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金贷,是小额现金贷款业务的简称,是通过对贷款申请人的审核,之后进行资金的借贷的一种业务,现金贷的特点是:借贷还款方式灵活多变,便捷快速,实时审核,立马到帐。以一二线城市以线上为主,三四线城市以线下为主。自2015年以来,现金借贷已成为我国当下金融消费金融的一个主要的发展流行趋势,在一线和二线城市主要是以线上消费为主,而三,四线城市则主要是通过线下消费为主。作为一种新经济形势下的新型的借款形式,现金贷凭借其借贷还款方式灵活多变,便捷快速,实时审核,立马到帐等优势,迅速成为2015年后互联网金融的新宠。然而,由于其快速发展,使得借款利率高、暴力还款、管理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给市场经济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本文结合当下的市场环境及现金贷的发展现状,重点对现金贷业务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弊端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并根据相关的问题提出一些针对性的措施,以具有现实的指导的意义。
关键词:现金贷;风险;监管;对策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现金借贷是P2P和校园贷款之后的另一个新兴领域。与P2P在线贷款和校园贷款相比,现金贷款的的起步相对较晚。中国的P2P网上贷款始于2007年6月,到目前为止已经与近10年的发展历程;校园贷款最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金成新与广东发展银行2004年联合发布的第一张“学生信用卡”,但真正实现迅猛发展的是在2014年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出现并介入。从2014年起,随着电子商务在我国的迅猛爆发,并迅速的发展起来,针对经济来源相对较弱、但消费比较庞大的大学生的信用贷款企业纷纷出现。随着近两年国家政策对P2P网贷和校园贷款监管越来越严格,而且当下金融消费不断的流行,现金贷市场的前景广阔,使得许多公司纷纷转型做现金贷款业务,导致现金贷款爆发式增长。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当下至少超过30家P2P网贷平台有现金贷业务。现金贷在2016年1月单月成交金额仅为1.57亿元,但是在此后1年多的时间里现金贷业务成交量连续放大。2017年3月,P2P网贷单月的现金贷业务成交量达到惊人的47.78亿元,在仅仅一年的时间里现金贷的业务增幅达到约12倍。根据估测,目前整个现金贷行业的规模约在6000到10000亿元。但是与此同时,相伴随商务确实“嗜血现金贷”、“高利贷”、“暴力催收”、“滥用个人信息”、“隐私骚扰”、“监管套利”等负面新闻的不断出现,导致现金贷俨然又成了另外一个校园贷,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算的上是校园贷在社会上的延续和扩展。
(二)研究意义
现金贷主要是自2016年以来P2P网贷转型时代下的新生行业,虽然其存在各种巨大风险,以致引起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高度忧虑,短期内紧急发文,相关媒体报道更是扑天盖地,但却未及时引起法学界的应有关注。一方面,研究者极少关注并细致分析现金贷的风险之所在,另一方面,个别研究者对“现金贷”业务风险防范提出的对策极为简略;有研究者提出借鉴X等发达国家的监管经验,但未提供详细借鉴方案。为此,本文重点分析我国现金贷业务的风险与行业存在的重大争议,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针对当前仍然存在的法律风险与市场争议,提出合理的监管对策,以便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二、我国现金贷的现状
(一)现金贷
狭义的现金贷主要是指基于互联网等技术手段的小额现金贷款,广义的现金贷可以包括任何以小额现金和存款为标的进行借贷的行为,是一种无担保、无抵押、无场景的信用贷款。现金贷具有金额小、期限短、频率高、利率高、没有明确用途等特点。
现金贷在X又称Paydayloan(发薪日贷款),一般指7-30天,1000元以下(X一般在100-1000美元)的个人短期信用贷款,主要用于下个月工资发放之前的短期资金周转。在国内,现金贷的概念被极大的扩展,期限、金额和用途都有所扩大,期限短则几天,多则几年,贷款金额低则几百,高则几万,期限低则几天,多则几年,用途从短期资金周转,到信用卡代偿、消费、教育、旅游等等[1]。
