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方言后缀“-子”“-巴”“-楞”“-价”研究

自从1919年薛祥绥引进“语根、语系”这一术语后,国内的语言学家们先后对“词缀”这一语法存在形式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得出了不同的观点,总体来看,学者们的观点异中有同。

  词缀的界定和性质

  迄今为止,关于词缀的定义虽然己有较为统一的标准,但是曾经关于词缀界定的标准及范围各家的认识颇有分歧,这既与汉语自身复杂的特点有关,又与不同的学者对西方语言学相关理论认知的角度和方向有关,也与西方学术界一直以来对词缀这一现象的语法理论和认识混乱有一定的关系。
  自从1919年薛祥绥引进“语根、语系”这一术语后,国内的语言学家们先后对“词缀”这一语法存在形式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得出了不同的观点,总体来看,学者们的观点异中有同。
  杨树达(1934)明确地提出了“语尾”的概念,并认为“斯”、“而”、“尔”、“然”、“如”、“若”等可作语尾。
  王力(1954)把记号定义为附加于词或伪语或句子形式的前面或后面,以表示它们的性质的语法成分。这里所说的“记号”类似于语缀。
  吕叔湘(1979)把汉语语缀分为前缀、后缀、中缀,并提出了“类词缀”和“语缀”的说法。
  张静、张析(1979)强调词缀的附加性、不成词性和定位性,认为词缀是加在词根上面表示附加意义或语法意义的词素,这种词素意义很抽象,永远不能以原意独立成词,构词时位置是固定的,有的只能放在词根之前,有的只能放在词根之后。
  朱德熙(1982)指出词缀的两个重要条件:一、是定位语素;二、只能粘附在词根成分上头,它跟词根成分只有位置上的关系,没有意义上的关系。以定位性和不成词性来定义词缀,这是对词缀认识的一大进步,使得词缀的范围被限制到了一个相对准确的范围。
  郭良夫(1983)认为前缀、后缀是虚语素。有的语素,既是实的,又是虚的。简言之,同一个语素,当作实语素用的时候,它还保留着原来的词汇意义;当前缀、后缀用的时候,它是虚语素,只表示语法功能,不表示具体的词汇意义。
  胡裕树(1984)主张根据词素所表示的意义和它在构词中所起的作用,首先把词素分成主要成分和附加成分两种,主要成分是词的核心部分,叫做词根;附加成分是词的辅助成分,叫做词缀。从词缀所表示的意义和它在构词中所起的作用来定义词缀,并且指出“现代汉语的词缀大都是由过去独立的词或词根变化而来的,是具有实在意义的词或词根虚化的结果”、“尽管词缀所表示的意义比较抽象、概括,有些词缀仍然带有一些词汇意义”、“由于词缀所表示的意义经常是比较抽象、概括的词汇意义,或者表示语法意义,它们在构词中经常具有类化的作用”。

  刘叔新(1990)根据概念意义的作用和语法作用的大小不同,把词缀分为三类:

  1.词汇性强的词缀突出地起了改变词根概念意义的作用;标明一定词性的作用,相比之下不突出。如“X者”、"X员”、"X手”、“阿X",
  2.语法性强的词缀主要起了标明词性的作用;对于词根的概念意义,只有轻微的改变作用;甚至仅仅是添加些色彩。如“X子”、"X其”、"X性”、"X儿”;
  3.词汇性语法性均衡的词缀主要起了对词根的概念意义有较明显的改变作用,词性方面的标志作用也相当突出。如“老X"、"X化”、“第X"、"X头”。
  韩陈其(2002)从词缀的粘附性和羡馀性来定义词缀:“汉语词缀,简而言之,便是附缀于词根的游离性或半游离性词素,或为显性羡徐成分,或为隐性羡馀成分。以汉语词缀性质而言,可分为语音化词缀、语法化词缀、语用化词缀。”
  以上各家判别词缀的着眼点不同,对词缀的认识也有一些分歧,有些注重词缀的语法功能,有些强调词缀的意义虚化,但其中至少有两点是一致的:一、汉语的词缀是相对于词根而言的,不能脱离词根而单独存在;二、汉语的词缀表达虚化、不实在的意义,即某种附加的词汇意义或语法意义。这两点基本揭示出了汉语词缀的特点,当然,单凭这两点是不足以识别汉语词缀的。
  结合各家观点,本文认为,汉语词缀是在附加式合成词中粘附于词根语素、位置固定、本义虚化、有一定附加意义和语法意义的定位语素,是前缀、中缀和后缀的总称。

