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会计问题研究

摘要: 从如何让更多的濒临破产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继续生存,以及以何种形式继续在市场竞争中发挥自己的优势而避开劣势这个角度来谈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清算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个永恒的话题。破产清算作为长期存在的事项,其财务问题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摘要:从如何让更多的濒临破产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继续生存,以及以何种形式继续在市场竞争中发挥自己的优势而避开劣势这个角度来谈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清算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个永恒的话题。破产清算作为长期存在的事项,其财务问题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企业财务问题的研究,讨论企业破产清算应采取的形式。探讨已濒临破产企业作为目标企业如何进行价值评估及会计处理。最后通过对清算后企业管理和整合工作的详细介绍,使清算后企业通过清算实现规模经济效应、经营和财务协同效应等。本文认为在破产清算实践中,当被清算企业在评估调账后仍处于资不抵债、净资产为负数的情况,会计上应将资不抵债的数额列为递延支出核算,这种处理方法有利于鼓励优势企业清算资不抵债的企业,减少因破产而增加的社会压力。
  关键词:破产;清算;企业
企业破产清算会计问题研究

  1绪论

  1.1论文研究的理论意义与应用价值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外研究现状
  Killlon在《企业研究》中认为,企业相当一部分属于私营性质,投资者就是经营者,其大部分又不是财务人员出身,而且以业务为主,其决策通常以业务判断为标准,缺乏全局的财务理念,财务管理基础薄弱。很多企业是由家族作坊发展而来,丈夫是经理,妻子是会计、出纳。尽管企业发展了,但不少企业也不能改变这种恶习。造成财务核算和管理由非专业人员掌握,核算准确率差,账目较为混乱,企业财务管理更无从谈起。
  Klahr,在《破产企业研究报告》中选择了2010年尚在持续经营的33家X企业进行预测,其准确率令人满意,而且分析根据的资料越新,准确率越高。如依据临近财务失败的报表资料预测其准确率为96%,依据财务失败前一年的报表预翻难确率为72%。但无论怎样,都必须以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为前提。近年来,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法国、德国、爱尔兰、日本和荷兰都进行了类似的分析。尽管Z值的判断标准在各国间有相当的差异,但各国“财务失败组”的Z值的平均值都低于临界值1.8。
  X经济学家]Kozulin在《破产企业财务管理》中说:如果说失业对社会的冲击波很大,那么,破产对社会的影响则最深,只有看到这种有别于失业的伤害社会情况,才能够引起对破产个案的重视。举例而言企老板破产不单是老板个人的事情,连带企业员工也打烂饭碗,资料也显示企破产远较其它两方面情况严重,因此,XX应采取既紧急又有效的措施帮助企纾困,譬如将信贷担保由七成增至九成、推出一些短期税务优惠政策等,对确实面对困难的企起著即时的纾困作用。
  爱波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谢克俭认为,要使企业在大的经济背景下存在,企业首先需要反思战略方向,在财务和成本上进行调整,尽可能减少库存释放现金,消除浪费,收缩不创造价值的活动,为未来的生存做好准备。在这些调整的基础上寻找战略机会。
  麦克米勒认为,有危机时才会有强大的企业,很多企业的生产方式就是在环境恶劣的情况下产生的。目前企业面临共同的现象是市场需求小,因此,如何保存实力,有效安排剩余人员,提高生产效益是保证企业不会破产的重要因素。
  X洛弗(W.H.Lough)的《企业财务》,首先提出了企业财务除筹措资本外,还要对资本周转进行有效的管理。
  英国罗斯(T.G.Rose)的《企业内部财务论》,特别强调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为资本的有效运用是财务研究的重心。
  1.2.2国内研究现状
  唐腾翔(2010)曾介绍企业的破产分析指标和预测模型;陈静(2011)以2011年的27家ST公司和27家非ST公司,使用了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单变量分析和二类线性判定分析,在单变量判定分析中,发现在负债比率、流动比率、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4个财务指标中,流动比率与负债比率的误判率最低;在多元线性判定分析中,发现由负债比率、净资产收益率、流动比率、营运资本/总资产、总资产周转率6个指标构建的模型,在ST发生的前3年能较好地预测ST。
  邵晓平(2011)以120家公司为研究对象,使用其中60家公司的财务数据估计二类线性判别模型,并使用另外60家公司进行模型检验,发现模型具有超前4年的预测结果。这些研究在吸收国外理论的基础上对预测模型作出了改进和创新,使之更符合中国企业的情况,更能准确的预测中国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
  学者韩雨借《企业财务困境与财务稳健》一文中提出不能光靠财务预警预测来被动地摆脱企业财务困境,而应主动地实施企业经营,财务运营的稳健模式,使企业的利益得到最好的保障。对企业财务困境的定义及发生的原因做了详细的分析和叙述,并介绍了国内外一些财务困境预测预警的方法及后果,从而提出财务稳健模式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及实施方法,并进一步说明了财务稳健模式的实施有一定的必要环境。在这特定的环境支持下企业的财务稳健模式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研究员王海荣认为,光靠预警,而不能提出解决实际办法是没有实际意义的。财务预警只能被动地解决企业将要出现的财务困境或危机,这样往往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再好的预警系统也只能是减少企业的损失,或是降低企业财务风险。要是能防患于未然岂不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因此研究财务困境与财务稳健模式对于我国企业尤其是较为弱小的企业财务来说显得尤为重要,这些研究对企业财务的生存,壮大有着莫大的利益。
  竺素娥认为:从财务管理角度认为筹资决策失败、资金运用决策失败是企业破产的重要原因,并提出防范企业破产的财务对策是树立正确的负债经营观念、增强风险意识、盘活沉淀资金、建立科学的内部则一务管理制度。
  秦洪珍认为:从“王麻子”破产案,提出企业管理者在经营管理中应具有以下会计理念持续经营的观念、成本效益的理念、负债经营的理念、财务风险的理念。通过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破产企业财务管理理论已有雏形。但还存在以下问题重国内研究轻国外评介,国内研究主要依托于我国破产法试行,但对于国外有关破产会计的介绍、评论较少,不利于扬长避短、洋为中用。重实务研究,轻理论探讨现有文献从审计、会计核算等实务角度对破产企业会计进行了研究,但对破产会计环境、破产会计程序、破产会计行为、破产会计惯例、破产会计信息披露等理论研讨较
  黄彬认为:企业正常经营时,财务管理的工作的重要性是不可言喻的,但是,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的顺利进行也非常的重要。破产企业的顺利的退出市场可以有效的促进相关产业的进一步合理化,尤其是一些政策性破产的企业的顺利转型可以为非公有制的经济的发展带来积极的作用。同时,企业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可以使企业的经营状况得到进一步的明晰,找出企业破产的主要症结所在,同时良好的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可以降低破产成本,是破产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
