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旅游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先导和关联带动作用,尤其对贵州省贫困地区发展特别重要。贵州省拥有大量的可用于发展旅游产业的自然风光、少数民族风情,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但旅游业发展却相对滞后。2012年xxxx发布了《xxxx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在该文件中,贵州省作为旅游资源大省的发展也同样得到了重视[1]。2012年,贵州旅游总收入1860.16亿元[2],2017年增长到7116.81亿元[3],增长率为282.6%。2016年,贵州省计划的100个旅游景区计划当中完成了392.42亿元的投资,直接带动了264个贫困村中6.3万人就业,间接带动了313个贫困村7.1万人就业,旅游业的发展对助力脱贫攻坚的效果十分明显[5]。
贫困地区旅游业投融资方面存在的问题。旅游业是近些年才在贫困地区发展起来的产业,而对于这个产业的投融资方式,许多人都是持有一种谨慎且保守的态度。2013年11月,在旅游扶贫方面,xxxxxxxx提出了精准扶贫,贵州的扶贫模式由以前的“输血式”转变为通过贴息贷款等“造血式”扶贫模式。由于许多农户对国家的“特惠贷”、财政贴息贷款等方式不了解,农户生产经营的能力弱,农户不愿意贷款以及经营不善造成了大量的不良贷款;有的贫困地区因土地流转、小产量特色农产品开发等方面政策导向的缺失,相关的投融资法制建设不完善,导致当地旅游业发展缓慢,阻碍了民间资本的引入,进而阻碍了国家精准扶贫的进程,同时也阻碍了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进程。因此,贵州省贫困地区旅游业发展的关键点就在于如何引导投融资,从而将旅游产业与金融资本更好地联结起来,最终将旅游产业自有资金和外部资金有效合理利用,使得资金在运行上良性循环,并且能持续运行下去[6]。
2贵州旅游产业投融资典型模式
本文对例举了贵州省四个贫困地区实行的旅游投融资模式,其中有三个地区通过XX引导,对当地的旅游产业的金融支持,使之从贫困村逐渐“蜕变”为富裕村。而另外一个贫困地区因为没有通过投融资对旅游资源进行开发,也没有XX引导,从而错失了脱贫致富的机会。
2.1西江千户苗寨旅游产业投融资模式
贵州省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是全国苗族聚集最多、保存苗族文化比较完整的地区。西江千户苗寨有着优美的自然风光,淳朴的少数民族风情,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发展旅游业的条件优越,是贵州省著名的少数民族文化旅游村寨之一。2008年以前,由于西江千户苗寨地处雷公山深处,交通十分不便,严重阻碍了西江千户苗寨的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的人均年收入不到2000元,属于低收入人群。
为了解决西江千户苗寨贫困的问题,XX部门采取了三种投融资模式:1.XX部门拨付财政资金。2008年省旅游发展大会后,从省级到县级XX都对西江镇给予了大力支持。2008年,西江镇获得了8000万元资金,完成了苗族博物馆、大型民族歌舞表演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在这之后又追加投资了5600万元,投资建成了旅游服务区等20个工程分项,观景台与一号桥观光栈道等七个分项,以及对基础设施的维护和自然风景相关问题的处理等[8]。2.雷山县XX出资设立企业,大力推动旅游产业发展。2009年,为进一步加强对西江千户苗寨的旅游开发,雷山县人民XX出资设立了一家国有企业:贵州省西江千户苗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343.8万元。3.XX部门针对村民采取优惠贷款措施,村民将贷款入股公司并得到相应收益。近几年,XX针对特困村民采取“美丽乡村贷”与“特惠贷”分红,在“美丽乡村贷”方面,XX发放了5005万元贷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在“特惠贷”方面,雷山县共有12400多建档立卡村民,其中参与特惠贷的建档立卡村民有10770户,贷款金额5.34亿元,有4.28亿元入股贵州省西江千户苗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用于发展旅游业,其中有8567户村民人均得到了不少于7%的入股分红,最低金额为3500元[9]。
