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婚恋诗研究

摘要: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其内容丰富多彩,涉及经济、政治、阶级关系、部族斗争、社会生活等方面。历代学者通过对《诗经》内容的分析,将其按题材分为婚恋诗、农事诗、战争事、讽刺诗等。本文以《诗经》婚恋诗作为出发点,在参照和结合历代学者

  摘要:《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其内容丰富多彩,涉及经济、政治、阶级关系、部族斗争、社会生活等方面。历代学者通过对《诗经》内容的分析,将其按题材分为婚恋诗、农事诗、战争事、讽刺诗等。本文以《诗经》婚恋诗作为出发点,在参照和结合历代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重新探讨《诗经》婚恋诗。首先,是对《诗经》婚恋诗产生的宏观的时代社会背景作以介绍说明。其次,是对《诗经》中婚恋诗的内容进行解读。本文以程俊英、蒋见元两位学者所著《诗经注析》作为参考,对《诗经》婚恋诗进行论述。最后,透过《诗经》婚恋诗对周人情感状况的反映,对其所折射出来的社会思想观念加以分析,让《诗经》婚恋诗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文学艺术价值散发光芒。
  关键词:《诗经》婚恋诗;婚制;观念
《诗经》婚恋诗研究

  引言

  婚恋现象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诗经》婚恋诗反映的是周人的婚恋状况,它对于后人了解和研究周代社会文化特征,反映那个特定时代人们的爱情、婚姻精神风貌以及多种婚俗制度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自《诗经》婚恋诗问世以来,从古至今相关的研究不计其数。现当代,诸多学者更是纷纷运用人类学、民俗学、历史学等理论方法研究《诗经》婚恋诗,极大地开拓了其研究领域。本文立足于《诗经》婚恋诗的时代背景、内容解读以及所传递出的社会观念三个方面,帮助我们认识在宗法制度之下统治阶级如何将贵族婚姻关系作为巩固政治统治的有效手段;了解自由、开放具有原始先民色彩的平民婚姻状况;分析这个时代所折射出来的包括婚恋观、女性观、生育观等在内的社会思想观念。同时去除掉经学家对《诗经》形成的政治诟病和诗教谎言,还原《诗经》婚恋诗的真实面目,使《诗经》婚恋诗发挥出真正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

  一、《诗经》时代的社会文化背景

  1.《诗经》时代社会背景概况

  《诗经》中的婚恋诗多是对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这一历史阶段婚恋状况的反映,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在西周建立之始,周王朝统治者便陆续制订出一整套礼乐制度,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础,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以巩固周王朝统治。另外,周代还实行了分封制度,即受封之人在所封领地范围内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从而形成许多诸侯国,进而也导致了各国之间利益冲突此起彼伏,最终诸侯国分裂割据削弱了中央集权,西周走向了灭亡。
  《礼记•郊特性》曰:“夫婚姻者,万世之始也,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4]反映的是周统治者为达到宗法目的而实行的一种新型婚姻政策,它打破了以往王室内部之间通婚的婚姻惯例,开启了与诸侯国联姻通婚的先例,慢慢地这种婚姻礼俗制度承传开来。这时候男女的爱情退居到次要位置,婚姻关系便成为了政治的附加物。从异姓宗族娶妻,使得关系由疏远变为亲密。于是,联姻成为周代加强政治统治的有效手段。如《邶风•燕燕》描写的“硕人”是“齐侯之子,卫侯之妻”,是卫庄公迎娶齐庄公女儿,属卫(姬姓)、齐(姜姓)联姻。两诸侯国联姻,是与政治目的结合在一起的,这是国与国交往的重要手段。伴随着周王朝的逐渐衰落,建立起来的礼乐文明制度一并遭到破坏,其作用也在慢慢淡化。在此情况下,那些原本已经存在的原始文化风俗开始蔓延开来。在《诗经》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些自由开放、带有原始色彩的诗篇。如《邶风•静女》描写的是男女在城墙角楼约会,女子故意逗趣捉迷藏,使男子急得抓头挠耳,徘徊不定。后女子向男子赠送鲜红美丽香气袭人的泽兰作为爱情的象征,二人沉浸在甜蜜的爱情之中。《鄘风•桑中》亦是如此。
  《诗经》婚恋诗就是在这样一个崇尚礼乐文明而又相对自由开放的环境中诞生的,它深刻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风俗和人们的精神面貌。

