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集团新收入准则运用现状

摘 要

财政部为对收入计量、确认以及信息披露做进一步的完善,按照《企业会计及准则—基本准则》,编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并于2017年7月5日正式颁布,对旧收入准则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同时也解决了一些原准则在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新收入准则统一了收入确认模型,更好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另外,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变化对我国许多行业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其中就包括房地产企业。房地产行业因其销售收入的特殊性,在分别运用新旧收入准则时对企业财务状况所产生的影响会有很大差别。因此,探究新收入准则在房地产行业中的运用便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以WK集团作为案例,具体分析新收入准则的应用对WK集团的财务信息所产生的具体影响,包括其收入确认、合同取得成本、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等四个方面。通过探讨,本文作者得出以下结论:收入确认模型因新收入准则的颁布得以重构,有助于WK集团可以提前对一些房产收入实施确认操作,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资产总额,并使其盈利能力得到提升。另外,本文作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新收入准则在WK集团运用的对策与建议:在熟练运用新收入准则进行账务处理的基础上,企业财务人员也需要参与到合同订立及经营决策之中,积极与业务相融合,在源头控制风险,从而保证企业健康长远发展。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房地产企业;WK集团;财务信息

1 引言

收入是利润获得的一大基本前提,可以通过收入这一重要指标,对企业的发展情形、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等进行有效评价,一直以来收入也是企业始终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旧收入准则已无法满足会计实务中的诸多需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在2017年5月得到了正式颁发(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其以合同为基础,规定了收入确认时点和收入确认时段的条件,对收入相关问题做出了更为清晰的解释,减少了在收入确认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争议事项,同时也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统一。

颁布与贯彻新收入准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各个行业的收入确认,包括其收入确认的时间和具体的收入确认金额等。其中,房地产行业、零售业、电信行业、制造业等行业都会受到新旧收入准则变化的影响。而房地产行业因其开发和销售方式的特殊性,所受到新收入准则变化的影响与其他行业略有不同。由于旧收入准则没有统一收入确认条件,不同的房地产行业会根据自身的而特点而选择不同的收入确认方式,但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确认的条件和方式进行了统一,这就会导致某些房地产企业的收入确认有所提前和延后。因此,对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行业所受到的具体影响进行分析就十分具有意义。

WK集团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收入准则,通过分析WK集团新收入准则运用情况的影响发现,新收入准则对企业有关收入确认时点、会计信息披露、企业经营决策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都产生了很大影响。同时,正是由于新收入准则的运用,也使得企业能够更为真实的反映出其经营业绩和收入信息,为企业管理者和决策者提供了决策依据。由于新收入准则颁布及实施的时间尚短,正式实施此准则的上市公司也较少,WK集团便是为数不多确认实施新收入准则的一家公司。因此,通过宏观分析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行业产生的影响,进而过渡到新收入准则在WK集团具体实际应用中所产生的影响,可以让我们更加具体明确地了解到新收入准则在房地产公司中的适用性,具有一定地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主要对新收入准则在房地产行业的运用进行了分析,采取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展开研究分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案例分析、对比分析为主。本文共分为以下五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结构。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新收入准则相关内容,并对国内外有关新收入准则方面的文献进行简要评述。并在此之上,第三部分研究分析了房地产企业受到的新收入准则的作用而出现的变化。以第三部分的内容作为依据,第四部分具体分析了新收入准则在WK集团的运用情况及产生的影响。以WK集团为例,探讨了其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调整变更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并具体分析了新收入准则的应用对WK集团财务方面和经营管理方面所产生的影响。随后,作者对文章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一定的建议。新收入准则统一了收入确认模型,提高了财务信息质量,增强了财务信息可比性,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为企业管理者进行经营决策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持。

2 新收入准则介绍及国内外文献述评

2.1新收入准则介绍

新收入准则相对于旧收入准则而言,不同之处集中于:首先,旧准则对商品的销售、劳务的提供、资产使用权与建造合同的转让这几方面进行了区分,并采取了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而新准则不再区分业务类型。其次,旧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判断收入确认的依据,而新准则将判断依据更改为“控制权转移”。再次,新收入准则对履约义务这一概念进行了引用,对履约义务的识别以及交易价格的分摊等相关内容加以明晰。第四,新准则认为,倘若可以收回企业合同增量成本,应当将其视为是企业合同的一项基本资产,在收入确认的基础上,对收入进行摊销以及当期损益计入操作。最后,新准则明确了企业确定以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依据是其在交易中的角色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接下来,作者将对收入准则等内容做具体介绍。

