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商业秘密也逐渐被认为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其经济价值和实用性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保住自身了商业秘密,就等于保住了市场。反之,企业就可能会遭受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都十分重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然而,我国企业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起步相比于其他国家较晚,虽然大部分企业意识到了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但当其面对现实的商业秘密保护时,很多企业往往不知所措。鉴于此,本文在阐述了研究背景、意义以及相关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现状的调查,找出了我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具体可行的对策建议,借以为我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切实实现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促进我国企业的长足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进步。
关键词:市场经济;商业秘密;企业;保护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二十一世纪的经济竞争是知识竞争,更是信息等相关商业秘密的竞争,保护自身商业秘密并尽量获取竞争对手的信息,成为决定经济竞争胜负的关键因素。商业秘密,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实践中积累的知识和经验,是企业经营决策者及全体员工付出巨大财力、物力、智力获得的,是企业的无形财产。因此,有人形象的把商业秘密称为“商战核武器”。目前,商业秘密作为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精神财富,其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国家与国家、企业与企业之间为谋求竞争优势进行频繁的窃密活动,有的运用高技术手段跟踪,有的不惜重金收买,有的利用参观交流的渠道获得,有的直接派经济间谍窃取。通过最新的调查报告可以看出:名列《财富》前1000位的大公司每年因商业机密被偷窃所造成的损失已高达450亿美元,每家公司平均每年发生2.45次、损失超过50万美元的案例比比皆是。我国也有以沪科案为代表的一系列商业秘密泄露案件。尽管企业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经历了激烈的竞争后,愈来愈意识到商业秘密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至关重要性。但是,在面对现实的商业秘密保护时,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往往仍然不知所措。鉴于此,本文以笔者所在公司为例,进行了企业商业秘密的相关探讨。
(二)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了长足发展。据调查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9%以上,占GDP的总量超过60%,占我国工业新增产值接近80%、社会销售额的60%、税收的50%以及外贸出口总额的65%,另外,我国的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以及超过80%的新产品开发,也都是由我国广大的中小企业完成的。不难看出,中小企业创造的社会价值是非常巨大的,然而,在进一步发展过程中,部分中小企业虽然已经意识到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但由于商业秘密保护的经验和应变能力明显不足,商业秘密被泄露和窃取的现象屡屡发生,致使有些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和破坏。鉴于此,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调查企业秘密保护的现状,结合商业秘密泄露给企业带来的危害找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具体可行的对策、建议,为企业进行商业秘密的保护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进一步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企业做好商业秘密保护不仅不仅对促进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做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研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促进改革开放,保证我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必须抓好的一项紧迫任务,具有重大的意义。
(三)研究方法
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本研究的第一手资料和相关信息全部来自笔者的实习经历。论文既从理论上探讨分析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及其实现途径,更注重结合实践经验——通过对自己所在公司的商业秘密保护现状进行调查分析,这是本文的创新之处,也即基于笔者所在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分析的商业秘密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能够为后面提供具体的对策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使提出的对策更符合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
2、文献查阅、数据收集和实证调查
通过搜集、鉴别和整理相关文献资料对研究内容形成科学的认识,笔者在前人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高自身研究效率,并力求创新;通过设计调查问卷、组织相关人员完成问卷并安排与其中一部分进行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深度访谈获取第一手数据资料;运用一定的数学方法对所搜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解释。
3、案例分析法
以笔者所在公司为例,分析了本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现状,以此为基础分析我国公司在商业秘密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提出有针对性的切合客观实际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途径。
(四)研究的内容
本文内容可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包括论文的选题背景及其意义;国内外研究的现状;论文研究方法和内容。第二部分为理论部分,以学者、法律的角度阐述了商业秘密的含义以及特性。第三部分,通过调查问卷重点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进行调查、分析、研究,总结归纳出我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第四部分笔者依据第三部分的调查结果挖掘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则根据第四部分依次提出了加强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的对策,建议,借以为我国企业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第六部分为结论部分。基于上述研究,形成本文的研究成果,并提出本文的不足及后续的研究。
