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群体就业困境与对策研究——以郑州市L街道为例

摘 要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我国社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我国社会安全保障体系必不可少的一环。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发现,河南省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1996年开始运行,至今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发展体系。2020年,全省城市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月人均520元提高到57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9.6%,给近五十万人数的低保居民提供了一定的补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际上仅仅维持了这部分群体的基本生存需要,并不能帮助他们依靠自身的力量摆脱贫困,实现自身的发展。据笔者走访调查发现,在适龄范围内的具有完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占到整个低保群体的30%左右,“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目前只发挥了兜底的作用,不能使其自食其力,依靠自身劳动获得经济来源,这并不符合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生活的最终意义。想要彻底使这些贫困群体获得稳定收入来源,就必须帮助他们获得工作,实现再就业。因此,探索和分析城市低保群体的就业困境并且对其背后的原因进行深入的探讨,帮助低保群体实现再就业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以郑州市L街道的低保群体作为研究对象,入户调查使用半结构化访谈获取一手资料。本文的探讨方向是如何改善低保群体的的就业困境,深入分析该群体就业存在哪些阻碍,怎样才能给这一群体提供就业机会。笔者在郑州市L街道下属一社区居委会实习,通过平时资料的收集以及民政局官网相关数据资料的查阅对郑州市低保群体的基本待遇状况有了大致的了解;检索有关贫困人员就业问题的论文期刊进行研究分析;运用实地调查的方法对L街道低保群体进行半结构化访谈,同时,询问L街道及下属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低保工作相关问题,发现该群体存在再就业比例较低和再就业质量较差两个显著特征,探析该群体就业困境背后的原因,得出影响城市低保群体就业的因素,即个人层面的自身资本和心理状况对就业有显著性影响;家庭照料负担和家庭资源对其就业也有着一定的干扰;国家XX的救助政策还需进一步完善,XX、社会机构团体对相关的工作技能训练较为薄弱,社会救助氛围较差。

基于对郑州市L街道就业困境的描述和成因的分析,本文运用社会支持理论和社会生态系统理论,主要从提升城市低保群体能力和构建心理救助体系帮助其树立正确心态、完善政策和搭建多元平台、社区救助和营造和谐社会风气等方面入手,综合提出对策建议。笔者期望通过上述研究,能够提出更加具有针对性、更加具体的促进城市低保群体实现再就业的政策建议,以此为发展和完善河南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尽一份力。帮助城市低保群体摆脱贫困,不再靠XX接济度日,靠自己的劳动获得财富,使生活更加富有成就感和幸福感。

关键词:低保群体;就业困境;再就业

一、 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1.研究背景

从上世纪90年代年开始,经济全球化不断推进,我国内部改革开放政策也在推行深化,我国与国际越来越接轨,金融危机对我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些内外因素导致我国固有的社会帮扶手段不再适用,下岗的城市群众逐渐增多,可以说,他们是在时代变革下的产物。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就业问题,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河南省于1996年开始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瞄准-确定与调整-退出”机制,对解决城市贫困,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运行发挥了不可代替的作用。尽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对于那些消极生活的贫困群体。城市低保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仅能维持贫困群体的基本生存需要,却不能帮助其获得更好生活的能力,并形成了“福利依赖”,部分城市低保群体受限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不能或不愿就业。

为了更好的应对实践中的就业问题,我国在2014年5月1日施行了相关的办法,即《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在该办法中是对于我国社会救助相关制度的规定,以对实践中的就业救助问题起到了良好的指引效果,它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城市低保群体就业脱贫有促进作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仍然仅仅是维持城市低保群体基本生存需要的“兜底网”,而不具备促使低保群体有能力改善自己生活的能力。根据现实需要,笔者认为社会保障与救助应从之前的维持贫困群体基本生存需要转变为促使其获得生存能力进而更好地生活。如何帮助城市低保群体真正脱贫,为其提供再就业支持,依靠自身劳动摆脱贫困,过上正常生活,是我们应该要关注的具有实际意义的问题。

2.研究意义

随着时代的发展,改革开放的脚步不断向前迈进,我国GDP快速上涨,在这个大时代背景下,富人越来越富,穷人的收入增长速度完全跟不上前者的收入增强速度。贫富差距过大容易造成社会阶级不公,将会导致社会发展受到不利影响。因此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设立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减少社会贫富差距,从而使得经济收入较少的人员能够维持正常生活,使他们能够不为基本的生活而担忧,帮助他们创造了较为合适的生活环境。另外,也给这个群体的上进提供了兜底保证。此制度有利于国家社会的平稳安定,为我国在XXX的不断发展消弭了隐患。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之所以允许将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畴是因为其具有社会福利功能。这个允许是考虑到了那些突遇人生重大坎坷,例如失去工作或突然被病魔侵扰的群众。当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设立时短暂性的对低保人群进行救助,保障低保人权在短时间内的生活需求,而不会缺乏基本的生活物资,因此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非是长期性的制度,低保人员在脱离低保状况后不应当再享受该制度。但是根据对实践情况的收集,对于低保人员而言,其在享受过国家的免费保障后,不愿意再失去该保障,因此会采取瞒报自己已经就业的方式,不透露自己的工资等办法,来挖取社会福利制度的好处,偷懒与投机取巧的风气在此行为下逐渐成型,这便给社会福利制度带来了巨大的问题。同时,存在一些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由于各种原因而无法就业,这在某种程度上属于“劳动力的剩余”,而应当认识到国家的发展是离不开劳动力,需要劳动力来推动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劳动力剩余问题将会严重的拖累国家发展步伐,对于整个社会也会产生不良影响;具有工作能力的成年人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然而却因为在个别懒汉的带领下成为了社会福利制度的吸血虫,这对于国家财富是极大的不利的,会拖慢社会进步的步伐。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我们应该改变被动兜底式救助形式,通过就业帮扶精准扶贫,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任务,更加精准帮扶贫困人口脱贫,更快更好地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深入分析各个聚集地的低保群众无法得到工作岗位的本质原因,对症下药的进行解决,让那些具有劳动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为社会财富做出贡献,也为自己的生活创造更为优质的条件,所以深入探讨此问题是具有理论与现实的双重意味。

(1)理论意义

我们应从理论方面考虑给这些有着劳动能力的低保户相应的指引。这对于我国有关低保方面的理念探讨起着一定的作用。我们要看到城市最低保障制度在一些方面依然有着一定的不足。本文通过分析郑州市L街道中低保群体现阶段的生存现状以及其中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的就业困境,以半结构式访谈的方式和一手资料发现造成其无法就业的相关影响因素,探究其就业困境背后的原因,从而针对性的提出促进城市低保人员就业的对策建议,可以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人员就业方面的相关理论,为城市低保群体中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

(2)现实意义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以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当低收入人群处于经济收入较为困难、身患疾病等情况时,仅仅依靠自身是难以维持基本生活需求,在该种情况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能够发挥效用,而并不是让他们沉溺其中,不思进取,靠国家和XX度日。因此,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点应该是在维持其基本生存需要的基础上,探索如何使其摆脱贫困,给予他们发展和生存的工具。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提高标准和水平,这无疑更好的保障了低保人员的基本生存需要,对于社会的安定发展具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但是,现实中确实存在着一种现象:一些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因各种原因不愿意或者是不能就业。根据这样的情况,通过访谈和调查,我们对这一群体的现状进行了深入了解和分析,进而提出针对性的建议,这对低保群众远离贫穷,自给自足具有积极作用,对于社会进步有着重要影响。帮助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群体实现再就业,使他们依靠自己的劳动融入社会,与社会建立起更加牢固的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繁荣。同时,这部分群体通过国家、社会以及自己的努力实现就业,也可以收获自己的价值,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完善人格自尊。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1.国内研究综述

(1)城市低保群体的研究

经过文献查阅能够发现我国对于城市低保群体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制度和政策层面的探讨,而对于城市低保群体本身现实中的思考并不多。查阅发现,研究人员对城市低保群体的讨论离不开这些方面:

1)城市低保群体生存状况的描述与分析

业内大部分的研究人员对城市低保群体的生活情况的研究的主要措施为定量的实证方式。胡旭昌、高灵芝、崔恒展在对2008年11月——2009年12月期间享受低保待遇的33户家庭进行了收入、消费、收支平衡情况分析后发现,在低保家庭中的人均月收入出现稳步增长的态势,但是却出现了一种特殊情况,即低保家庭的相对收入仍然未达到社会的平均标准,收入来源和数额并不固定,因此具有较强的变动性,几乎完全没有享受型消费,低保家庭的总体消费水平很低,生活质量有下降的迹象,获得稳定的劳动收入是低保家庭摆脱贫困的根本出路。卜长莉在实践中采访中,深入了解了C市的低保群体:此群体中的老人、小孩、残疾人士以及受重大病痛折磨的人员占群体的百分之六十,而国家的低保补助就是他们唯一的经济来源,他们的生活质量较差,很少有多欲花费,人际关系也相对较差,心理方面存在缺陷,文盲占了多数,并没有可以获取生活来源的职业技能。徐祥运、王世东、闫秋梅则从定量与定性的角度以大连市低保户为调查研究样本,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城市低保群体的生存现状,认为对低保群体的帮扶需要动员多方力量,只靠XX是远远不够的。在彭惠青、舒菲、陈杰姮看来,低保制度是一个庞大严密的制度,要想发挥其对社会以及群体的积极性,达到其该发挥的作用,这是一个需要不断实践改进的过程,只有在不断实践检验中修改制度,才能逐渐完善的建立一个对社会对人民有益的低保制度。能够看出,城市低保群体的生活质量不高,低保制度仅仅能够保证低保群体的基本生活。大多学者普遍认为低保制度应该在保证低保群体的基本生存需要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整合力量,提高其生活质量。

