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示”部字与传统祭祀文化

摘要: 许慎的《说文解字》中保留了小篆的完整字形,另外还有一些古文和籀文,这让后代读者可以根据其字形,来理解汉字的本义,从中可以看出许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和完美诠释。许慎之子许冲在上书皇帝时就将《说文》的内容做了解说,称其是六艺群书。

  摘要:许慎的《说文解字》中保留了小篆的完整字形,另外还有一些古文和籀文,这让后代读者可以根据其字形,来理解汉字的本义,从中可以看出许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和完美诠释。许慎之子许冲在上书皇帝时就将《说文》的内容做了解说,称其是“六艺群书”。其中《说文•示部》集中地反映了中国古代传统的祭祀文化。本文根据传统民俗学和文献的记载,可以得出以下四个方面的观点:1、对“示”与“礼”的考证。2、人在死后要实行一定的祭祀仪式。3、这种仪式又分为“吉礼”“凶礼”“丧礼”“葬礼”“祭礼”。4、“吉礼”包括对“天”“地”“人”的祭祀;“凶礼”包括“丧礼”“荒礼”“吊礼”“禬礼”“恤礼”五类。5、“示”部字对祭祀文化的影响。因此,以《说文解字》中的“示”部字字形为研究依据,再运用“三礼”中的相关祭祀知识,来考察传统的祭祀文化是极具说服力的。
  关键词:《说文解字》;示部;礼;祭祀文化
《说文解字》“示”部字与传统祭祀文化

  引言

  (一)《说文解字》“示”部字的研究意义

  许慎的《说文解字》主要是对我国古代社会中一些风俗的记载。《说文解字》中的每一个汉字都包含着一种特定含义,也蕴藏着一种文化传统。开篇就是对“示”部字的解释,这显示出上古社会先民对祭祀这一行为的极度重视,如在《礼记•祭统》一篇中也有提到祭祀的重要地位。
  在《说文解字》中“示”部字就已经明显的表现出在古代社会中人们对于的祭祀做出的一系列行为活动。“示”部字一共有67个字,其中新附字有4个,分别是“示”“祜”“礼”“禧”“禛”“禄”“禠”“禎”“祥”“祉”“福”“祐”“祺”“祗”“禔”“神”“祇”“祕”“齋”“禋”“祭”“祀”“祡”“禷”“祪”“祔”“祖”“祊”“祰”“祏”“䃾”“祠”“礿”“禘”“祫”“祼”“䄟”“祝”“祓”“祈”“祷”“禜”“禳”“禬”“禪”“禦”“祰”“禖”“祳”“祴”“祃”“禂”“社”“禓”“祲”“禍”“祟”“䄏”“祘”“禁”“禫”“禰”“祧”“祅”“祚”。从中可以让后代读者更深层、更全面地了解古代的祭祀文化。

  (二)《说文解字》“示”部字对祭祀的分类

  《说文解字》中对“礼”的解释为“屡也。所以事神致福也。”[1]履行,是用来祭祀求福的活动。从偏旁部首的角度看,“礼”从属于“示”,那么这两者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例如“示”“礼”“福”“神”“祭”“祖”“社”字。在《大宗伯》一篇中已经将“礼”做了分类,其中关于祭祀的是“吉礼”与“凶礼”。另外,在《礼记》和《仪礼》中又对“丧礼”“葬礼”“祭礼”做了说明。其中,“吉礼”主要是对于天、地、人的祭祀活动,“凶礼”主要是对天下各国遭遇的忧伤的哀悼,具体又分为“丧礼”“荒礼”“吊礼”“襘礼”“恤礼”五种礼节。因此,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示”部字的解释说明,是源于对《周礼》的理解,再加之作者自己的实践经验,更充分地诠释了“示”部字与祭祀文化深厚的内在关系。

  一、示、礼的考证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进行的一切活动都是以孔子提出的以“礼”为核心的。通过汉字的记载,能突显出中国“礼”文化的精髓所在,并将其传承下来,成为中国社会不可或缺的精神文明,显得深邃、悠长。

  (一)“示”