二、相关理论概述
(一)商业秘密的内涵
关于商业秘密的内涵,我国学者通常认为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实践中积累的知识和经验,是企业经营决策者及全体员工付出巨大财力、物力、智力获得的,是企业的无形财产。我国法律对其也有一定的界定,1998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2条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商业秘密定义作了进一步阐释:“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并进一步对商业秘密的相关要素作了解释,如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此法规定的“商业秘密”从正反两个方面用列举式的方法作了更为详细的阐释,这使商业秘密的概念更具体,也使我们对商业秘密所包含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以及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术语或要素有了更明确的理解,便于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认定和把握,也有利于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的解决。但由于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规定比较分散,因此在应用时比较繁琐,因此本文采用学者关于商业秘密的理解。
(二)商业秘密的特性
商业秘密首先是一种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它具有信息的一般属性,如非物质性、可传播性、易共享性、再生性等。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就使用了“未公开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的概念。企业在使用这类信息过程中能够生产或制造出新产品、高附加值产品、提高劳动生产率,改进产品品质或提高产品质量,改进运营管理设计或操作技术,改进营销方式或扩大市场占有份额,降低生产成本等,有利于切实保障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竞争优势。商业秘密是一种信息,但并不是任何信息都可以成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
具有以下特征:
1、秘密性
顾名思义商业秘密是一种秘密,这是它最基本的构成特征。和具有公开性的无形财产如专利、商标等不同,它必须处于秘密状态,只为权利人或权利人所允许的少数人知悉。商业秘密的这种秘密性质,应从两个方面来认识:一是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主观秘密性,即商业秘密的持有人必须有主观的保密意愿,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二是商业秘密必须具有客观秘密性,即商业秘密在客观上没有被公众知悉,没有进入公共领域。反之,如果一项信息不具有主观秘密性和客观秘密性,则不是商业秘密,应属于公共技术或信息。
2、价值性
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指其给权利人带来的现实经济利益,以及将来会体现出的预期经济利益或潜在的竞争优势。这种经济利益既可以表现为财富的直接增加,也可以表现为所需投入的减少(如能耗的降低,风险的减少等),还可以表现为竞争对手若想合法获取商业秘密信息,必须支付相应的定额代价。
3、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实用性要求商业秘密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操作、使用,能够用于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现实问题。不仅当前而且包括将来它可以被应用于一定的生产方法或技巧中。
4、内容合法性
被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必须符合其所属领域的法律规定、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成为法律保护的对象。反之,如果这种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违反法律规定(如制造公害的技术、制假售假的方法等),不仅不会作为商业秘密受到法律保护,反而会成为法律所制裁的对象。
5、无形财产性
同其他知识产权一样,商业秘密是一种无形财产,具有所有权的一些属性。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也有权阻止他人非法使用或泄露其商业秘密。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允许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可以以商业秘密投资入股,由此可见商业秘密具有财产所有权的属性,它能为权利人带来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但这种财产所有权以“保密”来支撑,一旦商业秘密公开了,这种所有权将随之消失。
6、保护期限的不确定性
一般说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法律是明文规定的。我国知识产权法规定,发明专利权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著作权的保护期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死后的50年。而作为一种特殊知识产权的商业秘密,它的保护期是不确定的,只要其一直处于秘密状态,不为公众所知悉,它将始终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享有无限的保护期;如果在短时期内就消了密,那么保护期也随之结束。而知识产权中著作权和专利权都是有保护期限的。
7、商业秘密没有绝对的排他性
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不能阻止他人独立研究开发出不谋而合的技术,更不能追究善意第三人的责任。
8、范围的不确定性
商业秘密既可以是涉及工业、农业、商业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也可以是涉及第三产业一切领域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它既可以是成熟的工艺技术,也可以是阶段性的成果,而且受其价值性的影响,不同种类的商业秘密保密程度也有很大不同。
9、无地域性
商业秘密没有地域性限制,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可以向任何国家的任何愿意得到它的人发放许可证,而其他知识产权则均有地域性限制,在一国有知识产权不一定在另一国有相应的权利。
10、无需审批性
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是不公开的,它不需要XX行政机关的审批,因此不存在审批或者公开资料,只要能够使其处于保密状态则可以长期拥有该秘密,而专利、商标、著作权都是公开的。
三、我公司目前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调查
