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旅游业的财务影响及应对策略分析-以新疆中国旅行社为例

内容摘要: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我国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在多个省份推行营改增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十一五期间我国为实现结构性减税的战略目标而进行的一次重大的税制变革。营改增扩大了征收范围,将之前征收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

  内容摘要: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我国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在多个省份推行“营改增”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十一五”期间我国为实现结构性减税的战略目标而进行的一次重大的税制变革。“营改增”扩大了征收范围,将之前征收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旅游业也纳入其中,完善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切实减轻纳税人的纳税负担,促进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的提升。以新疆国家旅游社为代表的旅游业在此次“营改增”中面临机遇的同时也迎来了挑战。本文以新疆国家旅游社为例,通过对“营改增”政策的解读以及对该新疆国家旅游社现状的分析,研究“营改增”对新疆国家旅游社可能带来的影响并寻找应对措施,这对于新疆国家旅游社的发展乃至整个旅游业的发展尤为重要,同时也能为进一步完善营业税向增值税的改革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营改增;旅游行业;对策

  引言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我国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在多个省份推行“营改增”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不仅避免了营业税在流转环节重复征税的情况,为企业减轻税负,而且对于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完善税收征管制度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在目前国内拥有的税收体制中,货物与劳务税是两个关键构成部分。通常在中低层居民支出中,大多数都是花费在必需品上。在理论角度来说,累退效果显著是在货物与劳务税比重提高基础上的。所以,目前我国劳务税与货物占的比值较高,税收公平难以展开,而增值税作为我国关键的货物与劳务税税种,将增值税的税收收入架构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营改增”的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旅游业。一直以来,对旅游业所征收的都是营业税,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也无法享受出口退税,因此重复征税、税负较高等问题一直影响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业从属于部分旅游业被纳入“营改增”的范围内,这无疑为旅游业提供的良好的税收环境,为其的发展提供了契机。然而,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营改增”在带来经济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的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旅游业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影响。本课题以新疆国家旅游社为例,研究“营改增”对新疆国家旅游社可能带来的影响并寻找应对措施,这对于新疆国家旅游社的发展乃至整个旅游业的发展尤为重要,同时也能为进一步完善营业税向增值税的改革提供一些参考。

  一、旅游旅游业“营改增”的政策概述 

  (一)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比较 

  营业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来征收的一个税种。目前,我国营业税占我国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为15%。增值税则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目前,增值税税收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为27%。从本质上来说,营业税和增值税都是流转税,也都是中国最重要的税种。
  两个税种的主要区别有如下三点,第一,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营业税不能抵扣,而增值税可以抵扣,原因是营业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是根据营业收入的总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得出应纳税额,故不能被抵扣进项税额。而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第二,纳税对象不同。营业税的纳税对象是邮电通讯业、金融业保险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第三产业。而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工商业零售批发,餐饮业等第二行业。第三,适用的税率存在差异。营业税的税率标准范围为3%-20%,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标准为17%,低税率标准为13%,增加两档6%和11%两档税率,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征征收率为3%。

  (二)“营改增”的意义及改革历程简介 

  在我国的税法制度结构中,营业税和增值税作为两个重要的流转税,分别按照行业来划分征税范围。营业税的纳税对象大部分都是第三产业,增值税的课税范围大部分是第二产业行业。在经济的日益发展中,这种按照行业来划分税种的弊端不断累积。自现行的增值税实施以来,经过十几年的历程,其逐渐体现出不适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与经济发展不相协调。随着社会趋势发展,我国增值税势必要进行转型改革。同时,由于多年进行实验、财政收入不断增长,在金融危机的浪潮下,国家决定全面改革增值税,并出台了具体方案,这些都有效的推行了增值税转型。
  增值税的优点是筹集XX收入且不区别对待经济主体,可以促进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企业的发展。但是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大,仅局限于旅游性质的第二产业。税基狭窄。不便于其发挥该税种的中性效应,使得增值税的作用被大打折扣,没有充分利用增值税的可抵扣性。第三产业才是国家未来发展的重心,但是增值税的纳税范围却将其排斥在外,不利于行业的优化发展。另外,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给税收征管实践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故将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很有必要。不仅可以免去征税过程的繁琐,同时也可以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壮大。
  在新形势的发展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旅游,将营业税改变为增值税,是符合国际惯例的最佳选择。“营改增”不仅可以改变重复征税的现象,为企业减低税务负担,而且有利于税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营改增”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对于加强国民经济又快又好的科学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旅游业“营改增”的主要政策 

