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发展历史悠久,意义深远,民间金融市场的发展与经济发展密不可分,对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任何东西都存在着两面性,民间金融就像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对经济发展起着积极作用,但是民间金融市场在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金融宏观调控的力度,并且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金融风险。目前关于民间金融产生与发展以及其概念的文献及文章已经存在很多,但是有很少是从民间金融市场存在的风险这一方面进行细致的探讨和分析的,本文从金融风险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国际市场相比较,借鉴国际金融市场风险发展,结果我国实情,得出相应解决措施。
本文首先对我国民间金融市场的概念和特征进行简单的概述,然后对我国民间金融市场进行分析,指出其产生的原因和存在的条件,并通过我国金融市场现阶段的分析得出民间金融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问题存在的原因。然后研究我国民间金融组织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借鉴国际其他地区民间金融市场存在的分析,和其解决问题的措施,结合我国民间金融市场本土化实际发展状况,为我国民间金融市场提出一定的解决措施,为我国民间市场得发展做出一定的建议,把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联系在一起,为我国民间金融市场的发展和未来提供更多的渠道和方法。
关键词:民间金融;金融市场;控制措施;风险投资;风险控制
一、民间金融市场的基本理论
国外多将民间金融民间金融(InformalFinance)界定为“非正规金融(informalfinance)”,是指在XX批准并进行监管的金融活动(正规金融)之外所存在的游离于现行制度法规边缘的金融行为。民间金融,就是为了民间经济融通资金的所有非公有经济成分的资金活动。央行认为,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
1、民间金融市场的概念及分类
中国的民间金融存在了4000年,历史悠久,繁荣一时。由于民间金融体系的内在复杂性,对民间金融的规范和发展一直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难点问题,至今还没有比较统一的认识。在我国,民间金融一直都是一个争议的概念,学者们也从各个角度对民间金融的概念做出了界定。“民间金融,就是为民间经济融通资金的所有非工业经济成分的资金运动。”“民间金融组织就是除了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的国有独自金融组织和最大股东是国家的金融组织之外的所有金融组织”。这是从所有者角度的学者们的观点。
“民间金融之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正式正式金融体系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自己使用权并制服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这是从今硬关系角度界定民间金融的学者们的观点。“民间金融,泛指个体、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相互之间的借贷行为。”这是从登记关系和监管关系的角度界定民间金融的学者们的观点。
对于民间金融的概念,有人称之为“灰黑色金融”(章晓虎,1996),也有人称之为“地下金融”(江曙霞,2001)。复旦大学的张学军教授对民间金融的定义是:相对于官方的正规金融制度和银行组织而言自发形成的民间的信用部分。这一定义指明了民间金融的非正规性,但是并未明确民间的含义。吉利斯认为民间金融是指未纳入国家金融管理体系的非正规金融组织。该定义明确了民间金融的非监管性,但是许多金融组织获得了地方XX部门的审批并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但并未纳入国家金融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之下,将其归入民间金融显然不合理。高发在前述定义的基础上认为:民间金融,是与正规金融比较而言,指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从事资金融通活动的组织。
2、民间金融市场的特征
民间金融与整个社会经济金融发展程度尤其是经济体制变迁有着密切联系,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民间金融的内涵和外延不同。发达国家的金融体制健全,金融工具品种繁多,可以满足各种合理的资金需求,因此,其民间金融多与经济犯罪有关,如逃税、洗钱等。而发展中国家则不然,由于金融市场不发达、金融体制不完善,正规金融不能满足各种合理的资金需求,从而出现了能填补正规金融空隙的民间金融。民间金融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以他特有的与国家正规金融市场不同的特征存在着,正是因为有了与民间金融不一致的特点,财是民间金融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民间金融具有低成本和高度灵活性。长期以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主要来自于中小企业经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且资金需求频率高、期限短、额度小等方面。民间金融灵活性高、手续简便快捷,很好的弥补了正规金融不能满足中小企业需求的空缺。民间金融的形式较正规金融更为灵活。借贷双方只要达成融资意向,只需要签订合同或者是口头协议就可以将资金贷给借款人,手续简便,耗时少,借款人可以迅速取得资金。由于民间金融多发生在熟人之间,贷款人对借款人的信用及偿债能力有很深入的了解,因此信息收集成本基本为零。民间金融的灵活性也体现在交易双方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形设定利率、还款时间、担保方式等,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的资金需求者的要求。民间金融市场风险化日益加重。民间金融多为信用贷款,以人际关系为基础,一般不需要抵押物,也无需担保,风险防范以亲朋好友获取的信息为保证。大部分民间借贷手续简便,一般只打借条,借据上只列出借贷双方姓名和金额,利率由口头协商或随行就市,期限大多较短且不确定,债权方可随时收回贷款。这种状况符合个体私营经济资金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成为个体工商户和初创中小企业理想的融资途径。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这也就加剧了民间金融市场的危险性。