2)城市低保群体的生存困境及发展建议

学者不仅对低保群体的生存状况进行了描述和分析,还提出了改善该群体生存状况的发展建议。刘欢通过对邯郸市PD社区低保群体的实证调查,得出低保群体生存的五大困境:就业困境、医疗困境、人力资本困境、社会排斥困境和社会资本困境,据此提出从个人、社区和国家三个方面来进行改善。张文娜以专业的研究发现,这些领取低保补助的贫困人民的艰苦生活的根本在于他们本身没有工作能力,没有可以推动发展的外部助力,并且目前的补助自是给予生活必须的资源补助而并没有从精神方面激励这些贫苦人民奋斗起来,同时目前的补助制度只有国家发力,并没有整合好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帮助。在刘宁宁看来,要想从根本上改善低保人民的生存困境,必须充分调动其主管能动性,培养相应的一技之长,总之想尽一切办法从精神上或者现实中,给这些群体提供可以参与到生产的动力或者技能,实现劳动脱贫,进而推动社会进步。

(2)城市低保群体就业的研究

大多学者在研究城市低保群体相关问题时,都会或多或少提到就业对于改善和解决城市低保群体贫困的重要意义。至于对此群体的工作解决问题的探讨,主要集中在发现其就业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难题两个方面。

1)关于城市低保人员就业存在的问题方面

第一,低保制度及就业援助体系存在问题。谢勇才等学者指出城市低保制度在制度衍生过程中具有福利捆绑问题,形成并不断加重福利依赖,造成部分低保群体对就业持消极态度,在某种程度上低保制度违背了社会救助最初的根本意义。王薇认为城市低保群体就业困境主要是由于现行社会救助制度的劳动激励机制缺位:现有就业援助项目与劳动力市场需求错位、现行社会救助制度缺乏就业要求、滞后的公共就业服务阻碍就业援助。王燊成强调,给予贫困人民补助的制度与解救工作问题的政策之间的联系度不够,造成了政策资源重复浪费,甚至两种制度互相影响,所以,应当考虑如何把这两方面的政策进行整合。祝欢、李晴晴、廖汉祥看来,解决贫困人口工作难题的政策具有明显缺点,比如并不能关注到每个人的不同特殊性,以及雷声大雨点小的实现难题,解决问题的效果属实微乎其微。任晓敏、崔恒展指出低保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保障水平低、救助职能分散、新福利依赖导致退出、基层经办能力不足等问题。李惠认为我国就业服务平台存在年龄、性别、学历和疾病歧视,这些因素加大了城市低保群体再就业的难度。

低保人员自身存在的问题。在马爽的研究下发现,一些低保人员受自身血缘责任关系影响不得不照料失去生活能力的亲人,而导致自己没有时间与精力来参与到工作中来。崔叶竹认为城市低保群体不就业主要是因为就业倦怠、懒汉心理和再就业负激励效应。刘春怡认为低保人员就业困难与制度和个人层面所造成的自卑和自我弱势化倾向有关,同时缺乏现代社会资本也是阻碍其就业的重要原因之一 。肖萌看来,懒惰性的依赖补助并不是这些贫困人员对工作不积极的根本原因,此问题的根源在于贫困人员的自身工作能力缺失,比如年纪过大、不识文字、没有专业技能等。

2)关于促进城市低保人员就业策略方面

XX方面:侯斌认为需要完善低保制度和就业援助的联动机制,加强就业保护政策,与低保制度相衔接服务于有劳动能力的受助者。兰剑、慈勤英的办法为完善低保群体在不同阶段的获取资金的措施,例如对刚刚步入工作岗位的人群采取免去短时间内的资金,等其脱离贫困后,采取渐进扣除办法。李栋华强调,提高更多的工作岗位是国家与社会应当关注到的,工作岗位的解决不应该局限于这些公益类的工作,必须从各个方面行业来提高适合他们的岗位。胡玉娟的意见则是,执政机构必须保证补助资金池的充足,不断完善对贫困人口工作保障制度,对于社会补助应当采取分级制,不能一概而论,同时必须把心理问题的解决放为工作的重点。

社会方面:李秉文认为应构建“全民就业”式社会救助模式,采取能力培训、工作分享制和社会义工制等社会救助方式,提升被救助者自我生存和发展能力,促使其从“被动救助”向主动参与转变,进而实现“能力救助”。李裕吉认为应开展社区就业服务,开发和建立适合低保人群的就业岗位,不断发挥社区在促进低保群体就业方面的主导带领作用。

个人方面:李淑琴强调,贫困群体必须改变自身的就业观,树立科学就业观来保证自己可以得到自己心仪的工作岗位,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之中做出成果,做出贡献。齐嘉阳强调可以从资产方面来考虑对贫困群体的 “赋权”。

2.国外研究综述

五百多年前,英国出台了《济贫法》,其中以法律的形式强调济贫税的确立,建设专门的机构来让穷困人民落脚生活,并在此机构里面统一工作。《济贫法》在实践的过程中,凸显了许多的问题,因此在1834年,英国对该法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在以往的规定中对于贫困人民的救济制度为家内救济制度,而在修订后的相关规定中,却废止了该项制度,以考察和区分方式进行取代,明确了受助者享受救助的标准。这实际上就是设立了“最低生活保障线”,建立起了最低的生活保障制度,它为以后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宝贵经验。20世纪中后期,西方国家完成了从工业化社会到后工业化社会的发展。根据新的社会需要,西方的学者对城市贫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与探索,开始思考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才能够在保障贫困群体基本生存需要的基本之上促进其更好的发展。收集有关资料后发现,对于城市困难人口的探究关注点在于以下部分。

(1)福利制度与城市贫困的研究

关于社会福利政策对于城市贫困的作用的探讨剖析,外国的学者持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社会福利存在本身就是一种错误,这种救助政策滋生了贪婪与懒惰从而造成了社会的缓慢发展;另一种意见则认为,福利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它有自己合理的部分,却也存在着对社会发展不利的方面,比如此制度的一些漏洞对消除贫穷起到了反方向作用。首先,持第一种意见的学者看来,社会福利并不能消除贫穷,其原因在于,西方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已经在社会上运行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其要解决的贫穷问题并没有解决的同时,让一些惰性极大的人成为了社会财富的寄生虫,对社会毫无贡献,只是混吃等死,因此在他们看来,只有停止对他们的补助,才能给他们敲响警钟,让这些社会的懒汉重新投入工作之中。但对这此种观点,学者们也有不一样的看法。有的学者认为补助的最早目标为让穷人生活水平逐渐得以提高,却因为补助金额较少而导致他们的生活水平始终保持在社会最底层。另外一些学者看来,对于福利待遇而言,其是对国民的优惠待遇,但是应当认识到过高的福利待遇也具有不利影响,XX的财政支出是有限的,当在福利待遇方面过多的之处,将会导致在其他领域内的支出相对的减少,将不利于XX促进其他经济领域的发展,对于整个社会以及经济的发展均具有不利影响,经济的发展受阻,就业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进而导致贫困情况较难好转。其次,认为福利制度是一把双刃剑的研究人员强调国家对于社会补助的力度不断加大,会让这些贫困的人群磨灭了自身的工作想法,进而造成他们总想着不劳而获。福利制度的本意是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需求,但是却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培养计划,只一味的以经济补贴的方式帮助低收入人群维持生活,而并未对低收入人群进行自身能力的提高,最终使得低收入人群不能够很好的融入到社会的发展之中。而对于高收入人群而言,其非常注重对自身工作能力的培养,因此对于缺乏工作能力的低收入人群则较难接纳,这也导致了社会分级较为严重。威尔逊的《真正的穷人》的创作是作者通过对贫困人口的聚集地的深入观察进而获取真实的一手资料而著作而成的。在他看来,城市贫困的出现是因为时代的进步,而把这些跟不上时代的人抛在了时代之后而导致的贫穷。

(2)关于解决城市贫困群体困境的对策研究

第一,强调从直接的资金补贴到解决就业。此对策强调贫困人口在领取社会补助的同时应该积极就业,用就业来使贫穷远离自己,这是有利于穷苦人民持续进步发展的对策。威尔逊的《真正的穷人》还强调解决就业问题才是解决人民贫困的根本途径。威尔逊认为男女平等,尤其在劳动市场必须对其一视同仁,在他看来,假使国家有一个完善的人力资源市场,编队于解决就业,解决贫困有着十分积极有效的作用。威尔逊强调,以长远的目光来看,解决就业问题比减少国家福利投入更有利于提高低收入水平群众的收入,可以降低受补助群体对国家社会补助的依赖性。因此为了更好的培养低收入人群的工作能力,X治理工作目标发生了转变,在以往是通过金钱补助的方式来帮助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而如今是通过为贫困人群提供工作技能培训的方式,来培养贫困人群适应社会的能力,也是改变城市贫困的最佳方式。《公共福利修正案》公布于1962年,其中提到了四条主线。首先,在服务过程中,想要使贫困群体的自主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就需要有相关服务作为保障,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其次,要有充分的激励政策作为保障,使受到帮助的人能够在生活方面拥有计划,改变现有的只能依靠救济进行生活的现状;同时,要加强相关培训工作,使贫穷的人能够学到一定的技术,通过技术来达到就业的目的,想要使被救助者真正实现自立自强,离不开一份与其相适应的工作的帮助;最后一方面则是针对特殊贫困者,其缺乏必要的生存能力,因此要提供更加健全的保障。

第二,主张发展社会资产。谢若登在《资产与穷人》中指出,在进行相关政策的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资产这一重要因素。想要实现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资产的帮助,要对收入分配方式进行革新,使贫困者能够拥有一定的资产,以达到家庭个人的生存的目的。

第三,主张积极福利政策。吉登斯持有该种观点,其提出了“第三条道路”理论。他指出已有的福利政策并不能积极地改善现有的状况,在消极的福利政策下,贫困的发生还是经常出现,想要人们在发生贫困现象后拥有东山再起的信心,就需要有积极的政策与其进行配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是对抗贫困危机的过程中更有底气。对于《贝弗里奇报告》,呈现的是一种消极的态度。这是因为当贫困情况发生之后再对其解决的过程中,仅限于提供物质救助。这不是一种自发的脱离贫困的方式,会导致面对困难时的态度是消极的,没有为贫困者脱离贫困提供一个良好的路径,只是满足了社会平稳运行的需要。

