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产业促进法》对中国电影的影响与发展

科学的电影产业结构能促使电影产业快速健康地发展,而电影产业结构的优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制定的电影产业结构政策的合理性。由于历史条件、现实条件、社会文化、社会制度、经济发展程度等诸多条件的不同,各国在电影产业结构政策上存在着明显不同的地方

  第一章简要论述

  自2002年电影产业化改革以来,中国电影产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巨大的成就,无论就电影生产数量还是电影市场规模而言,中国都已成为当之无愧的世界电影大国。然而在从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迈进的过程中,我们却面临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电影市场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电影市场秩序还要进一步规范,电影产业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等。一部电影行业法的出台,已成为电影界人士乃至全社会的期待。
  11月7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以下简称《电影产业促进法》),明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作为我国文化产业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该法对电影创作、摄制,电影发行、放映、电影产业支持、保障,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尤其明确了虚报瞒报票房收入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方式。众多业内人士纷纷表示,《电影产业促进法》的正式出台,对于中国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电影产业促进法》的作用

  一、简政放权,减少审批,降低电影从业门槛

  简政放权和规范秩序,是《电影产业促进法》最为重要的两方面内容。饶曙光认为,面对票房增长速度放缓、好莱坞电影的激烈竞争,中国电影产业亟须法制引导和规范,以促进内生增长动力,激活对外竞争力,高效规范电影市场并最大限度地保障从业者的合法利益。“《电影产业促进法》主动降低电影摄制准入门槛,加大开放制片参与权,使更多资本和组织能够参与电影摄制活动,同时取消电影摄制许可证(单片)并简化剧本审查,下放电影审批权限,精简了电影审查环节,这将有效增强中国电影的创作活力,并扩大电影创作的自由度。”饶曙光说。
  近年来,我国电影产业的进步令人振奋,从产量上看,我国故事片产量由2005年的260部增长至2011年的584部,稳居第三大电影生产国宝座。之后几年虽有小幅波动,依旧保持较高产量,2012年653部、2013年638部至2014年618部、2015年686部;从国内票房来看,也俨然成为电影消费大国,近几年,国内票房收入迅猛增长,由2010年的101.72亿元快速增长至2015年的440.69亿元,且自2012年开始,占据全球第二大票房市场地位,并成为世界电影最具增长潜力的市场但是,相比X电影产业国际竞争力发展现状,我国电影产业存在着产业链体系不完善、竞争无序、创新创意能力相对欠缺、产业化科技化程度不高、高质量高水平影片不多、产业资源整合度低、国际化发展滞后等问题。其中,最明显的差距体现在国际化程度上。相比国内市场的风光,中国民族电影产业的国际化道路不是那么尽如人意。从2012年的国内票房大热片《人在囧途之泰囧》到2013年《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2015年《捉妖记》等国内热片,无不在海外市场遭遇滑铁卢,国际传播力与影响力相当有限。与国内票房市场近几年迅速增长的态势相比,中国电影国外票房表现却差强人意,海外票房甚至不及国内票房的零头;同时,近年来我国电影贸易①连年处于逆差状态,且逆差持续增长。据国家外管局数据统计,中国电影音像贸易逆差额由2010年的17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39亿元及2014年的43亿元。这与我国在世界经济贸易舞台上地位极不匹配,也说明我国电影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仍然相对落后。我国民族电影走出去所遭遇的困境,究其原因,电影产业基础相对薄弱、产业链不完善、产业技术的相对落后、电影类型的单一、缺乏原创性、具有较高的文化折扣、专业化人才相对缺乏、融资难、全球化营销体系建设滞后等均有一定的影响,而这些影响因素的背后均存在着制度因素
  2010-2015年中国电影国内票房与国际票房收入对比图(票房收入亿元)
《电影产业促进法》对中国电影的影响与发展
  我国电影产业的国际化相对滞后、贸易逆差持续增加的现状表明,中国离电影产业强国还有相当的距离。
  为提升中国电影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和中国文化软实力,必须积极推进电影产业的转型升级,这归根结底需要从制度深度着手推进。X电影产业发展经验给予我国民族电影产业如下启示:
  一是良好的制度安排是产业良性发展的关键。应推动制度供给创新与高级要素的培育,为我国电影产业发展奠定制度与要素基础。
  二是XX应充分认识到制度环境对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应着力改善制度环境,强化制度的激励、规范等机制,以利于人力资本、技术等关键要素最优的配置利用。具体而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和切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从而营造良好的创作环境,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有效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同时,通过制度创新,推动技术与文化的有机融合。
  三是应借鉴X经验,重新定位XX在产业发展中的角色。XX职能要实现由直接管理、行政干预向提供产业发展良好宽松的外部环境转变,包括应建立对基础研发的投资制度;加快融资市场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文化产业信用担保体系,健全文化产业要素供给体系;加强市场监管等。
  四是营造自由开放的外部制度环境,以充分激发人的创造力。

