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中斯佳丽与瑞特的婚姻悲剧

  摘要:

幸福美满的爱情婚姻是每个人内心所向往的美好愿望。小说《飘》不仅展现出了X内战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象,也详细描述了女主人公斯佳丽的三次婚姻经历。本文以斯佳丽的爱情认知与婚姻意识为讨论要点,以其和瑞特的第三段婚姻为重点,从而对斯佳丽的婚姻悲剧进行探讨分析,对我们应该树立怎样的婚姻观提出一些观点。

  关键词:《飘》;爱情认知;婚姻意识;悲剧;婚姻观;

  一、爱情是婚姻的基础

爱情与婚姻有着必然的联系,成功的婚姻背后都是有爱情基础的,但婚姻不等同于爱情。爱情的产生是异性双方因有着共同的理念,一致的三观而产生相互吸引的磁场,并为着共同的生活目标而努力,这样才能打造和谐的婚姻生活。没有爱情的婚姻通常都会分叉走向不同的尽头。

  (一)爱情认知是婚姻产生的思想基础

每个女孩子都曾经有过关于美好爱情的美好向往和愿景。16岁的斯佳丽爱情源于那个一直刻在在自己脑海中场景的阿希礼:她站在前门廊里,看着他,系着一条宽宽的黑领带,领带别针上有个美杜莎的玉石浮雕头像,身穿灰色细毛料衣服,靴子也擦得亮光,站在那里一直望着她,阿希礼那双睡意朦胧的眼睛灰灰的,大大的,满眼含着笑意。从开始到后面,斯佳丽对阿希礼的爱的执着专一仿佛像是中了美杜莎的引诱一般,一直萦绕心头。不可否认,连续三次的婚姻关系中,斯佳丽一直在内心深处迷恋爱着阿希礼。

弗洛伊德认为人的精神世界可分为本我、自我、超我三重人格结构。本我遵循着“快乐原则”不受理智和道德的约束。自我遵循着“现实原则”。根据现实条件控制着本我的活动。“超我在人格中是社会力量的代表,由儿童时期父母师长的善恶是非观念影响而建立,表现为良心和理想等,遵守着“至善原则”。它是人格结构中最后形成的保障,社会文明发展的一个层次。”[邓胜立蔡善文:《飘》中思嘉人物性格的分析,文学语言学研究,2007年5月号上旬刊

]当三者关系处于失调状态,人的行为就容易就出现失控现象,而相互协调平衡时,人的精神,处事就会理性对待。对于斯佳丽来说,其性格中有着很多的本我的体现,冷漠自私、敢爱敢恨、虚伪傲慢、追求自由,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甚至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行为。然而,由于其所处社会环境,在塔拉这片土地上,上层阶级的各种社会道德标准和礼仪标准一直提醒,警示和约束着她。良好的文化修养,受人尊重的社会地位和受人尊敬的涵养,这些都是斯佳丽所不能理解和具备的。但是英俊潇洒,待人彬彬有礼的阿希礼身上恰巧具备了这些美好的的品质,他的身上有着完全不属于,不同于她的气质。这也是母亲埃伦和黑妈妈所常教习提及的气质。阿希礼身上所体现的行为以及气质体现的恰巧是斯佳性格中所不能接受,却又渴望着能够也向母亲那样自然的呈现出来的受社会道德观念影响的超我。

斯佳丽试图追求超我而对本我的背叛,一开始就注定了她对阿希礼的爱情追求结果是悲剧的,而这一点阿希礼一开始就已经意识到了。他对斯佳丽说:“像我们俩这样缺乏共同志趣的人,光有爱情,就是结了婚也不会美满。斯佳丽,你要求得到的是整个人,包括他的身体,他的心灵和他的思想。要是得不到,你会痛苦的。可我不能把自己整个人都给你。我也不能把自己整个人给任何人⋯⋯”。[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125页。]但是斯佳丽并不接受他的观点,以至于在后面经历了三段婚姻的斯佳丽一直都没意识到这点。阿希礼思想上的神秘和捉摸不透,让本我固执的她一直保持,并追求着自己对阿希礼超我般向往,占有式的爱。因此在后来的三次婚姻关系中,斯佳丽一直固执于自身对阿希礼爱情的专一,遵循本我对超我执着的盲目爱情认知,认为自己才是最适合阿希礼,阿希礼内心定然也是爱着自己的,只是他不好表露出来。以至于无视,忽略了第三段婚姻关系中与她本身无论是在性格上,还是在观念里就很匹配的瑞特对她的不断付出和默默守候的爱。