  《说文解字》中“示”部字与祭祀文化的关系尤为密切。《说文》开篇对“示”字的解释:“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2]示是神祇的事,并且古代人民都是根据观察天文现象的变化,从而判断世事的吉凶。因此,事神的祭祀源于吉凶二礼。
  还可以从“示”字的发展演变来看,最早产生的甲骨文写作“T”,象是祭台的形状,独体字,后来又于上方置一短横示祭物,象是祖先神主之形。这又说明“示”与“主”的关系密切。“示”也是祭祀祖先宗庙的一系列活动。
  然而,建立宗庙进行祭祀往往出现在上层统治阶级。在《礼记•曲礼下》一篇中对宗庙的祭祀有所说明。其中一方面说明宗庙祭祀是古人生活中的首重信仰,另一方面说明除了天子,天子以下的臣民都没有权利建造宗庙,这代表宗庙祭祀活动只能在贵族阶级中进行。
  在宗庙祭祀中,就要有祭祀的具体对象,即叫做“尸”。古代社会中所说的“尸”和我们当代理解的有所不同,在古代社会中,“尸”是由活人装扮的,并且接受人们的祭拜。正如许慎所说,“尸,陳也。象臥之形。”[3]一旦成为高居“尸”位的人,便会受到所有人的礼敬。《礼记》中提及到有关“尸”的叙述,当士大夫见到了充当国君的“尸”,就要下车礼敬。同样,当国君见到充当先祖的“尸”,也要下车礼敬。
  总之,“示”最初是由于上古社会先民对自然天象观察吉凶而进行的祭祀活动,而后主要存在于统治阶级内部,建立宗庙,祭祀祖先,并以“立尸”来对先祖进行灵魂上的祭祀,认为“尸”是处于受万人敬仰的崇高地位。这也说明封建社会的宗法礼仪制度已达到相当完备的境地。“礼”在当时的社会中也是非常受人民重视的。

  (二)“礼”

  前文中已经对“礼”的涵义做了解释。“礼”是用来祭神求福的活动。对于“祭”的解释,在《说文•示部》中说:“祭,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4]这就是说人们用肉类品来祭祀神明,以祈祷神明为自己降福。所谓“福”,许慎又说,“福,佑也。”罗振玉先生认为,“福”在商代原为一种祭名。(出自《增订殷墟书契考释》)后来,逐渐引申为人们求神明降福保佑之意。《段注》和《礼记•祭统》中都对“福”做了解释说明,要求古代先民在祭神时的对象应该是贤德之人,这样才能受到神明的福佑。同时,礼也只存在于上层统治阶级中。《礼记•曲礼上》:“礼不下庶人。”从《周礼•春官•大宗伯》的记载中可以看出礼是为了统治者安家保国并维护封建统治而对天、地、人进行的祭祀活动。
  在孔子时代直至后来的时代社会,人们都将“礼”作为人们生活中方方面面的行为准则,根据“三礼”(《周礼》《礼记》《仪礼》)中对“礼”的制定,可以对“礼”的概念得出以下认识:
  “礼”是用来规范人行为活动的基本尺度。按孔子提出的儒家思想来说,人在进行社会交往时要以“礼”作为标准。《礼记•曲礼上》中有提到:“道德仁义,非礼不成…祷词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5]这是说,人要做到仁义道德,不用礼则不能达成。人们在举行供奉神明的祭祀仪式上,必须用“礼”来进行,这样才能显示出人们对祭祀活动的重视。
  《礼记•祭统》中说在五经中最重要的就是祭祀,再结合《周礼》中所说的“五礼”,就可发现《周礼》中记载的祭祀之礼,就是指“吉礼”与“凶礼”。

  二、死后之礼

  人在社会生活中,既有生时要遵循的礼节,也有死后举行的祭祀之礼节。中国自古都是以孔子的儒家思想为文化核心的,所以在人死后举行的祭礼中就是属于儒家的部分。

  (一)“吉礼”

