的市民朋友表示现在连葡萄都不敢吃了。
4.2事件传播及辟谣过程解析
如此耸人听闻的“无籽葡萄”事件在网络出现,一个月过去了,类似的传闻并未销声匿迹,而是演化成各种版本继续在“朋友圈”中疯传,结果导致全国部分地区无籽葡萄出现了销售量减少等问题,许多葡萄种植商损失惨重。
各地的种植商们利用“朋友圈”等平台在网上一遍遍地澄清,但收效甚微。为给大家一个准确权威说法,记者们纷纷求助当地权威的机构、专家,向市民进行辟谣。比如新华网记者[14]采访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农业部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兴城)主任聂继云,聂继云对于“无籽葡萄”问题表示,当前市场上销售的无籽葡萄与避孕药毫无关系,并且从多年来葡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来看,葡萄质量安全是有基本保障的,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食用。在经过大量求证之后,记者们相继在媒体平台上进行辟谣报道,网络用户也进行了转发。
4.3谣言事件的后影响分析
通过辟谣报道,我们了解了真相:视屏中“用避孕药培育无籽葡萄”的说法是错误的。回顾整个谣言事件,“无籽葡萄沾了避孕药”谣言和2011年发生在海南文昌的“膨大剂西瓜”谣言基本上是一个类型的。
目前新媒体环境下关于食品安全的谣言泛滥成灾,追究其传播的原因,一是参与传播活动的用户科学知识匮乏,很容易相信网络谣言,让谣言有了传播的动机;二是新媒体环境下网络信息传播速度飞快且传播范围扩大,且新媒体下用户可以匿名传播信息,这就使得有些人不经思考、不负责任地随意转发虚假信息,成为谣言的传播机;三是某些媒体平台未经核查网络信息,就急于跟风报道,缺失基本的社会责任,导致谣言被夸大。
同时,从“无籽葡萄”谣言事件中也可以看出现在老百姓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的紧张感。在现实生活中,面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谣言,相关部门一旦没有及时辟谣,老百姓就可能会持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因此,为了解决类似的问题,相关部门应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面对食品安全谣言及时辟谣,消除老百姓的忧虑。
4.4“无籽葡萄”事件维度分析
4.4.1“无籽葡萄”谣言事件传播机制调查问卷设计
围绕“无籽葡萄”谣言传播机制,设计问卷并分发调查,根据收回的有效问卷进行实证分析。本次问卷根据调查内容设计4个一级指标,在一级指标下又细分为10个二级指标,具体指标体系见下表1。调查问卷共14道题目,具体调查问卷见附录。

4.4.2问卷信度效度检验及调研结果分析
1.问卷信度检验
信度[15]即可靠性程度,它主要是指采用一样的方法对同一对象进行重复测量后所得结果的一致性程度。本次问卷的信度分析选择α信度系数法[15],其公式为︰
,其中,n为量表中题目的总数量,为第i题得分的题内方差,为全部题目总得分的方差。从上面的公式可以看出,α信度系数评价的是具体量表中各个题目间得分的一致程度,是内在一致性检验系数。同时采用Nunnally的评判标准,当内部一致性系数值大于0.7时则认为量表的信度较好。
利用SPSS19.0分析问卷的信度,得出α=0.875,α>0.7,说明该问卷信度较高。具体统计结果见表2。

3.问卷调研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一共发出140份问卷,回收了129份有效问卷。通过对调查获得的数据进行图表统计分析,得出相应的结论,具体如下。

从图5调查结果显示,新媒体环境下,被调查者对平台的选择更倾向于QQ、微信、微博等平台,同时也有一大部分人选择新华网等门户网站。

从图6中可以看出,被调查者每天浏览网络信息时间大概在5小时以内,少数被调查者会超过5小时。


从图8、图9调查的样本数据中发现,31.01%被调查者最开始从QQ、微信等即时聊天工具了解到“无籽葡萄”事件,27.71%被调查者最开始从微博等社会化媒体网站了解到“无籽葡萄”事件。从数据中可以分析出谣言最开始可能来源于微博、QQ、微信等平台,后来会传播到各个平台。

