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l世纪以来,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焦点问题,其危害表现在虚假的会计报表传递错误的信息、误导经济行为、扰乱经济秩序、导致社会信用危机等方面,如果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不严加打击和治理,就难以维持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对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治理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在介绍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基础上,从华源集团财务舞弊案入手,系统分析了华源集团财务舞弊行为,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情况,重点研究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动机、手法和成因,并提出了针对财务舞弊行为的相应治理对策,以加强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关键词:华源集团;上市公司;财务舞弊
前言
2l世纪以来,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屡屡曝光,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已经逐渐被认为是21时机的时代特征之一。从21世纪初的安然公司财务舞弊案件到安达信、世通、施乐等一大批世界知名品牌被揭露,向来被认为是资本市场典范的X证券市场逐渐遭到了投资者和利益相关主体的质疑,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也从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是这种趋势的恶化,最终严重威胁到了X乃至全球的经济发展。
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使财务信息披露体制逐渐完善,我国的上市公司取得了世人举目的成绩。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仍然存在较大的固有缺陷和漏洞,表现之一就是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也从未停止过。从早期的深圳原野、长城机电,到后来的琼民源、亚细亚,以及进入21世纪以来的猴王股份、银广夏、三九药业、华源集团等生动案例,不仅使广大投资者遭受到严重损失,而且对我国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这些消极影响无不为我国的财务信息披露体制敲响警钟。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逐渐被越来越多的机构和个人关注,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如何有效防范与治理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合理保证证券投资者和相关利益主体的经济利益、维持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在眉睫,这也是本文选题的根本初衷。
1.财务舞弊相关理论综述
1.1财务舞弊的内涵
本文中所探讨的财务舞弊行为是和会计信息舞弊行为等价的概念。我国最新审计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2010年)第1141号将舞弊定义为“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而结合X(SAS16)等西方国家的XX审计准则后可以发现,财务舞弊定义虽然略有不同,但基本认定要素是相同的:即财务舞弊是故意的行为;是使舞弊者获得经济利益而影响其他人获得的行为;是造成企业财务信息不实的欺骗行为。此外,财务舞弊还具有违法性和隐蔽性等特点。
1.2财务舞弊的分类
财务舞弊行为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分为很多种,通常情况下,一般按照财务舞弊主体和会计信息反映角度两方面进行。所有的财务舞弊行为最终都可以被这两种分类方法包含。
按照财务舞弊的主体划分,财务舞弊可以分为管理舞弊和非管理舞弊两类(杨巍,2010年)。管理舞弊一般指上市公司的经营者通过伪造、变更会计报表中目录的数据信息而发布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财务报告来欺瞒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而非管理舞弊则是指公司员工为了谋取不当利益而以欺瞒性手段改变会计事实的行为。
按照会计信息反映的角度划分,财务舞弊又可以分为财务报告舞弊和财务事项舞弊(杨涛,2009年)。财务报告舞弊是指财务舞弊的实施者利用财务报告信息欺骗股东和债权人等利益相关人的行为;财务事项舞弊则是指财务舞弊实施者借助于伪造、虚假的财务事项将公司的资产转为个人所有的行为。
尽管两种分类方法依据不同,但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具有一些共同点:管理舞弊和财务报告舞弊造成的危害范围更广,但非管理舞弊和财务事项舞弊对企业资产的影响更为直接。因此,从保护利益相关者和企业资产角度而言,都必须防范、发现并及时治理这些行为。
1.3财务舞弊治理的内容
治理财务舞弊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从完善财务报告法律体系、规范会计信息披露行为、大力提倡诚实守信原则、建立全面的信息交流制度(孙恳,2005年),又需要建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控制监督机制、发展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加强对财务舞弊行为的惩罚力度(甘群,2006年),还离不开会计、审计准则体系的完善以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增强(张勇,2006年),此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委托——代理契约设计,构建科学合理的权、责、利平衡和激励兼容机制等方面(姚斌,2006年)也是治理财务舞弊的基本手段。
2.华源集团财务舞弊案发展始末
2.1华源集团背景介绍