  2.《诗经》时代婚俗制度内容

  (1)会男女风俗
  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正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社会制度变革自然而然引发意识形态转变,而婚恋习俗便是意识形态的准确投影。会男女这一风俗就是春秋时期原始社会风俗残余的具体表现。在礼教初步形成的时代,因去古未远,原始的生活习俗还尚未淡出,特别是在西周前期社会中下层所受礼教束缚更少,男女婚恋还是很自由的,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另外,统治者为了蕃育人口也会为适婚男女创造一个自由结合的机会。《周礼•媒氏》曰:“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5]这就是所谓的仲春之会,但其最初起源于野外祭祀活动。《周礼注疏》云:“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5]郑玄注曰:“岁时祓除,如今三月上巳,如水上之类。衅浴谓以香薰草药沐浴。”[5]可知上巳节本是到水边祭祀和祓除不祥,随后逐步发展成仲春之月男女欢会的习俗。如《郑风•溱洧》体现的就是当时郑国风俗,上巳之日,于溱洧之上,招魂续魄,祓除不祥。青年男女,互相嬉戏,互赠芍药定情。再如《郑风•野有蔓草》反映的是男女在野外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用“清扬婉兮”表现出了姑娘的妩媚动人,用“适我愿兮”表达出了男子不期而遇的喜悦之情。
  另外,《诗经》婚恋诗中所涉及到的高媒宫、上台、桑中、东门等地点意象也反映了会男女的风俗。如《鄘风•桑中》曰:“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表现的就是青年男女在桑中、祠庙相会的情景。桑中就是桑林所在之地,上宫就是祀桑之祠,青年男女在此相会合欢。再如《陈风•东门之枌》曰:“东门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陈国东门的宛丘是陈国人祈神求子的场所,也是男女定期约会的地方。从根本上讲,会男女这一风俗是当时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
  (2)同姓不婚制度
  《礼记•昏义》说:“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5]可见,婚姻的最初意义在于繁衍后代,延续种族。周代婚制强调的是建立在异姓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国语•晋语》曰:“同姓不婚,恶不殖也”。“娶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这是同姓不婚最主要的原因。又有《礼记•大传》云:“虽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5]可知,同姓不婚的礼俗最早始自于西周时期。周王室以婚姻作为扩大政治统治的有效手段,与异姓诸侯确立姻亲关系,结成甥舅之国,以异姓诸侯国作为周王朝统治的辅助,以此壮大周王朝政治势力。如《邶风•燕燕》曰:“之子于归,远送于野”说的就是卫君送别妹妹远嫁他国。
  审视宗法制度下周代贵族的婚姻状况,具有非常浓厚的政治色彩,婚姻形态中裹挟着复杂的政治内涵。通过婚姻这一纽带把两个宗族的力量联合起来,从而更加巩固和扩大本族本国的政治利益,即所谓的“合二姓之好”。
  (3)六礼成婚主流婚制
  婚姻是一种包含一系列法定程序的公开仪式。《礼记•昏义》曰:“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子承命以迎”。[5]这就是一个完整的婚姻所必须具备的六种法定程序。所谓的“纳采”是指男方家长代请媒人向女方家长行采择之礼。《礼记•士昏礼》记载:“昏礼下达,纳采用雁。”[5]至于为何要用雁,说法有二:其一是古人认为婚姻要求按时嫁娶,而雁为候鸟,随时南北,始终如一;其二是古人认为婚姻要按次嫁娶,先长后幼,而雁行止有序,不相逾越。根据雁的习性和婚姻所尚有相似之处可见雁对于婚礼的象征意义。如《齐风•南山》曰:“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反映的就是男方家长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并致礼以成其意。“问名”即男方家长托媒人备好礼前往女方家里询问女方父母的姓氏、女子的名号、排行、出生年月日等情况。问名的目的在于辨明女方姓氏,避免同姓成婚。如《大雅•大明》曰:“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曰嫔于京。”[7]“纳吉”即男方通过占卜派人把认为男女可以合婚的吉兆通知给女方家。如《卫风•氓》的“尔卜尔筮,体无咎言”说的就是卦象吉利,男子与女子可以完婚。“纳征”即向女方送聘礼。《召南•野有死麕》中“野有死麕,白茅包之”即“纳征”之礼。“请期”是男方送完聘礼后,再派媒人到女方家择定具体成婚的吉日,以示对女方的尊敬之意。“亲迎”是六礼的关键,男方必须到女方家中去亲自迎娶女子。通常情况下,男子赴女方家亲迎之前,父亲要为儿子设筵饮酒,儿子秉承父命前往女方家中迎娶,执雁拜见岳父。新妇登车后,新郎驾车先导,新妇至家,新郎揖妇而入。至此,婚姻的六种礼节程式皆已完备。
  (4)聘婚制与媵婚制并行
  聘婚制是周代社会普遍实行的婚姻制度。“聘”就是指婚姻“六礼”中的“纳采”“问名”“亲迎”等一系列订婚和迎娶过程。“聘婚”就是严格遵循“六礼”程序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是统治者出于治国邦交的政治需要推行和倡导的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制。[8]《卫风•氓》中的“匪来贸丝,来即我谋”、“匪我愆期,子无良媒”;《齐风•南山》中的“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便是对这种主流婚制的反映。
  周代社会还有另一种婚姻制度形态即媵婚制,普遍存在于统治阶层内部,它是周代一夫多妻制出现的主要原因之一。何谓“媵”?《仪礼•士昏礼》郑玄注:“媵,送也,谓女从者也。”[5]最初是女子出嫁的意思,本家族出人陪送来到男方家族,这些人被视为女方的陪嫁财产。因此,在周代社会除正妻外,王有妃,诸侯有媵,卿大夫有侄娣,士有妾。《齐风•敝笱》记载了鲁桓公夫人文姜出嫁时的盛况:“齐子归止,其从如云;齐子归之,其从如雨”。陪嫁女子多得如云如雨一般。再看《卫风•硕人》也是对媵婚礼俗反映:“庶姜孽孽,庶士有朅”。不同之处在于这里是对陪送男子的描写。
  西周至春秋时代,婚姻形态也有野蛮婚向文明婚过渡,因而存在多种婚制并行的社会现象。这些婚制既是原始婚俗的遗存,又是统治阶级扩大政治势力的有效手段。总之,《诗经》中所反映的不同婚制与婚俗,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诗经》婚恋诗内容解读

