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研究背景
当今,文化产业以其污染小、消耗少、高附加值、发展潜力大等特点已被公认为21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的“朝阳产业”。
文化产业所包括的范畴十分广泛,其中包括广播影视、休闲娱乐、体育、旅游、文艺演出等。随着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看电影也成为人们日常文化休闲消费的习惯,而广播影视服务中的电视剧产业又因与人们生活关系密切,所以影视产业也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IP改编的影视作品发展迅猛,并成为近年来最重要的文化现象。所谓“IP”,即知识产权,在影视行业,就是泛指那些拥有庞大粉丝群体基础的网络文学、游戏或原创文学的版权。目前,在我国,热门“IP”更多时候是指代热门网络小说。影视公司竞相购买这类版权,逐渐呈现出“IP”热的现象,而网络、文学与影视三个原本独立发展的领域也逐渐呈现出融合发展的新态势。以盛大文学为例,盛大文学已被腾讯收入麾下,对网络文学的版图进行重新划分,并对其进行资本、创意、内容、用户、改编通道和营销渠道等多个环节的开通,这将有利于行业资源整合和产业链结构调整,对我国未来的影视行业产生巨大影响。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及新媒体的发展,历经十余年,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如雨后春笋般成长于我国国内影视产业这片沃土。由此可见,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的迅猛发展既非偶然因素也不是弱小的新生力量,在未来将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我国,虽然电视剧产业已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但是,再其产业化的过程中,仍有诸多问题存在。因此,笔者选取“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这一课题作为研究对象,对其背后的产业运作进行分析研究。
二、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一)研究目的
透过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的现象,探究其背后的市场推手,了解其产业运作模式,分析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策略,以促进我国国内影视产业健康发展。
(二)研究意义
目前,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已不是影视界的新鲜事,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对影视产业发展举足轻重,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的溢出效应研究对我国国内影视产业的发展有着直接且现实的意义,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的健康发展或可成为我国的特色文化产业。
三、研究使用理论和研究创新性
笔者站在文化产业的角度,从如今媒体热论同样也是影视界热捧的“IP”概念出发,引出本文研究对象,从产业方向,摈弃以往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的传播学理论,以及相关影视改编理论,围绕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应用利益相关者和溢出效应理论分析产业内部利益组织结构,以及这种内部主体之间的相互制衡博弈对影视产业的影响。
目前为止,国内对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的研究主要是从艺术学、传播学角度,研究对象局限在网络文本或单一的影视剧上,极少有人从市场和产业运作方面以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为课题进行研究分析,因此,《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的溢出效应研究》研究内容相对新颖,在理论方法运用等方面具有挑战性及探索性,为以后的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研究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参考。
一、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的发展概述
(一)相关概念概述
1.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英文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也就是如今热议的“IP”。它可以以多元的形式存在,可以是具体的形象,也可以是一个故事,成功运营的IP可以在动画、漫画、小说、电影、电视剧、手游、玩具等不同的媒介形式中进行输出转换,在游戏、文学、动漫、影视、音乐、戏剧之间构建成一个知识产权新生态。