民间金融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关系密切,民间金融的发展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较大,当国家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时,资金需求者得到贷款的可能性提高,民间金融规模相对缩小;而当进入紧缩周期时,资金需求者得到贷款的可能性下降,民间金融规模会显著扩张。在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融资受限的情况下,民营中小企业甚至一部分县域的国有企业纷纷转向民间金融,促使民间金融规模迅速扩大。
3、民间金融市场的的表现形式
民间金融泛指个人之间、企业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以及各种民间金融组织的融资活动,属于非正规金融范畴。其所容纳的融资形式十分广泛,包括民间借贷、民间集资、民间合会、私人钱庄、农村合作基金会、私募基金等形式。
民间自由借贷:即民间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一=以货币形态和实物形态为信用的一种抵押行为,是一种直接的接待行为,也是目前市场经济中最主要的民间融资形式。
民间集资。民间集资实质是民间借贷的变异形式,是民间借贷向专业化形态(私募基金等)演变过程中的一种中间形态,尚不具备私募基金、私人钱庄等民间金融组织的专业化程度,风险特征比较明显。这种融资活动多存在于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
私募基金。即处于XX监管部门之外,向特定投资人募集并有特定投资对象的资金。根据不同的标准,私募基金有多种分类方法。在此,我们将仅以常用的投资对象进行划分。从国际经验来看,现行私募基金的投资对象是非常广泛的。以美、英两国为例,其私募基金的投资对象包括了股票、债券、期货、期权、认股权证、外汇、黄金白银、房地产、信息软件产业以及中小企业风险创业投资等,投资范围从货币市场到资本市场再到高科技市场、从现货市场到期货市场、从国内市场到国际市场的一切有投资机会的领域。
民营金融。以金融机构形式进行的有组织民间金融交易,只是这种组织没有经过监管当局的审批,处于地下或半地下状态。民营金融和民间借贷相比,运行机制大致相同,但交易活动的组织性、专业性和连续性更强,交易量更大,风险管理能力也更强。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合会、钱庄、当铺等。
民间借贷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民间借贷是各种民间金融的总称,狭义的民间借贷指民间个人之间的借贷活动。民间金融活动总体上看是无组织的金融活动,但从局部看其内部是有组织的,狭义的民间借贷,其主要包括个人之间的借贷和组织性较差的那部分私人钱庄等地下金融活动。按利率高低划分民间借贷有三种形式友情借贷,白色借贷、灰色借贷,中等利率水平借贷和黑色借贷(高利贷)。狭义民间借贷一般较分散、隐蔽,利率高低不一,借款形式不规范,管理难度大,其中黑色借贷风险较大。
二、我国民间金融风险市场产生与发展原因
民间金融是相对于官方正规金融而言,他是在XX监管之外的存在于民间的非正规的金融市场。他以不合法却又合理的形式存在于市场经济中,以特有的形式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存在既有原因,民间金融的存在有着非常重要的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
1、我国民间金融风险市场产生的客观经济学原因
首先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民间金融得以存在和发展的首要和根本原因。随着我国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体与私营经济为扩大生产,需要大量的资金。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由于上市融资的高门槛、往往使得他们很难实现他们的目的。因此他们只能通过间接融资来满足自身对于资金的迫切需求。从供给角度看,由于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缺少抵押使得国有商业银行不愿意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个体私营经济的资金需求与正规金融渠道资金供给的巨大缺口,使得中小企业不得不另寻出路,投向民间金融的阵营。
民间金融的具有巨大的投资回报率及高收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社会公众手中都存在一定量的闲置资金。将这些闲置资金存在商业银行不仅利息率低而且国家还要征收一定的利息税。和官方金融相比民间金融的利息一般较高甚至存在高利贷的现象。高回报高利益的驱动使得一部分人将手中的闲散资金投入到民间金融当中。
民间金融更加的灵活与简便。民间借贷手续简便、操作灵活、方便快捷的固有优势,适合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之间的资金调节。而官方金融则是高监管,高规范,程序较为繁琐与严格。
2、我国民间金融风险市场产生的直接原因
民间金融更加的灵活与简便。民间借贷手续简便、操作灵活、方便快捷的固有优势,适合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之间的资金调节。而官方金融则是高监管,高规范,程序较为繁琐与严格。
