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珠江三角洲的自梳女风俗

摘要

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有一群女性,到了一定的年纪就将自己的头发盘起来,来表示自己的一生不嫁人。它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奇特的一种文化风俗,本文通过从不同的角度探析自梳女的形成,以及对这个群体的主要风俗,存在意义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通过分析这个群体,展现出当时社会发展及女性地位。

关键词:珠江三角洲 自梳女 风俗

我国的地域宽广,民族众多,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我国各个民族地区都形成了丰富多彩的风俗习惯,其中包括广州、佛山、深圳、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内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有一种独特且极少人知道的风俗——“自梳女”风俗。“自梳”是起源于清朝的一种风俗,在清朝,未出嫁的女子是规定要梳辫子的,等到要出嫁的时候,才会专门找人将辫子改梳成发髻,之后则以梳发髻的模样来区别未婚女性,而“自梳女”则是不想婚嫁的女性,她们到了适婚的年纪,就举行“梳起”仪式,把本来的长辫子盘起来,以此向社会声明永不婚嫁。到了晚年,就搬到专属于她们的房屋(“姑婆屋”或“女仔屋”)养老。

 一、自梳女风俗形成原因

 (一)清末明初的经济发展趋势

清末年间,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主要负责我国进出口贸易,所以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商业发展十分兴旺,尤其是工商业的发展,特别昌盛,主要以手工业为代表。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佛山等地,擅长养桑蚕,涌现了大量的缫织厂。据史料记载:“光绪季年,佛山大机房二十余家,小者六七十余家,工人二千余,多织丝织品,丝由顺德各乡购回,出品颇多。清康熙年间蚕丝已经发展至江尾。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纺织业原料缺乏,丝价也随之暴涨。民国十年(即1921年)形成了江尾蚕丝业的全盛时期。当时,家庭丝作坊遍及各村,有自养自缫者,有雇入劳工者。桑田中耕,采桑及饲蚕等劳动全由妇女操作。”可以说丝织业极为兴旺,同时,丝织业的兴旺促使了劳动力需求量大大增加,且对劳动力有明确的要求,特别是缫丝厂里的雇佣,要求要细心手巧的女性劳动力,最好雇未婚、没家庭孩子的女性,因为这样的女性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工作,对厂家来说,这样的女工更稳定,不会随意辞工,当然工资也相对的高些。这样不仅让女性有了工作的机会可以自给自足,还丰富了她们的眼界,增长了见识。渐渐的,女性便也意识到,并不是只有结婚才是解决终生问题的唯一方法。正如史料所载:“大抵主张女子不嫁者,当以女子生计为重要问题。盖女子确能自立生活,不需男子之扶助,父兄之力,亦无依赖之必要,夫然后可言不嫁。居民多以蚕桑为业,家无贫富,其女子皆能采桑丝,一日所得,多者可七八角,小者亦三四角。乡间生活程度固不若城之高,以此自给,绰绰有余。[]由此可见,女工的薪资待遇相当丰厚,养活自己完全没有问题,所以没必要靠出嫁解决自己的生计问题。于是许多女性便不愿意出嫁,选择了“自梳”。

到了民国初期,丝绸业逐渐淡化,导致大量工厂裁人,失去工作的女性听说到香港、南洋等地打工可以有不错的收入,于是很多从事缫丝工的自梳女跟着“水客”,背井离乡来到香港、南洋等地给有钱人当女佣,这样的女佣有被叫做“妈祖”。 妈祖在做女佣的时候特别肯干,脏活苦活都不辞辛苦,而且对主人尤其忠心,还是制作各种佳肴的一把手,很讨当地人的喜欢,于是在香港、南洋等地,有钱人家都愿意去雇佣“妈祖”,在当时还成为有钱人家的一种彰显。很多在外打工多年的女性因为只顾赚钱贴补家用而耽误了谈婚论嫁的时间,到中老年的时候也习惯了单身生活,于是便买来一些供品,举行仪式祭拜天地,成为了自梳女。