目前大量的金融企业积极参与现金贷的主要原因是尚有大量人群未被银行纳入服务范围,中国在20岁到60岁之间的人口大约有9亿的水平,但是中国持有信用卡的人数是1.78亿,还有大概7亿的人口在这个年龄阶段是没有享受到金融服务的,使得现金贷市场广阔,且P2P因为严格整治和监管,市场发展受限,众多平台转而投入现金贷的怀抱。
(二)现金贷发展的优势
一是目前尚有大量人群未被银行纳入服务范围,被银行忽视的信用白户大约7亿,这些是现金贷市场的目标人群。且P2P因为严格整治和监管,市场发展受限,导致众多平台转而投入现金贷的怀抱。2010年2月我国居民住户短期消费贷款为6718.1亿元,2017年2月这一数字就达到49943.42亿元,七年间,平均年复合增长达到33.2%,市场前景极其的广阔。
二是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使得更多的借款人不需要在进行贷款的时候跑到银行进行繁琐而又漫长的材料审核,只需要在手机上下载相应的app,注册一个账号,在网络平台上提交自己的信息和相应的材料即可,这使得贷款的申请方式灵活多变,便捷快速,实时审核,立马到帐,大大增加了人们的借款意愿,同时也降低了放贷机构的经营成本。
三是大数据征信、AI等技术的兴起及应用和发展使得风控技术有了质的飞跃,部分使用非人工审核的现金贷企业在风控成本上大大降低,进一步使得扩大放贷人群成为可能。以蚂蚁借呗和花呗为例,截止去年底,蚂蚁花呗已经有超过1亿用户,借呗有超过4000万用户,两个产品之所以能在短短时间内做到如此规模,与蚂蚁金服多年的数据积累分不开[2]。利用淘宝、天猫、支付宝等积累的数据以及其他外部数据打造的芝麻信用,掌握了数以亿计用户的信息,对花呗和借呗反向输出,成了蚂蚁金服做信贷做大的底气。
四是当下年轻一代的消费观念正在不断的转变,超前的消费理念也使得现金贷有了生存的土壤。与X一样,中国的现金贷的核心用户群体主要为以80后、90后为主的“月光族”,包括刚毕业不久的白领、蓝领等工薪阶层,以及在校大学生,当这些人群的消费能力与自己的赚钱水平的匹配度不高是,就会进行现金借款,满足自己的需求。
(三)现金贷的分类
1.银行信用卡:
作为银行参与个人零售业务的主要形式,信用卡可以直接刷卡消费,也可以取现,因此信用卡也算一种现金贷的形式。据相关的统计,我国当下信用卡持卡人大约不到2亿,多数属于接受过良好教育的都市白领、企业主、公务员、教师等等,一般居住在一二三线城市居多。由于信用卡发放的对象较为严格,这一类用户目前的坏账率较低,也正因为如此信用卡的覆盖人群还非常有限,许多需求远远得不到满足。以信用卡业务最为出名的招商银行为例,根据2017年招行的年报数据,2017年招行总的不良率为1.97%,其中信用卡贷款的不良率仅为1.46%,招行按产品类型分类的9类贷款中仅高于个人住房贷款的0.42%[3]。
2.消费金融公司:
既包括持牌的,也包括未持牌的,既包括金融机构成立的,也包括互联网机构成立的,由于存在交叉,这一类笔者暂且界定为持牌性的消费金融公司,包括银行参与出资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和没有银行参与出资,由实体企业参与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这一类机构目的非常明确,主要是为居民消费提供信贷支持,但是金融机构一般不直接接触消费者购买的电商平台或者商店,因此主要以提供现金的方式提供消费信贷。银行参与出资成立的包括中银消费金融、尚诚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招联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杭银消费金融等等;没有银行参与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包括海尔消费金融、捷信消费金融、华融消费金融,两者相加共计20家[4]。这里主要讨论银行参与出资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这一类型的现金贷最主要的优势是背靠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拿到成本较低的资金,成本优势明显,因此利率相对较低。但相对于有场景的分期消费贷款,做现金贷意味着较大的信用风险和骗贷风险,需要相应的增信措施。以中银消费金融公司的现金贷产品为例,其中要求的房产即是增信措施。在其官网公布的现金贷产品包括信用贷款和乐享贷两类,其中信用贷款是专为个人消费者推出的一款无抵押、免担保的现金贷款产品,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申请条件包括:年龄18-65周岁的大陆公民,在申请地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申请人无不良征信记录,申请金额10万及以上的客户需有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当地房产;申请流程包括第一步现场申请,第二步贷款审批,第三步电话确认,第四步贷款发放。
3.互联网金融公司:
参与主体主要是互联网金融公司,进一步根据资金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自有资金放贷、银行授信、P2P平台等等,其中自有资金放贷的典型代表是蚂蚁金服旗下的蚂蚁借呗,其资金主要来源于阿里小贷,通过资产证券化回收资金,从而实现循环放贷;银行授信典型代表是微众银行的微粒贷和用钱宝,他们的放贷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授信,平台专注于借款用户的深度挖掘,资金通过银行批量获得;资金来源于P2P平台的典型代表是麦子金服旗下的名校贷、UniFi,不同于其他P2P平台直接的借贷,麦子金服旗下的几大贷款平台都是以单独品牌进行建设的,在贷款发放后,以互联网理财的方式在nonobank和财神爷爷以固定利率打包卖给投资者[5]。
4.P2P网贷公司:
严格的说这一类也属于互联网金融公司,但是有其独特的特点,因此单列。考虑到在P2P整治之前,形态各异,在整治之后,P2P平台正朝着信息中介迈进,但以广义的P2P定义来看目前P2P中也只有一部分可以看作现金贷的参与者。如果只以其中作为信息中介、且以小额现金贷款为主的P2P来界定这一类,那么不同于上述几类金融机构以自身的信用、自身的资产负债表作为纽带连接投资者和借款人,这一类现金贷的资金是直接借贷形成的,属于直接融资市场范畴。这一类P2P形式的现金贷与第三类资金来源于P2P平台的现金贷最主要的区别是,第三类是以独立品牌,甚至独立公司形式存在,直接放贷人是平台,只是资金直接来源于网贷公司,而第四类P2P网贷更像是一个网上的拆借市场,借款人与投资人通过平台直接借贷,品牌也是统一的,平台本身不参与放贷,也不介入资金流向,典型案例是拍拍贷、人人贷等[7]。
(四)现金贷的应用:
1.用于日常消费:
当下年轻人的消费观念在不断的改变,看到自己喜欢的事物总是想买下,但是手头资金不够,就需要借款,也就是喜欢超前消费。比如一个刚毕业工作的大学生想要换一台新的苹果笔记本电脑,但是手头资金不够,下个月工资还没发,此时就有短期借款需求;又比如一个女生月底在网上看到一件大衣很漂亮,但是月底了工资花的差不多了,这时候也有借钱消费的冲动。因此这种资金需求与具有直接消费场景的消费金融没有太大差别,一般待下月工资发放,即会偿还,风险较小。
2.应对突然的开支: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碰到很多难以预料的突发开支,当突发的开支金额过大超过预期时,从外部借入资金就很有必要。比如刚工作的时候就突然面临一些突发的事件,急需数几万元的资金,这对于刚工作的大学生,一次性掏出接近万元钱也是不小的压力,此时也需要短期借款[8]。
3.短期资金周转:
日常中经常会碰到资金流入与流出不完全匹配的现象,或者某个项目需要预交定金或者支付首付才能获得产品使用权,短时间内拿不出那么多钱。比如眼前有一个很好的投资机会,但是原来买的定期理财产品几天后才到期,中间需要短期衔接资金;或者去银行申请一笔贷款需要偿还所有前面贷款,此时需要一笔过桥资金等等。
4.信用卡代偿:
与前述多数互联网金融平台瞄准信用白户不同,信用卡代偿瞄准的是有卡一族。现在很多大城市的有卡一族总有七张卡八张卡,有时候消费过度,信用卡还款日即将到来,下个月工资暂时还没发,短期内还不上,为了防止违约,需要一笔资金代偿。从本质上来说,这种模式其实就是借新还旧或者过桥贷款。目前国内已经有信用卡代偿公司存在,比如卡卡贷、省呗,传统金融机构也在参与。
三、当下现金贷存在的风险
(一)欺诈风险:
当下很多贷款的整个流程都是通过相应的手机借贷平台完成的,每个现金借出平台通常会缩短客户信息的审查时间,通过快速的业务办理来吸引更多的客户,同时也会增加客户的体验。但是这就导致在短短的几分钟之内,借贷平台无法对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工作状况、家庭等各种信息进行全面而又详细的审查。而且这些借贷平台没有建立面对面的机制,就给了借款人很大的机会,来很容易的注册欺诈身份,对相关信息进行隐瞒和作假,使得平台无法检测出来[9]。当下,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民众信息的大量的泄漏,导致一些别有用心的犯罪分子利用居民信息在现金贷款平台上进行欺诈,这些种种的虚假和欺诈的行为都对这些现金贷的安全造成了不可预估的威胁。
(二)违约风险:
显而易见,进行现金借贷大部分是收入不能满足自己需求的人群,借款人是从传统银行信贷中被排除出来的长尾用户,比较适合于低风险的业务。同时,由于借借贷还款方式灵活多变,便捷快速,实时审核,立马到帐,当借款人的资金不是很充足,难以对平台的借款及时的偿还时,就可以较短的时间内从别的借贷软件借钱并将旧贷款还给新贷款,这造成了长期负债。而长期债务的出现将会不断的削弱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从而使得借款人的违约风险不断的蓄积。导致当这种风险发生时,会对借贷平台产生极大的直接的影响[10]。
(三)高利贷风险:
当下我国借贷行业的平均利率水平是远高于市场的既定利率的。根据相关的统计,在50个相对正规的、具有代表性的借贷平台中,仅有三家的借款利率是低于20%的,借款手续费和综合利率的和是市场利率双倍的就多达二十家,而坐落于上海的一家借贷企业推出一项借贷业务的整体利率甚至是目前市场利率的三倍之多。根据我国相关政策的规定,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利率如果远远的大于市场约定的36%,则超额利息的协议为无效[11]。尽管现金借贷平台已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来对这个政策进行规避,但是其高利贷的性质是无法遮掩的。
(四)侵犯隐私的风险
现金贷公司在放贷之前,通常会要求读取借款人手机联系人名单,如果借款人不还款,除了向借款人催收外,现金贷平台往往会骚扰借贷人手机中联系人名单里的所有人;甚至将借款人或其手机通讯录中的名单等重要信息挂在网上;有些现金贷公司倒卖借款者的信息[12]。现金贷平台的此类行为违背了借款人责任自负原则,不必要的侵犯了其他人的隐私权等权益。
四、具体的解决措施
目前,我国在现金贷监管方面处于“空白”状态,既无明确的监管机构,也不存在相应的监管规则,因此随着我国现金贷平台的风险不断显现,构建完备的现金贷监管体系刻不容缓。
(一)规范平台准入机制,加强市场准入监管
当下国家对于现金贷的监管机制以相关规则的制定并不完善,使得现金贷存在很多漏洞,因此要使得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强化现金贷行业的监管力度。银保监会以及现金贷的相关平台要积极倡导行业间的自律,完善监管。同时现金贷的监管机构要提高现金贷的市场准入门槛,对现金贷行业的运营实施全面严格的审核,减少现金贷平台存在的漏洞。
(二)加强监管,完善流程
当下现金贷的鱼龙混杂,因此首先要对现金平台设立一定的准入门槛,同时要对现金贷业务平台的性质以及其业务范围等事项严格的审核,对符合标准的平台发放营业牌照,对不符合标准的平台及时依法取缔。其次应建立标准规范的现金贷款业务流程,防止欺诈风险的存在。在用户进行贷款业务前,平台应对用户的个人信息以及偿还能力进行严格的分析判断和审核,并根据数据分析得出的结果向用户推荐适合的产品,避免用户选择不合适自己、超出自己偿还能力的现金贷产品。同时用户在进行贷款时,平台要及时的进行人脸识别,以确认是用户本人在进行现金贷,防止别有用心之人利用他人的信息进行欺诈。
(三)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当下很多用户会同时在多个现金贷借贷平台借款是我国现金贷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个及其严重的问题。根据相关数据统计分析,目前有数百万贷款用户同时在2家平台以上进行借款,之一现象不仅容易使借款用户陷入财务危机之中,也不利于现金贷平台对用户进行客观的评估。因此,相关部门以及借贷平台需要不断完善用户的基础征信体系建设,实现借款用户信息在借贷平台间的共享,使得现金贷平台能够及时的识别消费者多头借贷的行为,提升风控水平,也能有利于环节借款用户的财务危机。
(四)严格限制利率
当下民间借贷利率最高的年化利率为36%,而当下很多现金贷平台的借款利率极高。因此需要对现金贷平台的借款利率进行严格的限制,制定明确的贷款利率,将借款的各种费用全部纳入到借款利率之中,将现金贷平台的额借款利率严格限制到36%之下,对于借款利率过高的平台应进行及时的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以取缔其营业资格。
(五)加大监管处罚,保护用户信息安全
近年来,现金贷平台由于信息监督制度的薄弱引发了诸多扰乱市场的乱象,严重侵害了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隐私。因此,相关部门要不断地完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对现金贷平台的监管管理处罚机制,形成以用户信息保护为中心,通过实施强有力的制度监管来保证现金贷平台经营守法合规的市场环境。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现金贷平台的监管,定时对与现金贷平台的负责人约谈,了解其平台对于用户数据信息管理的现状,也可以积极建立用户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保证用户的权益;同时,对于扰乱借贷市场秩序以及侵犯用户信息隐私等合法权益的现金贷平台,监管部门要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并取消其营业资格,以保证用户的信息隐私等合法权益。
(六)加强多部门沟通合作,避免出现监管空白