三、我国民间金融风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当前我国民间金融市场融资活跃,融资数额在不断增大,民间金融的融资方式也出现了多种多样的形式。我国的民间资本经过20多年发展,已从剩余资本发展成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并在农村经济、民营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民营经济的资金需求起到了巨大的支持作用。但是,民间金融在为民营经济服务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尤其是一些非法金融组织从事着大量的非法交易,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巨大的危害。
1、我国民间金融风险市场的发展现状
民间金融发展迅速,规模不断加大。近年来中央采取的持续银根紧缩和遏制过度投资等调控措施,银行对贷款对象的选择更为严格,放贷门槛也逐步提高,融资难成为我国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主要问题。中小企业难以从正规金融体系获得其生存与发展所需的资金,便将目光转入民间金融。民间金融凭借方式灵活、手续便捷、交易成本低、放贷门槛低、不限定债务人使用用途等方面的优势,民间金融获得了中小企业的欢迎,满足了中小企业因经济增长而产生的更大的资金需求。
民间金融在农村更为盛行。农户的借款主要来自民间借款,因为民间金融具有形式简便、交易成本低等优点,民间金融在农村尤其盛行。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在形式多变,目前我国农村民间金融主要有民间借贷、和会等。民间金融在农村更是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阻止农村资金外流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2、我国民间金融风险市场的发展存在的问题
民间金融一般处于“地下”活动状态,不易监管和调控,中央银行制定货币政策时难以得到民间金融体系内的具体数据,因此民间金融的存在加大了中央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难度。民间金融大部分在XX监管意外进行和发展,直接影响了XX收缩过热行业信贷的政策。
民间金融的风险较大。民间金融由于规模小,货币结余少,一旦发生损失则容易导致资金链断流。民间金融缺乏规范的交易机制,有时仅存在口头约定,这会使债权人所承担的风险加大。民间金融的贷款人一般是不符合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风险较大。而且民间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一般比较小,抗风险能力弱。民间金融不但自身经营风险大,民间金融的脆弱性也会加大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
民间金融监管难度大、成本高。民间金融的形式隐蔽,由于缺少有效地监管,民间金融可以被不法分子利用而扰乱经济秩序。民间金融布局分散,机构众多,形式多样,这导致了监管难度大大提高。民间金融缺少统一领导机构,行动不一致,这使得监管效率难以提升,必须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才能起到监管作用。
民间金融市场容易产生经济纠纷。由于民间金融特别是民间借贷,打多少一种关系型的借贷方式,大多数以借款人的信誉为基础,借贷关系之间缺少担保,缺少爱法律的监管,在劝人对借款人的偿还能力缺乏足够的把握和制约能力。
四、国际民间金融风险市场的发展与对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发展的启示与借鉴
1. 国际民间金融风险市场的发展及其控制经验
民间金融市场是一个国际性的话题,不仅是中国市场中存在,在国际上基本上每个国家都存在着民间金融市场。很多国家存在民间金融风险市场,也产生过很多问题,但面对民间金融市场风险问题的产生,各国都根据了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降低了风险的产生,保证了民间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民间金融的发展。
日本的民间金融发展非常发达,法律也赋予其合法地位,其形式包括互助银行、地方银行、在日国外私营银行、农业保险等,其中互助银行发源于农村的“无尽”会社(相当于中国的合会),信用供给只限于中小企业和参加无尽会社的相互信用业务(互助业务)。可以说,日本是民间金融发展最完备的一个国家,从XX主导的合作金融组织,到非XX的自主合作金融组织,到合作性质的农业保险,再到民间商业银行,无所不包。这和日本发达的市场经济以及XX主导型的金融发展模式是分不开的。
X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种类、数量繁多,广泛分布于城市和乡村。第一类为数量众多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包括地方银行和家乡银行等,有9000多家,大约占X银行数量的60%,这类银行规模较小,具有独立性,属于私人商业银行的性质,主要服务于当地客户。第二类是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储蓄贷款协会、合作银行、信用合作社、储蓄合作互助社等。其中合作银行在创建初期由国家出资,还清国家拨款后,完全归由农民组成的农业合作社所有。而对各种信用社,自愿入社者只要填一份入社表,交5美元股金,即可成为信用社的社员,享有存贷款、获利分红和选举的权利。X民间金融市场的活跃与X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是相辅相成的。
2、国际民间金融风险市场对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发展的启示与借鉴
民间金融的演变过程一般有以下几个特点:从短期金融组织逐步转变成为永久性金融机构;从只存不贷转变为存贷结合;从定期运营转变为每日运营。所有这些特点代表了民间金融的发展方向——逐渐演变成正规金融机构。
赋予民间金融一定的经济地位,在法律上赋予民间金融其合法地位。日本通过互助银行、地方银行、在日国外私营银行等各种形式来承认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只有将民间金融市场放在合理的地位,放在XX能够监控和监督的地方才能实现对民间金融的管制。