(二)封建社会妇女的地位低下

在封建社会,从买卖婚姻衍生出来的一种临时婚姻——典妻婚(租婚)。即是指男性会像租用货物一样来租已婚女性做临时夫妻,为其生儿育女。大部分会这么做的男性基本上都是因为男性结婚之后一直生不出小孩或生不到男丁,自己家里又比较有钱,需要繁衍子孙后代,而被租用的女性往往穷困潦倒,其丈夫没有办法维持生计,只能同意将妻子租给别人,收取租金,等对方不租了再将妻子归还回来。典妻婚早在宋朝就有所流行,元代盛行,明清沿袭成俗[]。

典妻制度曾席卷全国,南方地区尤为普遍,包括珠江三角洲地区也是屡见不鲜。这种因为生活潦倒而将自己妻子租给别的男人来换取钱财,把她当成一个生育机器,给别的男人传宗接代的做法,可以看出封建社会中女性几乎没有地位可言,甚至可以说女性是一个“玩物”。在封建社会,男女地位极其不平等,女性一生的工作基本就是负责传宗接代,没有任何地位可言,可以说是男人的一个附属品。同时,在封建宗法制度中,男子一直都是位居中心位置,而女性在婆家受各种压迫,几乎没有任何的权利,例如话语权,经济权等,都是归丈夫或公公婆婆所掌管。家中的婆媳关系也是十分紧张,甚至有的还会像主人与仆人一样,就像童谣里唱的:“鸡公仔,尾弯弯,做人深抱(媳妇)甚艰难:早早起身都话晏(迟),眼泪唔干(没有干)入下间(房)。下间有个冬瓜仔,问过老爷(家翁)煮定(或)蒸?老爷话煮,安人(家姑)话蒸,蒸蒸煮煮都唔中意(不喜欢),拍起台头闹(骂)一番。三朝打烂三条夹木棍,四朝跪烂九条裙!”[]一些还没嫁人的女性听到已婚女性这样形容婚后生活,首先对婚后生活有了恐惧感,不想结婚,慢慢的就有了自梳的想法。

在封建社会时期,人们的婚姻大事往往是“婚姻大事,父母作主。”在“自梳女”所产生的清朝,就有明确规定主婚权是由父母尊长所掌握:“婚嫁皆由祖父母、父母俱无者,从余亲主婚。”很清楚,子女的终身大事,由祖父母、父母作主,如果这些长辈都亡故了,就听伯、叔、姑、兄、姐和外祖父母抉择;若这些人也没有了,则听凭余亲尊长(如伯叔祖父母)主婚;若祖父母、父母犯死罪囚禁,子孙之婚姻亦需听从他们的安排,倘若自行嫁娶,则要受杖八十的刑罚。[]从这段描述便可想而知,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的婚姻并不是自由婚姻,而是在宗法制度下的买卖婚姻、包办婚姻,为了双方家族利益而选择的联姻。选择的第一标准往往是门当户对,可能双方都没有见过一面,仅仅因为父母之言、媒妁之言,就让两个没有感情的人从此绑在了一起。但一纸婚约,好像束缚的只有女性,虽然在封建家族中履行一夫一妻制,但对于富贵家族来说,纳妾并非不可以。包办婚姻让女性在出嫁后只能依附在男性身上,方方面面约束了自己的行为,失去了自身独立的人格,男性家族还常常打着“兴旺家族,扩广后嗣”的幌子纳妾,这样对于女性在婚姻中是没有自主权可言的,没有追求婚姻自由的权利,哪怕到了一定的年纪,有了自己心中的意中人。所以有些女子为了不失身于自己不喜欢的男人,逃避包办婚姻,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不嫁”的自梳之路,所以为了逃封建婚姻的迫害,避免被家族为了利益而将自己当做一枚棋子,不受婚后身份的约束,所以一些女子宁愿不要自己婚嫁的权利,选择“梳起”。