在影视行业,“IP”就是泛指那些拥有庞大粉丝群体基础的适合二次或多次改编开发的网络文学、游戏或原创文学的版权。目前,在我国,热门“IP”更多时候是指代热门网络小说。IP可以说是整个影视娱乐产业的最上游。近年来,基于版权的改变热也使得网络作品的版权更受重视,对一部作品的版权购买可以多元的划分为电影、电视剧、网络剧、游戏、广播剧等。
2.利益相关者
利益相关者是基于经济学视角下的一个管理学概念,从利益相关者第一次被界定至今,西方学者对利益相关者的定义多达30余种,由宽泛到具体大概分为三种:所有能影响或被企业活动所影响的对象都属于利益相关者;第二种指与企业有直接关系的人或组织;第三种更为狭窄,即对企业进行某种“资产”投入的人或组织。目前,广为接受的解释为,与企业有一定关系并在企业活动中投入某种“资产”的人或组织。
3.溢出效应
所谓溢出效应(Spillover Effect),是指一个组织在进行某项活动时,不仅会产生活动所预期的效果,而且会对组织之外的人或社会产生的影响。简而言之,就是某项活动要有外部收益,而且是活动的主体得不到的收益。溢出效应分为知识溢出效应、技术溢出效应和经济溢出效应等。[[[]引自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link?url=5GrcMZlieG8q0q3AF4Hw31caUUcLH0pNEGlcsrTEpW5LahIpqY4fITh4laD0Mc95CtRQ-DiPfJCmPhuLaYWs5q#3]]也指事物一个方面的发展带动了该事物其它方面的发展。[[[]同上]]
本文以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作为研究对象,分析这一运营过程,研究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笔者通过对这一运营模式的溢出效应研究,揭示我国国内网络小说改编剧的竞争力及其发展潜力。
(二)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的原因分析
1.剧本资源多,扩充了影视剧题材的深度与广度
在目前影视剧创作剧本单一,题材扎堆,跟风严重的情况下,影视公司为觅得优秀剧本,不得不向网络小说另辟蹊径。
一方面,各文学网站的排行榜或推荐榜板块,类似于一个淘汰机制,经筛选的高点击、高阅读量的热门小说在良莠不齐的文海里脱颖而出,为适宜于影视改编剧本的出现提供了基本前提,适宜于制片方选材。
另一方面,网络小说贴近生活,更强调故事的情节曲折和冲突性,能够引起观众共鸣的特点符合影视剧剧本创作的需求,稍加改动即可投入拍摄,易于改编为剧本,大大缩短了制作周期。加上多数网络写手参与剧本改编工作,减轻了制作团队不少负担。
2.买版权送人气,具有较强的宣发优势
网络小说改编剧的宣传点可以从原著网络小说下手,引爆话题,通过各种渠道和平台发起讨论,造成影视剧未播先热的威势,形成强大的粉丝效应,极具吸金潜力。如网络剧《盗墓笔记》在开播之前就广受关注,众多原著粉“稻米”蜂拥而至,致使影视剧讨论热度持续升温。
3.投入与产出的性价比高
网络小说之所以受到影视界热捧,一个重要原因是其处于“低洼”的版权费用。一部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版权费用普遍在几十万左右,即使在目前“IP”炒作热的情况下,网络小说的版权费用最高也不过百万,对于制片方而言,依然算是“质优价廉”。
另一方面,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具有较强的产业链优势,IP是全产业链的基础也是核心部分,一旦网络强IP小说开发成功,一条围绕网络小说版权开发的产业链便可水到渠成,对于影视制作公司而言,可以称得上是“一本万利”。以网络仙侠玄幻小说《花千骨》为例,影视剧的热播催生了“文学—影视—音乐—游戏”的完整产业链,其背后的产业链价值惊人。
4.数字化传播媒介交互融合
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6.8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0.3%,中国居民上网人数已过半。其中,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20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占比由2014年的85.8%提升至90.1%。网民的上网设备正在向手机端集中,手机成为拉动网民规模增长的主要因素。[[[]数据来源:CNNIC.http://cnnic.cn/gywm/xwzx/rdxw/2015/201601/t20160122_53283.htm.]]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飞跃,新媒体以各种硬件和软件形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手机、微博、微信、PC、电脑、博客、论坛及贴吧等都昭示着信息时代数字化传播媒介的融合,这为网络小说的发展及其影视化改编与传播提供了平台。在新媒体环境下,影视产品的受众已由被动者转换为主动参与者,进行着信息的传播交汇,已演变成一场病毒式的信息蔓延。
5.创作上贴近市场需求
