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我国互联网普及水平的不断提高,网络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2012年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发布了《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全年新增网民5580万;互联网普及率较上年底提升4个百分点,达到38.3%。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3.56亿,同比增长17.5%。这些数据充分显示,中国网民已经成长为一个极其庞大的群体。网络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参与,人们利用网络的能力与素质,决定了网络对社会影响的方向。正因为如此,网民素养这一问题,显得比传统媒体时代更为重要。加强网民素养的培养,其意义不仅在提升普通公众积极利用媒介的能力,还在于提高他们对于社会的影响。因此有学者主张,“在纷繁复杂的信息流中,提高公众对于信息的辨别能力,是完善媒介生态的重要路径。”与此同时,媒介素养也是公众参与媒介传播的必要能力,而且也是作为公民责任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主要是为了强化社会大众的传播权,从而加强公民在社会民主机制中的纠错功能,进而实现媒介传播对于社会发展的正面影响。”因此,加强对于网民素养培养的研究不仅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对于当前我国互联网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的解决也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网民素养培养概述
(一)网民素养的界定和内涵
网民素养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它包含了“网民”和“网络素养”两个方面的内容。所谓“网民”,是指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6周岁及以上中国公民。该词诞生于1998年7月8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调查报告》之中。通常而言,网民也泛指网络使用者(netuser),即指所有将其计算机连接上互联网进行网络活动的人。
也有国外有研究者认为用网民(Netizens)这个词才能更好地突出网络对人们社会活动的巨大影响。Netizens一词最早是被霍本所创造的。霍本认为人们理解的“网民”的概念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泛指互联网的使用者,这也是日常生活中对于该词使用最多的地方;另一种是具有学术意义上的概念,主要是指具有某种共同的目的或者意志的,希望通过互联网的使用而实现某种特定目标的互联网使用者。从这个角度来说,并不是每一个使用互联网的人都可以称之为学术意义上的“网民”。而只有那些在网络行为中“具备一定的特征与特质的网络使用者”才可被称为真正的网民,“网民一词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具有正面意义的现代词汇”。
“网络素养”从概念上讲,是指网民通过了解网络相关资源的价值,并能通过使用网络有关工具在从互联网上获取一定的信息并加以使用从而帮助其解决相关问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由此可知,网络素养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络的基本知识层面,另一个则是网络使用技能层面。前者包括掌握了解与互联网有关的基本知识和利用的方法以及网络在人类社会中的角色和应用等内容;而后者则包括,在网络上使用各种资讯工具的能力,并结合其他资源扩展或增值信息等能力等。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网民素养就是在互联网使用者在网络环境和网络行为中所应该具备的素质和修养,它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由网民的思想意识、文化程度、心智能力、信息技术能力等多方面的主客观因素有机组成。
(二)网民素养培养的意义
网络的大规模普及深刻地改变这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影响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人们越来越依赖于新媒介技术所带来的信息的无限性、传播的即时性、功能的广泛性,也讲网络等视为自身交流思想、文化、情感的重要领域之一,但在沟通泛化、交流通畅的背后,网络所带来的消极性却日益凸显。除了屡见不鲜的青少年沉迷与网瘾、网络暴力泛滥、网络欺诈横生等负面消息之外,还有一些网民往往将互联网当成现实世界的替代物,通过沉溺与网络来逃避现实,从而忽视了对现实社会关系的营造或者对社会存在的正确理解。同时,网络空间中的不良信息内容不断污染者广大网民的视觉神经,一些网络安全问题也成为网民正常使用互联网的重要障碍物。这些现象虽然与互联网自身的弊病有一定的关系,但是究其根本原因,还在于目前人们对于互联网的使用还缺乏一定的基本素养,没有形成“网络时代下的合格网民”,网民素质的提升远远落后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速度。因此,如何帮助社会公众正确的面对和认识网络,帮助广大的网民通过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在互联网社会的基本素养,成为现代社会网民们所需要面对的一堂“必修课”。
网民素养培养问题便在这样一个社会大背景下被提出,它是有关网络使用的综合素养,也是网络社会中人们所必备的一种素质,其内容主要包括了互联网的使用技能、网络道德意识、法律安全知识等诸多能力和素质。网民网络素养也是媒介素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传统媒介时代中“媒介素养”的一种发展和补充,但它又不完全同于“媒介素养”,而是一种全新发展的研究领域,涵盖了传播学、社会心理学、教育学、计算机科学等多个学科。正是依靠着互联网传播影响力的迅速崛起,网民素养在媒介素养中所处的地位日益凸显,成为媒介素养研究中一个最为人们也是发展最为迅速的一个热点问题。网民素养的形成主要依赖于社会各界形成的教育体系,在许多互联网发展比较发达的国家,网民素养培养都被包括在媒介素养教育之中,成为一项成熟和日常的公民教育项目。
(三)网民素养培养的内容
根据前文的分析,可以将网民素养培养的内容划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网民在网络技术性特征方面的素养,另一个则是网民在网络社会性方面的素养。
网络的技术性素养,主要是指与网络本身的技术特点有关的素养,例如,使用互联网的能力、利用网络进行信息检索、使用网络交流工具等方面的内容。网络作为一种新型媒体,与传统的媒体比较起来具有一定的专业性,网民只有正确地了解和掌握了网络技术、使用工具的方面等方面的知识和技术,才能在正确使用网络技术的同时提升自身的素养。具体来说,网民在网络技术性特征方面的素养包括一些几个方面的内容:(1)网络媒介的认知。这主要是指对于网络技术特性和网络传播特性的了解。在网络媒介的影响下,人们的思维方式、语言习惯和自我感知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于网络特性的了解有利于网民对于网络行为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对于网络上所获取的信息就会有一个更为慎重的判断;(2)网络利用能力。由于互联网每天都充斥着数以亿计的海量信息,而且信息的内容也是参差不齐,网民不可能对每一条信息都进行甄别再加以利用,因此,就必须学会一定的网络利用能力,通过各种网络工具对各种信息的筛选和甄别,从而获得对自己有用的信息。网络利用能力是衡量网民网络素养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3)网络表现能力。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中,每一个网民既是网络媒介的受众,同时也是网络信息的传播者,因此,掌握必要的网络表现能力,也是网民网络素养的一种重要表现。而且网民素养的高低对于网民的网络行为的好坏起着直接的影响作用。因此,网络表现能力不仅包括正面的表现力,而且还包括反面的自我约束力。
