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战斗力就是作战能力。武装力量遂行作战能力。对于公安来说,这种能力在对抗性执法中表现方式就是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在日常生活中,表现为维护社会治安的威慑能力。而战斗力是一个主要有人和装备两个基本因素构成的复杂系统。而公安装备是战斗力构成的物质基础,直接影响并反映了公安战斗力的高低。公安装备作为公安实施对抗性执法的工具,它本事是不具备战斗力的。只有将人和装备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才能发挥出响应的战斗力。
关键词:战斗力;公安装备;公安战斗力

一、公安装备战斗力的含义
(一)公安
公安是一个历史范畴,一定的历史条件决定着这种社会现象的产生和发展。在历史上有两种对立的公安起源观,一种是公安与人类共生的自然起源观;另一种则是马克思主义的公安与国家同步产生的起源观,马克思主义认为:从人类社会进入到奴隶社会后,伴随着国家的产生,公安才成为必要的,而在原始社会,国家没有产生,公安便不会存在,这是一种科学的公安起源观。因此公安的产生与国家的产生有着同样地条件,当国家存在的历史条件消灭了,现实意义上的公安也将随之消亡。
(二)战斗力
战斗力主要由:人,武器,以及人和武器有机结合的最佳组织形式构成。“人”是指能从事战斗,并具备一定战斗技能的人;“武器”是指与时代科技相适应的高技术装备;而“人和武器有机结合的最佳组织形式”则是形成战斗的重要平台。战斗力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1.军队的作战能力。更广泛来讲是,战斗力就是军队完成任务能力,在地方就是工作能力,在部队就是战斗力。周恩来《现阶段青年运动的性质和任务》:“我们要继续作战,继续加强军队的战斗力。”魏巍《勇士镇守在东方》:“在这场考验里,这支军队不但没有被削弱,而且经受了伟大的锻炼,成为战斗力很强的一支军队。”
2.战斗力也被成为作战能力,武装力量遂行作战任务的能力。由人员和武器装备的数质量,编制体制的科学化程度,组织指挥和管理的水平,各种保障勤务的能力等因素综合决定。也与地形、气象及其他客观条件有关。战斗力就是表达组织作业一定大于个体作业。本文中所说的战斗力,指的是第二种即作战能力。
(三)装备战斗力的生成
人与武器装备的组合方式仅仅是战斗力的基本要素,如何组成战一斗力即使战斗力生成还需要进行深入思考,将人与武器进行粘合的过程即战斗力生成的过程,人与武器结合方式的演变过程也是战斗力生成模式的转换过程。下面从两个方面进行论述:一是人与武器的结合因素研究,二是人与武器结合方式的演化研究。
二、公安装备战斗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设置过细、职能交叉,警力浪费
由于上级公安机关过分要求业务部门对口,致使局内设机构越来越多。由于机构增多,领导人员多,就导致机关人数增加,职能交叉,人浮于事、机关化严重,同时也造成警力资源的浪费。此外,由于内设机构过多,机构设置及层级的不合理,导致工作效率不高。目前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层级多,指挥环节多,警力配置不合理,造成职权不清、分工不明,从而导致不同部门警种之间办事推读,效率低下,警力浪费。
(二)警力布局不合理,头重脚轻
虽然经过“三基”工程建设,警力下沉后,基层警力有了较大增强,但由于分工过细,职能交叉,几个部门共管一事的现象长期存在。往往是一条信息,一个报表,本准则,是人与装备有机结合的组织保证,是保证公安装备尽快形成战斗力的基本要求。基层单位就要同时向几个部门报告。因此,上级业务部门这种布局的不合理,权责不清,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多头管理、多头考核、推诱扯皮等现象的发生,给基层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负担。头重必然脚轻,继而导致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对完成繁重的工作产生了较大阻力。
(三)经费和保障不力,制约了公安工作正常开展
近一段时期以来,特别是通过“三基”工程建设,上级公安机关为基层单位配备了一大批公安装备,“硬件”设施确实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基层公安机关办案经费不足、装备落后、基础设施陈旧等问题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派出所的车辆维修及用油得不到切实的保障。因此,一些涉及外地的案件和人犯在逃的情况,由于办案经费不足就导致不能及时的侦破和追捕。经费不足、保障不力,给公安队伍建设带来了负面影响,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削弱了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力度。由于办案经费不足,有些涉及到外地做调查取证工作和一些不是很重要的犯罪嫌疑人和逃犯就不能得到及时的查证和追捕,因此,这就造成了一些办案部门隐案不立、立案不破,不少案件久拖不决,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违法犯罪。二是影响了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执法。由于经费不足,一些办案部门在处理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往往“抓嫖不抓娼、抓赌不罚店”,使得这些社会丑恶现象得不到及时的治理。三是“三乱”现象屡禁不止。经费不足,致使一些基层单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不能杜绝,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四是经费不足导致队伍管理难度加大和干警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四)过多的非警务活动“挪用”了大量警力