马克思说:“如果你的爱作为爱没有引起对方的爱,如果你作为恋爱者通过你的生命表现没有使你成为被爱的人,那么你的爱就是无力的,就是不幸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人民出版社。]斯佳丽对年少爱情认知的盲目幻想以及得不到阿希礼的爱一直存有遗憾,天性骄傲不服输的她经过战争的洗礼和三次盲目随性而为的婚姻行为,仍然固守着对阿希礼的爱。而同样骄傲自尊,无拘无束的瑞特,对待斯佳丽却一直小心翼翼的爱着,守候着斯佳丽。他十分了解斯佳丽,让她对自己又爱又恨。他深爱着斯佳丽,却又对她保持着距离,他知道斯佳丽对唾手可得的东西根本不屑一顾,如果被斯佳丽发现他真的爱她,便会以此抓住这一点来伤害他的自尊,骑在他头上作威作福,肆意妄为。因此,他不愿意向斯佳丽敞开心扉,告诉她,他是如此的渴望她可以回应他的爱。所以他把这份爱掩藏在内心深处,伪装在对斯佳丽的冷嘲热讽和嘻笑怒骂中。两份这样无法获得引起对方爱的回应的爱显得如此憔悴不幸,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如果斯佳丽能在塔拉阿希礼再次拒绝她时理性认识自己的爱是一个人的盲目,愿花些心思去发现瑞特对她的爱和关心,包容和忍耐,同时,瑞特敢于面对自己的爱情,直接向斯佳丽吐露自己长久以来隐藏在心里的热烈的爱,那么他与斯佳丽的婚姻也不会最终以失败而告终。

婚姻中最重要的是两人相互之间的感情,爱情基础是婚姻所不可缺少的。有着共同爱情认知基础的婚姻才会稳固长久,彼此有了共同的心灵寄托和共鸣,精神的慰藉,这才是幸福美满的婚姻。斯佳丽与瑞特的婚姻一开始就是没有爱情基础的。斯佳丽会与瑞特结婚,是因为其可以通过与瑞特的婚姻可以使自己的生活质量,安全需要和社会地位得到保障。而瑞特则是想通过婚姻这根纽带来使自己与斯佳丽的关系更进一步,以此希望通过自己的付出默默等待来获得斯佳丽爱情上对自己的认可。从一开始,两人在婚姻中的爱情认知就是不对等,畸形的,以至于开始就预示着两人的婚姻最终会走向悲剧。

  (二)共同理念是步入婚姻的重要前提

在《飘》作者笔下,女主人公斯佳丽共经历了三段婚姻,第一段是以报复阿希礼和玫兰妮为目的,赌气与查尔斯结婚。第二次是为保住塔拉与妹妹未婚夫开始的。第三段则是在瑞特强烈的求婚表白下缔结的。但在第三段与瑞特的婚姻关系中,一方面虽然是因为瑞特可以随时给予她物质与精神上的帮助,另一方面更是因为她与瑞特在很多方面都很相似,可以相互接纳理解,属于同一类人。她对瑞特说过,“钱的用处确实很大,你知道,瑞特,弗兰克没有留下多少钱。可是另一方面–是的,瑞特,我们的确合得来,你知道。你是我遇到过的男人中唯一接受女人说真话的人;再说,有个并不把我当成傻乎乎的蠢货,不指望我说谎话的丈夫,总归是件好事……”[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971页。]。在瑞特面前,她不用虚伪的戴上面具就可以在他的面前完全展示自我。瑞特本身虽然生在南方贵族家庭,但他不屑于做上流社会的绅士,是上流社会道德规范的反叛者,放荡不羁,鄙视南方的礼仪和社会规范。当他第一次在十二棵橡树庄园韦尔克斯家的烧烤会上遇见了斯佳丽,便在其背后注视洞察着她的一举一动。而无意偷听到斯佳丽抛开上流社会小姐应有的矜持给阿希礼告白却遭拒绝,这让骄傲的斯佳丽自尊心大受打击,感到非常羞愧愤恨。但正是这一敢想敢说,敢爱敢恨的独特行经,让瑞特对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以至于在后面与斯佳丽的相处过程中深深的爱上了她。她是他见过的唯一跟自己相似的女子,傲慢无礼,离经叛道,坦荡不羁且自私冷漠。他曾对斯佳说过:“因为我们太相似了,我们都太坏了:自私、狡猾,而且都善于识穿别人的伪装。”[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678页。]也许,正因为两人性格上的相似,所以瑞特在婚后才更爱对方,愿意接纳对方的缺点,这样的爱自然,原始,贴近灵魂。

