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的不足及对策研究——以“saya孕妇事件”报道为例

摘要:我国社会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给人们提供接受和发表信息的平台,为人们的提供了全新的交流方式,人们通过网络发布信息、阐述观点,吸引人们进行评论和转发。在网络媒体管理和网络管理体制发展滞后的情况下爆发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很容易破坏社会的稳定。

本文首先根据文献研究法总结研究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在传播中的特征,深入研究媒体对“saya孕妇事件”报道情况,分析媒体报道“saya孕妇事件”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笔者基于媒体对“saya孕妇事件”报道案例的深入分析得出媒体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存在的不足之处,从而提出了几点建议:(1)加强监督把关,确保信息真实。(2)坚持客观、公正、平衡的报道。(3)提升职业媒体专业性。(4)加强官方舆论场。

关键词:网络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不足,对策

第1章 绪 论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网络的快速发展打破了时空的限制,带给人们全新的生活方式,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今的网络已经成为人们接收信息和发布自己观点言论的平台。但我国目前正处在转型阶段,社会结构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摩擦也在不断升级,越来越多的人们借助网络平台针对某件事进行评论和转发,并且试图带动更多网友进行评论和转发,从而引起全社会的讨论和关注。由于网络群体性事件在传播中出现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传播内容的迅速化及复杂化、传播渠道的多样化、传播受众的层次化及互动化、传播效果的差异化及危害化等特征,使得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较其他新闻报道更容易参杂个人情感,出现更广泛的传播,并引发舆论。相比现实发生的大规模聚集事件,更强大的网络群体性事件所产生的影响力更是不可估量的。

在网络媒体管理和网络管理体制发展滞后的情况下爆发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破坏社会的稳定,从新闻传播学的角度分析,媒体是人们了解信息的渠道、是社会舆论的引导者、是XX与公众沟通的桥梁,媒体在处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担任着重要角色,所以深入研究分析网络群体性事件传播的特征、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分析媒体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存在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可以降低网络群体性事件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以及对社会的冲击。因此,针对当前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的情况,加强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的相关研究迫在眉睫。本文对“saya孕妇事件”媒体报道案例进行分析,从媒体的角度出发,分析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传播本身的传播特征、媒体报道的影响和媒体针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存在的不足之处,最后针对上述的分析,为媒体如何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策略。使得该研究媒体更好地进行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并对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网络媒体产业管理,改善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具有实用价值及现实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国内研究综述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基于社会矛盾的发生,由于网络的迅速发展而网络监管制度还未完善,使得网络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目前国内学术界大多都是针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只是片面地涉及到了媒体关于网络群体性的报道的研究,真正针对媒体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的研究还是很少。国内目前关于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研究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媒体在处理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中的作用。媒体要及时公开和澄清事实,传达人们的利益述求,监督事情的解决,合理引导公众舆论,并缓解各方的矛盾。二、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报道对社会的消极影响。新媒体的快速传播特点吸引公众借助新媒体获取最新消息,也会启发公众借助媒体形成新的舆论阵地。如果在事件的传播过程中涉及XX,媒体在报道相关事件时缺乏公平公正客观全面的事实报道,那么公众对XX以及媒体的信任度会降低。三、媒体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的误区及对策。受地方保护主义和经济利益影响,媒体在报道此类事件时可能存在报道不实的现象,媒体应当客观全面报道,尊重信息传播规律,加强官方舆论场。

1.2.2国外研究综述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中国特有的表达方式,国外研究中多用“暴力事件”“骚乱事件”“群体事件”冠名相同或相似性质的事件。目前国外学者在新媒体环境下,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并不多,关于此类事件报道研究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对比分析不同媒体属性对同一个群体事件的报道,考察媒体的政治、经济、文化属性对报道的影响。二、从葛兰西“霸权”的概念和媒体运行机制方面寻找媒体在报道此类事件时持有的保守立场的原因。三、媒体如何通过构建框架引领引导社会舆论。

1.3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1.3.1概念界定

网络群体性事件

目前学术界还没有统一关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具体内涵或明确的定义,人们关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定义是从群体性事件的定义中衍生出来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就是从现实群体性事件把现实的矛盾与冲突转移到网络世界,一般网络群体性事件也会被称为网群事件 ,广义上泛指的是发生在互联网上的、有大量互联网用户参与和讨论的、并对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狭义上特指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网络用户群体出于对某种利益追求或者其他的目的,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发布信息,吸引大量互联网用户围观、参与、讨论、转发,形成网络舆论压力,从而影响社会现实秩序的事件,这个事件可能已经影响到社会的政治稳定。但我们要理性、客观地看待网络群体性事件,它的爆发不仅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会破坏的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同时也在揭露出原本不合理的地方,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医院,维护自身的利益要求,这对社会的发展进步有重要的推进作用。

