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医疗纠纷中的法律问题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好的提升,然而,随着我国大力的医疗改革和医疗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人的医疗保障有了良好的落实和保障。然而,虽然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医疗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但是近几年发生的医患问题、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好的提升,然而,随着我国大力的医疗改革和医疗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人的医疗保障有了良好的落实和保障。然而,虽然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医疗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但是近几年发生的医患问题、医护问题、患者自身就医问题等频频出现。其中涉及到的医疗纠纷法律问题,亟待进行解决和关注。本文就当前医疗纠纷中的法律问题,结合了案例进行分析。最终根据案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关键词:医疗纠纷;法律问题;观点建议
浅析当前医疗纠纷中的法律问题

  一、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一)案情概述

  2015年11月8日,山东XX医院收入了一名右侧肋胁部疼痛的病人,陈某。陈某的病因是由于带状疱疹而导致的,初次感觉右侧肋胁部疼痛是2014年的1月初开始的。入院后,院方安排陈某进行检查,入院检查的结果为,初次诊断陈某为带状疱疹,血压为158/58mmHg,右侧肋胁部皮肤色素沉着,区域内皮肤感觉过敏。
  陈某有高血压、糖尿病、关节炎的病史,达十年之久。院方在给出进一步的诊断结果为,陈某有带状疱疹后遗痛,严重双膝骨性关节炎,高血压,2型糖尿病,且有可能患有糖尿足。在11月10日正式住院后,住院的初次检查的诊断为,陈某血钾偏低,院方安排的主治医师给予陈某的治疗措施为神经阻滞、中药调理治疗。但是因为陈某有高血压的疾病,且血钾偏低,主治医师曾建议其服用硝苯地平缓释片口服降血压治疗和口服药补钾治疗,但不知是何种原因,院方在用药8日后,停止对陈某使用硝苯地平缓释片和补钾口服药。
  在8日的服用硝苯地平缓释片和补钾口服药期间,陈某一度表现出血压偏高且持续不降低的症状,而复查血钾仍偏低。在经过治疗3周后神经痛有好转,医院在陈某血压高时避免做神经阻滞治疗。然而,12月6日上午经过体检后,检验报告显示血压高达175/79mmHg,下午169/70mmHg,陈某被告知不需要做神经阻滞治疗,但是治疗人员下午却个陈某继续做神经阻滞治疗。最终,陈某在神经阻滞治疗过程中出现心脏骤停的现象,经抢救后生命体征平稳,但因心脏骤停后脑部缺血缺氧,陈某出现精神症状,胡乱说话,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后家属要求医院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委托律师进行起诉,起诉院方治疗不当,对陈某造成生理和心理的伤害。

  (二)案情分析

  在陈某从入院到进行检查,院方出具诊断书的过程中,院方一直没有指定固定的主治医师,初次诊断和二次诊断的结果出自两个不同的医师,导致了陈某的病情没有完整的被医师所了解。在初次诊断中,陈某被诊断为带状疱疹,血压为158/58mmHg,右侧肋胁部皮肤色素沉着,区域内皮肤感觉过敏。而当二次诊断后,进一步的诊断结果为,带状疱疹后遗痛,双膝骨性关节炎,高血压,2型糖尿病,且有可能患有糖尿足。虽然两次的诊断结果诊断出了两种不同的病情,但是由于主治医师不确定,导致了在正常的检查过程中,出现了医生没有及时关注病人的病情。最终在陈某住院观察和治疗期间,没有得到合理的治疗和护理,期间无原因的停药和神经阻滞治疗的问题,导致了陈某出现精神症状,胡乱说话,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问题。导致了家属状告医院的结果。
  在本次的医疗纠纷问题中,主要的问题是医院没有及时、合理的安排医生对陈某进行适当、科学的治疗,从医院的医生管理调配和人员的安排方面,看出两次主要负责对陈某进行治疗和日常观察的医生没有尽到医生的职责,医院也没有对该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最后导致了陈某生活不能自理,家属起诉医院的恶劣后果。

