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的传播机制及其治理研究 ——以新冠疫情期间网络谣言为例

摘要

当今新冠肺炎已经成为全球密切关注的话题,而新冠肺炎中传播的大量网络谣言也为个人与社会带来了严重的挑战。网络谣言具有传播迅速,影响范围广,信源模糊的特点。新冠疫情中,网络上充斥着“子虚乌有”类、“言过其实”类、“偷梁换柱”类、“以偏概全”类等谣言。在谣言传播中,运用具体数字增强其可信度、引用权威人士话语确保其“真实性”、用简短句式突出其“重要性”。新冠疫情中网络谣言的传播,既有XX失声、媒体把关不到位等原因,也有公众因恐慌而影响自我判断、部分网民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谣言传播带来公民个人名誉受损,刺激公众的恐慌情绪、增加疫情期间社会的不稳定程度等危害。我们应充分发挥相关XX部门的权威作用、提升媒介对疫情谣言的把关能力、正面宣传引导疫情信息、提高公众对疫情谣言的辨别能力等。

  关键词:新冠疫情;网络谣言;原因;危害;治理

 引言

2019年12月底,一场前所未有的新冠肺炎疫情弥漫了整个世界,相关数据表明,截止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超1.4亿,死亡病例超300万。相比于以前的“非典”以及“埃博拉”疫情,新冠肺炎疫情出现了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的新传播特点。为了应对如此庞大规模的疫情,以中国为代表的国家的XX采取了更加严谨、多效的治理措施,稳定了疫情的发展形势。但随着疫情的不断扩展和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疫情下的网络谣言也得到了广泛传播,因此,对新冠肺炎疫情下出现的网络谣言也需要更完善的治理措施。

 第1章网络谣言概述

“网络谣言是指以网络为媒介传播的带有虚假性、欺骗性、误导性的信息。”网络谣言,是谣言在互联网时代的新表现,其内容本身还是谣言,网络不过为其提供了新的平台。网络谣言的产生和发展主要归功于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新突破。截止去年9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7.0%,这进一步说明了使用互联网的人越来越多,网络谣言的传播范围也不断扩大。也可以说,互联网为网络谣言提供了温床,网络谣言较过去的谣言也有些新的特点。

第一,传播迅速,影响范围广。网络谣言的模式已经转变,多渠道、多角度、多模式传播成为主流,如链状传播、树状传播、放射状传播等[1],相比于从前的谣言,它更突出了一种双向性、互动性、交叉性和变异性,而且以一种滚雪球的方式被进一步传递下去。由于互联网用户群体的不断扩大,网络谣言一旦被传播开来,便会蔓延到不同地域、不同职业的群体中,从而产生相当广泛的影响。从前的谣言传播主要是依靠人际的口头传播,传播的人群也只局限于生活或工作的一般群体,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而自从有了互联网的加入,谣言的传播就不仅限于口头传播了,而是依赖于网络媒介形成大面积传播。网络用户多、传递速度快等特点会将一则网络谣言迅速传播至全网,转发、阅读数的不断增多,意味着收到网络谣言的人也越来越多,范围也会无限扩大,这无疑会给社会带来难以预估的破坏力。2010年2月20至21日,网上出现大量关于山西某些地区将会地震的谣言,当地群众因为盲目信任谣言,为躲避地震,于2月20日凌晨走上街头,当地地震网也陷入混乱。第二天上午,山西地震局辟谣。后来经过当地公安的探查,最后查出了5名造谣者。以微博为例,微博拥有庞大的用户群体,有关数据显示,大部分中国网民手机端使用微博占总时长的比例在25%以下,占比55.3%,可以看出,微博的网民数量不容小觑。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微博更是成为了网民获得信息的重要渠道,一则谣言经微博大量转发后就会以高速向人群中扩展,传播速度非常惊人。