在多屏时代,影视剧的受众人群发生了变化。“90后”“00后”是随着互联网及新媒体成长起来的一代,也是从小看着网络小说长大的一代,他们逐渐成为影视产品消费的主力军,是优质忠诚的观众。网络小说的写作者及受众主要是年轻一代群体,网络小说的互动性、包容性、全民参与的特点也赋予了其极强的娱乐性,网络小说属于通俗文学,具有开放式的故事情节,随意的行文风格,诙谐幽默的语言,符合受众群体的审美情趣,贴近市场需求,为网络小说改编剧的收视率提供了基础保障,有效地降低了播映风险。
(三)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的发展现状
1.现象
近年来,一些声势如虹的网络小说以影像的方式通过各种媒体形式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从线上到线下,从电影、电视到互联网,都可以看到网络小说热播剧的影子,形成了网络小说的“T台秀”,网络小说日渐引起影视业的重视,一些强IP更是成为各影视公司竞相购买的“香饽饽”。近期,网络小说改编的《狼图腾》、《万物生长》、《左耳》、《何以笙箫默》、《道士下山》、《鬼吹灯之寻龙诀》,以及即将在2016年上映的改编自南派三叔的同名经典盗墓历险小说的《盗墓笔记》使网络小说的电影改编持续升温。另一方面,同由网络小说改编的《裸婚时代》、《宫锁心玉》《甄嬛传》,再到日前的仙侠风格的《花千骨》、盗墓小说改编的网络季播剧《盗墓笔记》古装玄幻风格的《华胥引》及收视率破一的古装剧《琅琊榜》都受到了观众的热爱与追捧。(详见附录表1)
2.问题
在网络小说改编剧受到热烈追捧的同时,各种问题也纷至沓来,争议不断,有“粗制滥造”风、“竭泽而渔”论、“急功近利”说,引发了业界和学术界对网络小说改编热的冷思考。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优秀原创凤毛麟角。网络小说虽成品数量丰富,但优质资源较少。
(2)剧本改编问题。一些影视剧改变前后风格水准失调,甚至“面目全非”,出现“天雷滚滚”,槽点多如牛毛的现象;网络小说自身的文本特质,也加大了影视改编的难度,如一些架空题材的年代设置,场景布置困难等。
(3)影视剧题材问题。一部剧的热播可能引起同类题材剧的模仿、跟风,造成影视剧的题材扎堆、创意不足,影视剧改编类型狭隘;网络小说改编剧题材分布不均,网络小说题材多样,而适于改编的网络小说多集中于仙侠、穿越、古装宫廷、都市言情、家庭伦理部分。许多玄幻、游戏、过于飘忽的故事题材由于目前技术限制以及违背广电总局条件限制存在争议的内容(如科幻、同人等),在选材上受到限制。
(4)IP价格虚高。一些媒体热衷于炒作“IP”,大大抬升了影视作品的生产成本,造成IP价格虚高。
(5)商业价值与文化价值的失衡。目前,我国网络小说在思想内容和价值主张上还处于较为底层的阶段,IP改编剧巨大的产业链价值以及消费文化的快餐性,致使IP改编影视剧多受商业利益驱动,追求大众文化的娱乐性,而忽略了影视剧的文化内涵,难以做到改编剧的文化与商业价值平衡的状态。
此外,还存在过度依赖明星、剧本不扎实、对IP过度开发等问题。
二、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上文中,对利益相关者的概念进行了论述。本文以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的利益相关者作为研究对象,理论分析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的产业链。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中,更涉及众多的利益相关者。在错综复杂的机构、部门、利益关系之间,对利益相关者的分析,有助于了解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诉求及力量博弈,以揭示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及社会文化效益。
(一)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的利益相关者界定及分类
首先,网络小说改编剧是从属于影视剧的范畴,对其利益相关者分析,具有影视剧的共性,也有其特殊性。在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过程中,影视业不仅是利益表达的载体,也是满足各种利益主体需求的组织。在我国影视业中,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XX、媒介管理者和员工、受众、广告商等投资者、影视产业链构成的各利益主体。
1.XX
XX的首要目标就是确保其统治地位的合法性及权威性,电视业是众多利益表达的载体,自然受到XX主导地位的管控。因此,电视业必然要响应国家政策和法规才能生存和发展。如在影视剧题材上必须包括抗日谍战剧,各卫视对“两剧一星”政策的执行,正是这一利益关系的体现。
2.媒介管理者和员工
媒介管理者和员工是沟通和联系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重要人力资源。在我国电视业产业化过程中,媒介管理者和员工的决策对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按现代管理学的观点,人力资源是组织所有资源中最宝贵的,是组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这表明了作为人力资本提供者的媒介管理者和员工是组织的利益相关者。[[[]林洪美.中国媒介组织绩效评估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2007.5.5.]]