所以正因为斯佳丽与瑞特在为人做事方面有着共同的看法,因此这也是促进他们乐意步入婚姻的重要前提。只是在这段婚姻过程中,斯佳丽一开始就从未认真的去想过重新发现瑞特所说的以“乐趣”而结婚的真正意义在哪里,认识婚姻这一双人关系缔结的开始又是代表着什么。即使两人在某一方面可以达成共识,在她的头脑以及婚姻行为中,她对于婚姻概念似乎没有什么过多的认知。但对婚姻概念真正的认知,模糊而随意的意识行为,也是导致其婚姻悲剧的原因之一。

  二、责任是婚姻的保障

  (一)责任担当是婚姻的维系链条

婚姻是一种责任,一种担当。俄罗斯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要记住,爱情首先意味着对你的爱侣的命运、前途承担责任……爱,首先意味着奉献,把自己的精神力量献给伴侣,为他(她)缔造幸福。”[苏霍姆林斯基:《给儿子的信》,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德育教研室,1984年,第2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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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玛格丽特·米切尔笔下,女主人公斯佳丽从和平到战争再到和平时期共经历了三段不同的婚姻关系。第一段婚姻是斯佳丽在十二棵橡树庄园向阿希礼大胆表白后遭到其拒绝,骄傲的自尊心因此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为了报复阿希礼,她赌气地选择嫁给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一方面,查尔斯不仅是玫兰妮的哥哥,也是阿希礼妹妹的情人,她觉得自己如果嫁给了查尔斯,以后就有了接近阿希礼的机会,更可以借助嫂子身份来折磨报复瘦弱平凡的玫兰妮。另一方面,查尔斯对她表达了强烈爱慕之心并且家境富裕,可以满足她的生活要求。第二次婚姻是她从亚特兰大逃回塔拉时,发现塔拉庄园遭遇了重大变故,健朗的父亲在温柔贤惠的母亲患伤寒身亡后变得痴呆,妹妹病弱,黑奴相继逃跑,庄园也被洗劫得空无,全家人的饥饿问题都得由她来想办法解决。同时面临巨额的税款在向瑞特求助无望后,为保住塔拉,她故意施耍手段离间妹妹与未婚夫弗兰克迷之间的感情,趁机迷倒弗兰克并与之结婚。而与弗兰克的婚姻,只是因为斯佳丽看中其在金钱上可以帮助自己渡过难关,保住塔拉,还清巨额税款而开始的。她的第二段婚姻是完全赤裸裸的金钱交易行为,毫无感情成分。第三段婚姻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选择和瑞特结婚。经过战争的洗礼和在塔拉面临饥饿,贫穷的生存问题考验后的斯佳丽变得越来越现实,她深知金钱的重要性,为了赚更多的钱,为了生存,出于安全需求以及提高社会阶层目的的,她答应了瑞特的求婚。

由此可知斯佳丽的这三次婚姻,从一开始,没有一段是以爱情为基础,掺杂着主人公强烈的目的性和金钱利益。第一次婚姻是因为小女孩任性的情绪报复而开始的,第二次婚姻是因为生存的需要而产生的,第三次婚姻则因为其除了基本生存以外,还能给她提供足够的安全感而缔结的。以至于在这三段婚姻关系中,斯佳丽从未认真的想要去重新发现,认识婚姻这一双人关系缔结的开始是代表着什么。

斯佳丽的三次婚姻状态都是隐藏着对阿希礼执着的爱情和盲目的交易目的性以及不确定性,对婚姻的责任意识显然没有丝毫体现。恩格斯曾说“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212页。]换言之,人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它东西。斯佳丽三次婚姻无一不是以基本的生存为前提的。