互联网现金贷平台正是因为有了网络小货牌照,才有了放款资格,而网络小贷与互联网现金贷的内容并不完全一致,容易出现监管漏洞。因此,互联网现金贷监管机构以及网络小贷监管主体应加强沟通,进一步细化监管准则,避免出现监管空白区域。同时,针对全国性的现金贷业务,各地金融办应该制定统一的准入标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地区差异进行投机;金融办还应加强同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暴力催收等行为。
(七)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提升用户借贷理念
当下现金贷主要服务的是低收入的群体,因此在加强并完善现金贷制度监管及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的同时,要遵循“预防为先,教育为主”的理念,利用当下网络媒体、手机微信、报纸等多种途径将当下现金贷的模式、理念、利率水平、风险等知识对消费者进行深入的宣传与教育,使消费者对于现金贷的认知不断提升,树立正确的现金借贷理念。
参考文献
[1]周汉君.P2P“现金贷”业务的风险及防范研究[J].时代金融,2017(8).
[2]叶文辉.互联网现金贷平台存在的风险和监管对策[J].武汉金融,2017(10).
[3]靳丽曼.普惠金融背景下X发薪日贷款的监管路径及启示[J].海南金融,2017(9).
[4]宋清辉.现金贷可借鉴美英经验加以监管[J].中国商界,2017(12).
[5]刘琪.现金贷规模超6000亿元,上千家平台谁会被监管重拳击倒?[N].证券日报,2017-04-22(B02).
[6]周汉君.P2P“现金贷”业务的风险及防范研究[J].时代金融.2017(23)
[7]江乾坤,常梦瑶.我国PP2P网贷平台大数据风控应用研究[J].财会研究.2016(08)
[8]巴曙松,王志峰,舒天之.国外“现金贷”业务发展经验及启示[J].中国银行业.2017(04)
[9]李晖.现金贷博弈:“高利贷”VS“老赖”多头借贷[N].中国经营报.2017-03-20(B04)
[10]于德良.618家现金贷排查名单流出31家样本平台平均利率达45%[N].证券日报.2017-04-22(B02)
[11]王俊丹.以趣店为例透视现金贷资金链条: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信托、P2P共同分羹[N].21世纪经济报道.2017-11-01(011)
[12]丰婷,倪文,肖经凌,江子慧.大学生校园网络借贷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6(12)
[13]陈明明.浅议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借贷业务的影响及对策[J].时代金融.2017(32)
[14]邓建鹏.现金贷的法律风险与监管思考[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01)
[15]刘新,付杨,孙铮阳.论商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差异对比[J].现代商业.2016(11)
[16]赖丽华.我国网络借贷监管制度的缺陷、危害及其完善路径[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06)
[17]林华.当前网络借贷的法律监管存在着真空[J].经济研究参考.2012(71)
[18]陈明明. 浅议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借贷业务的影响及对策[J].时代金融.2017(32)
[19]高利贷在中国古代的起源与发展问题探析[J].高石钢.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03)
[20]高井新.我国金融担保公司监管的现状探析与原因审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5(25)
下载提示:
1、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文章版权申述”(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18735597641(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2、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投稿,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写文章小能手,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447766.cn/chachong/77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