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摘 要

全文由四个部分组成,将雅百特财务舞弊事件和舞弊风险因子理论相结合进行分析。第一部分主要是通过查阅财务舞弊的相关文献和证监会对雅百特的处罚通知,对雅百特进行财务舞弊有个整体的了解,包括研究背景和意义,财务舞弊的相关理论进行归纳总结。第二部分就雅百特财务舞弊案作出相关研讨。该部分阐述了雅百特公司大体情况,概述了该公司在财务舞弊时的主要过程以及被处罚结果,且就该公司采取的舞弊方法作出了详细的分析。第三部分分析了雅百特财务进行舞弊的动机与原因,根据舞弊风险因子相关理论,可将其划分为一般风险因子与个别风险因子,对一般风险因子的分析研究,需要从被发现的可能性、舞弊机会以及受罚程度这三个基本点出发,个别风险因子的分析研究,则需要将道德品质及其相关动机作为研究的出发点。第四部分是在风险因子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治理措施。

关键词:财务舞弊 舞弊风险因子理论 雅百特

1、绪论

1.1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研究背景

资本市场上接连不断出现的财务舞弊事件无不例外是由于上市公司牟利所致。他们通过财务舞弊这一不正当行为欺骗投资者的投资,给大家营造出自身经营实力强的假象。财务舞弊无法从根源上制止,侵害了投资者的经济成果,并使投资者对投资失去信心。从长远来看,将不可避免地限制我国市场的发展。

随着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高度一体化和“一带一路”政策的指导,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越来越多的企业都在积极地“扩张领土”并不断向国际市场输出优质产品和服务。但是,由于跨境业务审计薄弱和监管不力,为企业的海外业务财务舞弊提供了潜在机会。特别是以雅百特为代表的上市公司跨境财务舞弊这一案例,违法方式难以发现,涉案数额庞大,案件性质十分低劣,引起了市场的轩然大波。

1.1.2研究意义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将致力于开拓海外市场,以增强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通过雅百特财务舞弊这一案例,分析其进行财务舞弊的动因及手段,同时提出防范方法,对完善我国公司海外业务的监管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

对于企业而言,本文希望通过分析能够促使相关企业进一步修改内部结构,培育员工廉洁道德决心,统一企业未来长久发展的思想,创造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环境;

在证券市场方面,本文希望通过相关分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证券监管机构有效预防和整治公司财务舞弊问题,确保证券市场科学规范运行,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水平;

对于审计而言,本文希望通过相关研究,可以改善事务所等外部第三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相关监管的效率和效力,守卫群众的正当权利。

综上所述,本篇论文对全世界范围内的财务舞弊进行了相关研究分析,并将雅百特进行跨境财务舞弊一案作为重点研究对象,利用舞弊风险因子理论,得出了一套系统的整治措施以及相关建议。

1.2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1.2.1研究内容

本篇论文将舞弊风险因子理论运用于雅百特财务舞弊事件,找出雅百特进行财务舞弊的手段和动因并提出防范方法。首先通过证监会通告对整个舞弊事件进行了解,同时结合该公司近几年的财务报表,分析其异常指标并找出背后的原因与具体手段。其次采取舞弊风险因子理论,将一般风险因子及个别风险因子作为此次研究的出发点。最后,从这个理论的角度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1.2.2研究方法

案例研究法:本文以雅百特跨境财务舞弊为案例,通过对比公司财务报表各项数据,分析异常指标,结合实际情况,找出舞弊背后的动因和手段,同时提出可行的防范建议,对我国上市公司进行跨境财务舞弊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文献研究法:在知网、谷歌学术等研究网站上阅读财务舞弊的相关文章,将文献内容进行总结。从而对雅百特财务舞弊行为发生的动因、手段以及对应的治理措施有更清晰的了解。其次通过东方财富、证监会、公司官网收集与雅百特有关的数据和处罚通知。