斯佳丽一出生就落在富裕种植园家庭,是家里引以为傲的公主和宠儿,并且深受周边年轻男子的青睐和喜欢。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使得其被赋予了以自我为中心,骄傲自慢的强烈的意识。所以,当她发现自己爱上了阿希礼之后,她自满的觉得阿希礼在心里也一定深爱着她。当阿希礼拒绝她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说出的告白,并告知自己即将与玫兰妮结婚的消息后,她为了发泄自己的“报复”心理,不顾母亲埃伦的劝说,毅然决然,丝毫不留退路地选择了嫁给玫兰妮的弟弟查尔斯。从这一行为的冲动性可知斯佳丽与查尔斯的婚姻并没有爱的存在,因为她完完全全是因为要报复阿希礼与玫兰妮的婚姻才做出这样冲动的行为选择。正如阿希礼所说:“我怎么才能让你明白这些事呢,亲爱的?你那么年轻,遇事又不假思索,你都不明白结婚是怎么回事。”[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124页。]第一段婚姻的目的性可以明显看出,斯佳丽是利用查尔斯完婚,希望可以挽回阿希礼的心为目的。但她非但没有挽回阿希礼的心,还使得自己的初次婚姻虚度在没有爱的过程中,年纪轻轻就遭遇了寡妇之年。当查尔斯在战争途中因患病死去,在一次募捐物品筹集军资时,斯佳丽毫不犹豫的便把手中与查尔斯的结婚戒指给了出去,不带一丝情感。

结婚戒指是婚姻关系产生的象征,表示彼此珍爱对方,信任对方,愿意和对方携手一生。当双方戴上了结婚戒指的那一刻,就意味着夫妻俩从此多了一份对家庭的责任。从斯佳丽对自己与查尔斯结婚戒指的随意处理态度来看,她对自己的第一段婚姻的随意,就像小孩子玩的过家家游戏。

“马斯洛认为,人的需要中最基本、最强烈、最明显就是对生存的需要。人们需要食物、饮料、住所、睡眠等。”[〔美〕马斯洛.马斯洛人本哲学[M].成明译.北京:九州出版社,2003。]战争的疯狂席卷,当她带着玫兰妮冲出炮火连天的亚特兰大回到故乡塔拉后,面对被洗劫一空的塔拉,庄园十几个人口的饥饿,以及塔拉的的巨大税款全落在她一个人的肩上。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得到钱财能让塔拉庄园维持下去,给家人一个安全的落脚之处,不再忍受饥饿,保住塔拉这片土地,她再次惜牺牲了自己的婚姻,嫁给了自己内心一直嘲讽且看不起,不爱的男人弗兰克,开始了她荒唐的第二段婚姻。当弗兰克与阿希礼等人一起替她报仇那些曾攻击过她的黑人而丧命后,斯佳丽这才意识到自己在这段婚姻关系中对弗兰克的不公。“他冷淡地嫁给他,又冷酷地利用他。近六个月来,她本可以使他很快活,却使他很不快活。她欺侮他、刺激他、对他发脾气、说话尖刻、疏远他的朋友,还经营锯木厂、建酒馆、租用囚犯、不给他面子等等。”[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952页。

]在这段婚姻中,弗兰克只不过是她赚钱的一个踏板,她强势的忽略了弗兰克作为丈夫应有的男性尊严以及社交范围,没有想过要为这段婚姻去负责,制造生机活力。从第二段婚姻中仍然看出她的婚姻有着较强的目的性,她也想过自己这些不道德的行为是否会让自己遭天谴,但她最终还是突破了道德的约束。

第三段与瑞特的婚姻更多的是源于自己对生活缺乏安全感等,因为瑞特能带给她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需求,更有精神上的慰藉,最终才答应与瑞特结婚。婚后的瑞特对她疼爱有加,包容她,忍耐她,生活也过得甜蜜。但即使是在这样的甜蜜关系中,多次被瑞特发觉并作以言语警示提醒,她依旧没有停止自己对阿希礼的“爱慕”,时常把自己和瑞特相处的空间幻想是和阿希礼的。这样的处境使得瑞特极其愤怒与失望。当瑞特的爱被她一次又一次任性地无视,挥霍耗尽,甚至两人最亲密关系的结晶女儿美蓝的死亡,彻底将两人的关系拉到了婚姻尽头。

1957年X人伯恩提出了交往分析的理论框架,将其运用到婚姻交往中,就是成人,父母,儿童的理论。把婚姻中夫妻交往方式分为儿童,父母和成人三种,依据这一理论,夫妻双方所扮演的角色可以分为三类,即成人,父母和子女。由于每个人扮演的角色不同,一般可以形成三种模式:成人和成人的模式,父母和儿童的模式,儿童和儿童的模式。从这三种交往模式可以对夫妻关系的现状进行形象分析。