(三)妇女解放运动的影响

近现代妇女解放运动是中国传统社会逐渐走向进步的一个表现,包括在就业机会、教育机会、家庭地位、恋爱观、家庭观念、婚姻、男女平等等方面都发生改变,但主要的核心是人身自由、经济自由、婚姻自由和权力平等,它的本质就是要建立完美的两性关系,并且从思想意识到社会体制等方面进行调整和改革。李大钊在《现代的女权运动》认为:“一个公正的娱乐的两性的关系,全靠男女间的相依、平等与互相辅助的关系,不靠妇女的附属与男子的优越。男女各有各的特性,全为对等的关系,全有相与补足的地方。”由此可见妇女解放运动对于自梳女的形成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或者说,自梳女这个的群体本身就是妇女解放运动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

同时在19世纪,珠江三角洲地区经历了一些社会变革运动,在经历这些社会变动的过程中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一些传统的思想和观念。在辛亥革命前后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观念逐渐出现。在鸦片战争之后,香港和澳门分别被英国和葡萄牙占领,之后便受到两个殖民国家思想以及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久而久之,珠江三角洲渐渐地接受了西方自由平等、尊重女性的价值观念,并效仿西方国家的做法。这些新思想、新观念的传入,在无形之中促使了当地女性想要追求自由平等,尝试改变地位低下现状的愿望。

二、自梳女的风俗

(一)服饰风俗

服饰,是人类转向文明的一个象征,它包括衣服、裤子、配饰等,它是人们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在生活中,服饰不仅可以满足人们的需求,提高人们的审美,另一方面,它还象征着一个时期的文化。在清末明初时期生活的自梳女,也有属于自己群体的特定服饰特点。

在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还没结婚的女性都是梳着一条长辫子的,只有到结婚了,才会将辫子盘起,改成梳鬓,自梳女则是通过一些仪式,将自己的头发改辫为鬓,表示自己终身都不出嫁。对于“鬓”的装饰,许多自梳女会将花朵插在挽起的发髻边,这就叫做“插花”,这样的“鬓”既区别于未婚的女子,又与结婚梳鬓的女子区分开来。后来,有的自梳女只要在自梳仪式举行时梳一下头发就可以了,并不需要梳鬓,只是用一些小饰品,如:耳环、耳坠等来做区分标志。在珠三角洲的农村,未嫁女子一般用红色头绳束发,自梳女则只能用黑色或者青色的绳子,这样能够达到区别于少女的效果,不然就会被认为是不守妇道。

到了二十年代,丝织业受到了打击,形势一落千丈,自梳女没办法继续生存,只能另谋出处,其中大部分的自梳女向南洋、香港等地涌去,在一些有钱人家做长期的住家女佣,这种女佣被称为“妈姐”。妈姐装的面料多样,但总体呈现的料子为莨绸,也叫香云纱。它是珠江三角洲广府地区特有的一种面料,正反面呈现出两种不同的颜色,正面为黑蓝色,反面则是红棕色,在光束的照射下显得十分有光泽,穿穿在身上行动的时候面料相互摩擦,还会发出“沙沙沙”的响声。妈祖装的款式为短款大襟衣,前襟有缘饰,花纹朴素大方,加上右衽布扣,是一件没有衣领的衣服。妈祖装的裤子颜色一般采用深色系列,裤裆和裤脚都偏宽,类似于我们现在所说的大脚裤。许多自梳女还喜欢在穿这身搭配的时候,戴上一对做工精巧的耳饰,在胸前别一块精致的胸针,手是哪个在戴上一只银手镯,显得十分高雅。

到了清朝末年,服饰的用料多用绸缎、刺绣、青麻等制成。到了民国时期,一些外国的面料传入中国市场,渐渐的便出现了中西面料结合制作服饰的方式,但服装的款式仍然是以深色大襟衫为主,圆领配上大大的袖子和长到膝盖的衫,加上衣沿上的大花边,衣服的中间再绣上四方形的图案,再扣上花边,很有特点。到了民国时期,社会上对大襟衣进行了大改革,删除衣服中间四方的图案,但仍然保留了衣宽袖大的特点,在颜色方面,衣服为浅色,裤子以黑色为主,在衣领等处还添加了一些与衣服不同颜色的花边,十分好看。自梳女在丝织厂每到下班或者放假的时间,身着白衣黑裤的自梳女就会聚集在一起,穿街走巷,在她们身上透露这一种青春活力和不可侵犯的气息,因此被称为是“乌衣队”。