1.3相关理论基础

1.3.1舞弊风险因子理论

舞弊风险因子理论是现在舞弊动因理论较完好无暇的理论之一,它在GONE理论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发展。GONE理论被划分为四个类型,分别为舞弊需要、舞弊暴露、舞弊贪婪和舞弊机会,舞弊风险因子理论是基于这四个类型的进一步发展得出的结论,其要素被重点划分为个别风险因子以及一般风险因子。个别风险因子中就包含了舞弊动机以及道德品质,这些因素因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并且难以被管控;舞弊的机会、被发现的几率和被发现后舞弊者受罚的力度被归类为一般风险因子,这些是可以被管控的。

道德品质主要指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在诚实守信方面出现了不良记录;舞弊动机的主要含义是公司发展现状与当前发展需求紧密联系,经济利益和舞弊动机之间的相连性是上市公司作出舞弊的重要因素;舞弊机会是指公司进行财务舞弊时的机遇,比如公司内外的监管机制不健全;舞弊暴露的可能性主要指企业进行财务舞弊的行为被察觉的或然率;受罚的力度主要指公司进行财务舞弊后,有关部门对其所实施的惩罚力度。

1.3.2其他理论

冰山理论将产生舞弊行为的原因归为两种。海平面以上出现的只是一小部分,这些展现在大众眼中 ,人人看到的都是现实存在的。而海平面以下的部分,更容易不被人们所关注在意。

舞弊三角理论是由W.SteveAlbrecht提出,此理论将压力、借口及机会作为企业舞弊的三大因素。这三大因素必须同时作用才会导致舞弊发生,缺一个条件都不可以。

GONE理论提出机会(O:Opportunity)、暴露(E:Exposure)、贪婪(G:Greedy)、需要(N:Need)是造成财务舞弊的重要组成要素。GONE理论将企业进行财务舞弊的动因更详细的分为内外两部分,为了预防财务舞弊的发生,应阻止企业高层管理的贪婪,减少公司的不正当需要,减少企业财务舞弊的机会,提高财务舞弊的风险。

2雅百特案例概述及分析

2.1公司概况

江苏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雅百特”)是一家全球性综合建筑工程企业,以金属屋面维护系统和分布式光伏设计闻名,主要提供工程系统服务,将技术创新和高水平的研发相结合,面向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中高端的公共建筑,例如机场,高速火车站等场所。在2015年8月通过中联电气在深圳上市,股票代码为002323。

2015年2月,中联电气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资产置换等手段从雅百特原股东拉萨瑞鸿、拉萨智度德诚以及拉萨纳贤手中购置了雅百特所有股权。同时,瑞鸿投资的股东陆永成为雅百特拥有股份最多的人和实际控制人。

与此同时,瑞鸿投资与中联电气签订《业绩补偿协议》,要求雅百特在2015年至2017年的净利率要逐年递增,2015-2017年净利润目标分别为2.55亿元、3.61亿元以及4.76亿元。但是雅百特在2012年至2013年的净利润却只在0.2亿元上下,而2014年其利润为1.02亿元。如果未实现承诺,雅百特需巨额赔偿,为了实现如此高的业绩,雅百特的经济压力巨大,这也为其后来的财务舞弊埋下了伏笔。

2.2案情回顾

2017年4月,雅百特因伪造海外工程项目和国内外业务往来,证监会决定备案检查,同年12月受到行政处罚。经核实,雅百特在2015年至2016年9月期间,营业收入虚增5.83亿元,利润虚增2.56亿元。

2017年9月,外交部发言人耿爽透露出雅百特的政要信函是虚构的,同时其与巴基斯坦相关公司也没有业务和资金的牵涉关联。

2018年7月5日,雅百特因财务舞弊被动终止上市。其结果是雅百特需交纳60万元的罚款,对公司最大股东陆永处罚,其需交纳30万元的罚款,同时毕生都不准进入资本市场。根据相关法律,对其他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或者不准进入资本市场的决定。