  营改增后不变的是对旅游收入继续执行差额征税的政策,变化的主要有两点,一是纳税人身份的变化,由营业税纳税人改为增值税纳税人,而增值税纳税人又区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二是税率的变化,由单一的5%的营业税税率变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税率3%,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
  营改增前旅游业实行营业税,以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的住宿费、交通费、餐费、景点门票及其他接团企业费用后的余额作为营业税计税基础,而营改增以后,旅游行业实行增值税,可以选择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扣除旅游服务购买方,及支付的其他费用后余额为增值税计税基础,执行差额征税。
  差额征税=(含税收入-可扣减成本)/(1+税率)*税率-可抵扣进项税
  注:(其中可扣除费用的进项税款不得抵扣,可抵扣进项税是日常办公、电话、固定资产等增值税发票中税额)

  二、旅游行业的现状分析 

  旅游业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之上的,没有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作保证,就不可能产生旅游需求和旅游供给。旅游业由各种大小不同、地点不同、性质不同、组织类型不同、服务范围不同、提供服务方式业不同的企业组成。
  在XX宏观政策因素的主导下,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旅行社开始重视重视品牌效益、规模效益。我国旅行社的水平分工制约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制约了旅行社的创新,导致低层次的价格竞争和整体缺乏国际竞争力。
  旅游业是劳动力密集型行业,行业企业经营过程中人力成占比例高,一般在40%左右。而当前,对于营改增以后的旅游行业来说,人力成本是无法进行进项税进行抵扣的。同时,旅游企业面对的消费者多数为个体家庭,个人家庭消费凭证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行业大量的业务以“消费者”出现。游客到异地产生综合性需求、供给活动,跨地区、跨行业关联度大。行业旅游饭店与景区很大一部分成本是固定资产投资,维修费用较大。目前出台的进项税抵扣,并没有将其列入抵扣范围,新增固定资产列入抵扣范围,原有投入的固定资产尚未列入抵扣范围。
  对旅游企业来说,“营改增”后税负降低与否的关键点,是要将旅游饭店和旅游景区点新增固定资产、维修费用进项税纳入抵扣范围,及以前年度尚未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适用进项税抵扣。另外,旅游行业最难以得到的抵扣费用就是:航空票据、火车票据等。这此交通票据一般由游客私人持有,难以收集,另外,以家庭为单位的消费者,其消费凭证金额小、数量多,还有部分消费者自行将凭证做为进项税抵扣发票收集,使旅游企业发票收集过程存在一定的难度。