  婚恋诗作为《诗经》研究的一个范畴,对其的界定历来也是充满争议的。朱熹曰:“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若夫雅、颂之篇,则皆成周之世,朝廷郊庙乐歌之辞。”[1]他认为《国风》中有54首关于描写男女婚恋之情的诗。冷国俭在《诗经婚恋诗研究》里指出有77首婚恋诗。可知,学术界关于《诗经》婚恋诗的篇目尚无定论。本文以程俊英和蒋见元两位学者所著《诗经注析》作为参考,从恋爱和婚姻两个角度对《诗经》婚恋诗进行分析论述。

  1.《诗经》中的恋爱诗

  (1)求爱诗
  受原始风俗的影响,《诗经》婚恋诗中男女对爱情的表露往往是大胆的、直率的。《周南•关雎》反映的是君子追求在河中采摘荇菜的淑女这一过程。以雎鸠鸟的鸣叫起兴,引出“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所咏之词。淑女的“左右采之”、“左右流之”、“左右芼之”就像一支优美的舞蹈深深吸引了君子。君子的“寤寐求之”、“寤寐思服”、“辗转反侧”足见他的执着和对淑女的深爱之情。此处君子和《周南•汉广》中“汉有游女,不可求思”的男子有着一定程度上相同的心理过程。但是男子始终心愿未遂,情思缠绕,无以解脱,而“琴瑟友之”一句把君子苦苦追求的爱情故事引进了一片明媚春光中。痴情君子终于追求到了这位窈窕淑女,他们在琴瑟之音、钟鼓之乐中传达着欢心爱意。孔子《论语》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他认为《关雎》是表现中庸之德的典范。结合具体内容我们就可得知,诗中所写君子对淑女的追求平和而有分寸,正所谓“发乎情,止乎礼”。它既承认男女情爱之自然,又强调对这种感情加以克制,使其符合于周代的社会规范,这就是《关雎》成为德行的典范之故。
  《召南•摽有梅》也是一首大胆的求爱诗。女子望见树上的梅子由七分变为三分,联想到自己年华尽逝却嫁娶无期,迫切地唱出了这首求爱之歌。“求我庶士”也就是“我求庶士”,可知女子还在寻觅意中人的过程。,可是梅子黄熟,嫁期将尽,仍是夫婿无觅。由“其实七兮”到“其实三兮”的盛衰变化也在提醒着庶士不要错过好姻缘,这里具有“花枝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的意味。此外,《摽有梅》作为求爱诗的代表,它构建了一种新的抒情模式即以草木兴衰比喻韶华将尽,再由感慨韶华将尽到渴望嫁娶及时。如北朝民歌《折杨柳枝歌》“门前一株枣,岁岁不知老。阿婆不嫁女,哪得孙儿抱”,以及唐代《金缕曲》的“无花空折枝”等。
  《周南•汉广》中“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表达的是一名男子对仅有一江之隔的游女的爱慕难及之情,浩浩汉江横亘在他们之间,不能泅渡,男子的忧伤就仿佛这滔滔江水一样无穷无尽,全诗具有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意味。
  (2)约会诗
  《毛诗序》云:“《桑中》,刺奔也”。[3]诗中涉及到了“桑林”、“上宫”等地点意象。上古时期,人们都有信奉和祭祀农神、生殖神的风俗,认为男女交媾能够促进万物的繁衍和生长。郑、卫之地仍存有这种遗俗,并且这种遗俗多在“桑中”、“上宫”等地举行,《桑中》便是一例。诗分别以女萝、麦子和芜菁起兴,用绿意葱茏的草木来衬托青年男女炽热的情欲。既写了他们相会于桑中、上宫,又写了他们相送于淇水之上。整首诗轻快活泼,充满了浓烈的爱意,丝毫不见讽刺之意。