2.3雅百特公司财务舞弊手段

2.3.1虚构海外工程项目

2.3.1.1公司项目公告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符

雅百特于2015年对外宣传巴基斯坦的东部城市木尔坦在建设城市快速公交专线的整体项目已竣工,然而经核实,该工程项目只有中铁一局公司参与,雅百特并无参与其中。所提交的木尔坦项目的证据都是伪造的。

雅百特所伪造的木尔坦材料运送出国这一行为,实际上海关申报后的大批材料并没有运输到巴基斯坦。之后,这批货物通过新海丰等货运公司运送至国外后再回国,从而给人们制造了虚假的海外回款情景。

2.3.1.2毛利率与行业平均值不匹配

根据雅百特的说法,2015年,巴基斯坦的木尔坦项目已经完成,收入达到了2.01亿元,毛利率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相比,远远超过了平均水平,其74.16%的超高毛利率不得不让人产生疑问。同时雅百特2014年的毛利率仅38.74%,而到了2015年因为海外项目却达到了74.16%,这个跨越幅度,不得不让人怀疑其巴基斯坦海外项目是否真实。

表1雅百特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对比情况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嘉寓股份 15.77% 17.51% 18.23%
江河创建 15.03% 16.16% 19.76%
雅百特 38.74% 32.35% 30.98%

2.3.1.3营业收入的增长与应收账款的增长不吻合

根据表2,雅百特应收账款的增长率在2014年只是18.46%,然而到了2015年,其增长率从18.46%升到了375.53%,2016年又降到了286.53%。2014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高至230.56%,然而2015年的增长率与2014年相比却只有86.77%,到了2016年更是低至只有38.85%。这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应收账款增长率相差至大,完全不相吻合 ,让人不得不对雅百特的业务往来产生质疑。

表2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增长情况单位:万元

财务数据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营业收入 49560.74 230.56% 92563.55 86.77% 128528.5 38.85%
应收账款 3831.54 18.46% 18220.12 375.53% 70425.7 286.53%

2.3.2虚构建材出口贸易

2015年初,雅百特与安X际取得联系且所实施的安哥拉项目实现虚假收入1,852.94万元。

雅百特公开宣言在巴基斯坦木尔坦这个项目里销售了部分材料。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该材料并未送往巴基斯坦。反之,他们与一家海外公司制作了一份假的出口合同,将申报出口到安哥拉的货物运到香港,然后再由其掌控的公司将进口的货物运回中国。

2.3.3虚构国内建材贸易

2.3.3.1虚构资金循环

2015年,雅百特的会计人员通过伪xx的业务往来交易信息,将企业的资金挪用给其掌控的上海远盼、上海煊益等公司,之后打着销售业务的旗号向上海桂良、上海久仁等客户转移了资金。2016年,雅百特使用类似的方法伪造资金流动而没有实际的物流转移。雅百特在两年内达到了36277.48万元的收入,利用伪造的国内建材业务交易。

2.3.3.2隐藏的关联交易链

李某等人安排的公司在此次雅百特所捏造的资金流交易里发挥了主要的效力。证监会的调查发现,李某和雅百特之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与雅百特看起来好像没有关系,然而实际上是由雅百特安排上海煊益等多家公司与雅百特合作。这些公司的共同特点是与雅百特没有股权控制的关系,由他们与雅百特一起实行不真实的业务交易。

3基于舞弊风险因子理论的雅百特财务舞弊动因分析

3.1道德因子分析

即便雅百特已经上市,但董事长陆永一人就掌管了公司的大部分股权。雅百特的最大股东是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拥有公司的44.46%份额,而该公司背后的实际控制人正是陆永。同时,公司的管理层一人掌管公司内部多个重要职务。例如,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这两个重要的职位都是陆永一人。决策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职能重合,形成“内部控制”。在监督机构有名无实的情况下,存在很大的潜在舞弊风险。