1.3.2理论基础

1.“沉默的螺旋”理论

“沉默的螺旋”理论是社会学家伊丽莎白-诺依曼提出关于心理学、大众传播学和社会学的重要理论。诺依曼认为,人们在表达自己的看法和观点的时候会观察社会的“意见环境”,如果自己赞同的观点受到广泛的认同和欢迎,就会积极地参与进去,并且不断地讨论和传播。如果自己赞同的观点只有少数人赞同,他们大多数为了避免被攻击或孤立而选择沉默。在进入沉默循环的过程中,优势意见会占据主导地位,优势意见的一方会越来越强,而弱势的一方也会越来越沉默,其他意见就会从逐渐消失。

2.“反沉默螺旋”理论

“反沉默螺旋”理论与“沉默的螺旋”理论相对,“反沉默螺旋”表现为个人具有自己的思维,能够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分析事情,他们不再因为害怕孤立和攻击选择追随大众观点或沉默,他们敢于打破常规,发表出自己独特的观点和意见,这些意见会逐渐得到人们的认可,并在传播的过程中不断地影响其他人,甚至扭转“敌强我弱”的局势,变成“势均力敌”的双方。

1.4课题研究方法和内容

1.4.1 研究方法

本论文在撰写过程中主要运用了以下三种研究方法:

文献研究法。

本文的文献研究根据论文的研究目的以及课题需要,通过查阅与论文相关的文献来获得相关资料,主要通过调查文献来界定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相关概念;了解其特点及类型等确定理论框架;分析和研究已刊发以及出版过的有关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的不足及对策研究的相关论文、期刊、以及书籍等充分了解相关性的研究,从而全面、客观、正确地了解所要研究的问题,找出事物的本质属性,从中发现问题。

个案研究法。

本文将针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对策研究以及存在的不足等方面,对相对应的案例进行分析。

内容分析法。

本文将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类型、特点以及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

1.4.2 研究内容

本论文一共分为五个部分,具体内容安排如下:

第1章:绪论。主要介绍本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分析要深入研究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阐述本论文的研究意义。同时,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内涵和沉默的螺旋理论进行解释。

第2章: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本身在传播过程中特征。分析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本身在传播过程中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传播内容的迅速化及复杂化、传播渠道的多样化、传播受众的层次化及互动化、传播效果的差异化及危害化,深入认识网络群体性报道。

第3章:“saya孕妇事件”报道存在的不足及影响。借助“saya孕妇事件”报道案例进行分析,根据不同方式的报道分析其对社会产生的不同影响,发现媒体对该事件报道存在的不足。

第4章: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对策。根据媒体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的不足提出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策略,不断完善网上媒体管理和产业管理,改善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

第2章 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在传播过程中特征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移动互联网终端户打破原有的传播环境,给了网络群体性事件提供了环境,

传播主体从单一走向多元,不同的意见领袖发表的各方言论使得网络群体性事件在短时间内迅速复杂化,不同的传播主体的针对不同的受众输出不同的内容,受众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起着再次传播的作用,不同的内容在传播中也会出现差异化。

2.1传播主体的多元化

在移动互联网终端的冲击下,社会媒体环境发生重大的变化,新媒体的出现带动了网络媒体产业的快速发展,如今已经是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传播时代,这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传播的主体,每个人都拥有在舆论场上说话的权利。传播的工具的多元化发展和新闻传播方式的改变也影响着新闻传播主体发生改变,传播的主体也由单一变得更加多元化。现在具有传播行为的传播主体不仅有职业的媒体传播者,还有自媒体传播者和公众,他们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媒体对信息的垄断,使得人们接收信息的来源不再局限于某一方,现在社会传播主体多元化已成常态。2019年11月27日高以翔在录制综艺节目《追我吧》过程中因“心源性猝死”,在传统媒体发布确切消息之前,知情者第一时间早已借助微博发布消息,公众在接受到消息后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二次传播,在“高以翔事件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可以看出,传播主体已不再限制于媒体,公众同样是信息的传播者。

