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其宗旨是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组织。然而近年来却频频爆出丑闻,导致公信力极度下滑。中国红十字会该怎样面对如此严重的信任危机,重建信誉呢?
关键词:中国红十字会;信任危机;公信力
引言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前身可追溯于1904年3月10日成立的上海万国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xxxx领导、联系。近年来,我国慈善实业稳步发展,广大民众开始对慈善普遍关注,然而红十字会的丑闻却层出不穷。而2011年6月,网络爆出的“郭美美炫富”事件,不仅牵出了红十字会更多的管理问题还引爆了公众对拥有XX背景的慈善公益组织的信任危机。此次信任危机不仅仅是将中国红十字会推上了风口浪尖,更是对慈善的致命打击。红十字会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民众这种高度关注和质疑,已经凸显出民众对红十字会这种官办慈善机构的极度不信任。而面对这样的信任危机,如果红十字会仍然官气十足,行动迟缓,总是处于被动澄清状态的话,是根本无法消除公众质疑的。本着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会精神,中国红十字会有义务将一个绿色、透明、公正的慈善机构呈现在公众面前。
第一章红十字会组织简介
1.1机构简介
红十字会,全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简称“红十会”或“红会”,是一个国际性组织,各国都设有分会,由瑞士人亨利•杜南于1863年创建。红十字会的定义是:保护、救助受难者或弱势群体的慈善组织。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中国红十字会1904年成立。建会以后从事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活动,为减轻遭受战乱和自然灾害侵袭的民众的痛苦积极工作,并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1950年进行了协商改组,周恩来xxxx亲自主持并修改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1952年中国红十字会恢复了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合法席位。建国初期,中国红十字会在协助XX履行《日内瓦公约》、处理战争遗留问题、开展民间外交、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保护人民生命与健康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红十字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XXXX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使中国红十字事业有了法律保障。
截至2011年底,中国红十字会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334个地(市)级红十字会、2848个县级红十字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铁路系统红十字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有9.8万个基层组织,215.6万名志愿者,11万个团体会员,2658万名会员,其中1775万名青少年会员。
1.2神圣职责
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中国红十字会履行下列职责:
1、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2、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3、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4、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5、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6、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XX委托事宜;
7、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1]
1.3组织机构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规定
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中国红十字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中国红十字会理事会召集,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总会和地方红十字会推选的会员代表以及与有关部门协商产生的代表和特邀代表组成。代表比例由常务理事会根据会员人数和红十字事业发展需要决定。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选举中国红十字会理事;(二)修改《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四)审议批准理事会提交的工作规划;(五)决定中国红十字会的重大事项。