雅百特的高层管理人员都渴望利用财务舞弊的方法来弥补其经营状况不佳这一事实,并为市场制造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以便公司能够继续留在资本市场中,从投资者那里获得资金投入。

同时,雅百特的财务人员受到了公司整体不良道德风气的影响,完全服从了公司高级职员的的指示。并未拒绝或戳穿这不正当的财务舞弊行为,这些员工没有正确的职业道德价值观,无疑对公司在财务方面的管理起到了负作用,进而加重了公司经营现状恶化,导致后续财务舞弊行为的出现。

3.2动机因子分析

雅百特之所以以财务舞弊的方式来逃避大量赔偿,归根于其前期提出不符合公司发展现状的业绩承诺,并试图以财务报表xx来蒙蔽投资者的双眼。雅百特在上市过程中积极寻找投资公司并与他们合作以获取投资并扩大公司规模。几经周折,雅百特与多方接触,通过努力最后和纳贤投资、瑞鸿投资等融资公司达成了合作共识。但取得这笔投资的前提是雅百特必须达到规定的经营业绩目标,且与之进行合作,并签订《业绩补偿协议》,其中规定了公司的净利润:在2015年,2016年和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收入必须分别不小于2.55亿元、3.61亿元以及4.71亿元。若每年公司在经营净收入方面未达标,则将根据规定向合作伙伴提供补偿。为了满足协议中的净利润要求,雅百特选择承担风险并依靠虚拟的木尔坦工程项目,再进行全球现金流伪造等一系列手段促使其绩效指标达标,为其躲过了相应赔偿。并对该公司的财务指标进行了有效分析,分析结论得出该公司其经营现状无法达到履行其承诺的标准。该公司使用舞弊手段来粉饰这些数据,但也造成了财务报表中异常指标的出现。

3.2.1获利能力分析

公司在相应的时段中通过经营手段实现的资金增值能力被称之为获利能力。获利能力的分析需要对研究对象在营业净利率以及资产净利率两个方面作出研究推导。

表3雅百特公司2014-2017年利润表简表(单位:万元)

2014 2015 2016 2017
营业收入 39,127.00 92,564.00 128,528.00 137,726.00
营业成本 32,040.00 52,536.00 83,167.00 85,251.00
销售费用 2,469.00 1,520.00 2,890.00 2,693.00
管理费用 3,089.00 6,610.00 9,055.00 10,110.00
财务费用 -134.00 936.00 571.00 38,834.00
净利润 1,255.00 26,619.00 24,104.00 26,430.00
营业利润 864.00 30,561.00 29,525.00 31,294.00
利润总额 1,501.00 31,784.00 29,422.00 32,323.00
总资产 97,585.00 94,148.00 212,621.00 265,639.90

由数据分析可知,雅百特在2014-2015年期间的营业收入增值高达5亿元,其中净收入增值超过了2亿元。经相关调查得知该公司的收入增值并非合理的绩效增长。该公司在2015年的营业收入额增至9.26亿元,营业收入当中有2.2亿元属于海外贸易以及海外项目。

表4雅百特公司2017-2017年盈利能力指标

2014 2015 2016 2017
资产净利率 1.30% 28.30% 11.30% 9.90%
营业净利率 3.20% 28.80% 18.80% 1.90%

净资产利率能够反映一个公司的获利能力、发展潜力以及资金利用能力,其象征着公司将资产投资于国外后取得的收入情况。对相应数据研究得出雅百特在2014年时其资产净利率偏低,这说明公司在获利能力方面较为欠缺,由于某种原因,2015年其达到顶点,然后一路下跌。这进一步说明该公司在盈利能力方面本就不强,才导致数据变化差异大。