  二、对影视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将电影打造成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电影产业促进法》将电影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电影产业成为拉动内需、促进就业、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在中国影协分党组成员、秘书长饶曙光看来,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期,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支柱性产业是经济转型的重要目标。他表示:“电影产业作为最具活力、潜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产业类型,系统升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其战略实施和推进过程中,当下粗放型的生长方式必须向精耕细作的可持续发展转变,《电影产业促进法》正是对这种需求的正面回应。”
  而更为重要的是,《电影产业促进法》将使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摆脱简单地看数量和规模的时代,进入通过质量的提升来促进产业发展的新阶段。“鼓励原创、扶持青年电影人、保护知识产权、支持少数民族电影拍摄、完善农村公益院线等举措,都显示出XX希望打造一个更加多样性、具有差异化的电影市场,来满足不同地域、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文化素养观众的观影需求,这对于中国电影市场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意义重大。”饶曙光表示。
  (一)中国电影知识版权与X的比较
  1中国电影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根据
  当前我国与电影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并没有解决电影产业中所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电影作品创作机制、电影摄制和放映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电影作品衍生产品的权利保护、电影产业中的权利滥用、网络环境下的大肆侵权等,使得电影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2016年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规模庞大的互联网已成为电影产品的巨大需求市场,而互联网的发展也在不断冲击着电影产业的发展。
  (1)电影知识产权侵权
  2013年,在线共享文件的应用引发的盗版给X电影业造成的损失高达580亿美元。通过中外网络市场的比较,仅2015年,因网络视频盗版对行业导致的潜在广告展示和版权付费损失超过150亿元X对电影版权的保护。
  (2)“避风港条款”被滥用“避风港”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实践中,网络服务提供者频繁利用“避风港”条款进行免责抗辩,该条款的滥用减轻侵权者的侵权成本,也影响权利人维权的积极性。
  3.中国电影产业立法保护现状XXXX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从法律层面确立了“电影作为产业”的属性。其中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X电影版权的保护
  (1)对于电影版权的保护,X立法机关出台了多部法律,其中占据核心地位的仍属《版权法》。从1983年开始,以尼克尔斯诉环球公司电影案为起点,开启了对电影产权保护的各种诉讼。此外,2005年开始,多个大型的提供BT服务器的网站如lokitorrents被迫停止,体现了P2P技术高度发展下对电影产权的充分保护。X版权法不仅明确表明了电影作品受到版权法的保护,它还通过多种手段救济已被侵权的电影作品。其手段主要包括禁令,扣压和处置侵权物品,损害赔偿金和利润。如在《著作权法》第204条中规定侵犯著作权者除赔偿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害赔偿金以及侵权者的额外利润,还应赔偿法定赔偿金,在特定案件中还应赔偿附加赔偿金,而对于这三种赔偿金,X《版权法》都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尤其在法定赔偿金这一部分,对于它的侵权行为、举证责任乃至免除法定赔偿金的情况都予以详细说明,这对于我国《著作权法》的完善是有极重要的借鉴意义的。