  高华认为:从审计实务中发现,破产企业在则务管理方面普遍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领导主观意志强、财产管理松懈等财务管理弱化现象,从而提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对防止企业走向破产具有重大意义。
  栗甫贵认为,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是涉及会计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诸多学科的边缘性会计学科。具有独特的研究对象,破产企业的资金运动不能形成资金周转,这种独特的资金运动就是破产会计管理的研究对象,具有自身独特的理论结构。
  周兴梅认为: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已经成为阻碍企业发展的一个主要的原因。从很多的破产企业的例子中可以看出,特别是大的企业,比如雷曼的破产,可以看出,企业的财务管理是关乎企业成长的一个重要的因素,财务风险存在于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任何环节工作的失误都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企业必须将财务风险贯穿于整个财务管理的始终,其实的了解企业财务工作的真实情况,优化财务结构,规避财务风险,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
  刘军认为:破产是伴随的商品经济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是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在商品经济中的体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不少企业因财务管理方面出现了问题,国内的企业大多数为劳动密集型、高能耗、高排放的企业,本身这些企业已经缺乏竞争力,在产业链条上的地位,基本上是完全性寄生型的经济形势,成为产业链条上的一环,失去了独立自主发展的条件。
  王润夏认为:破产企业财务管理、资产清算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因为它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以及社会的稳定。因为要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的原因与对策加以分析并解决。
  唐守萍认为: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企业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中,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一个企业从其设立、筹建到运营,以至于以后的合并、终止或破产,都与财务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应该就所面临财务管理的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企业要树立现代财务管理观念、加强财务信用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强化财务风险管理等相应对策。
  刘佳认为数破产企业不重视资产管理,资产中存在问题总是较多。一是资产虚假、盘亏严重。企业出于各种目的,千方百计编造虚假资产,如有意采取高估资产,重计资产、虚计资产等手段,使企业资产总额增大;账实不符等。二是不良资产多、资产利用率低。破产企业库存物资中大部分是过期、变质、淘汰或抵债收回物资,利用价值和变现价值较低;机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闲置大,常年失修,资产损失严重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这种模式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
  韩小伟指出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个体、私营性质,在这些企业中,企业领导者集权、家族化管理现象严重,并且对于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致使其职责不分、越权行事,造成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控不严等。企业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另一方面,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素质差,管理思想落后。
  马荣荣认为: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中,有许多的发展形式,如股份公司,有限公司,中合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其中合伙企业作为一种古老的企业态,它组织结构简单,经营方式灵活,运营成本低,应变能力强,经过长时间发展,巳成为当今三大企业基本形态(公司、合伙和独资企业)之一。然而,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瞬息万变的社会条件下,任何民商事主体都可能困为某原因不能偿付他人债务,导致破产,合伙企业也不例外。因此,要针对这些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防范。
  佚名认为:从X安然公司破产案例出发,结合国内银行业务实践,提出了对银行信贷决策方面的一些建议和看法,主要有:对借款人资产负债结构、账面价值与资产的市场价格的认识;借款人稳健经营问题,尤其是流动性风险问题;银行分散化投资的信贷原则问题;关于无担保的信用贷款问题,等等。
  袁金凤认为:企业财务危机内涵企业财务危机中的危机是“危险”和“机遇”的并称,其本身就预示着当危险出现时,也为人们化解危险创造了机遇,就看人们能否采取正确的应变手段进而获得转机,正所谓:“危机是转机与恶化的分水岭。”企业财务危机主体是管理组织和管理者个人,其管理的对象是财务危机,它是一种经济现象,而不是经济实体,这就决定了其管理更具挑战性。
  杨小娟认为:通过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融资成本与效益的比较分析,引用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结合我国企业融资现状,阐述不对称信息条件下企业融资契约的选择和破产成本对企业资本结构的影响,并注重我国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

  1.3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本文主要研究我国企业会计问题的,讨论企业破产清算应采取的形式,被清算企业在评估调账后仍处于资不抵债、净资产为负数的情况,会计上应将资不抵债的数额列为递延支出核算,这种处理方法有利于鼓励优势企业清算资不抵债的企业,减少因破产而增加的社会压力。解决如何对已濒临破产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及会计处理,最后通过对清算后企业管理和整合工作的详细介绍,使清算后企业通过清算实现规模经济效应、经营和财务协同效应等。

  2破产清算会计概述

  破产清算会计是财务会计的一个特殊分支。它是以现有的各种会计方法为基础,以破产法律制度为依据,反映和监督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的各种会计事项,对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净资产、破产损益等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一种程序和方法。