公司利用经营手段进行获利的能力被称为营业净利率。该指标能够反映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有助于更加准确理解公司的获利能力。由上表可知,该公司资产净利率和营业净利率相差不大。在经历了较低水平的大幅增长后,2015年开始逐年下滑,从中可以看出公司在真实收益方面的情况十分不佳。

3.2.2偿债能力分析

表5 2014-2017年偿债能力分析

2014 2015 2016 2017
资产负债率 12.60% 35.21% 61.55% 67.78%
行业 43.16% 42.31% 40.80% 41.14%
速动比率 5.41% 1.02% 0.67% 0.75%
行业 1.55% 1.57% 1.55% 1.41%

总资产比例中总负债所占比重被统称为资产负债率,从该指标能够准确掌握公司利用融资资金进行业务开展的水平。2014-2015年期间雅百特资产负债率偏低,该指标处于行业水平下游,这也能看出公司并未科学地运用财务杠杆进行经营获利。该指标在2016-2017年期间处于行业上游水平,因此该公司可能在偿付能力方面会受到财务风险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速动比率主要指速动资产在流动负债中所占比例,体现公司将流动资产转换成现金清偿流动负债的情形。雅百特的速动比率在2015年后一直处于行业下游水平,由此可知雅百特在短期债务偿还能力方面呈现着连续下滑的情况。

3.2.3营运能力分析

表6 2014-2017年营运能力指标

2014 2015 2016 2017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37.08 215.62 106.37 208.68
行业 87.58 99.93 102.62 97.05
存货周转率(次) 4.77 1.71 1.07 0.82
行业 7.84 7.26 7.74 8.95

公司收回被外单位占用的资金所花费的日子被统称为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体现了公司将非现金的资产转换成现金的速度。从表中可以看出,应收账款的周转天数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相比,该公司的指数远远高于相关行业的其他公司。但其每星期的存货周转率偏低,存货流动性较差,这些都无法达到行业指标要求。由此可见,雅百特销量偏低,导致存货流动性差,进而恶化经营状况,然而,公司在应收账款甚至营业收入方面呈现递增现状。这一现象足以引起怀疑,无商品交易情况,营业收入却是正增长,因此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该公司在伪造财务数据,伪造存货和收入。

3.2.4成长能力分析

表7 2014-2017年成长能力指标(单位:元)

2,014.00 2,015.00 2,016.00 2,017.00
营业总收入增长率 24.85 136.57 38.85 7.16
行业 14.63 0.21 15.26 31.19
净利润增长率 -57.37 2,020.70 -9.45 9.65
行业 -7.35 -38.08 -2.23 2.34

由上表数据分析可知,2015年期间的雅百特全部指标都存在着异常。该行业在2014年期间处于低迷期,净利润的都是负增长。雅百特在2015年借壳上市后,每一项指标都呈快速增长趋势,其中净利润与营业收入的增速远高于行业一般水平。

经过以上分析我们得知在雅百特在整个上市阶段,为拓展公司规模,与他人签署了公司预期发展无法履行的业绩补偿协议,又因其财务情况,导致该公司经济状况不佳。于是在受到巨大的利益影响,雅百特不惜一切代价和风险做出了违法行为,利用舞弊的手段寄希望以财务造价来蒙蔽投资者,以此得到融资,这无疑打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后因财务状况出现异常被外界察觉,经举报查证一切属实。

3.3机会因子分析

公司中潜伏舞弊者的权利与机会因子息息相关。如果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不受监督和控制,则将直接由于其自身的相对优势而为财务舞弊缔造时宜,以便管理层可以从中受益。

3.3.1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

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将使公司的运营更高效,并且公司的各个方面都将相互制衡,从而使决策更加合乎情理。

从表格中得知,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雅百特背后的实际控股股东,该公司实际控股人是陆永,雅百特44.85%的股份都被他所控制,同时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这两个重要的位置也由他一个人掌管,公司的董事是其夫人褚衍玲。所以,其他股东占比较少,实际决定权在陆永手中。即使他们团结起来,也很难与之抗争。在这种股权结构下,方便大股东对小股东进行摆布,公司内部的监管机构尽管名义上存在,然而其实际的监督管理职能已经丧失。