  (2)其他法律对电影产业的支持除了版权法对于电影产权到保护之外,为促进电影产业的发展,X还制定多部法律,构建电影版权保护体系,以更好的促进电影版权的保护。1998年,X颁布《千年数字版权法》,2005年颁布了《家庭娱乐和版权法》,这两部法律的颁布是为了适应网络市场不断发展现状,更好地处理利用P2P技术侵权的情况。除了行政手段和刑事手段,值得一提的是,X国会1965年通过的《国家艺术及人文事业基金法》,则是利用经济手段对电影版权进行保护。它通过资金支持和补贴的方式,支持建设X的艺术建设。这类法律的出台,也是X电影产业迅猛发展,电影版权得到有效保护的重要因素。
  (3)X法律对P2P技术的规制X对于利用P2P技术侵权案件的处理多采取间接侵权原则,且网络服务提供者只要满足有侵权意图,制造或销售了侵权产品,最终用户使用产品构成侵权这三个要件,即成立了侵权。对于P2P技术侵权,X的两个典型案例是Napster案和Gorkster案,尽管这两个案件并不是电影版权保护问题,但这两个案例的最终结果也使X这样一个注重判例法的国家在处理与其类似的电影版权保护的问题上,有先例可循,从而打击侵权现象,保护版权。
  (4)参与国际公约对电影产业的促进2015年X签订TPP协定,充分利用国内《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而且对国际法进行国内适用,有效地对电影版权进行保护,相信X仍会进行努力,适应新情况,对电影版权侵权现象予以严厉打击,保护电影版权。
  (三)电影产业版权保护的的法律路径
  1完善《基金法》,加强技术手段保护电影版权我国已于2013年成立了国家艺术基金,但该基金的影响力度仍不够,且基金资助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部分问题,因而中国也可以出台有关国家艺术基金的法律,明确XX职责,对文化艺术事业予以支持,从而推动电影产业事业的发展。
  2完善《著作权法》,为电影版权保护提供制度支持首先,我们应完善我国著作权法中关于存续期间的规定。X版权法对于版权保护的存续时间为著作权人终生及著作权人死亡后70年,而中国版权保护期的规定为作者终生及作者死亡后50年。这一对比,显示出中国对于版权保护期限相对于X来说较短。因而,在著作权保护的存续期间我们可以适当延长,以保护文化事业的发展。其次,从救济手段方面上说,X版权法明确规定了禁令,扣压和处置侵权物品,损害赔偿金和利润等多种救济手段,且对每一种救济手段,X版权法都予以较详细的说明。除此之外,对于侵犯版权构成犯罪行为如何处罚,X版权法也予以解释。相对比之下,中国著作权法仅仅只是规定了对于侵权行为,侵犯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并没有在著作权法中就如何实施救济予以详细说明。而对于侵权行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我国著作权法也并没有详细的说明。因而,在版权保护的救济手段方面,我们还可以提出更多法案,使救济手段、处罚手段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
  3参与国际公约,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高电影产业保护水平较之X,中国P2P技术下电影版权保护的国内法的国际适用方面是远不如X的。一方面,中国虽加入了《伯尔尼公约》《TRIPS协定》等国际公约,但是在实践中并未恰当运用。另一方面,中国在推动建立区域性条约方面也未做出太大的努力。中国应积极发挥自己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学习X推动建立各类公约,加强国内电影版权的域外保护,如此才能真正促进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而针对利用P2P技术进行侵权的现象,中国应联系各国加强合作交流,表明自己的立场,严厉打击利用P2P技术侵犯著作权人利益的行为,与各国实现共赢。

