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以m市个税反避税案件为例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开始实现跨越式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国用40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200多年的路程。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到来之后很多国家纷纷出台相应措施应对,其中削减税收是一项重要举措,面对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且当前的中国也正处于深度改革阶段,原有的个人所得是征收条例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经济具体情况。

在我国的税收体制中,个人所得税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税种。个人所得税实施的初衷是要均衡收入,对于高收入群体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低收入群体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初衷是美好的,但是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城乡居民收入较改革开放之初已经有了成倍地提高,人们的收入也越来越多样化。而个人所得税还仅仅主要针对工资薪金收入进行征收,而对其他收入的监管不够严格。这样使得个人所税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产生了对收入较少的人群反而征收更多的情况。本文以M市的反避税措施为例,在阐述了个人所得税的发展现状以及个人所得税对我国的影响的基础上,分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得出相关结论,并对我国未来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提出了一些建议,以其能够为个人所得税改革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撑和案例支撑。

  关键字:个人所得税税收改革税收流失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开始实现跨越式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国用40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200多年的路程。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到来之后很多国家纷纷出台相应措施应对,其中削减税收就是一项重要举措,面对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且当时的中国也正处于深度改革阶段,原有的个人所得是征收条例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经济具体情况。其一,我国虽然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是经济的腾飞以及我国经济在全球的影响力已经是部可忽视的事实。现在是时候开始谈分配问题了。其二,根据相关资料到现在为止现实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远远超过国际警戒线。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大力发展经济,提出以经济建设位中心的目标,所有阻碍经济发展的因素都被高层认为扫除,这大大刺激了我国经济的腾飞。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成为了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经济总量已经上去了,但是分配问题却依然没有解决。在我国已经步入深度改革的今天,分配问题已经成为了一项社会问题,它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个人所得税改革势在必行。其三,原有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太低,税率档数较多且主要针对工薪阶层,一致以来被广为诟病“劫贫济富”。相关资料现实我国的财富已经呈现出严重不平衡,我国百分之八的夫人掌握了整个社会百分之八十的财富,着在社会主义国家是非常可怕的现象,与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共同实现富裕相矛盾。

在我国的税收体制中,个人所得税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税种。个人所得税实施的初衷是要均衡收入,对于高收入群体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低收入群体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初衷是美好的,但是直在具体实施的过程种产生了很多新的问题。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是所有税种当中税收流失最为严重的一个税种。究其原因是因为我国对于个人收入的监管不能实现全覆盖。例如:甲和乙都是月收入10000员,但是甲的收入全部来自于工资收入。而乙的工资收入只有2000元,乙有一套正在出租的住房和一套正在出租的商铺,这两项收入加起来超过8000元。从表面上看起来甲和乙的收入都是一样的,但是在个人所得税中甲的收入是10000元,而乙的收入只有2000元,因此甲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乙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就是由于我国目前的信息化程度不够造成的部公平现象。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税收改革是近几年来我国税收工作的重点,从2012年开始实行增值税改革以来,我国开始在税收领域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如果说增值税改革是国家让利于企业,激活经济的一种手段,那么个人所得税改革就是国家让利于个人,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的一种手段。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都进行了改革足见我国高层对于税收改革的决心。在经济发展动力不足的今天,税收的改革能够促进经济的提升,使得企业和个人敢消费、能消费。从而拉动经济内需,刺激经济发展。个人所得税长期以来的征收难度都是最大的,征收的对象过多,而金额却不多,使得个人的征收长期以来都是成本和收入不成正比。高收入群体逃税的办法多如牛毛,正真老实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仅仅是工薪族,因此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面临着面宽,收入少,逃税手段多,监管部门监管不足等问题。本文试图在梳理个人所得税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以某M城市为例,分析其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成果,给出一定的建议。以其能够为监管者制度的设定提供理论参考,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者在具体的征收过程如何反避税提供一定建议。因此,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三)论文研究框架

本文在结合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对个人所得税的文献进行综述,对个人所得税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梳理。分析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主要问题,得出一定的结论给与一些建议。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阐明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以及进行此次研究的目的与意义,同时介绍此次论文的研究框架。

第二部分:对个人所得税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总体阐释;

第三部分:阐述个人所得税的定义及发展现状,同时结合我国的社会背景,简要分析个人所得税对我国各方面的影响

第四部分:分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五部分:以m市为例分析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

