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行为失范问题研究

摘要: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一些社会问题也随之产生。尤其是作为社会特殊群体的公众人物,他们的失范行为对社会大众,甚至整个社会都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公众人物必须警醒自己,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在建设社

  摘要: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一些社会问题也随之产生。尤其是作为社会特殊群体的公众人物,他们的失范行为对社会大众,甚至整个社会都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公众人物必须警醒自己,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在建设社会责任体系方面应当发挥的重要作用。加强社会公众人物在当今社会责任建设中的作用,不仅对促进全体社会成员得到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整个社会的责任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公众人物;行为失范;社会责任
公众人物行为失范问题研究
  公众人物与社会大众不同,主要在于他们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是被社会大众广泛关注的人物。公众人物的社会声誉高,社会影响大,他们的一言一行往往深受媒体和社会大众的关注。因此,社会大众对他们的期望也就比一般人要高。社会大众不仅期待他们能够在所在职业领域中表现优异、出类拔萃,而且对他们待人处世的方式也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当公众人物的行为符合社会规范时,就会形成示范作用,净化社会风气;当公众人物的行为不符合社会规范时,就会对社会大众产生较为恶劣的负面效应。因此,公众人物的行为对于社会责任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分析

  (一)公众人物的概念起源

  “公众人物”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为了更好地协调人际关系而逐步产生的。“公众人物”这一概念是个“舶来品”,最早能够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的X诽谤法。
  “1964年,X联邦最高法院在‘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中第一次提出了‘公共官员'的概念。”[1]这便是‘公众人物”这一概念的雏形。“1967年,X联邦最高法院在“柯蒂斯出版公司诉巴茨案'中扩大了“公共官员”的概念,提出了‘公众人物'的概念。”[2]“公众人物”这一概念由此诞生。

  (二)公众人物的界定

  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新闻传媒有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社会大众在基本满足温饱需求的基础上追求更多的文化活动,这使得公众人物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但当时并没有一个系统的对于公众人物概念的理论认识。虽然在2002年我国起草的条文草案里,提到了公众人物的界定,但都是专家的意见,并没有通过草案成为法律的规定。迄今为止,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对“公众人物”的相关概念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与见解。张新宝认为,公众人物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广为人知的社会成员,如著名歌星、影视明星、体育明星、著名艺术家和文化艺术家、XX重要官员、皇亲贵族、战犯和社会公敌。还有部分学者认为,公众人物只包括社会名人,而不包括官员。“所谓公众人物是指除了公共官员之外,在一定范围内为人民所公共知晓和关注,其言行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人士。”目前我国没有任何法律来界定公众人物的定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知名度较高、受到社会公众关注的人物,如政治经济界重要人物、影视明星、体育明星、慈善家、社会活动家等。”[5]本文所研究的公众人物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为人们所广泛熟知和关注,与社会公众利益和公众兴趣密切相关的人物”[6]主要是指影视明星、歌星、运动员等。

  (三)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

  德国著名学者哈贝马斯最先提出公共领域的概念,公共领域又称公共空间,是社会公众聚会场所的总和。
  一方面,公共领域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资源,因其特殊性和有限性,公民无法平等地享用公共领域资源的。社会才会将享用公共领域资源的权利优先给各领域的名人、明星等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的言行举止一旦在公共领域曝光,就会产生巨大的言论能量,通过大众传媒以及自媒体的传播迅速成为社会大众关注和热议的话题。公众人物的价值取向和言行举止时刻处于社会大众的目光下,具有广泛的传播力,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对社会大众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正如孔子所说的:“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7]这句话对于公众人物同样适用,也就是说公众人物所表现出的言行举止通过媒体传播影响着社会大众,公众人物因其在社会中所处的公共地位以及社会大众对他们的支持和认可,因此在社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部分社会大众就会跟随着公众人物的方向,依照着公众人物的做法去做。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可以体现在价值取向和道德培养等方面,公众人物可以利用自己较高的知名度做出模范表率,展现正面示范效应。例如多做慈善多多参加公益活动,引导社会大众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另一方面,权利和义务总是相对的,公众人物既然有了享受公共领域这一稀缺资源的权利,相对的就必须履行应有的义务,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也就是说公众人物可以在公共领域畅所欲言或展现自我,但公众人物必须允许社会大众对其言行做出评判和指点,公众人物只是作为社会群体的代言人并没有任何豁免的权利。所以,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可以体现在完成好自己分内的事情,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等方面。例如演员就应该尽自己的能力去诠释好自己的演员角色,并且虚心接受社会大众对于自己演技等方面的指点;歌手就应该加强歌唱基本功,多搞创作少搞炒作。引导社会大众不论处于什么岗位都应该在其位而谋其职,没有辛勤的付出就不会有可观的回报。