成人和成人的模式是一种健康的夫妻交往模式,夫妻双方保持各自的人格独立,他们具有行为负责的精神,从不包办代替,他们注意维持和发展。这种交往模式会不断给他们的婚姻增加新的内容,为他们的情感注入活力。父母和儿童的模式则是指夫妻一方为父母,另一方为子女,双方以这样的角色进行交往,形式上表现为母子或者父女的相处形态。扮演儿童的角色的一方需要并且接受对方,给自己以父母般的关照和爱护,表现出自我中心和依赖性并且缺乏责任心。扮演父母角色的一方也愿意给对方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庇护。但随着时间的延长,双方中的某一方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感到劳累心疲,因为这种关系缺乏积极的相互作用。因为扮演父母的一方由于承担的太多的责任,会感到越来越累。儿童和儿童的模式是婚姻中最不稳定的夫妻交往模式,双方都扮演儿童的角色,都希望对方对自己好却没考虑过为对方付出或做些什么。所以婚姻中的交往状态相处模式直接影响着两人婚姻关系的质量和稳定性。

在这段婚姻关系中,瑞特与斯佳丽的婚姻相处模式就是类属于父母和儿童的模式。扮演父母角色的瑞特一直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庇护斯佳丽,而斯佳丽却一直自我为中心,没有认真去想过为这段婚姻关系去负责。甚至婚后为了所谓的为阿希礼守节,拒绝与瑞特同床共枕,剥夺了瑞特作为丈夫应有的权利。作为处于婚姻关系中的斯佳丽此举其实是违背了作为妻子应对婚姻负责任的忠诚度。随着时间的延长,瑞特也因为一直得不到斯佳爱的回应而感到劳累心疲。他对斯佳丽坦言,“我的爱已经消磨光了,被阿希礼韦尔克斯消磨光了,被你那愚蠢透顶的固执消磨光了,你固执的就像一只癞皮狗,想要什么就非弄到手不可……我的爱已经消磨光了。”[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1202页。

]即使最后斯佳向他坦露心声,告诉他,她爱上了他,但当他的女儿没了,他的心也早在慢慢的试探和期待中死了。所以即使最后斯佳丽终于醒悟明白自己真正爱着的人是瑞特时,瑞特也毅然决然地选择离开并放弃掉这段婚姻。

斯佳丽的三次婚姻所呈现的不同状态,与查尔斯结婚是为报复,与弗兰克结婚是为塔拉,与瑞特结婚是为金钱。而经历过两段婚姻后,抛开社会的舆论选择与瑞特结婚,斯佳丽对婚姻关系的认识仍然没有得到成长,没有想过婚姻关系中,作为瑞特妻子,与瑞特应共同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在与瑞特的婚姻关系中,斯佳丽一直处于一种享受,挥霍,无视,不负责任的状态,并且一直盲目地爱着心目中那个带着年少光环的阿希礼,失掉了婚姻的忠诚度,以至于这段婚姻最终以悲剧收场。其对婚姻关系中的责任担当意识的薄弱是造成其婚姻悲剧产生的原因之一。