第六部分:得出相关结论,并据此提出相关建议

  二、个人所得税的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国内研究综述

在我国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研究大体集中在基于公平理论、个税流失分析等方面。我国的学者对于这两方面都做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在税收公平方面,杨斌(1991年)提出个人所得税所表现出公平是不是单一的,是多方面的。郭佩霞、梁倩(2015年)认为税收所体现的公平也具有侧重,社会初次分配注重的是经济方面的公平,之后的分配更侧重于社会公平。在个人所得税流失方面,林颖(2006年)提出除了工资以外的其他福利的存在是造成个人所得税流失的以达原因。陈晓(2015年)细化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制度,发现申报制的缺陷使得个人所得税流失。王思(2014年)认为造成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一大原因在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太高、实行累进增收使得高收入群体的税负较重从而造成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流失。韩晓琴、李哲(2012年)更强调监管的作用,他们认为税务部门应该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监管,提高逃税成本,使得高收入群体不敢逃税,提高税收依从性。黄菊英(2014年)提出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督,在税收政策方面可以实施低税率、严监管的政策。刘娇娆(2016年)认为税务机关在征税的过程中首先要提升自身素质,对税收人员进行严格培训使之成为一名合格的税收征管员。

  (二)个人所得税的国外研究综述

国外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研究也基本集中在基于公平理论、个税流失分析等方面。税收公平最早是由威廉·配第(1676年)提出,他主要从税收收益和纳税义务两方面来进行阐述。亚当·斯密认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与被征收者享受的社会环境大体相当。马斯戈列夫(1959年)将税收公平区分为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横向公平是需要对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征收相同的税。在个人所得税税收流失的研究方面,查甘早在1958年就分析了个人所得税在征收过程中会出现逃税行为,进一步地他分析了可能逃税的途径。桑德姆分析了个人所得税在实际征收的过程中存在的逃税问题,并提出了税收收益模型(A-S模型)。此后,斯里瓦桑通过一系列的假设分析个人逃税的因素,建立了所得最大化模型。此后,国外

开始构建理论框架分析逃税,使得逃税这一社会问题开始引发理论界的关注。

到现在为止,世界各国财政的主要收入都来自于税收,税收又可以分为直接税、间接税两种。直接税是直接对个人征收的税费,个人所得税就是直接税。个人所得税的实施是希望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格奥尔指出,个人所得税应该根据公民自身的收入总和来进行征收,但是怎么确切计算公民的总收入是个难题。因此个人所得税要想体现公平性就必须准确计算公民的经济收入总和。格奥尔的理论在经济界得到了认可,这一理论奠定了税收法律和条例制定的理论基础。

  三、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阐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定义及发展现状

从建国以来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纵观个人所得税发展的历程,个人所得税从设立之初仅仅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到现在提供调节收入功能,个人所得税经历了多次改革。

第一阶段:从建国之初到改革开放之初。建国之初我国的各行各业都处于百废待兴的状态,国家财政吃紧同时战争的供给还需要及时保障,因此当时的xxxx制定了存款利息所得税和薪金报酬所得税,这就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雏形。但是在建国之初居民收入低,能缴纳这些税种的人很少,因此这一税种的规模并不大,XX层面也不太重视。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到1994年税务改革前期。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持续提高,个人所得税开始进入公众视野。由于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一部分先富裕起来,使得个人所得税开始承担调节收入的功能。

1980年xxxx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正式以立法的形式进入公众视野。此时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800元。但是很快随着经济的发展,起征点显然不再适合具体情况。

第三阶段,1994年税务改革之后到现在。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个人所得税经历了多次改革,2006年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1600元,2008年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2000元,2011年又提高至3500元,到今年又将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税率等级也由九级税率改革为七级税率。

  (二)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对我国的影响

1799年英国开始征收一种叫“罗宾汉税种”,这种“罗宾汉税种”就是个人所得税的雏形。经过多年发展到目前为止,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在征收这种个人所得税。随着我国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实施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正式步入大众视野,成为与营业税、增值税相平行的税种。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个人所得税已经发展成为我国的最具影响力的税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比也在逐年提高。2017年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突破1万亿元。在2008年我国遭遇了全球金融危机,虽然对我国的影响没有西方国家那么大,但是我国经济增长开始放缓。到现在为止虽然我国每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量都保持在6%以上,但是经济下行的压力日益增大,拉动我国经济腾飞的三大主要因素都面临着巨大挑战。因此税收改革已经是箭在弦上,随着营改增的持续推进,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也拉开帷幕,2019年年初新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出炉,新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中纳税人可以税前扣除的事项包括房贷、房租、赡养老人小孩等刚性支出。新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是国家让利于民的具体举措,对于切实减轻居民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能降低个人逃税的意愿。