XX通过这三种投融资模式,使村民参与旅游业的积极性越来越高。旅游业的综合收入从2008年的1亿元上升到2017年的64亿元,村民年均收入从2008年的不到2000元上升到2017年的15000元。西江千户苗寨通过投融资模式已经实现了脱贫致富。
2.2寨沙侗寨旅游产业投融资模式
铜仁市江口县寨沙侗寨,紧邻梵净山佛教文化苑(世界最大金佛)。村庄青山绿水环绕,环境优美,具有典型侗族文化风情。虽然寨沙侗寨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丰富,但当地XX在2011年前没有充分利用这些资源来发展旅游经济,村民的人均月收入不到1000元。
2011年,贵州省XX提出建设20个重点乡村点、10个县级旅游示范县。为了发展旅游经济,江口县XX以此为契机,采取了以下投融资渠道:1.XX、群众投资,并逐步完善基础设施。XX投入230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000余万元用于寨沙基础设施的建设,把侗家文化融入了乡村旅游,实现“文旅融合”。2.县XX整合涉农、帮扶资金4000多万元以及财政资金5900万元,用于寨沙旅游扶贫开发。3.XX设立财政贴息贷款。寨沙侗寨的贫困村民占比为49.3%,江口县在对这部分村民,尤其是参与了乡村旅游建设的村民进行了财政补贴以及贷款贴息。这些措施既节约了村民的融资成本,也解决了村民开发旅游资源苦于资金缺乏的问题。在贷款贴息上,县XX补贴了200多万元的资金,杠杆撬动了2000多万元的贷款金额。4.农户以固定资产的方式非货币出资,入股江口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因为有8户农家旅馆无力经营,于是旅游公司为了帮助这些农户,成立了合作社,以旅馆作为固定资产,出资、入股于公司,由合作社负责经营、管理,最后该公司与村民共享收益[10]。
总结下来,寨沙侗寨的投融资模式为“XX+公司+农户”,在XX的主导以及企业的大力扶持下,农户参与旅游业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例如,寨沙侗寨的村民杨云菊抓住发展旅游业的机会参加了财政贴息贷款,贷款20多万元开了一家农家乐,一年的营业额为40万元,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还清了贷款,这是该投融资模式下的典型成果。寨沙侗寨的旅游综合收入从2014年的3980万元上升到了2017年的1.6亿元,村民的人均月收入从2011年前的1000元增长到了2017年的3.95万元,村民摆脱了贫困,寨沙侗寨也成了富裕村。
2.3万达集团针对丹寨县的投融资模式
贵州省丹寨县坐落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属国家级贫困县,全县总人口为17.2万人。地区生产总值(简称GDP)在贵州省88个县市区中一直处于经济总量靠后的状态,根据2013年以及2014年的贵州统计年鉴显示,丹寨县GDP分别为18.03亿元与21.34亿元,在全贵州88个县市区的GDP当中位列倒数第二。丹寨县自然资源丰富,有21个少数民族,拥有丰富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发展旅游产业优势[11]。2013年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10元,贫困人口5.13万人,贫困发生率为29.8%。万达集团看中了丹寨县的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决定对丹寨县实施投融资计划,以达到扶贫的目的。
实施的投融资计划如下:1.万达集团拨付自有资金,进行内源融资。2014年底,万达集团与丹寨县签订“企业包县”扶贫协议,投资额10亿元。2.万达集团建立专项扶贫产业基金。该基金为5亿元,由万达投资公司负责理财,每一年把收益中的5000万元分红给所有的建档立卡村民。3.丹寨县XX设立“金融特惠贷”。县XX首先把“XX、银行、担保机构以及保险公司”四个相关机构整合,合作运行“金融特惠贷”,然后对村民采用“贷款贴息与风险补偿”等方式,从而促进“金融特惠贷”的分发。2016年,丹寨县“金融特惠贷”入股企业7100余万元,企业每年按照8%利润给贫困人口分红,人均实际得到分红57元[12]。到2017年,全县共向村民发放“特惠贷”资金8000万元,惠及建档立卡村民1809户[13]。4.XX实施土地流转入股。丹寨县XX将农民的土地流转给大户、合作社与涉农龙头企业,以此来发展当地旅游产业,也让被流转土地的群众挣到三金。在2017年大户、合作社与涉农龙头企业支付的三金分别是:2292万元的股金、1260万元的租金、4200万元的薪金。
