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资金占用案例分析——以ST金刚为例

 摘要:从我国资本市场形成以来,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一直存在,近年在融资环境影响下该问题日益严峻。因此从多方面研究大股东资金占用,对进一步解决该问题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基础,研究ST金刚大股东资金占用案例。发现大股东在无力偿还债务和多元化扩张的动机下,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方式侵占资金,主要原因是股权结构不合理、内部控制缺陷、外部审计失职、监管部门惩处不足,最终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和证券市场造成严重影响。建议从改善股权结构、完善内部治理、提高审计质量、加大惩处力度四个方面防范。希望本文能为抑制大股东资金占用提供参考,助力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和证券市场的稳定。

 关键词:大股东;资金占用;内部治理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1、研究背景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许多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大股东资金占用便是其中之一。为抑制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2006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多部门对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进行整顿,进一步提出明确的规定,此后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但近年由于融资环境变化和股权质押等影响,暴露信用风险、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在许多上市公司大股东中出现,大股东倾向于凭借股权比例的独特优势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状况愈演愈烈,并带来严重的影响,因此该问题急需进一步解决。本文以ST金刚为例,从其大股东资金占用为出发点,分析侵占资金的方式,探究其中的动机、原因及造成的影响,最后提出防范建议,希望能从实践方面为进一步解决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提供参考。

 2、研究意义

在理论方面,国内外对资金占用最早的研究可追溯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学者们在大股东资金占用掏空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损害与保护、外部法律监管等方面的研究成果颇多,但目前多为实证研究,本文以案例研究为主,选取典型企业ST金刚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其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剖析原因及后果,在理论方面进一步充实大股东资金占用的研究。

在实践方面,ST金刚作为医药界的白马股在2019年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风险警告,2020年10月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同时ST金刚大股东资金占用案例被证监会纳入稽查的典型违法案例中。以典型案例为基础,深入研究其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从实践方面提出普遍适用的防范建议,为外部监管部门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参考,同时引导上市公司良性发展,这对抑制大股东资金占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研究思路与方法

  1、研究思路

经过大量文献的阅读,笔者确定“理论为基石,案例为主体”的研究思路。首先阐述大股东范围界定和使用的理论基础,再以ST金刚的案例为主体深入探究其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方式、动机、原因、后果及现状,最终从实践角度提出建议。

 2、研究方法

文献分析法。通过查阅资金占用、关联交易、违规担保、股权结构等相关的文献资料,梳理现有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在此基础上确定研究思路。

案例研究法。为研究结论能更好的在实践中发挥参考作用,本文以ST金刚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案例为基础进行研究,进一步分析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方式、动机、原因、造后果及现状,再据此提出建议。

(三)论文框架

第一章,前言。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思路与方法及论文框架,对本文有大致的了解。

第二章,文献综述及基本概念和理论。简要概括国外研究成果,再从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方式、原因、后果三方面整理并论述我国现有的研究成果,并阐述了大股东的概念界定、委托代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

第三章,ST金刚大股东资金占用案例分析。以时间顺序梳理ST金刚大股东资金占用案例,并深入探究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方式、动机及原因。

第四章,ST金刚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后果、现状与建议。对ST金刚大股东资金占用造成的后果和整改的现状进行分析,并从实践的角度提出建议。

最后,结论。总结本文研究发现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有关的因素。

 (四)文献综述

  1、国外文献综述

国外的研究中主要从股权制衡、内部治理、市场监管等方面分析。上市公司的股权制衡效果影响大股东资金占用行为产生(Mauryetal,2004),在股权集中的结构下,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其侵占行为具有显著关系(Shleiferetal,1997),倾向利用控制权进行投资以侵占公司的资金(Goldmanetal,2013)。在内部治理方面,当上市公司治理机制较差时,关联交易掏空的比例更大(Gordonetal,2004)。同时法律监管也是大股东资金占用的重要因素,法律制度越完善,上市公司资金遭到大股东占用的可能性越小(Grantetal,2009),且由于大股东对相关法律的认识不足,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存在随意性。

 2、国内文献综述

惠男男(2006)根据不同目的将资金占用性质概括为挪用、调配和侵占三类。挪用即在利益方面与大股东有紧密关系的高管利用职务便利等条件进行资金挪用,转给大股东;调配即站在全局战略角度在投资的公司中进行个别的资金调配;侵占即大股东通过恶意借款、关联交易中低购高卖等方式对公司的资金实施侵占。其中挪用和侵占均为恶性占用资金。