第一,新收入准则适用范围。

所有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合同都适用新收入准则,包括所有行业。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适用特殊准则要求的除外。准则强调了两点:首先,必须是与客户签订的;其次,签订的目的是用企业经营产出换取回报。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合同组合和其他适用特殊规定的合同权利、担保合同、同一业务领域内的实体之间的非货币性交易,目的是促进对客户的销售,而不是交易双方的交换不适用于此准则。

第二,新收入准则的收入确认条件。

新收入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在收入条件确认时,要对合同基本义务进行履行。也就是在客户掌握控制权时实施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的收入确认条件包括:

(1)合同方对合同进行批准,同时对合同义务进行履行;

(2)合同对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

(3)合同针对商品转让具有明确的支付条款;

(4)合同具有一定的商业性质。可以通过合同履行对企业的现金流量风险、金额分布等进行针对性的改变与调整;

(5)企业向客户进行商品转让时,可以对对价进行取回(财政部,2018)。

在实际业务中,影响收入确认的条件并不止上述五条,还有另外的一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因此,在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的确认条件就是“五加一”。

另外,新收入准则统一的“五步法”收入确认模型:(1)对客户签订的合同进行识别;(2)对合同义务进行识别;(3)对交易价格进行明确;(4)在单项履约义务当中进行交易价格分摊;(5)在义务履行过程中进行收入确认(财政部,2018)。

第三,履约义务和收入确认时点。

客户在对商品控制权进行掌握时,收入确认时点以及履约义务会受到相应的影响。履约义务,对于销售商品来说,就是给客户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对于提供劳务来说,就是提供相应的劳务。新收入准则把履约义务分为了两种不同类别,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另外,新收入准则规定,履约义务为“时点”的,其收入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进行确认;履约义务为“时段”的,按“产出法”或“投入法”在履约期间内确认收入。

第四,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新收入准则第三十四条,规范了收入确认应当采用净额法还是全额法。明确规定:企业在向客户进行商品转让之前,掌握商品的控制权,商品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在收入确认时要以应收对价总额为依据进行明确。当企业作为代理人时,需要根据预期所有权进行手续费或者佣金的收取,在此基础上确认收入。应当以应收对价总额或者既定的佣金金额比例等为依据进行该金额的确定。也就是说,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的商品有控制权为企业所有的,适用全额法,否则使用净额法。但实际上,无论是使用全额法还是净额法,对企业的利润都没有影响,但是对收入有影响。因此,主营业务收入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

2.2国内外文献述评

2.2.1国内文献述评

闫丝路(2016)指出新收入准则的修订会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去向产生极大影响,并探究了新收入准则修订的动因以及新旧准则的变化,并从准则制定角度提出了相关建议。陆晓红(2017)以新收入准则的变化和新旧收入准则的差异为基础,进一步研究了新收入准则对企业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及相应的应对措施。孙烨(2017)认为新收入准则将给企业带来很多挑战,比如收入信息披露监管方面,因此他建议有关部门完善设计收入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降低收入操纵空间,并强化与商业模式或盈利模式相关的信息披露及监管。黎道政(2018)从理论上研究了该准则对刚地产行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指出房地产行业参与者应该积极应对全新的变化,结合新收入准则加强对房地产方面的管理。李瑶涵(2019)以碧桂园为例,在新收入准则的理论指导下,研究分析了碧桂园的收入处理方式及影响,并得出在新收入准则实施过程中,为增强财务信息的使用者对财务信息的信赖程度,房地产企业要加强对合同信息的披露。

2.2.2国外文献述评

Godwin Oyedokun(2016)指出新收入准则的出台对企业的重要性,并建议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和编制者应做好培训和理解的准备。同时,他认为收入的概念在决定一个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Elizabeth A. Gordon, Elaine Henry(2017)通过研究,指出在旧准则下可比性较低的行业都将受益于新收入准则的引入,并发现新收入准则的改进将对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Dawna Drum(2017)提出不应仅从企业的财务报表层面分析研究会计收入准则,还应研究其业务流程和系统结果的影响。另外,Dawna Drum通过研究,还补充了现有的研究方法。