  关于“吉礼”的定义,孙诒让在《周礼正义》中根据前人的说法将“吉礼”做了全面的解释。“《说文•士部》说:‘吉,善也。'《说文•示部》又说:‘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文选•东京赋》薛宗注:‘吉,福也。'”因此,因能得到善而取得福,这就是祭祀之吉礼。[6]“吉礼”是五礼之首,在《周礼•春官•大宗伯》中详细地记述了“吉礼”中所包含的祭祀对象和主要祭祀方式,有如下记载:
  “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示。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祡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狸沉祭山林、川泽,一疈辜祭四方、百物。以肆、献、裸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7]
  所以,按吉礼的分类,可以将其分为对天、地、人的三类祭祀。
  是对天的祭祀。
  《说文•示部》:“神,天神,引出万物者也。”[8]另外,“示”部字中关于祭祀“天神”的字,如“祕”“禷”“禪”。
  “祕”是天神的意思,徐铉注:“祕之言闭,祕不可宣也。”[9]神明的旨意不可外传,这说明人对天有着很高的崇敬之心。
  “禷”,是祭天神的活动。[10]《礼记•王制》曰:“天子将出征,禷乎上帝。”[11]“禷”是天子在出战之前为祈祷战争胜利举行的一种大型祭天活动。所以其礼节应该按照大礼的形式对待,郑玄注《小宗伯》一篇时说:“祷祈礼经,类者依其正礼为而之。”
  还有“禪,祭天也。”[12]这都说明祭天活动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古代的祭天活动又分为三个等级,即为“大祭”“次祭”“小祭”,这是按照《周礼•春官•肆师》中对其进行的分类,具体如下:
  首先是“大祭”。大祭是对上天的祭祀。人们认为上天是至高无上的,所以只有权力地位都处于绝对权力的天子才可以举行“祭天”活动。天子是用“禋祀”的方式祭祀天神的。正如《周礼》中的解释,祭天时要升“禋”,是把柴点燃后使烟气升空,为的是让天神有所察觉。在《说文•示部》中对“禋”的说明可以理解为天子在祭祀前要整洁身心,诚心诚意的把祭品供奉给天神。说明祭天在古代社会是极为重要的祭祀活动。
  其次是“次祭”。次祭是对日、月、星、辰的祭祀。所以次祭也属于祭天的一部分。人们用的方法为“实柴”之祀。《说文•示部》中对“祡”作了解释,“烧祡焚燎以祭天神。”[13]段玉裁说,“柴”与“祡”的读音是相同的,所以又叫做“祡”。“实柴”之祭就是把柴先点燃,再将帛、牲体这些物品放在柴上燃烧,这里同“大祭”之法有些相似,都是为了让天神感受到人们对它的祭祀。古文中有关的记载主要是说舜专程去泰山举行了柴祭,原因是古代人民认为是上天是深不可测的,而在泰山上举行祭祀可以与天神进行深一步的交流,这就充分显示了古代社会中人们对上天的崇拜之情。
  最后是“小祭”。小祭是对司中神或司命神等小神的祭祀。也是最低等级的祭祀。这是用“槱燎”之祀。《说文•木部》:“槱,積火燎之也。”[14]这也是焚烧的一种,但由于此为小祭,等级低下,所供奉的祭品只是支解了的牲体,一般主要指小猪的解体,《说文•示部》:“䃾,以豚祠司命。汉律曰,祠䃾司命。”[15]人们在遭受灾祸时,可向司命神供奉小猪为祭品去许愿求福,得愿之后,再如期还愿,从而举行的一次小型祭天活动,这又进一步表现了上古先民对天神的自然崇拜。
  是对地的祭祀。
  《说文•示部》:“社,地主也。”[16]从偏旁部首的角度看,“社”与“土”的关系尤为密切。《春秋传》中记载,“社神”名叫句龙,他是共工的儿子。句龙之所以被称为“社神”,原因在于他具有擅长治理土地的能力,并且效果显著,这就得到了当时处在农耕社会的农民的认可,热爱与敬仰。
  《礼记•郊特牲》一篇中说:“社祭土而主阴气…地载万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17]因此,古代祭天与祭地的活动对人们来说是同等重要的。对地的祭祀又分为社稷,山川,百物的三类祭祀。
  第一是对社稷的祭祀活动。主要是“血祭”之法,这里指的是“牲”的血,人们把“牲”杀掉后将它的血浇在地上,使血逐渐渗入地下,以此方式来祭奠地神。从偏旁看,“牲”的左半边为牛,之所以牛在古代常常作为祭品,因为它是有灵性的,珍贵稀有之物。同样是祭地,只是祭品不同,在《说文•示部》中“祼,灌祭也。”[17]这里是指酒,古人用酒灌注在地上,以此作为祭地的另一种方式,《周礼•天官•酒人》:“凡祭祀共酒以往。”无论是牛或酒,古人都将其认为是珍贵罕有之物,而以此作为祭品,足以见得古代先民对祭祀的重视程度。