2.2传播内容的迅速化及复杂化

网络传播的低门槛让很多自媒体进入网络媒体产业,冲击原先的媒体环境的平衡,为了更好地吸引受众,追逐着热点,媒体的传播内容逐渐商业化和娱乐化。如今媒体对传播的内容之间界限越来越模糊,传播的内容不再局限于某一类别或某一个地区,传播内容逐渐呈现多元化趋势。多元化传播主体对于传播内容的解读,使得传播内容在传播过程中也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在快节奏的时代,顺应受众的碎片化阅读习惯,如今传播内容的也逐渐碎片化,部分媒体为了抢先一步,把握主导权,争取流量,还有部分自媒体纷纷撰写“超预期”的超级爆款内容,打造“独家感”,以提高自身媒体的关注率和点击量。媒介强大互动性与的多样化的传播渠道加快了传播内容的迅速化。“章子欣事件”发生以后,自媒体“周冲的影像声色”蹭着热点虚假撰写事件相关人员的冷漠和人性的恶,消费人们的情绪。澎湃新闻为了争夺传播主动权,在未核实报道消息的真实性便第一时间发布遇害女童要被家人海葬的虚假消息消息,一些媒体随后也进行转发还有事后被证实为百度新闻编辑者自己撰写发布的动态。

2.3传播渠道的多样化

科技的进步促进传播的渠道多样化发展,不仅仅是广播、电视、报纸,还有微信、微博、抖音、知乎、快手、B站等APP软件和新闻客户端。不一样的需求导致不同的传播内容在各个传播渠道的分散,不同文化水平的受众对传播内容形式也会存在差异,科技的进步不断推动着新媒体技术的创新与发展,扩宽人们的信息的接受渠道。如今新媒体成为报纸、户外、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之外的第五媒体,人们利用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对传播内容进行“网状”发布,对内容进行多个平台同时传播,实现内容多次传播,力求发挥传播内容资源的最大影响。

2.4传播受众的层次化及互动化

传播受众分为三种:一、无组织的盲目大众受众。他们知识水平较低,往往是缺乏主观意见的人,没有统一的行为标准,只是松散地分布着,没有清晰的条理性,具有随意性,他们的行为会很容易受到媒介的干扰和引导,由于大众受众数量巨大,所以他们的选择对社会也具有重大的影响。二、具有共性的群体受众。他们由于某个共性而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的群体,他们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评判标准,他们会在群体里对某个事件进行互动,这个互动有利于信息和观点的形成,群体受众的观点也很容易相互影响。三、独树一帜的个体受众。这些受众由于受教育程度和对媒介接触次数等方面的原因,他们拥有一般受众不具备的丰富知识面和特点,面对大量的信息时能够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积极的对不同信息刺激做出反映和解读,成为受众中的意见领袖“大V”,他们发表的的意见和观点往往影响着许多受众,虽然意见领袖只存在少数,但他们在信息传播中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以往传统媒体信息传播的方式是单向的,但新媒体传播方式是双向的,每个受众既是信息的接受者,同样也是信息的传播者。“咪蒙”推送了一篇《刘鑫江歌案: 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文中充满了粗鄙的情绪宣泄。咪蒙作为意见领袖,在传播信息时引导受众进行情绪狂欢,把部分的受众带向了讨伐刘鑫的网络暴力中。

2.5传播效果的差异化及危害化

新媒体的出现改变原有的传播环境,人们可以多方面接受信息的同时也给带来高难度的挑战。以往竞争激烈的传播环境,在新媒体的出现之后,各个媒介之间的角逐更加激烈。各家媒体为了避免新闻报道内容同质化,在报道相关事件时会策划、组织技巧来吸引受众的兴趣和关注。不同偏向的新闻报道产生的传播效果会出现差异化。“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刚发生时,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澎湃新闻、环球网等主流的媒体纷纷对其进行报道。前期报道统称是小轿车女司机逆行导致公交车掉入江中,公众舆论矛头直指小轿车女司机。后来经过调查发现事故原因是乘客与公交车司机发生争斗,导致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失控掉入江中,舆论矛头开始从女司机转移到乘客与司机。由于舆论场长期以来都把“女司机”作为负面的词语,媒体具有偏见和不实报道把“女司机”与该事件联系起来进行报道可能会对“女司机”带来严重的舆论审批和网络暴力。