  (二)理解包容是婚姻的延续空间

婚姻与恋爱不一样,维持恋爱的是爱慕与激情,但婚姻里更多的是理解和包容。长远持久的的婚姻关系需要夫妻之间相互的理解包容和尊重信任。

在斯佳丽与瑞特的第三段婚姻关系中,之所以会比前两段婚姻走的长远,维持了十几年,源于在这段婚姻关系中,瑞特一直在包容斯佳丽的无知任性,理解她的所作所为,在适当的时候支持她并帮助她。向斯佳丽求婚的时候,瑞特心里其实明白斯佳丽是不爱他的,她心里一直崇尚爱着的是阿希礼,答应他的结婚不过是自己的强行要求和自己财产对斯佳丽的吸引。他可以提供斯佳丽任何需要,满足其物质需求。但是他仍然选择放手一搏,期望有一天斯佳丽会如他所愿,放下阿希礼,像他爱她一样的爱上他。“有一次他这么想着,竟情不自禁地叹了口气,把脸转向了窗口,没过多久,他突然觉得脖子下那条胳膊,变得像铁棍一样坚硬,寂静的夜色中响起瑞特的声音:愿上帝惩罚你那爱欺骗的小心灵,让它永远堕入地狱吧!”[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991页。]即使斯佳丽会在不经意间以一种沉迷的眼光或行为去幻想着阿希礼,让瑞特感到很气愤,但他仍然以自己的方式提醒包容她的出格方式,理解她那粗线条,无知情感的来源,即使斯佳丽提出分居,他也没有提出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仍然期待着斯佳丽的醒悟。婚后的瑞特,对斯佳丽甚是宠爱,蜜月期间,总是带着她去好玩的地方,玩好玩的游戏,吃好吃的,实现他对其允诺的婚姻乐趣,并且让她认识熟悉自己的社交圈子。但凡斯佳丽要求的,想要的,瑞特都会尽力满足她。“我不在乎那些傻瓜说什么。事实上,我这人谈不上什么教养,家里有个精明的老婆,我还颇引以为荣呢。我要求你继续维持好店铺和厂子。”[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906页。]在当时的社会,女性应以丈夫为天,在家做好自己分内事,能让自己的丈夫开心,感到轻松愉悦便好。而斯佳丽当时抛头露面像男人一样的精明投身于生意场,是被很多人不接纳的。而瑞特却理解并包容她的所做,并鼓励支持她,斯佳丽也因瑞特的支持理解而没有心理上的压力。如果瑞特也像其他人一样想法,阻止斯佳丽。那么以两人性格上的骄傲强势,其婚姻关系可能也不会维持十几年之久了。但在这段婚姻关系中,斯佳丽却从没认真理解过瑞特,没有认真去思考过瑞特为什么会对她那么好,为什么会看不起阿希礼,为什么会尊重玫兰妮,为什么会愿意和她结婚。她一直单方面沉浸在瑞特给予她的安逸生活中,没有想过主动去了解瑞特的内心,走近他的生活。即使有时候在瑞特脸上发现点了什么,也没有想过愿意,去探究,反之,一昧试探自己在瑞特心里的地位。当他们唯一的女儿美蓝跳马摔死后,斯佳丽只知道责怪怨恨瑞特,没有想过瑞特是多么的爱自己的女儿,当女儿没了后,伤心的斯佳丽选择离开瑞特独自回塔拉疗伤,却没有想过瑞特这个时候更需要妻子的陪伴,理解与包容。

当瑞特意识到自己的一切付出得不到同等回报及付出,相继失去身边至亲,尊敬的人后,最终选择结束与斯佳丽的婚姻。婚姻关系中,理解包容是夫妻双方间的相互行为,它是维系婚姻关系长久的链条。斯佳丽与瑞特的婚姻中,正因为瑞特对斯佳丽一直以来各种行径的包容理解,他们的这段婚姻才得以维持了十几年。然而也因为一直是瑞特去承担,包容理解这段婚姻中的关系疙瘩,斯佳丽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是婚姻关系中的一份子,作为妻子也应学会包容理解丈夫的一些言语或行为上的过失。所以,当失望积攒到一定程度时,便注定了她与瑞特婚姻将走向失败。

  三、沟通是婚姻的桥梁

列夫·托尔斯泰说:“所有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每个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邢琳琳译,吉林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页。]幸福的家庭婚姻就像是一处舒适的港湾,总能让疲惫的身心温暖的停靠。而不幸的家庭婚姻却是冰冷可怕的囚笼,充满了乏味,压抑和无奈。婚姻关系中,双方性格对婚姻的质量程度也有着很大的影响。如果双方在这过程中不学着相互理解体谅,深信彼此,那么最终维持再好的婚姻也终将败掉,走向悲剧。而瑞特与斯佳丽的悲剧产生的最重要原因就是两人在性格上的强势与委屈。

在这三段婚姻关系中,尤以瑞特与斯佳丽的最为突出显示。其个中也凸显了现代婚姻夫妻之间常出现的问题矛盾。在一段婚姻关系中,影响婚姻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婚姻沟通。它在婚姻关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而在沟通过程中,夫妻双方情绪的软硬是影响两者婚姻质量的润滑剂。如果夫妻双方硬碰硬或者采取冷战策略,那么婚姻关系的稳定必将受到很大的影响。如果其中一方愿意放低姿态,沟通得当便利于及时消除矛盾和帮助婚姻关系稳定发展。在瑞特与斯佳丽的婚姻关系中,两人在性格上对如何处理事情的认知也是影响其婚姻沟通关系的。