  2.1破产清算及破产清算会计的涵义

  2.1.1破产清算涵义
  破产企业是指仍占有大量的经济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的一种企业持续形态,如X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申请破产保护时的资产总额为亿美元。破产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且无争议,或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人提出清偿要求;债务人以明示或默示方式停止清偿。现今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国内市场也随之活跃繁荣起来。在采取了市场经济后,XX对国内的经营也采取了开放的政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企业中,股东、董事会、经理层失去了控制权,而是代之以管理人、法院等相关关系人,且债权人作为最重要的权利主体由外部治理结构进入内部治理结构。与正常经营上市公司相比,破产清算企业具有更加激烈的利益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缓解各利益相关者的矛盾,使其目标一致、行动统一,是完善破产清算企业治理结构的重中之重。
  2.1.2破产清算会计涵义
  债务人对到期债务未能清偿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可推定债务人以默示方式停止支付,债务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债务人停业不再经营,债务人法定代表人隐匿且无其他负责人员,债务人转移,隐匿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置财产,逃避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对到期债务未能清偿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推定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显示全部资产总额不足以偿付其所负的全部债务,债务人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

  2.2破产清算会计的理论基础

  2.2.2基本前提
  企业破产会计管理的原则主要有合法性原则,公正性原则,效益性原则,目的性原则及新破产法框架下破产企业会计控制研究则等合法性原则企业破产破产不仅是终止企业的一种法律行为,更重要的是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破产财务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按企业破产法,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进行有关财务管理工作。破产清算破产财务管理中涉及到债权人,债务人,企业所有者,人民法院,职工等各方面关系人,要求在进行破产财务管理过程中,必须公正地处理有关事宜,不偏不倚地反映清算或整顿的进展状况和结果。其中,债务人财务管理与清算人财务管理的公正性最为重要,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破产清算效益性原则包括两层涵义:一是在和解整顿财务管理过程中,应力求以和解协议为准绳,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尤其是货币收入与偿债支出的配比关系必须严格把握,以保证整顿目标的如期实现。二是在破产清算财务管理过程中,努力增大财产的变现价值,节约破产费用,提高债权受偿比例,提高清算效益。财务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强,涉及面广的复杂工程,每一项工作的安排和实施都必须符合特定的目标,以破产财务管理的基本目标、具体目标为依据,进行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财务管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日臻完善,企业已经成为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有很多的企业忽略了管理问题,特别是财务管理,导致很多企业无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纷纷破产,所以,对破产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研究非常必要。本文以破产企业为研究对象,基于破产企业财务管理理论和有效市场的经济理论为基础理论框架。分析阐明破产企业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关键致因,在破产企业财务管理特殊性研究基础上,确定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流程,并针对破产企业在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目的在于探讨和提出完善破产企业财务管理的措施建议,改善内外部控制环境、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及内部监督机制等在破产企业实施财务控制,以便为我国大多数的破产企业解决在会计管理上的问题提供理论依据。
  2.2.2核算内容
  发展必然带来竞争,企业缺乏资金、缺乏技术等,不排除其自身的企业经营、自身资金、人员管理上出现漏洞,在金融危机的重创下,导致一些企业纷纷破,近年审计中发现,许多破产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着内部控制度不健全,财务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财产管理松懈等财务管理弱化现象,这是造成企业破产的重要原因。同时,也造成了破产企业剩余财产的浪费,财产分配不均,企业资源流失,导致各利益相关方矛盾激化。因此,我们正确的了解破产企业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正确认识破产企业在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具有现实的意义,本论文针对破产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防范措施,防微杜渐,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企业破产后利用原工厂的资产重组把原有资产进行改造更新,使其重新发挥原有作用,企业由亏损达到盈利。有的把土地转为房地产开发,把国有资产变通得无影无踪。破产企业人员被强行推向社会后,不被社会接纳和认可。存在着自已找工作和自谋职业等诸多困难,给部分下岗职工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职工离开工厂走向社会,这部分人员当中素质参差不齐,推向社会后有些人一时难以找到工作,没有了经济收入又可能出现一些违法乱纪行为,种种行为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在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分析破产企业财务管理的问题就显得相当必要。近年审计中发现,许多破产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着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财产管理松懈等财务管理弱化现象,这是造成企业破产的重要原因。同时,也造成了破产企业剩余财产的浪费,财产分配不均,企业资源流失,导致各利益相关方矛盾激化。
  清算破产企业会计管理的内容因债权人、债务人、清算组的工作内容不同而有所区别。债务人财务管理的内容是拟定和解协议和重整方案进行企业重整或和解的财务预测、财务决策和财务控制编制债权债务清册、回答债权人会议的询问、向债权人会议提供必要的会计记录和财务报告、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审计部门的审计一监督等。

  3破产清算的会计核算及实务操作

  3.1破产清算的账户设置

  在持续经营下,考虑到会计信息必须对经营决策有用,必须有助于准确反映企业各个期间的的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应选择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的基础。但当企业进入破产清算后,由于破产企业停止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与破产企业有关的各方关心的是企业非现金资产的变现能力、债权的受偿程度,需要的是破产企业实际现金流入和流出的信息。因此,破产清算会计必须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来确定破产财产变现、债务清偿、清算损益等,这是由破产的终极性特征所决定的。
  资产类账户,用来反映清算开始日破产企业的各种可变现财产的价值。该账户的借方核算破产企业现存的及应收回的财产账面价值;贷方核算财产价值结转、财产变现价值及变现损益的结转。具体包括担保财产、抵消财产、应索财产、待变财财产、受托财产、破产财产和破产费用等账户。
  负债类账户,用来反映清算开始日破产企业所欠债务情况及清算过程中发生的债务情况。该类账户贷方核算破产企业所结欠的各种债务金额;借方核算各项债务的实际清算额和无法偿还债务的结转数额。负债类账户具体应包括担保债务、抵消债务、受托债务(这三者与资产类账户中的担保财产、抵消财产、受托财产对应使用)连带债务、破产待偿债务、债务折让和清算借款等具体账户。
  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清算损益情况的账户。设有“变现损益”、“清算损益”账户,分别用来核算企业在破产清算和财产变卖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盈余以及破产清算全过程的财务结果。