网民在网络社会性方面的素养主要是指网民自身的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网络伦理等反面的内容。这也是网民网络素养的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它从根本上影响这网民网络行为的动机和内容,也是网民素质需要着重教育和培养的一个方面。其主要内容包括:(1)对网络信息的驾驭和甄别。这主要是指网民对于网络信息对错、是非与真假的判断和辨别方面,由此上升为对信息传播目的的认识。一个合格的网民应该具有基本的控制自己进行网络信息消费的能力,而这意味着他必须学会如何解读、分析和质疑信息的能力,甚至能够了解信息背后的构建和传播的目的等;(2)网络接触的自律。网民的自律行为是网民网络素养培养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上网时间的自我管理、网络表现以及信息内容的自我管理和约束等方面。这将有利于对不良的网络行为进行约束和限制,从而有利于互联网的健康发展;(3)网络伦理道德及网络安全意识。由于网络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网络中存在着大量的道德缺失、伦理失范的情形,例如,网络侵权、网络诈骗、网络犯罪等行为都给网络的伦理道德和网络安全形势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因此,只有每一个网民都自觉的提升自己网络伦理道德水平和网络安全意识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以上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我国网民网络素养的提高
(一)网民的技术性素养的提升
1、网络基本应用素养。一方面,网络可以为人们通过包括信息传播、人际交往以及工作、生活等多方面的服务,但是与此同时,要想正确和很好地使用网络还必须具有一定的技术能力,否则网络不仅不会起到提高生活和工作效率的作用,还会成为一种负担。因此,网民要想对网络媒介进行有效的利用,使之为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特定的目的服务,就要从使用网络的过程中学习相关的使用方法,这也就是网络应用技术,这些是构成网民素养的基础性要素。
然而,从某种程度上说,网民对于网络技术的掌握并不是养成网民素养的充分条件,因为网络技术并不具有必然的价值判断属性,也就是说网络在不同使用者的手里就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如果网络被正确的使用,那么它就会成为人们从事信息传播、人际交流以及其他方面活动的重要桥梁和工具;但是反过来,如果它被不正确的使用,就完全有可能沦为被滥用和误用的对象。网络滥用最突出的两种就是网络成瘾行为和网络犯罪。因此,要提升网民的网络素养水平必须从最基本的网络应用能力入手,规范和促进网民通过合理、合法以及有节制的使用网络,并在对网民基本网络应用行为的引导和规范过程中,提高网民的素养,提高网民的互联网使用的整体效率。
2、网络信息消费素养。这主要是对网民从网络中获取信息内容能力的一种提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在网络中获取有效信息的能力。在传统媒介的信息传播过程中,信息消费者处在一种被动的状态,也就是说媒体提供怎样的信息,那么作为消费者只能是被动接收,而不能主动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偏好进行有效的选择。这也决定了受众自身的素质与能力对信息获取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而在网络信息传播的方式中,网民只要掌握一定的信息搜索工具便能化被动为主动,在海量的信息里面寻找对自己有用的。这种搜索和查找的过程又需要网民具有相应的经验、技能的,而且这种能力对网民信息消费活动的基本质量能够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除此之外,网民所掌握的与己相关的网址资源、人脉资源的多少,也影响到他们获取信息的广度与深度;(2)对网络信息的辨识与分析能力。网络世界作为一个异常开放的媒介平台,传播主体具有多元化的特征,在加上其传播渠道的多样化,网络世界中的信息构成变得十分复杂。各种良莠不齐的休息充斥各种网站,网民要想从找出真实有效的信息就必须具备一定的辨识和分析能力。而且对网络信息真实性的甄别这只是一个比较基本的能力,而更高层次的辨识与分析,还在于对信息内容的品位、价值所做的符合主流社会价值观的判断。而网民的这种判断与选择行为,对于网民个体的价值观、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等会产生长远影响。网民对于网络信息辨识和分析素养的提升就是要对所涉及网络信息的真实性作出基本的判断,并以此为基础对获取信息的品味和价值进行进一步的辨别,从而提高自己的网络素养;(3)对网络信息的批判性解读能力。网络媒介是一个相对比较复杂的媒介环境,除了网络本身所具有的匿名性和隐蔽性之外,更重要的是信息发布者的主体具有多样性特征,各种机构、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发布各种信息。而且由于这种信息发布的门槛较低,所以信息的质量也会存在较大的问题。提高网民对于网络信息的批判性解读能力,就是要加强人们对于各种传播主体与传播模式的认识,理解信息、媒介与人的关系,理解对媒介与传播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在这样的基础上,才会形成更具判断力和批判精神的积极的受众。
3、网络信息生产和传播素养。这主要是指网民在制造了传播网络信息过程中所需用具备的素养。由于网络所具有的开放性特征,普通网民也可以十分方便的提高网络工具生产和传播一定的网络信息。由于在传统的媒介中,媒体生产和传播信息的工作都是由专业的媒体人员从事的,这些人经过一定的教育和培训具备了一定信息传播的责任意识和传播能力,而对于网民来说却不具备这些条件,处在一种“无证上岗”的状态,因此,对于网民在这方面的素养和能力进行培训和教育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具体而言,这种素养表现为如下两方面:(1)负责地发布信息和言论的素养。由于网络技术极大的降低了人们在网上发布信息和言论的成本,因此,每一个普通网民都可以十分方便的将自己的意见随时随地的发布到网上。但这也意味着网民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从而保障自己发布信息和言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不能让这种“言论自由”成为侵害他人权利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方式,从而违法网络技术发展的初衷;(2)负责地进行信息再传播的素养。网络具有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对信息的迅速传播功能。而这种传播包括的环节对多方面的,一个信息从最原始的途径产生之后,就会经过多次的再传播从而达到放大某些信息的影响力的作用。而在这个过程,普通网民所起的作用是最明显的。从这个层面来说,网民应该慎重对待自己的再传播权限,不能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损害他人的权利或者危害到社会公共利益。否则,有时再传播也会助长网络负面信息的传播和泛滥。因此,有必要提升网民在信息产生和传播方面的素养,从而有效净化当前的网络大环境。