  第二是对山川的祭祀活动。这里说人们把牲体、玉帛等祭品埋入地中,或者投入江中,以此作为祭祀地神的另一种行为活动,这是较为传统的祭祀行为。
  第三是对百物的祭祀活动。这种祭祀是用“疈辜”的祭祀方式。什么是疈辜呢?郑司农对此做了准确解释,主要是说用支解了的牲体再进行分解,来祭祀四方小神及百物。
  用牲体、玉帛祭奠山林百物是祭祀活动中常用的祭品,但古代先民往往在每年农历的二月不使用牲体祭祀,而改用玉器、鹿皮等物。《礼记•月令》一篇中就有提到在二月春天之际,人们用于祭祀的物品已经成为“圭璧”“皮币”。在《说文解字》说:“仲春之月,祠,不用牺牲,用圭璧及皮币。”[19]所以,这就与宗庙的“四时之祭”紧密相关。
  是对人的祭祀。
  《说文•人部》:“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20]所以,人在天地之中处于最中心的位置,这也就是说除了天地之外,最重要的莫过于人。在《祭法》中说人在死了以后就成了鬼,其余的都没有发生改变,唯独只有“禘”“郊”“祖”“宗”这些发生了变更。这主要包含了对“祖”的祭祀,《说文•示部》的解释为:“祖,始庙也。”[21]因此,祭祀祖先的前提必然是先建立宗庙,根据《礼记•祭义》篇中所说,建立宗庙必须根据人们的身份地位来决定数量的多少,从天子到士依次减少,直到平民就没有权力建立宗庙了。这是对古代社会严格的封建制度的又一体现。
  其次,对人的祭祀还可用“祪”“祔”“祰”“祝”这些字来加以解释。
  根据许慎的说法,“祔”和“祪”虽然同是迁移神主的事,但两者又有区别。“祪”是说把远在他方并且所在的宗庙已毁的祖,后人将其迁入先祖的同一宗庙中。“祔”是说把后离世的祖迁入先祖的宗庙中,正如段玉裁所说,新庙就叫做祔,而毁庙就叫做祪。
  “祰,告祭也。”[22]在古代封建社会中,每当天子或诸侯在出行或远行时都要祭祀先祖以保求平安,路途顺利。
  “祝”在《说文》中的解释是:“祝,祭主赞词者。《易》曰:兑为口为巫。”[23]这是说在祭祀时向神灵祷告而说出的话就是“祝”。《段注》:“谓以人口交神也。”
  以上这些,都是对先祖的祭祀活动,除此之外,据《周礼》中的祭祀规定,还应该有宗庙祭祀的时间,即“四时之祭”,主要包括名称和礼节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四时之祭名——祠禴尝烝
  人们在一年的四个季节祭祀先祖的时候对其叫法有所不同,也就表现了不同时节有着不同的祭祀文化活动的差异。在这里是根据春、夏、秋、冬这四个季节的顺序来为此分别编名为“祠”“禴”“尝”“烝”。对此,《礼记•王制》就有记载。
  第二部分为四时之祭礼——肆献祼馈
  这四者是在四时祭祀上的礼节,按祭祀礼节的顺序,应先为祼,再为献、肆,最后馈食。如钱玄先生所说:“天子、诸侯之四时祭,包括:祼,荐血腥,荐热,馈食诸节。”[24]
  以《说文》中的示部字为标准,其中的“祠”“禴”“祼”在祭祀活动中最具代表性。
  如上文所说,“祠”和“禴”都是季节祭祀的名称。“祠,春祭曰祠。品物少,多文词也。”[25]而“禴”与“礿”是异体字,不同的文献记载稍有差异,《说文》中说:“礿,夏祭也。从示,勺声。”[26]董仲舒认为,四季的祭祖与时令有关,在《春秋繁露•四祭》中就有提到:因季节不同,种植的蔬果也不同。每个季节有了新收成的农作物,古代先民必先以这些为祭品去祭祀先祖,例如《礼记•王制》中说平民百姓在春天的时候祭祀用“韭”这类农作物,夏天的时候则用“麦”。
  “祼”为四时祭礼之一。“祼,灌祭也。”古人把酒浇在地上,使其气味流入地下以供地神享用。在《礼记•郊特牲》中有所说明:“周人尚臭,灌用鬯臭。”[27]“臭”是指酒中散发出来的一种酒香之气,“鬯”是人们在祭祀时专用的一类酒。这种祭祀方式就叫做“祼鬯”。《尚书•浩诰》:“王入太室祼。”孔颖达解释说,用“祼鬯”这种敬酒的方式来祭祀死者,而后死者能感受到并在接受人们的这种祭祀之后,便使酒浸入到地下,但是不会饮用此物,这就是“祼”。
  郑玄在为《大宗伯》一篇作注解时说,把肆、献、祼归为一类并叫做“祫”,把“馈食”归为另一类叫做“禘”按照周礼的制度说,。“三岁为一祫”,“五岁为一禘”,由此可见,“祫祭”应该比“禘祭”的范围更大些。《礼记•王制》:“天子犆礿…诸侯礿则不禘。”[28]其中的“犆”是“特别”、“单独”的意思,“犆礿”就是天子在春天特地选择一个宗庙举行祭祀,这就是“禘祭”;“祫”就是合起来的祭祀,在夏、秋、冬这三个季节举行的祭祀活动,这就是“祫祭”。从时间上就可以看出“禘祭”和“祫祭”有本质的差别。