第3章 “saya孕妇事件”报道存在的不足及影响

3.1“saya孕妇事件”报道案例分析

2018年9月9日,一名孕妇在微博上声称9月7日,她和丈夫在小区楼下被网红Saya的狗狗扑倒,其丈夫为保护自己踢开小狗后被狗狗的主人Saya殴打,在一旁的Saya母亲用各种恶毒的方式辱骂自己与未出生的孩子,目前自己因此高危早产入院。9月11日,警方发布通知称,Saya与孕妇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无明显伤亡。这位孕妇因情绪激动而身体不适。目前该案件已得到处理,Saya已受到行政拘留和处罚。10月14日,萨雅在微博上道歉,但否认殴打孕妇,称自己的主要错误是没有拴狗。10月18日,一段现场视频被上传到社交媒体上。在视频中,目击者称双方狗狗接触以后,孕妇丈夫动脚踢了Saya的狗狗,Saya只是质问但并未对孕妇动手,孕妇在动手以后故意碰瓷。更有消息爆出,saya的爷爷因网络暴力去世。

2018年9月10日,新浪新闻发布标题为《300万粉丝女网红遛狗不牵绳并殴打孕妇致孕妇先兆早产》《王思聪怒怼打孕妇网红:看她妈那样我就懂了》的报道。中国新闻周刊发布标题为《因一条不牵绳的狗,孕妇遭网红殴打致先兆早产,警方深夜回应》的报道。凤凰新闻客户端发布《#目击者还原网红殴打孕妇#:她说这个孕妇生下来的小孩也不是什么好种》。新浪新闻、中国新闻网与凤凰新闻关于#saya孕妇事件#中的报道,在报道的表述中直接认定#殴打孕妇#行为的存在。新京报于2018年发布快评的《无绳遛狗、踢伤孕妇、咒骂宝宝,这个网红要“凉”》中写“你在网络塑造的生活一旦坍塌,一旦粉丝看清你的真面目,那么他们很可能用脚投票,选择抛弃你”“关于狗的纠纷,说到底到底还是与人有关系,反映的还是人的文明程度”。而9月11日警方通告论述为,saya与孕妇发生肢体冲突,双方无明显伤势,孕妇是因为情绪激动引发的身体不适。针对#saya孕妇事件#的报道中,多家主流媒体只是转发《新京报》关于该事件的片面报道,缺乏对事件真相进行挖掘,没有及时报道saya 、警察、保安三方的采访信息,不符合新闻的专业主义的规范要求,缺乏严谨性。在随后的报道中也没能告知公众当时的事情经过,只是单方面发布saya母亲被刑拘的消息,引导受众在这些碎片化信息中拼接错误的事情经过。在《北京青年报》和“梨视频”对“帅哥涛仔帅锅吴彦祖”的媒体采访中,“梨视频”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对saya存在偏见,并在采访中不断引导目击者说出不利saya一方的信息。

3.2“saya孕妇事件”报道对社会的影响

3.2.1 信息失真

网络管理传播主体的多样化,人人拥有舆论的话语权,网络媒体管理和网络管理体制发展滞后,导致网络谣言充斥在网络之中。一些丧失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的媒体不遵循新闻真实性原则,为了抢先话语权,吸引和迎合受众,挣取点击量和热点,直接采用人们提供的虚假信息,在报道之前不进行采访和调查,其传播的内容缺乏严谨性。如果任由这些假消息被传播、讨论和转发,那谣言就会被人们那就会变成误以为真,对社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3.2.2 媒体公信力下降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媒体培养公信力往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而一两次的错误报道就可以破坏以往的努力。在“人人都是新闻记者”的时代,能遵守新闻专业主义寥寥无几,而只有靠职业媒体的坚守,这更显其弥足珍贵。如果想通过一时博眼球,这样也许能够获得一时收益,但最终对媒体的公信力的伤害是巨大的。

3.2.3 网络舆论暴力

在“saya孕妇事件”中,网民并不仅限于对saya本人在留言、跟帖和谩骂,这些语言暴力从网络延伸到现实,他们不再关注事件的本身。部分网友人肉出saya本人的真实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以及家人的相关信息,部分偏激者打电话对其以及家人进行语言侮辱,甚至往saya爷爷家里寄花圈,造成老人的离世。一部分网友并不清楚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无法对此作出深入的分析和思考,凭自己的个人喜好躲在虚拟网络平台之后发泄着自己的不满情绪,对别人进行语言暴力。