  三、“营改增”对旅游社行业的财务影响——以新疆中国旅游社为例

  (一)公司简介
  新疆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成立于一九七九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支柱企业之一。主营入境、国内、中国公民出境。新疆中国旅行社本着以“开拓为企业之源、质量为企业之本”的企业经营发展原则,把市场的开拓和良性的经营与质量的保障和优质的服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公司的发展在品牌树立和形象建设的前提下,迈出稳健的步伐。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为965.39万元,与2013年同比上升了59.62%,当年实现净利润为0.016亿元,与2013年同比减少了21.63%,营业成本为804.3万元,毛利率16.69%。
  “营改增”给新疆国家旅游社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本文以新疆国家旅游社为例来探究分析。
  表1新疆中国旅行社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情况表(单位:万元)
营改增对旅游业的财务影响及应对策略分析-以新疆中国旅行社为例
  (二)营改增对“新疆中国旅游社”的财务影响分析
  1.对税收负担水平的影响预测
  新疆中国旅行社企业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965.39万元,营改增以后应该作为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企业主营业务较为集中,2016年“营改增”后项目税负变化表情况如下:
  表2测算新疆中国旅行社“营改增”后项目税负变化表(单位:万元) 
营改增对旅游业的财务影响及应对策略分析-以新疆中国旅行社为例
  根据计算结果可以了解到,新疆中国旅行社在营改增以后,税负有大幅度的下降,新疆中国旅行社税负变化不同,与营业利润率相关,新疆中国旅行社营改增后,营业利润率越高企业在税改以后税负增长率也会越高,但是,由于新疆中国旅行社的项目成本结构会对进项税额大小产生影响,营改增税改以后,新疆中国旅行社的税负变化与其成本构成有关,由于新疆中国旅行社企业整体营业利润率低,那么对于新疆中国旅行社来说,营改增以后其整体税负下降了4.42%。
  2.对经营成果的影响预测
  对新疆中国旅行社的经营成果影响分析,在应纳营业税数据基础上,对新疆中国旅行社营改增后的收入、成本、税金及附加、利润等指标进行比较,新疆中国旅行社营业收入为604.64万元,营改增以后,以11%的增值税率征收增值税,从新疆中国旅行社营业收入中扣除销项税额,其营改增以后的营业收入为570.42万元,新疆中国旅行社营业成本为471.59万元,营改增以后的主营业务成本为419.27万元,营改增以前的营业税合计为30.23万元,营改增以后的增值税额为7.6万元,在不考虑税种的前提下,只考虑两税引起的税金及附加的变化,营改增前营业税金及附加为33.86万元,而营改增以后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为0.91万元,营改增前的利润总额为99.19万元,而营改增以后的利润总额为124.54万元,以25%的企业所得税率计算,新疆中国旅行社营改增前所得税为24.8万元,实现净利润为74.39万元,营改增以后企业所得税为31.13万元,实现净利润为93.4万元,企业的净利润上升19.01万元。
  表3新疆中国旅行社“营改增”税改前后利润及指标变化表(单位:万元) 
营改增对旅游业的财务影响及应对策略分析-以新疆中国旅行社为例
  对新疆中国旅行社营改增税改前后的利润及指标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后,了解到营改增后增值税做为价外税,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扣除了其包含的增值税后,新疆中国旅行社的主营业务收入下降,下降幅度为9.91%,尽管营改增后新疆中国旅行社的收入下降,但是其营业成本中也包含进项税,而这部分增值税进项税额在抵扣过程,其取得的进项税额充分抵扣后,新疆中国旅行社的营改增后营业成本与营改增前相比,实际下降了11.09%,受增值税价外税特征的影响,新疆中国旅行社缴纳增值税时,需要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也同比下降了许多,下降的幅度达到97.31%,受上述因素的影响,新疆中国旅行社的营业成本及税金都有一定的下降,并且对主营业务收入也有一定的抵消,从而对企业的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新疆中国旅行社营改增以后的净利润对比,与新疆中国旅行社营改增前增长了25.56%。另外,从上述数据可以了解到,新疆中国旅行社营改增税改前的营业利润率为12.3%,而企业实行了营改增以后其营业利润率为17.15%,较营改增前上升了4.84%,因此,对于新疆中国旅行社来说,营改增以后其盈利能力上升。
  3对财务状况的影响预测
  在对新疆中国旅行社进行财务状况分析时,目前出台的进项税抵扣,新增固定资产列入抵扣范围,对新疆中国旅行社的财务状况进行营改增前后对比,主要对固定资产影响进行对比。以税法的规定,2009年以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根据规定进行进项税抵扣,因此,对于新疆中国旅行社来说,其购进的固定资产在原有营业税制下,固定资产的价值中包括了进项税额,包括了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而在现行的增值税制下,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需要将价值中包括的进项税予以扣除,扣除进项税款后的价值再进行折旧的计提。新疆中国旅行社当前,新增固定资产的入账原值合计为37.45元。新疆中国旅行社的折旧计提方法以年限平均法计算,折旧表如下:
  表4新疆中国旅行社“营改增”税改前后固定资产变化分析表(单位:万元) 
营改增对旅游业的财务影响及应对策略分析-以新疆中国旅行社为例
 从以上数据可以了解到,新疆中国旅行社营改增后,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原值将会减少5.44万元,与之相对应的折旧减少了0.67万元,固定资产的净值减少了4.77万元,从数据可以了解到,营改增税改以后,新疆中国旅行社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税改前的账面净值减少了,降低了14.53%。
  4对现金流量的影响预测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营改增对于新疆中国旅行社的现金流产生的影响,直接在于支付的税费项目,营改增税制改革以前,新疆中国旅行社支付的税费中主要包括:营业税及相关的税费及附加,总计金额为33.86万元,而实行营业增以后新疆中国旅行社支付的各项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及相关税费附加,总计的金额为8.51万元,与此同时企业的利润额有所提高,营改增前后,新疆中国旅行社的应纳所得税收24.8万元,上升到31.13万元,营改增现金流量表中的税费包括流转税及相关税费降低了25.35万元,所得税提高6.34万元,总支付的税费较营改增前降低32.41%,下降了19.01万元,各项税费支出的降低,使新疆中国旅行社企业的经营现金流出减少,从而使新疆中国旅行社企业的经营现金净流量增加;另外,新疆中国旅行社企业的现金流量受到投资活动影响,新疆中国旅行社的投资活动具有不确定性,由于营改增使新疆中国旅行社的税负减轻,净利润增加,新疆中国旅行社的固定资产进项税被释放,同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进项税诱导,新疆中国旅行社会增加固定资产的投入,这样就会加大新疆中国旅行社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新疆中国旅行社为了加大规模,可能会进行多种融资行为,而导致新疆中国旅行社的筹资现金流入增加,随着新疆中国旅行社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新疆中国旅行社的收入也会不断加大,从未来的情况来看,新疆中国旅行社的的经营现金净流量也会增加,这一过程使新疆中国旅行社的经营、举例风险加大,因此,新疆中国旅行社需要制定合理的管理策略,以对营改增以后的经济行为加以指导。