  3.2破产清算会计的基本账务处理程序

  清算组主要审查有无借机隐匿、私分、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对原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偿付;以各种名义放弃自己的债权。变卖财产,偿还债务是清算工作的主要任务。
  其账务处理程序是:企业破产资产与债务的清查———接管破产财产并建账(转入清算会计体系,起用清算科目)———预计破产费用———财产的确认和估价———破产债权的确认与计量———破产财产的变卖———破产债务的清偿———结束报告,清算终结。其中会计账薄的设置、账簿的启用、会计分录的编制和凭证的填制等与财务会计是基本相同的。但由于清算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清算企业在会计账务处理时有自己特定的处理方式。在清算企业原账的基础上,应由清算组负责清查核实资产、账目、债权等,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在此基础上,再对企业进行清算。当清算业务发生后,要根据有关资料填制会计凭证,据以登记账簿,最后要编制清算会计报表,至此整个账务处理工作才算结束。

  3.3破产清算的实务操作

  3.3.1对破产财产的管理和分配产生的费用
  存货清理是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在破产清算中占相当比重,也要进行重点清理。之所以说对存货清理难,一是由于种类多、数量大,二是对存货质量的好坏难以核实,直接影响到清算变现的价值。对其盘点是主要工作,主要根据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来进行抽查确认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已丧失了对企业财产的经营管理权,对破产财产的一切处置活动均由清算组依法进行。
  为了保证破产财产不至于毁损丢失,并保障债权及时得以清偿需要,对破产财产加以清理分类,将不属于破产企业的财产归还给所有人,将贵重、易丢失的财产送交仓储单位保管或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将存在于其他地方的破产财产运送至破产企业清算地。这就需要一定的保管费、运输费和保险费。
  同时,为了便于破产债权的公平受偿,需将实物变换成货币资产。这又需要支付一定的鉴定费、沽价费、拍卖费等。这些破产清算费用不属于破产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但既然企业破产清算,就需支付这些费用。这些费用属于额外费用,它的增加值越大,为破产企业及债权人带来损失风险就越大。
  3.3.2清算破产案件诉讼费用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破产案件诉讼费用,是因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按规定必须由破产企业负担的诉讼费用。包括:破产企业清算组为了收回被他人非法占有的财产而进行诉讼,戴是为了撤销破产企业所实施的有害于破产债权人利益的,以破产企业为被告所进行的诉讼活动如清算组误将他人财产列为破产财产,从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导致他人对破产企业起诉,破产企业为应诉而需支付的各种诉讼费用。
  这些费用虽然是为了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也不是破产企业固有的费用,但它的发生毕竟给破产企业增加了负担。
  3.3.3清算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这类费用主要是清算组在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时,与第三人发生各种各样的民事交往,形成各种民事法律关系而支付的费用。
  上述破产清算费用,无论是已支出的还是预计要支出的,都应在破产财产中首先予以拨付,如果这部分数额过高,超过破产财产,破产清算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清算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就会得不到清偿。