华源集团(现已更名为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方源”,沪A股,证券代码为600656)原名浙江省凤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988年1月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是浙江省首家国营大中型股份制企业和全国股票异地上市公司,公司股票于1990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1年3月改名为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2华源集团财务舞弊情况简介
华源集团曾位列1000家中国企业集团第29位,在2005年临近年底前几乎在一夜间轰然倒塌。事件始于2005年国家财政部进行的“2004年会计信息真实度”常规检查,据财政部2006年底和2007年初对华源集团2004及以前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报告显示,该公司于2001-2004年间采取虚增利润及其他手段虚增资产数亿,财务报表与企业真实财务信息不符,成为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爆出的又一起具有轰动效应的财务丑闻。
表1列举了2001年—2004年华源集团披露的主要财务指标,从表中可以看出,2001-2004年公司年度财务报表中净利润分别为1886万元、2026万元、4725万元和1013万元,而根据国家财政部的检查报告以及华源集团董事会的决议公告显示,通过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后,公司2001年、2002年和2004年净利润应为负值,2003年净利润应调减为3000万元,这与财务报表中的数字相比,虚增利润高达6600万元;此外,通过对华源集团资产的评估和检查,发现华源集团在2001-2004年间存在严重高估和虚增资产问题。2007年1月,国家财政部给予华源集团通报批评、并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3华源集团财务舞弊动机分析
总体来看,华源集团财务风险管理的不力是导致其财务舞弊行为的根本原因,为了修饰财务报表,掩盖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谋得在证券市场上的巨额报酬,华源集团铤而走险,最终做出了一系列财务舞弊行为。具体来看,华源集团财务舞弊主要是为了掩盖以下事实:
2.3.1掩盖其偏高的经营风险
截至2005年9月,华源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银行负债为251.14亿元,其中母公司为41.28亿元。一般制造业负债率超过60%就要预警,而华源旗下不少企业资产负债率已经接近90%,直接导致经营风险急剧加大,为了掩盖其过高的经营风险,以免影响公司在证券市场融资,财务舞弊的动机也就产生了。
2.3.2掩盖其不合理的债务结构
华源集团清产核资后的报告显示,截至2005年9月20日,母公司短期银行借款34.05亿元,政策性长期贷款7.23亿元。华源集团历年的并购扩张,很大程度上依赖银行贷款。2002年为收购上药集团,曾向上海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等银行组成的银团专项贷款6亿元。华源出资11.6亿增资北医50%股权,主要收购资金为国开行10亿元贷款。以银行贷款为收购资金来源,更是触犯了短贷长投的投资大忌。事后证明,正是因为早年以巨额借贷支撑其在医药业的快速扩张,而并购收效低微,控制力薄弱,令多家债权银行心存忌惮,最终导致2005年9月因银行逼贷而爆发“华源危机”。为了缓解危机,财务舞弊便顺利成章的滋生出来。
2.3.3掩盖其公司业绩持续下滑的事实
华源系上市公司的业绩持续下滑。2005年半年报显示,华源股份、华源发展、华源制药、上海医药和凯马B股的净利润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降幅高达46.97%、75.84%、164.29%、42.28%和6%,而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这5家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下降幅度更是分别达到了133.52%、82.71%、153.87%、40.73%、47.4%。截至2005年6月30日,5家上市公司总资产合计高达222亿元之多,而上半年净利润合计仅有6500多万元,净资产利润率不足0.3%,在净利润持续下滑,盈利能力低下的同时,为了避免证券市场上股价的波动再次影响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华源集团做出了一系列的财务舞弊行为,最终影响了证券市场上投资者的信心。
2.4华源集团财务舞弊过程
2001-2004年间,华源集团先后采取了多种舞弊手段对财务报表进行粉饰,其舞弊过程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2001年,华源制药在购买北京星昊现代医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时,利用两份购买价格不同的协议,虚增长期投资400万元,并将虚列长期投资的400万元转入账外账户,通过虚构交易虚增利润400万元;2003年,华源制药在购买辽宁华源本溪三药有限公司股权时,利用两份转让价格不同的协议,虚增长期投资2140万元,公司将其中的1640万元通过虚构交易划回,虚增利润960.34万元,其余500万元被辽宁华源本溪三药有限公司用来冲减营业费用;2004年,华源制药又在转让北京星吴现代医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时,利用两份转让价格不同的协议,虚增投资收益和应收账款298.4万元;2004年4月,该公司出资8万元与六安振林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组建金寨华源,注册资本50万元,与此同时,金寨县XX与金寨华源签约出让30000亩林地,出让金1.94亿元(评估价),在实际操作上,公司以应收账款形式形成暂借给金寨华源2500万元,金寨华源经多次周转形成1.94亿元土地出让金,县XX则以补贴形式返还金寨华源1.92亿元,计入资本公积,达到了虚增无形资产和资本公积金的目的;2004年公司将中国华源辽宁公司通过账外账户汇入的暂存款300万元作其他业务收入处理;同年,公司与其他单位合资组建了安徽金寨华源天然药物有限公司,后华源制药以净值为3993.07万元的债权和550万元货币资金购得安徽金寨华源天然药物有限公司25.68%的股权,上述货币资金中的500万元通过虚构交易又划回公司,虚增其他业务收入500万元。
2.5华源集团财务舞弊行为分析
通过对华源集团财务舞弊案发展始末的梳理,可以发现它主要依靠以下途径实现其财务舞弊:
(1)并购中签订虚假协议,虚增利润
根据财政部的调查报告显示,华源制药在2001-2004年间的四次股权收购中通过签订虚假协议,利用协议价与实际价之间的差额虚增利润。回顾华源集团13年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以纺织业起家的华源在13年间发起各种并购近90起,这一系列的并购案为其虚造协议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提供了方便条件。