3.受众
电视产品的受众即为电视产品的最终消费者,无论是党和XX为实现政治利益还是影视业为得到经济利益,受众对电视产品的消费都是首要前提。电视产品的特殊性,使得其受众同时还可再次成为广告商的潜在消费者。因而,本质上可以说,受众才是电视业发展方向的主导者,受众的需求才是电视业发展的核心动力。
4.广告商等投资者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电视剧产业化的过程中,广告投放是媒体收入的重要来源,广告商是否投入电视广告将直接影响电视业的生存发展。
5.电视产业链构成的各利益主体
产业链是产业经济学中的一个概念,是各个产业部门之间基于一定的技术经济关联。产业链是一个包含价值链、企业链、供需链和空间链四个维度的概念。产业链是产业层次的表达;产业链是产业关联程度的表达;产业链是资源加工深度的表达;产业链是满足需求程度的表达。[[[]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479661.htm.]]本文将从产业价值链的角度分析电视产业链的利益相关主体。
网络小说改编剧产业链是围绕着以网络小说为蓝本的电视产品的创意、开发、生产、经营、运输、销售、信息反馈等环节进行价值增值和转化的一系列活动过程。每一环节都以前一环节为基础开展价值增值或转换等活动,以获取该环节中参与企业的利益,因此,电视产业运作的每一环节都有从中获取利益的企业或组织,参与电视产品环节的各方都应从属于电视产业的利益相关者。
产业链中大量存在着上下游关系和相互价值的交换,上游环节向下游环节输送产品或服务,下游环节向上游环节反馈信息。[[[]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479661.htm.]]电视产业链的上游是对信息的采集和加工制作环节,中游是对信息产品的大量复制、发行,下游则是受众对信息产品的消费。电视产业价值链应该是由电视媒介市场存在的各种不同的运作环节组成,一个完整的电视产业链包括电视传媒产品的创意、生产、播出(发行)、销售、服务等多个环节,不同环节上有不同的企业参与,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并获得相应的利益。[[[]李岚.电视产业价值链——理论与个案[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6.1.]]从电视业的产业价值链角度可以看出,网络小说改编剧产业链结构中的利益相关者还应包括:创意源头的网络小说作者,拥有频道资源的XX,卫视频道,电视剧制作商,发行商,广告公司,视频网站,新媒体运营商,受众反馈调查公司,受众,下游衍生产业链各主体等几部分。当然,在数字化的今天,网络小说改编剧产业的利益相关者还应该包括技术开发商,软件供应商,终端设备供应商,信息通讯产品供应商等直接与受众,节目制作、发行、播出环节挂钩的主体部门。
(二)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的利益相关者相互关系及其利益诉求
网络小说改编剧产业发展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之间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各利益诉求之间不可避免的存在竞争甚至矛盾,网络小说改编剧产业就在平衡各方利益中不断发展前进。
1.XX的政治利益诉求
XX的政治利益即是通过大众媒介的影响力和舆论作用来维护和确保统治主导地位的利益。影视产业的特点之一是其传播性。网络小说改编剧也具备这一特点,具有广泛的信息传播量和强大的舆论功能,而舆论正是XX的利益诉求的重要表达工具。
2.投资者经济利益诉求
在投资多元化的今天,投资者对影视业的投资有着天然且直接的经济利益诉求,是最基本的投资回报诉求。网络小说改编剧产业的兴起带来了全新的盈利及投资模式,确保产业链结构中各投资主体的经济利益诉求得到满足是推动和保证网络小说改编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要求。
3.公共利益诉求
公众是网络小说改编剧产业的最终所有者,也是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网络小说改编剧产业不仅仅承担XX的政治功能,它更应该是满足公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娱乐载体和信息传播机构。因此,网络小说改编剧产业更是重要的公共利益承担者。
(三)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的各个利益相关者博弈对影视业的影响
从以上对各利益相关者的分析可以得知,网络小说改编剧产业是在各利益主体的不同利益诉求博弈下生存和发展的,在市场经济的环境及现有的影视体制下,网络小说改编剧产业作为新生军给影视业注入了一股清泉,实现了网络与影视剧的完美嫁接,是对影视业的创新式发展。
三、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的溢出效应分析
在上文中,笔者已经对网络小说改编剧产业的各经济主体进行了界定和分析,下文中,笔者将分别从经济和社会文化角度对这一运营模式的溢出效应进行研究,分析网络小说改编剧产业的正外部性带来的经济及社会文化效应,以此揭示我国国内网络小说改编剧的竞争力及其发展潜力。
(一)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按照溢出效应的定义可知,所谓溢出是指事物一方面的发展能带动该事物其他方面的发展。上文中的利益相关者中各经济利益主体所获得的经济收益是直接的投资回报收益,主要包括制作商,发行商,卫视频道,影视公司,广告商,新媒体运营商技术开发商,软件供应商,终端设备供应商,信息通讯产品供应商等。除此之外,对有效需求的持续激发是文化产业的突出特点。[[[]徐展,韩寒十年,别样的浪漫——兼谈对国产剧发展的启示.东南传播,2009,(1):51.