2.2.3文献述评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和出台引起了国内外诸多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国内外学者对新收入准则的研究方向主要囊括了其变化内容、收入确认条件的变动、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等方面,并深入探讨和分析了新收入准则对不同行业、不同业务产生的影响,同时基于此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见解和建议。此次收入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核心原则保持一致,对收入确认、计量及列报披露产生很大影响。新收入准则出台后,会对许多行业的收入确认时间及收入确认的具体金额带来影响,房地产行业便是其中之一。但基于新收入准则推出的时间较短,仅有小部分研究涉及到该准则对房地产行业的收入确认所产生的影响,对新收入准则进行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房地产行业的收入确认,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3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行业影响的一般分析

3.1房地产行业概述

房地产业是指是以土地和建筑物等多种经济活动作为经营对象的综合产业,涉及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主要包括土地开发以及房屋建设与管理等,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划拨与转让,进行房屋买卖以及房屋租赁等逐步形成了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行业指的是开发经营房地产行业。

随着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新型产业应运而生。自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业开始成为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的增长点,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房地产行业对国民经济增长具有一定的超前性与敏感性,并成为了经济快速增长的一个前提。我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总收入具体情况及走势如图3-1所示。

  图3-1 1992-2018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情况图

WK集团新收入准则运用现状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由图可知,在2003年至2018年这十五年内,我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总收入由9137.27亿元增长至112924.68亿元,约增长11.4倍。而此期间,我国GDP增长了约5.6倍,由13.6万亿增至89.6万亿。那么,显而易见的是,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其他大部分行业(张释方,2020)。

3.2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行业财务信息的影响

房地产行业是一种特殊行业,其会计核算十分复杂。首先房地产企业建造商品房的周期较长,同时工程施工项目繁杂,在建造过程中的不可控因素较多,所涉及到的投资金额数额较大。对房地产行业来讲,新收入准则的应用,会影响其收入确认方式、收入确认条件、以及会计核算方式等方面。下面针对新准则对房地产行业影响较大的业务进行具体分析:

3.2.1对收入确认时点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进一步划分了履约义务,主要分为在某一时点履行和在某一时段旅行两大部分。以系数准则为依据,满足以下一大基本条件的,一般将其归属为某一时段内的履约义务履行:

(1)企业履约过程中,客户会对企业履约的经济利益进行一定程度的消耗;

(2)客户可以对企业履约时的在建商品进行有效控制;

(3)履约过程中企业生产的商品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财政部,2018)。

房地产企业一般都是在销售阶段将收入作为预收款进行确认,等基本开发完成后,再做收入处理,并结转相关成本。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房地产销售的相关成本计算较为复杂,在未完工之前无法准确计算。若此时就确认收入,会对相应的销售成本呢的计算带来很大困难从而无法准确计算。但这样的处理方式也并非是一劳永逸的,其处理解结果仍存在很大的弊端,即无法体现财务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导致大量房地产企业连续几年没有收入实现,账面上形成大量预收款,后期又造成大量收入堆积。

而在新收入准则下,企业可以选择收入确认的时段,按照签订合同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陆续实现,不用等到后期造成收入堆积。但是这需要企业考量相应成本的确认。因此,房地产开发商需要仔细考虑如何根据新收入准则来确认收入的确认方式。

3.2.2 对收入确认进度的影响

在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行业的收入确认条件发生了改变,这一改变也直接导致了收入确认进度发生改变(韩雪,2020)。倘若提前确认收入,本期利润会增加,而后续期间的利润则会减少;反之,倘若延后确认收入,本期利润会有所减少,而后续期间的利润则会增加(谭昳欣,2018)。在新收准则下,我国房地产行业的收入确认条件转换为商品控制权转移,此变化会致使房地产企业的收入确认时间延后,从而进一步导致房地产企业的本期利润减少。另外,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的房屋销售多为期房销售。在旧收入准则下,期房销售的收入应计入预收账款,暂不确认收入。但是在新收入准则的要求下,期房销售的本质属于在某一时点履约,收入的确认要以控制权的转移为准,这就会导致收入的确认进度相比旧收入准则是有一定的延迟性。