本文主要分析大股东恶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目前大多数学者的研究成果中,资金占用的主要方式可概括为如下几类:直接占用;关联交易;违规担保。刘为权(2017)研究发现直接占用方式主要为截留或者挪用,非常容易被发现,因此直接占用资金的方式虽最为简便,但近年来鲜有采用,而关联交易和违规担保的隐蔽方式更受青睐。

甘栩杰(2018)在法律允许集团内部关联担保阶段的研究发现,上市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每增加1%,上市公司被掏空增加0.2%。艾枭菲(2019)、卢雄保(2020)发现安泰集团与关联方企业新泰钢铁联系紧密,在采购材料和生产销售等方面相互衔接、协调,长期未归还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经营性欠款,长期违规占用经营性资金使资产能动性下降;与关联方之间通过资金拆借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新泰钢铁担保借款违规占用资金。杨悦

(2020)对ST金刚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案例进行研究,发现其资金占用方式是控股股东减少货币资金增加其它应收款,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宋河实业等担保却不依法对外披露的违规担保占用资金。裴洪皓(2020)对康得新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案例经研究发现,其采用的资金占用方式有串联高管利用控制权拆借公司资金、利用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借助不符合财务流程或非公允产品定价的关联交易转移上市公司资金。除此之外,资金占用的方式还有对外投资(许美蓉等,2019)、企业求多元发展等。

 3、研究述评

国外学者对大股东资金占用的研究大部分为实证研究,研究成果颇为成熟,从股权制度、内部治理、市场监管等角度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证成果。然而,西方学者是基于西方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研究得出相关结论。虽然对我国的研究具有一定参考意义,但若要实际解决大股东的资金占用问题,仍需结合我国实际情况。

股权特征是目前国内对大股东资金占用研究中主要探讨的因素,公司治理和外部监管的研究较少,如管理层结构、外部监管、外部审计质量等;同时我国对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案例研究较少,因此以案例为基础多角度研究大股东资金占用具有实践意义。

 二、基本概念和理论

  (一)大股东概念的界定

我国《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目前大股东尚未有明确的规定,通常以持股比例作为标准确定股东的身份,持股比例高的成为大股东。与持股比例相关的表决权是一个重要的界定因素,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拥有的表决权能达到控制上市公司。本文研究的是大股东利用控制权进行资金侵占,因此本文所指的大股东与控股股东一致。

 (二)基本理论

  1、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源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代理问题体现为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利益偏差的矛盾。随着经济的发展,委托代理理论体现在越来越多方面。如本文研究的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分散且无法参与经营决策,加上行使监督权的高成本,他们倾向于把权利交由大股东,当大股东为其利益进行资金占用时,两者的利益问题凸显。本文以大股东和中小股东权益间的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研究。

 2、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指在经济市场中,不同的参与者因为自身的地位、权限等掌握的信息程度不一样,获取更多信息的人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如本文研究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中,大股东拥有公司的控制权,对于公司的发展方向、决策部署、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内部信息均可轻易获得,而中小股东只能通过公司公告、新闻报导等外部渠道获取有限的信息,因此大股和中小股东间信息不对称,大股东容易以其获取信息的有利地位违规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三、ST金刚大股东资金占用案例分析

  (一)ST金刚资金占用案例情况

  1、ST金刚基本信息

金刚集团2020年年报显示,其母公司为金刚集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刚集团),旗下子公司2家,二级子公司14家。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刚集团总股本为627157512股,金刚集团前五大股东中,第二至第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均小于10%,金刚集团持股数量最多,持股比例高达32.32%,是金刚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拥有控制权。