在万达集团与丹寨县XX的共同努力下,截止2017年底,全县贫困人口减少了1.08万人,旅游年收入均增长58.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的4410元增长至7485元。总结下来,这种“企业包县、整体脱贫”的新模式有两个好处:一是实施产业扶贫,授人以渔;二是实现普惠,让95%以上的村民都能获得利益。
2.4塘山村旅游投融资模式
塘山村坐落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市的回龙镇,属于贫困村。2010年全村的人均收入仅为2500元。塘山村自然资源丰富,有得天独厚的天然温泉和保存完好的地下溶洞、天坑,以及喀斯特山群,这些都能成为发展旅游业的优质资源。但由于当地XX及村民思想保守,对新的投融资方式不了解,导致脱贫致富步伐缓慢。
2013年,一位投资人看中了塘山村的自然资源,决定投资2.2亿元开发当地的旅游资源,计划征用村民300多亩土地,涉及90多户人家,土地流转价格为2.8万元一亩。因为村民把土地当做他们仅有的固定资产,是他们生活保障的重要来源,许多村民不愿意接受开发商的土地流转,纷纷抬高土地流转价格。由于土地流转价格过高,最后开发商无奈放弃了对塘山村的投资,塘山村因此错过了发展旅游业的好时机[14]。
目前塘山村的投融资模式为:1.村民自己筹集一万元修整尚未开发的溶洞洞口,并安装铁门防止外人进入,从而保护溶洞。2.利用当地闲置出来的固定资产,由两个投资人为代表出资成立公司。在村支书的带领下,村民利用闲置出来的校舍,两个自然人出资500万元,在校舍成立燕丽佳饰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塘山村分公司——贵州鲲鹏饰品有限公司。
村民们也意识到由于当初目光短浅,没有看到长久的经济利益,于是大家总结以前的教训,虽然采用一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民的收入。但由于没有引入外来资金,也没有XX的贴息贷款等投融资方式,塘山村村民的经济收入增长缓慢,没有像其他贫困地区样的通过旅游业实现脱贫致富。
3贵州地区旅游产业投融资存在的问题
3.1XX财政贴息贷款问题多
3.1.1村民办理“特惠贷”积极性不高
由于贫困地区经济基础落后,村民普遍文化水平不高,村民不知道可以通过“特惠贷”得到的钱,用于从事民族手工艺品、土特产品、开农家乐等与旅游业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实现脱贫致富。虽然XX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特惠贷”入股分红的相关知识宣传,但是很多村民认为XX提供给他们的贷款会加重他们的家庭负担,既不愿意办理“特惠贷”,也不愿参与“特惠贷”入股分红。资料显示,雷山县的建档立卡户有12400户,其中参与特惠贷家庭就占了87%。2017年全省有72.55万村民参与了特惠贷,但是仅占了建档立卡村民总量的57.2%,说明了全省建档立卡村民参与特惠贷的积极性并不高。
3.1.2产生了大量不良贷款
由于XX在对有关投融资政策方面宣传的力度不足,造成村民对“特惠贷”认识不清,以致于部分村民误认为是国家给他们的无偿性财政支持、救济款和无息贷款,再加上村民对与旅游业相关的生产经营认识的局限性,导致他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失败甚至保本经营,也就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还清贷款。另外,在贴息贷款的机制当中引入风险、担保以及保险方面的机制不健全,从而造成了贷款很难被收回。例如,2017年9月底,黔东南州“特惠贷”不良贷款1232.27万元,由于该地区并没有使用风险补偿基金、担保基金对不良贷款进行化解,影响了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扶贫贷款的积极性,又加上“特惠贷”无担保、无抵押,全部是信用贷款,信贷风险控制与低效益高风险,而各地建立的风险补偿基金和贷款规模又无法匹配,从而产生了大量的不良贷款[7]。
3.1.3申请贴息贷款具体办理存在困难
一是因年龄问题不符合申请财政贴息贷款条件。村民即使愿意申请财政贴息贷款,但在申请的过程中也会遇到很多的障碍。由于多数年轻人在外打工,没有相应的途径了解财政贴息贷款政策,也无法及时办理。老年人留守在家,不是户主,年龄超过65岁的非户主不能办理特惠贷。二是符合条件但因补贴利息过程繁琐不愿意申请。财政贴息贷款都采取“先收后贴”的方式,村民必须先自己把利息支付给农村信用社,XX后面才把部分或者所得利息偿还给村民。由于申请贷款利息补贴的程序过于繁琐,从而导致资金到位率十分缓慢,效率很低,降低了村民申请财政贴息贷款的积极性[15]。
3.2村民对公司信用度存疑