(二)网民的社会性素养的提升
1、网络交往素养。网络交往能力是互联网作为一种全系的社交工具所产生的一种新的功能。在这样一个社会交往网络中,网民可以接触到不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甚至不同国籍的人,这大大扩展了网民的人际交往的宽度,同时也可能加强人际交往的深度。然而,网民是否能将网络提供的这种方便的社交平台转换成自己扩展人际关系的现实性,则取决于网民的网络交往能力。在网络环境下,人们通过各种不同形式的网络交往来满足自己不同需求。网络交往能力是以相关的技能为基础的,不同的交往方式需要不同的技能。网络交往素养的一个基本方面,是对个别的交往对象的判断、选择与关系的维持。特别是对于交往对象的判断与选择方面对于网络交往的成败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由于网络所具有匿名性,其与传统的社交方式比较起来往往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就需要网民花费多的时间和精力去鉴别。因此,网络交往也需要一定的能力和经验去体验,从而在花费更小成本的前提下,获得更多的人际关系的资源。网络人际交往到达一定程度之后,就不仅仅是对个体人际关系的判断、取舍与整合,而是对自己的社会角色的一种定位与选择。在现实中的大多数网民,不仅仅希望通过网络建立个人的人际关系网,同时也希望通过网络这一方便的技术工具融入到某一具有特定归属感的网民群体中去,从而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因此,网络交往的最高层次就是实现一种意识层面的平等和相互尊重。所以,在网络交往中学会尊重他人,并且在网络交往的过程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和人身财产的安全,也是网络交往素养的组成部分。
2、网络自律素养。如果说享受互联网的自由是网民不可剥夺的权利,那么,有意识地自律就应该成为网民不可推卸的义务。自由是自律的前提,自律是自由的保障;没有约束就没有自由,没有自律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平等,这一点在互联网上也同样适用。网民的自律素养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消极的自律,也就是自觉抵御不健康网络信息侵害的能力。包括对于互联网中存在的一些色情、暴力、低俗以及不健康信息进行抵制和过滤的素养,同时正确的使用网络,不让其成为侵害他人隐私和进行其他非法活动的工具,这些都属于消极方面的自律要求;二是,积极的自律,也就是通过网民的自我组织和协调,实现社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成长的社会自治的目的。这是一种相对来说比较高级的状态,是互联网对社会组织产生深刻变革和影响的一种重要方式。例如,在互联网中存在的网络救助、网络爱心传递、网络资源共享等方式都是一种积极的网络自律行为。这些行为都是网民在网络发展过程中自发产生的一种现象。这也属于社会协同的一部分。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交流和传播工具,极大的提高了组织内部的沟通与协调效率,同时也为一些非正式的组织或“自组织”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而且网民在这些“自组织”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为网络给他们提供了多种多样的参与方式,让他们可以从中获取必要的信息与资源,同时也可以获取参与的乐趣,进而能够获得一种特定群体所独有的归属感。参与社会协作,不仅靠个人兴趣和热情,还需要相关的知识与能力,例如,参与“网络资源共享”的发展,就需要一些专门的网络知识。因此,网民要参与到这些社会协同活动中来,就必须具备一定的网络自律素养,一方面需要具备基本的网络相关知识,掌握基本的网络工作技能,另方面还要具有一定的网络交流和沟通的能力和素养,从而在网络协同活动中通过积极主动的沟通行为实现网民共同目标的达成与调整、分工与合作、执行与反馈等,这些都需要网民具备一定的自律素养。因此,网民的自律素养是网民社会性素养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它不仅关系着网民自身能力和水平的提高,而且也对整个社会组织产生这重要的影响。
3、社会参与素养。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在社会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不同阶层、不同地域甚至不同国度的网民通过互联网结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推动社会民主的前进和发展。而网络对社会民主的推动作用又必须保障网民能够平等自由的参与到网络活动之中。互联网为公民平等的参与社会事务提供了一个十分便利的途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众的社会素养就可以随之而提高。网民的社会参与能力还需要在社会实践中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才能逐步适应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步伐。所以,提高网民的社会参与能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不仅可以加强公民对于社会事务的参与力度,而且还有利于推动社会整体的进步和发展。具体来说,网民的社会参与能力应该包括以下几点:(1)积极参与网络社区建设的能力。网络社区是网民参与社会活动的基本联系点,大量志同道合的网民通过网络社会这一平台形成一种固定的联系,这种联系不仅仅体现在网络上,而且还有可能延伸到现实的社会生活中,网络救助就是网络参与的社会建设的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在很多情况下,网民是通过社区这一平台来实现社会参与的。除了对社区来参与公共事务发表意见外,网络社区也越来越成为一种社区居民实践民主的方式和场所,他们将网络讨论与线下的活动相结合,从而形成某种不具有固定形式的民间非正式组织的形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与基层民主建设。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参与网络社区建设的积极意义是多方面的,不仅包括社区文化建设层面,而且也包括社会环境等各个方面的正面作用。因此,这就要求网民具有较高的知识文化素养,以及人际沟通和交往的能力。因此,社会参与素养的培养必须从网民基本的素质方面做起;(2)理性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除了网络社区这种社会参与形式之外,网民还可以通过跟帖、调查、博客、网站等多种多样的平台与手段参与网络社会活动。这些丰富多彩的参与方式一方面带来了网民参与社会活动的多元化选择,另一方能却也带了大量的问题,例如,网络暴民、人肉搜索等行为都是一种带有负面性质的非理性网络参与形式。部分网民的这种行为不仅会破坏在互联网中形成的一种自由、独立、平等的文化氛围,而且还有可能对于现实社会造成极大的伤害破坏作用。因此,提高网民的社会参与素养对于增强网络对于现实社会的正面影响作用有着积极重要的意义。因此,网民的理性参与成为网民社会参与素养的核心部分。理性的参与意味着:尽可能全面而平衡地掌握相关的信息,不偏听偏信,而是应该采取。自由、平等、包容多元的价值观来看待网络中出现的各种观点和思想。不能仅凭自己的喜欢就去强迫他人接受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甚至采取谩骂、敌视、侮辱的手段达到说服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的目的。这些都不是一直理性而健康的社会参与方式。在网络中,平等交流常常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一些网民在只看到自己言论自由权利的重要性,而忽视了对于他人合法权利的尊重与保护,对于与自己不同意见往往不是理性思考与分辨,而是用极其粗鄙甚至恶毒的语言加以攻击。这些都成为影响网络正常交流的重要障碍。