正规的民间金融和商业银行加强合作。商业银行将其对于客户的调查信息与资料同民间金融机构分享,从而降低民间金融机构的投资风险。使得民间金融从不规范转向规范,从不合法转向合法。
五、我国民间金融风险市场发展及管理措施
民间金融市场的存在是一种不可磨灭的存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既要保证其健康发展,又要降低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要为民间金融制订一定的法律框架,给其一定的发展空间,引导其有序成长。当然,并不是一定要将民间金融合法化、正规化,因为民间金融在迎合某些市场需求方面有其独特的制度优势,比正规金融制度安排更加有效。。
1、监管部门在民间金融风险市场中的地位及管理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间借贷的日趋活跃和资金规模的不断扩大,民间金融监管问题备受关注。民间融资一方面解决了企业贷款难问题,另一方面也助长了企业的盲目扩张,同时带来民间金融市场的混乱无序和高风险。在民间金融的发展中,急需解决一系列的问题以至避免民间金融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风险。在民间金融市场的发展中,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对民间金融市场的监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安全与稳定,是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对策重要标志。我们应该借鉴金融业发达国家金融监管的经验和教训,逐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
完善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完善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就必须深入到金融机构内部的组织、结构、观念、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以达到规避风险(包括经营风险、业务风险、非系统性市场风险等)、维持安全的目的。要提高对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认识,金融机构的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内控建设的重要性,把它作为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关键一环,常抓不懈,落到实处,这样才能有助于金融机构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和充分发挥作用。
完善金融监管体制。鼓励金融创新和加强风险监管。金融监管当局要对金融创新进行相应的技术和政策指导以及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适当放开对金融创新业务的限制,除了对一些超出目前监管水平的业务创新进行限制外,应鼓励银行机构进行业务创新和加强风险管理。
2、民间金融组织的行业自律和自我控制
民间金融行业自律组织是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外的金融监管实践证明,在成熟的市场环境下,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一般以国家监管的机构、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四位一体”的安全体系为保证。充分发挥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自律管理职能,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民间金融风险市场离不开国家的监管,更离不开行业的自律,行业自律是民间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保证。
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民间金融行业应该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只有这样才能更好更长久的在市场中发展下去,只有以国家的政策法规为引导,才能使民间金融越来越繁荣。
监管会员经营区域的合规性由于民间金融组织建立在地缘、血缘或业缘的基础之上,其经营范围仅限于特定的区域或范围内。如果出现跨区域运营,则意味着风险的产生,如确需跨区域运营,则需要在协会进行主动报备说明,取得许可,否则将视为违规运营。
同XX监管部门的对接自律委员会将及时上报近期民间金融市场所出现的异常现象,通报会员的违规情况和处理情况,并对需要进行强制市场退出的组织的情况进行说明,申请XX监管部门进行退出处理。当民间金融市场出现自我管理失效的情况时,申请XX力量及时介入处理。民间金融的行业和自我控制是对民间金融行业法律监管的补充要求和准则,同XX监管部门的对接自律委员会将及时上报近期民间金融市场所出现的异常现象,通报会员的违规情况和处理情况,并对需要进行强制市场退出的组织的情况进行说明,申请XX监管部门进行退出处理。当民间金融市场出现自我管理失效的情况时,申请XX力量及时介入处理。
总论
民间金融是一把“双刃剑”,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对我国传统的金融市场造成很大的冲击和困难,传统的金融市场应该积极面对,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迎接挑战。鼓励金融创新和加强风险监管。
面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压力,民间金融可以创新信贷支持手段,根据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量身定做新的贷款,比如有的企业资金回收期长,可以对其提高应收账款抵押贷款额度;有的企业规模小,但是信誉较好,可以实行小企业捆绑式多户联保,提高贷款保证。
不管是民间金融还是传统金融,都应该在XX的监督和监管下,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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