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偷税漏税的手段及防范

内容摘要: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柱,全国财政收入的90%要靠税收来完成。这些年,由于偷税漏税愈演愈烈,共和国身上已面临着供血不足的严重威胁。偷税漏税已成为社会的流行病,致使我国税收严重流失。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偷税漏税现象是层出不穷,偷税

  内容摘要: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柱,全国财政收入的90%要靠税收来完成。这些年,由于偷税漏税愈演愈烈,共和国身上已面临着供血不足的严重威胁。偷税漏税已成为社会的流行病,致使我国税收严重流失。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偷税漏税现象是层出不穷,偷税、漏税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一大毒瘤,而偷税与反偷税斗争始终贯穿于税收管理的全过程。本文初步分析了企业其偷税漏税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一系列有效的策略及防范措施。
  关键词:偷税漏税; 手段对策
企业偷税漏税的手段及防范

  一、偷税漏税概念及重要性

  (一)偷税漏税的概念

  偷税的概念就是是极品纳税人他们用不缴亦或是少缴税款为目的,使用伪或是变造、隐藏或者是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税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不缴或少缴税款,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二)税收的重要性

  税收的作用是税收职能在一定经济条件下的外在表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税收职能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现阶段,税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组织财政收人的主要形式和工具
  作为保障以及实现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工具,它具有三点重要特性:强制、无偿、固定。税收能保障我国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同时因为税收其征收的广泛,所以就保障了财政的多方筹集收入。
  2、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
  我国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就是税收,国家XX通过对于税收种类的设定,以及对税收科目、税收比率等多方面的规定手段,来调整国家管辖下的社会各阶层生产或者交换消费等活动,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的发展。
  3、维护国家xxx
  税收的产生以及存在是一个国家的xxx巩固以及确立的必要条件。不仅如此,一个国家的xxx存在与否,与税收也存在着非常关键的关系。一个国家的xxx是这个国家税收的产生以及存在的充要条件。如果这个国家的税收不是按照等价原则亦或者是所有权原则进行分配,而是靠着政治的权利,对物品、产品或者其他物质利益进行调节。它能体现出来这个国家支持什么样的交换亦或是消费,限制的是什么,从这个方面来维护这个国家的基本利益以及巩固这个国家的xxx。
  4、监督经济活动
  一个国家征收税款的过程里,第一点就是要查明基本情况,用来正确的计算出来应收税款以及方面正确的进行征收,第二方面就是能发现这个纳税人他在进行生产或是经营的过程当中,或者是在缴纳应收的税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国家的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的时候可以发现很多问题,而且在此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纠正,同样也可以通知纳税人或者是XX方面的有关部门进行及时有效的解决。

  二、企业偷税漏税的现状

  (一)偷税漏税的面广

  通过有关部门进行了解得知,我国的企业偷税漏税其涉及面试非常广的,不单单是个体的工商户、私营的企业或者是国营的企业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都通过不同的途径以及不同的程度的存在着偷税或者漏税的行为。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全国企业偷税漏税的情况分析,个体、私营企业进行偷税漏税的比例已经超过了80%,而我国的国有企业或是其他的企事业单位偷税的比例也超过了70%,这个比例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并没有减少,反而有继续增多的趋势。

  (二)偷税漏税金额量大

  根据我国财政税务部以及相关一些部门的统计情况发现,我国偷税漏税的总金额以及高达数万亿,而且这仅仅是2006年到现在不到七年的总额。曾经在八十年代末期,我国有关部门就对个体的工商企业、或者是私营的企业进行过税收的管理,当年在不完全征收所偷税漏税金额的情况下,就多出来了一百五十多个亿,比起五十年代年总税收额增加了超过六十个亿。根据调查显示,我国每年的财务税收大检查,在检查面、上交财政金额以及违纪金额方面都不够全面,大概都还不能达到全面的50%。也就是说,我国财务税收大检查的检查范围都只是占被检查面的一半,而且公布的所有违纪金额的总额也只占全部违纪金额总额的不到一半,上缴给国家财政部的金额大体也是一半左右。所有据此我们可以知道,我国现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以及国营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其偷税漏税数额之多是难以想象的。