3.2.3对合同取得成本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规定:企业为了能够收回预期的合同增量成本,需要将合同增量成本视为是一项基本资产。资本的摊销期限为一年,当资本发生时,在当期损益当中对其进行计入。合同成本以及资产商品收入的确认,应当使用相同的摊销基础,同时需要在当期损益当中对摊销金额做计入处理(财政部,2018)。

新准则提出的合同取得成本的概念中有两点需要注意,首先它是已取得合同而发生,其次预计能够收回。之所以能够作为资产,体现在预计能收回,即预计未来有经济利益流入,其对应经济利益的流入体现在未来合同实现产生的收入或者哪怕没有实现收入,但客户同意承担这些支出。对于房地产企业的销售佣金,房企合同一般签了未来实现销售的成功率很大,未来很可能经济利益流入,所以佣金支出发生符合资产定义,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因此,销售佣金的资本化以及收入的可提前确认,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房地产企业的报表会与旧收入准则有较大差异。

4 WK集团新收入准则的运用现状及分析

4.1 WK集团简介

WK集团是一家专业住宅开发企业,总部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该公司核心业务包括住宅开发、物业服务、租赁住宅等。1988年,WK集团正式进入房地产行业,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房地产行业的领先者,其业务聚焦于全国经济活力最强的三大经济圈及中西部重点城市。据统计,在整个房地产领域,WK的销售规模一直稳居第一(张释方,2020)。

公司始终坚持为普通人提供好产品、好服务,坚持与城市同步发展、与客户同步发展的两条主线。近年来,WK集团在对物业服务以及住宅开发等优势做进一步巩固的同时,需要向其他领域进行业务的进一步开拓。主要业务包括物流仓储服务、教育以及住宅租赁等多个领域。

4.2 WK集团新收入准则运用现状

4.2.1收入确认的现状

WK集团2018年年报中提到,当对以下某一条件满足时集团在某一段时间内进行履约义务的履行:在WK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会对履约带来的经济利益进行消耗;履约过程中由客户掌握商品的控制权;履约过程中商品的用途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

以新收入准则的基本要求为依据,针对某一时段内的履约义务履行,WK集团在收入确认时,要以该段时间内的履约进度为依据进行确认。当无法对履约进度进行合理确定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发生的成本进行补偿。应当以发生的成本为依据进行收入确认,保证履约进度的合理性。

针对在某一时点进行履约义务履行时,WK集团的收入确认以客户的服务控制权以及商品控制权为依据。WK集团主要从以下方面出发,对用户的服务控制权以及商品控制权进行判断:WK集团是否具备服务现时收款权利以及商品现时收款权利;WK集团是否可以向客户进行实物商品的转移;客户是否对服务或者商品进行接受;客户是否对商品的所有权进行享有等。

4.2.2 会计政策调整变更的现状

WK集团在旧收入准则下判断收入确认时点时以风险报酬转移为依据。 WK集团收入确认实体判断的主要依据是风险报酬转移。WK集团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将购货方进行商品所有权的风险以及报酬的转移,可以对收入金额进行计量,可能会向WK集团进行经济利益的流入,WK集团没有对管理权进行保留,同时没有对售出的商品进行有效控制。核算劳务收入以及合同收入时,以资产负债表的完成度为依据。WK集团在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时点的一大主要判断标准就是控制权的转移。WK集团为合同义务进行履行,在客户对服务或者商品的控制权进行掌握时,实现收入确认。WK集团在满足基本条件时,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合同中对多项履约义务进行了包含,从合同开始日,WK集团以单项履约义务为依据对商品或者服务按照承诺的售价进行单独出售,同时向单项履约义务当中进行交易价格的分摊。以单项履约义务的分摊交易价格为依据,进行收入计量。交易价格指的是WK集团向客户进行服务或者商品转让时收取的相应金额,第三方收取的金额不包括在其中。

WK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应当控制在消除不确定性是的收入累计价格,一般不会出现重大转回金额。WK集团针对合同中的重大融资成分需要以客户掌握服务控制权或者商品控制权的假定支付金额为依据,进行交易价格的确定。合同对价与交易价格的差额,通过实际利率法做摊销处理。WK集团以新收入准则为依据,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了针对性的调整。

4.2.3 有关信息披露的现状

WK集团以新收入准则的规定为依据,以客户付款以及义务履行相互关系为依据,在资产负债表中对合同负债以及合同资产进行了明确。WK集团以新收入准则为依据,针对性的披露了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譬如会计政策、客户信息、合同资产信息等(逯聪聪,2019)。