  (二)“凶礼”

  关于“凶礼”的定义,顾名思义就是说对凶事举行的祭祀活动,主要有五种祭祀的礼节活动,即:丧礼、荒礼、吊礼、禬礼、恤礼。在《周礼•春官•大宗伯》中具体有如下记载:
  “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以吊礼哀祸灾,以禬礼哀围败,以恤礼哀寇乱。”[29]
  一是丧礼。祸事之大莫过于死,所以这五类中最重要的应是丧礼,用丧礼哀悼人的死亡,《说文•哭部》:“丧,亡也。”按照许慎的解释,“丧”指的是“死亡”。那为什么是“丧”呢?段玉裁就做了这样的解释,是因为不忍心说人死去,所以说人已经“丧”了。在丧礼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丧服”的产生与发展,从中可以看出死者与前来吊丧人之间的关系程度。在《仪礼》的《丧服》一篇中提到了五种丧服,分别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按照时间顺序依次类推,“斩衰”的服丧时间最长,由此可以看出服“斩衰”的人一定与死者的关系最为密切,正如《礼记•丧服四制》中所言,是子女为父亲服丧,或者是臣子为国君服丧,因为要用侍奉父亲的心去侍奉君主,期限都是三年。
  接下来是“齐衰”,这类的服丧时间不等。例如,子女为继母服丧时间是三年,但是对于关系不太密切的曾祖父母的服丧时间是五个月。
  再有“大功”,这类服丧期的时间也各不相同,它仅次于“齐衰”,服丧期一般为为九个月或者七个月。
  还有“小功”,一般服丧时间是五个月。
  最后是“缌麻”,此类的服丧时间最短,一般是三个月。
  后三类丧服因为丧服期限较短,就可以推断出服丧者与死者的关系不是非常亲密,他们只局限在有血缘关系的远亲范围中。
  以上这五种丧服也从另一方面体现了古代封建社会是具有阶级性的。可见,早在远古时代我国的文化体系就达到了相当成熟的境界。
  二是荒礼。《说文•艸部》:“荒,芜也。一曰:艸淹地也。”[30]这里指的是自然灾害,《周礼》中认为荒礼是在灾荒年时闹的饥馑与传染病流行时国家自行赈灾的礼节。《礼记•曲礼下》中说,当国家出现自然灾害时,作为统治阶级应该用一定的方式表示与民同忧,《周礼•天官•膳夫》中说在大丧,大灾荒和瘟疫流行时,不能杀牲,另外在服饰上还有一定的要求,周礼的制度中对此就做了严格的规定,在国家发生大灾害时,君与臣都要穿戴白色的衣帽,以示哀悼。
  三是吊礼。吊礼是在各个地区发生水、火这类较大的灾难时,国君用于慰问各诸侯时用到的一种礼节。在周朝的制度中说,国君赠送珍圭于诸侯国,抚恤灾荒。同时,国君也会命令解下钟、罄等这类悬挂的乐器,《周礼•春官•大司乐》曰:“大灾,令驰县。”
  四是禬礼。《说文•示部》:“禬,会福祭也。”[31]段玉裁也说“禬”就是为了消灭灾害而做出的一系列救助的行为活动。所以,《周礼•春官•大宗伯》中认为,禬礼是指筹集钱财,以救助被敌国战败的同盟国家的礼节。
  五是恤礼。《说文》中对“恤”的解释是说,既要有忧虑之感,更要有救济之心。所以“恤礼”就是指当邻国遭遇寇乱之时,君主派使者慰问的礼节。
  总之,“吉礼”是源于人对自然和祖先的崇拜而自发性组织的行为活动,“凶礼”是人们在祭祀过程中运用的方式。而在商周时期的祭礼中是最主要的丧葬之礼。