  四、旅游社行业应对“营改增”的措施建议

  (一)对旅游社自身的建议

  在改革以后,由于增值税的税收抵扣政策比营业税要复杂,故会计账务处理也变得更加复杂多样,会计账务处理流程发生了改变,由于在新疆国家旅游社提供的税务咨询和报账涉及科目也随之增加,对于会计人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疆国家旅游社面对行业间的挑战和竞争时,应该严格遵循法律规范,坚持职业操守,完善营业税改变成为增值税以后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禁止非法避税的手段。应该加强同行业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保障共同的利益,形成相互支撑的良好氛围。当遇到不利于旅游社发展的问题时,新疆国家旅游社的工作人员及时向有关部分反映,发挥团队的效应,使得其负增减变动问题得到解决。从而促进新疆国家旅游社降低负担,更好的旅游于行业大众。对于新疆国家旅游社的领导者来说,就要将税收的筹划划分为工作的重点,并注重多部门的密切配合。其次要明确筹划的目标(对象),企业所进行的税务筹划务必要基于当前客户企业的经营环节和经营特点,并充分了解到那些方面的税务成本是可以减少的。
  在“营改增”改革以后,新疆国家旅游社的适用税率由原来的5%的营业税变成了6%的增值税。即使增值税中含有可以抵扣的扣税项目,但是新疆国家旅游社的行业特殊性决定了其固定成本不可抵扣。由于固定成本中重要包括工资及福利费,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随着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在全国的各个行业进行扩展以后,更多的供应商会出现在税法改革的范畴中。新疆国家旅游社应该明确这些财务核算健全而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使得可抵扣额度增加。从而降低新疆国家旅游社的负担。
  对新疆国家旅游社企业而言,可以通过改变定价策略的方法,把增值税税负部分转嫁给下游企业,从而更好的去对税改导致的税收负担。由于下游企业在购买新疆国家旅游社企业的旅游产生会增值税进项税,按照“营改增”以后的规定是可以被抵扣的,故下游企业会相应的降低了实际付出成本,对于双方都有好处,达到了双赢的局面。同时正是因为上下游企业反向变化现象的存在,新疆国家旅游社便可以重新制定合理的价格策略,即新疆国家旅游社通过提高收费来弥补税改后的税收负担增加,而且下游企业则因为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加而没有提高成本,通过市场机制地调节使得两者形成一个新的平衡。
  积极引进高素质的人才,探索人才建设问题。从源头入手,聘用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注册和注册税务师,严格人才把关,防止浑水摸鱼和裙带关系招聘人才,提高人才招聘的门槛。等招聘到合适的员工以后,加强后续的培养和教育,合理安排工作组织结构,根据每个人的特点安排到不同的部门,负责不同的工作。加强日常锻炼和能力培养。提倡员工重视对知识的积累,及时了解国家对于行业的新规,学到老活到老,紧跟时代的步伐。根据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客户的业务需要的不同,定制相应的解决措施。当前的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新疆国家旅游社应该基于自身的优势来选择发展模式和战略筹划。企业中对财务的的要求也是越来越多,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作为一名财务会计,要做的不仅跟时代发展的步伐,也要注意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调整,保证从实际出发。努力的学习国家的财政方面的技能与知识,不断地丰富自己,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对XX部门的建议 