  二、公众人物行为失范的具体表现及负面影响

  (一)公众人物行为失范的具体表现

  就我国目前公众人物的现状来说,有相当一部分公众人物在社会责任方面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公众人物行为失范对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公众人物行为失范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发表不当言论
  当下社会自媒体等多种交流平台层出不穷,微博博客等成了人们发表言论的好地方。一些公众人物不注重自己的公众形象,随意曝光他人的隐私;有的公众人物为了自己的名誉恶意炒作,制造丑闻诋毁他人;甚至有个别公众人物依仗着社会大众对自己的喜爱蛮横无理,在发生对自己不利的新闻时,不顾及自身形象与网友对骂……《人民日报》中有一篇文章曾提到过“在信息高速传播的新媒体时代,作为对他人施加影响的‘活跃分子',公众人物该如何珍惜自己的话语权,用好自己的话语权?”
  2.违背职业精神
  部分文体明星为了个人的荣誉与利益,违背职业精神。例如个别体育运动员通过服用兴奋剂、贿赂裁判来赢得比赛;个别歌手抄袭他人歌曲作为己用牟取暴利,欺骗社会大众;个别演员依仗着社会大众对其的喜爱开始耍大牌,不仅不尊重老一辈艺术家,目中无人,而且还不服从导演及公司的要求,随意旷工缺席发布会等重要场合,造成不良后果。
  3.丧失生活底线
  近年来明星吸毒的新闻层出不穷,仅从2014年3月开始算起,平均每个月都会有明星因涉毒被查的新闻。演员房祖名、柯震东、歌手尹相杰等明星相继吸毒被查获……这些不曾中断的涉毒新闻不禁让社会大众感到震惊。曾因饰演好男人、好丈夫而红遍大江南北的某影视演员被曝出出轨事件,一度引起了社会大众的议论;更有某著名演员和导演被爆出集体嫖娼的事件等,这一个个事件无一不是对社会道德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影响了社会道德的建设。
  公众人物因其高曝光率和高影响力,不可避免的会成为社会大众所关注并模仿的对象。但是追星的多数为年轻人,甚至有不少是未成年人,他们因年龄和社会经验的不足,没有形成正确的三观,就会盲目模仿自己所喜欢的明星的言行举止。所以社会大众不能盲目的追星,要理智追星,尽可能的减小明星因行为失范给整个社会带来的负面效应。