  (三)偷税漏税的环节多、手段巧

  自1984年全国税制改革以来,先后出了40多个税种,各税的征收方式、纳税环节、计算依据都各不相同且相当复杂。目前我国流转税制采取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税并立结构,偷税漏税的环节甚多,如工商企业的销售环节、商业批发企业的进货环节、出口贸易退税环节等等。总的来讲,主要发生在经营流通销售这一环节,在这一环节中偷、漏税户的方法、手段可概括为假、瞒、钻、骗四个字。假:主要表现在购货发票的“大头小尾”,乱摊或虚报成本,甚至伪造凭据等。瞒:主要表现在买卖不入帐,出租固定资产(如柜台、设备等)不计收入,私设小金库搞现金交易、实物交换、实物支付等。钻:就是钻国家政策的空子,搞“你有政策,我有对策”,如冒顶“知青”、’‘民政”、“校办”、“高新技术”、“合资”、“联营”或“挂靠”企业来享受减、免税等优惠待遇。主要表现为次品报好品,多开银行帐户转移销售收入,货物转手倒卖,延期进行税务登记等。

  三、我国偷税漏税的深层次根源

  (一)纳税人——厚权利薄义务

  在中国的历史上,人们一直把纳税的轻重作为评判统治者政绩优劣的标准;进入近代,又进而把它作为判断社会制度优劣的标准。而我们的宣传舆论机构,也一直把免征税或少缴税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来宣传,导致生在红旗下的一代人只知道“苛捐杂税”是封建旧中国的代名词,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是无捐无税,使一些人只讲公民的权利,不讲公民的义务,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的意识十分淡薄。尽管这些年我们加强了税法宣传,但收效不大,许多老百姓都认为:靠偷靠抢发“外财”是犯法的,坐牢或杀头是罪有应得;少交点税,又没偷没抢,算不了什么,有些人甚至对因偷税漏税而获罪的人表示同情。
  税收是我国国民经济中主要聚财和经济调控的手段,社会主义中国的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要求每个公民认识到税收的重要性及税收与社会、国家和个人的密切关系。因而自觉遵守税法,把依法纳税看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个别违反税法的行为作出遣责的反应,对自己违法的行为作出内疚的反应。使人们逐步改变历史上长期形成“非税论”,“税收是可恶的”,“税收只有旧社会和资本主义国家才有,新中国不应该有”的错误观点。使人们逐步改正由于现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少数税收人员不公和挥霍浪费现象而产生反感税收工作,甚至少数暴力抗税的违法行为。

  (二)税管员——厚自己薄国家

  总的来说,我们的税务人员素质是好的,但也有少部分人经不住改革开放的考验,经不住金钱的诱惑,被偷税人的“糖衣炮弹”所击中,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于是在工作中自然要打“马虎眼”,放人家一马。一个因经营酒家发了大财的个体户有一条“暴发”诀窍:要想富,吃税务。他隔三差五请税务人员“嘬”一顿,逢年过节都去给他们送礼,彼此关系十分融洽,在他经营酒家的6年时间里,他片上的税管员尽管换了一茬又一茬,全都给他“摆平”了。他总结贿赂偷税的经验说:“我得大头,税务人员得小头。”

  (三)执法人——厚经济处罚薄刑事制裁

  目前在偷税查处上,按照规定应给予经济处罚的,往往补交税款了事;按照规定予以刑事制裁的往往只进行经济处罚。全国每年一度的税收大检查,查出来的偷税漏税者多以补税、罚款了事,很少给予刑事制裁。因为没有使偷税者伤筋动骨,一些偷税者便形成了这样一种心理定势:能偷则偷,能漏则漏,查出来是你的,查不出来是我的。自然,查出来的只是少数,多数还是偷税者所得;有的即使是查出来了,也仅仅是其偷税中的一部分。刑事法规对偷税行为的处理失之于宽,严重影响了税收工作的严肃性,无形中纵容了不法分子吃税饭、花税钱、发税财,甚至有些地方还发生了暴力抗税事件。
  任何法律要发挥应有的效力,执法一定要严,要使人们感到法律具有足够强的威慑力,使绝大多数的人不敢轻易违反该法律。而法律的威慑力来自执法的严肃性和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惩罚的严厉性。处罚措施包括经济、行政和刑事处罚,如罚款、查封、没收财产、行政拘留、监禁、限制可受益的经营活动,降低本人的社会形象,使他们感到都受到了无可挽回的损失等等。要对偷漏税的法人进行处罚,法人享有自己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犯罪主体参与违法行为理应受到处罚,而传统的法学理论,只注重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理,忽视对法人的处理。应该看到,自然人犯罪在很大程度上与法人有关,甚至是法人指使而万巳的。