特惠贷与固定资产具有入股分红的功能,村民将所得到的特惠贷资金与个体经营、作为固定资产的农家旅馆投入到企业,可以作为公司股东获得公司的收益分红。由于西江千户苗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江口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及万达集团的实力较为雄厚,社会信用程度也相对较高,因此在经营管理上对本地区的旅游业的运作比较成功,功效较为明显。而其他地区的村民普遍文化水平较低,自身经济基础薄弱,担心通过特惠贷得到的资金与自己的固定资产投资给企业会给他们造成亏损,使他们生活情况雪上加霜[19]。另外,由于村民对所投资的企业在社会信用的担忧,以及基层XX政策解读不明等问题。因此,其他贫困地区对特惠贷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3.3XX的政策引导与村民信息不对称
XX在旅游投融资政策方面的宣传引导作用是必不可少的,西江苗寨、寨沙侗寨、丹寨县的旅游产业投融资都离不开XX的引导作用。其中丹寨县在土地流转、入股的问题做得比较成功,被流转土地的村民也得到了相应的股金、租金与薪金。从前文开发商对塘山村的旅游投资失败案例上来看,是村民没有意识到旅游发展的带来的好处,当然也有XX政策引导方面的问题。由于XX对塘山村村民在相关政策宣传上不到位,在土地流转上也没有做好村民的沟通工作,没有调解开发商与村民的冲突,村民不清楚新的投融资模式对旅游扶贫的积极作用,从而造成了塘山村引进外来资金助力旅游业的失败。
通过塘山村旅游投融资失败案例中可以看出,全省许多贫困地区虽然有较好的旅游资源开发价值,但因为XX对政策的引导不力,造成土地流转、贴息贷款等方面与村民信息不对称,从而导致旅游扶贫投融资失败,塘山村只是这个问题的一个“缩影”。
3.4旅游产业投融资制度需完善
贫困地区旅游业投融资需要有制度建设作为保障。目前,绝大多数地方XX都是在用行政规范性文件来实施管理,在现有的投融资环境下,法制化建设一直是短板,这对金融稳定性和监督效率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导致执法力度不够,执法过程也不严谨[23]。由于旅游业可以给贫困地区带来经济发展,近年来,各地方XX加大了对旅游业方面的投入,以此大力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但这些建设项目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有此地方无视本地发展实际,违法吸引投资和筹集资金,再加上XX投资决策的随意性,建设项目论证不足等原因,给地方XX造成了沉重的债务负担,XX投资效率低下[24]。另外,由于贵州旅游投融资制度建设不健全,使得投资者担心在旅游金融市场出现问题时无法及时收回资金,在旅游方面较少或无法投入资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旅游资金的有效筹集。
3.5旅游产业投融资渠道单一
XX的引导作用是贫困地区旅游业投融资顺利运行的重要保障。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在开发初期,道路、公共厕所、停车位以及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不完善,有的甚至没有,旅游资源开发成本很高,投资回收期长。当前,贵州省旅游业投融资的主体增多,但很多是直接投资,未与金融资本有效融合,因而渠道较为单一。民间投资者无法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旅游业,旅游资源因为资金不足无法得到很好地开发利用,有时还会出现投资者任意把旅游资源开发出来,最终把旅游资源给毁坏的案例。因此,贫困地区旅游产业的发展仅仅依靠XX是很难发展起来的,而是需要XX、企业以及民间资本的共同参与。
4贵州地区产业投融资模式创新路径选择
4.1加大财政贴息贷款的力度
4.1.1加大财政贴息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
XX应通过新媒介与外出打工村民交谈,走村入户与村民面对面地交流,耐心解释、宣传财政贴息的政策,使村民明白财政贴息能帮助他们通过发展与旅游业相关的特色农产品、开农家乐、民族手工艺品等方式脱贫致富。XX还可以通过与高校的合作,加强对金融人才培养机制,这样就能使得有更多的金融人才更专业、更清楚地向每户人家包括外出打工的进行宣传教育。对于不知道怎么办理特惠贷、外出打工暂时无法回乡的村民,XX可以通过委派相关责任人全程一体化协助办理方式,使财政贴息发挥应有的作用。
4.1.2多种方式减少不良贷款