3.文献评述

从上述研究中可以发现,国内外的学者从不同的方向和角度对城市低保群体当今的现状以及存在各种问题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为本文提供了一定的方向。我国学者对贫困群体的再就业问题展开了研究,但是相较于域外学者的研究,我国研究理论仍然存在不足,英国、X、德国等欧X家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救助制度,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最重要的功能就是通过一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来让部分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实现再就业,获得自我价值。依靠自身的劳动来获取报酬,脱离贫困,退出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其他国家的这种帮助贫困人群脱贫再次就业的方式也值得被吸收借鉴。

在对城市贫困群体就业问题进行研究时,我国学者的研究时间较短,相关理论并未成熟,但是研究的理论是更加符合我国实际情况,是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而展开的研究,虽然相关理论的成熟度不够,但是仍然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但我们也应当要认识到,我国学者在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时,主要是ijiyu我国政策制定者的角度出发,从而提出了改善建议,对于受助者本身的实际情况和切身利益考虑地相对较少。通过上述所言,可以发现我国大部分城市中的享有低保待遇的的人群都已经能够满足自己的基本生存需要。笔者认为,应通过哪些方面的努力改变城市低保群体的生活现状、促使其实现再就业是我们应该解决的现实问题。

考虑到这里本篇文章就选择了郑州市L街道的低保群体来进行调查和研究,通过半结构访谈的方式来了解和分析他们就业上存在的困难。从城市低保群体的角度出发,对于低保群体的就业问题进行探究,并且分析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

(三)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1.相关概念界定

(1)城市低保制度

本文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低保)指的是当我国公民在生活和家庭的物质条件遇到困难、甚至没有办法保证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的时候,国家按照法律相关的规定标准对这些贫困人群所进行的各种补助。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地区的不同进行划分,主要分为城镇与农村。本篇文章主要论述的是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就是针对一些非农业户口并且整个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公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存在是为了解决现实社会中城市贫困群体的生存需要。该政策主要是向人均月收入未达至基本生活标准线的家庭提供救济救助,形式是以每月发放现金为主,同时兼有一系列的叠加救助福利,目的就是为了帮助贫困群体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帮助他们度过危难的时期。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设立就是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需求,保障社会秩序的有序性。同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不是无限期的,永久性的,一旦享有该政策的家庭的收入标准达至及格线,将退出城市低保群体。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国内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社会变革也随之开始。因此,贫穷也较之前有了新变化,新的城市贫困问题包括原本城市中的贫困问题(“三无”人员为主)和城市新贫困问题(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口等群体的贫困为主)。xxx于1999年9月28日发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该条例为我们国家的低保制度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在2000年初时,我国有668个城市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近些年来,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物价不断上涨,房价也在不断地上抬,就业环境和形式都不容乐观,我国城市居民的贫富悬殊,社会阶级差距较大。

(2)城市低保群体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国家对于当地设置的最低收入标准以下的家庭予以一定的现金资助以及关于教育、医疗、住房等一系列的补贴和优惠,以此来满足该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本篇文章里提到的城市中的享有低保的人群,指的就是截止目前还在继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公民的总体称呼。

(3)就业

就业的定义指的是在法律规定的年龄中想要通过自身的劳动来获得回报和经济收入的公民的行为。以往大部分学者都认为界定就业的含义,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看:首先就是看其是否具备就业的条件,也就是说,公民首先要达到法律规定的,可以进行劳动的年龄(也就是从16岁到退休年龄)且还要有通过自身劳动来获取报酬的积极性;其次就是收入的条件,也就是说公民是依靠自身的劳动来获得相应的收入和回报的;第三是时间长度,即每天每周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在我国境内,无论任何职业的劳动人民都应该得到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4小时的保障。

当今社会发展迅速,就业的方式较之前有了一些变化,形式也更加多种多样。所有能够通过自身的劳动来获得相应的回报和收入的行为,都可以被称为就业。就业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第一类是雇佣就业者,企业、XX、事业单位或者家庭雇佣他们为其劳动,并支付给他们相应的报酬;第二种类型是进行自主经营的人们,这些人群往往是以自己公司的利润作为自己的收入,因为他们是自主创业,工作时间相对自由、较为不固定,不为一些普遍的公司规定所约束。第三类是家庭帮工,他们基本是在家族企业中工作,但是没有劳动报酬。

2.理论基础

(1)社会支持理论

社会支持在人们的相互交往过程中非常常见。社会支持理论一开始是被心理学所应用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社会支持理论的应用范围也逐渐扩大到了许多领域,并且在不同的领域学科都有着其特殊的含义。所谓的社会支持网络,也就是一部分群体通过一些交流和接触,在自身的社会身份不变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他人的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帮助,从而达到和新社会相融合的目的。社会支持理论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解决困难以及获得各种渠道资源、维护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冲突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社会支持的主体可以分为正式的支持和非正式的支持,其中正式的支持主要指的是社会环境中的帮助比如说XX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非正式的支持则主要是围绕自身的社会交际网络的比如说自己的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之间的互帮互助。从社会支持的形态来看,它包括物质支持和精神支持,物质支持主要指给予到个人的各种实质的支持,精神主要提供情感支持,帮助个体在社会中获得各种情感需要。本篇文章从社会支持理论的角度来对现有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群再就业困境的原因进行分析,充分利用国家社会等主体来激发城市中的享受低保的人群进行再次就业的积极性。需要注意的是,解决就业问题的同时还要重视这些群体的心理问题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帮扶。

(2)社会生态系统理论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一开始是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提出来的,他认为要系统整体地看人和社会的关系,人类的发展实质上就是人类和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他把人们所处的社会大环境比作一种具有社会性质的环境系统比如说XX,社会和家庭。他认为要把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个人投入到相互联系的环境系统内。通过这种环境系统和个人之间的相互影响来推动个人的发展。社会生态理论的焦点在于个人和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交流和发展,并且把社会环境划分为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宏观系统。因此该理论对于分析城市低保群体就业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应用价值,我们可以通过改善、发挥城市低保群体社会环境的积极作用,以此来促进其更好的发展。对于城市低保群体来说,其微观环境包括享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个人本身、家人、朋友等,笔者认为较为影响低保群体就业的微观环境因素有个人的文化程度、能力、心理以及家人的健康情况等;中观系统主要是指与低保群体有密切联系的所在社区,可以说,社区是城市低保群体非常重要的社会支持力量 ,当社区积极向上级表达民意、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指令时,就能够给低保群体形成一种潜移默化的和谐氛围,进而能更好的促使两方进行交流,为低保群体再就业打下良好的沟通基础;宏观系统主要是指社会组织和XX,社会组织和XX虽然没有与城市低保群体有直接的联系,但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彰显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进程中,城市贫困群体与XX和社会组织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总而言之,XX和社会组织是帮助城市低保群体脱贫、实现再就业的主力军。

(四)研究方法及思路

1.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指的就是要通过收集整理相关的论文和数据资料,对这些资料进行分析总结来达到对事物的科学客观的认识。对于国内外相关文献数据进行收集,并且对其中观点进行分析,以及查阅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国目前的城市低保群体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对于我国学者相关研究理论进行阅读,并且确定研究对象。

(2)案例研究法:本文选取河南省郑州市的L街道的低保群体作为案例,通过对该街道的走访调查以及相关资料的掌握,运用社会生态理论和社会支持理论分析其就业存在困境的原因,从而提出针对性建议。

(3)半结构访谈法:在实地调研郑州市L街道的过程中,笔者主要是通过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个人以及街道社区的领导干部进行访谈来获得资料的。半结构式访谈是较为较为灵活的方式,并不会局限于固定的格式。这种方式并不会限制接受访谈的人的条件,只有一些较为基础的要求,因此访谈的人可以充分自由的掌握访谈的节奏。可以深入的与低保群体进行联系,了解具体现状,并且挖掘出具体问题,并且针对于我国的低保优惠政策内容进行询问,获得低保人员的直接意见。

本调查主要选取了15位男性低保对象和11位女性低保对象,以及三位从事低保工作的工作人员。在进行访谈时,为了能够更好的凸显访谈的逻辑性,运用编码形式对内容进行整理:男性用英文M字母表示、女性用英文F字母表示;L街道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用英文A字母表示。对象1为A1,对象2为A2,并且依据该顺序进行递推。本次调研中主要访谈的工作人员用英文字母C表示,对象1为C1,对象2为C2,并且依据该顺序进行递推。具体信息如下:

表1-1 访谈对象一览表

访谈对象 编号 基本信息
低保对象 王女士 AF1 36岁 丈夫患尿毒症 抚养女儿
低保对象 孙先生 AM1 47岁 三级肢体残疾 离异 抚养儿子
低保对象 张女士 AF2 41岁 心脏病 丧偶抚养儿子
低保对象 李先生 AM2 49岁 离异 心梗
低保对象 闫女士 AF3 47岁 三级肢体残疾 丧偶 女儿上学
低保对象 杨女士 AF4 21岁 大学在读
低保对象 孙先生 AM3 46岁 初中毕业 打零工
低保对象 蔡先生 AM4 51岁文盲 未婚
低保对象 康先生 AM5 43岁初中学历 身体轻度残疾
低保对象 王女士 AF5 39岁 丧偶 儿子脑瘫
低保对象 杨先生 AM6 38岁 妻子脑血栓 离不开人
低保对象 李先生 AM7 42岁 小学学历 离婚
低保对象 彭先生 AM8 52岁文盲 捡废品
低保对象 崔先生 AM9 47岁 就业意愿低
低保对象 张女士 AF7 39岁 离婚 抚养儿子
低保对象 李先生 AM10 45岁 就业意愿低
低保对象 刘先生 AM11 46岁 坐过牢 离婚
低保对象 康先生 AM12 48岁 找到工作后辞职
低保对象 张先生 AM13 36岁 妻子聋哑人
低保对象 李先生 AM14 52岁 找工作被拒
低保对象 孙女士 AF8 38岁 丈夫患慢性病 打零工
低保对象 王女士 AF9 44岁 常年在家照顾母亲 丧偶
低保对象 郝女士 AF10 52岁 消极心理
低保对象 常先生 AM15 54岁 患病 丧偶
低保对象 张女士 AF11 56岁 心脏搭桥
街道低保工作人员龚女士 C1 36岁 负责低保工作7年
居委会工作人员王女士 C2 38岁低保干事
居委会工作人员张先生 C3 33岁低保干事