表8雅百特公司2017年末前十大股东

持股排名 处罚类型 持股比例(%)
1 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4.68
2 季奎余 9.82
3 瑞都有限公司告 8.07
4 拉萨智度德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9
5 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5
6 陆永 0.85
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0.56
8 上海华敏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0.32
9 景旻 0.27
10 吕伟 0.23
合计 76.84

3.3.2监事会监督机制失效

一般情况下,为避免舞弊行为出现,公司通常会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者是监事会等,以监督公司平时的日常活动,2015年到现在为止,雅百特实施虚构国内外建材以及相关海外项目来增加收入和利润。仅在2015年,它就结合虚构海外相关的项目收获了2.2亿元,然而工作的监督部分也不会忽略如此大量交易而不检查其运作。然而,类似不存在交易行为目前还未受到相关监管,针对雅百特监事会而言始终都为虚设,根据实际情况而言,监事会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并且久而久之就会失去客观性和独立性。

3.3.3IPO制度不健全

如果企业想要对公司发展规模进一步扩大,首先需要有大量的运转资金来确保公司能够正常运行,然而,企业是无法获得额外的资金,就会采取外部投资的方式获取资金。公司不仅能够向银行发起借款,还可以发债为公司筹备资金,,然而考虑到借款支付的利息比较高,所以公司决定通过债券或者股票实行融资,其次我国目前IPO审查时间过长,其次还会有长时间等待审核和要求,大量公司为了能够短时间内实现上市,因此他们会选择借壳上市。成功上市后,就会通过发行其他股票来筹集资金。此时,上市公司已变更所有者,并成立了新的上市公司。同样,如今公司对未达到上市标准的结果进行隐瞒,试图通过欺骗的手段成功上市,待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就会继续采取欺骗的首段隐瞒投资者,雅百特获得中联电气股权,结合调查可知,雅百特所提供的资料和发展现状不一致,经过相关机构对其市值的评估,雅百特的股权价值为35亿元,但是其账面的所有者权益在2014年最后一天为止只有2.98亿元,相差金额达到32亿元,这让大量的投资者对评估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3.4暴露的可能性因子分析

可能性,即发现和披露财务舞弊的概率。发现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几率,取决于有关监管部门监督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管和督促,对注册会计师的审查和审核。

3.4.1实施海外审计程序的阻碍多

雅百特海外审计过程中遇到阻碍,其继续执行有些难度,按照中国证监会所得出的结论可知,雅百特在舞弊案件中所涉案企业众多,一一出现的许多地区,并与其他公司通过伪造交易的方式周转资金,考虑到牵扯大量的公司,国内外都有涉及到,对其真实调查结果比较模糊,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被发现交易的可能性非常低。

3.4.2外部审计失责

负责审计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严重忽视了其职责。作为雅百特的长期外部审计机构,众华会计事务所不仅未能发现或有意掩盖其财务异常,而且连续两年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值得一提的是,负责审计工作的众华会计事务所在审计机构的整体排名中仅排在30位以上,而雅百特作为其一个非常重要的客户,可以想象,一旦这样重要的客户失去对众华会计事务所来说也是巨大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审计的客观性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可以看出,众华会计事务所对雅百特的外部审计工作已经有很多年了,它应该对雅百特整个公司的内部运作和财务状况有相对的了解,更不用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中的夸大的变化,没有遵循良好的职业操守。

3.5受罚程度因子分析

在雅百特跨境的财务舞弊案被揭开暴露后,该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60万元人民币。财务舞弊的主要决策者陆永只需缴纳30万元的罚金,同时毕生都不准在股票市场中进行投入。雅百特跨境财务舞弊行为对我国的国际形象造成了严重影响,甚至在外交部会议上受到通报与批评,考虑到涉及舞弊案件面向国内外多个国家,目前我国在监管机制上也会受到相应控制,舞弊行为被发现之后,也只处以很小的罚款,这不会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如此严重的过错,只需罚款几十万元就可以解决,通过这次的相对比较低的失误成本,目前在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出现大量的舞弊事件。