从图10中可以看出,71.32%被调查者浏览到“无籽葡萄”信息后保持平常心;18.6%的被调查者认为是假的;10.08%的被调查者很紧张。从图11中可以看出,将性别和浏览信息后态度反应进行交叉分析后发现男性和女性在态度反应方面分布比较类似。从中可以分析出大多数人浏览到谣言能做出一个正确的判断,谣言信息对他们的作用效果相对微弱。但也有一小部分人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我们需要关注这一小部分人的动向,他们可能对谣言的传播产生极大的影响。

从图12调查的数据中可以看出57.36%的被调查者浏览到“无籽葡萄”信息后不作任何评论,12.4%的被调查者直接忽略该信息,12.4%的被调查者寻求媒体帮助,17.83%的被调查者选择转发该信息。我们需要关注这17.83%的被调查者的数据,他们参与到了谣言传播的过程。

将被调查者浏览到“无籽葡萄”信息的态度反应作为自变量,选择的做法作为因变量进行交叉分析,从表4中可以看出被调查的频数分布,从图13中可以明显的看出不同态度反映下被调查者最可能选择的做法百分比。

从图14中可以看出,在假设转发谣言信息的前提下,被调查者大多数选择转发到QQ、微信、微博等平台,从被调查者的平台选择中可以分析出,谣言更可能在QQ、微信、微博等平台被广泛传播。

从图15中可以看出,50.39%的被调查者选择“评论转发”的方式转发谣言信息,40.31%的被调查者选择“直接转发”的方式转发谣言信息,9.3%被调查者选择“复制黏贴,重新编辑发送”的方式转发谣言信息。从数据中我们可以分析大多数人选择简单的方式进行转发,但同时存在少部分人选择重新编辑谣言信息后再发送,这样就可能导致谣言进行异化,演变出更多版本,增加谣言控制性的难度。