2.研究思路

首先对国内外关于该问题的相关文献进行分析和梳理,了解当前城市低保群体生存的现状以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根据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和社会支持理论的内容,通过对郑州市L街道低保群体基本状况和就业情况的深入探究,采用半结构访谈的方式分析其就业困境的原因,从XX、社区和低保户自身、家庭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之所以选取郑州市L街道的低保群体作为案例研究对象,主要是因为该街道人口较为集中、密集,调研相对便利。同时,笔者在该街道办事处下属一居委会实习,能够接触到该街道低保群体的基本情况信息,并且与负责低保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访谈较为方便。

(五)研究的难点和创新点

1.研究重点

通过确定本文的研究重点,从而更好的理清文章的撰写思路:第一,通过查阅文献,对以往城市低保群体就业的相关观点进行梳理,并根据实地调研情况,分析当前城市低保群体就业方面的困境。第二,根据搜集的资料找出问题所在,根据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和社会支持理论,从低保户自身和家庭、社区和XX提出建议。

2.研究难点

本研究需要搜集资料,包括低保户较为隐私的个人信息,调研材料收集难度大,另外本文需要明确访谈对象,即低保工作负责人员以及相应的低收入人群,在调研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时间和外界环境的影响。本次访谈是在社区居委会的协助下进行的,低保群体可能碍于自身与社区工作人员的“对立身份”,不能完全吐露心声,可能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3.研究创新点

本文在相关理论指导下,以郑州市L街道为例,对城市低保群体进行研究,调查分析了现阶段L街道低保群体的基本家庭情况、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整合分析其就业困难的几方面原因,根据社会支持理论和社会生态系统理论,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希望XX能够引导享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中具有劳动能力的人群实现再次就业,这样才能促进民主事业的发展。本篇文章里提到的一些数据资料都是引用官方的资料和一手的访谈记录来分析整理得出的,因此相对来说是比较科学和客观的,这些数据资料可以真实的反映郑州市城市中享有低保的人群的现实的生活状况,做到了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同时实地访谈也是对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和低保群体均进行访谈,不会造成研究过于片面和主观。

二、L街道低保群体现状及就业困境

(一)低保户基本情况

为了更加深入了解我国现行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更加真实、全面掌握低保群体的生存状况,发现城市低保群体再就业困境存在的阻碍,从而更为具体地提出政策建议,笔者于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走访了郑州市L街道,进行了入户访谈。L街道位于郑州市中西部,是郑州市较早开始实施低保政策的街道之一,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和代表性,较为适合用来进行低保群体的调查和研究。该街道共有共有低保户108户,共计212人。

低保户基本特征分析

(1)男女性别分布较为不均

我们调查的对象里男性和女性的占比分别为56.4%与43.7%,由此可见性别比例并不平衡。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得知,有相当一部分中老年男性单独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有的是因为自身的疾病而一直未能结婚,有的是由于家庭过于困难而引发的离婚。他们抱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心态,一直靠着领取低保金度日,就业意愿较低,同时社交关系简单,生活状态较差。

表2-1:调研对象性别分布

性别 频次 百分比
120 56.4
92 43.7
总计 212 100

(2)初中及以下人员占比较大

从表 2-2我们可以看出,在调查的212个低保对象中,初中及以下有186人,占总人数的87.7%,拥有高中或中专的学历的有20人,占比为9.5%;拥有大专及以上的学历的有6人,占比为2.8%。根据这些数据资料的分析可以发现大多数的享受低保的人群是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大部分都是初中以下学历,甚至大专的也非常稀少。这里面有部分人群具备完全或部分劳动能力,但是却长期靠领取低保金维持生活,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的文化程度不高,也没有一技之长,没有合适的岗位,无法实现再就业。其中有不少大龄的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长期依赖低保,社区对此问题并未提起重视,因此并未采取相应的举措来改变现状,低保人员的就业问题一直处于难解决的状态。从这个层面来讲,低保制度仅仅是社会救助的兜底网,很难促使贫困群体改变自己的现状。

表2-2:调研对象文化程度

文化程度 频次 百分比
初中及以下 186 87.7
高中或中专 20 9.5
大专及以上 6 2.8
总计 212 100

(3)家庭结构异常

如图2-1,经过调查,样本中的城市低保群体家庭结构异常,一人户的家庭占总户数的48.7%,两人户的家庭规模占比34.6%,而正常的三口之家在调查的108户中仅占16.7%。本文认为,家庭结构的差异,将会导致了低保群体的占比差异,同时也会导致就业需求产生差异。对于家庭结构较为完整的家庭而言,其对于外来风险的抗打击能力较强,因此在城市低保群体中的占比较少,这种情况也表现在双职工家庭之中,两个人工作,当一方因为某种原因失业时,另一方也能保证家庭的基本生存需要,不会完全丧失经济来源。而当家庭结构不完整时,单亲家庭或者是隔代家庭,一旦失业就会致使家庭陷入较为严峻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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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1调研对象家庭规模

  (4)家庭收入极少

家庭收入是衡量一个家庭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准。在当下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下,每户低保家庭的收入情况不仅决定了其是否能够享受该政策待遇,同时也与其每个月能够领取的救助金有直接关系。由表3-4可知,L街道里很多享受低保待遇的群体人均月收入只有300元以下,占调研总人数的86.3%;月收入300-600元占总人数的13.7%,没有人的人均月收入高于600元。经过调查发现,这212人中的收入较多来自亲戚的资助,或者是打零工来获得的。基本上调查的所有低保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都来自于国家救助金,没有其他稳定的收入来源。

表2-3:调研对象月收入

月收入 频次 百分比
300元以下 183 86.3
300-600元 29 13.7
600元以上 0 0
总计 212 100

(5)有部分人具备再就业能力

根据调查统计,在212位低保调研对象中,具有劳动能力的有68人,占比32.1%。从年龄分布上看,在212位低保人员中,未成年人占样本总量的8.5%;有18人,符合退休要求的人有62人,占比29.2%;已经是成年人并且没有符合退休要求的人占比62.3%,有132人。因此,可以看出,在低保人群中占比较大的人群仍然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符合社会再就业的条件。并且,在这132人中,具备劳动能力的占51.6%,有68人。由此分析表明,低保户中的一部分人群还未达到退休年龄,且有一部分具备劳动能力,因此对于该部分人员而言,若是国家仅仅对其进行金钱的补助,将会催生懒惰心理,无法进入到社会中进行就业,也无法产生相应的社会财富,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国家福利资源是有限的,过多的投入于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将会导致真正无就业能力的人员无法得到充足的福利待遇。因此解决这些具备劳动能力的人的就业问题,是我们应该迫切去做的。

表2-4调研对象劳动能力统计

是否具备劳动能力 频次 百分比
具备劳动能力 68 32.1
不具备劳动能力 144 67.9
总计 212 100

2.低保群体的受助概况

近几年,XX为了解决贫困问题已经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先后出台了许许多多的社会救济的制度和政策,以期能够进一步的发展我们国家的社会救济制度。截止目前,我国已经开始逐渐的形成了以城市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以教育住房医疗方面的救济为辅助的救济体系。

(1)所获得的保障标准

郑州市为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牢牢兜住民生底线,不断提高低保标准,加强兜底保障能力。由下图2-2可知,自2016年以来,郑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额不断上涨,郑州市城市及乡村的最低生活保障自2020年7月1日开始调整,从一个人一个月700元提高到了为一个人一个月730元。郑州市民政局党组XX、局长说:“人均耕地0.3亩以下的低保家庭,其低保标准按照新标准的100%核定为每人每月730元;0.3亩及以上的低保标准依照最新的70%是每个人每个月511元。”同时,郑州市还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等一系列社会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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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2 2016-2020年郑州市低保每月救助水平(人/元)

  数据来源:根据郑州市民政局发布社会救助公示数据整理

  (2)获得的叠加性保障

对于低保群体而言,其基本的生活需求不再是问题,可以依靠XX的福利救助维持生活。同时,郑州市的低保群体除了享受“低保金”补贴以外,还同时享受各项叠加福利,医疗、住房、教育都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低保群体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城市公共保障性住房,即“廉租房”,每月租金仅为几十元。贫困建卡的学生从小学至本科均有一系列生活补贴,减免学费等。低保人员在医疗保障方面也具有一定的优惠,免费享受城市医保,大病二次报销。根据实践中的情况,郑州XX对于低保人群的保障是较为全面,能够维持低保人群的基本生活需求。但是应当认识到,郑州的低保保障的程度较低,仅仅依靠金钱补助的方式是无法实现低保人群的再就业。即存在救助标准水平偏低和福利依赖两种极端情况同时存在。无法培养低保群体的再就业意识,依赖国家福利的意识较强,缺乏就业的主动性,同时也缺乏相应的培养劳动能力的机制。

(二)L街道低保群体就业状况

在212位低保人员中,仅有16人参与就业。除去未成年18人,以及退休年龄的人数62人,还有132人具备再就业年龄资格。在132人中,有68个人有部分或全部的劳动能力。而他们其中仅有16人就业,即未就业的低保人员中有劳动能力的占比为76.5%。在这16人中,有5人从事较为稳定的服务业工作,4人是社区提供的公益性岗位,6人是打零工、日结工资。主要是稳定的工作、公益性岗位以及临时的工作。有许多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群体并没有就业,这些劳动力对于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都是非常大程度的浪费。我们调查的对象的再就业概率都不太高,即使成功就业所属的公司水平也比较低,这说明了我们必须尽快解决就业难问题,并尽可能地提高就业的水平。