3.3“saya孕妇事件”报道存在的不足

3.3.1报道滞后

“saya孕妇事件”爆发后,媒体多采用孕妇一方报道,缺乏saya、警方、保安这三方采访,并没有做到全面客观,部分媒体在新京报报道该事件中只是直接转发,缺乏求证。在后续信息的爆料之后,媒体并没有及时针对这个事件见证者的相关资料进行报道,媒体没有做到一个全面和跟踪性的报道,媒体在采访之后选择漠视,放任网络舆论对saya 一方的讨伐,新京报在网络暴力发生之后没有进行合理的引导,而是发表快评,火上添油。

3.3.2采用受众虚假信息

在碎片化网络信息化时代,传播的内容也只是整个事件的一面或一点,一些媒体直接对一些媒体的报道进行转载,缺乏深入调查。只有通过调查和采访才能得到全面的第一手资料,只能对相关人员进行采访才能更加深入了解复杂多面的网络群体性事件,才能从多个角度,处于公正合理的位置对网络群体性事件进行报道。

3.3.3存在刻板印象

在“saya孕妇事件”报道中,媒体对网红这个职业就带有偏见,认为缺乏网红群体的素质,对网红的认识具有刻板影响,认为网红就是低俗、素质低下靠脸吃饭的人,所以在一开始的报道中偏向于孕妇,认为孕妇是弱势群体。2009年7月,“陆良事件”发生,云南省委宣传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发生公共突发事件时,新闻媒体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不能在有关权威调查结论尚未作出的情况下,就随意给事件和群众定性,要尽量避免使用定性式语言。[2]

3.3.4专业性降低

在碎片化信息时代,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往往是一个过程,某一个点都只是这件事情的一面,所以媒体在报道该事件时要进行深入研究,从多个角度了解事情的原委,确保报道事件的真实性和客观全面性,带领群众挖掘真相,。媒体不应该一味照搬网络上的信息,并加以偏见的眼光进行报道和评论,媒体的自身不当的言论会引导舆论,激发社会矛盾,引起群众更大的不满。在事情反转之后也容易造成群众对媒体的专业性的怀疑和失望。

第4章 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对策建议

4.1加强监督把关,确保信息真实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传播主体的多样性,发布在网络上的大量的流动信息都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媒体的把关权虽然弱化,但媒体的“把关人”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对传播的信息进行筛选和审查,虚假信息信息可能会错误引导受众,对社会产生恶劣的影响。虽然网络媒体冲击了传统媒体,弱化了媒体对信息的把关能力,但媒体还是要确保对报道信息的真实性,因为真实性才是新闻的第一性,媒体不应该为了争夺时效性而忽视事实,降低对自身的要求。在事件的报道中,要立足新闻事实,不能为了争取流量一味迎合公众,真实客观全面的报道在鱼目混珠的虚假报道中也能获得人们的认可。在“saya孕妇事件”中,新浪新闻、中国新闻网与凤凰新闻过于追求热点,忽视事实,使人怀疑其媒体的专业性。在碎片化时代,事实是一个个孤立分散的点,媒体不应该只是对网络信息进行拼凑和整合,应该深入调查了解事实,遵循客观准则对新闻事实进行过程性的报道。在报道网络群体性事件时,媒体应该担起公共传播的社会责任,增强把关意识,加强对自身传播行为的规范和约束,过滤低级趣味化和庸俗化的信息。

4.2坚持客观、公正、平衡的报道

客观原则是实现新闻真实性的基本途径,客观让报道更加具有真实可信,媒体应当处于不偏不倚的立场,坚持客观全面报道,确保关于双方报道处于平衡之中,双方具有同等的话语权,让人们从多方面了解事情原委,不能为了迎合受众的兴趣而对对某一方进行带有偏见的报道,体现公平公正才能加具有说服力,被容易被人们所接受。在报道网络群体性事件事件的时候,媒体从业者要把客观性原则作为职业理念,即使新闻客观性是无法做到的,新闻报道者也不应该片面的追求客观性的形式。媒体要把握好积极与消极报道的度,平衡积极与消极报道,避免积极报道过多引起的审美疲劳,受众转向网络或者其他渠道获取其他信息,也要避免过多负面报道消息,激发人们消极的情绪,产生消极的社会认知,引发对社会的不满,从而破坏社会的稳定。