第二,信源具有模糊性。公众在传播一则谣言时,都很难说出信息的出处,这也成为网络谣言的又一大特征。相对于传统的谣言而言,网络谣言主要是通过人们日常使用的手机、电脑等新媒体进行传播的,网络连接了个人,连通了整个世界,信息泛如瀚海,我们很难确定网络谣言的出处,这也为恶意的谣言“制造者”提供了“捷径”。网络谣言的传播并不遵从于“原创”,而是被接受者按照自己对事件的猜测及态度进行加工,形成不同的“版本”。人们不会对不同的消息全盘吸收,只会选择性接受与自身判断相吻合的内容。所以,在某些信息不间断传播中,就表现出观点鲜明、证据模糊的特点,“据猜测/分析”、“按理说/逻辑上说”、“据内部人士”透露成了典型标志。信源的模糊性更增加了事件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危害发生的概率。2020年1月26日,唐山某村有一人通过其微信转发一则“内部消息,唐山确诊30例,丰南确诊6例”的疫情谣言,此则谣言也被不断转发,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2020年3月,湖北人的朋友圈流传着“有内部消息称湖北粮食短缺,赶紧囤粮抢油”。2020年8月,随着新的《契税法》的发布微信中流传一则“可靠消息,契税法来了,税率要提高”的谣言。2020年也有“重磅内部消息”称“数字人民币将取代第三方移动支付”。这几则谣言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它的信源过于模糊,谣言发布者为了获得更多网络用户的转发,声称此谣言为“内部消息”,但何为“内部消息”?他们并没有进行具体说明。对于一则消息,我们最需要关注的就是消息的出处,但在这则谣言中,我们无法获取消息的出处,因此这更说明了网络谣言的信源具有模糊性的特点,这也成为了网络谣言的特点之一。许多网民抱着一种所谓的侥幸心理来肆意发布网络谣言,就目前来看,虽然已经实行了网络实名制,但一些平台为了吸引用户,而不是百分之百强制用户进行实名注册,这也为网络谣言的大面积传播提供了方便。

 第2章新冠肺炎疫情下的网络谣言

  2.1新冠肺炎疫情背景

2019年底,疫情爆发后,湖北省武汉市立即展开了流感等相关疾病的研究和监测,每日都有新冠肺炎新的确诊病例,人们与病毒没有硝烟的战争拉开帷幕。中央第一时间指示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要求各省市疫情防控工作,多个省市派遣医务工作者驰援武汉,多省物资也及时送达,为武汉疫情提供了强力支援,各省携手修筑了防控疫情的堡垒。然而,正当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之时,有关新冠肺炎的谣言也在萌芽,并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公众的视线,混淆了公众的视听,引起了社会不稳定的态势。由于公众对疫情有限的认知能力以及有关部门涉疫信息公布不及时,这也为疫情期间网络谣言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2.2新冠肺炎疫情下网络谣言的分类

  2.2.1“子虚乌有”类谣言

子虚乌有是指不存在的、不真实的事情。疫情发生以来,网络上的谣言出现了膨胀式生长,网络谣言的内容都出奇的相似,大多都与疫情相关。根据谣言流通量公式,谣言流通量=与问题的关联度×社会环境的不确定性×社会成员的不安感。本着这一理论,网络谣言发布者抓住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们更注重自身健康的心理,他们发布了许多与身体健康相关的谣言。最典型的就有“99.9%的新冠病毒在十分钟内可以被茶水杀灭”“多吃大蒜可以预防新冠病毒”“喷洒酒精可以杀死新冠病毒”等等,他们最主要的特点就是都与公众的健康息息相关。2020年在大连市民的朋友圈中充斥着一则信息“大连的自来水增加氯气量,居民用水需至少将其静置两小时”,许多大连市民都担心氯气过多而影响身体健康,对氯气注入很是恐慌,不仅影响了大连人民的生活,也同样引起了网络上市民情绪的躁动,这对于社会稳定是十分不利的。自来水是通过自来水处理厂净化、消毒后生产出来的符合相应标准的供人们生活、生产使用的水。生活用水主要通过水厂的取水泵站汲取江河湖泊及地下水,地表水,由自来水厂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标准》,经过沉淀、消毒、过滤等工艺流程的处理,最后通过配水泵站输送到各个用户[2]。江河湖泊、地表水、地下水本身会带有一些不利于人们身体健康的物质,生产自来水时使用氯气就是为了消毒杀菌,大连自来水公司的做法遵守了国家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标准,并不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谣言传播者的出发点在于博取更多公众的关注与转发,实际上就是利用了公众的心理特征。这类谣言并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完全是“子虚乌有”。

 2.2.2“言过其实”类谣言

所谓言过其实,是指话说的过分,超过了实际情况。疫情期间,这类谣言更具有迷惑性。2020年2月,互联网上传播着一则消息“北京西门子大厦有1例确诊”,但经过调查是谣言,2月15日房山区是有一名新冠确诊人员,流调显示,该人曾于2月2日进入西门子中心E座,但未长时间停留。而后该大厦在经过消毒后正常运行,并未出现确诊人员。2021年1月21日有网民在西乡的百度贴吧里发布了“学校不顾高三学生的安危,坚持补课了两月多“的帖子,并谎称汉中已经出现了确诊人员,最后,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汉中并未出现任何确诊病例,是发帖人对学校放假补课不满而进行的造谣抱怨行为。这则谣言的制造者基于学校补课的背景,任意在网上发布当地有确诊病例的行为,是对学校利用假期对学生进行补课的方式的不满,但仅仅因为他个人心中的不满而使当地所有人恐慌的行为是不可取的。这则谣言在当地引起了严重的恐慌,这将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维持。虽然假期补课是事实,但学校利用的是网络手段,并不会引起疫情的大面积传播,当地也没有出现确诊病例,因此这则帖子存在着夸大事实的倾向,也加重了社会不稳定情绪。这类谣言因为基于一定的事实之上,所以更容易让人相信,从而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