(二)梳起仪式风俗

在梳起的时候,要举办一个庄重的仪式,通过这种仪式是自己的社会身份发生转变。

珠江三角洲地区自梳女在举行“梳起仪式”的时候,方方面面都十分讲究,从筹备物品到举行仪式,每一个步骤都有严格的要求。有XX载:为了避过家庭的耳目,梳起仪式的筹备,一般是在自梳女常聚集的姑婆屋内进行的。梳起前要先筹备好物品,有新衣、新鞋、新袜、梳子、头绳、镜妆及祭品:烧肉、鸡、红包、大发、生果、线香、宝烛、茶酒等,并由姑婆屋内的姐妹协助暗地里陆续备办。梳起的前夕,例必在姑婆屋内住宿,用香汤沐浴,随即召齐志同道合的姐妹聚谈,互相鼓励。至第二天刚亮,趁路上未有行人,联同前往附近的神庙举行梳起仪式。梳起的女子到神庙后,即在观音菩萨座前摆开携去的衣物和祭品,点起香烛,向神像三跪九叩。矢誓决心起,永不婚嫁,然后由事先约定的已梳起的妇女为她拆开原梳的辫子,改梳为云鬓。接着即将身上穿的衣服脱下,换上新衣。这个梳起的女子再向观音菩萨叩拜后,即与同往的姐妹互拜、道贺。仪式至此便算结束。 []在成为自梳女之后,规定以后都不可以在娘家梳头,如果需要,则另找庵堂或者到“姊妹屋”去自己梳理发髻。

对于自梳这个行为,家里的父母一般是不同意自己的孩子这么做的,所以往往她们在“自梳”仪式完成后托老姑婆告诉家里人,并将祭品分送给亲友;当然也有同意的家长,对于家里同意且稍有钱的家庭,她们可能还会邀请亲友来吃酒席,接受亲友们的贺礼。

(三)居住风俗

自梳女的风俗就是女性借助婚嫁符号,宣告自己保持独身的一种方式。在“自梳女”风俗刚开始的时候,是不允许她们回娘家长住的,所以很多自梳女在离开娘家的时候,会在父母的帮助下获得一份田地,一间小屋子,供她们平时起居,单独居住。这种单独居住的方式,代表了三种社会含义:第一个是意思离开了父系家族;第二个是以后需要自己自食其力、自立自强;第三个则是以后是以已婚的形象出现在社会社会上。所以,我们把自梳女这种单独居住的行为,认作是特定社会身份的标志。但是,对于一些相对贫穷的家庭,或者在父系家族中掌管财产经营的自梳女来说,自梳之后还是可以在娘家居住。当时,自立更生的自梳女会用自己的积蓄,与自梳姐妹集体筹资修建的共同居住的房屋——“姑婆屋”。姑婆屋也因此成为了自梳女日常生活牺身及养老送终的标志性房屋。姑婆屋又以顺德的“冰玉堂”为代表。

姑婆屋有着五个作用:一是做平时的起居地方,用来休息;二是自梳女们的拜神之地,她们有供拜观音菩萨的信仰,在大堂设有神位,每逢有节气,自梳女都会来这拜神;三是她们的娱乐场所,自梳女在茶余饭后会聚集在姑婆屋聊天消遣;四是养老,很多外出的自梳女等老了都会回归家乡,回来后便会选择这当作自己的养老地;五是送终,自梳女在临终前,有自梳姐妹会一旁照看,在去世后,也会帮忙安排后事。姑婆屋的设备在封建社会时期还是比较周到的,包括卧室、厨房、厕所等,还专门设置了自梳女临终前卧病修养的房间。