(2)虚减成本费用掩盖亏损或虚增利润
成本费用构成了企业利润最大的抵减项,而华源集团由于经营问题所导致的亏损往往通过虚减成本费用予以抵消。根据财政部对华源集团的账务审核,发现华源集团先后将应收账款或预付账款利用账外账户资金予以抵消,从而减小了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达到掩盖企业实际亏损或虚增利润的目的,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3)虚假债权和不良债权置换
不良债权置换是华源集团虚增收入的主要手段之一,而且据媒体报道,华源集团每一次进行不良债权置换都周密部署,周期较长,例如2004年置换股权的应收账款中1902万元就是2003年开始形成的虚假债权,而2003年置换股权的应收账款中500万元是2001年就形成的虚假债权。此外,还有一些长达3年甚至5年以上的不良资产也被华源集团用以债权置换充当企业资产,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这些资产本应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虚构交易,增加企业销售收入
在2001-2004年间,公司多次借客户之名虚构交易,增加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而所形成的债权则通过债权换股权形式予以冲销。
(5)虚增无形资产和资本公积金
2004年4月华源集团和六安振林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了金寨华源,注册资本为50万元,金寨县XX而后与金寨华源签约协议以评估价1.94亿元出让30000亩林地,华源集团此后以应收账款形式向金寨华源发行债券共计2500万元,金寨华源则通过多次周转最终取得1.94亿元土地出让金缴纳与县XX,此后,县XX又以补贴形式返还金寨华源1.92亿元,并计入资本公积。这样,通过一系列的虚假操作,华源集团最终达到了虚增无形资产和资本公积金1.94亿元的目的。
(6)借空壳公司进行资本运作
为了达到逃避我国会计相关法规限制和证券市场监管从而达到财务xxxx的目的,华源集团通过控制空壳公司而增加银行账户,通过该账外账户完成了诸如虚假协议签订、虚构交易、虚减成本费用的目的,据调查发现,其空壳公司的银行账户以代收代付的形式先后违规操作涉及金额累计达到上亿元。
从以上华源集团财务舞弊行为可以看出,华源集团的财务舞弊手段并不高明,然而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混乱和相关部门监管力度的缺少,使公司在4年内未被查出且持续xxxx,最终影响到了我国证券市场上投资者的信心。
3.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分析—基于“华源集团财务舞弊案”的启示
3.1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动机分析
在我国,依据财务舞弊动机的不同可以将财务舞弊划分为利益驱动型和荣誉驱动型两类。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制度的特殊安排和固有缺陷,我国发生的财务舞弊行为更多的是追逐不法利益。总结起来,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动机主要包括五方面,分别是:利用上市资格谋求高利润,蒙蔽投资者以便为企业融资提供条件,并最终获得同一市场竞争环境下的竞争优势;利用虚假会计信息改变股本结构,从而达到掠夺市场资源的目的;部分亏损企业为了避免被摘牌退市和占有资源而xxxx;为了规避金融机构的风险保护机制而改变企业的经营业绩,达到提高商业信用的目的;通过粉饰公开的财务报表,利用财务报表的时间差达到避税、逃税或推迟纳税的目的。
3.2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手法分析
通过以上对华源集团财务舞弊案的分析,结合对我国近年来其他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分析,可以发现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手法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点:
3.2.1选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舞弊
在近些年不断曝光的舞弊案例中,一些上市公司选用不当的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在被投资企业盈利的情况下,通过改变投资核算方法,达到虚增利润却不用为利润缴纳所得税的目的;还有一些企业选用不当的借款费用核算方法调节利润;此外,部分企业通过对折旧政策的调整,延长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使本期折旧费用减少,增加本期账面利润,或通过变更存货计价方法,影响企业的财务报告。所有这些都是利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财务舞弊,这种方法在财务舞弊案件中最为常见。
3.2.2通过改变成本进行舞弊
一方面,上市公司为了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很多成本和费用经常不在当期入账,而是通过折旧的计提方式、存货的计价方式和其他的一些跨期摊派项目来调节利润。另一方面,对于会计准则中强制性不高的弹性项目进行灵活处理,导致财务报表中费用比率的非经常性波动。
3.2.3利用关联交易进行财务舞弊
在我国,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进行财务舞弊操作的情况非常普遍。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主要通过向关联方出让和出租资产、向关联方借款融资、以其他单位愿意承担其某项费用及其他转嫁费用负担的方式增加企业的利润或减少期间费用。这种由于控制关系而使得交易采用不公平价格的行为给上市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利益。此外,2006年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中已经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环境目前还难以保证公允价值的可靠取得,这就为上市公司完成利润操纵提供了可乘之机。
3.2.4虚假确认收入