  三、审查分级等级制度

  我国电影审查制度之现状分析我国尚未出台有关电影的专门法律,但在宪法层面也有公民言论自由和创作自由的规定①,这其中当然地包括了电影的艺术创作自由,但这种自由权利的行使并不是绝对的,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了公民行使这些自由和权利的边界,即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以及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同样,电影创作人员在进行电影创作时,也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以及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我国目前电影审查制度所依据的法律规范主要有:xxxx2001年发布的《电影管理条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2006年发布的《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电影管理规定》)、2010年发布的《关于改进和完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审查工作的通知》和2014年发布的《关于试行国产电影属地审查的通知》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这些法律依据共同构建了我国现行电影审查制度的法律体系。

  (一)电影审查主体

  电影审查主体,是指受法律授权或行业协会委托,根据特定的标准对公映之前的电影进行审核,以决定是否可以公映或者在何种范围内公映的组织或机构,它解决的是由谁来审查电影的问题。电影审查主体包括XX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制片单位等组织或机构,由XX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进行的电影审查是他律审查,由制片单位或电影导演自觉进行的审查即自律审查.我国现行电影审查主体我国采用的是XX监管部门主导的审查制度,审查主体主要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拥有审查权的行政机关。
  电影审查制度的比较分析
  在文化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应当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电影审查模式,已经成为各界人士的共识。但电影审查模式的改革和建构阻力不小,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电影理论研究不够深入,理论成果相对匮乏,另一方面是由于实践层面,法治经验不足,具体制度缺位。在理论和实践尚不完善的境况下,应先将目光放至电影工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学习和借鉴域外相对纯熟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各国和地区由于政治、经济、文化传统不同,电影审查的模式也不尽相同。根据电影审查的主体来区分,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一、电影审查模式,即XX监管模式,以行政机关为电影审查主体,如中国、伊朗等;二、电影分级模式,即行业组织自律模式,以行业组织为电影审查主体,如X、加拿大等;三、混合模式,即行政审查和电影分级相结合的混合制度,如新加坡和我国香港地区等。(一)电影审查模式电影审查模式,是指由官方主导电影审查的模式,电影的审查权限由行政机关把控,目前采取电影审查模式的国家主要有中国、朝鲜和伊朗。朝鲜的电影审查机构是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既包括文学(剧本)的审查,也包括电影成片的审查,审查标准主要是看影片是否有利于人民的教育、思想、精神;是否损害国家利益等。①可以看出,朝鲜的电影审查制度非常严苛,电影审查权限完全由官方把持,其不承认电影的商品地位,遑论承认电影属于一项表达自由的观点,电影在朝鲜完全沦为意识形态的宣教工具。伊朗是政教合一的神权国家,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体现着宗教思想,包括电影的创作自由,因此,伊朗有着极其严格的电影审查制度。
  (二)电影分级模式
  随着电影产业的不断发展,现代社会价值越来越多元化,电影审查模式逐步向逐等分级制度转变,已成为现代电影业发展的趋势。