  (三)“丧礼”

  这里所说的“丧礼”和前文中“凶礼”之一的“丧礼”大体是一脉相称的,前文是就“丧服”这一方面来说的,而在此涉及的是“丧礼”中的其他方面。
  1.“治丧之礼”
  “治丧之礼”主要体现在“丧服”和“哭丧”中。“丧服”前文已提及;“哭丧”是在服丧期间,亲友要用哭的方式对死者表达悲痛之感。许慎对“哭”的这一解释极为细致,从“哭”这一举止就能表现出其中的哀悼之情,同时,“哭”又有所限制,这是由于《礼记•檀弓下》中所说,“丧礼”就是对死者的离去极度悲哀。从而,“哭”可分为三种:
  第一,正尸后的“哭”。在《礼记•丧大记》中说到,“正尸”就是指在人将死前把其放在正寝室中的北墙之下,在人死后将尸体迁放于南堂的窗户下面,再根据身份地位的高低,坐立于不同的方位而“哭”。
  第二,“反哭”。《礼记•檀弓下》中说,亲人将死者安葬后,返回到死者生前行礼和生活过的地方继续哭,进一步表达内心的哀痛。
  第三,“卒哭”。“卒哭”就是要服丧的人停止对死者的哭丧,是在“卒哭”之礼行完后,就不可再哭,便以吉祭来代替,例如《礼记•檀弓下》中所说的。“卒哭”的时间也有所不同,在《礼记•杂记下》中说的士、大夫、诸侯,对他们卒哭所用的时间都不相同。
  2.“吊丧之礼”
  当人死后,由专人向死者的亲友前去报丧,于是他们前来向死者举行哀悼、吊丧的活动。《礼记•奔丧》说到,当子女听到父母离世的消息,尽情哭泣是为了表现无尽的伤痛,并日月兼程地赶路为父母奔丧,这是主人应该具备的行为方式。如果是非主人为死者吊丧,就要准备一定的礼物。如《礼记•杂记上》,寡君派使者携带“含”“襚”“赗”这类礼物前来吊丧,以表达对主君的哀悼之情。

  (四)“葬礼”