本文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个别访谈等形式获得我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并用图表方式进行说明,分析出我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为下文概况我公司商业秘密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相应的对策提供一定的现实、数据依据。
(一)关于我公司是否存在商业秘密的调查
本部分对我公司员工进行调查问卷,调查内容为认为我公司是否存在商业秘密,共发放问卷60份,回收六十分,有效率为100%,调查结果如图一所示。通过图一可以看出,有96%的员工认为我公司存在商业秘密,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公司至少有96%的员工在关于商业秘密方面有一定的了解。
(二)关于我公司有没有必要设置保密结构的调查
本部分调查仍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发放调查问卷,调查内容为你认为有没有必要设置专业的保密机构,工发放调查问卷60份,回收60份,有效率100%,调查结果如图二所示。通过表二可以看出,有63%的人认为我公司有必要设置专门的保密机构,这一方面说明我公司存在相当部分的商业秘密,之所以有相当部分员工认为应当设置专门的保密机构,通过走访访问可以得出,我公司有过因商业秘密泄露而引起损失事件的发生。
(三)高层领导关于专门人员管理商业秘密的看法
本部分调查主要是针对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的调查,由于我公司人数不是很多,所谓的高层管理人员人数也不是很多,鉴于此,本次调查主要是以走访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如图三所示。通过图三可以看出,有96%的领导认为公司应当用专门人员进行商业秘密的管理,其他的认为没必要或是无所谓的也是基于减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开支的角度不赞同专门人员管理商业秘密的做法,排除此因素,其也赞同用专门人员管理公司商业秘密。
(四)关于公司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的调查
本部分调查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公司的员工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为你是否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调查结果如图四所示。通过图四可以看出,我公司员工大都没有公司签订相关保密协议,这主要是由于公司没有相关规定引起的。
(五)关于公司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调查
本次调查也是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公司的员工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为你是否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调查结果如图五所示。通过图五可以看出,只有11%的人与公司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83%的人未与单位签订过,在今后人才流动中,公司难以对跳槽人员进行有效控制。
(六)关于办公自动化设备防范措施的调查
本次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关于你对当前公司办公自动化设施防范措施的调查,调查内容为当前的办公自动化设备是否能够有效进行商业秘密的保护,分为能有效保护、一般、不能三个层次,调查结果如图六所示。通过图六可以看出,有76%的员工认为我公司当前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方法措施不能有效进行商业秘密的保护,这说明我公司没能够充分利用一些高科技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七)其他方面的调查
在进行上述调查的基础上,本文对其他方面也进行了调查。首先,关于我公司因为商业秘密泄露而引起的损失方面,大部分员工都认为我公司有因为公司秘密泄露而引发损失的经历;其次,关于我公司涉密介质的销毁方式方面,我公司现存的销毁方式主要有直接扔掉、当废品卖掉、利用碎纸机碎掉等方式;再次,关于发生泄密事件的解决办法方面。本公司关于涉密事件的解决办法主要是采取涉密应急防范措施,而对于其他方式比如到公安机关报警以及到法院起诉等方面的防范措施使用比较少。
四、我公司目前商业秘密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对保密认识不到位
迫于竞争激烈,市场压力大,我公司更加重视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对经营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信息,并没有引起我们的重视。其实我们应该看到,商业秘密往往孕育在经营活动或某项业务或某个产品中,保护好经营活动中的商业秘密,就保护了商机,会增加企业的效益;相反,如果忽视保护经营活动中的商业秘密,泄露了秘密,就有可能影响企业经营,给企业带来损失。因此,必须在经营活动中注意保护商业秘密,必须注意把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贯彻到经营活动和生产活动中,与经营活动和生产活动同步进行,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促进科技的进步和企业生产的发展。企业要想提高其竞争力,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应该提高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
(二)人员结构不稳定
我企业属于中小型企业,人员结构不稳定是我企业目前存在的一个现实问题,我公司的部分员工甚至是高级管理人员或营销人员在公司做一段时间以后,掌握了公司里面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然后跳槽或被高薪挖走。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多多少少会接触到雇主的商业秘密,员工的离职必然会对原雇主的商业秘密安全产生威胁。离职时他们就会把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包括把一些客户关系也带走。对于我公司而言,商业秘密的泄露虽然没有导致公司破产,但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然而人员流动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人员流动是防不住的,但商业秘密必须保护好。
(三)对员工缺乏相关的保密意识培训
我公司工作的重点仍然停留在公司的发展上,对商业秘密的重视度不够,更谈不上对员工这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了。目前我公司只注重对有形资产的保护,而忽视对无形资产的保护,甚至还不知道哪些东西属于自己商业秘密的范畴,有的跳槽职员在侵犯了公司的商业秘密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非法行为,不知道这种“跳槽”行为是侵犯商业秘密的非常行为,部分领导也以为这是合理的人才流动。因此,企业员工不仅没有基本的保密观念,以至于在侵犯企业商业秘密时显得很轻率,没有相关的责任意识。据X一些企业调查,企业泄露商业秘密,30%是企业的在职员工,28%是离退休的员工,因此加强企业职工的保密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在员工培训方面,外资企业好于私营企业,而大型的外资企业又好于一般的外资企业,同时,培训工作与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现状也成正比。
(四)保密管理制度不完善