表9证监会对雅百特及相关负责人的处罚情况

处罚对象 处罚类型 处罚金额(万元) 市场禁入年限
江苏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 警告 60
陆永 警告 30 终身
顾彤莉、施妙芳 警告 30 5年
褚衍玲、陈建辉 警告 20 3年
李冬明、刘元玲、秦静 警告 5
张峥、潘飞等6人 警告 4
涂振连、赵阿平等6人 警告 3

4雅百特财务舞弊的相关治理策略

4.1道德因子下的治理对策

4.1.1加强企业高层管理的道德建设

公司管理层的道德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舞弊的可能性。陆永作为雅百特董事长兼总经理在雅百特占有股份的比例达到44.85%,拥有越多的权力将会出现腐败现象并且不能够承受利润所产生的的诱惑,进而出现贪婪的思想。所以,公司需要更加重视股权分配结构,还需要制衡实际控制人与内外部投资者。以更好地控制一个人担任许多职务还分散其所拥有的权利,这能够更好的控制并降低舞弊的行为并避免出现贪婪思想。

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在管理层上可能出现的舞弊行为越高,其法律意识越薄弱,所以,一定程度上为更好的控制公司人员出现舞弊行为可能性并防止高层管理人触犯法律,需要培训高层管理成员在法律上的认知,假如雅百特各个管理层成员能够深入了解法律知识,还能够对其造成的社会影响、法律后果有所了解,一定程度上也能够避免舞弊行为的出现。

4.1.2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为了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应同时采取灵活和强硬的措施。在灵活的措施方面,提倡加强对会计师专业会计资格的评估,并加强继续教育。在强硬的措施上,应建立财务人员信用评价机制,设立对舞弊行为的揭发检举途径。相关机构还应设置专门的组织,布置有专业和道德意识的工作人员,同时还应成立一套合法合情的审核程序,使财务从业人员更加守法守德。

4.2动机因子下的治理对策

合理的公司战略可以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方向,并可以进行有效的长期规划,防止公司陷入倒闭的坎坷。公司可以从以下两个个方面提高自己的优势:对行业市场和走向进行一定的分析了解,并阐明公司所处的行业类型,是垄断行业还是完全竞争行业等。正确的评估公司在市场的位置,突出自身差异化优势。二是根据大众的喜好需求表,不断的对自身所拥有的资源进行优化改进。产品是企业竞争的核心和盈利能力的关键。产品必须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并加大对产品研发的投入,以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产品竞争力。

4.3机会因子下的治理对策

4.3.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高级别会议的决策水平与治理结构的合理性密切相关。我们可以从以下较度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首先,我们可以针对公众并吸收公共资金,而不是向原始股东出售新股。其次,通过吸引新投资者对企业投资能够更好的解决财务问题,并给企业提供更优质的资源。第三是重视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增加他们的话语权,使他们在董事会中能有一定的比例,并阻止大股东占主导地位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4.3.2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首先,建立公司的内审条例。固然相关内审机构已经发表了有关公司内审的的方向和制度,但它面向所有公司,只能指出建立公司内部审计的总体方向。企业应认真研究内部审计协会颁布的各项规定,并以此为依据,根据其内部实际业务经营状况对其实施相应的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企业需要明确处罚和激励机制体系。如果该公司事先制定了相关规定,明确规定了各个部门的职责,并明确告知了员工奖惩,那么我认为它也可以在监督员工方面发挥良好作用,使公司形成良好的环境,竞争气氛。