二、中国红十字会设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和名誉理事,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顾问。名誉会长由理事会聘请xxxx担任。
三、理事会
理事会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其决议。理事会任期五年,下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换届。理事构成及比例由常务理事会根据需要决定。
四、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的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两次,由会长或常务副会长召集并主持。
五、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对常务理事会负责。执行委员会由驻总会的专职常务理事组成。常务副会长任执行委员会主任并担任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法定代表人。
六、地方红十字会
(一)各级地方红十字会的权力机关是同级会员代表大会。
(二)各级地方红十字会建立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任期五年。
(三)省、市(地)、县级红十字会会长。
(四)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具备能够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条件。
七、行业红十字会
全国性行业成立的红十字会为中国红十字会的行业红十字会,由中国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其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由行业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行业红十字会按照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遵循本章程,结合本行业特点开展工作。
八、基层组织
城市街道(社区)、农村乡镇(村、组)、企业和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和其他组织中建立的红十字会为基层组织。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的救助活动,举办初级救护培训、群众性健康知识普及及其他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
1.4具体工作
备灾救灾
中国红十字会积极开展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除紧急阶段实施救援工作外,还进行灾后重建。建立了沈阳、杭州、孝感、西安、广州和成都等6个区域性备灾中心,北京、上海、云南、湖南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省级备灾中心,部分地(市)也建立了备灾中心或仓库,储备救灾物资,培训救灾人员,备灾救灾网络已初步形成。中国红十字会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全国32个省级(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制订了应急预案,其中27个应急预案被纳入本省级总体应急预案体系。
卫生救护
中国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培训救护员,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宣传和筹资
传播国际人道法、《日内瓦公约》及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青少年教育
中国红十字会在各级各类学校对红十字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教育和自救互救知识教育,开展社会服务活动,配合学校素质教育,改善学生健康状况,促进学生的德育发展;开展国际交流,增进与各国红十字青少年的友谊。
国际合作
中国红十字会积极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每年对世界各国遇到的重大灾害提供紧急救助。
台港澳事务
为海峡两岸同胞提供查人转信服务、处理探亲衍生问题,见证两岸之间私渡遣返作业。
第二章信任危机
2.1信任危机的含义
信任危机作为近几年来频繁出现的一个新词,是一个伦理学术语。表示社会人际关系产生了大量虚伪和不诚实,人与人的关系发生了严重危机的用语,指一定社会或群体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不被人们所遵守,人与人之间缺乏一种道德的联系和约束,彼此都无法相信对方的真诚和忠诚,因此不敢委以对方以重任的现象。
而对于中国红十字会这样一个能够管理使用慈善捐助的组织,信任危机主要体现在中国民众已经不再信任红十字会能够合理使用善款善物以及其他捐助,越来越多的人不再通过中国红十字会进行捐献或者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捐献的同时要求亲自监督捐助去向。相对于之前很多人认为捐给红十字会等于捐给需要的人,现在抱有这种思想的人寥寥无几。
2.2危机事件回放
2.2.1中国红十字会之天价帐篷