  (二)公众人物行为失范的负面影响

  1.造成错误的社会舆论导向
  我国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中包括言论自由权,但这里所说的言论自由并不是说真正可以毫不顾忌的畅所欲言而无视法律的存在。且不说公众人物的影响力之大,就连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什么八卦话题,都会以一传十十传百的速度迅速在人群中传播开来,所以,公众人物的高曝光率和影响力无疑会将事态放大。例如曾经有一位演员A因在工作当中与另一位演员B因意见不合而发生冲突,事后就在网络上散布关于演员B的不真实丑闻,致使社会大众向其发表了铺天盖地的辱骂,最终演员B因长期生活在人们的指责中换上了抑郁症,并在不久后自杀身亡……文体领域中不乏争相斗艳勾心斗角的事情,部分公众人物在面对影响自己利益的事时,会下意识地口不择言,通过诋毁他人来保全自己。而公众人物的不当言论会通过各种媒介传播的家喻户晓,不仅会影响正确的舆论导向,还会给社会大众制造错误假象,模糊社会大众的判断力。
  2.传播不良的社会工作态度
  中国有句古话“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社会生活中的职业千千万,每一个职业都有其存在的意义。教师的存在是为了教书育人,培养建设国家的栋梁;警察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人民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清洁工的存在是为了清洗城市中的污垢,维护我们生活环境的整洁……公众人物的存在不仅是要丰富人们的娱乐生活,还要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三观,培养健康的道德品质。但部分文体领域的公众人物非但没有做出模范带头作用,还引起了负面影响。例如部分公众人物通过贿赂裁判赢得比赛以及潜规则上位,使有些人们找到了成功的捷径,不去脚踏实地的工作而通过贿赂、潜规则得以升职。虽然我们不能将所有的过错全部推给公众人物,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公众人物通过传播媒介而暴露在社会大众视野中的失范行为确确实实将部分社会大众引入了歧途。
  3.影响健康的社会风气环境
  “风俗,天下之大事。”公众人物行为失范侵蚀着社会大众的思想灵魂,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时刻挑战着社会底线。而其中尤以吸毒、嫖娼等失范行为主使社会风气变得污浊不堪,甚至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文某出轨”、“黄某嫖娼”、明星吸毒等事件成为社会大众茶余饭后经常议论的话题,这些公众人物的失范行为挑战着社会底线,严重地污染了社会大众的精神生活,错误的在引导着社会大众的价值取向。无论是打拐英雄还是影视偶像,他们既然做出了违背道德甚至是违反法律的事情,那么他们的形象就应该一落千丈。但我们所看到的结果是如何呢?曾经崇拜文某和黄某,视他们为偶像榜样的粉丝们仍然一如既往地支持着他们,甚至还有许多人公开发表言论力挺他们。近年来公众人物涉赌涉黄事件的频频发生与曝光,让我们不得不重视起来。这些公众人物的失范行为在无形间形成了一种恶劣的社会氛围,这种腐化堕落的生活方式极大地削弱了人们乐观向上、积极生活的精神,同时也成为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上的绊脚石。这些公众人物给社会大众树立了坏榜样,传递了负能量,使社会大众在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失去理智,丧失辨别是非对错的能力。如果不及时加以疏导而任其不断发酵,那么最终的结果便是导致整个社会风气日益衰败,整个秩序体系崩塌……任由这种影响长此以往的发展下去,我们可想而知我们所赖以生存的社会会被侵蚀成什么样?

  三、公众人物行为失范原因分析

  我国公众人物的现状不容乐观,他们或是为追求名利、博得关注,滥用社会公共资源,或是贪图享乐、放纵自我,在物欲、情欲的满足中自我堕落。我们应当正视这一现状,理智地对其进行分析。公众人物行为失范事件频发并不是偶然的,是由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造成的。

  (一)外部原因

  1.社会环境的影响
  一是社会经济大发展的刺激。近年来,公众人物行为失范现象频发,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一味追求物质利益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部分公众人物受功利的诱惑,把社会正义和道德责任统统抛在脑后。例如当今娱乐界只关注“票房”、“收视率”、“发行量”等硬指标,一切都以“效益”为最终目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在货币的驱使下,一些人‘把坚贞变成背叛'、‘把愚蠢变成明智'、‘把恶行变成德行'。”[9]
  二是受道德价值体系多元化的影响。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道德文化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社会出现利益主体多元化,意识形态复杂化等不利形势。道德价值体系的新旧更替以及当下的多元道德价值体系使人们陷入了道德选择的困难境地。部分公众人物因西方文化的冲击,行为举止每每透露出西方文化的开放、张扬,盲目的推崇西方文化。西方文化固然是好,但它的好是建立在本国国情、宗教信仰、历史背景和风俗习惯上的,盲目地将西方文化照搬到中国社会不仅不能因此功成名就,甚至可能会因此毁了自己。“万恶淫为首”自古以来就是传统道德理念所抨击的行为,但“黄某嫖娼”案发生后,有相当一部分的社会大众认为黄某不应该受到惩罚,更有甚者还替他说话、为他开脱。
  三是“圈子文化”的影响。在如今的中国社会,流行着“圈子文化”。同学讲同学圈子,朋友讲朋友圈子……作为公众人物一样无法避免进入某个圈子乃至某些圈子。但是如果想成为圈中人,就必须要融入到“圈子文化”中,于是各种潜规则就此诞生了。当某知名演员想要融入一个演艺圈子时,他发现他一定要和这个圈子里的人有一样的爱好人家才会接纳他,才会让他进入这个圈子,所以这位知名演员就开始接触毒品,以此拉近自己与圈子里的人的距离……
  2.法律法规和社会监督的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法律中没有关于“公众人物”的相关条文。从2004年开始,在国家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中虽然“公众人物”一词时有出现,但是都没有进行详细阐述和针对性规定。所以,公众人物在我国并没有成为法律上的概念。由于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公众人物的权利与义务,一方面,公众人物的言行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和监督,所以很多公众人物的言行举止处在模棱两可的位置,没有明确的划分界限便很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道德问题。另一方面,在处理公众人物的相关问题时,尤其是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问题,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做依据支持,所以往往陷入困境。
  除此之外,公众人物行为失范与社会监督的不完善也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公众人物处在复杂的社会大环境中时刻绷紧神经高度紧张,难免会有迷茫且行为不当的时候,此时监督机制就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了,监督机制应该对公众人物的行为起到应有的制约与规范作用。公众人物的失范行为屡屡发生充分的说明了无论是法律制约、制度约束,还是舆论监督都还不到位。