表2-5调研对象就业情况统计

就业情况 频次 百分比
日常工作(包括打零工) 16 32.1
无业(包括退休) 196 67.9
总计 212 100

个案访谈1 王女士,36岁,丈夫身患尿毒症,女儿初中七年级。

“我在一个单位的洗衣房上班,这个工作是亲戚托人给我介绍的,离我家很近,不忙就可以回家照顾爱人,中午也能回家做饭,工资很少,一个月就几百块钱,但是我很知足。我爱人经常要去医院,我也不是固定每天都可以去工作的,这个工作任务不是很重,可以根据我的时间做一点调整。”(王女士,AF1)

个案访谈2 孙先生,47岁,具有部分劳动能力,离异,儿子高中在读。

“我在社区帮忙,当调解员,这个工作是社区主任看我情况困难帮我争取的,我腿脚不太方便,三级肢体残疾,但是这个不影响我日常生活,无非是走路有点跛,也不用每天坐班,就是有事了叫我过去帮帮忙,象征性的给点补贴。我是打心底儿感谢XX,感谢社区,这个工作让我觉得自己被人认可了。”(孙先生,AM1)

个案访谈3 张女士,41岁,丧偶,女儿高中在读。

“没啥文化,也找不到像样的工作,我身体没什么大毛病,但是受不了累,有先天性心脏病,比较劳累的工作我也做不了。我就有时候发个传单,哪天超市要临时的促销员我也去,还会去服装厂剪剪线头,计件工资,不会麻烦别人。”(张女士,AF2)

个案访谈4 李先生 ,49岁,离异。

“之前在咱这个社区大门保安亭上班,帮着收收快递,挺清闲的,不过冬天夜里也得呆着,回家比较晚,挺冷的,我身体不是太好,有心梗,有一次差点犯病,就不敢再工作了。”(李先生,AM2)

综上我们能够发现郑州市L街道低保群体的就业状况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

1.再就业比例较低

根据调查的数据可以看出,调查的对象为212位低保人员,而大部分的低保人员主要是因为自己身体原因或者家庭愿意无法就业,也有部分低保对象的就业意愿比较低。即便就业了,也是较为不稳定、工作环境较差、福利待遇不好的工作。笔者认为出现这一情况,主要是由于低保户普遍较低的文化程度和缺乏一技之长造成的。根据数据统计,近90%的调查对象为初中及以下学历,并且基本上大部分的低保对象都没有谋生的一技之长,也没有受过技能培训。他们仅仅靠着前些年那些已经不适合现阶段的工作经验来寻找工作,是非常困难的。

2.再就业质量较低

城市低保人群的经济收入较低,其主要是由于自身的特殊情况所导致,受到健康、年龄以及教育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通过对郑州市的相关低保人群的情况调查,可以了解到低保户的年龄以中老年为主;在教育层次上,低保人群的教育文化较低,并未正式的进入高等学校进行学习,甚至部分人员并未达到九年义务教育的标准,学历多为初中及以下,难以符合社会的就业人员要求;在健康因素上,低保户的健康状况也存在较大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低保对象残疾或患重大疾病。根据学者对于就业相关理论的研究表明,低保群体在健康、教育层次上存在不足,则在就业中也会处于不利地位。这主要是由于低保人群的教育层次较低,其并不能够胜任高科技的工作,只能够从事技术含量较低,需要依靠体力的工作,而相应的也导致经济收入处于社会的较底层,无法获得上升渠道。同时对于技术含量较低的工作而言,其并不能够为低保人群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该类工作性质是具有较大的可替代性,若是低保人群的身体状况等难以胜任,则将会被取代。

(三)L街道低保群体面临的就业困境

1.低保群体能力不足

根据调研发现,低保群体的就业率较低,甚至存在零的状况,这也是受限于低保人群的能力,表现为以下内容:

一是劳动力因素:对于低保群体而言,其在健康、年龄方面存在不足,如年龄较大,难以胜任普通工作,或者是受限于健康因素,无法劳累,因此在工作中也处于不利地位。还有部分低保人员需要长期照顾家中的患病人员,因此难以找到稳定的工作。

二是人力资本匮乏低保群体中的教育层次较低,大多数的人员仅仅接受了初中及以下的教育,并未具有较高的劳动技能,只能够从事较为简单的工作或者是体力性劳动,因此经济收入水平也较低。而对于低保人群而言,其思想观念也较为落后,并不会注重自身能力的提高,并未根据市场的需求而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因此在劳动市场中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就业情形不容乐观。

同时应当认识到,在当前的就业市场中,一直存在就业难得问题,对于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与研究生而言,其就业前景也不容乐观,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而对于教育层次较低的低保人群而言,其在就业市场中的处境则更危艰难。针对于这一现象,我国救助制度中并未提起重视,仍然是采用金钱补助的方式来维持低保人群的基本生活,对于“零就业”的问题未加以关注。即对于我国现有的城市低保保障制度而言,对于劳动就业的问题并未涉及,因此低保人群产生了极高的依赖性,并且催生了懒惰性,不愿意再从事就业行为。

2.低保制度产生福利依赖

根据我国低保制度的相关内容,可以理解到对于低保人群的就业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如我国低保制度是对于低保人群进行金钱的补助,以维持低保人群的基本生活,而低保人员对于金钱能够不劳而获,由此催生了懒惰心理,不愿意在进入到就业中;同时存在部分低保人群,其自身具有劳动能力,但是在失业后获得了一定的经济补助后,一味的沉浸在不需要工作便能够生活的假象中,再也无法去就业。而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规定,对于低保家庭的审核是具有收入标准,只有在收入标准之下的人群才能够获得低保补助,而在收入标准之上的人群将不能够享受低保相关对于。而对于低保人群而言,其工作能力较低,无法胜任高端工作,只能够从事较低技术含量与体力活动,可替代性较强,工作性质不具有稳定性。同时低保用户也会从自身的健康因素考虑,若是在就业的过程中需要耗费精力,可能会进一步的造成身体状况的恶化,从而需要耗费更多的医疗费用,这将会对低保家庭产生更严重的经济压力,因此选择就业的低保用户较少。并且对低保用户而言,其享受的不仅仅是金钱低保补助,而且在教育、医疗等方面也能够享受低保优惠,基于此,低保人员并不愿意从事就业工作。由此可以看出,低保人群的低就业率的主要因素是由于我国低保制度的不足,对于就业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应当要加强对低保群体的就业问题的重视,促进低保就业率的增长。

3.低保群体非正式就业存在阻碍

低保群体中有部分人身体存在残疾或者是慢性病,对于这部分特殊群体而言,就业是十分困难的。尽管他们拥有部分劳动能力,但是对于企业而言,其追求的是最大的经济利益,残疾人员所创造的经济利益较为有限,因此残疾人员在就业市场中的处境较为困难,较少的企业愿意聘用残疾人员。国家针对该种现象,出台了“福利企业”的政策,对于招收残疾人员的企业可以进行一定的减免税政策,这尽管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残疾人员并不集中,且相应的残疾人就业信息渠道存在不足,导致残疾人就业存在较大的问题。再者,一些低保人员即便自身具有劳动能力,但因家庭有需要照料的人员,也无法就业。大多企业均需要拥有完全时间的职工,而不会选择时间较少的人来从事工作。因此,对于这部分处于困境中的低保对象来说,就业存在许多阻碍。

三、L街道低保群体就业困境成因分析

城市低保群体的生存现状不容乐观。我国XX与社会为解决贫困问题做出了诸多的努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确实维持了低保群体的基本生存需求,但是他们的生存状况仍然存在较大的问题,而就业是解决现状的根本途径。我们必须要深入探析城市低保群体就业困难的原因,才能够针对性的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解决城市低保群体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的就业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需要依靠社会多元化主体的共同努力,社区与社会也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时低保对象自身也要摆正心态,自我支持。根据社会支持理论和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引出的支持主体,对低保群体实现再就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缺一不可。因此,本文对于城市低保群体就业困境的原因分析从XX、社会、低保对象自身以及家庭四个方面来进行。

(一)内部原因:低保群体自身和家庭层面

当今社会竞争激烈,人们受自身的社会层次影响较大,而社会层次则与个人能力有着密切关系。笔者认为,在造成城市低保群体就业困境的原因中,最主要的就是自身因素,下面将从自身资本、自我认知和福利依赖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1.自身资本较少

在调查中发现,在212位低保人员中,未成年人占样本总量的8.5%,有18人;达到退休年龄的人数占比29.2%,有62人;成年但是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占比62.3%,有132人。在这132人中,具备劳动能力的占51.6%,有68人。所以,212位低保人员中仅有68人具有劳动能力,即占比32.1%。根据现实情况可知,大部分城市低保群体是因为残疾、重大变故患病等无法工作,变成了社会底层人员,同时由于物质条件不足限制了更好恢复的可能,导致恶性循环,身体越来越差。身体不好,就无法从事劳动工作,而劳动又是家庭经济的来源,这是低保群体贫困的一大原因。

同时,低保群体自身学历普遍偏低,有87.7%的享受低保的人群只有初中及以下的学历。现代社会是知识型社会,没有学历,缺乏文化知识,就业就会非常困难。很多享受低保的人群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因此只能从事薪酬较少的简单劳动,这也不利于他们的生活的改善。

低保对象闫某某(残疾):“虽然我属于肢体三级残疾,但我以前也有工作过。在超市促销,每天站五六个小时,不能休息,先开始还能坚持下来,后来就不行了,身体吃不消。本来就是靠着救助金过日子,工作要是把自己身体搞坏了,得不偿失,后来我就不去了。我很想工作,但是自己没什么能力,也没有文化。”(闫女士,AF3)