4.3 新收入准则的运用对WK集团财务信息的影响

4.3.1新收入准则的运用对WK集团收入确认的影响

由于房地产开发是一个长期且复杂的过程,不同企业会选择不同的时点对收入进行确认。在旧收入准则下,WK集团的现房销售业务和期房销售业务都是在实际交付时或竣工结算时或产权转移时确认收入,即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而新收入准则下,判断收入确认时点的标准变为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那么,对于WK集团的现房销售业务而言,其收入确认时点仍为某一时点;但是对WK集团的期房销售业务来说,就需要根据合同条款中的履约义务进行具体的评估。新收入准则对WK集团收入的影响如表4-1所示:

表4-1 WK集团2017-2019年营业收入节选 单位:亿元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2428.97 2976.79 3678.94
其中:房地产及相关业务 2330.13 2846.21 3526.54
营业利润 828.17 1115.75 1333.44
其中:房地产及相关业务 601.64 845.04 959.92

资料来源:(万科集团年报整理所得)

由于WK集团2017年并未正式实施新收入准则,因此2017年期间WK集团的房屋销售均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由表4-1可以得出,在2017年间,由房地产及相关业务带来的利润约占总营业利润的72.65%。而自2018年开始实施新收入准则之后,WK集团的收入确认时点发生改变,其中房地产及相关业务带来的收入为2846.21亿元,占总收入的95.6%,而其所产生的利润约为总营业利润的75.74%,比2017年增长约3.09%。同样的,2019年,WK集团房地产及相关业务的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95.9%,较去年增长约19.3%,房地产及相关业务产生的利润较去年增长近11.97%。由此可以看出,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WK集团的盈利能力产生了较大影响。

4.3.2新收入准则的运用对WK集团合同取得成本的影响

在上文中作者提到,新收入准则引入了“合同取得成本”的概念。对WK集团而言,销售佣金属于增量成本,应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其他流动资产,当发生销售收入时,在当期损益当中对其做结转并入处理。因为销售佣金并没有费用化计入利润表,而是进行资本化计入了其他流动资产,当期利润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加,进一步地也增加了当期资产。对企业而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美化其财务报表的作用。

表4-2 WK集团2017-2019年其他流动资产变动节选 单位:亿元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合同取得成本 / 39.23 47.14
年初余额 / 30.64 39.23
本年增加 / 31.07 34.71
待抵扣增值税 47.01 99.64 160.07
其他 7.22 7.00 0.12
合计 54.23 145.87 207.33

资料来源:(万科集团财务报表整理所得)

从表4-2可以看出,由于合同取得成本资本化,WK集团的其他流动资产大幅度增加。2018年度,WK集团财务报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年末余额为145.87亿元,与2017年度相比,2018年WK集团的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了约62.82%。同理,2019年WK集团的其他流动资产年末余额为207.33亿元,同比去年增长近25.90%。这是由于WK集团将签订商品房销售而支付给销售代理机构的佣金资本化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在相关收入确认时又被确认为销售费用, 从而增加了当期利润。

4.3.3 新收入准则的运用对WK集团财务状况的影响

表4-3 WK集团2017-2020年资产负债表节选单位:亿元

报表日期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类
存货 9,321.08 8,970.19 7,503.03 5,980.88
应收款项 26.40 19.88 155.86 14.33
合同资产 / 34.45 13.64 /
负债类
合同负债(含税) / 6,244.01 5,463.15 /
预收款项 8.40 7.71 2.54 4,077.06

资料来源:(万科集团资产负债表整理所得)

根据表4-3可知,WK集团的存货是呈逐年递增的趋势的,这是由于随着项目投资和开发规模的扩大,WK集团的存货规模有所上升。

截至2017年报告期末,WK集团存货金额为 5,980.88亿元,与2016年年底相比增长28.0%。其中,拟开发产品为2,176.60亿元,占比36.4%;在建开发产品3,290.48亿元,占比55.0%;已完工开发产品(现房)499.83亿元,占比为8.4%。截至2018年报告期末,WK集团存货金额为7,503.03亿元,于2017年年底相较增长25.5%。其中,拟开发产品为1,783.02亿元,所占比例为23.8%;在建开发产品5,069.93 亿元,所占比例为67.6%;已完工开发产品(现房)639.65亿元,所占比例为8.5%。 截至2019年报告期末,WK集团存货金额为8,970.19亿元,较2018年底增长19.6%。其中,拟开发产品为2,076.11亿元,占比23.1%;在建开发产品6,222.21亿元,占比69.4%;已完工开发产品(现房)660.39亿元,占比7.4%。因此,WK集团的存货金额会持续上涨。