  电影分级制,是在电影审查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检查制度。在特定意义上说,分级制是电影审查制的延续和变形。它根据电影的内容进行级别划分,不同等级的电影对适合年龄段的观众开放,避免青少年接触到与其身心不恰当的试听信息,以达到保护未成年人,并使成年人看得到自己想要看的目的。
  电影分级制度不电影片的放映,它只是划分电影等级并区分观众群体。目前,大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都采用的是电影分级模式,如X,加拿大等。而X的好莱坞是世界电影的先驱和集大成者,其电影分级模式也较为完善,故而本节将集中分析X的电影分级模式。X的电影分级模式是由联邦最高法院的一系列判决建构起来的,它也是由行政主体审查模式过渡成现代的分级模式。X电影审查的出现与电影作为一种新兴娱乐工具在全美境内迅速普及密切相关,一战后,好莱坞电影开始反映出某些道德标准的变化,性、暴力、酗酒、吸毒等“时尚生活的新象征”成了标准的电影题材。这种变化引起了公愤,保守的道德维护者对影片发起了强大的抗议和抵制,为避免联邦XX介入电影审查(片商一直将XX的介入视为好莱坞末日),好莱坞组织建立了行业自律组织“X电影制片人暨发行人协会”,试图通过协会进行自律审查,排除行xxx介入电影审查的风险,以缓和剑拔弩张的形势。而后随着道德呼声越来越高,海斯任命天主教出版商和耶稣会牧师就电影生产的道德规范起草了一部《电影制片法典》,即著名的《海斯法典》,并成立制片规约执行委员会。《海斯法典》要求电影的道德内容必须受到检查,委员会有权要求删除违反法典内容的镜头,电影加盖许可章后方可发行。《海斯法典》对电影的消极内容、种族关系、宗教以及所使用的语言、影片片名等各方面作了极其严苛的规定,严重地扼杀了电影创作者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但电影协会的自我审查体系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官方审查,也平息了公众的不满情绪。
  (1)电影分级主体X电影分级制度是由X电影协会负责组织的委员会,根据电影的语言、暴力、色情和毒品使用情节等,秉持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代表家长的观点对电影进行的评价。X电影分级制的评级主体是隶属于X电影协会的分类与分级管理局的分级委员会。评级委员会的xxxx由电影协会xxxx任命,委员会由8到13名成员组成,所有成员必须已为人父母。该组织作为电影协会的独立分支机构,成员的薪酬待遇均由申请分级的电影制片人或发行商提供,电影协会不得干预其工作。分级委员会的成员对电影进行评级时采用实行无记名投票,经投票统计后再商讨具体等级。制片方若想扩大观众群,争取更大的市场,可以自行删减或修改影片部分内容,送分级委员会重新评级。制片方对分级委员会作出的评级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上诉委员会由14到18名成员组成,这些成员均来自电影协会和全国影院业主联合会,上诉委员会的委员接受上诉申请后,会观看上诉影片,并就相关争议分别听取上诉人陈述和分级委员会的答释,上诉人和分级委员会可相互质询,上诉委员会讨论后再进行投票决定,此决定为最终决定。
  (2)电影分级标准X的电影级别历经多次修改,最终确定为五级制。具体标准如下:
  表1X电影分级标准
《电影产业促进法》对中国电影的影响与发展
  从表1可以看出,X对电影进行评级的标准主要集中在影片是否包含暴力、性和吸毒等内容,且分级制度将这些标准予以量化,如影片含义一个与性有关的粗字,则应被评为特别辅导级,多于一个以上则至少应评为限制级。这些具体可量化的标准使得实践操作更为容易,制片方可根据具体的标准,评估自己制作发行的电影。X的电影分级制度是各方进行利益博弈、最终达到平衡的结果,它打破了电影审查模式的统一标准,对电影进行电影审查的结果不再是限制影片的上映,而是通过对电影进行评级,给家长提供参考信息,以保护未成年人。
  (三)混合模式
  电影审查的混合模式,是指结合了官方审查与分级制度的模式。采用混合模式的
  国家和地区主要有英国、新加坡和我国香港地区等。本节以香港地区为例来分析混合模式的具体内容。香港地区由于被殖民的历史,继承了英国普通法的特点,而我国的传统文化也对其起到了重要的影响,东西方的文明共同早就了香港地区法律制度的独特性。
  我国现行电影审查制度存在着诸多局限,其中,制片单位和行政主体之间的博弈几近失衡,公众日益多元化的观影需求和相对单一的电影供给的矛盾凸显,多元开放的价值观念与严苛的电影审查标准之间冲突不断,我国电影审查制度已不适应现代电影业的发展。电影产业的繁荣发展,电影创作者呼吁保障创作自由,观众要求更多类型的电影,都迫切要求我国尽快改革电影审查制度。201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这是我国电影产业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但草案内容并没有对现行的电影审查制度作出质的改变,草案关注点在于如何在依法治国的大框架下,促进电影产业的繁荣。电影与各国(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尽管电影产业发达国家(地区)已经建立了趋于完善的电影分级制度,但是我国仍需从本国国情出发,立足国内,选择最优的电影审查模式。