  远古时期,人们最先是因为对自然的崇拜才进行的祭祀活动,从而有了对“天”“地”“人”的祭祀,后来便有了对“祖”的祭祀,这都是人们在生活当中的一种精神信仰。之后,当人们离开人世,这在他们看来只是身体的离开,而灵魂尚存,这属于一种灵魂寄托,是对其身体上举行的祭拜仪式。这种仪式既有“葬礼”,也有“丧礼”。因此,“葬”与“丧”不可一概而论,它们自身存在很大的区别。具体如下:
  《说文•茻部》:“葬,藏也。”[32]这是说把人死去后的尸体在上面用许多草掩盖住,同时再在尸体的下面垫上一张草席,这样是为了使尸体不受外界生物或环境的侵害,这就是古人对死者尸体的一种处理方式。这在“三礼”中有详细记载,可以具体归纳为两种:
  1.“迁尸之礼”
  所谓“迁尸”,是对人死后的遗体在入葬前所做的准备。根据经文记载,在迁尸过程中主要有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复”。古人认为,人在刚离世之时,灵魂离体魄不远,用占卦之法可能会使灵魂回归体魄。后来,在《周礼》中对“复”做了集体描写,并且逐渐将这种招魂之术置于上层统治阶级内部使用。在行招魂之礼时,最常见的应是站在屋顶,面朝四方,用力呼喊死者的名字,并拿出一套死者生前所穿的衣服扔于屋下,下面的人将衣服盖在死者的身上,这在《士丧礼》中有详细记载。这种做法就是“招魂”,希望死者的灵魂能尽快归入体魄得以还魂。
  可是,“复”只是当时社会人们基于迷信的结果的一种对死者的深厚的爱,一种美好的希望,一种对死者能死而复生的殷切盼望。但在现实中,人一旦死了就不可能再生。所以,后来人们也逐渐接受了这种现实。
  第二个阶段:“浴尸”。是为死者的遗体进行沐浴,《周礼•春官•大祝》:“大丧,始崩,以肆鬯浴尸。”在人刚死时,会用气味很香的鬯酒沐浴尸体。这也在《士丧礼》中有详细的描写,这样为的是以示整洁,由此使人还原到最本真的状态。
  第三个阶段:“小敛”。是在死者的第二天,人们为死者准备需要穿的衣服和包裹尸体时要用到的衾被,另外还有其他的一些物品。《礼记•丧大记》中说,要为死者一共准备十九套衣服,最后再用衾被把死者的身体包裹住,这就是“小敛”。
  并且在“敛床”上,要铺上不同的席子,这是根据死者身份地位来确定的。在《礼记•丧大记》中说,“簟席”是君主的专用,“蒲席”是给大夫准备的,而“苇席”是给士所用的。
  第四个阶段:“大敛”。这是死后最隆重的礼节,要将尸体入棺做的最后准备。为了尸体埋葬起来,人们会为尸体专门挖出一个坑,这个坑叫做“肂”。《仪礼•士丧礼》:“掘肂见衽。”这个意思是说坑的深度要以能见到棺盖以上木榫的部分为标准。
  然后,再为死者穿上衣服,根据《丧大记》中的记录,应该为死者准备三十套衣服,这比“小敛”时准备的衣服要多,最后用布带把死者的身体捆扎起来。
  这些就是在尸体入葬前的四个主要步骤,以“大敛”作为界限,之后的一切活动就主要是对死者的遗体进行安葬,使死者的灵魂得到安息。因此,为死者举行“安葬之礼”是尤为重要的。
  2.“殡葬之礼”
  “殡”和“葬”是有本质区别的,“殡”指停柩待葬,“葬”指棺柩下葬。《礼记•王制》中说,天子的停殡时间是七天,举办葬礼达七个月的时间;再是诸侯的停殡时间是五天,举办葬礼达五个月的时间;最后是大夫、士、庶人的停殡时间是三天,举办葬礼达三个月的时间。这就告诉我们葬礼时间的长短、规模的大小,应该按死者生前的身份级别而举行。
  在停柩待葬期间,由“冢人”用占卜的方式来选择下葬的时间和地点,《礼记•曲礼上》:“凡卜,筮日,旬之外曰远某日,旬之内曰近某日。”[33]再如《周礼•春官•冢人》所言,“冢人”是掌管公墓的人,专门为死者的坟墓规划区域。这是安葬天子、诸侯、大夫、士及他们的子孙的地方。到了棺柩出殡之时,就由“丧祝”负责将棺柩运送和防护到下葬的地方。
  到了下葬的那天,一个“丧祝”将棺柩运出祖庙,再由另一个“丧祝”接替,赶往下葬处。下棺时,“冢人”手拿斧子在旁边督察,并命人把带来的(木制的)“明器”这类随葬品放置于墓道的东西两边,以北边为上位,接着,主人、主妇依次向宾客行拜谢之礼后,宾客便纷纷退出墓区。最后,“冢人”归正墓位,禁止闲人进入墓区,以保护墓界。《周礼•春官•冢人》:“正墓位,跸墓域,守墓禁。”[34]
  总而言之,“丧礼”是使死者灵魂得到慰藉,“葬礼”是使死者身体得到安葬,这样才足以让死者的身心得到完全的安息,也足以表达亲友对死者的祭奠与哀悼之心,更足以诠释古代先民对死后祭礼的重视。