针对没有设立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的地区,XX应先设立扶贫贷款补偿、担保基金,在制定相关贴息贷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当出现不良贷款时,XX可以及时通过对基金进行资金补充,与金融机构按相关比例承担不良贷款的损失的方式以减少金融机构的损失;在风险补偿基金上,银行能够按照XX财政投入设立相关的补偿金专户以及风险补偿金的5至10倍,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向村民发放无抵押、无担保的扶贫信用贷款[7]。在风险担保基金上,XX负责监管,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XX设立的担保机构负责担保,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由金融机构按照协议的要求发放不超过担保基金5倍的贷款。设立农业生产保险金,农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抗力时可以得到赔付,从而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在申请贷款成功后,XX相关部门要对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农户的贷款资金是用于生产经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
4.1.3提高财政贴息贷款发放率
对超过65岁以上老年人无法申请贷款的问题,XX部门应减少年龄的限制,只要是村民有生产经营的能力都能申请得到。XX应规范财政贴息贷款审批环节,及时监管金融机构的贴息贷款条件以及审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金融机构自设自加的贴息贷款条件与审核审批行为予以及时纠正,进一步提高贴息贷款的发放效率。同时安排足够数量的贴息“准备金”,以便能及时贴息,降低村民贷款的成本,增加村民参与贷款的积极性。在给村民贷款后,相关人员要不定时地走访,了解该村民的生产经营情况,再让相关部门评估是否适合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否能继续参与财政贴息贷款。
4.2加强旅游公司资金使用披露制度的完善
一是增强旅游企业的信任度。强化对村民的生活基本保障,积极调解村民与企业的矛盾,该将旅游企业所要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向村民公示,如游乐设施建设、景区公厕建设、道路维护、公路建设、某个地方景区开发建设等。对于不同的项目,应当如实向村民说明所投资的不同金额比重,同时告知项目相应的风险,还要告知项目负责人、计划的期限、承诺分红时间等等。旅游公司可以投入村民熟悉的项目,这样就能让他们“心里有底”。在旅游企业及时给村民分红的情况下,村民也就增加对旅游企业的信任,从而放心地将资金投入旅游企业。二是加强项目的监管。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将项目运行的进展情况如实在网上或者通过手机短信发放给农户,相关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以及现金流量表也应在线发布,说明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信息公开透明,让村民放心。旅游企业在经营过程当中,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监管,在出现无法及时分红的情况下维护村民的利益。
4.3加大土地流转力度
2017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明确,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XX应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为旅游项目用地的协调力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在此基础上完善农民利益保障的相关机制[25]。XX与企业可以像丹寨县一样,为当地村民合理安排三金,村民在把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后,通过入股、租赁等方式与开发商合作,共享旅游资源开发的收益。XX成立土地流转平台,解决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对开发商的承包行为实施有效地监管。