 2.2.3“偷梁换柱”类谣言

偷梁换柱,就是玩弄手法,以假代真。在新冠肺炎的背景下,XX和公众的视线焦点都在疫情的防控上,而这一切都被别有用心的谣言传播者看在眼里,他们不关心疫情是否好转,而把注意力放在博取公众眼球上。2021年1月31日,一则关于“做完肛拭子检测的石家庄市民变‘企鹅’”的视频在各大网站大量传播,并引发了公众的关注。网民关注点在于“肛拭子”检测方法是否会普及、“肛拭子”检测是否真的会如视频中一样给人体带来伤害?但经过石家庄互联网举报中心向市卫健部门和市新冠肺炎救治专家组成员核实,这则视频与事实不符,并且当地并未采集过肛拭子,肛拭子标本只对住院并发腹泻的新冠肺炎患者进行采集,且肛拭子采集后不会出现不适现象。就目前来看,对于低风险区的普通群众来说,主要还是采用鼻咽拭子来进行核酸检测。“肛拭子”作为一种新的检测方法并未在大规模范围内用于检测,所以并不存在“肛拭子”成为普遍检测方法的说法。其次,该地卫健委也提到该视频与“肛拭子”检测没有任何关联,存在着视频恶意剪辑的可能,因此在检测后变“企鹅”的谣言也是不攻自破了。这种故意把其他场景中的照片或视频用在疫情信息中的谣言并不鲜见,越是在社会秩序不稳定之时,就越是有别有用心的谣言传播者为了获取自己想要的流量而绞尽脑汁博取公众的注意力,进而获得所谓的“利益”,但这种获取利益的方式却不是被社会所接受和认可的,后果严重的还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2.2.4“以偏概全”类谣言

以偏概全,即用片面的观点看待整体问题,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作为公众日常信息提供者的大众媒体,在传播新冠肺炎相关疫情防控信息上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大众媒体如果使用不够准确的言辞时,也会引起公众的激烈行动。比如有多家媒体报道了关于李兰娟院士的言论“新冠肺炎病毒在零下4摄氏度可以存活数个月,在零下20摄氏度可以存活20年”。但李兰娟表示这则报道缺乏切确性。不同病毒由于自身特性的不同,在低温下存活时间也不相同,并且新冠病毒本身就是一个新的病毒,其特性还需要进一步去验证和发现。这些媒体忽略了新冠病毒存活的前提,而把其他病毒的存活特征强加于新冠病毒之上,这只是一种片面的解读。2021年3月,有媒体称“新冠肺炎疫苗的保护期只有6个月”,但经过疾控专家回应称保护期不只有6个月,只是目前只有6个月数据。这些媒体是完全误解了新冠肺炎疫苗的保护期限,由于疫苗目前最早的接种人群只有半年,所以无法用相关具体数据证明疫苗的保护期限,保护期目前是未知的状态,相关部门也在不断收集疫苗保护期限的数据,这需要交给时间来加以证明。媒体不谨慎的解读会形成一种新的谣言,会对公众的认知产生直接的影响,公众会基于媒体提供的信息采取行动。所以,媒体在解读疫情信息时,一定要多方位、多角度进行反复求证,给予公众准确而全面的信息,为公众提供准确的事实依据。

 2.3新冠肺炎疫情下网络谣言的新特性

  2.3.1以具体数字增强网络谣言的“说服力”