 2、ST金刚大股东资金占用案例回顾

金刚集团曾是医药行业炙手可热的白马股,如今却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纳入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中,主要因为其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自2006年借壳民丰实业上市后,金刚集团经营业绩发展向好,但从未对外分红,素有“铁公鸡”之称。2019年7月16日金刚集团发布《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称将以现金股利分红62715751.20元。这则“分红预告”迅速聚集众多中小投资者的关注,但在对分红翘首企足时,金刚集团在2019年7月19日发布公告说因资金原因暂停股利发放计划。对此大家充满失望与疑惑,因为金刚集团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一季度报中,货币资金超过18亿元,本次拟分红的现金不足6300万元。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紧急下发问询函,要求金刚集团核实并说明有关情况。2019年7月24日金刚集团回函说:无法如期分红的原因是资金压力大需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和子公司的现金总额截至2019年7月19日为127240702.45元,其中1.23亿元受限,377.87万元未受限;涉及关联方宋河酒业资金担保3000万元,公司内部未进行相关决策程序且未及时披露。同日上交所再次发函要求说明资金情况和是否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2019年7月26日,证监会下发《调查通知书》并立案调查,金刚集团的资金占用问题至此逐渐被揭开。

2020年10月14日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束,对金刚集团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记载等违规行为,对金刚集团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刚集团集团有限公司、朱文臣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120万元、60万元、150万元;对与该事件相关的其余董事和高管均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证监会同日对朱文臣出具《市场禁入决定书》,规定其10年内禁止进入证券市场。

(二)金刚集团大股东资金占用方式

  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通常与企业违规采购、销售、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相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与公司日常经营外或者不以实际业务为依托的违规行为相关,两者均是常见的占用方式。据金刚集团分红事件后公布的2019年半年报显示,未披露的借款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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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报中说明,上述债权与债务均源于临时借款,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无关且无实际交易,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一步探究金刚集团对这些资金的处理方式,发现主要通过“其它应收款科目”处理。因事件爆发于2019年7月,笔者选取2018年12月31日至2020年6月30日间6个报告期披露的“货币资金”和“其他应收款”两个会计科目的数据进行分析,变化的具体情况如下(据东方财富网相关资料整理):

图3-1货币资金和其他应收款具体变化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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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违规担保形成资金占用

向关联方违规提供借款担保是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方式之一。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的信誉资质优于非上市公司,更容易获得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信贷借款,因此当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和关联方需要通过对外举债获取资金时,它们倾向于利用上市公司作为第三方担保人确保借款成功。大股东拥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在特殊情况下会为自身利益利用上市公司进行贷款担保而不对外真实披露,当需要归还贷款时因没有足够资金偿还,将还贷的压力转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为其偿还后却主观上长期拖欠,形成以违规担保的形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从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中可知,违规担保是金刚集团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2019年7月金刚集团的“分红爽约”事件爆发后,金刚集团2019年半年报中首次对外披露违规担保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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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担保发生于2018年1月至6月,除在5月一则公告中披露对河南省宋河酒业实业有限公司的3000万贷款担保外,其余均未对外披露,且4笔贷款担保均未经过金刚集团相关决策机构的审议和批准。

(三)金刚集团大股东资金占用动机

  1、无力偿还高额股权质押下的巨额债务

采取股权质押融资是公司对外融资的常见方式,金刚集团大股东金刚集团从2016年起多次采取股权质押的形式对外融资,截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被发现前,质押股权8次且股权质押比例较高,因此从股权质押融资角度分析有助于探究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动机,如下笔者整理了2016-2019年金刚集团股权质押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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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中数据可以发现,2016、2017年的累计质押股数占持有股数比例都在90%以上,在2017年达到100%,说明在此期间,金刚集团的债务风险较高;2018年急剧下降是由于金刚集团为收购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开药集团)发行股份引起的,同时金刚集团是开药集团的控股股东,其在金刚集团持有的股份增加;2019年累计质押股数占持有股数比例又开始上升。金刚集团的高额股权质押使其债务大额增加。据金刚集团2021年3月31日公告,金刚集团背负约38.45亿元逾期债务,由此引起的诉讼涉及金额约38亿。由此可知金刚集团背负着巨额逾期负债且没有足够的能力偿还,具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动机。

 2、大股东多元化经营战略的实施

金刚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朱文臣早期坚持“品种为核心,并购为主线”的发展战略,自2001年起带领他的团队,通过敏锐的眼光、精准的判断力和高效的执行力使金刚集团规模不断扩大,金刚集团一直致力扩大企业规模,尤其是推进金刚集团对开药集团的收购。从金刚集团2017年11月13日公布的《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可知,开药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75.15亿元、营业收入45.34亿元、净利润6.53亿元;而金刚集团2016年度报告披露资产总额为12.73亿元、营业收入4.96亿元、净利润2223.37万元。开药集团的资产远远大于金刚集团,金刚集团为推进此项行动,通过金刚集团发行股份支付74.18亿元和现金支付3.91亿元,最终以78.09亿元的对价成功收购开药集团。