2008年5月,有网友发帖质疑中国红十字会某官员在接受CCTV-4采访时说,将送往灾区价值1300万元的1000多顶帐篷。据此计算每顶帐篷高达1.3万元,由此引发“天价帐篷”事件,社会各界纷纷表示质疑。
中国红十字会5月20日中午回应了这些质疑,说向灾区运送的帐篷平均每顶1174元,而不是1.3万元。截至19日,一共向灾区送去了价值1540多万元的帐篷13114顶。并且表示未找到网友发帖的证据。但是,此回应并未被广大网友满意。
2.2.2“仁爱基金”自行车事件
2011年开始,中国红基会仁爱基金向陕西十多家单位主动捐赠上万辆自行车,捐赠自行车号称值700多元,实际只值140元,且受捐单位多为并不需要援助的国企。
4月26日中午,中国红十字会通过微博回应称:“已关注到媒体关于仁爱基金捐赠自行车的有关报道,我会对此非常重视,已就反应的有关情况展开调查,如报道情况属实,我会将严肃认真进行查处,并将通报查处结果。”
2.2.3中华骨髓库,中国红十字会主办
2011年26日晚间,某微博实名认证网友“诗风”发布一条微博称:“中华骨髓库,中国红十字会主办,以慈善之名号召志愿者捐献骨髓,取样建库,如果有匹配的患者,再联系志愿者捐献骨髓。多么美好!但是,患者查询中华骨髓库每次收费500元,查到了,要得到骨髓还要再交至少5万元!北大学生激于义愤,成立了民间骨髓库,从查询到移植都是真正免费,起名‘阳光骨髓库’。”
针对网友在微博上对中华骨髓库有关收费事宜的质疑,中华骨髓库曾正式做出回应。该库医疗服务部副部长张雷表示,中华骨髓库对患者从检索查询到移植相关服务都是免费的,代收费两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捐献者的相关费用。
2.2.4中国红十字会对捐款收取6.5%的管理费
2008年汶川大地震救灾期间,有网友发现中国红十字会对捐款收取6.5%的管理费,中国红十字会对此也作出了解释,但是对于对捐款收取管理费的合理性,应该收取的比例等问题国内各界仍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质疑之声仍未停止。
5月24日14时,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应急办主任、新闻发言人王平,就汶川大地震募捐管理和使用等话题与强国论坛网友在线交流时向网友解释红十字会收取“管理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他说,项目支持费是在资金项目过程中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所发生的一些费用,有的叫“项目管理费”等。项目支持费是客观存在的,在执行任务和开展任何任务时,都存在一定的配套支持问题。比如说你捐赠一批救灾物资,这批物资要发运到灾区,就需要有车来运,有人下去进行发放,还需要有人监督这一过程。为了把这批物资发放到灾区人民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其实都是这种项目支持费用。
其实,这批救灾物资可能是灾民直接受益的物资,但是其他的相关发生的运输费其实都是使用在救灾过程中的,所以说,这些都应该用于救灾工作,我希望大家可以理解,项目支出不支出不是脱离这项工作,而为了使工作顺利进行而产生的费用。我相信,其实对救灾经费很多网友也清楚,可能大家更关心这些费用怎么使用,如何使用这些配套的费用和如何监督这批费用的实施。
各类公益组织,在执行任何项目中,都存在着项目支持费的问题。我们中国红十字已经向社会做出郑重的承诺,这次接收“5•12”捐款都用于抗震救灾工作,保证救助物资的采购、运输、分发灾民的临时性住房,重建灾民永久性住房,学校、卫生院、站、志愿工作者招募等这些项目的支出。我们正是为了保证这些配套费用在整个救灾过程中站的比重太高,所以我们的规定不得超过6.5%,如果没有这种规定的话,配套的支持这种项目行政费用很高,整个的资金的使用效率就会很低。
他又说,红十字运动是目前在全球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广泛的一个国际性组织。它现在有186个成员国。根据联合会的章程每次大会的主要职责是讨论确定联合会重要方针政策,批准未来两年财政工作预算和近两年财政决算等重大工作。2003年时,联合会第14届大会,项目支持费确定不高于6.5%,我想强调这是一个国际性惯例。
2.2.5无锡市红十字打着“援川”名号扣留40%的捐款
根据无锡日报2008年5月12日内容:
得知汶川地震的消息后,无锡市民纷纷自发捐款,支援灾区。来自市慈善总会的信息显示,截至昨天下午5时,已有37150元捐款到账。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灾区交通还没有恢复,所以目前接收救灾捐赠还是以资金为主。市慈善总会捐赠热线电话:0510-82820143。市慈善总会的开户银行为农业银行无锡市中山支行,账号:630801040000019。(小徐)又讯市红十字会昨天发出开展“援助四川地震灾区无锡人道万人捐”的紧急捐款呼吁书,呼吁全市社会各界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伸出援助之手,捐款赈灾。
据悉,市红十字会将本次救灾募捐与“人道万人捐”善款的60%通过上级红十字会直接援助地震灾区,其余的纳入市红十字备灾救助基金,用于本市红十字会的备灾救助。所有捐款的情况都将在无锡市红十字会网站公布。
以上,无锡市红十字会仅将60%灾区善款用于地震灾区,扣留善款达到40%!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愤慨。
2.2.6红十字会之“天价餐费”
2011年,微博博友贴出了一张付款单位为“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的餐饮发票,这张消费了9859元的发票一经公布,很快被上万博友转发。