(四)守节风俗

中国自古以来,女性要嫁人的时候,家中的母亲或女性长辈会找人将待嫁女孩的头发盘起到后脑勺,这个叫做“鬓”。“鬓”在以前是区别已婚和未婚女子的标志,自梳女将头发像已婚妇女一样盘起来,像已婚女子一般的形象在社会中出现,同时也必须要受已婚女子的道德规范,所以在自梳女群体自身有着非常严格的自律惩罚机制。当时有个不成文的风俗约定,梳起之后一旦发现行为不端、不轨或反悔,便会受到宗族礼法的残酷打击。首先是进行酷刑——严刑拷打,之后再关进关猪的笼子,再笼子里加入石块投塘溺死。还有一个就是对于封建社会中的人们特别在意而且深感残酷的条例,还在世的时候是不能在村里面生活的,去世之后也不允许她的亲人将其埋葬,只能让其他的自梳女用草席包裹,投进江中,不得进入祖坟。为了生前表示自己能坚贞不渝,死后有一块葬身之地,许多自梳女会选择以下几个方式:“不落夫家”、“守清”、“墓清”、“金兰契”等风俗。

不落夫家:出嫁女不与新郎行房,在夫家住满三日后不再返回夫家,其夫可以另外娶妻,名分上仍是夫家的主妇,死后才成为这家人的祖先。[]这是风靡于珠三角地区的一种畸形婚俗。守清:是一些女子早早许配给了一个人家,但还没到结婚的年龄,未婚夫因为某种原因先去世了,这个女子则要遵守贞洁,从此不再嫁人,这是女性保持独身的一种特殊方式。墓清:有点像古时候说的望门寡。不同的是,“望门寡”一半是两个孩子还没出世去之前就被父母指腹为婚,结果男方因为某些原因在中途去世(可能夭折或战死),但是仍然要女方履行婚约的一种婚俗。而“墓清”则是女方会主动购买的一种形式婚姻。自梳女会通过一些信息,了解一个死后可以拥有归葬祖坟权利的男丁,然后购买成为这个男丁配偶的机会,便可以像男丁一样配享家庙,不过前提就是男方的家属愿意出售这一资源,当双方谈判达成一致之后,自梳女就可以通过“守墓清”的方式达成合法挽发自梳的目的了。“金兰契”又叫“契相知”,也就是义结金兰,由两个女孩子模仿男女家庭的组织形式,来构造一个女性家庭,挑选一个好日子,在良辰吉日祭拜天地,摆酒席请宾客,仪式完成之后两个人便居住在一起,两个人一起生活谋生计,二人一体,情胜夫妇。她们通过勤劳工作,往往能够生活的很充裕,物质丰厚、衣食无忧,有些义结金兰的女性想要孩子的,便会到养穷人家里领养愿意挽发自梳的年轻女孩以防老。这种金兰契构建的契约关系可以代代相传,关系稳定又可靠,不会做出出轨之事,达到守节目的。

三、自梳女存在的意义

(一)对社会的经济意义

在封建社会,女性的任务主要就是照顾公婆,为丈夫生儿育女,当一个贤妻良母。为了改变这样的现状,在清末民初时期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兴起了一群为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而奋力抗争的女性群里——自梳女。

“自梳女”作为封建社会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传奇,发展出了一套生计模式

——采桑、养蚕、织布、缫丝,让女性在近代缫丝业发展的需求下成为了近代产业的劳动者,改变了向来只有男性出去工作的现象。在当时发展的一个需要,很多工厂都想要招聘没有丈夫、孩子,不婚不嫁没有家庭羁绊的女工,所以在当时有很多女性通过自梳的方式,向工厂表明自己从此不婚不嫁的决心,来换取工作的机会。

正因为这样,才有了“自梳女”这一群体,反之,也正因为有了“自梳女”这一群体,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缫丝业的经济也被带动起来,缫丝业的兴起和“自梳”的兴起,两者的关系就好像是“鸡与蛋”的关系——“鸡生蛋,蛋也可以生鸡”,即是自梳女推动了缫丝业的发展,同时缫丝业的兴盛也鼓励女性自梳。“自梳女”用她们的大半辈子,将时间、精力都献给了缫丝业,虽说初衷可能是为了挣钱,补贴家用,使自己保持经济独立,追求自由,但在无形之中,也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自梳女对主人家、娘家以及家乡的贡献