  《邶风•静女》是一首优美生动,健康活泼的约会诗,但在男女有别,严男女之大防的中国封建社会,那些经师宿儒以及自攀争当御用文人的人却曲解了此诗。《毛诗序》曰:“《静女》,刺时也。卫君无道,夫人无德。”[3]就这样此诗被扣上了反映“无道”与“无德”的帽子。“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诗以男子的口吻写约会,女子事先躲起来待男子来寻,把男子急得来回抓头皮。接下来静女赠彤管以表心意。关于“彤管”的解释,闻一多进一步追究,提出“菅”古音与“兰”通用,别名又称“荑”,是一种香草。[10]古代未婚女子以此作为爱情的信物送给男子,此说正合当时的观念习俗。全诗既有焦急的等待,又有欢乐的会面,更有甜蜜的回忆。
  《郑风•溱洧》是一首描写仲春之会的诗。“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溱洧河畔大好风光,男男女女熙熙攘攘,互相嬉戏玩耍,赠物以表情达意。诗中描写到大好春光来临,人们到野外、到水滨去春游、欢会。他们调笑嬉闹,手中的芍药成为了他们恋情的见证。整首诗既有对无限春光的赞美,又有纯真爱情的歌颂,诗意明朗、欢快而又清新。
  (3)定情诗
  《陈风•东门之枌》:“视尔如荍,贻我握椒。”这是男子在聚会狂欢结束之后送给女子一束花椒,以示爱意。当时陈地巫风盛行,花椒作为一种香料,有降神的作用。另外,由于花椒本身多子,古人便将其视为多子的象征,由此推测陈地男女欢会很有可能发生在上巳节之际,男子赠花椒于女子便有暗含结子的意思。
  《郑风•溱洧》是首描写上巳时节青年男女在溱洧河岸游春欢会的诗。青年男女在此欢聚,赠兰草、芍药以表达爱情。古代情人在即将离别时互赠芍药,当然也有情人借此表达意结良缘的意思。
  关于《卫风•木瓜》,《诗经译注》认为这是一首男女互相赠答的定情诗。诗中的“琼琚”、“琼瑶”、“琼玖”都是代指一种美玉。一方是相赠美玉,另一方是“匪报也,永以为好也”,美玉便是二人爱情的见证者。《诗集传》亦疑此男女赠答之词[1],但姚际恒《诗经通论》云:“以为朋友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6]不能仅仅受赠玉定情风俗的影响。细细品味,该诗的主题还是有较大的灵活性,将此诗视为朋友赠答表深情厚谊之作也不为过。
  (4)失恋诗
  《诗经》婚恋诗中塑造了许多遭遇情感变化的女性人物形象,她们面对情变的感受不同,态度也截然不同。《郑风•狡童》是一首反映女子失恋的诗歌。诗中“狡童”代指青年男子,他的“不与我言兮”、“不与我食兮”一系列行为使得女子“不能餐兮”、“不能息兮”。由“彼”到“子”人称的转变,把女子对“狡童”的恋慕之情表现的缠绵难舍。如此一个初遭失恋而情感缠绵,对恋人一往情深的女子形象跃然纸上。
  《郑风•褰裳》中的女子则泼辣、旷达,不为失恋而苦恼。“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思我,岂无他人。”“惠”即爱,“褰”提起之意,可知这位女子性格爽朗而干脆,同时多了几分通达和坚强。在男子为本位的旧时代,女子在爱情中处于被动地位,相比《狡童》,《褰裳》中的女主人公身上具有一种独立、自强的精神。这种遭受情变也不颓废的精神很是值得沉溺于情爱而无法自拔的弱女子去学习。对比之下,两者的形象各具特色。
  周代社会人们追求婚恋的自由、开放多是基于理想层面上的,但是在现实中很大程度上还是会受到礼法的约束。《郑风•丰》是一首写女子曾经未能及时与相爱之人结婚而今感到非常后悔的诗。《毛诗序》云:“昏姻之道缺,阳倡而阴不和,男行而女不随”。[3]]闻一多认为:“《丰篇》,盖男亲迎而女不得行,父母变志,女自悔恨之诗。”[10]本文也认同此种说法。“悔予不送(将)兮”,奠定了全诗悲伤的感情基调。在古代青年男女婚姻不能自主,只能屈从父母意志,这位女子便是如此,她的不幸遭遇令人同情。虽未能与心上人结婚,但她一往情深,并且流露出对幸福生活的无限向往之情。全诗既有女子对心上人的挚爱之情,又有对自己屈从父母意志的悔恨之情,还有希望爱人重归旧好的迫切之情,直抒胸臆,酣畅淋漓。