企业寻求多元化是一种积极的发展态势,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但是盲目甚至疯狂的追求多元化发展对企业是一种损害行为,因为每次规模拓展都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如2017年的开药集团成功借壳上市,实现“以蛇吞象”现象背后是巨额的资金支撑。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通常资金有限,且募集资金不如上市公司容易,因此大股东倾向于从上市公司获取资金,具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动机。

 (四)金刚集团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原因

  1、股权结构不合理

由信息不对称理论可以知道,市场经济中不同类别的人获得的信息是不一样的,因此掌握更多信息的人能更准确做出对自身有利的决策。当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时,大股东相对于零散的小股东能掌握更多上市公司的信息,且因为其拥有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更倾向从自身受益的角度影响公司的经营战略、决策程序,甚至侵占资金。中小股东持有的监督权往往因成本较高未被实际使用,更有利于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本文分析的金刚集团股权结构呈现一股独大的形式,大股东拥有绝对的控制权,下面选取2015-2020年金刚集团前5名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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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2020年年报显示,金刚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均为金刚集团,且据上表的比例可以发现,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远远高于其余4个大股东,金刚集团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其余股东由于持股比例小,无法进行有效的制衡,因此当金刚集团出现资金问题时,其有足够的能力向上市公司伸出罪恶之手,侵占上市公司的资金。

2、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且执行失效

“三会一层”是现代企业制度中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下面通过简要流程图说明“三会一层”的制衡关系:

图3-3“三会一层”关系图

16d4f2ab901fd29d4b05db8aea82e916  股东大会是拥有公司最高决策权,董事会进行公司各种规章的制定及经营方针的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的部署下具体开展公司各项事务,监事会对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进行监督。独立董事有黄殿英、李雯、安慧、耿新生,监事有朱文玉、云海、李成、王朝龙。从以上任职情况可以发现,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间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况。

金刚是金刚集团的第一大股东,虽其持股比例未达到50%,但其它股东的持股比例远远小于金刚集团的持股比例,因此金刚集团在股东大会进行决策时具有绝对的话语权。董事会和高层的交叉任职、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任职金刚集团董事及相关高层职位,这些使得金刚集团“三会一层”的制衡作用失效,为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提供有利环境。

金刚集团2020年6月公布的《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中规定:“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据金刚集团公布的年报及公告显示,金刚集团违规担保的1.40亿元均未经过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说明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执行失效。且在大股东的控制下,违规担保的相关信息没有及时对外披露,信息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失效。金刚集团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且运行缺乏有效性,为大股东资金占用提供便利环境。

 3、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失职

金刚集团2015-2019年均聘请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该所经审计在2015-2018年出具无保留意见,在2019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但证监会调查结果显示,金刚集团自2015年存在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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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金刚集团从2015年起存在的财务报告虚假记录与重大遗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毫无发觉,仍为此期间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对于其它违法行为也未及时发现并披露。由此,笔者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时未体现出专业能力与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由于自身的失职使金刚集团的大股东资金占用事实得以隐蔽。

 4、外部监管惩处力度不足

外部监管通常指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实施的监查,外部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的大股东资金占用现象屡禁不止,与外部监管机构的监管惩处力度不足有很大的联系。

2003年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向控股股东和关联拆借资金方并严格把控担保风险;2005年的通知强调不得以各种目的占用资金且对大股东违规资金占用行为加大查处力度;2006年证监会联合中国人民银行、xxx国资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等部门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行为进行严肃的整顿,如实施图3-4所列的通知再次要求上市公司担保风险的把控、流程的规范,实施新修订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完善大股东资金占用规定和小股东权益保护,修改刑法,对大股东资金占用行为增加刑期处罚。但是从近年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可以发现,其惩处力度不足。

本文分析的金刚集团涉及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金额之大,影响恶劣。证监会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处罚仅为罚款、警告,规定朱文臣10年禁止进入证券市场。外部的惩处力度不足,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成本低,因此难以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形成震慑的作用。2020年发布意见中虽提出提高资金侵占的违规成本,但由于实施时间短,具体执行有待检验。

