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材的界定
人们一提到教材总会联想到学校教育,认为教材即教科书,教科书就是教材的全部。其实不然,概念的混淆阻碍了师生对教材的正确理解以及合理的开发利用。关于教材的界定有多种解释,其所包含的范围也很广泛,多年来教育界对教材的界定有着不同的认识,具有代表性观点的有如下四种:
“教材是根据一定的学科任务,编选和组织具有一定范围和深度的知识技能体系,一般以教科书的形式来具体反映。”
“教材是教师指导学生学习的一切教学材料。它包括教科书、讲义、讲授提纲、参考书刊、辅导材料以及教学辅助教材(如图表、教学影片、唱片、录音和录像磁带等)。教科书、讲义和讲授提纲是教材整体中的主体部分。”
“教材是由一定的育人目标,学习内容和学习活动方式分门别类组成的,可以供学生阅读、试听,和借以操作的材料,既是教师进行教学的基本材料,又是学生认识世界的媒体。”
“教材,就是教学材料。广义的教材指教学内容的多种形式的载体,包括教科书、教学参考资料、试听材料等。狭义的教材就是教科书,它是进行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
由以上内容可知,教材作为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是教学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所包含的范围之广,不仅是指我们平时所使用的教科书,而是指在教学活动中所使用的所有材料,教科书只是重要的呈现形式之一。“教科书,亦称‘课本’或‘教本’,就是指根据各科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所编写的教学用书,是教材的主体,师生教学的主要材料,考核教学成绩的主要依据,学生课外扩大知识领域重要基础。通常按学年或学期分册,划分为单元或章节。主要由课文、注释、插图、实验和习题等构成,其中课文是最基本的部分。”
2.音乐教材的界定
“音乐教材是教师指导学生学习音乐的一切教学材料。它包括音乐教科书、教学参考书刊、辅导材料以及教学辅助材料(如图标、教学影片、唱片、录音、录像磁带、教学软件等)。音乐教科书(课本)是教材整体中的主体部分。音乐教科书是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音乐教学大纲要求,根据音乐学科的特点及教学任务,针对各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编选和组织的具有一定范围和深度的教学体系。它是教学的主要依据,也是考核音乐教学质量的依据。”
综上所述,音乐教材是音乐教育的载体,以音乐课程标准为依据,根据音乐学科的特点以及针对各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所选编的教学材料。音乐教科书亦称音乐课本,作为音乐教材中的主体部分更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音乐教师通过教学指导学生学习音乐知识的教学用书,也是学生获得音乐知识和技能的主要途径。
(二)《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与音乐教材
历经10年改革实验,教育部于2011年正式颁布《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提出了关于音乐教育的新理念、新目标、新内容、新建议,它的制定为基础音乐教育改革提供理论依据。
“当代教育与课程领域,强调的基本价值是‘满足基本学习需要’,生成的价值观是‘学习为本’。”因此,为了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并让其在教师的引导下获得丰富的学习经验,这就需要将音乐学科的逻辑结构与心理规律相结合,开发不同种类的音乐资源,创造有效的教学策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明确了音乐课程的性质、价值和目标,对教学领域和教学内容做出了相应规范。体现了音乐学科从“以知识为本”到“以学生为本”的观念转变,从而带来新的教学理念。笔者对教材的编写必须遵循的六个原则作出如下见解:
1.学生为本原则
兴趣是学习的原动力,爱因斯坦曾说过“热爱是最好的老师”,教材要想“以学生为本”,那么就需要从学生的兴趣、需要、能力三方面出发,结合学生心理、生理、审美特点进行编写,最大限度的培养每一名学生的音乐兴趣,呵护学生的好奇心,尊重学生,使其音乐感受上升为持久的心理品质。
2.教育性原则
教学内容是学生获得音乐审美感受和体验的客观条件,从感性入手,采用体验的方式以情动人,以美感人,将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重视作品内涵,增进音乐素养。
3.科学性原则
要求教材的编写要在明确和切实考察使用对象实际情况,注意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准确严谨性,符合学生学习音乐认知规律的同时还要具有信服力的科学性。
4.实践性原则
音乐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音乐教学要注重音乐活动,把知识与技能的学习融入到实践活动中来,设计的难易程度要适应多数地区的教学水平,以面向全体学生能够与教师互动作为目标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5.综合性原则
“学科综合”是现代教育的一种发展趋势,不能单纯的只有唱歌或器乐或欣赏,应强调音乐与艺术学科及非艺术学科之间的联系,提倡关联、整合课程,全面促进学生综合文化素质的提升。
6.开放性原则
世界是多元化的,我国更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每个国家、民族在每个不同时代都有着自己独特的音乐风格与相关文化。在选择经典之作时也要兼具时代感,尊重各国的音乐文化的同时也要贴近生活,激发学生的民族意识,开阔学生的音乐视野。
传统的音乐教材是立足于教师教学需要的“教程式”教材,要求教师服从于教材,是以知识传授为主的单向传授过程,不需要教师和学生有过多的发展空间,只需教师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让学生掌握所教授的知识即可。根据新课标的相关建议,各种不同版本的音乐教材相继推陈出新,新教材既要方便教师组织教学,更应体现教学过程中学生的主体性。教材的核心是教育价值观,在“学习为本”的价值观引导下,要将以往的“教程式”教材转变为“学程式”教材,帮助学生进行学习,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学习兴趣,在学习的过程中对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进行熏陶,由单向传授变为双向互动,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从而锻炼学生的学习思维及音乐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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