2.存在自卑心理

经过调查发现,低保群体大多都对自我认知非常的消极。有许多低保群体由于自身的健康状况不佳、文化程度较低、社会层次较差、能够不足等等因素认为别人瞧不起自己,存在自我否定的心理。在社会交往中常常不够自信,没有信心。与人交谈尚且如此,更不用提融入社会,寻找工作了。久而久之,会造成他们自闭,与社会脱节等情况。另一方面,在访谈过程中,笔者发现有部分低保群体,明明具有劳动能力,却完全依赖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愿意出门寻找工作,抱怨社会阶级分化大,社会不公,不想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改变当前的困境。不得不承认的确社会有可能会给那些享受低保的人群贴上独特的标签。一旦对他们带有色眼镜,就一定会出现歧视的现象。同样也可能造成享受低保的贫困人群自暴自弃的消极心理。城市低保群体对于自身的定位过低,自我认同感低下,认为自己没有什么价值。并且低保身份也会造成他们产生一定的自卑心理,以及对于寻找工作消极懈怠。

低保对象杨某某:“我现在在上大学,从小学到大学我一直都在享受助学补助,这其实挺好的,缓解了家里的压力,不至于父母要到处借钱给我上学。但是说实话,我有点自卑,因为享受助学补助是要在学校里面公示的,同学们都知道我家里情况困难,有时候会在下面议论,我总觉得他们会怜悯我。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吧,我不太喜欢参加学校的活动,也不愿意竞选班干部。不过等我大学毕业了,能够自己挣钱了,不用再享受低保了,就会好多了。”(杨女士,AF4)

低保对象孙某某:“我自己年级也不小了,97年那会赶上下岗,之后就没有什么正经的工作。文化程度不高,也没有一技之长,怎么找工作啊。” (孙先生,AM3)

低保对象蔡某某:“现在社会竞争太大了,智能化,我出门连地铁都不会做,到社会上适应不了,享受着低保起码能够保证自己的生活,就这样凑合过吧。”(蔡先生,AM4)

3.家庭照料负担沉重

社会最小的组成就是家庭,因此家庭会很大的影响个人发展。根据访谈,笔者发现低保家庭的家庭结构较小。调查样本共108户低保家庭,总计212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也就是说低保家庭平均人口不到 2 人。大约50%的低保家庭是一人户。由于我们国家之前实行计划经济政策,所以人口密度极度减少,家庭中的成员规模也逐渐变小,很家庭中的子女数量都比较少。尤其是在城市中,大多数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如果家庭内部出现困难的话就很难能够从家庭内部进行帮助,即使有的家庭成员拥有劳动能力也会因为要照顾其他家庭的成员而影响他的就业,甚至会限制他们的就业范围,导致他们没有精力和时间去寻找更好的工作。这种家庭结构的变化会导致家庭内部对抗风险的能力降低,也会影响城市中的贫困人口规模。

低保对象王某某:“我孩子生下来就是脑瘫,智力二级残疾,上学也上不成,我必须得时刻陪着他,他爸爸去世好几年了,一直就我们俩相依为命,我没时间去找工作就业。”(王女士,AF5)

低保对象杨某某:“我妻子脑血栓,神志不清,身体也不好,我本来有工作的,后来她病情恶化,我只能辞职在家照顾她,我必须要寸步不离,一不留神她可能就会摔倒或者是哭闹。”(杨先生,AM6)

通过访谈能够知道,还是有一些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是想要工作的,他们有强烈的主观就业意愿,但是因为有些低保人员本身就是轻度残疾,不太适合强度大的工作,;还有一些是因为他们家庭中有残疾人或重病人员需要照料,他们即便是有劳动能力但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参与正式的工作或者是就业培训。所以致使他们在现实条件下很难再就业。总而言之,因为现实生活中的家庭或者个人原因他们很难再就业,所以家庭并没有促进这些贫困人群的就业难问题的解决,相反还有可能会影响他们就业。

4.家庭可利用资源匮乏

低保群体大多处于社会底层,家庭可以利用的资源相对较少。个人获得社会资源的多少及质量与其社会关系网络的数量及质量有直接的关系,两者通常呈正相关关系。社会关系网络质量越高,其获取社会资源的渠道和方式也就更加便利。那些享受低保的贫困人群往往和其他人在社会交往的时候有着很大的区别,享受低保的人们主要是和家人、朋友和邻居进行社交,圈子有限,而大部分人的社会交往主要是和朋友、同事进行的,属于弱关系的关系网络。这种弱关系网络可以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群,获得更丰富的信息资源,这对他们的就业有着很大的积极作用。

低保对象李某某:“家里都是穷亲戚,他们自己养家糊口都难,怎么有时间帮我?现在找个工作处处都拼关系,我们要钱没钱,要权没权,生存就已经很难了……”(李先生,AM7)

低保对象彭某某:“我们平常来往的就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大家没有事情做,都在小区里散散步聊聊天,一天也就过去了。”(彭先生,AM8)

通过访谈能够知道,低保群体的亲戚家里条件也不会太好,都是顾自家的事情比较多。这其实也就说明了低保群体能够接触和运用的社会关系较少且质量较差,同时由于他们消极的心理状态导致对于现阶段的社会资源网络也没有很好的维护。他们没有太多机会与其他阶层的群体进行交流,每天更多的是与自身一个阶层的人打交道和维系关系。由于自身本身的条件受限以及所处生活环境的影响,致使城市低保群体自身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资源参与到外界的社会交往与互动之中。因为贫困还有可能会影响享受低保的贫困人群的正常社会交往的能力,他们很难融入社会。因此,城市低保群体在人际交往中十分贫乏,更不用说通过可利用资源、利用社交网络来获取工作了

(二)外部原因:XX和社会层面

城市低保群体处于当前的就业困境之中,除了与自身的心理、能力、家庭等相关因素脱不开关系,还和XX的社会救助政策以及政策执行等方面密切相关。

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不足

(1)XX依法依规促进就业与执法不严现象共存

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低保在我们这都实行挺多年了,流程和规则标准都是比较清晰明了的,骗保的情况相对少了很多,都是家庭确实存在一定困难,月收入达不到最低标准的。在我们这,低保户一旦通过了审核,居委会就会给他们介绍一些比较零碎的工作,算是补贴,倒不是认为他们能靠着这点钱就脱出低保了,而是我们觉得自食其力才不会和社会脱节,也是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吧。但是说实话,接受的人并没有几个,大多都会以身体不便、时间冲突等为借口拒绝。”(龚女士,C1)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我们有接到通知让低保户去参加一些就业培训会,但是并不是定期举行的,低保群体他们也不是特别响应,后来慢慢就少了。”(王女士,C2)

从笔者和街道、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的访谈可以看出,XX是有按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条例来激励和帮助低保群体实现再就业的,下级单位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执行落实。一线的工作人员要给那些符合条件的享受低保的人群举报就业培训并且介绍适合的工作。这些说明XX是有依法采取措施来促进低保群体就业的,但是激励效果并不是很好,低保群体的参与度较低。

并且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XX机关执行法律不够严明,比方说有些已经就业但是隐瞒事实继续享受低保的公民,这种骗取低保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惩罚,屡屡发生。

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有个别的低保户会隐瞒自己的真实收入来留在低保队伍中,因为现在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查并没有和银行挂钩,仅仅是通过自有住房、私家车、社保等几个好考察的指标来进行测定的,我们没有权限去查低保户的银行账户,这就导致了有很少的低保户通过转移财产等方式来“骗保”。我们会打电话询问他们的亲戚,他们会提前打好招呼,我们问不出来什么,所以也没有办法。不过这种情况前些年会多一点,现在很少了。”(龚女士,C1)

(2)XX就业培训普及范围和形式有待完善

XX有组织过就业培训会,但是时间不固定,类型较为单一。根据低保户群体的反应,他们认为培训就像是在“搞形式”“走过场”,并不能真正的帮助他们解决当前的困境,去的人也不多,也没有人通过这个真的找到了工作。总而言之,现在的就业培训影响力还很小,主要是因为享受低保的人群并不积极参加并且培训的方式也很单调枯燥。作为XX的激励措施之一的就业培训如果没有获得良好的反馈那么也就无法提高享受低保的人群的再就业积极性了。

有一些低保人员表示,XX组织的就业培训参与积极性不高是因为XX组织的就业培训对他们来说并不具有可行性,没有去的必要。

低保对象崔某某:“我记得上次就业培训是什么美发的,还有做指甲的,我去了没什么用啊,我四五十岁了,怎么可能学这些小年轻的东西,纯属是浪费时间。”(崔先生,AM9)

低保对象张某某:“社区通知过我一次,让我去参加,我就去了,简直就是在闹着玩,讲课那个人迟到了好一会,让大家都等着,后来说了没几句就走了,弄这些花里胡哨的还不如直接给我们个工作得了。”(张女士,AF7)

此外,有相当一部分低保人员表示,XX组织的培训方式单一,类似于听讲座,实践操作或师傅帮带就业的方式是没有的,就像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开展的;培训会的讲授内容与实际社会的就业需要不符。

低保对象李某某:“我去过一次就业培训会,都是空话一堆,呆了俩小时我也没有设么收获,之后举行的也不多吧,听邻居说没几个人去,就不了了之了。”(李先生,AM10)

一部分的街道宣传措施还不齐全,甚至有的街道并没有举办就业培训,那么这些享受低保的人们当然也就无从参加,这也大大挫败了他们的再就业积极性。

低保对象刘某某:“我没听说过有XX组织的就业培训会,微信群里也没有人通知。”(刘先生,AM11)

2.就业政策约束性不强

一些法律法规和XX的政策制度中也有和其相关的措施,但是这些措施都是通过惩戒段来推动那些享有低保的贫困人群的就业的,因此这些方法有可能反而会影响他们在就业的积极性。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04)第四十五条,该条文便明确的规定了拥有劳动能力的低保用户应当要进行就业,相关的人力资源部门将会介绍与其能力对应的工作,若是低保用户无故连续拒绝三次,将会减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通过这一举措,从而推动贫困人口的就业,但是还是有一部分贫困人口不想就业,通过对街道工作人员的询问可以发现,这些贫困人口虽然没有明确表明自己不想就业,但是贫困人口却是以各种理由进行妨碍就业,如向就业企业提出各种过高的待遇条件,致使就业企业难以录用,继续回到没有工作享受低保的状态上。这种现象就表明XX的措施并没有很好地推动它们在就业的积极性,那些法律法规也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些难题,甚至有可能会增加解决难度。