 四、ST金刚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后果、现状与建议

  (一)金刚集团大股东资金占用造成的后果

 1、影响上市公司发展

(1)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生产经营活动是上市公司正常运行的主要利润来源,其需要公司提供资金、人力维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下公司的经营业绩为稳定或逐步向好,因此经营业绩是衡量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金刚集团兼具医药工业和医药商业,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其生产经营的重要部分,下面根据金刚集团及同行企业对外披露的年报整理2015-2020年的有关数据分析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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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4-1发现,金刚集团的研发投入2015-2018年间逐年递增,为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2015-2017年间大幅增加,进一步研究发现,金刚集团虽然自2015年存在大股东资金占用,但是在大股东资金占用爆出前,其销售、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稳定增加,且因收购开药集团对外举债、吸收投资等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也逐年递增,此阶段金刚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仍有足够的资金维持,大股东资金占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并未体现出来。但随着大股东占用的资金长时间无法偿还,金刚集团逐渐出现资金紧张问题,开始减少资产购建,如2018年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支出比2017年下降27.77%。2019年大股东资金占用被揭露后,金刚集团对外筹资出现了困难,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同比减少55.27%,且2020年12月14日披露的公告显示金刚集团存在约38.45亿元的逾期债务、约38亿元的诉讼相关金额,大股东侵占的资金无法偿还使得金刚集团的资金问题越来越严重,从表4-1可知2019年和2020年研发投入、购建固定资产等的资金投入减少,2020年同比减少42.56%和87.95%。再从表4-2同行业2015-2020年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对比发现,哈药股份、华润三九和白云山三家公司的投入比例维持相对稳定或者逐渐增加的趋势;而金刚集团的投入比例先上升后下降,2018年下降为4.19%,仍处于行业的高等水平,到2020年下降到3.12%,处于行业较低水平。说明大股东占用资金的影响自2018年显现后,金刚集团的药品研发部分受到重大影响,药品技术研发对医药企业具有重要意义,当研发投入下降为行业较低水平后,无法保持核心竞争力并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表4-3中净资产收益率在2019年开始大幅下降,2020年出现了负值。公司的经营业绩下滑严重,究其根本是大股东的资金侵占行为使得公司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不足,生产经营活动进程受阻。

(2)偿债能力下降

衡量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通常采用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两个财务指标,金刚集团的资金占用采用从“货币资金”转入“其他应收款”会计科目的账务处理,而两个会计科目均归属于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的范围,因此从金刚集团2015-2020年年报中发现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变化不大,对其偿债能力的分析没有意义。而以现金偿还债务是一种重要且最基本的方式,因此笔者选取现金净流入与本期到期债务、流动负债、负债总额三个债务的比值从现金流量的角度分析偿债能力,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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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六年的数据看,三个比率整体呈现下降趋势,说明从2016年起金刚集团的经营现金净流量与相关债务比在下降,其经营现金净流量下降、负债增加,偿债能力逐渐减弱,同时对外再举债有一定的困难。

(3)退市风险

2019年7月19日金刚集团公布无法按时对外分红后,上交所紧急下发问询函,证监会随后立案调查,有关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行为逐渐暴露。据金刚集团公告显示,其股票从2019年9月3日起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随后金刚集团的经营业绩一路下滑,公司持续亏损,2020年6月29日起被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变为“*ST金刚”。近期根据金刚集团公告显示,2021年5月20日由“*ST金刚”变为“ST金刚”。

 2、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上市公司的资金是由所有股东共享,当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时,中小股东所属部分被侵蚀、利益受损。如本文分析的金刚集团,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造成上市公司资金被侵占数十亿元,最终受益者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而其中属于小股东的部分被吞噬。

当上市公司资金被大股东恶意侵占时,上交所和证监会必然进行相应的风险警示和处罚,其对外融资受到阻碍和资金被侵占使得资金紧张,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影响,表现为股票价格下跌,而中小股东的收益大部分来源于股票价格变动产生的收益,因此其利益遭到严重损害。如金刚集团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件暴露后,由于经营业绩下滑、上交所和证监会的处罚等原因,股票价格大幅下跌,中小股东只能纷纷低价抛售持有的股票,损失惨重。

3、影响证券市场资源配置与稳定

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大股东资金占用中都受到严重影响,证券市场也必然受到影响。