  (四)现行税制不科学

  1984年税制改革以来,已根本改变了过去税制单一的状况并初步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多税种复合税制。但现行税制的税种税率过于复杂,叫做“内行说不清,外行看不懂”。据统计,现在征收的税有42种,基金有2种,费有2种。产品税税率从3~60%共26个档次,增值税税率从8~45%共11个档次,所得税率2~8级。现行税制混淆了不同的经济职能,分配关系不顺,给依法治税造成困难。以价代税和以税代价,混淆了税收和价格的职能。税前还贷代替财政投资,混淆了收入和支出,搞乱了分配程序。还有重税轻征和高税少征,造成大量税收减免。
  利益分配机制,严重地影响了各级XX之间和XX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影响下级征税、企业纳税的积极性。具体表现为:
  1、在利益分配上中央都是实行高度集中的形式。那就是先将税款划拨到国家财政,然后国家财政再按照一种独特方式带照顾性质地“分配”给下级XX,再由下级XX逐级下分到基层。这不仅挫伤了各级地方XX征收的积极性,而且在“分配”时还要层层请客送礼,“开后门”、找关系。“分配”权大于法制,致使下级XX采取占压税款,擅用税款,甚至偷漏税款来扶持地方税源。
  2、过去实行的税利合一、税前承包、税前还贷是不合适的,混淆了不同的职能,搞乱了分配关系,财政不能增收,企业也限制了发展。
  3、税负不公,影响不同企业、不同地区分配不均,现行税率设计不利于生产资料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影响这类企业的工业增长速度,企业效益上不去,财政收入必然受到限制。例如,目前大中型国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最高为70%,国营小型企业与集体企业所得税税率最高为55%,私人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5%,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平均为30%。又如,在“税利分流试点”中,厦门特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重庆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5%。
  我们认为,偷税漏税最主要的原因是发生在征收环节,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征收体制不协调,表现有:税政不统一,税务、财政、计委等各口从各自进行分管的业务出发,都单方面制定了与其相对应的政策法规,这些政策之间不能进行协商以及配合,让那些纳税的人员有了供应效应,偷偷的进行钻政策、法规的空子。税权不集中,存在着该集中的没有集中,该放权的没有放权,很多地方进行越权的减税免税,不能进行协调。
  二是征管手段落后,表现为:现代化的手段—计算机用不上、用不好,税收靠“人海战术”的手工作业,工作量大,人手不足,漏洞多,每年搞的财物、税收、物价大检查,往往是单位自查、企业互查、主管部门抽查、审计部门检查、财税纪律大检查,历时数月,收入国库的资金与为检查所开支的资金几乎持平。
  三是征收方法不先进,由于征管体制不协调,特别是征管手段落后,不得不采用明知用后会出现偷税漏税的不合适的传统方法。如:计划征收,这实质是上级税务部门对下级税务部门实行的税收总额“包干”。事后征税,征收时间的滞后,它给纳税户有一个弄虚作假的机会。定额征收,不视纳税户的具体情况,对纳税户进行定额征收,实质上已失去了征收的原有含义。还有查帐征收,使税务部门工作量成倍增加。据了解,有一个四人公司,为了偷漏税款,竟然在银行开户多达26个,其他单位一般开户也有6个左右,让税务部门无力去查。

  四、企业偷税漏税的防范策略

  根据以上分析,私营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对社会经济的损害是十分大的,必须认真对待。鉴于私营企业偷税漏税行为是当前特定条件下的社会经济生活中产生的一种现象,是由多种复杂因素构成的,因此要从根本上杜绝它,取决于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和有计划商品经济新秩序的确立,也需要从政治、经济、法律诸种手段的结合上来达到预期目的。为此,必须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一)完善法制,形成完备的法制体系