网络谣言从内容和形式上来说其实也不至于难以辨认,但如果被赋予具体的数字,它的“真实度”就会大大提升。比如,2020年6月,北京疫情发生后,在微博等社交平台上传播着“微信和支付宝已经通过提供交易数据列出了一个35万人筛查的名单”的消息。此则消息迅速上升到了整个平台的热门榜单。最终微信和支付宝均否认了这则谣言,并呼吁公众一切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由于在新冠疫情的特殊时期,人们每天面对着包括确诊人数和死亡人数在内的大量数字,这则谣言因为存在着“35万”这个具体的数字,更增加了信息的可信度,人们对于数字会更加敏感,因此带有具体数字的谣言总会被视为是存在的“事实”。这触目惊心的数字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迅速引起大众的反应,大众甚至会不加考察就对有关数字的信息进行转发,最终造成其大面积传播。2021年2月,有消息说“河北无极县腊月二十八开始到正月初八封城”,日期具体,又临近春节,自然让人不得不相信。后经当地疫情指挥办辟谣,此消息为谣言。用数字来说明问题,可以使事情显得更准确,使得其更具说服力,让人信服。具体数字使得谣言有了存在感和可信度,大众对此的第一反应就是相信它,并且进行转发让更多人知晓,正是由于这种具体数字引起的谣言“说服力”的提高才刺激了大众的盲目转发,进而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2.3.2引用权威人士话语确保网络谣言的“真实性”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网络谣言所呈现出来的第二大新的特性就是多引用权威人士的话语进行断章取义来保证其“真实性”。其中最典型的案例莫过于2020年10月钟南山院士在广药集团发布会上所说的“白云山复方板蓝根对新冠病毒有抑制作用”,这句话经过媒体的渠道传播后,短时间内大部分药店的白云山板蓝根销售一空,甚至连其他品牌的板蓝根也出现了断货。后来经钟南山院士强调,复方板蓝根在体外显示出了抑制的药效,但体内并不明确,而且仅仅指复方板蓝根,并非普通的板蓝根。2020年6月,网上出现了一篇署名为李兰娟院士的文章《北京新冠疫情,可能将全面大爆发》。经李兰娟本人辟谣,她未曾发表过此篇文章,其观点与她本人的不符。大众在疫情期间对权威人士的话是十分愿意相信的,尤其是像钟南山、李兰娟这样在疫情控制方面有话语权的专家,但造谣者也正是利用了公众对权威人士的充分信任,而对权威人士的话语进行曲解或者过度解读,来确保其谣言的“真实性”,从而为自己谋取所谓的经济利益或者社会影响。

 2.3.3用简短句式突出网络谣言的“重要性”

疫情期间的网络谣言另一大特征就是多用简短的句式来证明它的重要程度。在一般人的认知中,越重要的新闻所使用的字数越少。这个规律用在传播谣言上也是同样的,越想要博取大众关注的谣言字数往往越少。2021年1月,一则“晋中封城”的消息在山西省内的微信群内大面积传播。但经最终核实,该消息为谣言。我们可以看出,这则谣言仅仅用了短短几个字,就能引起微信群内的热烈反应,而且这则谣言对事件的来龙去脉并没有进行描述,也并不算一则完整的消息,但却引起了公众的激烈讨论。这则信息虽然短小,只有短短几个字,却能够让人们根据它提供的信息进行推理、想象,为其增加合理的解释,尤其是当某地疫情出现严重化趋势时,大众便会更相信其传播的是事实,抱着“宁可信其有”的态度来对待谣言。类似于此的谣言屡见不鲜,“2021年2月,公主岭将封城”“2021年1月,宁波封城”,此类谣言虽然简短,但是在当地却会产生难以预知的影响力,从而使得简短句式成为证实谣言“重要性”的一大手段。这说明了谣言的内容与公众的反应息息相关,用简短句式来描述消息,可以增强消息在公众心目中的“重量”。

 第3章新冠肺炎疫情下网络谣言的传播

  3.1传播原因

  3.1.1XX在新冠肺炎疫情中的失声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信息的来源,主要是以微博、微信朋友圈为主要平台的自媒体渠道。早在2019年12月,武汉市的医生已经在连续发现多例不明肺炎患者之后,并将对病情的猜测和相关情况发到了医生内部的工作群中,由于网络传播速度的实时性和范围的广泛性等特征,带有“武汉出现不明肺炎、疑似SARS病毒感染”的信息迅速传遍网络。有关武汉出现“新型肺炎”疫情的信息蔓延至了整个自媒体平台。但是,这些重要信息并没有受到XX领导层面的重视,甚至武汉警方还以散布谣言为由头,查处了发布此消息的八个人。如果XX足够重视他们所发布的消息,那么防控疫情的时间节点也会提前。可以说,XX在新冠肺炎起源的问题上做法十分不妥,在接到疑似新冠病毒信息的前提下,没有及时重视,予以调查,也没有告知公众任何预警信息,XX存在着失声行为。在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形势下,网络谣言的传播更加激烈,除了其本身内容的影响外,更为重要的是XX未能在疫情期间做好及时告知公众的工作,XX的失声使得真实信息被当作谣言被处罚,从而影响了大众对XX的信任程度,XX后来所采取的举措在谣言面前也会显得更加苍白无力。XX在疫情期间工作不到位的影响下,真实的信息可能一步步被掩盖,网络谣言可能会进一步在大众的社交空间中传播。2021年1月15日,网络流传着一则“石家庄周边将用大炮大药消毒,要关好门窗”的消息,后来当地互联网举报中心向市当地XX相关部门核实,该消息是一则谣言。此则谣言是“石家庄用飞机喷洒消毒水”的翻新改编。几月后,这则谣言又以同样的套路“重出江湖”,究其原因,就是XX在辟谣中的不及时和被动,XX在两次同类型的谣言中,都没有主动进行发现和查验,而总是经人举报后才去核实,这也使得XX在新冠肺炎疫情的辟谣中处于“失声”的境地,相关谣言的传播也并未得到充分的遏制,且面临着二次传播的可能。XX在新冠肺炎疫情中起着权威信息发布、维持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XX的及时发声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网络谣言的传播。