  4我国破产清算会计存在的问题分析

  4.1主观原因

  4.1.1会计核算工作欠规范
  一些企业的资产已经处置,但因相关手续凭证未及时完整地传递到会计部门,未按照清算会计制度组织正确的会计核算;一些债权已经具备坏账损失的核销条件,企业没有及时办理核销手续而长期挂账,部分债务已经豁免或已经偿还,会计上也未作相应的处理,导致清算会计账实不符;会计核算和账务调整工作未及时到位。部分收支业务本应列入当期清算损益,但会计部门将其挂在往来账上,使会计报表中的清算损益信息不准确;企业破产关联单位之间的往来账务长期不核对,又形成了账账不符,使企业清算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会计监督作用大打折扣,企业管理者的目标是实现企业股东拥有价值的最大化,最佳负债率的存在从另外角度告诉我们,一个上市公司为何尽可能扩大债务比例,而当比例高达一定值时又存在隐瞒债务的动机。部分借款企业存在负债率偏高的现象。按照规定,新建项目资本金比例一般为35-20%,按此推算,部分新建企业负债率则高达65-80%;部分老企业负债率也高达60%以上。
  另外,在清算破产企业财务的资产管理方面不得不提的是无形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是知识技术集中型的资产,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无形资产的价值会发生变动,因此企业有必要定期对无形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分析评估,对于已经形成的减值和损耗及时予以计量和反映,但是从所掌握的数据分析可知,75%的企业有无形资产管理的制度,但是企业的管理制度不是非常的严谨,执行也很松散。在无形资产的评估方面,有11.1%的企业没有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44.4%的企业请专业评估机构评估,44.4%的企业自己进行评估。可见将近90%的企业都对无形资产进行了或多或少的评估,但评估效果的好坏还值得商榷。
  4.1.2缺少对破产财产的相关管理制度
  企业资产对破产后遗留问题的解决起着头等重要的作用,但是就目前一些破产企业的财产管理状况来看,大多数企业对破产财产的管理还不到位,并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因此存在大量企业资产流失严重、财产得不到妥善保管等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法院对破产企业进行立案起,企业就要对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妥善保管,保证其不受侵害,直到依照破产程序产生破产清算组时,再移交清算组进行管理,但是实际情况是法院立案之前,企业还没有进入破产程序之前就长期停止生产活动,企业资产的管理活动也相应停止,从而导致厂房闲置、设备无人看管,最终导致资产的损坏及入破产程序后对资产的处理过程中,也因缺乏明确的监督机制,从而导致相关人员对资产的占用、侵吞,使企业资产受到严重侵害。
  清算组对企业资产的财务管理制度也存在普遍的缺失,一些企业在清算留守期间的财务收支管理缺乏统一的标准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导致财务情况相当混乱,对于法院做出破产裁定后属于不同主管单位或人员的各类资产处理缺乏科学的程序性规定,从而使后续工作无法规范进行。
  4.1.3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公司员工积极性不高
  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实现了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同时,在公司中形成了股东阶层(所有者)与职业经理阶层(经营者)。股东委托职业经理人代为经营企业,其财务管理目标是为达到股东财富最大化,并通过会计报表获取相关信息,了解受托者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以及理财目标的实现程度。上市之后的雷曼兄弟公司,实现了14年连续盈利的显著经营业绩和10年间高达1103%的股东回报率。然而,现代企业是多种契约关系的集合体,不仅包括股东,还包括债权人、经理层、职工、顾客、XX等利益主体。股东财富最大化片面强调了股东利益的至上性,而忽视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导致雷曼兄弟公司内部各利益主体的矛盾冲突频繁爆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不高,虽然其员工持股比例高达37%,但主人翁意识淡薄。另外,雷曼兄弟公司选择股东财富最大化,导致公司过多关注股东利益,而忽视了一些公司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加剧了其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也是雷曼兄弟破产的原因之一。
  4.1.4企业破产清算时资产管理主体不明确
  破产清算的企业资产的管理主题不明确,造成破产企业资产管理不利,资产不合理变现。对于公有制企业其资产的管理主体十分复杂,在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时,对资产的管理权限问题也就很难解决,因此在资产的处置问题上也很难找出合理方案。同时由于企业资产管理主体的不明确导致在处置破产企业资产时对资产的处理方式、处理价格方面都可能给企业及债权人带来损失。法院一般根据账目登记和市场行情对资产进行定价,而并没有通过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影响了企业的正常清算。
  清算破产企业资产管理主体不明确资产评估是变现的重要一环直接关系到企业和债权人的利益。但实践中除国有土地这一资产是由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评估后挂牌出售外其他如厂房、设备等资产的评估很多都是由清算组和法院根据破产企业财务上的账面数字作参考比照市场行情商定价格。没有聘请相应的评估机构对企业财产进行评估往往造成对破产财产的低值高估或高值低估导致破产财产或被贱卖、或不得不多次降价拍卖损害了企业和债权人的权益同时也影响了审判效果。缺少对破产财产的相关管理制度。这些企业在清算留守期间的财务收支管理和支出口径及标准时因缺乏统一的制度规定有些混乱缺少对破产裁定终结以后属于XX或垫资人的各类财产处置监管工作的程序性规定。部分清算留守机构的财务开支缺少必要的范围和标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财务收支行为带有一定随意性、清算留守工作存在的问题。破产歇停业存在的一些遗留问题解决难度非常大特别是涉及到人员安置问题、职工住房等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维护和处置移交问题、土地资产的盘活和变现问题、抵押和担保债务的偿还问题等是导致清算留守工作长期不能终结的主要原因。