  2.《诗经》中的婚姻诗

  (1)婚嫁诗
  婚嫁诗主要是指《诗经》中描写婚嫁场面的诗篇,包括反映婚嫁习俗、新婚祝福、新人心理等内容,它是我们认识周民婚嫁状况的突破口。
  《周南•樛木》是首祝贺新郎的诗。这首诗以葛和樛木起兴,比喻女子嫁给男子,热烈讴歌婚姻崇拜,是周人两性观念达到较高文明程度的体现。藤缠树,树抱藤,用在此处自然而然成为一种男女性爱婚姻结合的象征。树木高大挺拔,是男子的象征,葛藤低小匍匐,是女子的象征。另外,在国风中常以花草、藤蔓、雌鸟、牝兽比喻女子,以高木、日月、雄狐比喻男子。尤其是以树木喻男,花草喻女更为普遍。[7]如《郑风•山有扶苏》中“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邶风•简兮》中“山有榛,隰有苓。云谁之思?西方美人”等等。也有人说这是歌咏“后妃能逮下而无嫉妒之心焉”之作。若是以诗教的观点去解读此诗,则与诗意本身相去甚远。
  与上篇不同的是《周南•桃夭》为祝青年姑娘出嫁的诗。《诗集传》云:“然则桃之有华,正婚姻之时也。”[1]可见周代社会有在桃花盛开之时嫁娶的风俗。用鲜艳的桃花比喻美丽的新娘,用它又大又肥的果实象征多子,用繁茂的枝叶象征新娘美满幸福的婚后生活。人结婚生子与植物开花结果的规律相一致,自然浑成,融为一体。
  《诗经》中谈到男女婚事时常常会提及到“薪”字,如《汉广》中的“翘翘错薪”;《南山》中的“析薪如之何”;《白华》中的“樵彼桑薪”等等。古人有在黄昏时行娶妻之礼的习惯,在黄昏后举行婚礼,需要燃薪照明,所以“束薪”逐渐成为婚姻礼俗之一。《唐风•绸缪》中的“绸缪束薪,三星在天”这一句就交待了婚事及婚礼时间。“今夕何夕,见此良人”以玩笑的口吻调侃新婚夫妇。“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以表达新婚的甜蜜与欢乐,戏谑中掺杂着幸福的味道。此外,《诗经》中的《召南•鹊巢》、《小雅•车辖》、《邶风•燕燕》等也均属婚嫁诗的范畴,此处不再作赘述。
  (2)思妇(夫)诗
  周代统治者为巩固统治,开疆拓土,征召男性入伍,造成诸多夫妻分离的局面。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思妇(夫)诗,需要注意的是《卫风•伯兮》、《王风•君子于役》、《秦风•小戎》以及《小雅•采绿》等表现的是妻子思念征夫之情。而《邶风•击鼓》、《王风•揚之水》则表现的是戍卒思妇之情。
  《卫风•伯兮》抒发的是妻子对征战在外的丈夫的思念之情。“伯兮朅兮,邦之桀兮。伯也执殳,为王前驱。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开篇描绘的便是男子身材高大,威武雄壮,这让我们领略到了周人的审美取向。这位男子手持长枪,外出为王东征,留妻子独守空闺,无心梳洗。“其雨其雨,杲杲出日。愿言思伯,甘心疾首;焉得諼草?言树之背。愿言思伯,使我心痗”。这一段写的是思夫的痛苦心理过程。这种思念之苦仿佛已深入骨髓,以至于要寻找忘忧草来缓解。全诗集中在一个“思”字上,层层递进。《毛诗序》曰:“《伯兮》,刺时也。言君子行役,为王前驱,过时而不反焉。”[1]如果从政治角度解读这首诗,可能还有几分道理。然而,此诗极力写这位女子的思夫之情、念夫之心、爱夫之意,这种忠贞、专一的爱情实为人们所颂扬。
  关于《秦风•小戎》的主旨,有赞美秦襄公说、慰劳征戎大夫说以及怀念征夫说等。《诗经注析》中认为这是一首妻子思念丈夫远征西戎的诗。[2]诗产生于襄公伐戎之时,秦师出征,家人要为其送行,征人的妻子便在其中。全诗以女子的口吻,写了女子的所见所思。全诗三章,每章的前六句都在赞美秦师威武壮观的阵容,后四句抒发女子对丈夫的思念之情。“言念君子,载寝载兴”说的是女子辗转难眠,难以排遣她对丈夫的思念之情。经过分析以后,我们认为该诗的主旨当为妻子怀念征夫更妥帖一些。
  关于《邶风•击鼓》,方玉润《诗经原始》认为“此卫国戍卒思归不得诗也。”[4],今多从此说。诗开头总述卫人救陈,平息陈宋之难。以“我独南行”为线索,抒发戍卒“不我以归,忧心有忡”的愤懑之情。在这种情绪的背后蕴含着更为深刻的情思即“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全诗先写出征情景,已经带有愁怨意味,后写夫妻别离时的依依不舍和相互信誓。词情激烈,将戍卒长期征战之悲表现得淋漓尽致。
  (3)弃妇诗
  在周代社会,男女地位不平等。尤其是对于结婚后的女性而言,丈夫就是她们生活的中心。男子的喜新厌旧以及那个时代存在的一夫多妻制都成为这些女子悲惨命运的根源。《诗经》中涉及到的有《卫风•氓》、《邶风•谷风》、《邶风•日月》、《召南•江有汜》、《王风•中谷有蓷》、《郑风•遵大路》等。