三、网民网络素养的培养具体路径分析
(一)网民安全上网素养的培养
提升网民安全上网络素养必须通过多个层面努力,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对于网民安全上网素养的培养:
1、培养安全上网意识
首先,要加强对于网民的安全上网意识教育。由于我国互联网的基础教育严重滞后,从而造成网络知识和网民的安全上网意识与实践严重脱节。而网络上色情、反动、迷信、暴力等各种有害信息泛滥,这对于一些青少年网民来说无疑具有极大的诱惑力,他们很容易沉迷或者受到欺骗,几乎不能抵制一些有害甚至是可能涉及违法的信息。因此,对于网民安全上网素养的提高,十分有必要对网民进行网络安全方面的教育,从而引导网民正确看待网络,正确处理虚拟和现实的关系,让他们正确的、安全的使用网络。对于网络安全教育活动完全可以学习与借鉴西方国家好的作法,采取灵活多样、及时有效的方式加以推动。例如,可以采取计算机安全知识竞赛、或者计算机安全免费培训讲座等活动来对学校、居民社区等特定的人群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可以通过设置不同层此的奖项来鼓励普通网民的参与热情。
其次,要加强技术创新,通过网络技术的更新提高网络安全。我国应该大力发展自主的网络安全高科技产品。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要提升我国网络硬件产品的安全性能,例如,加快对高速计算机、芯片技术等方面的研发速度,提升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安全技术产品的性能。因为要想真正解决网络安全问题,最终的办法就是通过发展民族的安全产业,带动全国网络安全技术的整体提高;另一方面,则是加强网络本身的安全防卫技术。在网络病毒防控等方面要更加重视。
其三,网民要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从技术的角度看网络是没有绝对安全的,仅有网络技术的防护还是远远不够的,网民还必须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从而在源头上避免网络不安全因素的侵害。这些措施包括:(1)定期升级所安装的杀毒软件,及时给操作系统打补丁、升级引擎和病毒定义码;(2)对于一些陌生电子邮件要具有足够的安全意识,不随意在陌生网站下载软件或者程序等,下载之后要对其进行病毒扫描和查杀。如果遇到病毒及时清除,遇到清除不了的病毒,及时提交给反病毒厂商;(3)不要随意浏览黑客网站、色情网站等具有不良信息的网站,自觉抵制一些不健康的信息的侵袭;(4)经常对个人电脑安全进行检查和维护,定期查杀电脑病毒,以便发现并清除隐藏在系统中的病毒;(5)对于网上密码要进行经常更换,并且尽量不要所有的地方都使用同一个密码,这样一旦被黑客猜测出来,一切个人资料都将被泄漏。网民如果能够养成这些良好的上网习惯,就可以最大限度的预防网络不安全因素的威胁,从而提高网络安全素养。
2、学生和青少年网络素养的教育和培养
首先,加强对于青少年网络素养的教育。由于我国计算机基础教育比较薄弱,在学校教育阶段缺乏专门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网络安全法制教育。从目前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教育课来看,基本不涉及与计算机网络安全有关的内容。这种教育局面的落后,最后必然会给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带来不利的负面影响。在社会实践中,很多青少年从事计算机犯罪都是因为对于计算机安全法律的不了解和认识不到位而产生的。而且由于青少年正处在一个成长期,可塑性非常强,如果不进行正确的引导那么极有可能因对于计算机网络安全知识的不了解而误入歧途。所以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网络安全法制方面的交易,通过正确的交易来引导青少年合法上网,较少网络有害信息对于青少年的负面影响。与此同时,广大青少年自身也应该提高网络安全意识,通过正确合法的方式获取网络信息,自觉远离网络不良信息的毒害。要通过教育让其意识到遵守网络道德,自觉遵守有关保障计算机系统安全性政策和规定的重要性,使之不去设计、传播计算机病毒及有害信息,注意保护自己的密码与信息,不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不随便与网友见面。网络安全素养的提高,必须从青少年入手,对于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也势在必行。
其次,要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加强对青少年接触网络不良信息的防护。针对青少年自控能力差的特点,可以利用一些不良信息过滤软件来加强对于青少年接触不良信息的防护。例如,前一阶段我国XX推出的“绿坝-花季护航”就是一款专门针对青少年不良信息的上网过滤软件。通过这款软件XX管理部门和家长可以实现对青少年上网信息源头进行保护,从而避免广大青少年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免受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影响。这种软件在实际使用中也取得不错的效果,因此,可以以此为经验,从技术上研发更多的软件产品,提升对于青少年免受不良网络信息危害的保护水平。
其三,加强家长对于青少年正确上网的保护和引导。家长作为青少年的监护人,是青少年在校园之外接受教育的最主要的场所,也是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因此,家长应该承担其对青少年免受网络不良信息侵害的职责,积极引导他们从事正常健康的网络行为,从而帮助其提升网络素养。具体来说,家长可以一方面要加强对于青少年的教育,告诫孩子不要接触不良的网站,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并且多与孩子们进行沟通和交流,引导和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网络素养;另一方面,还可以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对青少年上网规则、上网时间、接触网站等进行限制,使用防火墙,主动隔离不良网站信息,经常检查上网历史等。只有这样才能使家长的教育工作更有针对性、更有成效,做到与时俱进,从而取得应有的效果。
3、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维护网络安全和秩序
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维护网络安全和秩序,这是进行网民素养培养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一个安全而有序的网络环境,空谈网民素养的培养是毫无意义的。因此,要打击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就必须以“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从法律、管理、技术、教育、惩处等几方面着手:
(1)加强与完善计算机网络方面的立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逐步建立,对于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也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规制和惩处。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针对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定也逐步增多,但是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还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我国《刑法》中虽然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利用计算机进行传统犯罪等内容。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司法机关对于计算机犯罪的打击是不遗余力的,同时也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网络社会的扩张,现有的法律规范难以满足对于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的需要。因此,对于网络安全立法方面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适应性,不能等到网络安全出问题了再进行补救。对于网络犯罪的打击要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升级而发展而与时俱进,表现在立法上就是对于计算机相关犯罪的立法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预见性,通过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来遏制计算机网络犯罪不断蔓延的趋势。
(2)加强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从计算机网络安全事件爆发的原因来看,有很大部分的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是由于疏于管理造成的,因此,加强对于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成为防控网络犯罪的必要手段和措施。从我国网络安全的特点来看,网络管理应该建立起从网络服务供应商(包括接入服务、信息服务、应用服务)、到网络的机构、网吧、再到普通网民的一个系统化的管理体系。一方面,要加强信息系统内部管理,加强单位内部人员的信息安全保护意识的教育和培训,并且主动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约束。同时还要加强对于各种信息安全保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通过健全、规范的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来预防相应的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外部管理,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单位要借助外部力量来加强对本系统的安全管理。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离不开社会防控网络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与计算机安全行业有关人员的职业素养与法律意识对于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管理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加强对普通网民的法制教育,增强相关人员的法制观念。在网络违法犯罪的活动中,有很多违法犯罪人是因为不懂法、不知法才最后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理。针对这一点,就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普通网民进行计算机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网民的法律意识,知道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不能做,从在思想意识上形成安全上网的习惯,自觉规范自觉的网络行为。为强化网上的法制教育,应充分利用网络传播的特点和条件,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来增强网民的法制观念,从而形成正确的网络安全素养。于此同时,还要发展良好的网络教育文化。尤其针对青少年网民的伦理道德教育,要加强对其的网络安全法制教育,引导其安全文明上网,帮助其树立符合时代要求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4)加快网络安全技术的开发和升级,不断提高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必要的技术手段可以对于网络安全问题进行适当的防范。计算机系统越安全性能越高,针对计算机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就会越少。通过提高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可增强网络使用单位和个人防病毒侵袭、黑客攻击、自然灾害的能力。有关部门要从技术层面上加大对于网络安全防范技术的研发力度,针对实践中容易出现的安全漏洞进行重点防控。要加强打击网络犯罪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将预防和打击相结合,建立群众性预防犯罪网站和网内外相结合的预防犯罪系统。
(5)加强网络安全执法力量的建设,提高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一方面,要家里专门的网络警察执法队伍,专门对于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地区都建立了网络警察的专业队伍,在打击网络违法行为中也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但是,离社会的实际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两个方面加强对于网络安全执法队伍的建设。一方面,是要加强对网络执法工具的开发和配备,对于网络执法中所必需的仪器和设备应该大力加以普及,特别是针对实践中大量出现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设备应该优先满足。这些是网络警察进行侦查和执法的必要手段和工具。还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举报中心,加强对于网络违法犯罪情报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于有关打击计算机犯罪人才的培养力度,将反计算机犯罪人才充实到网络警察队伍中,减少案件查证的困难和保障反击计算机犯罪的及时性。这将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除了公安队伍内部的选拔之外,还可以通过与社会力量合作,加强对于反计算机人才的培养力度。另外,还要加强对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国际司法合作的力度。如今,网络犯罪已经不在局限于某一个国家和地区,而是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因此,加强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有利于增强对网络犯罪的控制。