]]通过对一部成功的网络小说改编剧的产业化运作,能够从中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带来“额外的”经济增长。
1.网络小说改编剧拥有强大的展出效应
网络小说改编剧的展出效应,即是把影视剧作为媒介“T台”,把汽车、品牌服饰、化妆品、电器甚至食品等以道具或其它形式内置于影视剧情中,通过当红影星的展示,能够引起巨大的轰动,受到观众追捧,从而获得经济收益。
2.衍生产品开发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
通过对网络小说改编剧下游产业链的开发,主要包括音像制品、漫画、CD、游戏、音乐、图书发行等,获得多重经济收益。如2015年现象级大剧《花千骨》如今已经创下三个纪录,其中之一就是实现了由影视剧带动相关延伸产业的最高产值:游戏收入每月2亿左右,而电视剧的热度存留期一般有6-12月。对其产业链的开发还包括音像制品,舞台剧,网络剧续集、漫画、原著小说的二次发行等。

3.带动取景地旅游业的发展
网络改编剧的热播能够带动取景地旅游业的发展。观众为满足对影视剧的唯美幻想,往往在现实中寻求精神寄托,出现景区“傍”电视剧的现象,近期电视剧《琅琊榜》的走红,就引发了观众对琅琊山和琅琊阁的“真身”的探讨,而安徽滁州也借此把琅琊山上的会峰阁改名为“琅琊阁”。随着网络剧《盗墓笔记》的热播,长白山也由无人问津的荒凉地发展成为人满为患的热门景点,甚至有“稻米”不远千里来赴“十年之约”。由此可见,这些旅游景区借助网络小说改编剧的“东风”,不仅赚足了人气,而且获得了客观的经济收益,实现了名利双收。
(二)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的社会文化影响
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网络小说改编剧的剧本创作源头就来自于普通民众的精神结晶,也是生活的产物,所表达的内容极具现实意义。而一部网络小说改编剧的热播也势必会影响大众舆论导向,从而产生一定的社会文化效应。
1.热点文化现象的出现
由于网络小说改编剧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其营销宣传方式的特色,往往是舆论先行,未播先热。在影视剧播出之前引起关注,播出后形成余晕。由《甄嬛传》引出了“甄嬛体”语言说话方式,《花千骨》中“洪荒之力”和《盗墓笔记》里“上交国家”的网络流行语等。近期播出的《芈月传》引发网友对“芈”字读音的讨论。
2.内容映射时下社会生活
网络小说改编剧在改编上融合现实的元素,映射时下生活,能够引起人们对现实社会和生活的反思。如电视剧《蜗居》《裸婚时代》内容反映现代城市青年在现实生活中的生存状态及婚姻状态,在播映之后,引起了人们对居住环境、裸婚现象、幸福感等社会现象及问题的探讨。古装大剧《甄嬛传》在改编上也融入了现代职场元素和企业管理理念,打造出一幕幕后宫“升职记”,俨然成为一部古装职场升职记。
3.主导文化与大众文化的融合
基于我国特殊的文化生态,学者普遍认为我国大陆主要存在主导文化,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三种文化。而精英文化自上世纪九十年代逐渐瓦解,由于我国国情,主导文化依然持有话语权,随着一些城市消费文化现象的普遍出现,大众文化迅速出现并成为文化场的中心。大众文化的娱乐性、通俗性及消费性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和追捧,尽管大众文化有其不足之处,但也依然不可否认他的正面性:传播信息、引导舆论、教化大众、传承文化、发展经济、娱乐功能等。
我国大众文化的兴盛必然造成它与主导文化的分裂和背离,而上文中通过对各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分析可知,要避免消弱文化的舆论引导功能,就必须促使主导文化与大众文化的融合,顺应文化产业发展规律。
影视文化作为大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具备大众文化的消费性、娱乐性特点。一些优秀网络小说改编剧正体现了这种融合发展之势。
如古装大剧《琅琊榜》,梅长苏助靖王夺位,最后主题升华到“为君者,究竟是以皇权为重,还是以天下为重?”[[[]海晏.琅琊榜[M].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2011.7.]]之问,具有现实呼应感,剧中最终登上王位的“靖王”可以说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以他为首的胜利也是对崇高理想的讴歌与赞美,是主流价值观的回归,这也是大众文化与主导文化融合的典型。
四、促进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产业发展的对策
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为影视产业的发展注入了一汪清泉,也是一种创新的产出模式。前文,已经对网络小说改编剧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分析,笔者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发展措施,为促进网络小说改编剧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参考。
(一)内容为王,坚持“精品策略”
影视产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影视产业的核心是内容和创意,没有创新内容的影视剧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而对优质内容资源的把控至关重要。首先,在剧本改编上,要使影视改编题材创新化,内容风格大众化;在技术上,一方面,合理利用多媒体数字技术提高影视制作水平,另一方面,要鼓励编剧的原创性创作;在业界监督上,各主体把控部门及观众应该做好把关监察工作,“防治”粗制滥造。
(二)培养、吸纳优秀人才
影视经济属于知识经济,而知识经济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创意、知识,在激烈竞争的电视业中,争夺专业的优秀创新型人才非常重要。在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过程中,剧本改编是电视产品制作的“根基”,能否恰到好处的把控,将直接关系到整部剧的成败。吸收网络小说创作者兼任编剧能有效提高改编效率。另外,还可发展文化经纪人,以增强运营专业性。