  以《邶风•谷风》为代表。程俊英、蒋见元两位学者均认为这是首弃妇诉苦的诗。从诗中的“采葑”、“采菲”、“我梁”、“我笱”等词可以看出生活的艰辛和女子的勤劳。从一章的“黾勉同心,不宜有怒”,“德音莫违,及尔同死”,到二章的“行道迟迟,中心有违”,从三章的“毋逝我梁,毋发我笱”,到四、五章的前后对比,再到六章的“不念昔者,伊余来既”,在反反复复的叙述中,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弃妇的复杂心理,由此可见负心男子带给她的精神创伤有多重。另外,诗中“燕尔新婚,如兄如弟”的热闹欢乐与“不远伊迩,薄送我畿”的绝情冷淡形成强烈的对比,更加突出了这位弃妇心底的哀怨愁苦之情。
  《卫风•氓》也是一首反映婚姻悲剧的诗篇。诗前两章描写男子向女子从求婚到结婚的过程。首先是男子以买丝为名,借此向女子表露爱慕之情,最后决定将婚期定在秋季。此后,女子朝思暮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方玉润云:“不见则忧,既见则喜,夫情之所不容已者,女殆痴于情者耳。”[4]道出了女子对男子的用情至深。接下来三、四章以“桑”起兴,描写了女子由年轻貌美到年老色衰的变化过程,同时也对应了男子对女子由热爱到厌弃的心理变化过程。五、六章叙述了被弃前后两种截然不同的处境。整首诗完整地再现了女主人公从恋爱到婚姻的悲剧命运。同时也为我们刻画了一个棱角分明,个性鲜活的悲剧女性形象。这种女性婚姻悲剧的根源实则是当时社会中存在的情与礼的矛盾以及夫权对妇女的压迫,这在周代乃至整个封建社会中极具典型意义。
  关于《郑风•遵大路》的主旨,《毛诗序》谓“思君子也”[3]。《诗经注析》云:“此为弃妇之作也”[2]。今人多从后者之说。诗中写的是女子被她的丈夫或情人所弃,她死死拽住男子的袖口,苦苦哀求男子不要厌恶她。虽然行为简单粗暴,感情却哀婉动人。全诗并没有交待女子被弃的原因,然而描绘的这幅画面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朱熹《诗集传》曰:“淫妇为人所弃,故于其去也”。[1]他把诗中的女子说成是淫妇,可见是存在偏见的。
  弃妇诗的出现,反映了周代妇女在爱情和婚姻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她们是男权社会的牺牲品,她们的不幸遭遇令人同情。《诗经》中的弃妇诗虽然没有对负心男子作出明确的谴责,但是却也有着深刻的警世作用。
  (4)悼亡诗
  《诗经》中涉及到的悼亡诗篇目不多,明确的有《唐风•葛生》、《桧风•素冠》,但《邶风•绿衣》存在争议。《毛诗序》云:“妾上僭,夫人失位,而作是诗也。”[3]《诗经译注》认为此诗是主人公怀念过去妻子的诗[2],至于妻子的生死不得而知。我们就以《邶风•绿衣》为例来具体分析一下:“绿兮衣兮,绿衣黄里。心之忧矣,曷维其已!”写的是主人公睹物思人,“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矣,曷维其亡”。此处“亡”通“忘”,是怀念之情的进一步延续。“绿兮丝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尤兮”。“古”同“故”,故人之意。通过对前人研究的分析,发现此诗产生争议的原因在于诗中的“绿衣黄里”一词。前人多引齐说,意为齐女庄姜为自己遭遇所作。齐说曰:“黄里绿衣,君服不宜。淫湎毁常,失其宠光。”意思是卫庄公穿黄色夹里绿色面料的衣服是不合适的,沉湎酒色,毁掉常例。小妾僭越,使夫人失宠。支持者都以此为根据。闻一多在《诗经通议》中对“绿衣黄里”进行了解说,他明确指出“里”在这里为“裳”之意。[10]因此,“绿衣黄里”就是“绿衣黄裳”,就是绿上衣饰以黄下衣,并无颠倒之象,更无小妾上僭之征。本文也持此说,诗中主人公睹物思人,怀念逝者生前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照顾。朝夕相伴的夫妻生活早已物是人非,剩下的只是无限的怀念之情。
  关于《唐风•葛生》的主旨,《毛诗序》云:“刺献公也,好攻战,则国人多丧”。[3]《诗经原始》云:“征妇思夫久役于外,或存或亡,均不可知”。[4]本文直接从文本出发进行解读,暂且撇开诗作的历史年代、社会背景不论,将其视之为一首悼亡诗。开篇用到了赋、比、兴手法,用蔓草生长比喻男女相爱关系。接着借助“予美亡此,谁与独处”表达对配偶的哀悼怀念之情。葛藤缠绕在荆树上,像爱人之间的相依相偎,而主人公却孤身一人,甚是悲凉。同时,诗中所提及到的“角枕”、“锦衾”也都是殉葬物品。“独处”、“独息”表达了其思念与悲哀之深切。“夏之日”和“冬之夜”的循环往复更是体现了主人公对逝者永无止境的怀念之情。而“百岁之后,归于其室”似乎又包含着对生命最终归宿的深刻认识,具有一种生命悲剧意味。
  《诗经》中的悼亡诗对后世的影响很大,如西晋潘岳《悼亡诗》“流芳未及歇,遗挂尤在壁;寝兴何时忘,沉忧日盈积。”在表现手法上就受到《邶风•绿衣》的影响。再如元稹《遗悲怀》“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也是受此影响。