证券市场将零散投资者的资金聚集,注入发展态势良好、存在资金需求的上市公司,帮助上市公司做大做强的同时给投资者带来良性的收入。但是当上市公司大股东恶意侵占上市公司的资金时,上市公司经营发展受阻,造成投资者血本无归,严重扭曲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同时大股东恶意侵占资金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打击投资者的热情和信心,当投资者在证券市场的交易行为不活跃时,证券市场的交易存在无法有效进行的可能,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受到影响。如本文分析得金刚集团大股东资金占用使中小股东的投资权益受到侵害,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对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造成一定影响。

 (二)金刚集团大股东资金占用现状

金刚集团大股东资金占用自2019年被揭露之后一直备受瞩目,根据金刚集团2020年年报及有关公告可以发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有关事项目前并未有效的解决。

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方面,金刚集团曾在2019年年报中说明被占用的资金已初步形成清欠方案,预计六个月内完成清欠。但2021年4月30日公布由北京兴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关资金占用和清偿的专项报告显示,非经营性资金在2020年12月31日占用余额16.88亿元,2020年度仅偿还了1085.76万元,剩余部分预计偿还的金额和时间均未确定,金刚集团对此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88亿元。说明该部分金额并未及时偿还,很可能已经发生实际损失且损失金额巨大。

在违规担保方面,金刚集团在证监会立案调查后开始自查涉及违规担保有关事项,据其2021年公布的相关公告发现,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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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2020年金刚集团没有新增违规担保事项,但是前期的违规担保依然存在,且持续造成不良影响。金刚集团2020年报披露,违规担保在2020年12月31日余额为17.47亿元,其中在一审判决中有1.5亿元不承担担保责任,对此计提预计负债4.37亿元;且涉及的158起诉讼中,担保诉讼达到了37起,由于债务违约的原因计提预计负债2.68亿元。违规担保事项对金刚集团造成了持续的影响,在资金流动性困难与诉讼引起的巨大赔偿压力下,金刚集团的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大股东资金占用对其损害进一步加大。

(三)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建议

  1、改善股权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

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的结构十分明显,经营决策容易被大股东全权掌握,其他中小股东因持股比例小,经营决策的表决意见易于被否决,因此有利于大股东为自身利益做出有害行为,如本文分析的大股东资金占用行为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证券市场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优化股权高度集中的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证券市场中的零散投资者因为资金有限,通常投资的额度很小,难以成为可以实质参与上市公司经营决策的股东。机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相比于零散投资者更易成为参与经营决策表决的股东,且机构投资者通常为财务和金融领域的专业人员,可以在经济方面对于上市公司的发展谋略起辅助作用。因此引入机构投资者分散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成为与大股东同等地位的投资者,不仅能形成股东间有效制衡,还可以利用机构投资者的知识储备与分析视角助力上市公司的良性发展。

 2、完善内部治理且有效执行

“三会一层”是上市公司的基本治理结构,具有层层监督、有效制衡的重要作用。从本文分析的金刚集团来看,其“三会一层”中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况,使其中的监督和制衡作用失效,大股东资金占用一气呵成,因此有效的改善“三会一层”的任职情况,有益于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

目前我国明确规定上市公司需要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设立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岗位,但是职位的设定只是基础,有效的执行并发挥作用才是有效治理的本质。如金刚集团中的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均为朱文臣一人,导致董事会对总经理管理行为的监督和制约失效,因此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应该分离。任职的分离不仅要保证人员的分离,还要保证利益的分离。在分离任职时,应该避免家族化分布任职,即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中避免错综复杂的亲属关系;同时避免执行监督权的监事会成员成为大股东的傀儡,有效的保障监事使用权利进行监督。当互相不涉及个人利益牵连的人担任不同的职位时,“三会一层”间的相互制衡得以体现。

 3、提高外部审计质量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外部审计机构每年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增强财务报告的可信赖度,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最重要的依据是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如本文分析的案例中,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在审计层面识别上市公司的异常并及时说明,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和证券市场来说都是有利的,因此高质量的审计至关重要。

设置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平台,在平台内对承接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胜任能力的全方位评估,综合比较后选出最优人选。在审计时,要求审计人员深入审查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合同、披露的信息等,重点关注关联的违规担保和资金往来,并为其设置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减少大股东恶意占用资金并隐蔽行为发生的机率。