社区工作人员:“一旦申请者申请下来低保,我们就会为他们介绍一些简单的工作,但是大部分的低保户都会找一些理由拒绝这份工作。虽然有明确规定连续两次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我们就可以按照相关的条例停止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不过一般情况下我们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这个判定不好进行,并且他们确实是家庭存在一些实际困难,是满足申请条件的,我们不能担这个责任。因此,我们街道促进低保群体实现再就业这方面工作做的不好。法律主要还是以兜底为主的,在就业方面还存在不足。”(张先生,C3)

同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有一些叠加的救助福利,主要包括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为家庭提供公租房,物业费减免等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得低保群体不太愿意工作,长期性的享有低保。另一方面对于低保用户而言,其低保待遇较高,而到了退休年龄时领取到的退休金不如现阶段领取的低保救助金,低保人员权衡利弊后可能不会愿意就业。所以,低保的福利制度实质上是对于就业具有一定的阻碍作用,自己没有足够的动力来寻找工作,那么再好的就业政策对他们可能也产生不了激励作用。

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行的低保待遇包括了方方面面,低保户他们可以住公租房,一个月才几十块钱,小孩子上学也是从小到大都给补助,医疗他们也是跟着城市居民医保走,还有大病的二次报销。尽管说每个月领到的救助金可能不多,但是这些隐形的叠加福利诱惑太大了。我觉得就是因为这些隐形福利导致他们不愿意就业的,除去一些真正身体残疾或者是重大疾病的低保户,其他那些人如果想找工作怎么会找不到呢?我们只能按照程序办事,收入是符合的,那他就是符合申请标准的,就算是他们不工作,我们也不能停了他们的低保资格。”(龚女士,C1)

低保户康某某:“我之前找过工作,一个月2000块钱。后来街道知道了,就要停了我的低保。但是2000块钱够做什么啊,租个房子就没有钱了,怎么生活。没办法我又把工作辞了,还是老实吃低保吧,起码吃饭、住房不用发愁。”(康先生,AM12)

3.社会资源缺乏

(1)企业与社会组织参与较少。

一些公司和公益组织也会通过捐款和其他方式来帮助享受低保服务的贫困人群,但是这些帮助涉及的领域太少。截止到现在不管公司的规模是大是小,这些公司和公益组织都会定期通过街道管理处给所在街道的享有低保的贫困人群送温暖。大部分都是进行生活资料上的捐赠,包括米、面、油等等,很少会有现金捐赠。这种方式也可以大大的缓解低保人群的生活压力,但是这种企业和公益组织的帮助并没有完成对全市的覆盖,只是在一部分的街道得到普及,并没有形成完整系统的捐赠体系。只有些大学生还可以在一些补习机构获得学习上的帮助,但同样这种形式也并没有普及,所有的这些现状都说明了目前社会对于享受低保的贫困人群的关注还不够。社会必须要更加重视对于贫困人群的帮助,才能激发他们在就业的热情,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小事开始让享受低保的人群感受到温暖,融入社会,通过劳动的方式来报效社会。这样才能够完整系统地发挥社会的推动作用。

低保对象张某某:“我记得在2014 年的时候,我女儿考上大学,XX一次性补贴了8000块学费,对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对于我们的帮助巨大。”(张先生,AM13)

低保对象李某某:“之前每年过年的时候社会都会发放米、面、油等等以及现金补贴,这几年就断断续续的,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问了社区的工作人员,他们就说是没有接到通知,就不管了。” (李先生,AM14)

(2)企业自身存在问题。

有些企业在某种程度上是被迫设立职位来满足这部分贫困群体的就业需求,因此就会存在工资较低的问题。同时,还有一些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会保险这更加恶化了享受低保的人群的生活。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公司远离员工的家庭住址或者公司的生产环境过于恶劣,甚至有可能会影响员工的身体健康。这些都会影响贫困人群再就业的积极性,要么担心自己的工资太低,要么担心自己的身体健康会受到伤害,要么担心自己的权益不能得到保证,这种情况下的生活还不如去领最低保障金。这样一来就会大大影响社会对于享受低保人群在就业的积极促进作用,加大推动低保人群再就业的难度。

低保对象孙某某:“我自己找过工作的,干了几天不太满意,没什么保障,什么苦活累活都让我们干,一个月也就千把块,我来回倒公交车都要好久,还不胜吃低保过日子呢。”(孙女士,AF8)

低保对象王某某:“之前社区给我介绍工作,让我去离家12公里的一个小公司当保洁,我来回倒公交车需要一个多小时,工作非常累,距离这么远,中午也不管饭、没有餐补,干了几天我身体就吃不消了,得不偿失。”(王女士,AF9)

4.社会救助氛围较差

随着时代进步,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帮助许多贫困人口走出了困境,在我国相关政策中,使用的术语为“社会救助”,具有一定的社会福利性质,而并非是“社会救济”。但是,救济色彩仍然存在救助行为之中。

我们都是处在社会关系之中的,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发生一定的改变。如果社会环境存在一定的偏差,就会导致我们的思想和价值观出现问题。瞧不起贫困户,或者对于他人的困难不管不问,或者是施舍、恩惠等观念在当今社会屡见不鲜,我们社会还没有形成真正的社会救助价值观。同时,那些接受社会中的救济的人们经常会被视为是生活中的失败者,甚至有可能会因为接受救济而遭受到歧视,被认为是只接受救济但是没有任何作用的人。对家庭困难的人由于经济上的问题,甚至可能会影响他们的社交生活,有可能会导致这些贫困人群受到孤立和漠视,又因为社会中对于贫困人群的了解尚不足够,所以会导致这种恶性循环。

低保对象郝某某:“吃低保是要在社区公告的,靠XX接济挺没有面子的。我不太喜欢出门,在家呆着挺好的,晚上出去买点菜,一天就过去了。”(郝女士,AF10)

低保对象常某某:“你们这个调研问这些问题不是明摆着的吗?吃低保的可能不自卑吗?可能不受歧视吗?没有工作,一个月就靠这几百块钱过日子,谁能看得起你?社会上都没人看得起,咋找工作啊?”(常先生,AM15)

低保对象张某某:“不是我说啊,每半年去申请一次低保,工作人员态度就是高高在上的,年纪大了,很多东西我不会写,或者缺少什么复印件,他们就挺不耐烦的。就连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都这么看待我们,其他人会好到哪里去吗?”(张女士,AF11)

通过访谈能够得知,“低保”在部分人心中,被赋予了救济和施舍的色彩。申请低保的贫困群体被视为是被施舍的对象,“吃低保”己经被社会标签化。对于低保户的认识存在歧视,认为低保户是懒惰的不愿意从事工作,并且是处于较为底层的人物,这一歧视概念也会导致低保人员在社会中的认可程度较低,不利于低保人员在社会中的就业。

四、改善城市低保群体就业困境对策建议

通过对于212位低保户基本情况的了解以及他们无法实现再就业背后原因的探析,笔者认为需要多方主体的共同努力,采取多元化的有效措施来帮助城市低保群体改善当前就业难的困境,令他们可以依靠自己的劳动来获得富有成就感和幸福感的美好生活。具体来说,需要从下面三个方面来进行努力、发展和完善。

(一)就业的基础:摆正心态和提高能力

先不论个人能力的强弱,人需要工作,就业是最好的保障。低保户由于长时间处于社会底层,社会参与度较低,非常容易产生自卑的心理。自卑的心理不利于其发挥主观能动性寻找工作,就业积极性不高。同时,需求产生动机,动机引起行动,我们应激发低保群体的自身就业需求,以此来促进积极的行动导向。

1.提供技能培训,激励就业

各种技能的就业培训是起效较快的,所需周期比较短。大部分城市低保群体没有傍身的一技之长,与社会存在一定的脱节,根据这一现状,民政部门应该加强与其他社会力量的合作。给予城市低保群体更多的技能培训机会,并且鼓励他们自觉主动地参加。在援助就业的过程中,除“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原则外,还要加强对不同人群培训的针对性。社会中职业特点不同,其所需要的职业技能也是千差万别的,而低保群体在劳动力市场中并不具备很强的竞争力,因此只有提高自身能力才能提高自身的岗位技能竞争力,才能在劳动力市场站稳脚跟、摆脱贫困,实现个人价值。例如,对于一些身体残疾、行动不是特别方便的城市低保人员,可以采取进行手工的技能培训,同时联系购买方,帮助低保群体自食其力。总而言之,XX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于城市低保群体的技能培训,充分协助城市低保群体的潜在能力,使得更多的低保人员能够依靠自己的双手劳动,掌握实际谋生的技能,不用再依附于XX生活。

2.增加社会交往,积极融入社会

根据调查发现,城市低保群体的社会交往存在一定问题。一些低保群体较为抗拒与亲戚、朋友或者是之前的同事进行较为密切的交往,他们认为自身价值较低,更多的想和自己处于同一处境的人交往。总之,城市低保群体由于生活贫困而导致了社会交际圈越来越小,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遭到了破坏,社会关系较为简单,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称之为“社会边缘”的群体。实际上,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不同的挫折和苦难,人与人之间并没有高低贫贱之分,城市低保群体应该摆正心态,踏出社会交往的第一步,尽可能的去融入现代社会。想要改善城市低保群体就业困境,就必须要改变他们自我认同感低的心态。第一,拓宽他们的社会交往的渠道,社区居委会可以定期举办公益类的志愿者活动,帮助他们结交认识新的群体,扩大自己的朋友圈,重建交际信心;第二,XX以及相关的人资部门应统筹资源,举办就业宣讲会,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帮助城市低保群体重拾自我价值感;第三,低保对象自身也应该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勇敢的迈出第一步。在平常节日期间,多和亲戚朋友多走动,维系和巩固感情。在社区里,也应该多交朋友,走出自己的封闭圈,尽可能的提高自己的沟通交往能力。总而言之,低保群体应该通过和社会上其他人群的交往,减少或消除自身消极的情绪,变得积极主动起来,当怀有一个良好的心态时,他们也就更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寻找工作进而融入社会了。