由此引发的调查显示,卢湾区红十字会于2011年2月28日以“红十字会工作会务费”支付给上海慧公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9859元,发票号码为:46510945,记账凭证号为:JZ-03-0009。
上海红十字会通报卢湾高额餐费调查及处理情况,称资金渠道为工作业务经费,并非救灾救助款。已责成超过接待标准部分的7309元由个人承担,并全市系统内通报批评。
2.2.7红十字会之“天价采购”
2011年6月27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今年1-3月,审计署对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超标采购420万元”等问题。审计署此次发布中央五十多个国家部委和事业单位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报告,但独有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审计结果引来公众的格外关注,个中当然有特定时间段内特定事件的助推因素,但亦可从中窥见人们对红十字会由来已久的持续担忧。
2.2.8红十字会之郭美美事件
2011年6月份,认证身份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微博名为“郭美美Baby”的网友在网上炫耀其奢华生活。这一起炫富事件加上其敏感的认证身份,将中国红十字会推向了风口浪尖。中国红十字会立即声明红十字会与“郭美美”并无关联,新浪也表示“郭美美”实名认证有误,并将微博一并删除。但是受“郭美美”影响,红会2011年收到的个人捐款大幅下降。
此事件可以说是中国红十字会信任危机事件中影响最大,范围最广,最广为人知的一次事件。直接导致红会全年收到的个人捐款大量减少,“郭美美”这个名字也成为在群众茶余饭后的谈资。虽然事后调查显示此事与中国红十字会无关,但是绝大多数群众仍然无法相信此调查解释。由此可见,中国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问题已经非常严重,亟待解决。
2.3信任危机的影响
改革开放给我国的慈善组织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国的慈善组织获得空前的发展空间,尤其是2005年以来,我国红十字会的事业更上一层楼,但在2008年以后,中国红十字会频频爆出信任危机事件,对其组织运行各个方面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仅以其中较严重的“郭美美事件”为例,通过该事件发生前后社会捐款数据的对比,可以透视出中国红十字会正在面临着严重的信任危机。据民政部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的数据监测显示,2011年3-5月,中国红十字会接收捐赠总额为62.6亿兀,但自6月下旬“郭美美事件”发生后,公众通过红十字会进行的捐赠大幅降低,6-8月红十字会接收捐赠总额降为8.4亿兀,降幅达86.6%这些数据表明,中国红十字会被揭露出来的负面事件多少影响了机构的公信度。而产生了信任危机,红十字会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必将受到影响。这些事件的发生绝非偶然,中国红十字会陷入了这种尴尬的境地,是郭美美等事件的后遗症。
2.4中国红十字会信任危机原因分析
2.4.1法规不健全运行不规范
当前,法律滞后严重制约了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但仍不足以规范、监督、促进慈善事业的有序发展,且只能解释捐赠过程中的一少部分行为,并不能解决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中国红十字会所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还没有专门的慈善事业的相关法律。慈善事业的相关法律是中国红十字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缺少慈善立法,就很容易发生慈善资金被挪用、xxxx、改变用途等弊端,从而丧失中国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导致信任危机。因此,我国需尽快制订一部完备的《慈善事业法》来为慈善事业包括红十字会的慈善事业和社会捐赠活动给予法律上的保障和监管,这已然成为当务之急,其目的是为了使XX、组织、捐赠者与接受者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及保障,避免由于法律制度上的缺失而导致慈善资金擅自被挪用、xxxx、改变用途等不良事件,从而导致红十字会难以规范运行,出现信任危机的问题。
2.4.2监管不到位信息不透明
中国红十字会缺乏有效的财务监管制度导致了xxxx、挪用善款等事件的频繁发生。监管人员并没有聘请具有影响力或号召力的外部人员,而只是为了方便起见,随意在指派了一些监事人员。而中国红十字会的信息公开并没有达到有效的透明度,只在网站上有笼统的受捐总额以及偶尔公布一下捐款去向,并没有公开捐赠透明从开始受捐到捐款去向的全部去向这样不到位的监管和不透明的操作,势必会为xxxx腐败创造机会。这是阻碍公众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的原因之一,也是我国红十字会一直面临信任危机的原因之一。
2.4.3错失舆论主控权
在危机管理业界,存在着著名的三“T”原则,其中第一个原则即为“Tellyourowntale”(“以我为主提供情况”),它主张危机处理时组织要牢牢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从而引导舆论,避免发生信息真空的情况。也就是说,在危机发生之后,组织必须在第一时间建立快速反应通道,对事件表明立场态度,争取信息发布的主动权。