3.1.2媒体“把关人”作用的缺失

媒体在疫情下的网络谣言传播中也承担着很大的责任,媒体作为大众传媒机构,在信息把关和舆论引导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在此次疫情下网络谣言的传播中,媒体的把关作用没能更好的发挥出来。2020年1月31日晚,一个名叫“新华视点”微博号发布了一则关于双黄连口服液可以抑制新冠病毒的消息。后来,这则消息又被“人民网”进行转发,引起了大众高度的关注,一些人甚至连夜出门抢购双黄连,不论是药店还是网上的双黄连都被疯抢,后来被证实双黄连还没有在临床上进行试验,其效用仅仅是理论设想。从这一则谣言的传播来看,媒体负有很大的责任。作为媒体,其没有起到一个把关的作用,在信息的传播中,在没有对信息进行证实、取舍、选择的情况下,就肆意传播信息,这是一种不严谨的表现。人民网作为一个拥有庞大读者群体的媒体账号,深受人们的信赖,但它在信息发布之初,未与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论证,就随意进行转发,这加大了谣言的传播范围,因此这并不是一个权威媒体应有的担当,而是一种把关意识缺失的表现。

 3.1.3公众对疫情的恐慌情绪影响自我判断

心理学家曾经做过研究,人们对事物的恐惧,主要来自于对事物缺乏了解。截至目前,世界范围内的新冠疫情尚未完全被遏制,普通人对它的了解并不全面,在这种特殊环境中,公众的社会安全感会进一步降低,恐慌情绪越来越严重,而这些因素也影响了公众对疫情谣言的判断。2020年11月底,一则关于“沃尔玛超市有冷冻食品病毒呈阳性,沃尔玛总仓关闭”的消息流出,这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一旦有疫情相关事件出现,人们的恐慌情绪就会成为主导情绪,而这种主导情绪便会对人们的判断力产生重要影响。2021年1月31日,微信中有一则“石家庄怀特商场员工家属确诊新冠”的消息,但当调查后发现,目前该区没有新增确诊病例。从这则谣言看来,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形势下,公众畏惧新冠病毒,一旦出现了与新冠病毒相关的信息,由于恐慌情绪的影响,人们致力于得到控制新冠疫情的方法,从而无心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验证谣言是否真实。同时,前期也有很多关于进口冷冻食品检测病毒为阳性的相关报道,这更让谣言站住了脚。这类似于传播学上的集合行为发生的原因,首先来自于新冠肺炎疫情环境的结构性压力和触发性事件,而且当媒介对事件要素的呈现不充分时,也会引起公众对事实的判断出现偏差,媒介建构风险不当造成的危机或是媒介制造虚假新闻引发受众恐慌都是媒介恐慌事件的具体表现方式[3]。在疫情下,公众最畏惧的事莫过于新冠病毒,有了之前的报道作为证据,他们自然不会留过多的心思去求证,给了网络谣言一个可乘之机。

 3.1.4部分网民法律意识淡薄

法能安国,法亦能定民心。法治是我国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使国家社会稳定就必须依靠法律。但法律在行使过程中也是需要双向的支持,我们国家对于疫情这种突发性公共事件已经拥有明确的法律规制,最主要的代表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此外,关于互联网信息传播,我们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但是,除了法律的约束以外,还需要公民具有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2021年7月25日,库尔勒的三名市民传播关于“库尔勒封城”“储备粮食及生活用品”等消息,经当地防疫指挥部证实该消息为谣言。最后,公安机关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这三名造谣者处以了行政拘留。三人都缺乏法律意识,没有意识到随意传递疫情谣言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也忽略了法律的强制作用,这是一种观念上和行为上对法律的无视,但最后法律也给予造谣者狠狠的警告。2月9日,有人发布“北京开展消杀工作”的信息,随后被“北京发布”微博辟谣,当地警方也将造谣者吴某抓获,并以扰乱公共秩序为名将其行政拘留。尽管这则谣言很快被官方辟谣,但是造谣者依旧因为他对法律的无知付出了大的代价,知法守法也将成为社会的共识。