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政机关都一直严格要求地方公安机关不能从事非警务活动,以免影响公安机关的战斗力,但是一些一线单位往往受地方XX行政干预的影响,警力被挪作他用的现象屡见不鲜。如当地XX部门遇到一些棘手问题,便会调动辖区的公安机关警力协助其开展诸如征地拆迁、村委会选举、村民分地、计划生育等工作,这样便使得基层部门每年都得在警力原本就不足的情况下还得要拿出一定的警力去处理这些非警务活动,造成警力资源的浪费。
三、提高公安装备战斗力的对策
(一)调整各部门的职能关系和职能结构
就目前的地市级公安机关情况来看,职能关系的调整主要体现为市局、分局、派出所之间的职责划分。要改变现行公安机关上下职能重合、机构层叠的格局,市局、分局之间尽量少做同样内容、同样方式的重复劳动。市局作为全市公安工作的最高机关,应当最大限度地退出实战职能,以宏观调控为主,全力履行统筹规划、政策掌握、信息、引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监督职能,避免治安管理等具体事务。分局作为中间层,除保留部分实战职能外,职能重点也应当转移到区域性宏观调控方面,做好对本地区公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系统服务,保证上级机关决策的贯彻落实。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应当扩展职能范围,增加职责权限,全面承担起服务社会、治安管理、惩治犯罪的职能,逐步建成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于一身的综合战斗实体。其次,职能结构是机构职能中决策、咨询、执行、监督等结构要素的有机结合。作为地市级公安机关,其机构设置应当符合以宏观调控为主的职能要求,体现出“结构完整、功能齐全”的特点。但从目前我市公安机关的职能结构看,总体上仍然偏重于决策、执行,而忽视了其他结构要素,其中特别突出的是监督职能的弱化。由于现行的机构设置体系中,监督职能分散于公安机关内部纪检、监察、政工、督察、法制等多个部门,相互间职责交叉重叠、权责不清的现象普遍存在,难以形成统一规范的监督力量,同时也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手段和措施,对同级监督显得苍白无力,对下监督流于形式,制度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内部消化。因此,强化监督职能,应当是地市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和内容。落实到具体操作上,在横向上要合并市局机关现有交叉职能,建立全局统一的强力监督部门;在纵向上取消分局的中间层次,实行一统到底,对基层公安工作和队伍行使直接的管理权,保证警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重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配置,优化警力
科学重组是实现质变的一种重要方式,合理调配警力是达到警力充足的有效途径。一是从实际出发,科学定岗定位、定编定员,合理调节配置机关与基层、警种与警种之间的警力,建设“小机关大基层”的机构格局,确保基层所队警力在真正意义上达到总警力的85%以上。二是对人才-实行分类管理,实现资源优化。可以学习借鉴重庆市局的人才A、B类管理模式,对各单位、各警种的民警进行人才入库,按专业、专长分类,并制定刚性制度作为保障,使人才在本人意向和岗位需求两个方面实现跨单位、跨警种的流动。三是采用机关民警下基层、定期驻勤和轮岗代职等方式,推动警力下沉,将警力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四是对于一些常年病休或年老体弱的民警,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提前退休或离岗待退等办法来解决,使之不占指标、不影响进人,形成分布平衡、结构优化、进出顺畅的警力调配新机制。五是合理设置机构。同任何管理工作一样,现代警务活动也需要以最低的劳动耗费取得最优的劳动成果,即以最小的警务成本追求目标效益的最大化。坚持科学用警,发挥每一个民警的最大潜能,从而降低警务成本。为缓解警力不足与实有人口不断增多之间的矛盾,必须对现有的警力配置结构予以调整,在警力扩充有限的条件下,减少内设机构的数量,使机关人员绝对数减少。同时,按“精简机关、充实基层”的要求,警力向基层一线倾斜,使基层警力结构得到明显改善。
(三)健全公安工作的经费保障体系