结合以上事件分析,每次在发生信任危机事件之后,已经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时,中国红十字会才非常被动的出来澄清解释,每次都是处于负面信息的漩涡之中,逐渐失去舆论主控权。
其实中国红十字会是有机会主动掌控舆论的。比如在每次大型慈善活动,尤其是汶川地震救灾这种举国瞩目的救援慈善活动中,中国红十字会应该主动公开每一笔善款的去向。在6.5%管理费事件中中国红十字会应该提前发表声明,6.5%是最高上限并且是国际惯例等。不要等到全国人民舆论对红十字会不利,情绪比较激动的时候再以被动的姿态出来解释。
2.4.4危机公关缺失专业水准
危机公关是指应对危机的有关机制,它具有意外性,聚焦性,破坏性和紧迫性。根据爱德华•伯尼斯(EdwardBernays)定义,公共关系是一项管理功能,制定政策及程序来获得公众的谅解和接纳。危机公关具体是指机构或企业为避免或者减轻危机所带来的严重损害和威胁,从而有组织、有计划地学习、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应对策略,包括危机的规避、控制、解决以及危机解决后的复兴等不断学习和适应的动态过程。危机公关对于国家、企业、个人等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其实中国红十字会完全可以依照国际公关行业的惯例,谋求第三者公关,最好的方式是先请处于中间位置的第三者出面公布一些普通大众并不知情的信息,博取民众的信任,然后再推行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普及和巩固。而中国红十字会在每次信任危机事件中的危机公关表现可以说是很差,连差强人意都算不上。没有专业的危机公关人才,每次出现信任危机事件之后都是通过一些高层人士的发言来应对,态度不诚恳,言论又不切合实际。基本是群众强烈要求之后才被动的做出一些举措。很难让人满意。
第三章中国红十字会应如何应对信任危机
3.1真诚公关积极应对
危机公关是红十字会面对信任危机的极其重要的一环,是指红十字会应该应对已经出现的信任危机,选择特定人员主体,围绕着该信任危机,使用特定的手段与特定的人员客体进行沟通、交涉和协调的管理方式,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消除危机影响,恢复可能受损的形象。
3.1.1真相公关坦诚相对
应对信任危机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措施的成功率。态度诚恳是措施制胜的前提条件,因为态度是感性的,是人人可以感觉到的,因此要求红十字会在处理信任危机的全过程当中,必须始终敞开胸怀并保持对于所有危机利益相关群体的尊敬和热情,一丝不苟,认真严谨。既不能盲目道歉,一味忍让,也不能态度蛮横,自恃有理,大耍官腔。而最重要的两个字,就是“坦诚”,坦诚既包括态度上的诚恳,也包括红十字会要公布群众需要了解的真相,而不是能瞒则瞒,能糊弄就糊弄,做一些形式上的发言,不让群众知道想知道的真相。3.1.2持久公关重建信誉
3.1.2持久公关重建信誉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国红十字会目前面对的信任危机不是一个两个“郭美美”所导致的。而是因为长期的态度不正确,信息不公开,内部不重视的原因造成的。要想重建红十字会的信誉,并不能只靠一次两次的危机公关来达成目标。而要长期持续的进行对利益相关群体进行沟通、交谈、协调并且对信息进行公开。
3.2确定红十字会法律地位
根据《红十字会法》的有关规定,红十字会虽然是一个社会组织,但是并不需要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其面对社会募款又以公募基金的形式出现,既是人民团体性质的慈善组织又是XX机构。这种混乱的双重身份使得红十字会在工作和管理中出现很多问题。由此可见,确定红十字会的法律地位乃是当务之急。
“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相比,我国的红十字会法律以及治理结构其实是严重不足的,需要重新构建。”翻阅了十多个国家红十字会法律条文的北京大学教授金锦萍指出,这也为红十字会的角色发挥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综合各方面原因来考虑,中国现在应该把中国红十字会作为法定机构,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使红十字会在每一次救灾,每一次慈善活动,每一项资金数据,每一条信息公开时都能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3.3推动“去行政化”的改革措施
现行《红十字会法》第五条规定:“人民XX对红十字会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红十字会协助人民XX开展与其职责有关的活动。”
一方面,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具有公益性;另一方面具有极强的行政色彩,其享有副部级的行政级别,被列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是“XX在人道领域的得力助手”,领导层行政级别全部和XX部门一样,各级层级的负责人都由负责人任免。而其公益性与行政性间所产生的摩擦,也被认为是红十字会产生严重信任危机的根源所在。所以说,“去行政化”是红十字会在改革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但是“去行政化”却损害了很多人的既得利益,最明显的就是很多人会失去公务员身份和编制。所以在改革中肯定会遇到很大的阻力。但是红十字会要想解决当前面临的信任危机,并在以后建议良好的信誉。“去行政化”改革势在必行。作为一个公益性质的团体,内部的人才应该择优选择而不是大多靠公务选拔,外部的行为方式应该更为民间化,更有亲和力。完全剔除行政机关中常见的xxxx腐败,办事浮夸等问题。