 4、加大外部监管与惩处力度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不断的正规化,约束大股东资金占用行为的相关文件也逐渐出台,但相关的处罚力度远远轻于带来的损害,较低的违规成本对大股东难以起到警示,当利益所需时,大股东仍可能会选择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因此笔者建议加大外部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

在监管方面,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可以设置稽查机制,细化上市公司对外披露财务报告的时间与内容,如在季度报告下设置月度报告并对大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重点标注,不定期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抽查,发现异端时及时深入调查,减少虚假披露的问题出现。再者,证监会可以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借款担保全公开链条,要求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及时检查公司的对外担保是否存在违规,在客观评价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发布专门的审核意见;要求提供借款的金融机构在贷款时细化并严格审核借款方和担保方的关系、借款方的内部控制情况、借款方违规担保和关联资金往来的信息披露等,确保每项贷款均经过借款方和担保方的决策程序。

在处罚方面,可以从罚款金额、行为约束、惩罚范围三方面加强。罚款金额上,可设置罚款金额百分比制度。即经过调查相关行业的行业状况和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影响后,针对不同行业制定相应的罚款比例,以高比例的罚款提高违规成本,同时比例形式可以让大股东明确知道资金占用行为会给自身带来的金额处罚,在一定程度上警示大股东;行为约束上,更严厉约束资金占用相关负责人的任职行为,如延长进入证券市场的时间甚至终身不得进入证券市场,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有关职位的,所有公司一律不得再聘用;惩罚范围上,对于与资金占用事件有关的所有人员进行处罚,即涵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普通职工,拓宽处罚的范围,使更大范围的人为保护自己利益而保持大股东资金占用的警惕性。

 结论

第一,隐蔽的方式在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侵占时更受青睐。目前的案例中鲜少直接挪用资金,常通过关联方交易进行,因为关联交易的隐蔽性有利于大股东利用控制权暗中侵占资金。本文分析的金刚集团即利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方式,达到资金占用的目的。

第二,大股东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战略异常是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重要因素。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相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信誉资质较低,对外融资的能力较弱,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战略表现异常而自有的资金无法满足需求时,则会将罪恶之手伸向上市公司。如金刚集团的大股东金刚集团负担巨额债务无法偿还、疯狂的多方面扩张需要资金支持,促使其侵占资金。

第三,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是大股东资金占用的重要原因。在股权高度集中的上市公司里,大股东因掌握实质的控制权对上市公司的决策决议、职位任命等拥有绝对的话语权,为其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提供有利环境。如金刚集团在金刚集团中股权独大,其控制人朱文臣时任金刚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在资金不足时利用控制权占用资金。

第四,外部审计的失职和外部监管部门的惩处力度不足是重要外部原因。外部审计的目的是通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增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可信赖程度,当外部审计未及时发现异常、实施审计程序时,不能及时遏制大股东的资金占用行为;外部监管部门发现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后,对相关责任主体惩罚力度较轻,较低的违规成本无法起到警示作用。

第五,上市公司、股东、证券市场在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中遭受严重影响。上市公司资金紧张,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下降,甚至面临退市风险;股票价格的大幅波动严重损害中小股东权益;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和稳定性受到影响。

 致谢

大学四年恍如白驹过隙,转眼即将毕业。大学四年里,在良师的带领下学习了扎实的理论知识,为毕业后走向工作岗位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在益友的陪伴下,度过了丰富的大学生活。

首先,我要感谢我的指导教师XX老师,感谢XX老师的悉心指导,您不仅具有高尚的师德,还有严谨的治学态度,从选题到截稿一路上给予我帮助和鼓励,引导我一步步完成毕业论文,衷心感谢您无私的付出,您的治学态度将积极影响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

其次,我要感谢我的家人和朋友,你们一直是我坚强的后盾,感谢父母二十多年的养育之恩,感谢他们在我求学路上给予的物质支持和精神支持,感谢我的挚友黎岚梅、廖树明,感谢你们在我求学路上给予的帮助,鼓励我直面困难、勇于前进,很幸运和你们成为朋友,希望我们友谊长存。

最后,感谢母校给予我学习的机会,感谢商学院的培养,感谢所有帮助我的老师和同学,我将怀着感恩之心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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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资金占用案例分析——以ST金刚为例

大股东资金占用案例分析——以ST金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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