  (二)内部原因

  1.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在一定社会关系中每个人都是担当着一定的身份角色、具有一定的权利,因而每个人都有其应当担负的责任。作为公众人物同样也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并且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的理论,公众人物比社会大众要享受的资源与服务更多,必然的,公众人物就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许多公众人物没有意识到自己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才会犯下了不少错误。现实生活中公众人物行为失范的问题许多都是由于其社会责任意识薄弱所导致。
  某些演员歌手为获得丰厚的利益而假唱,有的演员要价极高,甚至一集电视剧的价格就是普通老百姓一辈子挣的钱,但真正演戏时却频频使用替身;有些公众人物甚至缺乏最基本的家庭责任意识,视婚姻如儿戏。公众人物在享受社会大众的关注及这种关注所带来的丰厚收益的同时,常常因为内心欲望的诱惑而迷失自我,将自己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抛之脑后。针对此类现象,必须强调并着力加强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意识,改善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使公众人物充分意识到并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
  2.个人自律性不强
  个人自律是每个人对外进行为人处事的准则和规范自身的律令,并以此约束自身的行为,指导自己的行动。个人自律的目的是解决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公众人物行为失范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违反社会道德规范,而个人自律性不高是造成违反道德规范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当今社会并不缺乏道德规范,缺的是对道德规范的实施和践行。实施和践行道德规范的前提就是个人自律,只有公众人物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制定一个适合自己的自律条令,才能够有效的将道德规范付诸于实践。在价值观念日益多样化的当代社会中,公众人物如果不能够提高个人自律意识,就会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偏离最开始的轨道,甚至是触碰到法律底线,最终自己毁掉了自己。

  四、公众人物行为失范防范建议

  随着社会大众对公众人物失范行为问题频发的关注,社会责任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社会大众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只有真正加强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意识,才能有效地防止公众人物失范行为再次发生。加强公众人物社会责任意识不仅要着眼于公众人物自身的规范,更要着眼于社会监督的制约。只有认真把握公众人物和社会大众的关系,才能理想的处理这之间的问题。