3.4加强监管力度信息及时公开
红十字会的资源获取主要来源于XX与社会,其运作及管理过程理应受到XX与社会的监管与约束。健全外部监管机制,就是要通过完善XX监管、健全社会监管体系等,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提升红十字会的公信力,解决目前的信任危机。
我国现行的双重管理体制,很容易导致监管主体多样化,部门间相互推楼,职责分工不明确等现象,从而使各监管主体间缺乏横向交流沟通,影响监管的效率和有效性。因此,立足于我国红十字会的实际,建立全国统一的红十字会管理机构慈善委员会,以实现对全国红十字会的科学管理及监管。而XX要拉开与红十字会的距离,克服政慈不分、权力越位的弊端,将主要职责定位于审查监管红十字会运行的合法性及规范性,如此一来,各主体间关系被明确定位,各司其职,有利十形成科学的监管体系。
除了XX监管之外,更重要的是健全社会监管体系,红十字会透明化、健康化的运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健全高效的社会监管体系。具体来说,本文提出的社会监管体系主要包括捐助者监管和媒体监管。首先,鼓励捐助者监管第一,利用信息时代高速发展的高科技技术,为红十字会搭建一个善款透明运作的技术平台,即开发一种IT系统,对善款进行从捐赠人到受益人的全过程跟踪,使捐助者能够快速查询善款的去向、用途的最新动态;第二,建立完善的法律申诉制度。红十字会应尊重捐助者的意愿,按捐助者的要求处理捐助款物,对捐助款物负有监管和保管职责,并实行定期公示制度,提高捐助款物从接收到分配、使用全过程的透明度。捐助者也要注意监管善款的流向,一旦发现红十字会存在违背自己意愿使用善款或违法挪用善款的情况,捐助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提起中诉,维护自身的权利。
其次,加强媒体监管媒体要做到独立运行,铁面无私,对红十字会的运行状况进行如实并且及时的报道,真正发挥媒体该有的宣传监管职能。对于运作效率高、服务质量高的红十字会行动要进行积极广泛的大力宣传,以提高其美誊度和知名度,吸引更多的善款资源。而对于那些效率低下、违背慈善宗旨的红十字会行动以及xxxx腐败,挪用善款甚至拿善款吃喝、炫富的行为要及时给与披露,切不可因不能抵御XX方面的压力,沦为XX的“宣传工具”
3.5加强内部整改规范化运作
首先,构建我国红十字会科学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红十字会的内部治理结构设计实质上就是组织内部的“权力”分配过程,横向上主要表现为组织内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的分立与制衡,纵向上则主要是总会和分会的关系问题(主要针对一些全国性的组织,如红十字会)。红十字会的内部治理结构影响红十字会的治理效果,从而对慈善事业甚至整个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红十字会腐败行为与责任缺失辜负了公众的信任与期待,不仅容易引起公众的强烈不满,甚至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具有深远的社会后果。因此,构建我国红十字会科学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有助于保证红十字会内部决策机制的科学与民主,执行机制的高效与有力,监督机制的独立与有效,总会与分会关系的统一与和谐,从而有助于加强我国红十字会公信力的内部治理建设,从根本上提高我国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赢得社会公众的认可与支持,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其次,完善我国红十字会的理事会治理,理事会作为红十字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对组织的绩效和发展负有重大的领导责任,在管理学上被赋予了极其重要的功能。针对因红十字会的理事会失职而引起的一系列危及组织社会公信力的问题,红十字会公信力的内部治理也将重心置于如何定位理事会的职能、发挥理事会的功能以及围绕着这一主题探讨理事会作为治理主体所应遵循的规则等。完善红十字会的理事会治理,有助于提高理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与质量,明确组织发展方向,完善理事之间的相互监督及其对执行长的监督,解决组织的“内部人控制”问题,确保红十字会不偏离服务公共利益的宗旨与使命,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不断提高组织的社会公信力,促进红十字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完善我国红十字会的监事会治理,西方社会的主流观点认为不论权力的行使者是谁,运作形式如何,其本质都是邪恶的。19世纪的阿克顿爵士指出:“权力必至腐化,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化”。由于对权力的强烈不信任,于是就有这样的呼声:“凡是不凭感情因素治事的统治者总比感情用事的人们较为优良。法律恰是全没有感情的。而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这些政治理念和思想在影响和作用下,西方政治制度精髓—三权分立制度相继在英国和X确立,并且,“X法律生活的独特之处是权力的分散。……几乎每个正式权力机构都是由某种相对权力所平衡”。权力制衡理论构成了监事会制度的理论基础,正是在分权制衡理论的基础上,西方各国的监事会制度在公司治理层面上业己建构并逐步趋于完善。从权力制约与平衡的角度来讲,设立监事会对于红十字会公信力的内部治理不仅必要,而且必须。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为强化组织自治能力,红十字会尤其是公益民间组织应该设立监事会,以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分置与制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增强治理的有效性,树立红十字会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形象。