3.构建心理救助体系,减少负面情绪

价值观引导着人们前进的方向。低保群体大多由于身体残疾或家庭遭受重大意外而享受低保,经历了不少挫折与苦难。人在困境中,很容易变得敏感、焦虑、脆弱,这种心态不利于低保群体振作起来。因此,我们可以采取“多维救助”的心理救助方式,统筹各类资源,帮助低保群体恢复心理健康。第一,动员和组织社区、街道以及各类社会公益组织,成立社区心理救助基地,为心理存在问题的低保群体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定期举办心理健康讲座。第二,成立线上线下两个心理救助阵营,有些低保户行动不便,或者是不想在现实中与他人交往,那么可以初步进行线上心理救助,后续再进行线下的心理救助。线上服务主要为每个困难群众发放线上服务卡,提供各种服务,实现完善的、实时的心理监控。线下服务一方面组织困难群众到社区心理咨询室进行线下帮助,如果需要也可以由社区牵头专业机构提供流动工作站进行上门服务。第三,组建一支专业的心理志愿者队伍。选派一批具有一定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的社区扶贫干部、大学生和志愿者,为低保群体提供不定期心理帮助和困难调解。总的来说,这一举措,能够帮助贫困困难群体更好地融入社会,缓解自身与家庭的一些矛盾,重塑心理健康,建立更为完善的社会支持网络,对于建设共治社区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

4.加大医疗和教育投入,全面培养能力

就业本质上看的还是劳动者本身的能力素质。促进城市低保群体就业,关键还是要从个体的能力出发,全面提高他们自身的能力素养。工作的前提是拥有健康的身体。而根据走访调查发现,城市低保群体的健康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笔者认为未来应该加强对这个方面的关注。现有的医疗救助体系已经较为完善,可以加以补充,对于低保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回访,并且对其进行医疗帮扶,低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可以进行报销等,且报销的比重较大,从而减轻低保人员的医疗负担压力。同时针对于低保人员的教育层次较低的问题,对他们就业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和困难。在之后的社会救助实践中,可以建立社区大学,引进退休的教育人才,吸引和鼓励城市低保群体参加,为他们积累一点的知识经验打下基础。笔者认为,为防止贫困代际传递,应该更为注重城市低保群体的子女教育问题。加大对于教育扶贫的投入,为贫困子女创造更多更为公平的教育机会,避免低保人员的子女难以接受到良好的教育。城市低保群体的家长受限于自己文化程度不高而无法辅导孩子,辅导班又不是他们所能够承受的。针对于这些现象,社区应该设立社区公益辅导课堂,借此来保证贫困子女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对于低保人员的教育水平的提高,是需要全社会长期的努力,从而逐渐的改善低保人员教育层次低的问题,更好的符合社会就业的需求。

(二)就业的关键:完善政策和平台搭建

对于低保群体而言,其在不断的提高自身能力的同时,也需要低保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多元主体平台的搭建与协助。

完善保障制度,杜绝福利依赖第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资格审查存在一定问题。大多城市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是三级管理层层递进,首先,低保对象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居委会第一步进行资料审核、入户调查、财产核实和资格认定,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资料的向上传递,区民政局进行最终审查。其中,居委会承担的工作量最大,但往往居委会负责低保工作审查的仅有一人或两人。因此,应根据现实需要加强基层队伍的建设,招聘相关专业的大学生等优秀人才辅助工作。同时,也为城市扶贫事业注入年轻的活力。

第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财产核实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应与各个部门联合审查。当前仅为社区居委会对其书面材料进行审查,会有一小部分人试图通过隐藏财产的方式申请低保。因此,应该保证审核财产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通过各个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协调合作,建立共享数据中心,进一步完善申请家庭及在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问题。

第三,当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申请者劳动能力的鉴定环节也是相对较为简单和薄弱的。劳动能力应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家庭是否有资格申请低保,但是现实中却有部分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混迹其中。针对这个问题,XX应专门建立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或者将其纳入到医院等单位的部门中,并且制定鉴定劳动能力程度的具体标准,使其有真正政策依据。这样工作人员就可以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就可以减少该群体的异议,有利于社区治安稳定。当符合条件的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申请低保时,可以将其就业意愿纳入享受待遇的参考标准之中。

2.构建政策依托,多方推进就业

根据社会支持等理论,对于低保群体进行救助的主体并非仅有XX部分,而是应当依靠社会多元化主体,包括社会组织、社区等各类行动者。其中,XX是统筹各方力量的主导者,各级相关XX在城市低保群体就业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城市低保群体的就业困境除了其自身能力较差以外,政策的完善和XX的执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在今后城市低保就业问题上应转变治理的角度,从源头上首先解决问题,加强对于制度的顶层设计。首先,要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多引入企业,为城市低保群体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其次,可以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呼吁各类用人单位为我国扶贫事业添砖加瓦,并且鼓励城市低保群体积极参与就业。在合适的范围内不设置低保救助金与收入挂钩,更好地促进低保户对象的就业积极性。再次,应该建立健全相关的就业援助体系,更加专业的为城市低保群体提供工作机会。最后,出台相关政策,推动社区活动的开展,提高低保人员的工作能力,进而为他们就业提供先决条件。

3.整合现实平台,切实保障就业

XX应与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主体进行合作,共同的促进低保人群能够顺利的进行就业。一方面,XX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针对这一系列岗位来进行就业培训。在访谈中有一些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是愿意工作的,但工作机会很少。据此,XX相关部门可以与社会组织和企业进行合作,为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提供一些就业岗位,根据不同的性质将其分类,低保对象自己去选择岗位。XX可以为低保对象工作做出努力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借此吸引更多企业为我国的扶贫事业贡献力量。在低保对象自主选择工作岗位之后,进行具体的、针对性的岗位培训。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也要考虑到低保对象的实际情况,尽量选择工作时间相对较短、弹性较大的工作。另一方面,对于低保用户的自主创业行为,XX也应当进行支持。社区应该重视低保对象提出的有关创业的想法,相关部门可以对其计划进行专业评估,具有可行性的话可以为其设立相应的便利条件,例如税收优惠、精简资料、简化审批程序等等。同时,低保群体自主创业,是彰显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能够给其他的贫困群体树立榜样,鼓励他们自主脱贫。

(三)就业的保障:社区救助和营造良好氛围

1.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发挥救助作用

民政部于2016 年 12 月发布《经国家民政部关于通过XX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的观点,通过该种方式,能够进一步的提高社会主体对于低保用户的就业帮助。有部分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由于家中有病人需要照料而无法实现就业,针对这一情况,社区可以成立公益社会组织为这些家庭提供相关的照料服务。义工等主体可以代替低保用户对家庭进行适当的照料,减轻低保对象家庭的照顾负担,以便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进入市场,同时也帮助他们获得成就感和幸福感。同时,XX应该加大对于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招聘社会学、心理学专业的大学生或是其他优秀人才,发现、补充XX关于城市扶贫中做的不足的地方。社会工作者也应当要关注低保群体的精神需求,要针对低保群体在工作与家庭中的问题进行疏导。例如,针对低保群体正在上学的子女,可以为其开设“义务辅导课堂”由志愿者和社区为其辅导作业;针对需要照顾的老家人或者是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可以开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将他们集中起来进行照顾,减少麻烦,为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实现再就业解决后顾之忧;对于子女无人照顾的问题,可以由社区工作者提供定时照顾。通过以上的方式,能够为低保人群提供更好的就业体条件,这种方式很好地将现金救助转变为义务服务救助,能够将救助落实到具体,整合社会资源,减少财政负担。

2.开展就业援助项目,完善支持功能

XX不是万能的,任何时候都存在XX失灵的可能。而社区作为低保群体和XX之间的主要沟通者,必须要充分发挥其支持功能。根据社会生态系统理论,社区是该问题系统中的中观系统。可以说,社区是城市低保群体非常重要的社会支持力量,只有当社区积极向上级表达民意、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指令时,才能为低保群体再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具体而言,第一,为贯彻落实上级指令、解决低保群体的就业问题,社区可以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建立一些非营利组织,与其他一些社会上的公司企业进行合作,为社会提供某些商品和服务。这样既能帮助低保群体实现再就业,也是优化社会资源的手段,一举两得。第二,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应怀抱真诚的心为低保群体干实事,提供较为优质公益性岗位,而不该是“走过场”,以此来拓宽低保群体的就业途径。第三,社会居委会可利用其自身优势与相关就业部门取得沟通和联系,在就业信息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从实际行动上鼓励其实现再就业。例如,社区可以在小区内开设招聘会,号召企业入驻,从而为低保群体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也能够为低保人员提供劳动技能的培训,以便更好的符合就业需求;同时,社区的公示栏也可以张贴就业信息,为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群体寻找工作。

3.营造和谐社会风气,创造再就业舆论氛围

良好的社会环境,对社会稳定运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社会环境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一部分人对低保群体具有排斥和歧视的心理,并且把他们当做是异类。这种现象会造成低保群体陷入消极情绪无法自拔,对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个人的身心健康的影响较为恶劣。低保群体的利益理应受到法律的保障,相关部门应当要加强对低保群体的保障,畅通司法救济途径。比如,在社区设立法律咨询援助中心,向低保群体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对于歧视低保群体的群众以及工作人员给予一点的惩罚,责令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在社会形成能够尊重和帮助低保群体的风气。XX应当要加强互帮互助的宣传,对于低保人群的帮助更应当号召更多的社会主体,使得低保人群能够更好的融入到社会之中。同时,XX和社区也应积极宣传就业思想,从思想上帮助低保群体形成激励就业的心态,打造良好的再创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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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郑州市人民XX:《郑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730元》(EB/OL),

城市低保群体就业困境与对策研究——以郑州市L街道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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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9.90 发布时间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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