  (一)强化他律

  治理公众人物行为失范问题,强化他律以及外部坏境对公众人物的监督必不可少。
  1.加强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
  多元文化的趋势下,传媒转向市场化,一些媒体报道的标准就是社会大众的兴趣需求。电视、网络以及自媒体等传播媒体为了增加自家网站的点击量,提高收视率,所报道的内容几乎都是娱乐类报道,其中尤其倾向于报道一些负面的新闻和炒作事件。这些不当的舆论传播导向都对社会大众的道德评价和价值导向产生一定的错误引导。因此,要对传媒加强引导,规范媒体报道指向,可以设置专栏,多关注并报道社会中的正能量事件。例如公众人物的慈善行为、志愿活动、扶贫救助等,形成健康的舆论氛围,进而实现舆论引导对公众人物的侧面监督与引导。
  2.完善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督
  道德与法律是相依相存、相辅相成的,当德治起不到效果时就必须依赖于法治来共同维持社会的秩序。当公众人物出现失范行为时,一般来说人们都会首先从道德层面出发来剖析整个事件并制定应对措施。但是许多事情模糊的处于道德与法律的交界处,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所以在道德层面解决不掉问题时便需要将事件提升至法律层面的高度。尤其是公众人物的吸毒行为,这明确地触犯了法律的界限,想要最大程度的减小此类事件对社会公众和整个社会舆论的不利影响,就必须通过法律的途径,给予其应有的法律制裁。所以,加强相关法律的制裁十分必要,法律应该规范关于公众人物的条例,在惩治方面不仅应该考虑到其本身的罪责,还应该考虑到因其身份的特殊而对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与危害。
  从外部环境来讲,外部监督除了有社会大众的舆论监督以外,还应该包括文体行业内部的监督。可以在文体行业内部建立行业规范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行业管理,同时也要建立有效的惩治制度,制订惩治条例,对于明星吸毒、嫖娼等失范行为将惩罚落在实处,可以规定出现吸毒、嫖娼等失范行为的明星将不再被录用。针对如今文体行业公众人物的堕落,行业内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虽然还不健全,但这些举措都说明各行各业正在加强对公众人物的监督,但各行各业都在为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而努力着。“各个行业都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逐步完善监督机制,规范公众人物的行为,提升公众人物的社会形象,促进行业自身的发展与进步。”[10]

  (二)加强自律

  公众人物从走上公众道路的第一天起,就应该注重个人自律,培养自身的道德素养,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时刻把自己置身于社会大众的监督之下。
  1.培养较高的道德素养
  作为一名公众人物,不论是有多么高贵的气质、精湛的技艺,如果自身素质底下、道德败坏,也一样不会受到社会大众的喜爱。我们不难发现,那些受人喜爱和赞赏的公众人物,他们身上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具有高尚的道德素养。他们无论是将自己置身于社会大众的目光下时,还是生活在自己的小世界中都始终如一,做最真实的自己。而有些公众人物自身条件本来就不错,又有才华,本应会有一番作为,但因道德败坏,行为不检点,最终毁了自己也辜负了社会大众的期望。在当今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客观环境极其复杂,所以公众人物更要加强自律,严防各种欲望对自己的诱惑,加强自我规范和自我约束。总的来说,作为公众人物应存仁爱之心,应有辨别是非曲直、善恶对错的能力,承担自身的社会责任,严格遵守社会道德的底线。
  2.培养良好的自省意识
  作为一名受人喜爱的公众人物,也需要具备良好的自省意识,时常反思自己的言行举止是否偏离了正常轨道,如果发现自己的言行有所不当或者思想方面有些偏差,要及时作出调整。孔子就说过:“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11]公众人物必须始终坚持内心的信念,才能使自己不会轻易的被困难击垮。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不能自我膨胀,要时刻明白所有的名利都是社会大众所赋予的,都是身外之物,“得之不喜,失之不忧”。当然,公众人物最好在有能力的前提下积极投身于公益事业的发展,长此以往,最终一定能使自己成为一名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和支持的功成名就的公众人物。

  五、结语

  社会的发展需要责任的建设,更需要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意识的人。正是因为这千千万万具有社会责任意识的人,才能使我们赖以生存的社会不断地向前发展。所以,我们需要把社会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社会成员身上,尤其是具有极高吸引力和巨大影响力的公众人物身上。我们不难想象,一个没有社会责任感的公众人物如何能回报得了社会大众给予他的期望,如何能做一个引导社会大众更好的发展与生活的榜样。想要让公众人物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来正确引导社会大众,那么首先是要培养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意识。当然,社会发展有赖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贡献,所以,不仅公众人物应该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积极发挥正面示范作用,而且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该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出自己的力量,这样才能构建出所有社会大众和谐相处的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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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第2版[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4:9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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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何国利.论新闻道德与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问题[N].新闻研究导刊2015-4-2:7.,
  [6]朱涛.公众人物的道德责任问题研究[D].复旦大学硕士论文,2011:23-24.
  [7]马一弘.论语[M].湖南:湖南大学出版社,20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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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马红梅.公众人物在我国当前社会建设中的道德意义研究[D].天津大学硕士论文,2015:8-10.
  [13]邓勇.公众人物新闻侵权研究[M].北京:线装书局,201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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