(三)立足本土文化
所谓本土文化,即是立足现实生活,反映现实,向传统文化、民族文化寻源。在市场化运作条件下,寻求文化性与商业性的平衡点。也只有立足本土文化,利用优秀民族文化,才能确保影视剧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四)采取品牌延伸策略,优化资源组合,重视衍生品开发
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可作为IP的中间链,打造一个明星IP,并对该IP进行开发,分别从横向和纵向延伸产业链。横向向电影业扩展,纵向可往游戏业延伸。通过资源的优化组合,提升IP的品牌价值。目前,我国国内对衍生品的开发还不够规范,产业链条还比较脆弱,缺乏专业和规模化的运营,因此,要注重对衍生产品的开发,以打造成功的IP品牌。
(五)建立电视业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
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在于责权利对等基础上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长期合作。[[[]杨瑞龙,周亚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应用[M].北京:中国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7.]]有效的治理结构是双方或多方利益相关者之间拥有等量的索控权。以此,实现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制衡,并实现长期稳定合作。也只有执行电视业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才能协调各方利益,推动网络小说改编剧的良性发展。
(六)建立健全多媒体协同发展机制,搭建资源共享平台
网络小说和影视剧作为文化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结合是一种互利共赢的模式,然而,目前,我国网络小说影视剧产业链不够稳定,网络小说与影视剧之间不能够互信,实现共赢,建立健全多媒体协同发展机制为这种不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另一方面,新媒体的发展让线上线下的传输以及数字、文字、视觉转换成为可能。而搭建一个联系网络作者、文学网站、制片方,进行文学市场及影视市场的双向开拓的资源共享平台势在必行。
结论
一种现象的出现和延续必然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近年来,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的发展愈演愈烈,层层渗透多种媒介,营造多种影视运营模式,丰富了影视创作和观影选择的多样性,个别现象级热播剧就是网络小说改编热的典型代表。
笔者站在文化产业的角度,针对网络小说改编剧的热播现象,把“网络小说—影视剧”这一密度细分的产业链作为切入点,探寻整个文化产业链,找出了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并通过对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的利益相关者分析,了解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带来的巨大的产业效益(包括经济效应、社会文化效益),也正是其背后的利益驱动,网络小说改编剧才能不断出现在大众视野。新产业的健康发展从本质上说,其实是利益相关各方博弈和平衡的结果,是利益相关者各方共同营造出的适宜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发展的产业环境。
笔者在对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的利益相关者分析的基础上,引入溢出效应的概念分析网络小说改编剧带来的具体影响,发现了其强大的吸金效果和社会文化影响力,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和进步。在对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进行分析的过程中,笔者也发现了其产业运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但瑕不掩瑜,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已经发展成为一种趋势,产业发展过程中,我们该做的不是一刀切的全盘否定,也不能盲目而无节制的推崇。而应在批判的同时能给予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可能性,在“热”的同时能够进行“冷”思考,这也正是文化产业发展所需的产业环境。因此,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产业的持续发展将加速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进程,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作为一种重要的影视输出形式,给我国影视业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这将有利于行业资源整合和产业链结构调整,有望成为中国影视界未来发展的趋势和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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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CNNIC.http://cnnic.cn/gywm/xwzx/rdxw/2015/201601/t20160122_53283.htm.
[16]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4796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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