  3.2谣言的危害

  3.2.1使公民个人名誉受到损害

名誉是指社会对特定的公民的品行、思想、道德等多方面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4]。疫情谣言容易刺激人们的同仇敌忾心理,进一步演变成对当事人的网络攻击,从而给当事人的名誉带来损害。2020年12月8日,成都郫都区出现了3名确诊病例,他们的行程轨迹也得到了官方的通报。确诊病例之一的赵女士由于其一夜转场多个酒吧的行程轨迹而受到了大众的谩骂,一夜之间使她成为了众矢之的。其后,一名网传“赵女士本人照片”的朋友圈截图被大量转发,一时间网络上出现了大量对赵女士的诋毁、指责,赵女士的名誉和精神都受到了双重的打击。作为此次疫情的受害者,赵女士非但没有得到大众的同情,反而陷入了社会舆论的漩涡中。赵女士后来发表微博称朋友圈截图并非其本人,希望能够恢复正常生活。造谣者肆意制造关于他人的谣言,这势必会对当事人的名誉造成影响,如果情节严重可能将会转化为网络暴力。

 3.2.2刺激公众对疫情的恐慌情绪

疫情下网络谣言的内容基本都与疫情本身息息相关,但正是这些凭空捏造的疫情谣言,加剧了大众的恐慌情绪。2020年5月,大连市部分社交媒体上出现一则信息“沈阳某线路的大连列车员已经被确诊,其接触了六百人左右”。这则消息一经传出,就被无限转发、无限放大,最终引起了整个大连市民的恐慌情绪。后来包括“大连发布”等官方微博账号发声才澄清了这则谣言。一则谣言的危害力主要在于刺激公众的恐慌情绪,出于恐惧心理,公众除了将消息转发告知他人以外,基本上没有任何措施,也正是由于这种盲目转发,才导致了整个社会公众的恐慌情绪。“群体感染是某种观念情绪或行为在暗示机制的作用下以异常的速度在人群中蔓延开来的过程,经过这个过程,一种情绪、一个观点会迅速支配整个人群,并迅速引发整个人群的激烈行动[5]。”网络又加快了群体感染的速度和规模,网络谣言所带来的令人恐慌的情绪会迅速从一个人转化为一群人,最终整个社会将弥漫着一种恐慌情绪。带着这种情绪生活、工作、学习,从微观层面上来说,将大大影响生活的质量、学习和工作的效率,从宏观层面上来说,将不利于经济的恢复,这些影响是不容小觑的。

3.2.3增加疫情期间社会的不稳定程度

疫情下的网络谣言,大多与我国XX的政策背道而驰,或断章取义,或过度解读,这对XX政策的施行有着巨大的阻碍。首先,不稳定的情况在于社会不同群体的对立。比如,网络上有消息称:“湖北的产品带有病毒,不可购买”。接着不少人对湖北有了不好的看法,纷纷拒绝购买湖北产品,因此脐橙之乡滞销了17万吨脐橙,这不仅为当地的农民也为当地的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困扰。接着便出现了对湖北人的“用人歧视”“拒绝湖北人入住酒店”等事件,从而也引发了社会上不同群体的对立:有的人支持湖北产品,有的人抵制湖北产品。从对湖北歧视这些事情来看,还是起源于对湖北不友好的谣言,这使得支持湖北的群体与反对湖北的群体形成了一种社会对立,进而随着对立的不断深入,社会的不稳定程度也得到明显提升。其次,不稳定的情况还在于物资疯抢等不理性的行为。比如,有消息称“湖北粮食紧缺,赶紧去超市囤米”,但经过湖北省粮食局回应:湖北粮食库存充足。尽管最后相关部门对此进行了辟谣,但在辟谣之前,还是有不少人相信了这则谣言,湖北各地的超市粮油基本被抢购一空。这也说明某些谣言存在着误导公众的行为,这也引发了公众消费结构的混乱以及当地物资储备量的问题。这些行为看似是防控疫情的常规做法,但可能会带来破坏性的后果,更增加了疫情期间的社会不稳定性。