  (四)我国审查制度的完善
  1我国电影审查模式之选择
  目前各国和地区采用的电影模式主要分为三种:XX主导的电影审查模式、行业组织自律的电影分级模式和混合模式。我国目前采用的是由XX主导的电影审查模式,电影审查权限由行政机关掌握,这种严格的审查模式采取了严格、模糊的电影审查标准,严重禁锢了电影创作者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妨碍了其通过电影表达自身观点和意见的自由。实践表明,我国已不适宜再采用单一的电影审查模式。电影审查制向电影分级制过渡,已成为现代电影业发展不可逆的趋势。电影分级制是对电影审查制度的松绑,它的意义主要在于:首先,承认观众有着年龄差异,任何一部影片并非适合所有年龄段的观众观看,心智成熟的观众可以看到他想看到的任一影片。其次,通过对影片赋予级别标签,为家长在给未成年观众选择影片时,提供指导和观影建议,以使未成年人远离不适宜信息。最后,电影分级制度,并不限制电影的放映,它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电影创作者的创作自由。我国电影审查制度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都呼吁引入电影分级制。但我国传统文化、法制背景与域外不同,完全摒弃电影审查制,采用电影分级制从理论到实践均困难重重。如我国电影行业自律组织缺乏独立性,没有独立公正进行评级的体制安排。故而,采用电影审查模式和电影分级结合的混合模式,即在完善我国现行电影审查制度的基础上,引入电影评级制度,最符合我国实际。
  2完善我国现行电影审查制度
  (1)增强电影审查主体的独立性
  在党政机关的双重领导下,我国电影审查机构产生机制和作出决定的过程均缺乏独立性,审查委员在专业性、年龄结构等方面又不甚合理,要改革电影审查主体,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减少行政官员的比例,降低行政官员主导审查的地位,审查委员会的主导地位应由资深电影从业者担任。其次,提高审查机构的民主化程度,吸收社会人士参与审查过程,如借鉴香港地区的经验,设立电影顾问小组,向全社会公开进行聘任,不同社会阶层、职业和年龄的成员参与电影审查,通过民主的决策达到权力的制衡。再次,增加中青年委员的比例,电影是紧随时代潮流的艺术形式,中青年委员更能理解当下的电影文化,作出更适当的审查决定。最后,设置委员合理的任职条件,参考X审核人员的作法,审查委员必须为人父母,电影审查的目的在于保护未成年人,父母是孩子权益的最大关切者,为人父母的审查委员使电影审查更加合理化。
  (2)增强审查标准的明确性
  行政行为应明确具体,以维持法律秩序的安定性,就行政法规的立法而言,行政行为的明确性以及预测可能性,要求行政法法规尽可能明确,以便人民可以毫无疑问的理解:什么是被允许,什么是被禁止的,行政机关可以对人民采取什么措施。①但我国电影审查标准过于模糊、操作性不强,给行政机关留下了极大的自由裁量权,故而在完善电影审查制度时,须将审查标准明确化、具体化。一方面,审查标准应明确具体,措辞尽量采用确定且没有歧义的语言,如什么是国家利益,什么是淫秽内容,电影内容达到哪种程度算损害了国家利益或构成了淫秽的认定,以便人们理解并作出行为的预期;另一方面,电影审查标准应进行量化,语言本身容易造成歧义,量化标准后可尽量消除歧义、增强标准的可操作性。在对电影标准进行设置时,可参考X分级标准,如以电影中毒品出现的次数、吸烟镜头的次数等来评定级别等。
  (3)增强审查程序的透明度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还应该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我国传统行政法历来重实体、轻程序,但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实现的保障,也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有效手段。我国现行电影审查制度中,审查主体与制片单位、导演、观众等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信息严重不对称,程序的不透明既侵犯了相对人的知情权,也给行政机关预留了审查过程中暗箱操作的空间。因此,在完善现行电影审查制度时,应坚持行政公开原则,增强审查程序的透明度。
  3建立电影分级制度
  电影分级制度有着电影审查模式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其既可以保障电影创作者的表达自由,又促进电影市场的法制化发展。我国在坚持XX主导电影审查的基础上,应适当引入电影分级制度。