自梳女的存在,无论是为主人家,娘家还是家乡,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后,缫丝业开始衰落,珠江三角洲地区有近十万养蚕工人和丝织业女工失业。许多女工只能另谋出路。其中,自梳女由于没有丈夫子女,不受家庭的牵绊,则选择离开故乡,跟随着社会的发展潮流,到广州、香港等地区当“住家工”,珠江三角洲地区就有一位叫颜姐的自梳女,20岁不愿被家庭安排包办婚姻,便从老家来到香港,靠做佣人养活自己,颜姐在主人家一干就是三四十年,在主人家做女佣期间,她做事细心、负责,能做一手好菜,把家里的事物操办的井井有条,让忙于事业的主人放心将家里的事物以及孩子都交给自梳女打理。在这几十年的时间里,她自己始终保持单身,无儿无女,将自己一生的热情和母性全部奉献给主家。

在缫丝业发展繁荣时期,自梳女对娘家的帮助显而易见,主要体现在经济方面。自梳女作为主要劳动力,是娘家的主要经济来源,只要有积蓄,她们就会源源不断地往娘家寄钱,特别关心娘家。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家庭兄弟姐妹众多,有时候连生计都是问题,更别提娶妻生子,许多家庭的男性娶妻都是靠家中的自梳女帮忙的。当时珠江三角洲地区一位叫黄齐欢的自梳女,为自己哥哥的聘礼高达1000多元,要知道当时普通人家的礼金大概在两三百元,因为有了黄齐欢的帮助,他哥哥不仅娶到了媳妇,还把婚礼办的十分有场面。在外出打工期间,自梳女对娘家的帮助倾尽全力,父母在世时便努力赚钱、存钱寄给他们,父母不在了,就寄钱给兄弟侄儿,让娘家得以持续下去。

除此之外,自梳女还给家乡的基础教育事业做出了贡献,如设立幼儿园、建小学捐资,发展家乡的教育,培养人才,捐赠大量的钱财给家乡修建祠堂,只要自己能够做到,都尽力把家乡的设施完善起来,促进家乡的发展。在清末明初时期珠江三角洲的很多地区,是存在灾荒的,很多人也因为这灾荒而饿死,许多在外打工的自梳女基本上都是省吃俭用,然后将节省起来的钱财物资都寄回家乡,据当时报纸记载:一位自梳女给娘家邮寄了十八个装满生活用品和衣服的木箱,形式严峻的时候,家乡那边连吃饭都是一个大问题,于是自梳女想方设法救助家乡的人们,便把主人家吃不下的剩饭晒干,再将晒干的干饭磨成粉,储存起来装进油罐子里寄回家乡去,许多家庭也因为有了这些接济而活了下来。哪怕是自己的住房,自梳女也毫不吝啬的捐赠给了XX,在东莞常平镇,由众多自梳女修建的房子一直由自梳女周月笑管理的。周月笑在去世后,她的亲属按照她生前的意思,将其生前保留的房屋钥匙、土地证等资料转交给镇社会事务局,为了给世间留下历史见证,留下一个地区的历史文化足迹。

四、结语

自梳女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特殊的一个女性群体。她们通过自梳的方式抗婚不嫁、保守贞洁。她们是一群玉洁冰清的女信徒,同时自梳女也是封建社会下的产物,女子“自梳”,更多的一种成分是出自于一种无奈,虽说她们最终可以自立自强,解放了婚姻,但自梳其中的苦也是难以诉说的。

这个群体我们可以认为是一代社会的思想先进的启蒙运动,也可以说是误入歧途的悲剧道路,但无论如何,它都将成为珠江三角洲地区历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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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我的论文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了。导师渊博的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诲人不倦的高尚师德,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崇高风范,朴实无法、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对本人影响深远。不仅使本人树立了远大的学习目标、掌握了基本的研究方法,还使本人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事的道理。本次论文从选题到完成,每一步都是在导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倾注了导师大量的心血。在此,谨向导师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这次毕业论文能够得以顺利完成,并非我一人之功劳,是所有指导过我的老师,帮助过我的同学和一直关心支持着我的家人对我的教诲、帮助和鼓励的结果。我要在这里对他们表示深深的谢意!

论珠江三角洲的自梳女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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