由于WK集团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收入准则,因此,研究分析WK集团2018年年末财务报表可以更加直观的反映出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WK集团所产生的影响。新收入准则对WK集团2018年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如表4-4所示:

表4-4新收入准则对WK集团2018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单位:亿元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减少)报表项目金额
资产:
存货 -7.62
合同资产 13.64
其他流动资产 39.23
长期股权投资 -2.09
负债:
预收款项 -5455.62
合同负债 5047.11
应交税费 6.50
其他流动负债 416.04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7
所有者权益:
未分配利润 20.76
少数股东权益 5.81

资料来源:(万科集团2018年年报)

从表4-4中可以明显看出,由于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导致WK集团的存货减少了7.62亿人民币,从而使其存货结转速度变快。

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之一就是增加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反映企业合同地相关信息(张释方,2020)。合同资产指的是企业在向客户进行商品转让时,有权获得相应的价格,多方面因素会对该权利产生影响。譬如企业向客户进行可以明确区分的两项商品的销售时,企业在对其中一项商品进行交付时,有权对相关款项进行收取。与此同时,企业的另一项商品交付会对款项收取产生决定性影响。企业的款项收取权利应当作为一项基本的合同资产。企业可以向客户进行对价收取,同时通过应收款项进行展示。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的区别就在于:应收账款只承担信用风险,而合同资产还承担着履约风险。从表4-4中可以得知,得益于新收入准则的实施,WK集团2018年年末合同资产增加了十亿多人民币,均来自于与不同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并履行了履约义务。

除此之外,合同负债也是新收入准则中的一个新增概念。合同负债指的是企业向客户收取对价之后,有义务向客户进行商品转让。企业在向客户进行商品转让之前,倘若客户进行了合同对价的支付或者企业针对合同对价具有无条件收取的权利,企业应当将这部分支付款项作为合同负债。合同负债与预收账款也不尽相同。预收款项没有对客户的合同设定进行强调,正式签订合同之前收到的对价不属于合同负债,一般将其作为预收账款。而当合同成立时,需将预收账款转入合同负债。从表4-4中可以看出,在WK集团执行新准则之后,2018年的合同负债增加了5047.11亿元,而预收账款却减少了近5455.62亿元,其变化主要由于WK集团尚未结算的预收房款。

表4-5 新旧收入准则下WK集团资产负债率比较

资产负债率(%) 旧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
2017年12月31日 83.98% /
2018年6月30日 84.81% 84.70%
2018年12月31日 84.72% 84.59%
2019年6月30日 / 85.26%
2019年12月31日 / 84.36%
2020年6月30日 / 83.87%

资料来源:(万科集团年报整理所得)

资产负债率,是期末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是评价公司负债水平的综合指标,反映了债权人所提供的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例。可以通过资产负债率对企业债权人的资金提供能力以及经营活动能力进行有效衡量。同时可以通过资产负债率对债权人的贷款发放安全程度进行体现。通过表4-5可以看出,在实施新收入准则之后,WK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呈现出逐年降低的趋势。对于债权人而言,资产负债率越低,说明企业用于偿还债务的资产就越多,从而获取收益的可能性就会越大;反而言之,资产负债率越高,则债权人的权益就越可能受到损害。从表4-5可以看出,虽然WK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在执行新收入准则之后逐年下降,但总体都高于83%,说明WK集团的长期负债较多,到期还款的压力较大。

表4-6 新旧收入准则下WK集团存货周转率比较

存货周转率(%) 旧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
2017年12月31日 30.05% 30.07%
2018年6月30日 10.70% 11.24%
2018年12月31日 27.68% 27.60%
2019年6月30日 / 11.53%

资料来源:(万科集团年报整理所得)