4.3提升职业媒体专业性

媒体承担着的收集、整理、传播信息的功能和社会责任,新闻专业主义要求职业从业者要严格规范新闻职业道德,要独立、真实、客观地为社会民众报道新闻事实,挖掘事情的真相。由于网络群体性事件信息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如果部分别有用心的人散布大量谣言,混淆视听,如果媒体不能分辨真假,追随热点随意报道,那么事态可能会进一步扩大,甚至有演变成街头政治的趋势。媒体是信息的传播者和舆论的引导者,更要结合时代对媒介从业者的需求,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素质。在面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进行报道时要保证公正客观,并且要及时介入,对公众的舆论和行为进行合理引导,尽量减少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4.4加强官方舆论场

新媒体凭借着传播内容的多样化、传播速度的迅速化等特征迅速占领民间舆论场改变原先传统主流媒体垄断信息的局面。由于“官方舆论场”与“民间舆论场”两者之间传播环境存在差异,所以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两者可能会站在对立面针锋相对。但在网络群体事件报道中,主流媒体还是发挥着主要的作用,所以主流媒体要加强官方舆论场。主流媒体加强官方舆论场主要从以下两个个方面出发,一、打造优质内容,利用优质内容为优势吸引受众。二、提升主流媒体舆论引导力。首先,多方面了解信息,确保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对事件进行合理的策划和报道,及时更新信息和进行跟踪报道,对于谣言要及时澄清。与此同时,主流媒体要重视社交媒体的布局,要懂得借助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内容快捷精简、形式多样的消息有效将信息传播给受众,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再次,要对不同的群体发布差异化的信息内容主动搭建互动沟通平台,给受众一个话语权,积极受众引导互动、参与和传播,让人们能够在这个平台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看法与见解,释放郁结和不满的情绪,提高舆论引导的实效性。

结论

网络群体性事件在网络传播中因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传播内容的迅速化及复杂化、传播渠道的多样化、传播受众的层次化及互动化、传播效果的差异化及危害化等特征,使得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在传播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媒体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不同报道会产生不一样的效果,正确的报道会解读与引导舆论,宣泄和疏通公众合理情绪,传递弱势群体的利益和要求,对社会起着预警作用,如果采用不是信息进行不恰当则会造成传播信息的失真、媒体公信力的下降,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媒体如果掺杂带有自己主观色彩的个人的观点和建议,也容易引发网络舆论暴力。通过“saya孕妇事件”报道案例分析,目前我国媒体关于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存在4点不足之处:1、报道信息含量不足,报道信息的滞后。2、媒体调查不深入,追求热点,采用受众虚假信息,没有呈现事实的真相。3、媒体对于报道对象存在刻板印象,在报道是存在个人情感色彩。4、媒体从业者专业性降低,缺乏职业媒体的专业素养。对于如何改善该事件的报道,笔者认为媒体应从4个方面进行:一是加强监督把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平衡的报道,对网络群体性事件进行合理的报道。三是提高职业媒体的专业性。四是加强官方舆论场。总体而言,我国媒体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报道是曲折性前行的,媒体在前进的道路中还会存在各种各样的不足。本文针对媒体如何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策略,以便我国媒体更好地进行群体性事件报道,也希望相关管理部门能从该研究对于不断完善对网络媒体产业管理,

参考文献:

[1]李妍,范钊.媒体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的误区与对策[J].安徽:学子论文选登,2012(4).207-208.

[2]钟丹.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报道的研究[D].广东:暨南大学,2010.

[3]赵路平 ,张志昂.论媒体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的作用[J].江淮论坛,2006(5).187-189.

[4]李琦.群体性事件中媒体报道存在的不足及改进策略[J].河南:安阳工学院学报,2017,16(5):19-21.

[5]黄芙蓉.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媒体应对[J].江汉论坛,2011(11).141-144.

[6]马瑞鹏.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研究[D].天津:天津师范大学,2015.

[7]龚琬琳,马冬.网络群体性事件形成原因及应对策略研究[J].新闻研究导刊,2019,10(15).97-111.

[8]王春宇.我国群体性事件舆情报道研究[D].河北:河北大学,2010.

[9]骆毅.新世纪群体性事件报道研究[D].广东:暨南大学,2010.

[10]李小平.心理进化视角下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形成及应对——当特异性推断模块遇上网络[J].理论月刊,2015(5).149-156.

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的不足及对策研究——以“saya孕妇事件”报道为例

网络群体性事件报道的不足及对策研究——以“saya孕妇事件”报道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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