  三、《说文》“示”部字对祭祀文化的影响

  古代的祭祀活动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所占的地位是极其重要的,它已经成为传统礼乐文化的组成部分,而出现在周代的礼乐制度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阶级和保证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礼”与“乐”相辅相成,在周朝,统治者用“礼”来维系王权的实施,这是理性的一面,那么再通过“乐”去调节人们内心感性的一面,即“礼乐制度”。
  首先,关于“乐”的定义。《说文•木部》中有记载,“樂”,是所有乐器的合称,是一个总的概念。对此,段玉裁引用《礼记•乐记》中对“声”“音”的解释,由此为“乐”下了定义。还引用了《周易•豫•象》中的一段,说明能发出“雷出地奋”这样具有震撼力的乐器,也就只有鼓这一类的了。
  当然,有“乐”的社会自然离不开“舞”,这主要体现在原始的祭祀活动中,当出现旱灾时,上古先民常常以舞求雨,这种仪式叫做“雩祭”。《说文•雨部》:“雩,夏祭,乐于赤帝,以祈甘雨也…雩舞羽也。”[35]足以见得,“雩祭”的场面壮阔而又热烈,是为了消除旱灾而祭于天神的一种载歌载舞较为庄重的祭祀仪式。
  其次,“礼乐”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在《礼记•礼运》中有记述,主要说了这是一种远古社会的早期祭祀活动,直至发展到先秦时期,它不单单只是“敬于鬼神”的行为方式,更融入到封建王朝中,具有浓厚的王权等级观念,这与孔子的“礼乐观”是一脉相承的。
  孔子认为,“乐”是用来规范人们社会的行为活动,是古代封建社会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三礼”中对“乐”的记载,可以看出对“乐”的使用在上层社会中是十分流行的。同时,根据地位的不同,“乐”的使用也就不同。天子、诸侯、大夫、士各个阶层都做了严格的规定,要求下层不可逾越到上层,《论语•八佾》中孔子认为“乐”是天子的使用特权,而季孙氏是鲁国大夫,却用了天子的“乐”,及其违反封建制度的行为,所以孔子说了“是可忍,孰不可忍?”[36]
  另外,孔子还认为“乐”是所有礼制中最高的制度,在他的《论语•泰伯》一篇中就有提到。
  最后,是“乐阴礼阳”的关系。礼主外,乐主内。《礼记•乐记》言:“乐由中出,礼自外作”[37]用乐所具有的内在力量来规范人的外在言行,为了防止行为不端。由于礼为外,乐为内,根据我国古代阴阳说的解释,“礼”应该属阴,“乐”应该属阳,一阴一阳,内外兼治,所以就是“乐阴礼阳”。
  因此,“礼”与“乐”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二者缺一不可。只有内心有“乐”,人们才能做到真正的“礼”。

  结论

  许慎先生对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时期的人们从内心的精神信仰到外在的行为活动做了透彻的解释,通过他的一本《说文解字》就将其体现地淋漓尽致。
  《说文解字》中对古代时期的各种文化都包罗万象。尤其是“示”部字,这其中的每个文字都分别代表了不同的传统祭祀文化,最具代表性的是这几个字。例如,“示”“礼”“神”“社”“祖”,首先从偏旁部首看,后四个字都从属于“示”,再根据“示”的涵义,“礼”就是对天、地、人的祭祀之“礼”,也就是对“神”“社”“祖”的祭祀。其次,以《周礼》为理论依据,对祭祀有了“吉礼”“凶礼”之分。再次,《礼记》《仪礼》中又记载了另外的三种祭祀,“葬礼”“丧礼”“祭礼”。最后,总结了“示”部字对传统祭祀文化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礼乐”制度的确立及其“乐阴礼阳”的关系。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对“示”部字的解释分析,能够更加直观的体现出人们在祭祀活动中的对象和方式以及遵循的礼法制度。所以,传统祭祀文化在古代社会所占的地位是极其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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