虚假确认收入在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中占有较大比重,它主要指上市公司不遵循收入实现原则来确认收入,而是根据财务需要提前、退后甚至虚假制造收入。虚假确认收入采用的方法多种多样,主要包括通过不具有产权的资产进行交易虚构收入、在不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确认收入、通过循环转账来制造收入到账的假相、确认一年中的部分费用但确认全年的收入以提高利润、少计管理费用、将以前年度的利润计入本期、费用跨期摊配、虚提返利、将应收股利计入投资收益、合并报表中不抵消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不将分公司经营情况并入会计报表等。虚构收入可以通过伪造原始凭证虚构收入和将非营业收入虚构为营业收入来实现。
3.2.5虚拟资产挂账
资产是指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由于我国会计准则中要求企业使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损益,因此,部分上市公司利用这一漏洞将一些已经实际发生的、不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虚拟资产等费用作为待摊费用、待处理资产损失项目列入资产方,这为企业财务舞弊提供了一个调节利润的空间。
3.2.6隐瞒重大交易事项
对于重大事项的及时披露是保证财务信息有用性的前提。掩饰交易或事实包括利用企业会计报表项目进行掩饰或在表外披露中掩饰。很多上市公司为了逃避处罚或为了避免股市动荡,从而采取隐瞒或不及时披露包括委托理财和担保、诉讼等行为在内的重大事项,从而掩饰企业的真实经营绩效。
3.3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产生的原因分析
从目前来看,我国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动机复杂,这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相关制度的不健全密不可分,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3.3.1公司存在治理缺陷
由于我国企业发展的历史原因,很多上市公司是由国企改革而来的,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国有股一股独大、所有者定位不准、大股东过度控制等特点,从而形成上市公司的产权结构要么过度集中,要么过度分散,产权结构过度集中的企业受经理层利益的驱使,往往会盲目追求企业经营业绩,而做出损害小股东甚至国有股的行为,而那些产权过度分散的企业由于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体制,经理层的行为仍然得不到监督,这种产权结构复杂、内部控制薄弱等客观情况诱使企业最终做出了财务舞弊行为。
3.3.2财务舞弊成本和被追究率与财务舞弊收益不匹配
财务舞弊成本主要是指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在我国主要是直接成本。一般而言,我国的财务舞弊成本很低,根据上海财经大学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总计有88%的调查者认为多数上市公司存在财务舞弊现象,但仅有约10%因违规而被证监会查处。同时,我国的财务舞弊事后处罚也很轻,违规成本非常低廉,正如本文所研究的华源集团舞弊案一样,监管部门主要通过行政处罚手段来打击财务舞弊行为,很少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刑事处罚,。与之相反的是,财务舞弊的收益却非常可观,由于证券市场上投资者的作用,财务舞弊所带来的收益通常可以呈几何倍数放大,这种低成本、低代价和高收益之间形成的巨大反差诱使上市公司相关人员铤而走险,最终做出了财务舞弊行为。
3.3.3监事会、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独立性差
监事会与董事会本来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由于产权结构不明确,监事会利益与董事会利益在很多时候是重叠的,这就不可避免的影响到了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此外,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客观存在使我国与现代企业制度逐渐靠近,然而,这些新职位和机构是建立在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基础上,发达国家由于政治经济环境更为完善,因此效果较好,而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还不适宜完全依靠独立董事制度或审计委员会,容易形成独立董事制度和审计委员会与监事制度、监事会的职能存在一定的冲突,在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之前,监事会、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难以完全独立,更起不到相应的监管作用。
3.3.4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失效
从近些年我国不断发生的财务舞弊案件中可以看出,注册会计师作为经济警察的外部监督作用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失效,很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中注册会计师甚至直接参与,因此,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差将直接影响审计的效率和效果,一旦未能按照标准审计程序进行审计,财务舞弊行为的滋生便在所难免。
3.3.5信息不对称和委托代理理论的双重作用
在经济环境中,如果信息分享程度差异较大,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经济学上的理性个体,委托人旨在通过授权获得回报而代理人更倾向于利用自身优势为自己创造财富最大化,于是股东和经营者直接的博弈便在所难免。尽管存在着持有流通股的中小股东,但由于他们获得信息的成本过大,难以完全了解经营者真实的经营业绩,往往需要通过由经营者一手操作和披露的会计信息获得,因此流通股也难以摆脱信息不对称和委托代理理论的双重作用,那么,经营层出于保持上市资格、配股筹资或免于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等目的便会进行财务舞弊。
4.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治理
从上文分析可以发现,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危害严重,动机复杂,但手法和原因相对比较集中,因此,是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治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结合上市公司舞弊的动机和原因,本文认为应该从以下六方面加强治理。