  三、《诗经》婚恋诗折射出的社会观念

  文化作为一种精神生产力,在推动人类社会进步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周代社会蕴含着庞杂的礼制风俗文化,它们起着规范周代社会和周人行为方式的作用,同时沉淀了这一时期所特有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生活习惯等,是这个时代文化的核心。通过前面对《诗经》时代社会背景和婚恋诗内容分析,我们将进一步挖掘其中所蕴含的思想观念。

  1.爱情观念

  爱情是人类萌生的最正常而又自然的情感之一。《诗经》中的恋爱诗大多具有健康、欢快的格调。首先体现出的是追求自由恋爱的观念,这与去古不远的原始风俗有密切关系。有描写单相思的,如《邶风•柏舟》;有描写男女约会的,如《邶风•静女》;有描写男女定情的,如《卫风•木瓜》;有描写爱而不得的,如《周南•汉广》;有描写挣扎于情理之间的,如《郑风•将仲子》……它们均表现出了青年男女对自由恋爱的强烈渴望,尤其是女子对爱情的态度更是直白、坦率,令人敬佩。《邶风•匏有苦叶》“士如归妻,迨冰未泮;人涉卬否,卬须我友。”塑造的是一个执着于爱情、在喜悦与焦躁中等待情人的女子形象。
  内在美与外在美相结合。《诗经》中关于描写男女两性爱情的诗篇均突出了男子的高大、威猛,女子的贞娴、淑良,尤为突出其德行之美。如《关雎》中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方言》曰:“秦晋之间,美心为窈,美状为窕”。“淑”即美丽贤惠,这里是说淑女兼具外貌美与品德美。“君子”与淑女相对,也是兼具二美。君子配淑女,已成为后世追求的爱情典范。《毛诗序》云:“《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3]暂且不考虑其他因素,单看《关雎》所表现出的一种德行之美,就已经令人很是折服。《有女同车》中有“颜如舜华”、“彼美孟姜”……全诗通过对女子的容颜、穿戴以及内在品质等方面,塑造了这位貌美、品德高尚、风度娴雅的女子形象,让人不得不爱之。
  周代社会礼乐文明,男女双方交往有一定的自由性和开放性,,因而他们能大胆表露和追求对异性的爱慕之情。随着礼制的健全,男女婚姻自由受到一定程度上的约束,但无论如何都是以德行作为首要标准。周人流传下来的这种爱情观念依然影响着当下人们的择偶、婚恋行为。

  2.家庭观念

  家是国的基本组成单位。家庭和睦更是关系到是一个国家的繁荣与昌盛。周人更是注重君臣、夫妇、父子之间的和睦相处。《礼记•昏义》云:“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5]《诗经》婚恋诗中许多篇目涉及到的都是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的观念。如《齐风•鸡鸣》:“东方明矣,朝既昌矣。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会且归矣,无庶予子憎。”反映的就是普普通通的夫妻日常生活内容,妻子催促丈夫起床,而丈夫却有意调侃妻子而迟迟不愿意起床。根据妻子耐心的规劝可见她对丈夫殷切的关怀之情,间接地反映了夫妻二人甜蜜幸福的婚姻生活。《郑风•女曰鸡鸣》也是首反映夫妻生活的诗篇:“女曰鸡鸣,士曰昧旦。子兴视夜,明星有烂。将翱将翔,戈凫与雁……”全诗通过夫妻两人之间的对话,叙述了早起、射猎、饮食、杂佩表爱、相期偕老的夫妻感情诚笃的日常生活,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夫妻关系和谐的家庭生活画卷。另外,《大雅•思齐》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家邦。”可见,夫妻之道对于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的显著作用。
  《诗经》婚恋诗中还有一些是从侧面或反面反映夫妻和谐的家庭观念,如思妇(夫)诗、悼亡诗、弃妇诗。《桧风•素冠》:“庶见素冠兮,棘人栾栾兮,劳心慱慱兮。庶见素衣兮,我心伤悲兮,聊与子同归兮……”。这是一首悼亡诗,此女身着素衣,根据当时葬礼习俗,应是平民。丈夫将入殓,她抚尸痛哭,恨不得与丈夫一同死去。生则同床,死则同穴,如此崇高的夫妻之情何其感人[11]。《卫风•氓》是首弃妇诗,讲述男女二人以媒为礼一步步走向婚姻生活,婚后女子辛苦操持家业,毫无怨言,终因年老色衰被丈夫抛弃。“总角之宴,言笑晏晏”的幸福欢乐早已烟消云散,剩下的仅仅是“信誓旦旦,不思其反”的怨恨,同时还对男子“士也罔极,二三其德”的行为提出了强烈的谴责和控诉。在那个以夫权男权为中心的周代宗法社会里,女性的命运难免经历“桑之未落,其叶沃若”到“桑之落矣,其黄而陨”的变化过程,没有丝毫地位与价值可言。这也从反面表现出了夫妻关系和谐对家庭幸福生活的重要性。
  《诗经》婚恋诗中蕴含着丰富的家庭生活观念,尤其是男女两性关系,它们是在那个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形成的,体现了周人对家庭、社会的深刻认识。在夫妻恩爱和弃妇出妻的诸多诗篇中,我们应该看到这种“以和为贵”的文化主旋律至今影响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3.女性观念

  在以男权为中心的周代社会中,女子的地位非常低,但这并不代表这个时期的女子就没有较为先进的观念意识。《诗经》婚恋诗中的女性形象,无论是在大胆追求爱情还是婚姻生活中都表现出了极为鲜明的个性。
  追求男女平等。《诗经》婚恋诗中多写男子追求女子的过程。其实,女子追求男子也并非不合乎礼法。郑风里多是以女子的口吻来向男子大胆表露爱情的诗。《郑风•褰裳》:“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思我,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思我,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你若不想我,我岂没有他人来爱。这位女子性格旷达,吐语爽快,对待爱情丝毫不拖泥带水。她用别人追求自己的方式来抬高自己的地位,在这里男女是平等的,你有你的追求,我亦可以有我的选择。
 