我公司目前的保密意识薄弱,更没有相应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我公司还处于中小企业的阶段,在人事管理方面缺乏相应的制度,我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都能够很容易得接触到我公司的商业秘密,对此,我公司最高经营者以及高层管理人员采取的主要措施仅仅是要求他们进行口头保密,并未与他们签订保密合同,这样就使得商业秘密保护缺乏法律上的依据和制度上的制约,缺乏较为合理的保密管理制度。
另外,我公司的安全防范系统比较薄弱,没有或很少的现代设备的保密设备,在保密措施的力度上不够,例如在与合作伙伴进行相关的贸易往来时,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关于价格等信息的外露,然而我公司经常忽视与合作伙伴签订“不披露商业秘密”的协议,从而使商业秘密流失,甚至让对方钻了空子,导致这些企业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可想而知,一旦我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后果不堪设想,严重时会导致企业破产,所以加强防范措施,完善我公司的保密管理制度,避免公司商业秘密的泄露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步骤。
五、引导我公司建立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商业秘密的保密意识
商业秘密最主要的特点是具有秘密性,我公司的秘密性分为主观秘密性和客观秘密性,主观秘密性是权利人有将该信息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主观愿望,当然,仅具有主观秘密性还不能形成企业的商业秘密,但是只有在主观秘密性的指引下,企业才会从客观上采取合理、具体、有效的保护措施,使企业的信息有成为受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可能性。因此,在企业内部应加强商业秘密重要性的宣传,在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氛围,使企业内部员工自觉地把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当作自己的职责。
1、权利人提高自身的保密意识
权利人要对商业秘密给予高度的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商业秘密的性质和作用,增强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首先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正确理解商业秘密的概念、构成要件及范围,从而可以准确地界定企业的商业秘密的内容;其次,只是在主观上对商业秘密给予足够的重视还不够,重要的是要有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的意识。
2、加强员工商业秘密保护培训
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相对的,即允许一部分负有保密义务的人知悉,这些人员主要是指企业的员工,因为,商业秘密的价值性只有通过具体的实施才能实现,在目前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需要员工知悉,然后才能进行生产、经营。这就意味着我企业的员工会掌握着企业大多数的商业秘密,而且大多数商业秘密纠纷都是由员工泄密引发的,有的是因为员工保密意识差,有的则是因为受到利诱等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非法泄露或使用。因此,应重视对本企业职员的商业秘密保护教育,提高其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企业可以通过诸如组织保护商业秘密讲座的方式,使员工充分了解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对企业所具有的巨大价值,使其自觉地履行保守本企业的商业秘密的义务;组织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规定,让其了解到侵犯商业秘密可能带来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培养对法律的敬畏,不敢轻易以身犯险;还有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对员工的感情投资,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培养员工的忠诚度,使其能够严守秘密。
(二)加快各种保密协议的运用
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不仅需要各员工在主观上具有保密的保护意识,同时还应该从客观上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使该信息实际上处于保密状态。因此,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1、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我企业对于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不强,很少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针对此,我公司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避免出现纠纷时,或者是因为没有签订保密协议或者保密协议约定不明而不能主张对侵权人的侵权责任。
同时企业在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的同时,也应当明确保密协议的主要内容:①本企业商业秘密的内容、范围;②保密期限;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④违反保密协议的责任等,从而让员工意识到其有义务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这样做,一方面可以让员工认识到哪些是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窃取和泄露;另一方面,明确了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在员工泄露后,可以有效地提供证据证明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不法侵害,同时也证明了已经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从而能够很好的主张自己的权利。
2、与离职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竞业禁止协议是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重要措施。在现实中,任何与商业秘密有关的雇员的流动都可能给企业带来潜在的风险,是企业商业秘密流失的主要渠道。通过竞业禁止,企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他人泄露、使用商业秘密的机会。竞业禁止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商业秘密,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来避免商业秘密的流失,克服了事后救济的弊端,属于事先防卫。应该在实践中强化竞业禁止制度的运用。当然与离职员工签订敬业禁止协议的员工是有范围限定的,即应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且,竞业禁止协议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致意见,企业在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时,应当明确该员工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明确竞业禁止的期间、地域等内容,在约定违约金的同时,企业应支付一定的费用,即需要给予竞业限制人员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该协议就是无效的,当事人可以不受该协议的约定。