伴随着三基工程建设的不断完善,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机制已经得到了健全。但是,公安机关办案经费不足、装备落后、基础设施陈旧的问题仍然存在,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为此,在“深化改革、保障有力、加强管理、提高效率”的经费保障思路下,应当从以下儿个方面建立和完善公安机关经费保障体制。一是认真落实《人民公安法》的规定,将人民公安的经费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提高保障水平。二是从公安工作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国家财力状况的各项业务经费和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使经费保障科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严格规范非警务活动,科学合理用警
要严格限制各类非警务活动,首先就要明确公安机关的职能范围。因此,必须从法律层面上对公安民警的职责任务予以明确规定,使公安机关从各种繁重的非警务活动中逐步解脱出来,让广大民警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心安心干好本职工作,否则,即使我们警力资源再充足也是无济于事。其实,民警参加各种非警务活动主要原因是个别部门领导和一些群众百姓对公安机关的职能范围认识不清,把公安看成是万能的,比如,房门打不开需公安帮助开门,夫妻吵架报警需民警调解,在城市改造、企业改制过程中民警要参与维持秩序等等。所以,我们要从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入手,严格界定警务活动和非警务活动的界线,严格履行参与非警务活动的审批制度,按章办事,依法行政,做到出警有据,合理用警。同时,建立完善以公安110指挥中心为依托,XX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的运行机制,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最后,要加强社会宣传,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总结
围绕公安装备进行的一系列实践活动的最终目的就是使其形成现实战斗力。只有形成了创新的实战理论和完善了体制编制,进行了符合实战的教育训练,形成了科学配套的管理保障运行机制以及科学合理的装备体系结构,公安装备的战斗力才会迅速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实战能力才会得到大幅度提升。
极探索的重要课题,其目的就是为了在警力无绝对增长的条件下,通过科学、合理的配置警力资源,充分挖掘现有警力资源的最大潜能,使其发挥出最大的警务效益。本文首先介绍了警力资源优化配置与管理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详细地介绍了如何建立动态的自适应的警力资源优化配置模式。最后,本文又阐述了警力资源管理创新的具体方法。因此,我们要坚持科学的效益观,合理配置警力资源以解决警务效率不高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魏刚,陈浩光主编,《武器装备采办制度概论》[M]],国防工业出版社,2008
[2]刘黎,张玲.“科技强警”战略下的公安装备管理创新研究[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1(03)
[3]赵洋,杨全民.国外公安技术及装备发展新动向[J].公安技术.2010(03)
[4]王斐.公安装备建设和发展的思考[J].国防科技工业.2010(05)
[5]李希民,姜晓峰.武器装备老化及治理研究[J].装备指挥技术学院学报.2008(01)
[6]吴秀鹏,张春润,龚传信,张怀军.装备保障能力生成与黏性研究[J].装甲兵工程学院学报.2008(06)
[7]刘雪屏.人民公安配备、使用警械和武器问题研究[J].山东公安学院学报.2005(02)
[8]蔡勇.人民公安配备、使用警械和武器的问题探讨[J].四川公安学院学报.2011(04)
[9]郭晓萍.公安现役部队装备采购问题与对策研究[J].武警学院学报.2012(07)
[10]黄维忠.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J].公安研究.2006(03)
[11]曾德才.确定警力资源战略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湖北: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1.3;
[12]李明健.试论基层公安机关的警力配置,广西: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
下载提示:
1、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文章版权申述”(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18735597641(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2、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投稿,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写文章小能手,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447766.cn/chachong/44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