  四、个人所得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丧失了调节功能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最初的800元提升至现在的5000元,税率等级也由九级税率改革为七级税率,在我国收入群体中中低收入群体由于其收入一直没有达到起征点,因此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对其影响并不大。而中等收入和中等偏上收入人群在历次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中的税收负担变化不是太大,虽然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直希望能降低差距促进公平,但是由于中等收入人群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工资薪金所得,因此个人所得税改革对其税收变化不大。但是高收入的群体的收入结构中工资薪金只是占了一小部分,高收入人群的收入主要来自于股息红利、财产所得。但是这些所得的税率是20%,比同等薪金水平的税率低。在历次人所得税的改革中都在强调对于高收入人群增税,但是对于高收入人群的税率却低于同等薪金水平,对于高收入人群增税并不明显。

  (二)没有全面考虑纳税人的家庭负担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但是在实际情况中,纳税人往往面临着家庭负担,特别是1980年之后出生的一代,他们基本都是独生子女,现在面临着上有老下有小的状态,一个家庭面临着四个老人和两个子女的赡养义务,因此,在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中,应该更多地综合考虑家庭的实际负担而不是针对家庭中唯一的高收入人群进行征收税费。

例如:有三个家庭,具体情况分别是:一号家庭是双职工,丈夫和妻子的收入分别为5000元,抚养着两个老人一个孩子,一号家庭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号家庭丈夫收入10000元,但是妻子没有收入,也是抚养着两个老人一个孩子,按照最新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二号家庭在扣除抚养人口之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三号家庭丈夫收入10000元,妻子没有收入,抚养着两个老人两个孩子,三号家庭可以扣除四个抚养人口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通过对比我们发现虽然这三个家庭的总收入是一样的,但是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却不一样。一号家庭由于是双职工,丈夫和妻子的收入分别为5000元。因此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同样的收入和抚养人口的二号家庭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与二号家庭相比三号家庭的情况最为糟糕,虽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与二号家庭相比税基少了1000元,但是三号家庭抚养人口的数量比二号家庭多。三号家庭的家庭压力最大。通过这样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现有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制度上的不合理。

  (三)费用扣除来源单一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来源仅仅是对被征收者的工资薪金以及其他收入进行征收,但是没有考虑被征收者的家庭收入以及家庭抚养情况,包括配偶的就业情况、老人的身体状况等。一刀切模式的扣除会增加被征收者的家庭经济负担。另外,虽然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在逐步上调,但是始终在一段时间内是静态的扣除指标。与我国人均收入逐年增长和通货膨胀逐年增长的大环境不相适应。实际上,剔除通货膨胀因素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在逐年降低,这与我国减税的目标相违背。

  五、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以M市为例

随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实际征收额从1994年73亿元到2017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突破1万亿,20多年来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几经改革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税收征收制度。在群众中的普及程度较高。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也摆在监管者面前:由于我国信息化部完善对于个人的信息不可能做到面面监管,因此个人所得税在征收的过程中错报、漏报、瞒报的情况比较多。个人所得税也成为我国税收流失最为严重的一个税种。

  (一)M市个人所得税的现状

M市作为我国的省会城市之一,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人。M市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远远高于省内其他城市,从统计数据来看M市的人均收入呈逐年上升的趋势,高收入人群主要集中在企业家、金融行业、以及垄断行业等。由于地处中西部地区M市的贫富差距较大,比全国平均水平要高一点。从2012年开始M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远高于本省其他城市。

  (二)M市个人所得税反避税的应对

虽然M市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为全省最高,但是与同体量的其他城市相比个人所得税的流失还是比较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M市的信息化还不如东部城市那么完善,因此在2017年以来M市采取了以下措施来反避税:

1、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着力发展大数据

大数据是未来信息化发展的主要趋势,把全体居民的信息录入数据库中之后,税务部门可以从数据库中挖掘出纳税人的所有信息,包括家庭构成,家庭成员情况以及纳税人的其他财产信息。大数据库建成之后税务部门才能够真正做到对纳税人的全方位监管。

2、发展税务信息化,简化征税流程

随着税务信息化的逐渐普及,市民可以在税务平台上查看自己需要缴纳的税费。方便了市民纳税,同时税务信息化也能提高税收征收效率,提升税收服务水平。税务信息化的普及在客户端还能防止个人所得税的流失,预防偷税漏税的情况发生。

  六、研究结论及建议

我国改革开放之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大幅增加,个人所得税也应该与时俱进。前文的例子M市当中,居民收入水平的确年年上涨,但是通货膨胀也是年年上涨。且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有扩大之势,底层收入的人群收入增长缓慢,高收入群体收入增长较快,中等收入人群倍感压力山大。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没有体现出来,也体现出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调节功能。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缺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现状,使得个人所得税能真正实现收入的调节功能,实现社会整体的公平性。