  4.2客观原因

  4.2.1资产管理不善不良资产多
  多数破产企业不重视资产管理,资产中存在问题总是较多。一是资产虚假、盘亏严重。企业出于各种目的,千方百计编造虚假资产,如有意采取高估资产,重计资产、虚计资产等手段,使企业资产总额增大;账实不符等。二是不良资产多、资产利用率低。破产企业库存物资中大部分是过期、变质、淘汰或抵债收回物资,利用价值和变现价值较低;机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闲置大,常年失修,资产损失严重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这种模式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个体、私营性质,在这些企业中,企业领导者集权、家族化管理现象严重,并且对于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致使其职责不分、越权行事,造成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控不严等。企业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另一方面,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素质差,管理思想落后。
  会计报表的编制既不能充分反映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又没有完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去做,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对材料、工时、动力等消耗没有进行严格的定额管理和健全的分析核算制度;三是企业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机制。
  4.2.2资金管理差且使用效率低
  破产企业应收款项多在三年以上,已超过二年诉讼时效期,长期不与欠款客户核对账目,对方注销、倒闭、破产都不清楚,有的外欠款被业务员收回自行挪用,资金流失严重;许多企业以本企业名义为其他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因被担保单位无力偿还到期贷款而承担连带责任被银行划款;另外,企业向多家银行办理贷款,在多家银行开户存款,资金使用失去银行监控,或为逃避追债而私设小金库等等。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缺乏可靠信息支持,投资决策随意性大,资金流向与控制脱节,损失浪费严重。一是破产企业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不够,投资的项目或是半途下马,或是投资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不吸取母公司教训,不注重企业内控与管理。
  从清算破产企业资产的筹资安排看,持有流动资产所产生的资金需求,既可以依靠长期筹资来满足,也可以依靠短期筹资也即流动负债来满足,或者是长期筹资和短期筹资二者的共同存在和一定搭配来予以满足。一般说来,长期筹资的资金成本较高,因而从收益的角度来看显然不如短期筹资更合算。但是,长期筹资所面临的偿还的不稳定性和风险又小于短期筹资,它不像短期筹资那样会经常处于还债的压力之下。
  4.2.3靠贷款维持生存的恶性循环
  企业要发展,就不可避免地要负债经营,充分利用财务杠杆的作用。但是,一些企业不顾成本、不惜代价,不考虑自身的偿还能力,千方百计从银行获取贷款。在借入资金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情况下,靠贷款维持生存的恶性循环,其结果是债台高筑,财务风险极大。在国家实行较强的宏观调控力度的条件下,企业要获得固定资产贷款比较困难。一些企业就采取变通的办法,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短期借债用于投资回收期过长的长期项目投资,导致企业流动负债大大高于流动资产,使企业面临极大的潜在支付危机。三是企业之间相互担保,相同资产重复抵押,或为了融资而不断投资新项目,甚至“拆东墙补西墙”,形成复杂的债务链。这不仅加大了银行对企业财务状况判断的难度,也给财务监管带来很大困难,造成整体负债率不断抬高,企业经营成本和财务费用不断加大,支付能力日渐脆弱,资金链条过紧并随时可能出现断裂。会计报表的编制既不能充分反映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又没有完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去做,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对材料、工时、动力等消耗没有进行严格的定额管理和健全的分析核算制度;三是企业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机制。
  4.2.4资金损失浪费严重
  破产企业应收款项多在三年以上,已超过二年诉讼时效期,长期不与欠款客户核对账目,对方注销、倒闭、破产都不清楚,有的外欠款被业务员收回自行挪用,资金流失严重;许多企业以本企业名义为其他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因被担保单位无力偿还到期贷款而承担连带责任被银行划款;另外,企业向多家银行办理贷款,在多家银行开户存款,资金使用失去银行监控,或为逃避追债而私设小金库等等。企业对外投资缺乏可靠信息支持,投资决策随意性大,资金流向与控制脱节,损失浪费严重。一是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不够,投资的项目或是半途下马,或是投资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不吸取母公司教训,不注重企业内控与管理。实践证明,要巩固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果,必须以有活力的经营机制作保证。为此,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必须与转换内部经营机制配套进行。对破产财产不能妥善保管,导致资产流失。依现行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破产企业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开始,就要全面清理企业财产,并妥善保管,保证财产的完整性。待成立破产清算组时,再移交给清算组进行管理。但是,在实践中,很多企业在进入破产程序之前,早已关门歇业,企业资产长期无人管理。就是进入破产程序后,也是由其主管部门派人处理,而对这些管理人员又没有很好的监督机制,放任不管或随意占用、侵吞破产财产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资产流失。

  5完善我国破产清算会计的对策与建议

  5.1企业层面

  5.1.1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性
  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在我国破产企业的会计核算通常是缺乏规范性的,因此我们必须建立正确的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加强破产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教育,目前我国破产企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许多问题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虽然所有破产程序都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相应的规章制度也已建立,但是在执行时却没有得到好的落实,因此加强对财务会计人员的思想教育,对于规范破产财务管理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只有执行具体会计核算的人员思想上有了深刻的认识,对破产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及一些关键问题的处理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才可以保证在工作过程中提高警惕或规范自已并监督他人的行为,使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分配上有据可依,会计核算工作上更加规范。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XX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的经济行为,并对企业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性是会计信息应当满足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的需要。任何单位的经济业务都在频繁地发生变化着,任何一个单位都要对这些每时每刻发生着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三年的WTO历程,许多单位认识到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把会计基础工作与改善经营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积极采取措施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也使会计工作在单位经营管理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会计法》第十条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当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了《会计法》所规定的经济业务事项时,会计上都要对有关经济业务资料进行整理加工,使之成为符合管理需要的会计资料。
  5.1.2加强对破产企业留守机构财务工作的管理
  对于破产企业在整个破产清算工作中和清算后的留守工作中,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资产的处理和破产财务管理。破产企业的主管单位或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制度切实承担起履行对破产企业留守机构的财管管理工作及其它方面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作用,制定与企业情况相适应的资产管理制度及财务会计核算办法,将清算留守会计信息进一步明晰化,并且根据情况需要对留守财务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促进会计核算的进一步规范化,在审核待核销财产支出和损失的基础之上,提出可以有效加速破产企业剩余资产处置和财务工作终结的意见和建议。主管单位要制定相关的制度,完善从成立破产企业留守组到清算组或留守组撤销之间全部的资产处置、财务管、会计核算等程序,要求整个过程科学化、程序化,可以使涉及资产和财务工作的行为处于监管之下更加规范,也进一步为后续的工作提供依据和打下基础。
  按照相关法规,在破产程序裁定终结以后,剩余资产财务事项的管理和处置的大部分工作不再属于清算组的责任,主管局(公司)应及时成立类似留守组之类的机构,代表XX或主管局(公司)从企业破产清算组接收剩余资产和财务事项,清算组在清理财产、制定移交清单、留守组办理各项交接手续及完成其他法定工作后,应尽快解散。如果有这样一道程序,就解决了剩余财产权属不明的问题,主管局(公司)也可以名正言顺地行使剩余财产的所有权和管理处置权,减轻或避免产生破产剩余资产管理脱节的问题。
  5.1.3建立对经营者具有激励和约束的双重机制
  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机制就是应让他们从企业的长远发展着想,特别是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最根本的办法就是让经营者的经济利益与企业的经营挂起钩来,可通过国有企业改制让经营者参股以分配方式向经营者配股等形式,使经营者个人的资产积累与企业的资产积累联系起来。避免经营者因追求个人利益损害企业利益,并且,在用人机制上引入竞争机制,公平产生企业经营者。
  在破产歇停业企业清算和留守工作中,资产处置和财务管理工作是最主要的内容,主管局应当切实履行对破产企业留守机构的财务管理和工作指导责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及时分析清算留守会计报表信息,定期不定期实施财务检查,促进其规范会计核算,审核待核销的资产损失和支出,提出加快其资产处置和终结财务工作的建议或意见。并对从成立破产企业留守组之日起到留守组或清算组撤销之日止,有关资产处置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的程序性要求作出规定,以规范这些机构的资产财务工作行为,也为相关单位转销相关账务提供依据。
  5.1.4规范破产清算剩余资产的管理责任和权属关系
  规范资产评估防止低值高估和高值低估。清算组应聘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评估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3条规定将评估结论交债权人会议、清算组讨论通过才能作为处理破产财产的基本依据。
  破产歇停业存在的一些遗留问题解决难度非常大,特别是涉及到人员安置问题、职工住房等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维护和处置移交问题、土地资产的盘活和变现问题、抵押和担保债务的偿还问题等是导致清算留守工作长期不能终结的主要原因。但是,也有个别留守组存在主观上不努力,不愿意尽快完成相关工作,能多拖一天算一天、多得一天工资的想法。由于这些原因,增大了破产成本支出,增加了破产资金缺口,也导致相关主管局(公司)的有关帐务长期得不到正确处置,影响了其经营效益和会计信息的正确性。
  企业监管组和人民法院应对评估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评估行为公开、公平、公正,按照相关法规在破产程序裁定终结以后剩余资产财务事项的管理和处置的大部分工作不再属于清算组的责任主管局公司应及时成立类似留守组之类的机构代表XX或主管局公司从企业破产清算组接收剩余资产和财务事项清算组在清理财产、制定移交清单、留守组办理各项交接手续及完成其他法定工作后应尽快解散。如果有这样一道程序就解决了剩余财产权属不明的问题主管局公司也可以名正言顺地行使剩余财产的所有权和管理处置权减轻或避免产生破产剩余资产管理脱节的问题。