  二、导致医疗纠纷的因素及法律问题

  (一)不良的医生职业道德

  医生职业道德,是在一般社会道德基础上,根据医生专业的性质、任务,以及医生岗位对人类健康所承担的社会义务和责任,对医生工作者提出的医生职业道德标准和医生行为规范。而不良职业道德观的形成并非一日之为,在日常的医生中,医生的自身修养和对工作的热情,以及对工作的态度都直接对良好的职业道德观的形成有所影响。尤其是在陈某的治疗过程中,正是不良的职业道德问题,引起了无故停药,在主治医师下达了停止神经阻滞治疗的情况下,仍旧进行了神经阻滞治疗。

  (二)医疗纠纷中的法律问题

  一般的患者,没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更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如上述案情中,陈某自己首次向法院起诉山东xx医院,在写被告名称的时候用的是口头常用的说法,却没有到相关部门查证医院的正式名称,结果被法院驳回起诉。还有些申诉人不懂法律专业术语,如在诉讼中完全不理解“质证”的含义,认为只有医院用证据说服了自己才叫质证,如果说服不了自己,这份证据就没有法律效力,不能被法院采信。这些错误认识都会影响申诉人有效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
  另外,缺乏收集和保存证据的意识,诊疗初期,患者不可能在医院就诊时对医生的治疗过程和谈话进行录音、录像。纠纷产生后,医学会和法院以院方提交的病历作为主要证据进行核对、分析。许多申诉人在案件审查阶段都提出病历记载与治疗时客观情况不符,但均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败诉后,申诉人心有不甘,难免怨天尤人,激化矛盾。这种现象的恶劣之处超出一案的成败,可能引发严重的公共信用危机。

  三、改善医疗纠纷现状的建议

  (一)提升医生的职业道德观

  维护健康、捍卫生命是医生神圣的职责和使命,随着医生角色及功能的不断扩大及延伸,对医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求医生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尤其是要遵守职业道德的规范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高质量的医生服务,在病患的康复过程中起到良好的作用。每个医生都应该明确医生职业道德要求的内容,在医生工作中,刻苦学习,不断提高和完善自我,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医生人员。医生科学与技术的发展,不单单在于医生队伍人才的专业素养和知识,更为重要的是职业道德的提高。医生工作质量的优秀,医生职业道德的遵守,涉及千家万户的悲欢离合,也关系到一名医生人员应具备的品质和素养。

  (二)冷静处理医疗纠纷

  医疗活动具有极强的专业性由于医学和法律知识的不足为患者一方带来的不利后果是显而易见的。患者在与医院发生争议后首先应该冷静思考避免由于冲动、猜测或对个别医生、护士工作的不满而轻易诉诸法院产生不必要的诉讼;患者可以与北京市或各区县医疗纠纷调处中心联系进行早期调解尽量友好协商解决争端;即使必须对簿公堂患者方最好请具有医疗专长的专业人士代为诉讼充分维护个人利益。

  (三)尝试医疗事故鉴定人员出庭质证。

  医疗事故鉴定是鉴定人员利用医学专业知识、经验对有关医疗活动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进行分析论证,得出最终意见的过程。鉴定结论是同物证、书证等作用相同的证据种类,它的证明效力也必须经过法庭质证方可认定。当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特别是病历中出现添加、涂改等情形时,请鉴定人员出庭对鉴定结论作出更为详尽的解释,有利于法官查明案件事实,进行公正的裁决,也有利于患者一方客观了解医方的治疗活动,减少内心的疑惑和不解,消除对医疗机构的不满情绪,彻底化解医患争端。
  参考文献
  [1]李跃.浅析医疗纠纷法律处理所面临的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1(19)
  [2]祝彬.医疗纠纷替代解决机制的分析、评价与选择[J].中国医院管理.2010(01)
  [3]赵敏.日本医疗纠纷现状及法律处理评介[J].医院院长论坛.2010(01)
  [4]伍勇,吴晓球,杨福炎.医疗纠纷法律处理面临的若干问题[J].新医学.2010(03)
  [5]孙玉昕,张韬,肖磊.合法修改病案减少医疗纠纷[J].中国病案.2010(05)
  [6]胡丹.医疗纠纷的法律处理流程[J].中国医学文摘(耳鼻咽喉科学).2010(03)
  [7]刘久畅,曹艳林.关于医疗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探讨[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9(05)
  [8]郭通.关于医疗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03)
  [9]刘亚敏.医疗纠纷的法律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7(04)
  [10]李默,庹琳,吴昕霞,周利平,胥雪冬,周洪柱.多科室联合术前谈话预防医疗纠纷效果分析[J].现代医院管理.2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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