(二)网民文明上网素养的培养
1、网络文明建设
网络文明建设是网民素养培养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也是网民素养的重要体现。随着我国网络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加强网络文明建设也成为当务之急。笔者认为,网络文明建设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对于广大网民来说,要树立健康的网络观念,加强自律。网络文明的建设离不开广大网民的支持和参与,而网民的行为又直接决定着网络文明建设的好坏。因此,帮助广大网民树立健康、正确的网络观成为网络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要把广大网民看做是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建设的参与者和实践者,通过法律、经济、文化等方式尊重和保障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广大网民也应该积极关心、支持网络文明建设,把互联网建成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广大网民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真正把互联网当作家园来建设,既做网络文化建设的参与者,又做文明健康网络文化的创造者传播者。要提高网络道德素养,树立正确的网络观、荣辱观,遵守法律法规,坚守道德准则,规范网上行为,自觉不做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损害网络和谐的事,积极倡导、自觉实践文明健康的上网方式和行为。
与此同时,广大网民还应该加强自律,自觉维护网络文明和健康发展。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新的网络媒体更是层出不穷。例如,大量的微博、社交网站等平台为网民提供了越来越大的网络空间,为网民表达意见、交流思想提供了广阔平台。但是,有些网民却不能有些利用这些平台从事一些有意义的活动,而是在其中从事一些违反道德甚至法律法规的行为,这些给网络文明建设造成了极其负面的影响。因此,要消除这些不良影响,还要充分发挥网民在网络文明传播中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倡理性思考、文明创作,自觉做到不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稳定、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的有害信息;不在网上恶意攻击、诋毁、谩骂他人;不散播淫秽色情、诈骗、赌博、暴力、恶搞等不良信息;不传播谣言和虚假信息;不跟风炒作恶意低俗、下流与主流价值观相违背的行为,大力倡导积极健康有益的网络表达和文明互动。
(2)对于广大网络经营者来说,要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开办文明网站,加强对网站建设的监管。网络文明建设除了需要广大网民积极参与之外,网站的开办者、经营者也是促进网络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之一。网站的发展离不开网民的支持,因此,网站经营者更应该依法办网、文明办网,将网络文明建设作为其开办网站的目标和宗旨之一,而且也只有这样才能最终赢得网民的认可和尊重。因此,各类互联网经营者都应该诚信服务、依法经营,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特别是对于一些在网民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网站,更应该加强自我管理,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自觉将网络文明建设纳入到企业管理和发展的过程中区,大力发扬和传播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增强高品位文化的传播力度,提供更多更好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这就要求广大网络经营者严格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强化技术手段监控,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纠活动,把网络文明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
(3)对于社会来说,应该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到网络文明的创建活动中来。网络文明建设离不开社会广泛的参与,因此,必须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建文明网络环境。网络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于网络文明建设的指导作用,大力提倡“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的活动,并通过建立具体的工作目标,制定相关的工作措施加以落实。同时还要结合网络文明建设工作的实际,建立网络文明工作的长效机制;互联网行业的自治组织,则要充分发挥自律组织的优势和特点完善自我约束的规章制度,健全自律机构,积极倡导网络文明建设的新风尚。同时还要大力开展网络信息公众评议、文明网站评选等活动,引导网络经营行业依法、诚信、文明办网;社会公众也要加强对于网络文明的监督和促进作用,除了不参与与网络违法犯罪有关的活动之外,还要积极对于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只有全社会都积极参与到网络文明建设的活动中,才能让广大网民能够享受一个健康有序、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
2、网络表达自由的限度
言论自由作为公民政治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公民有权将自己所见所闻所思以某种方式或形式表现于外,从广义范围来讲还包括搜集、获取、了解各种事实和意见的自由以及传播某种事实和意见的自由。言论自由在互联网时代被赋予了新的理念和表现方式,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言论自由在更宽广的领域得到实现。网络言论自由权也随之而产生,其核心内容依然是公民有权在网络上表达自己思想和观点的自由和权利。网络言论作为公民言论的一种形式,同样要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侵犯国家、社会或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言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由于网络言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传播的范围比一般意义上的言论自由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因此,如果行使不当将会给社会和他人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对于网络言论自由权的适当限制也成为各国的普遍做法。我国《宪法》第五十一条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网络表达自由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能得以正常的行使,而这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