  5.2XX层面

  5.2.1健全破产企业财产的相关管理制度
  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在我国破产企业的会计核算通常是缺乏规范性的,因此我们必须建立正确的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加强破产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教育,目前我国破产企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许多问题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虽然所有破产程序都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相应的规章制度也已建立,但是在执行时却没有得到好的落实,因此加强对财务会计人员的思想教育,对于规范破产财务管理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只有执行具体会计核算的人员思想上有了深刻的认识,对破产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及一些关键问题的处理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才可以保证在工作过程中提高警惕或规范自已并监督他人的行为,使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分配上有据可依,会计核算工作上更加规范。明确破产企业财务管理的主体,制定合理的财产处置建议,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防范企业管理漏洞及资产损失浪费。同时加强破产企业财务管理外部监督,建立正常规范的审计制度,坚持并完善经营者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经营者业绩。加强企业领导人及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知法、懂法、用法,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会计记录,使破产企业的各项剩余资产都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
  建立法律法规教育的长效机制,筑牢思想拒腐防线。进一步加强留守工作人员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职业道德及廉洁自律教育,通过《破产法》、《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以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制定“一会一课一自查”制度,即每季度组织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每半年组织一次廉洁自律集中教育大会,每年度开展一次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自查考评活动,使留守工作人员通过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提高防微杜渐的主动性,提高抵御腐蚀的自觉性,从思想上、心理上、行动上,筑牢拒腐防线,做到勤奋做事,清白做人,廉洁从业,公正履职。
  5.2.2XX要规范破产企业资金的管理和核算
  预算管理涉及面广泛,需要解决的问题较多,企业应成立由内部有关人员参加的预算管理机构,专门负责预算的编制、审批和监控,预算内容要能包括企业全部资金的流动范围,预算编制要采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法,分级分层编报,动态管理,预算一旦确定,不能随意更改,预算管理机构要建立考核办法,严格进行预算监督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使企业的在外资金能够及时收回并得到良好的使用,增强企业资金的利用效率。但其必须交由统一的清算小组进行管理,由清算小组对资金的支出进行统一的开支和核算,避免破产企业资金多头管理的问题。其中对于资金周转的情况一定要按照规范的程序办理相关的手续,同时要取得相应的会计凭证,将资金的情况纳入到清算组的会计核算当中,在一定时期内企业清算组要与会计部门进行账目核对,分析破产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加强对破产企业留守机构财务工作的管理
  企业的破产工作是一项完整的财务活动,其也需要资金的良好运转,因此在破产资金的使用上也一定要规范。一般情况对于政策性破产的公有制企业其破产资金由XX或主管单位承担或垫付,对于破产企业在整个破产清算工作中和清算后的留守工作中,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资产的处理和破产财务管理。破产企业的主管单位或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制度切实承担起履行对破产企业留守机构的财管管理工作及其它方面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作用,制定与企业情况相适应的资产管理制度及财务会计核算办法,将清算留守会计信息进一步明晰化,并且根据情况需要对留守财务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促进会计核算的进一步规范化,在审核待核销财产支出和损失的基础之上,提出可以有效加速破产企业剩余资产处置和财务工作终结的意见和建议。主管单位要制定相关的制度,完善从成立破产企业留守组到清算组或留守组撤销之间全部的资产处置、财务管、会计核算等程序,要求整个过程科学化、程序化,可以使涉及资产和财务工作的行为处于监管之下更加规范,也进一步为后续的工作提供依据和打下基础。
  通过健全完善破产企业财产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破产企业财务管理的主体,明晰各管理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加强对破产企业各项资产的管理,以企业条文的形式列出。使企业的人士管理和财产管理都步入正轨,企业的各项行为都有据可依,以加强企业对破产企业剩余财产的管理。
  5.2.3完善破产企业财务管理的策略
  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资产清算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因为它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以及社会的稳定。破产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大多数都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伴随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转型而出现的,其之所以广泛地存在于各种企业当中,也说明了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还未完善,因此要进一步改进我国破产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为继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贡献。
  建立严格的制度管理体系,把好规范运作关口。建立清算资金审计管理制度,清算费用支出审批、报批制度,破产财产处置收益公布制度,职工清偿费用稽核公示制度,财务会计委派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例外原则会审制度,重点项目督办制度等(如土地拍卖、房屋拆迁),保证清算工作在法律层面、政策层面、操作层面规范、安全可靠。对破产关闭歇业企业进行调研,组织人员,逐家审计,摸清情况,分门别类加以管理:一是对煤矿企业着重加强资产管理,强化考核,签定目标管理责任状,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在资产收益、日常开支、土地盘活、稳控、环保及安全方面加强监管,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财务报告制度、定期审计制度;二是对尚有资产运作的物资企业强化考核,依法处置资产,化解债务矛盾,提高国有资产运行的质量;三是对存在遗留问题的破产关闭企业,加快改革攻坚,集中组织稽核,抓紧人员分流及遗留问题处理;四是对已基本完成破产关闭的留守小组,撤并整合,成立改革服务中心集中管理,集中处理遗留问题,规范处置行为。
  5.2.4XX监督规则灵活操作提高资产变现率
  XX对资质较好的破产财产要尽量做到整体出售提高资产的利用价值对资质较差的破产资产可以分解或分批进行拍卖边变现、边安置企业职工既可加快案件的审理又可节约破产费用对短时间内很难按评估价格拍卖变现的破产财产如果因受到职工安置的压力而赶时间追求将资产变现必然会导致资产的贱卖。在这种情况下可采取各种灵活的方式进行处理如由清算组将破产财产租赁给他人用租赁费安置职工或者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资产评估价为基础参照市场价进行收购再由地方XX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社保费用等还可以由破产企业主管部门代管或收购等。
  建立健全有效监管机制,构建职务犯罪防火墙。对破产关闭歇业企业除抓好思想教育、制度保障外,实施有效监管是关键。一是组织纪检、监察小组定期巡查;二是设立投诉信箱或投诉电话;三是要求清算组和留守组定期作廉洁自律汇报;四是对关键岗位,特殊岗位实施“风险源点”防控;五是对重点资产实施动态管理;六是组织业务督导组,不定期地对企业各项工作提供咨询、指导、服务。通过多管齐下,全方位监督,从源头预防职务犯罪,从而保证清算清偿工作,留守人员履职行为,职工利益保障在有效监督下彰显公平正义,使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落到实处。