  积极督促试点企业进行“营改增”。企业在制定筹划方案时,要根据多种企业性质制定相应的多种选择的方案。要针对多种方案中存在的优点和不足进行综合、全面地阐释,并以此为参考,辅助负责人作出相应正确的决策。因此,所提供的方案越多,负责人的选择性也就越高。企业所进行的纳税筹划行为中都包含着对企业纳税时的合理性的预期。健全落实“营改增”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针对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成立工作小组,深入实体经济体中,弄清楚改革对于税收、财政、经济发展的真实情况,并给出相应的防范措施。积极应对,发挥政策的鼓励和引导作用,重点建设招引试点地区的信息技术旅游、文化创意旅游、软件旅游、信息系统旅游、设计旅游、广告旅游等企业。增加各个地方的财政水平,逐渐扩大税基,通过实施相应的措施。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改革对我们国家来说是势在必得的一种发展状态,它对企业的发展和扩大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同行业之间的差距也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因此改革的实行也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的。抓住主要问题与细节。从改革初期获得的战果来看,我国要不断加大改革力度,注重改革细节,及时解决问题,从而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我国XX部门要健全与“营改增”有关的法律法规,若是现行法律法规中的某项条文的司法解释有所出入,就应当立刻完善,保证法律法规和司法制度的统一联合。建立健全一套适合我国施行的统一的“营改增”准则、行业管理规范和业务质量衡量标准,并且将法律操作中冗杂的步骤都简化,保证法律法规的实效性。一套完善的审计法律制度,能帮助新疆国家旅游社在执业过程中受到法律保护,做事能遵循法律要求,有效降低执业风险。在鉴证工作中若有违规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都要有法律法规所解释。

  结论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差别很大,全国各个地方都不尽相同,有的地方依旧采取的是营业税,但有些地方已经是增值税,因此实行不同政策的地方差别也是很大的,这就要求我们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到底应该推行哪种政策,才能达到效果。然而我国现在还处在初级阶段,各个方面还不够成熟,政策的执行的过程也是漫长而又困难的。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改革对我们国家来说是势在必得的一种发展状态,它对企业的发展和扩大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同行业之间的差距也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因此改革的实行也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的。抓住主要问题与细节。从改革初期获得的战果来看,我国要不断加大改革力度,注重改革细节,及时解决问题,从而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针对我国的国情与政策来讲,是按照逐渐推进的方式进行改革,每个企业的发展情况又有所不同,这就要求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改革。容易接受改革的要先进行改革,改革系数大的产业放在后面,对于一些不是很急需的产业放在试点之后再进行采购,这样的话就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降低增值税进项额的好处,但是这个方法要在长时间才有效。

  参考文献

  [1]梁强,贾康.2008年税制改革回顾与思考:从产业政策、结构优化调整角度看“营改增”的必要性[J].财政研究,2013.
  [2]汤蕴懿,闫强.上海“营改增”试点的长期财政效应:必要性和实证检验[J].上海经济研究,2016.
  [3]章雁.“营改增”的创新、效应及其实施对策[J].新会计,2012.
  [4]殷琳.我省“营改增”政策效应分析[D].苏州大学,2012.
  [5]郑桢.營业税改增值税对旅游业的影响分析–以试点的上海X企业为例[D].中央民族大学,2013.
  [6]崔元丽.“营改增”对旅游业的影响分析[J].产业研究,2013.
  [7]谌磊.关于上海增值税改革试点的法律思考[D].华南理工大学.2012.
  [8]汪蔚青.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政策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2.
  [9]李建人.”营改增”的进行时与未来时[J].财经问题研究,2013.
  [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旅游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S].2013.
  [11]彭燕,易嗣宣.“营改增”对检测旅游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会计之友,2013(7)111-114.
  [12]王继强,罗可金.增值税转型的问题与对策[J].山东审计.2012(01).
  [13]李爱军,吴泉生,贾强.试论我国增值税改革[J].江西财税与会计.2011(07).
  [14]石坚.增值税转型的难点与对策[J].中国财政.2012(11).
  [15]吴启高.”营改增”对旅游业的影响[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旬刊,2016(20):73-74. [16]W.StevenClark."TaxConsiderationsinRespondingtotheGlobalFinancialCrisis,includingmainresultsfromtheOECDTaxandEconomicGrowthProject,".http://www.oecd.org/dataoecd/30/53/42045882.pdf.2013.
  [17]StefanSales,ChristophBoringer,ThiessButtner,MargitKraus."EconomicEffectsofVATReforminGermany,".2015.
  [18]ClementCarbonnier.TheMexicanValue-AddedTax(VAT):MethodologyforCalculatingtheBase.NationalTaxJournal.2012.
  [19]MichaelKeen,BenLockwood.Thevalueaddedtax:Itscausesandconsequences[J].JournalofDevelopmentEconomics.2016(2).
  [20]ClémentCarbonnier.Whopayssalestaxes?EvidencefromFrenchVATreforms,1987–1999[J].JournalofPublicEconomics.2015(5).
  [21]M.ShaheEmran,JosephE.Stiglitz.Onselectiveindirecttaxreformindevelopingcountries[J].JournalofPublicEconomics.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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