  综上所述,我们归纳出词缀具有以下特点:

  一、词缀是附加式复合词的构词成分,而不是复合词的构词成分。由“词根+词缀”组成,与由“词根+词根”组成的“主谓、动宾、偏正、联合”等附加式复合词是相区别的。
  二、词缀是虚语素,不能独立成词,并且意义虚化,只表示语法功能。
  三、词缀是定位语素,它构词时有固定的位置。
山东德州方言后缀“-子”“-巴”“-楞”“-价”研究

  根据以上特点,本文认为词缀具有以下性质:

  一、词缀具有定位性

  定位性是指词缀是一个定位语素,在派生词当中,词缀的位置一般是相对固定的,词缀可以位于词根性语素前面、中间、后面。根据词缀所处的位置的不同,可将词缀分为前缀、中缀和后缀。

  二、词缀具有黏着性

  黏着性是指词缀不能单独使用,需要粘附于词根语素上,词根与词缀两者的关系十分紧密,两者中间不能插入其他语法成分,词缀在功能上无法与词根性语素构成主谓、并列、动宾、补充、偏正等结构关系。

  三、词缀具有类化性

  类化性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指词缀可以决定词的语法属性,加上词缀后,可能与原词根的词性相同,也可能改变原词根的词性。具有二是词缀具有类义功能,可以表示一定的范畴意义。

  四、词缀具有能产性

  能产性是指一个词缀的构词能力强,可以派生出大量新词,在构造新词时具有一定的类化作用,同一个词缀可以与不同的词根组合成大量的新词。这一点对于汉语的双音节化作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汉语丰富的词汇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五、词缀语音的弱化性

  由于词缀原来的主要词汇意义的消失或虚化,它的读音自然受到一定的影响而趋向弱化。汉语词缀读音弱化的一般规律是:后缀多读轻音;前缀读中音;双音节叠音后缀读阴平调;多音节后缀第一个音节读轻音,后边音节读阴平。读音弱化是词缀判定的一个重要辅助性标准,特别是在识别和确认汉语典型后缀时,语音特征可以成为一个重要的参考条件,有时还有助于我们区别同形同音的词缀和实义词素。

  研究方法和研究目的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运用调查法、点面结合的描写方法和方言语法比较方法。调查法是为了达到设想的目的,制定某一计划全面或比较全面地收集研究对象的某一方面情况的各种材料,并作出分析、综合,得到某一结论的研究方法。它的目的可以是全面把握当前的状况,也可以是为了揭示存在的问题,弄清前因后果,为进一步的研究或决策提供观点和论据,本文通过调查法收集所需要的语料,并作出分析研究,归纳出本文所描写的德州方言后缀的使用情况。描写法是方言学研究传统的方法之一,运用描写的方法,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地展现语言事实面貌。比较法也是方言语法研究的重要方法,通过方言语料的方言事实之间的比较,才能真正的展现方言语法的特点。本文在详尽描写德州方言词缀的基础上,对德州方言词缀进行了共时和历时的比较,以此来凸显德州方言词缀的特点,对所提取的山东德州方言词缀“-子”“-巴”“-楞”“-价”逐个进行下列方面的考查:一、构词规律;二、语法功能;三、语法意义;四、不同词缀的比较。
  随着普通话的推广,许多地区独具特色的方言正在日趋减少甚至消失,记录并研究方言既重要又迫切。希望山东德州方言词缀“-子”“-巴”“-楞”“-价”的研究可以弥补普通话词缀研究中历时文献语料的不足,能为普通话词缀的研究提供帮助。