第四。强化我国红十字会内部的审计制度所谓内部审计,是指红十字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组织内部的财务收支、资产质量、运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强化我国红十字会的内部审计制度,就是要建立和完善有关内部审计运营与管理的相关制度,实现红十字会内部审计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让内部审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制度层面上加强对红十字会运营与管理的内部审计,以改善红十字会的财务状况、提高红十字会的运营绩效,从而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形象,获得公众的认可与信赖,不断提升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强化我国红十字会的内部审计制度,重点在于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业的审计人员,明确界定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坚持内部审计原则,完善内部审计的工作程序,以及一些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第四章结论
当然,对于红十字会来说,重建公信力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未来之路仍然漫长。值得注意的是,信任危机容易出现,形象的重塑却会相当艰难。对此,红十字会应当进行坚持不懈的努力。
同时,整个红十字会系统都需要参与到信任危机的解决工作中,决不能局限于中国红十字总会。比如去年曝出的区级红十字会的奢侈消费事件,它影响的并不只是这个区级红十字会,而是对整个“红十字”大品牌造成了伤害。如果地方红十字会不为之进行整改,这种损害整个红十字会的事件仍然会再次发生。希望有一天,中国的红十字会能够再次拥有了爱心人士的信任,再次成为公益慈善的主流机构,走出信任危机的困境,重新获得了成长空间。红十字会要认识到,公信力重建之路,不可能一蹴而就。首先,透明的整改努力不能作为短期行动,而应进入常态;另外,为了更好的管理公众捐款,红十字会的财务制度也亟需变革。
参考文献
[1]马晗雁.郭美美事件引发反贪腐行动[J].报刊荟萃.2011(09)
[2]评论:红十字会重建公信力的艰难起步[J].学会.2011(08)
[3]上官兰雪.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J].XX法制.2011(22)
[4]刘刚著.危机管理[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5](美)罗伯特•希斯(RobertHeath)著,王成等译.危机管理[M].中信出版社,2004
[6]徐麟主编.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研究[M].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
[7]王名编著.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8]陈晓虎,谭飞,周伟.非公募基金会前景[J].瞭望.2010(37)
[9]梁超丽.信任:基于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的思考[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3)
[10]陈秀峰,李莉.从慈善文化走向公益文明:试析中国基金会的治理理念[J].学习与实践.2008(09)
[11]丁波.当代中国基金会发展问题研究[J].经济纵横.2008(03)
[12]金雪军,郑明海.比较视角下非营利组织治理的缺陷与重构——基于“非分配约束”特性的分析[J].发展研究.2008(03)
[13]李雪.中国NPO公信力的缺失与构建[J].中国商界(下半月).2008(02)
[14]匡和平.基于农民政治社会化实效性的公信力诉求[J].石家庄学院学报.2010(04)
下载提示:
1、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文章版权申述”(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18735597641(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2、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投稿,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写文章小能手,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447766.cn/chachong/4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