  6结论

  总的来说,如何对破产企业进行有效财务控制,是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破产企业财务控制,使法院、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等相关利益者能在实践中协调统一起来,以实现保证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立法宗旨,是现实的要求。破产企业财务管理理论的研究为破产企业在财务上的管理与实践提供了制度上和法律上的依据和操作平台。明确破产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准确把握破产企业财务管理的特殊性,是完善破产企业财务管理系统、实现破产企业有效财务管理的前提和重要基础。由于资金运动方式与日常经营企业不同,因而破产企业的财务具管理具有自己的有特殊性。健全有效的财务管理是破产企业资产安全的保障,也是对各利益相关者财产安全的保证。希望能够为清算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并在实践中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指导,更好更高效的保护破产企业的剩余财产安全。希望可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参考文献
  [1]Killlon,J.P.&Tdonem,G.R.Aprocessforpersonaltheorybuilding.In:Woolfolk,A.E.(ed.)Readings&CasesinEducationalPsychology.Boston:AllynandBacon.2010
  [2]Klahr,D.&Carver,.CognitiveobjectivesinaLOGOdebuggingcurriculum:Instruction,learningandtransfer.CognitivePsychology,2010,362-404.
  [3]Kozulin,Vygotsky'spsychology:Abiographyofideas(1stEd).HarvardUniversityPress.2010
  [4]唐腾翔、唐向.论国际税收筹划,载2010年第5期《税务》;
  [5]邵晓平《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初探》,载2010年第9期《财经贸易》;
  [6]熊铁军、焦一曼《论我国企业的税收筹划》,载2010年第3期《河北财经学院学报》;
  [7]王珏《关于税收筹划的理论探讨》,载2011年第4期《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8]刘旭东《关于我国开展税收筹划的理论思考》,载2011年第5期《理论前沿》;
  [9]陈宏伟《企业纳税筹划探析》,载2010年第6期《东北大学学报》;
  [10]贾康《关于纳税筹划的探讨》,载2011年第9期《中国总会计师》;
  [11]李萍《关于企业税收筹划的探讨》,载《兰州商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12]杨成志、杨丽平《浅谈税收筹划的目标》,载2010年第2期《辽宁科技学院学报》;
  [13]王守昆《正确定位目标才能有效开展筹划》,载2010年10月9日《中国税务报》;
  [14]汤琼《谈税收筹划的内容与特点》,载2011年第9期《山西财税》第9期;
  [15]任晓英《浅谈税收筹划与企业理财目标》,载2011年第7期《青海金融》;
  [16]侯振宇《纳税筹划的目标辨析》,载2011年第10期《财会月刊(综合版)》;
  [17]黄董良《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定位与风险问题探讨》,载2011年第5期《税务研究》;。
  [18]李林、王曦《从财务管理目标看纳税筹划》,载2011年第7期《商场现代化?学术版》;
  [19]赵丽生《纳税筹划理论初探》,载2011年第1期《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20]徐咏梅在《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探讨及应用》,载2011年第6期《市场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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