(1)网络表达自由权与隐私权。隐私权作为公民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而在网络中经常会出现网民非法将他人的隐私资料进行违法披露,其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就是“人肉搜索”,这些都是对于网络隐私权的一种侵犯。隐私权因为涉及到公民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具有一定的绝对性,因此,每一个网民在行使自己网络表达自由的同时都应该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不能在行使言论自由时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也就是说,网民在行使网络表达自由时必须以尊重其他人的人格尊严,不能将自己的权利建立在侵害他人权利的基础之上。特别是对于网络中于他人隐私有关的信息,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传播,否则就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就算是对于社会丑恶现象的揭露也应该有一定的尺度,不能涉及他人隐私,更不能在报道的过程中恶意损害他的人格尊严从而实现吸引社会关注的目的。
(2)网络表达自由权与名誉权。除了网络隐私权之外,公民的名誉权也容易在网络上受到不法侵害。名誉权从法律界定上来说,是一种公民就自己获得的社会评价受有利益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由于网络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有些网民便利用这种特点对他人的名誉进行大肆的污蔑、辱骂等,给他人的名誉造成了较大的侵害,而且也在网络上形成了一种不良的风气,即认为在网上发表的污蔑他人名誉的行为不会受到追究和惩罚。当然,在网络上对于表达自由与名誉权之间的界限存在一定的模糊性,有些时候网民在揭露一些坏人坏事时必然也会对被揭露人的名誉造成一定的伤害,当言论自由与名誉权产生冲突之时,就需要网民能够把握一个限度,即以事实为基础,不能通过造谣、欺骗的方式造成对他人的伤害,否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关于网络表达自由的几点思考
通过前文的分析,笔者认为,网络表达自由权是有界限的,应该在合法的框架下正确行使,不能以此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加强对于网络言论自由权的立法是推动网民素养提高的一条必由之路。完善网络言论自由权立法,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应该把网络表达自由权作为公民基本言论权的一部分,也应该属于宪法所保护的基本人权的内容之一。网络离开了网民的自由表达权就会失去根本的活力和发展方向,也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网络文明体系。因此,有关部门在进行立法之时,应该明确这个理念,将网络言论自由作为一项基本的人权加以保护。网络言论自由作为现实世界言论在虚拟世界的拓展,除了具有言论自由权的基本内涵之外,还应该根据其网络传播的特点对其进行特别的保护。
其二,应该对网络言论自由权的边界加以限制。由于目前我国目前的网络社会还处于初级阶段,网民的整体素养还参差不齐,由于缺乏明确的行为规范,网民的行为紧靠个人的道德和自律来维持,因而也无法对一些网络违法行为加以限制。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我们仅靠由伦理道德来约束网络言论自由权的合理行使或恰当行使,这无疑会纵容道德低劣、别有用心之徒去肆意污染网络空间。因此,为了让网民可以在网络空间内更好地实现自己的言论自由,就必须对那些假借言论自由权而对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和其他人格尊严进行侵害的行为进行约束和限制。
其三,应该坚持科学立法的原则,加强对于网络表达的规范和管理。对网络表达权进行立法必须坚持科学性的原则,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技术手段和思想,从内容和形式上更加科学地制定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权的法律制度。
四、网络文化建设
网民素养的培养离不开网络文化建设,它为网民素养的提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外在环境,也是建设有XXX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文化建设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时代特点出发,结合网络文化传播所具有的特点,利用网络所具有的平台优势,加强对先进、文明的网络文化的构建和完善。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建设和完善:
(一)以网民需求为导向,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
网络文化的最终受众还是广大网民,随着各类网络文化产品的不断发展和繁荣,网民对于网络文化产品需求也呈现出多样化和类型化的特点,如果网络文化建设不能够从网民的实际需求着眼,那么最终就会被网民所抛弃。因此,一方面要从规模入手提供我国网络文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也应该注意提供相关产品的专业化水平。要从网民的实际文化需求出发,提高网络文化产品的制作水平,可以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与现代网络技术结合起来,进行创新性的文化产品创作;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网络文化产品的监督和管理,对一些含有暴力、色情、血腥等不良信息的文化产品进行查处与隔离,着力净化网络文化环境,为广大网民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网络文化环境。
(二)加强先进网络文化建设,着力培养网络文化人才