3.2.4因回应疫情信息不及时而影响XX权威

XX作为国家机构,拥有很强的公信力。疫情期间因为XX回应信息不及时而造成社会上信息混乱,真相与谣言齐飞,人们真假难辨,这影响了XX权威。在新冠肺炎爆发初期,李文亮医生爆出了不明肺炎信息,它本身是事实,然而XX却把它当成谣言看待,并且给予李文亮医生处罚。等到疫情爆发严重时,XX才对此事件进行澄清,但很不幸的是,XX回应信息的速度过于缓慢,而李文亮医生生前也没有等到最终的道歉。这件事在网络上引起了公众的热烈讨论,舆论持续发酵,许多自媒体账号纷纷惋惜李文亮医生。信息的核查固然需要一个过程,但在涉及公共安全时,相关XX官员应该有担当意识,发挥XX的信息传播优势,及时回应公众疑问。否则,XX的公信力必然会受到影响,当网络上再出现真假难辨的信息时,即使XX出面辟谣,人们也可能会选择相信谣言。XX的及时回应既是信息传播的最佳途径,也是使谣言终止的最有力武器。

 第4章新冠肺炎疫情下网络谣言的治理对策

  4.1充分发挥相关XX部门的权威作用

相关XX部门在疫情期间所发挥的作用尤为重要,在防控疫情方面,相关XX部门也是首当其冲的。防控疫情期间的网络谣言,也是相关XX部门的职责之一。但是,在疫情中谣言的防控上,相关XX部门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去回应疫情信息。在2021年1月27日,朋友圈传播了一个关于宁波抗疫补贴发放的链接,点击进入之后就要求转发分享,后来经网警辟谣:以上内容为谣言,该链接的目的就是吸引流量和钱财,盗取公民个人信息。尽管已经辟谣,但此种“抗疫补贴”谣言仍然以不同版本在各地的朋友圈中盛行。究其主要原因,还是相关XX部门在核实相关信息时缺乏一定的效率,而导致了辟谣速度相对缓慢,影响了公众对谣言的认知。只有相关XX部门在疫情信息方面做到位,才能有效遏制谣言传播。2020年3月14日,有“接种新冠疫苗导致血库紧张”的说法在朋友圈中流传,针对这种说法,国家卫健委15日称,《献血法》有规定两次献血要间隔6月。卫健委已经加强了血液库存监测和调度,目前,血库供应平稳,基本满足临床用血需求。国家卫健委的这个回应非常有力,稳定了公众的情绪。国家卫健委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xxx组成部门,其相关回应极具权威性。因此,XX在疫情期间应该进一步加强公信力建设,充分发挥相关XX部门的职能作用。首先,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制度,主动向公众提供权威信息;其次,邀请相关领域内的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士,通过媒体渠道,向公众传播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科学素养;第三,XX应提高工作效率,对于疫情中的信息要及时去核查,尽快给公众一个权威的公告。第四,XX应随时保持热线电话等民意反映渠道的畅通,随时与人们取得联系,对人们反映的情况能够及时处理。

 4.2提升媒体对疫情谣言的把关能力

媒体作为大众传播的传播者,对于信息的筛选、处理是有一定的把关作用的,是信息的“把关人”,怀特提出“新闻媒介的报道活动不是有闻必录,而是对众多的新闻素材进行取舍选择和加工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传播媒介形成一道关口,通过这个关口传达给受众的新闻或信息只是少数[6]”。媒体的信息取舍影响公众的认知,这与媒体自身的把关标准有着重要的联系。只有经过媒体把关的信息,才能流入大众的信息渠道。传统媒体时代,一篇新闻的产生要经过选题、采访、调查、审核等几道关口,而且因为普通民众发布信息的渠道不多,所以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新闻的真实性。我国也多次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制层面强调新媒体平台的“把关人“作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机制,制定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细则。”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规定。如果违反,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7]。但互联网时代,因为信息博杂,对新媒体而言,人工审核难度很大,于是一般会采用设置敏感词的方式进行把关。但是,机器的把关并不是完全可靠的,其中一些不是相对准确的信息也会被误传入信息流通渠道,因此人工核查工作非常重要。应该说,疫情期间,各种谣言满天乱飞,与新媒体把关不严关系甚大。针对这种情况,新媒体平台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落实自己的把关人职责。第一,关键词、敏感词要更加细化,守住遏制网络谣言的第一关。同时提高智能化水平,最大限度的筛选出不实信息;第二,加大人工审核的工作力度,尤其是在疫情的关键时期;第三,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对发布信息者进行善意提醒。最后,也是尤为重要的,媒体要坚守自己的职业底线,要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起来。