4.1提高财务舞弊成本
提高财务舞弊成本包括提高上市公司舞弊成本、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成本和个人责任成本三方面。其中,提高上市公司的舞弊成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原告没有举证的责任,而被告负有举证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成本可以从限制审计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揽业务量以及罚款金额两方面着手,通过惩罚力度的加大来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可靠度;对个人责任成本的提高可以采用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多种方式结合的手段,一方面提高个人舞弊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限制从事财务工作等手段进行,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
4.2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如果会计准则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外部约束因素,那么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则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内部约束因素。所以,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国际惯例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国情,寻求最适合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才是企业自身治理财务舞弊行为的根本。结合我国企业的现实情况看,可行之策主要包括四点:首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完善股东大会内部治理,降低“用脚投票”机制失灵的概率;其次,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激励机制,最大限度的激发管理层积极性,使管理者绩效的检验是借助于长期动态博弈过程而不是短期业绩的追逐过程;另外,明确监事会职能、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在尽可能对经营层监管的基础上避免职能冲突和职能缺位情况的发生。
4.3健全外部监管机制
对上市公司舞弊行为的治理绝不能简单依靠经营者自身的洁身自好,必须有外部监管机制的协调约束。强有力的外部监管记住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通过企业监督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三者之间的协同,建立全面、深入的外部监管体系,从不同角度对经营层的行为进行监管;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从形式、内容和时间等方面对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信息行为进行强制性约束,这主要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准则和信息披露规则体系的规范。
4.4完善事务所审计机制,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制度
通过以上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动机的分析可以发现,在一些财务舞弊案件中,注册会计师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因此加大对事务所审计失效行为的防范和处罚力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加大对违纪违法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修改现行的聘用制等手段完善审计监督,避免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放弃职业原则而变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工具。
4.5建立财会人员职业素养培训体系
从实施财务舞弊的主体来说,财会人员的职业素养直接决定了财务舞弊行为的频率。一名合格的财会人员能有效降低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率,反之则可能提高。因此,加强对财会人员职业素养的建设迫在眉睫。一方面,相关部门可以提高对从业资格考试的审核力度,并在取得从业资格之后定期培训,随时对财会人员的行为敲响警钟;同时,通过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福利待遇等举措,避免财会人员为自己谋私利思想的产生,坚决维护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信度,营造健康的资本市场氛围。
5.结束语
在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结果的基础上,本文通过对“华源集团财务舞弊案”案例的分析,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总结了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动机、手法和成因。本文认为财务舞弊的手法集中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成本、关联交易、虚假确认收入和资产、隐瞒重大事项上;财务舞弊的成因主要包涵公司治理缺陷、财务舞弊成本和被追究率与财务舞弊收益不匹配、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独立性差、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失效以及信息不对称和委托代理理论的双重作用等方面。基于以上分析,文章最后提出了完善会计准则、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外部监管机制、完善事务所审计机制和建立财会人员职业素养培训体系六方面的治理对策,以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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