  四、电影出口

  电影出口政策是文化政策的一个方面,文化产品政策也能不同程度上反映在
  电影出口方面。每个国家由于文化产业电影产业的发展水平、文化传统、XX政
  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在电影出口方面会采取不同的政策来保护和支持出口,本
  章将重点介绍这方面的内容,选取X、法国和韩国这三个不同国情和文化传统的国家来作为例子,重点介绍其电影对外方面的政策和策略,为我们电影出口对策的完善提供一定程度的启示。
  (一)X对外扩张的策略
  X国内电影被划分为完全独立的产业领域:生产,发行和放映。从19世纪
  80年代至今一百多年,X电影经历过迅猛发展时期、下滑时期、稳步振兴发展这三个大时期,从而形成非常成熟的电影产业架构,XX在其中充当的只是适当的调节,对特点内容限定这样的角色,经历自由竞争的过程之后,电影产业高度集中化。X是把电影作为一种娱乐来发展,所以没有相应的XX管理部门,而主要是由两大协会,X电影协会和X全国影院业主协会来与XX进行沟通和协调。X的电影政策可以分为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可以归纳为放松管制,对外为文化扩张。放松管制可以理解为市场主导的体制。由于对内的方式管制可以促进本国电影产业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对外扩张,因此本节将放松管制也列入讨论范围。好莱坞的大制作采用全面开花的营销策略,他们实际占据了大量的银幕时间,而排挤独立制片的银幕时间。好莱坞依托领先世界的高科技制作手段和顶级的制片团队打造出具有超强吸引力的电影占据票房。09年席卷全世界院线的科幻电影《阿凡达》,由卡梅隆执导,福克斯电影出品。该片的预算超过五亿美元,电影运用了最先进的3D技术,动画渲染所要占据的硬盘就要在1PB以上,片中只有百分之四十的画面是在真实场景中拍摄的,剩下的部分则全是通过动画特效来完成,在这方面需要花费大量的预算。在短短两个多小时的影片中有将近两千个特效镜头,因此给全世界观众带来前所未有的体验,进而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票房成绩。它是X好莱坞大片化策略成功的典范。通过表4.1 2009年世界电影票房排行前十的电影,我们可以看到排在前十位的有八部都是大投资大制作的X大片。而纵观近二十年世界电影史,横扫世界票房的也无一不是X大片,《泰坦尼克号》、《蜘蛛侠》、《指环王》等。
《电影产业促进法》对中国电影的影响与发展
  (二)韩国文化立国的战略
  韩国的电影经历了一个由限制到开放的过程,整个过程XX的干预和调控起了主导的作用。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韩国本土文化在日美及中国香港和X文化的强势攻击下几乎被淹没。1998年金融危机后,韩国决心振兴韩国文化,将文化产业确定为21世纪国家发展的支柱产业,正式提出文化立国的战略。在此战略中,影视业被视为重中之重。韩国政策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如大力支持影视业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设立文艺振兴基金等专项基金;财政支持在国际预算中提高1%以上等。韩国电影实行电影配额和严格的分级制度。该制度是1966年在韩国XX建立的,这一制度经过不断修改和演变,至今来看,韩国院线每年播放国产电影的天数大约有一百天,这一做法的目的是为了给本土电影以公平放映的机会,从而支持本国电影事业的发展。20世纪20年代,韩国实施的是“电影检阅制度”,对暴力、恐怖等题材的电影给予严格的控制,这一制度严重限制了韩国电影的发展。到1996年,韩国废除这一制度,取而代之的是类似于好莱坞的电影分级制度,对题材不再加以限制,这样不仅增加韩国电影的观众人数,同时还促进电影产业自身的繁荣。通过强效的配额和分级制度,韩国电影产业得到了振兴,为出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我国电影产品出口对策
  我国电影产品出口出于起步阶段,经过多种尝试和摸索,国外的主流院线慢慢的被我们打开,但是在当今这样的一种国际产业格局下,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我们需要发挥我国固有的优势,通过各种有利对策,一方面保证国内电影产业稳步的发展,另一方面在此前提之下,积极推进我国电影的出口,参与国际竞争,弘扬中华文化。可以说,文化自由理论和文化保护主义保护理论并不是截然对立的,贸易自由理论中可以找到贸易保护的依据。贸易保护理论的终极目标是贸易自由。本章将从完善电影产品出口扶持政策、加强XX推进、提升电影产品国际竞争力等方面探索促进我国电影出口的对策。

  第三章总结

  从电影大国迈向电影强国的中国电影,在经济全球化和互联网的双重作用下,面临着百年来最复杂也“最关键”的发展时期。市场的开放为中国电影带来了从市场份额到价值观念的挑战;以法律保障和促进国产电影的发展,以法律维护文化安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整个行业的呼声——电影产业促进法正是在“最需要”的时刻出现。而XX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禁止通过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等,也意味着中国电影将进入“最有利”的发展时代。作为我国文化产业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电影产业促进法也将对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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