从图16中可以分析出,在转发谣言信息时,多数人选择跟风传播,持有不同传播动机的人对谣言信息的传播造成的影响也存在差异。比如相信谣言信息的人在传播时可能会添加上一些敏感性词,使得谣言看上去更加真实。
从图17中可以分析出,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新媒体是虚实结合的平台,发言不是绝对自由的;同时也存在少部分被调查者认为新媒体平台是完全自由的,由于认知的不同,导致是否会在新媒体平台上发表一些不实言论。
根据图18的数据显示,67.44%的被调查者没有求助过新媒体,32.56%的被调查者曾经求助过新媒体,寻求真相。从中可以看出,新媒体有必要对网络上传播的谣言进行及时辟谣,这样可以增加大众对新媒体的信任感,使得更多的人参与到辟谣的行列。
从图19调查的数据结果显示,被调查者更相信新华网、搜狐、新浪等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所以在治理谣言时,这些平台应该起带头作用,积极进行辟谣工作,同时发挥其他平台的作用,进行转发辟谣。
根据图20调查的数据显示,53.49%的被调查者认为新媒体平台应该约束言论的发表,38.76%的被调查者认为只有当谣言在新媒体平台上产生恶劣影响时才加以控制,7.75%的被调查者认为无所谓。调查的数据表明多数被调查者希望新媒体应该有约束作用,避免不实言论的传播。
4.4.3谣言事件维度剖析
通过调查分析“无籽葡萄”谣言事件的传播机制,从谣言的传播动机、传播方式及新媒体功能这三个方面进行维度分析。
1.传播动机
在“无籽葡萄”这一谣言事件中,参与到传播过程的网络用户传播该谣言的动机可以划分为利己性、利他性和无利性动机三类。其中大多数传播者在传播谣言信息时的出发点既不利己也不利他,在无利性动机下散布谣言,纯属滥用互联网媒介平台的言论自由,增加网络垃圾信息。而出于利己性动机传播谣言的群众,主要是想通过谣言传播来满足自身的需求。面对谣言,同时也存在一些人无法辨别事件的真假,反而信以为真,他们出于利他性的动机传播谣言,本来的出发点是帮助他人了解事情,但传播的是虚假的消息,所以结果却是无益的,反而加快了谣言的传播。
2.传播方式
在此谣言事件中,多数网络用户选择直接转发谣言的方式转发谣言信息,一大部分的网络用户选择评论后转发,其中还有一小部分选择重新编辑谣言信息后转发信息。同时,网络用户在选择转发平台时,更倾向于微信、微博、QQ等新媒体平台。最初谣言是从微信朋友圈开始传播的,由于微信朋友圈的网络用户强关联性,使得谣言深入人心,开始在朋友圈疯传。当网络用户浏览到这一信息,出于主观上的判断及选择,开始转发传播到微博等社会化媒体平台,微博的传播具有弱关联性,但是传播范围很广,这样就导致了谣言蔓延的范围更加广阔。在微信朋友圈的深度传播和微博的广度传播下,最终会增加谣言遏止的难度。
3.新媒体作用
在“无籽葡萄”谣言事件传播过程中,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既作为传播谣言的助推器,又是辟谣的帮手。首先,谣言最开始在朋友圈出现,接着在朋友圈中疯狂被转发,接收者浏览到该信息将其传播到其他平台,这就导致了更多的网络用户参与到谣言事件的传播。同时,有些求知欲强烈的网友开始求助新媒体,想得到一个权威的说法。新华网、腾讯网等门户网站的记者开始求助当地的权威机构、专家,通过求证得到事件背后的真相,并在网站上做出相应的辟谣跟踪报道,微信、微博等媒体开始转发这些辟谣报道,利用其媒介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特性,让更多的网友了解真相,达到辟谣的目的。所以,新媒体的作用具有二重性,我们应合理利用新媒体来制止谣言的传播。
通过以上的分析,总结出“无籽葡萄”谣言事件传播机制维度分析表,具体见表5。
第五章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的治理
5.1网络谣言治理现状
5.1.1治理的方法
当前我国关于网络谣言问题已经有诸多规范,主要从民法、行政法和刑法等方面对治理网络谣言进行立法,基本架构了一套初步的法律体系。
民事法律规定中,主要是针对个人隐私和名誉权侵权问题的网络谣言而设立的法律条文。比如,《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16]。”
行政法规中,主要是对在网络中散播扰乱公共秩序谣情的情形进行规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故意扰乱社会秩序,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17]。”
在刑法中,主要是针对引起严重后果的网络谣言进行的详细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第二款中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8]。”
5.1.2存在的问题
民法上的法律条文在实际运用中效果一般,《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19]”,而网络谣言实际传播中,当事人很难自己找到初始造谣者,这一规定无法给受害者提供权益保护,最终导致诉讼不了了之。
行政法规范的内容比较狭窄,真正意义上并没有专门的网络谣言条例,目前是将该法中合适的部分规定运用到网络谣言治理中,条文中设立的行政处罚部分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明显不足,所起到的警示作用有限。
刑法中定罪界限问题不够明确,如在法律条例中关于“情节恶劣”的认定目前并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加以明确;证据认定困难,虽然在最新刑诉法实施后,将电子证据也列入了证据规定中,但是犯罪嫌疑人与证据之间关联性的认定存在很大的困难。
5.2网络谣言治理改进
5.2.1角度一:XX法制治理
第一,XX部门积极宣传网络谣言的法律知识,让老百姓了解法律,知道触犯法律的后果。