XX设立专门为土地流转服务的信托中心,农户可以通过在与信托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后委托其流转土地,信托中心向开发商收取与村民原先达成一致的土地流转费用,再将其交付给村民,信托中心再将土地进行一系列的整合后交给开发商;XX扶贫部门在开发商设定好旅游投资项目后,通过土地流转平台向公众宣传扶贫项目以及说明一系列的资金回报数额等后公开发行基金券,将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由信托中心实行管理,对土地流转之后的建设项目进行资金投入,从而间接使得开发商拥有更多的资金对旅游项目进行一定规模的开发,拓展了开发商的融资渠道,也解决了项目开发前期因资金投入大而无法筹集足够的资金进行开发的问题。XX设立政策性保险试点,建立相关的旅游开发的保险机制,建立旅游产业保障基金,从而能在资金上减少企业的损失,保障企业经营管理的稳定运行,为经营者营造稳定的发展环境。
4.4加强投融资制度建设
目前在国家层面没有出台关于投融资方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仅局限于金融管理方面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以及保险法、证券法等,xxxx的行政法规也仅对相关问题作出规范。实施投融资管理的依据多为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立法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不能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也就是说,XX在对投融资监管方面,如果长期用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投融资进行行政管理,将会带来监管不力问题。因此,在国家还没有制定全国性、统一性、规范性的投融资法律行政法规情况下,建议省有关部门认真调研论证,起草符合我省实际的投融资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在制定投融资地方性法规中,可以设专章,对贫困地区旅游业投融资进行规范,以使其制度化、规范化。
4.5增加旅游业投融资渠道
4.5.1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乡村旅游开发
引入民间资本,扩大投融资渠道。一是XX应搭建贫困地区旅游投融资平台,将相关旅游资源信息在这个平台上发布,鼓励社会资本间接或者直接参与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二是纠正在引进民间资本中限制的、不合理的政策措施,在旅游业发展方面给与民间资本一定的税收优惠以及贷款利息减免上的优惠。三是XX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旅游项目服务,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贫困地区开发旅游项目。
4.5.2旅游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就是把所拥有的资产在未来能产生的经济收益为偿付支持,将资产出售给SPV(特殊目的机构),SPV通过结构化设计,利用超额担保等相关手段进行信用增级从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获得收入。在发展旅游产业方面,旅游开发公司可以将所在地区的未来能为公司带来收益的优质旅游资源通过信用增级、资产重组等方式,将资产转变为证券从而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这样就能拓宽融资渠道,筹集更多的社会资本。
资产证券化的优势在于投资者不用担心原始权益人的信用状况,因为基础资产在真实出售的情况下实现破产隔离从而与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负债隔离起来了,从而实现了风险隔离[28]。资产证券化对于投资者来说,只需分析该资产未来产生现金流的情况就可以了。因为相关资产是被以真实出售的方式转让给了SPV,打包的资产由旅游公司抵押、质押给SPV后,在破产的情况可以不作为破产财产,所以即便旅游企业倒闭了,资产证券化是能够保障投资者和企业的利益: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能获得相关收益,损失也能得到缓解;企业也不用因为破产了而要偿还投资者投入的资产。除此之外,旅游公司在发行证券、筹集资金之后,可以从中撤出一部分将原先所筹集到的,包含XX投入到旅游项目的或者银行贷款的资金,将撤出的那一部分投入到其他旅游项目,这些旅游项目便会得到更多数额的资金。最后旅游开发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运营,将XX支持与市场化运作结合起来,以此达到更好地支持旅游产业的目的。所以资产证券化对投资者来说是一个比较安全的选择,对XX以及旅游开发公司来说也是不错的筹资渠道。