存货周转率指的是在特定时期内企业的销货成本与平均存货余额之间的比值。可以用存货周转率对企业的存货周转速度进行体现,存货周转率可以对存货资金占用当中存货的流动性的以及合理性进行体现。由此使得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实现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全面增强。一般企业有着较快的存货周转速度,表明企业有着较低的存货占用和较强的资产流动性,存货可以较快的向应收账款或者现金方向转变。可以通过存货周转率的提高,使得企业的变现能力得到显著增长。通过对比表4-6中的两组数据,并结合表4-4中的存货数据可以发现,在WK集团执行新收入准则之后,其存货周转率相比在旧收入准则下有所提高,说明WK集团能够及时结转存货,变现能力增强。

4.3.4 新收入准则的运用对WK集团经营管理的影响

作者在上文中已经提到,新收入准则推翻了旧准则中的收入确认模型,并以合同为基础建立起了新的收入确认方式,这一变化会对WK集团的经营管理产生一定的潜在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运用对WK集团经营管理产生的影响之一表现在合同管理方面。新收入准则下,识别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是收入确认的第一步。这表要求企业要有更高的合同管理水平。对于WK集团来说,房屋的销售占其收入来源的绝大部分,那么在进行合同识别时,就需要区别房屋公用部分是否作为单独履约义务计入收入,抑或是均摊在主体建筑中一并确认收入。识别确认WK集团房屋销售信息的准确与否对其合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另外,新收入准则的运用对WK集团经营管理的影响还体现在其部门合作方面。在部门合作方面,WK集团的各部门合作都更加紧密。由于新收入准则中对于收入确认进度、收入计量方式等内容的修改和变动,企业财务人员需要尽快学习并适应新旧准则之间的不同,从而为企业经营决策者提供更精确更具有价值的财务信息。同时,WK集团的税务人员也需要配合其财务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对收入和税收问题进行合理的确认,而工程部门需要配合着财务人员的信息合理归化本集团工程项目的进度。

5 研究结论及建议

5.1 研究结论

新收入准则应当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及我国会计准则保持基本一致。在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的同时也增强了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另外,新收入准则弥补了旧准则的不足,强调以合同为基础,并引入了与合同相关的新的会计科目,为会计信息核算带来便利。

本文主要探究并分析了新收入准则的变化对WK集团财务信息产生的影响,具体表现在其收入的确认计量条件的变化、收入确认进度的变化、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影响、以及对WK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影响。经过对WK集团新收入准则的发展现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发现新收入准则重组了收入确认的基本模型。使得WK集团的部分房产收入提前确认,从而增加了其资产总额,并进一步增加了其净利润,大大增强了WK集团的盈利能力。同时,WK集团的存货周转率也比旧准则下有所提升,说明新收入准则的运用能够提高WK集团的存货结转能力和变现能力。

5.2 建议

5.2.1 强化会计信息披露

尽管WK集团已经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信息的披露,但其对于房地产销售所获得的收入并没有按照某一时点或时段进行详细的分类,所以WK集团的会计信息披露并非十分全面。会计信息的披露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信息使用者所做出的相关决策,因此会计信息披露不完整会误导投资者。另外,由于房地产行业所涉及的项目周期较长,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会计信息披露的即时性,造势信息披露延时,从而不利于投资者和债权人做出合理的判断(薛翠宏,2020)。

因此,企业强化其会计信息的披露,包括收入确认具体金额,会计科目的变化,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等,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度。对会计相关信息披露格式、内容、制度等的完善和优化,不仅满足了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要求,也可以让信息信用者更好地理解和分析公司财务状况。

5.2.2 合理准确运用风险报酬转移的标准

新收入准则相对于旧收入准则而言,主要是通过控制权转移对风险报酬转移进行标准判断的。鉴于新旧收入准则在对风险报酬转移标准方面的差异较大,WK集团应当着重培养并指导相关会计工作人员的对新收入准则下相关理论的学习,并充分了解和掌握新旧收入准则之间的差异,减少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从而进一步地反映出WK集团相关信息。

5.2.3 加强合同签订管理

合同是收入确认的基础,因此,为保证WK集团新收入准则的有效实行,应强化合同内容管理,保证合同条款的真实性、有效性、合理性。另外,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梳理合同条款,规范合同文本,严格履行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相关手续。加强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部门沟通,让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到合同的订立和确认之中,细化合同内容。

WK集团新收入准则运用现状

WK集团新收入准则运用现状

价格 ¥5.50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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