  山东方言研究现状

  关于山东方言词缀的研究,目前主要见于山东各地的地方志、方言志和一些语言学著作、论文中。一些论文对现代山东方言中的词缀进行了专题研究,如:《济南方言词缀研究》(钱曾怡)、《即墨方言词缀研究》(刘健)、《淄博方言词缀研究》(肖燕飞)、《浅谈枣庄方言词缀》(孙敏敏)、《武城方言的词缀“家、价”》(张国艳)、《论临沂方言后缀的构词规律与特点》(李励)等。这些文章不仅注重对地方词缀的语音、语义、语法作用等方面的描写,还对其与共同语的区别和联系方面做了细致的分析,对本文极具参考价值。此外,还有一些论文中包含着对山东方言词缀的论述。如:博士论文《明清山东方言副词研究》(王群)、《明清山东方言助词研究》(翟燕)、《明清山东方言特殊语法词研究》(魏红)、《明清山东方言代词研究》(张俊阁)等。
  研究整个山东方言的论文有以下两篇:在宋开玉的《明清山东方言词缀研究》一文中,运用描写语言学和历史比较语言学的理论与方法,对我国文献中明清两代的山东方言词缀进行了详尽的搜集、整理和分析,描绘了明清时期山东方言词缀的全貌,并联系明清以前或现代山东方言的相关资料,参考邻境方言材料,进行了历时和共时的对比,探讨了山东方言词缀发展的历史轨迹。
  在夏春艳的《现代山东方言动词后缀研究》中,对于现代山东方言中常用的十八个动词后缀,从书写形式、语音变化、语法作用和语义作用等方面对其进行描写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与明清山东方言和现代汉语共同语中的动词后缀进行了比较。
  对于山东省德州市方言后缀的研究,目前只有《德州方言志》(曹延杰)和《德州方言后加式动词》(曹延杰)、《德州方言中的后缀“巴”》(刘敏)等为数不多的几篇论文。《德州方言志》中,主要是从语音、词汇、语法以及语料记音五方面展开分析的,其中对于词缀的描写是将词缀分为名词词缀、动词词缀、形容词词缀、副词词缀来写,每个类型列举了较为常用的一些词缀,将其用法和含义简略描述,并且举例说明。曹延杰的《德州方言后加式动词》中,以比较的方式对德州方言里的后加式动词以及构成这些动词的后缀,做了较为细致的分析讨论,并列举了大量的有关例句。刘敏的《德州方言中的后缀“巴”》。就德州方言中的后缀“巴”进行分析,通过带有后缀“巴”的词语以及用这些词语造句来探讨它们的特点。

  山东德州地理位置及历史沿革

  德州,古称安德,简称德,山东省地级市,位于山东省西北部、黄河下游冲击平原,是山东省的西北大门。北接河北省沧州市、南接省会济南市、聊城市,西邻河北省衡水市、东连滨州市,处于环渤海经济圈、京津冀经济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以及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交汇区域
  德州地处黄河故道。德州之“德”源于“德水”。德水为古黄河别名,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更河名曰“德水”,谓之“华夏之母”,含有大恩大德之意。汉置安德县,意在“以其德水安澜耳”。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改“安德”为“德州”。
  德州夏商时隶属兖州,为有鬲氏(鬲国)、有穷氏,系侯国。西周以及春秋时期属齐国。战国时分属齐、赵二国。秦废分封制改郡县制后置鬲县,至北齐废鬲县。汉置安德县,后经隋、唐、宋、元、明、清各代及民国时期,又先后设置广川、长河、将陵、陵州、陵县、德县。自秦至今2200余年,德州已六易其治所,各时期地域大小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5月,中央人民XX政务院批准设立德州专区,系由渤海区的沧南、泺北专区合并而成。辖吴桥、东光、南皮、庆云、宁津、盐山、乐陵、商河、临邑、济阳、德平、德县、平原、禹城、齐河、陵县及德州17个县(市)。德州专区,区域划分屡经变更。1956年至1961年,德州专区撤销。1961年7月,恢复德州专区。1967年德州专区改为德州地区,辖德州、乐陵、禹城、临邑、平原、夏津、武城、庆云、宁津、陵县、齐河、济阳、商河13个县(市、区)。1989年12月,商河、济阳两县和齐河县的桑梓店、大王、靳家3个乡划归济南市。1994年12月,撤销德州地区,改设地级德州市,将原县级德州市改为德城区。新建地级德州市行政区划与原德州地区行政区划相同。1998年,山东省人民XX批准设立省级德州经济开发区。2014年12月,陵县撤销,设立陵城区,德州市辖德城区、陵城区、乐陵市、禹城市、宁津县、齐河县、临邑县、平原县、武城县、夏津县、庆云县和德州经济开发区、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共2区2市7县2开发区。

  德州市方言概况

  德州方言属于汉语官话方言的冀鲁官话、山东方言西区西齐片,德州话内部也存在地域、新老等方面的差异,就其老派话的地域差异而论,大致分为东西两个小片:东片有陵城区、乐陵市、庆云县、宁津县、平原县六处,西片有德城区、禹城市、夏津县、武城县、齐河县五处。东片的z c s和zh ch sh的分法与普通话不同,有些zh ch sh的音会读成z c s;西片的分发与普通话基本一致。虽然德州方言内部有些许差异,但在全德州市内交流是没有障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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