具体而言,笔者认为,旅游公司可以将景区门票收费权、少数民族文化的物质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景区经营权等,作为公司十分有潜力,并且在未来产生现金流的有形、无形资产出售给SPV,从而筹集社会资本。例如,塘山村的温泉、天坑等景区的经营权、苗族歌舞、刺绣、丹寨县或者寨沙侗寨少数民族的手工艺品等这些能在未来产生现金流,这些都属于旅游开发公司的有形、无形资产。
4.5.3引入风险投资
贵州旅游业引入风险投资潜力巨大。贵州旅游业起步较晚,基础设施比较落后,旅游资源开发程度不高,景区管理效率相对落后,金融机构对贫困地区旅游业的支持风险高,而风险投资比较适合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31]。贵州各级XX都一直在加强旅游产业扶贫,贵州具有丰富的人文、自然旅游资源,这些旅游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了这些能在未来旅游发展赚取大量资金的“潜力资产”,能成为吸引投资者的要素。现在有两家贵州旅游企业在新三板上市,在未来会有更多的旅游企业上市,而风险投资大多都是投资于未上市的企业。因此,贵州旅游业可以有条件引入风险投资基金。未来可以考虑建设风险投资的新三板交易市场和柜台交易系统,这样,相应的平台就会为风险投资提供了相应的退出渠道,从而减少了投资风险,更进一步保障了风险投资的退出。与风险投资相对应的基金包括私募投资基金与风险投资基金,对于刚开始创立的缺乏有形资产,作为抵押物无法筹集资金的旅游企业可以选择上述两种风险投资基金,从而达到融资目的。
4.5.4设立XX引导基金
目前,贵州旅游业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更需要大量的旅游资金投入。现阶段贫困地区旅游投资的主渠道还是依靠XX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这种模式难以满足贫困地区旅游业的发展。但旅游业离不开XX的引导,笔者建议XX可将财政资金作为发展旅游业的引导作用,设立XX引导基金,它的基本作用是引导整合境内外资源,共建创业孵化平台,为初创期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市场、管理和服务一体化平台支持。它能在一定程度上吸引其他地区的XX引导基金和个人、企业或社会机构等社会资本投入到该基金中,通过基金管理公司运作投入所对应的旅游项目中。这种股权或者债权的,以XX为主导的投资,节约了XX对旅游的财政投入,又加上有其他社会资本的进入,在一定程度上能满足旅游开发初期资金需求量巨大的困境,而且XX还能在投资期到期的时候获得收益[32]。这种基金非常适合投资规模小、生命周期属于“萌芽期”的贵州旅游企业。在资金投入到旅游企业后XX部门还要加强对其相关管理,协同投资企业在团队建设方面提供相应的提升企业价值的服务,这样投资企业价值增加后便能更好地运行资金从而获得更高的收益。
5结束语
综上,旅游业对贵州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对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贵州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旅游业对于贵州省来说是经济新常态下增加内在需要、改进并完善投资、平稳增长的不可或缺的驱动力[33]。随着旅游项目、旅游新业态的不断出现,未来旅游产业投资的规模会不断地增加,旅游产业相应的投资空间以及相关领域也会不断扩展。对旅游产业投融资相关体制机制进行变革是迫在眉睫。本文在分析贵州贫困地区旅游产业投融资模式的基础上,研究贵州贫困地区旅游产业投融资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路径和选择,以期找准引导贫困地区旅游产业投融资的正确方向,促进旅游产业与金融资本有效结合,进一步推动贵州旅游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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