(三)规范企业的保密制度
我企业应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商业秘密保密制度,从而有效的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首先应该明确相关负责人的保密责任,不同的负责人对应不同的秘密信息,如果因其工作疏漏导致商业秘密泄露,则可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其次,对本企业的商业秘密进行分级,然后根据分级,确定商业秘密可知悉人员的范围,并确定由哪级负责人管理;第三,应建立起物理的防护措施,如建立商业秘密的固定存放室、对涉及商业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通讯及办公自动化等信息设施、设备的进行保密管理。总之,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加强对商业秘密在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销毁等过程中的监控,以及对载有商业秘密的物质媒介进行严格的监管,从而有效地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
(四)加大高新技术的应用
1、加大相关技术保护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企业也不可避免的处于庞大的网络环境中,因此,如不采取技术措施,另外的主体可以直接通过网络通道获取有关信息。技术保护是电子商务环境中对商业秘密最基本最直接的保护手段。通常采用的技术主要有防火墙技术、数据加密技术、数字签名技术和数字认证技术。(1)防火墙技术。是设置在被保护网络和外部网络之间的屏障,防止发生不可预测的、潜在的破坏性的侵入。企业一旦连入互联网,首先必须在内部网与外部网或互联网之间建立保护层,企业内外信息的双向流动在此保护层接受检查过滤,只允许被授权的信息通过。(2)数据加密技术。可保护重要的商业秘密信息不让他人读懂,可有效地对抗截收、非法访问窃取信息等威胁。现在金融系统和商界普遍使用的加密算法是X数据加密标准DES。(3)数字签名技术(如RAS、DSS)。通过某种加密算法在一条地址消息的尾部添加一个字符串,收信人可以根据字符串验明发信人的身份,还能对签名后信件内容是否发生变化进行验证。(4)身份认证技术。是通过标识和鉴别用户的身份,防止攻击者假冒合法用户获取访问权限。身份验证是一致性验证的一种,也是适应多级控制的安全模式的需要。
企业利用这些技术一方面防止外界人员非法侵入系统、窃取和篡改商业秘密;另一方面,使自己的商业秘密在网络传输过程中不为未经授权的人知悉。如权利人将包含商业秘密的某项技术资料或营销方案等通过互联网传输给在外国或外地的分公司和办事机构时,就应该采取这些技术措施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2、加大对本企业电子文档的控制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企业纷纷引入了电子计算机等新信息技术,我企业也不例外,这就需要加大对本企业电子文档的控制。了能够更好地适应网络环境下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要求,在企业档案工作中我们应当重视和加强对企业商业秘密电子文档的管理和控制。对企业商业秘密电子文档的管理,在转变传统管理观念的同时,应运用来源原则、前端控制和全程管理的现代化思想,采用先进的保密技术和管理软件,建立完善的、适用的文档管理系统,在商
业秘密电子文档产生之前的设计阶段就对其进行控制,对归档范围、归档要求、保管要求、利用要求等进行设定,并同时进行必要的背景信息采集,使得企业商业秘密电子文件一经生成便纳入档案管理的范畴之中。
此外,档案工作人员需要与相关人员包括文书工作人员、文件形成者、信息技术专家等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对商业秘密电子文档的保护。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和实际情况在档案工作者的队伍中吸收一部分技术人员和信息人员加入,这部分人员主要是解决电子文档技术保护方面的关键问题和难点问题,同时档案工作者也必须不断地进行知识更新,加强对网络通讯技术和信息学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处理技术问题的水平和能力。在日常工作中,这些人员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针对不同密级和保管期限的商业秘密电子文档进行分别管理。绝密级的商业秘密文档的网址、登陆密码要严格控制在企业高级主管或主要负责人手中。特别重要的商业秘密要避免进入网络环境。机密级信息只限于经注册登记的中层主管或一般负责人使用。秘密级的信息如订货联络方式等的网址和密码可向消费者公开,但要设定保护程序以防止被攻击。其次,要建立商业秘密电子文档的登录备案制度。商业秘密电子文档管理系统要能够对文件使用的情况进行自动记录,相关部门要保存好日志文件,以备查考和利用,同时要注意商业秘密电子文档信息的备份。最后,针对商业秘密电子文档管理系统,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系统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泄密隐患。要制订应急措施,当商业秘密电子文档管理系统遇有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报警,迅速反应,尽快恢复,以便使损失降至最小。
结论
商业秘密,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实践中积累的知识和经验,是企业经营决策者及全体员工付出巨大财力、物力、智力获得的,是企业的无形财产。有人形象地将其称之为“商战核武器”,可见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然而商业秘密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应该是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是最基本的保障,除此之外,本文主要从企业的角度分析了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从企业角度来看,企业建立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以及加强商业秘密的技术保护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举措。另外,在商业秘密形成和管理的过程中人是最直接最能动的因素,因此,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就要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和控制。本文探讨企业商业秘密涉密人员的管理所占的篇幅较大,主要也是鉴于人在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综上所述,本文主要是基于企业的角度分析了商业秘密保护的途径,关于法律方面的研究没有涉及,这是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望后来者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更好的加强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研究,从多角度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的方式、途径,促进我国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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