  将私营企业的经营活动纳入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法制管理轨道。如前所述,私营企业偷税漏税行为常常是钻了法规的不完善和有关监督机制的不健全的空子。因此,当务之急,要在如下两个方面完善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的法律体制:
  一是完善法规本身,包括税种的设置、衔接,各种税种内容的具体化,数量界定的明确化,纳税环节合理化,严格审核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的对象和项目。国家现行的私营经济条例,只对其经济活动作了规定。因此,应立即着手制定取谛非法经营、打击不法经营的有关法规,针对私营企业主借集体名义大搞偷税漏税的严重现象,应尽快研究制定相应政策。
  二是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要建立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章程,逐步推行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申报制库;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以傅使国家工作人员置于严格的社会监督之下,使私营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无力量可借。

  (二)严格执法,狠狠打击重大的偷锐漏枕行为

  当前,私营企业偷税漏税行为之所以严重,一个重要原因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律不能真正成为打击偷税漏税行为的武器,因此,要在当前私营企业偷税漏税行为普遍严重的情况下,‘必须采取奖惩并举的政策,对遵纪守法者,要给予鼓励,以扶植正气,对非法经营者,则要严肃处理,要着重打击两类人。一类是流氓经营者,一类是利用职权,大私营企业偷税漏税大开绿灯,而从中谋取暴利的人。为此,要采取如下儿项措施:
  一是要发挥新闻媒介、社会公众对私营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关私营经济的政策、法规、税收制度,表彰先进的私营企业主,爆光典型的非法经营者;要建立群众性的监督网,鼓励群众举报。
  二是要改变现行的私营经济管理体制。目前,对私营经济的管理是以条为主,条块分兵把守,缺乏一个整体的管理机制;再加上工商行政和税法部门力量不足,这就客观上有利于私营企业偷税漏税。为此,各级XX要建立统一指挥和协调的私营经济管理机构,同时,要适当提高工商、税务干部的经济待遇,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充实、加强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力量,尽快实行管、查分离的制度,即工商、税务基层所实行管理干部和检查干部的分离制度,要根据私营企业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审计监督,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私营企业的经营范围、财务帐册,并把对私营企业的财务检查作为一年一度的财务大检查的垂点。

  (三)加强教育,提高企业管理的素质

  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的出现,在相当程度下是由于企业管理政治、文化素质低下。私营经济要真正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山个重要组织部分,一方面要进一步从体制、理论上创造条件;另一方面,私营企业主本身要从各个方面提高自身索质。没有良好的政治、经济、文化素质的私营企业主绝不可能有光明的前途,.也不可能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为此,
  一是国家要对私营企业圣加强纳税知识的教育,并把这种教育阁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帮助他们树立“纳税是商品经济者的基本义务,是一个中自公民的越码条件”的思想,
  二是要为私营企业全创造诸如经营业务、技术、文化的进修,评定技术职称等的条件,与国家企业职工同等着待;三是国家要在政策、法律上鼓励私营企业上向策约经营、规模经营方向发展,引导他们把资金投向短线产业、高技术产业,跨出国家,走向世界市场,对于其中的佼佼者,要给子应有的政治地位。
  总而言之,私营企业愉税漏税行为是当前新旧休制交替的过程中由于政治、经济等各个环节的不完善所引起的。因此这个问题的解决,有赖于通过改革,形成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要坚持改革宗旨,认真治理当前的通货膨胀,整顿经济秩序,使私营经济的运行纳入科学的轨道;要认真探索私营经济的运行规律,合理设计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手段、方法,以促进私营经济运行新秩序的建立,要提高全社会的道德、精神素质,形成一种“合法经营光荣,非法得利可耻”的观念,逐渐形成制约私营企业合法经营的社会机制,铲除私营企业非法活动的土壤。
  结论
  进一步完善税收征收法规,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应当恢复漏税条款,改变判断漏税与偷税的标准。追究偷税者法律责任的规定,应力求明确具体,对漏税的处罚应轻于偷税重于欠税。为扼制避税的增长趋势,应当进一步加强税收理论研究,建出来一套全面完善的税收法规体系。
  对于那些偷税漏税者,必须进行适当的加大处罚,而且还必须要充分的调动起稽查者他们的积极性,让我国的税务人员能够进行严格的稽查。并且还能保障稽查的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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