4.3正面宣传引导疫情信息

媒体是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媒体通过借助某种传播手段传递新闻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力,称为媒介权威。媒介权威包括新闻媒介的社会教化能力、思想控制能力和媒介的信用度。媒体应充分利用自己的媒介权威,正面宣传引导疫情信息,从而减少公众对网络谣言的接收度。诺伊曼的《沉默的螺旋》理论曾提出:“经大众传媒强调提示的意见由于具有公开性和传播的广泛性,容易被当作“多数”或“优势”意见所认知,这种环境认知所带来的压力或安全感,会导致社会生活中占压倒优势的“多数意见”——舆论的诞生[8]。”因此,媒体应更注重对疫情中出现的各类信息的查验,对于网络中的谣言要及时阻断其传播,对于XX已经发布的辟谣公告要进行转发,以便更多的人知晓。媒体必须要引导好舆论的方向,使正面的舆论覆盖整个网络。疫情期间谣言充斥着整个网络,对人们的精神心理有着严重影响,媒体更应该传播正能量的东西,调节人们的精神和心理,这样才能使社会氛围更加积极向上,这样才能对疫情防控的工作产生推动力。综上所述,疫情信息的正面引导离不开媒体的努力,要进一步提升媒体的引导能力。

 4.4提高对疫情谣言的辨别能力

从疫情中网络谣言的受众本身来说,公民个人的做法也会对谣言传播产生巨大的影响。公民作为疫情信息的接收者,应该有一定的判断能力。疫情期间的网络谣言能否产生效果,最重要的还是看接收者的态度。所以,公民应该提高对疫情谣言的辨别能力,对于疫情期间网络中传播的信息应该有一定的怀疑态度,然后带着怀疑去验证其真实性,而不应该对信息全盘接收,不加验证就盲目相信。谣言止于智者,其根本就在于无论表面上多么“真实”的谣言,只要接收者不承认,其效果就不被承认。公民作为独立的个体,应该提高自身的思考能力和辨别能力。首先,对于信息源不明确的信息,我们要多方验证,如果自身无法确定信息的真实性,可以询问XX相关部门,甚至可以求助媒体去查证。其次要多看正规权威媒体的消息,对小道消息应谨慎对待;第三,运用自己的生活常识或专业知识去进行逻辑推理或分析,从而做出理性判断。第四,发布、转发信息要慎重,不能随意发布,也不能人云亦云。我国法律规定“如果造谣信息被浏览5000次以上,转发500次以上,情节严重者将会构成诽谤罪,”疫情期间,随意转发谣言很可能对社会、公共的安全都造成威胁,对公众个人的影响会更大。公众也要提高自己的媒介素养,这样才能为疫情谣言防控工作的开展作出贡献。

 4.5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从我国国家机关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出现的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上来看,我国对涉及疫情的网络谣言的法律法规已经比较健全,但法律效果的实现始终是需要国家和公民的双向合作的,只有公民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公民才能在法律的制度内来约束自己。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实现:首先,国家应当定期对公民举行普法教育,告诉公民在疫情期间做哪些事是违法的,应当如何做;其次,XX在疫情期间法律执行过程中,应当依法行动,不能包庇、减轻对造谣者的惩罚,要使公众正确认识法律的地位及内涵;最后,公民应当适量阅读有关疫情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明确不良行为将会带来的结果,加强对法律强制力的认识。综上所述,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已经成为一种迫切需要,必须加强重视。

结论

当今新冠肺炎已经成为全球密切关注的话题,在网络时代,新冠肺炎疫情下传播的大量网络谣言也为个人与社会带来了严重的挑战。本文立足于疫情期间网络谣言的生存现状,在研究其特点的基础上,分析网络谣言传播的原因及其危害。在对新冠肺炎疫情下网络谣言的治理上,根据其传播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角度入手,XX和媒体要有职责意识,明确各自的责任,同时公众个人也应该有一定的辨别能力、媒介素养、法律素养等,从个体的角度来为网络谣言的防控提供解决方法。总之,新冠肺炎疫情下网络谣言的治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根据其传播特点和原因提供精细化的解决方案,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对疫情下的网络谣言进行净化,达到治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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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4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发布[J].中国广播,2020(11):54.

 致谢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大学生活已经过去了三年半,在这三年半里,我遇到了很多优秀的老师,认识了很多新朋友,学习到了很多广播电视相关的专业知识。这些知识让我在未来的工作打下了基础。在这三年半里,正是有老师们和同学们的帮助,我才得以提升,在此我十分感激。

首先,我要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老师特别负责,在上课的时候就开始给我们讲论文写作的要点。本篇论文都是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老师帮助我解决了很多我不懂的问题。

其次,还要感谢广播电视学专业的老师们,感谢每一位老师的言传身教,对每一位学生的认真负责,让我们在大学前三年半的时间学到很多知识,拓展了我们的能力。

最后,还要感谢我的家人、朋友,感谢你们给予我鼓励,希望大家都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美满的生活。

网络谣言的传播机制及其治理研究 ——以新冠疫情期间网络谣言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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