建设先进的网络文化,首先要加强理想教育,帮助网民树立XXX共同理想。先进网络文化的建设就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依托,增强广大网民对国家、民族所追求的未来美好的发展愿望的价值认同,使人们认识到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发展和个人的幸福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只有这样,才能使共同理想所具有的强大感召力、亲和力和凝聚力发挥出来,这不仅是先进网络文化建设的题中之义,更是引导和激励人们积极投身于建设XXX伟大实践的需要。网络文化的建设,离不开先进文化的指引,而且其根本目的也是为了传播和繁荣先进文化。建设先进的网络文化就是要发扬符合时代要求的健康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为广大网民素养的提升提供更多的精神文化产品。网络先进文化的建设就是要以网络为平台,大力宣传科学真理、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同时还要把先进文化的传播与不断发展和更新的互联网技术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网络文化产业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从而使互联网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人们健康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
同时,网络先进文化的建设离不开人才的培养。由于我国互联网文化产业刚刚起步,对于人才的需求是十分巨大的。因此,要繁荣网络文化,必须高度重视对于网络文化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而且对于专业人才的培养必须着眼市场的需求,从文化创意、市场营销、品牌管理、技术保障等多个方面入手,着力打造一支符合市场需求、规模适当的网络文化人才梯队。与此同时,XX管理部门要在人才流动、社会保障、税收优惠等多个方面对于这方面的人才进行扶持,从而为网络文化产业人才创业发展提供良好条件。同时,互联网人才的培养离不开教育体系的支持,因此,加强对于教育体制的改革,培养更多符合网络文化产业需求的人才是今后改革过程中必须要注意的问题。此外,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和网络伦理教育,促使人们自觉树立起网络自律意识,遵守网络道德,不断巩固网上社会主义思想阵地。
(三)增强网民的参与度,理性对待外来文化的冲击
网络文化从本质上来说,其实是社会大众文化的一种,因此,网络文化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广大网民的支持和参与。网络文化的建设要具有针对性,侧重与对网民的和社会公众的服务功能。一方面要关注人民群众对网络文化的切实需求,提供更多的符合网民需要的信息资讯、政策信息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便民利民为民文化服务产品;另一方面,要建立网民对于网络文化建设的参与机制,发挥网民在网络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网民从事文明表达、文明创造活动,坚决抵制攻击诋毁、传谣信谣、低俗恶搞等网络不文明行为,使网络文化真正成为健康向上的文化。
对于因互联网开放过程中也带来了大量形式多样的外来文化的现象,我们应该理性看待。一方面对于参差不齐的外来网络文化要具有一定的判断力和甄别能力,扬长避短,去粗取精,对于一些符合人类主流价值的文化产品我们应该虚心学习借鉴,并以此为我国网络文化的发展提供动力,而对于那些不符合我国国情和主流价值观的文化现象要加以限制,不能任由其发展泛滥;另一方面,我国应该增强我国网络文化的竞争力,努力打造属于自己的中国网络文化。同时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取长补短,营造出具有时代特色和现代竞争力的网络文化产品。我们要以一种交融的、动态的眼光,来重新审视我国网络文化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加强二者之间的融合,从而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文化产品,促进网络文化建设的发展和繁荣。
结语
随着网络技术的越来越普及,网民在网络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为重要。加强网民网络素养的教育,其意义不仅在提升普通公众积极利用媒介的能力,还在于提高他们对于社会的作用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网民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更有责任在网络信息传播的过程中承担更大的责任。因此,网民的素养培养,不仅仅是网民自身道德品质和思想境界的一种提升,更是作为社会一份子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意识的一种升华。
网民素养的培养不仅仅是对于个人道德和综合素质的一种提升,更是网络时代社会整体素质的一种进步。对于网民个人来说,网民素养的培养有利于网民更好地参与到互联网社会的发展和构建过程去,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完善;对于社会发展来说,网民素养的培养有利于网民在网络参与活动中更好地寻找到自己的社会角色,从而将自我发展与社会的整体发展紧密的结合起来,促使他们去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更好地处理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在努力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努力维护公共利益、遵守社会规则,尊重他人,从而形成社会机制内部的信息的良性互动,最终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可以说,社会责任既是网民公共参与的起点,也是其归宿,更是公共参与行动的原则指南。而网民素养的培养正式对于这种社会责任意识的一种培养和提升。互联网的发展为公民权利的扩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反过来,公民也应该对网络的健康发展承担更大的责任,这样才能在体制内部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为公民社会的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基础。
网络常见词汇释义
1、切:语气词(qie~),表示蔑视。
2、刷屏:指用重复的句子把聊天或论坛的一页刷一遍,以清洁版面。
3、吐血:形容郁闷心情。
4、呕像:呕吐的对象。
5、喷鼻血:形容被震惊的样子。坛子论坛。
6、弓虽:语气词“强”,厉害,了不起,
7、我倒:用于表示佩服,或出其意料之外。
8、我闪:用于表示惹不起躲得起。
9、战队:指一组成员编组参加电脑游戏比赛。
10、拍砖:指回贴时持批评态度。
11、楼主:论坛中的发帖者。另外还有“楼上”、“楼下”、“顶楼”、“底楼”、等一系列说法,指帖子中的回复者。
12、潜水:指呆在聊天室里不说话。
13、灌水:指在网络上发布一些意义不大的文字。
14、灰常灰常:非常非常。
15、酿紫:那样子。
16、马甲:指一个人拥有的多个ID。
17、坑:会引起很多人回复的帖子。
18、小强:蟑螂。来自于周星驰的《唐伯虎点秋香》。
19、童鞋:同学。
20、鸡冻:激动。
21、稀饭:喜欢。
22、木有:没有。
23、帅锅:帅哥。
24、小强:蟑螂。
25、汗:惭愧、吃惊。
26、打酱油的:路过。
27、给力:带劲。、
28、囧:无奈。
29、鸭梨:表示压力。
30、抓狂:受不了刺激而行为失常。
31、粉:很,非常。
32、筒子:同志。
33、大虾:“大侠”的通假,指网龄比较长的资深网虫,或者某一方面(如电脑技术,或者文章水平)特别高超的人,一般人缘声誉较好才会得到如此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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