  (一)完善个人所得税税基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征收方式,在过去,这种征收方式由于账目清晰,容易管理被普遍采用。但是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日益提高,收入方式已经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在个人整体收入中工资薪金所占的比例已经在逐步下降,现在再一味地盯着工资薪金征税显然已经不合适宜。同时也影响了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公平性,对于工资薪金相同但是其他收入不同的人群征收同样的个人所得税使得收入低的人群反而纳税较多,这样的税收模式妨碍了税收公平性,同时也使得个人所得税在征收的过程中逃税情况的大量存在。

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居民收入多样化的事实,建议在个人所得税征收的过程中采用纳税人综合收入作为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税基。

  (二)改善个人所得税税基扣除项目

如前文距离所述,对于收入相同的家庭由于有的家庭是双职工,有的家庭是单职工,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都不一样,在实际生活中纳税然家庭的具体情况也不尽相同。例如同样是赡养两个老人,有的家庭两个老人均身体健康同时还有养老金还有能力反哺给小家庭,而有的家庭老人身体状况较差并且没有任何收入来源,这种家庭再征收个人所得税难免会让公众认为个人所得税是在“劫贫济富”。因此,个人所得税税基的扣除应该进一步完善。从2019年开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开始实行税前扣除项目,具体来说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大体有:房贷费用、赡养老人费用、抚养小孩费用、继续深造学习费用以及大病的部分费用。但是这种税前扣除的项目太过于笼统,并且针对性不强,很难让真正有困难的人得到大幅的税收优惠。

因此,下一步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方向可以从进一步改善税基出发。可以采用以家庭为单位联合申报个人所得税,充分考虑整个家庭的收入情况、家庭负担,并对特殊人群在政策上给予照顾。另外在实际征收的过程中还英考虑到家庭遇见的突发事件,对于遭遇突发事件的家庭也可以给予额外的扣除政策,使得家庭生活质量得到保障,国家税收流失减少。共建和谐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环境。

  (三)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个人所得税流失的一大原因就是在税源管理方面监管力度不够,在现有的个人所得税征收过程中,主要依靠纳税人所在单位代收代缴,但是对于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却监管不够严格。我国可以建立统一的纳税人编码,通过编码掌握纳税人的各种信息,建立家庭财产登记卡,完善家庭收入档案管理。

综上所诉,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并没有体现出调节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公平的功能,而且由于历史原因个人所得税征收存在着严重流失的现象,个人所得税一直以来都是税收流失最为严重的一个税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下一步的方向应该向着通过信息化征收管理和大数据提取等手段来预防个人所得税税收流失,通过出台政策对税基进行扣除,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真正做到富人多缴税,穷人少缴税,进行体现个人所得税在收入再分配中的调节功能等方面进行。

  参考文献

[1]孔丹阳.构建个人所得税反避税规则体系的思考[J].国际税收,2018(08):66-68.

[2]许蓉.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问题及改革探讨[J].时代经贸,2018(12):82-83.

[3]金建芳.人所得税模式改革研究[J].时代经贸,2018(17):29-31.

[4]刘畅.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探究——以南昌海立电器为例[J].时代经贸,2018(17):37-38.

[5]周萍.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J].时代经贸,2018(16):38-40.

[6]王桂菊.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完善[J].时代经贸,2018(16):97-98.

[7]宋建英.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建议[J].经济研究导刊,2018(35):124-126.

[8]史秀娟.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解析[J].时代经贸,2018(32):34-35.

[9]何珊,姚小剑.个人所得税与社会保障对收入差距调节效果的研究[J].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5):39-46.

[10]孙娟峰.浅谈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J].经济师,2018(10):126-126.

[11]连洪泉,高庆辉,周业安.个人所得税缩减贫富差距的效应有多大?——基于CHNS调查数据和刀切法的动态评估[J].经济学报,2018(3):142-168.

[12]Feldstein,Martin.TheEffectofMarginalTaxRatesonTaxableIncome:APanelStudyofthe1986TaxReformAct[J].JSTOR,1995(3):551-572.

[13]GeraldAuten,RobertCarroll.TheEffectOfIncomeTaxesOnHouseholdIncome[J].JSTOR,1999(4):681-693.

[14]Milanovic,BrankoDo.TMoreUnequalCountriesRedistributeMore?DoestheMedianVoterHypothesisHold?[J].JSTOR,2000(2):233-236.

[15]Mirrlees,J.A.AnExplorationintheTheoryofOptimumIncomeTaxation[J].JSTOR,1971(2):17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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