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背景
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加速了农民工进入城市打工的步伐。由于他们在户籍管理制度下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和权益,因此在进城务工过程中受到种种歧视、不公正对待,成为社会上一个比较特殊而又敏感的群体。随着国家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政策的放宽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向城镇流动。然而,由于历史原因以及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体制等因素影响,使得大部分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甚至出现了一些侵害其利益的行为。因此,研究如何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本文以韶关市为例来分析此类型城市农民工劳动保障问题。
二、调查概况
调查时间:2023年1月15号——2023年2月15号
调查地点:韶关市
调查对象:韶关市市民
调查方法:文献法
三、调查情况
(一)韶关市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不平等的就业现象仍存在
虽然XX角度给予了农民工很多的权益保障,但是,实际上对于农民工的就业状况还并未根本的得到改变。在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体制下,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民工进城打工被歧视和排斥的现象。虽然国家一直宣传劳动就业人人平等且受法律保护,可依然无法阻止歧视农民工的现象出现。许多地方还对某些特定行业的用工形式和职业类型进行了较强的控制,还有因为身份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工不能享受平等就业的权利,在求职中仍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主要体现在就业机会和就业待遇两方面。在就业机会方面,有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工还是从事城市中的边缘职业,这些职业基本是城市居民所不愿意从事的,因为这些职业收入较低,工作环境较差,而这些领域却是农民工的主要雇佣领域。数据显示,有23.7%的农民工表示,在求职过程中,即使其他条件相当,雇方还是倾向于把入职机会给非农民工。求职中不平等的就业机会使农民工成功就业的难度加大。在就业待遇方面,农民工的工作强度大,且普遍薪资偏低。有57.5%的农民工的工作强度大,21.8%的农民工表示,雇方会在求职过程中因农民工身份而降低自己的薪水。
2.就业培训缺乏针对性
农民工是一个非常不同的集体,他们中有只在城市短期内寻求灵活就业的人也有在城市里相对固定的职业,在城市里长期生活的人。全体农民工的1%没有上学,15.3%接受小学教育,56%接受中学教育,16.6%接受高中教育,11.1%接受过大学以上的教育。这表明韶关市的农民工的文化水平一般不太高,农村人口进城后,谋生所需的劳动技能不足。但是,由于城市很多高技能就业无法招聘合适的人才,所以人才市场的需求和供给活动之间存在矛盾。
3.基本社会保障缺失
当下,农民工并未被城镇的社会保险系统覆盖,社会基本保险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调查结果显示,2020年韶关市农民工的“五险”参保率较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率分别为16.1%、25.1%、9.8%、46.7%、3.5%。虽然国家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有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在现实中,又是大打折扣的,主要表现为,企业虽然愿意给所有工人提供保险,但是,所缴纳的比例必须是和服务年限挂钩。这样一来,很多员工处于开始缴纳的金额极大的考虑,都不愿意缴纳保险。还有许多企业索性规定,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满了1年才可缴纳保险,对于这样的关于保险缴纳的企业有关规定己经屡见不鲜。企业不想为农民工缴纳保险,农民工自身也缺乏购买保险意识,全体的农民工参保率总体比较低。另外,农民工缺乏参保意识。同时他们认为自己比较年轻,他们即使上了年纪,也可以依靠自己的孩子来养活农村地区的老人,这些因素使民工对保险不感兴趣,主动提出不买保险的要求。
4.住房保障仍存在障碍
根据《韶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目前的住房保障制度是城市福利保障制度的一部分,针对的是城市低收入人群、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类、住房困难家庭类、新就业职工类、专业技术人员类人群为保障对象。韶关市进行产业转型升级和人口控制,XX倾向于将公共住宅的供给看作招揽人才的重要手段。低收入者的廉价租赁住宅本市只对户籍超过3年的居民开放。他们融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的程度较低,相应的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明显不足。由此可见,要将农民工纳入到城市住房的保障范围之内,XX部门首先要做的就是放宽户籍这项硬指标。另外还有很多现实问题需要我们考虑,比如农民工进城后想要申请本地城镇户口,农村户口被取消,客观上意味着他们将失去土地和农村的宅基地,随之而来的就是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压力,因为很多农民工在城市务工都是单独进城,他们的家庭亲人依然生活在农村,现在全部进入城市生活,生活开资的增加是必然的,而且老人小孩这样的“半劳动力”人群必将成为巨大的负担等等
(二)韶关市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的对策及建议
1.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主要措施在于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大对城镇企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支持力度。改革户籍管理体制,逐步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身份差别。进一步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范围,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流动,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实行灵活的就业方式,拓宽就业门路,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消除歧视现象。XX要提供必要的优惠政策,使更多的人能够到城市来工作。解决农民工就业的问题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
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内涵在于,建立以社会保险为基础、社会救助为补充的多层次的保障体系。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隐性失业人员和“空巢”老人,而这一群体又是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重点。在当前的形势下,要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解决以下问题,首先,加快完善保障制度;其次,应扩大农民工的保险覆盖范围;再次,加强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监督与管理;最后,推进城乡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的实施。
3.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力度
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力度是提高农民工素质的有效手段,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首先,应该建立XX主导,通过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民工组织化进程,不断大力推行职业技能开发与技能鉴定,培养一批高素质劳动者队伍以及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小城镇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扶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然后,以市场为导向,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就业培训新体制。最后,引导用人单位改善用人机制,规范用工行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4.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
用人单位在与农民工签订雇佣关系的时候,需要落实相关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相关的责任制度规范,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的保障农民工的自身利益。用人单位需要继续规范劳务派遣,重点实施同业同酬。加强工资集体协议,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就业。
5.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为了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农民工工人的合法权益,韶关市XX应该全面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坚持源头的管理和长期的管理,加强劳动监督的执法,实行各项保障制度。预防和调查劳动争议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活动,努力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保障监督法执行的维权活动,着力防止和解决农民拖欠工资,有效开辟维护劳动者权利的绿色通道,关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6.强化企业及农民工的安全意识
不能忽视农民工的安全问题。是由于自身工作特点和局限性,安全教育不足,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卫能力不足,在日常工作中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现在,企业处于生产恢复的高峰。要大力开展工农安全教育,邀请专家对训练人员进行现场理论和实际操作训练,发表安全知识手册,有效提高自我安全意识和能力,采取切实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五、调查结论
由于农民工劳动权益问题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由于能力有限,研究的内容、调查方式有限,资源的局限等问题,使得本论文的研究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在深入研究和挖掘上,做的还不够,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面,研究的还是不够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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