  勇于反抗的意识。多表现在女性受到男权的不公平对待以及在父母包办婚姻时表现出的一种反抗意识,但是这种反抗是被动的、有限的。《召南•行露》曰:“虽速我狱,室家不足……虽速我讼,亦不女从”。朱熹曰:“女子以礼自守,而不为强暴所污者,自述己志,作此诗矣绝其人”。[1]程俊英认为这是一首女子拒婚之诗。通过具体分析可知,古代男子娶了妻叫作有室,女子嫁了夫叫作有家,故此“室家”就有了结婚的意思。用雀与鼠委婉巧妙地比喻男子的无礼强求。即便是上了公堂、坐了牢房也誓死抵抗,绝不屈从,凸显了女子的一种不畏强暴的反抗精神。《鄘风•柏舟》:“髧彼两髦,实维我义。之死矢靡他。母也天只,不谅人只……”《诗集传》云:“此卫世子共伯蚤死,其妻共姜守义,父母欲夺而嫁之,故共姜作此以自誓。”[1]这是一首女子要求婚姻自由,公然违抗父母之命的诗。在《诗经》时代,一方面人们在法定政令许可的范围内享有一定的恋爱婚姻自由。另一方面,普遍的情况是“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的世俗制度规范。[12]这个时中代青年男女为争取婚恋自由而产生的反抗意识能否战胜礼俗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诗经》婚恋诗中的女性在面对爱情、婚姻以及家庭时所呈现出的一种意识,就是独立自主、自由选择、反抗斗争的精神,这是《诗经》时代女性最光辉的亮点。

  4.生育观念

  尧舜时期,人们就已经形成了多子多福的社会观念。《庄子•天地篇》中有:“华封三祝”,所谓“三祝”即祝人“多福、多寿、多子”。同时又有《礼记•昏义》云:“婚礼者,将以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寄后世也,故君子重之。”[4]也表明婚姻的重要意义就在于繁衍后代。
  关于《诗经》中的《周南•螽斯》,《毛诗序》云:“《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3]一语道破了此诗的主旨。“螽斯”是蝗虫之属,比蝗虫略小,是一种繁殖能力极强的昆虫,因而成为古人生殖崇拜的象征物[14]。这首诗以螽斯群飞时发出的“诜诜兮”、“薨薨兮”、“揖揖兮”的声音起兴,用密密麻麻的螽斯象征人丁兴旺,家运昌盛。
  《唐风•椒聊》也是一首具有生殖崇拜意味的颂诗,用花椒多子象征子孙延绵。由于《诗经》产生于父系社会,男子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所以今人多认为这首诗是以男性为主题,是对男性生殖能力的赞颂[15]。以花椒树起兴,写花椒树枝叶繁茂,硕果累累。以此作为铺垫,以椒喻人,赞美高大健壮的男子,人丁兴旺。运用复沓手法,对人物进一步赞美,具有一唱三叹的艺术效果。
  《诗经》中还有一部分诗如《唐风•绸缪》、《豳风•伐柯》、《齐风•南山》等涉及到“束薪”、“束楚”、“鱼”等意象,经人考究也是与生殖崇拜有关[13]。
  由此可见,人们对多子多孙幸福生活的追求步伐从未停止。透过周代社会存在的多种婚姻制度形态,我们也可以窥测出这种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对周人以及后世的深远影响。

  结语

  《诗经》婚恋诗是《诗经》时代特殊的社会产物,是我们了解和认识那个时代的重要窗口。
  婚恋诗作为《诗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详细地反映了周代宗法社会下的礼乐文明制度。通过对《诗经》婚恋诗的追根溯源,我们认识到了周代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础的社会宗法制度下的政治状况,统治者与众诸侯国联姻,旨在维护和巩固周王朝的统治。并且了解到周代社会的婚姻嫁娶情况,统治者为蕃育人口而形成的“会男女”风俗,保障适龄男女成婚。遵循“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的“六礼成婚”的婚嫁程序,更是凸显了周代礼制文明的这一特点。此外,通过分析还让我们认识了周人一夫一妻、一夫多妻等多种婚姻形态以及这种婚姻形态背后的成因。
  婚恋诗约占全诗的三分之一。其中,恋爱诗中涉及到的有描写寻爱求偶的、赠物定情的、男女相会的以及失恋痛苦的内容。婚姻诗中涉及到的有描写婚嫁场面的、夫妻日常生活的、两地相思的、弃妇出妻的以及哀悼怀念的内容。通过以上对《诗经》婚恋诗的分析,我们了解到其内容是无比的丰富。另外,这些诗篇也反映了当时人们的情感、思想以及精神面貌。它们所传递出来的婚恋观、爱情观、家庭观、生育观等思想观念是那个时代的缩影,是周社会不断发展的强大动力。
  总之,《诗经》婚恋诗作为《诗经》时代的文化礼俗宝典,对于我们了解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社会风貌大有裨益。今天,我们应该站在时代的高度上,仍需进一步开拓《诗经》婚恋诗的研究领域,挖掘其中的宝贵财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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