第二,重视网络谣言诉讼案件,原告可以要求网站提供造谣者的真实信息,对造谣者依法处理;同时加大惩罚力度,设置特殊法律条例,在无法查证网络谣言源头时,对参与整个传播过程的人员进行责任处罚。
第三,针对网络谣言案件不断完善法律条例,做到有律可循。对于边界认定问题要做详细说明,如“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问题,条例说明中可以从动机、传播范围、产生的后果等方面进行说明,最好设置等级,同时也考虑到被谣言所伤害的人的心理,这方面的说明也应该有,尽可能把法律条例中的边界认定问题完善,做到有界可分。
第四,将造谣者信息曝光,造谣记录放入个人资料与租赁、信贷等信用记录挂钩。
随着新媒体的发展与变化,应使我国当前的法律条例能与时俱进,只有不断修改完善,使所设立的法律法规都具有实际可操作性,才满足和谐社会发展的需求。
5.2.2角度二:主流媒体引导
网络谣言的传播给和谐社会带来了消极的影响,主流媒体需要明辨是非,还原事实真相,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方向,这既是主流媒体所面对的挑战,也是其职责与使命要求。
第一,传统媒体要保持自身的权威性,因为老百姓更相信传统媒体所报道的信息,所以传统媒体要严格把关,坚持客观主义真实性原则,对出现的网络谣言快速进行实证,并及时作出辟谣报道。
第二,网络媒体要自觉遵守网络安全规范制度,加强自我管理,提高自身敏感度,对网络谣言有合理的判断,最好设立审核机制,对已经转载的虚假信息及时删除,对正要转载的信息要经过多级审核通过才能转载,避免由于个人误判导致转载的信息误导老百姓。
传统媒体由于其的权威性,应积极主动配合XX工作,参与调查网络谣言案件,还原谣言事件的真相,对网络谣言进行实证辟谣报道。网络媒体应在第一时间转载传统媒体发布的信息,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事情的真相。二者相互配合,可以积极引导网络舆论的动向,及时的遏止网络谣言的传播。
5.2.3角度三:公众素质提升
新媒体环境下的网络谣言种类丰富多样,对网民的考验难度更大,作为一名合格的网民必须要具有的基本素养是处惊不变。
第一,要提高社会主人翁责任意识,不能随便散布虚假信息破坏和谐社会环境。
第二,提高信息综合判断能力,面对网络言论,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无法判断真假的情况,不要管他人的评论,更不要妄加推断而进行批判,尽可能把目光放到具有权威性的媒体上,寻求媒体帮助,查明真相。
第三,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并且提高自觉守法的意识,遵守社会基本道德规范要求,只有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才不会轻易相信网络舆论,才不会在网上传播虚假信息,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同时作为特殊群体的明星网友更要注意自身的影响力,不要轻易转发不实信息。专业人士或者权威人士尽可能积极配合XX与主流媒体的辟谣工作,他们的转载分析可能会使辟谣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总结与展望
在互联网时代,新媒体不断变化改进,新媒体的发展给信息传播提供了高效的渠道,同时网络谣言利用这些渠道进行传播,传播的方式更加简单、传播途径的选择更加丰富,这给谣言的治理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为了更好地把握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的特点及规律,我们需要不断研究,在变化中总结经验,通过研究提出建设性的解决建议。
在本次研究中,采用了文献资料法和问卷调查法两种方法进行研究,通过查找文献资料,梳理新媒体、网络谣言等名词的涵义,以“无籽葡萄”谣言事件为案例进行实证研究,通过设计问卷调查研究传播机制问题,从传播动机,传播方式和新媒体作用三个维度剖析谣言事件。最后,研究当前在谣言方面的治理现状及治理存在的问题,并且从XX、主流媒体和公众三个角度提出治理网络谣言的可行性建议,希望能给今后治理网络谣言提供理论指导依据。
同时也存在许多不足,如在研究问题时选择的分析方法有待改进,分析问题的角度不够细化,希望在以后的研究工作中,深入学习研究方法,选择更好的方式继续研究,从更细化的角度看待问题。
致谢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仿佛才进入大学不久,大学四年的学习生活就即将结束了。从找工作时的紧张与繁忙,到进行论文写作时的宁静与思考。回想这段时间所做的工作,很感谢帮助过我的老师、同学、朋友。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查找、整理分析文献资料,调查分析数据及写作,现在终于顺利地完成了毕业论文。此次论文能够如此顺利的完成,除了自己的努力之外,也离不开各位老师、同学和朋友的帮忙,他们一直为我提供宝贵的建议。在此,我要感谢本科在读期间所有传授我知识的老师,在你们的悉心教导下,我学到了丰富的专业知识,这也是论文得以完成的根本基础。同时,我要特别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从课题的选择、论文大纲的确定、开题报告的撰写到论文的修改定稿,老师给予了我很多的修改指导建议。
最后,感谢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对本论文进行审阅、评议和参加本人论文答辩的各位专家、各位老师们,在此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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