4.4暴露的可能性因子下的治理对策

4.4.1建立境外会计师的考核制度

受国内经济快速发展的影响,向海外获取资金的企业逐年增加,这些企业希望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因此,在海外设立审计机构办事处已然迫在眉睫。第一,计划联合国家监管机构实现有效的沟通,其次实现中国证监会对机构排出的审计师进行有效的监管,选拔综合素质高,专业水平高的会计师派往有贸易关系的国家,并负责审计与我国有关的海外大型项目,为了避免企业和国外会计师之间出现不当行为,需要对会计师进行严格监控,实现随时随地分配,公司规定可以对其项目实现一次审核,第二年对其进行更换,除此之外,审计工作在国外也会同时参与进行,并相互配合使得工作能够顺利完成,让工作质量得到保障。

4.4.2加强审计机构的管理

基于目前投资环境而言,需要结合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监督以及社会对国家的监督,对后期发现的舞弊行为及时发现并及时解决,其负责雅百特公司的会计事务所没有及时了解到是否存在舞弊行为,导致审计工作也未能通过。因此,如果要确保审核的质量,则需要有管理审核机构对其进行控制与审核,可以结合下列三个方面更好的管理并优化其发展环境。

第一,我们需要针对会计师做出相应的评价,包括职业道德和专业性的评价,需要确保会计师的工作能够进一步实现继续教育。针对注册会计师来说,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是为了时刻提醒会计师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严格遵守道德操守,更好的履行其职责,先比较与专业知识而言,会计师的道德操守是关注的焦点,注册会计师也必须对审计结果负责。

第二,应定时对会计事务所和会计从业人员进行检查。目前我们国家财政部门监督注册会计师将以审计报告为中心,将把存在不良行为的公司作为监督的主要对象,其次还需要时刻检查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第三,必须保证会计师的收入独立性。纵观国内外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会计师事务所不时与受其利益驱动的经审计单位勾结。假如一定基础上可以避免注册会计师考虑到收入所导致的问题,就可以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4.5受罚程度因子下的治理对策

上市公司的有关人员利用舞弊手段牟取暴利,然而证监对于个人和市场处理罚款有些许不同,对于个人而言,会处罚一定的罚款,而市场不仅会处罚罚款还会实施相应的限制。利润和罚款相差比较大,对市场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可以交由相应代理人对其进行控制和解决,实际上并不可以对其进入市场实施有效的阻止。

针对这类情况而言,需要实施阻止的有效措置来控制,不合法行为所产生的相应成本提高,进而减少并遏制此类行为的发生。 除了扩大索偿外,对违法行为的惩罚也要有所重视,数额巨大,性质恶劣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参与舞弊行为的管理人员,在调查民事责任时,应增加赔偿额。如果情况严重且行为恶劣,也应禁止他们继续在相关行业工作,并将这种非法行为记录在他们的个人信用记录中。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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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杨迎,车正红.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xx[J].时代金融,2018,11:160-173.
    3. 牛彦秀,宫子琇.雅百特财务xx暴露的问题及对策探究[J].财务与会计,2019,04:36-39.
    4. 崔东颖,胡明霞.“雅百特”财务舞弊案例研究——基于舞弊三角理论的视角[J].财会通讯,2019,04:06-09.
    5. 刘泽锋.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动因及审计对策[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9,10:279-280.
    6. 雷隆,张馨天.业绩承诺引发审计风险探究——以雅百特财务xx案为例[J].财会研究2020,03:52-53.
    7. 贾静妮, 周郑.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动因及对策研究——基于风险因子理论[J].财会学习,2020,06:35-36.
    8. 刘金星,郭雪晴.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动因及治理研究[J].山西农经,2020,11:164-165.
    9. 董莉,秦子涵.企业财务舞弊的动因及对策探究[J].财税研究,2020,12:163-165.
    10. 牛羿恒.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动因与治理——基于舞弊风险因子理论与博弈论共同视角[J].财务实践,2020,12:99-103.

 

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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