在瑞特与斯佳丽两人婚后生活的关系中,两人总体相处还是处于轻松愉悦的状态,但是仍然存在沟通不到位及时的情况,主要是因为两人不够信任,性格中不愿向对方服软成分的存在。“我一直爱着你,可不能让你知道。你对那些爱你的人实在是太残酷了,斯佳丽。你会抓住他们的爱,把这种爱变成鞭子在他们头上挥舞。”[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1203页。]对于瑞特来说,知道并且十分了解斯佳丽的性子,即使他很爱他也绝不会在她面前表现出来,让她抓住他很爱她这一点来肆意掌控他。所以,即使有时候当斯佳丽扑捉发现到他眼中藏匿着的不能明说的情感时,他便立即恢复如常,一副浪荡不羁的样子。而斯佳丽从一开始就对瑞特怀有偏见,认为瑞特的一些语言行为不过是为了戏弄她,她也不相信瑞特会真正爱上她。“看来我们像是彼此误会了,是不是?不过现在已经无所谓了。我只是想把这一切都告诉你,免得你以后疑惑不解,后来你病了,那都是我不好,所以我站在你的房门外,希望你能喊我一声,可你没有喊,这时我才明白自己傻得出奇,一切都完了。”[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1205页。

]两人从一开始在感情上就没建立完好的信任,以至于两人在婚后发生一些矛盾时都各自固执的不肯向对方让一步。斯佳丽楼梯间与瑞特争执导致滚下楼梯流产,正是因为两人口头上逞一时之快,一个不肯让一个,谁也不愿稍稍放低身段。明明心里很关心在意,却说出与之相反的话,导致沟通反向,再次为两人的婚姻失败埋下了伏笔。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学会建立一个积极的婚姻沟通模式有助于提高婚姻质量和稳定婚姻关系。如果夫妻双方在发生问题矛盾时都互相回避沟通,则会导致婚姻质量的下降。瑞特与斯佳的婚姻关系中这点就没有做好,两人发生矛盾时,很多时候都是采取冷战模式。斯佳丽因为自己骄傲的自尊不愿表现出自己对瑞特的关心在意,而瑞德因为对斯佳丽感情的不确信,感情上的失望逐步积累以至于为这段婚姻的结束而埋下了导火线。

  (一)斯佳丽自我中心主义

斯佳丽是一个性格十分复杂的女性形象。她是一个骄傲自信、漂亮活泼、敢爱敢恨、坚强韧性的女性,同时又具有高傲、叛逆、倔强、自我中心和贪图虚荣的性格。年少的她在母亲和黑妈妈那里学会了如何打扮自己,吸引男孩子的注意。却没有习得关于如何巧妙处理化解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发生的矛盾问题。在她认知观念里,自己如此有魅力,应该是周边所有男人的焦点,每个人都应理所当然的要围着她转。她甚至自满到认为只要是男人,都是爱她的,会被她所展现出的魅力所深深吸引。当她的第一任丈夫在战争中不幸染病死去,她内心没有丝毫的伤痛,并且十分抵触丧服的穿戴。她觉得自己应该享受的是漂亮的衣服、参加热闹的酒会、跳起欢快的舞蹈以及受到所有男人的追捧,而不是整天套着黑衣服,假装丧夫之痛。当然,她也这样去做了,尽情的跳舞,痛快的捐献掉自己的结婚戒指。婚后,尽管斯佳丽与瑞特长期相处,但她并不了解瑞特,也不想去了解。虽然斯嘉丽会常常发现他在偷看她,眼神怪怪的,有时流露出机警、殷切与等待的神情。可是她也从未想过去了解瑞特,也没有意识到瑞特一直在殷切地等待着她的爱。此时我们所看到的斯佳丽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没有同情心,她的世界里只有自己的人。

她的多重复杂性格组合注定了她最后对于爱情盲目的浪漫认知追求以及与瑞特十几年的婚姻最终走向失败的悲剧结局。

  (二)瑞特的男性尊严心理

瑞特出生南方贵族家庭,但身上却散发着叛逆因子和狂傲不羁,冷静机警,同时又是一个洞悉世故,不择手段,自私自利以及具有冒险精神的人。尽管心里他深爱着斯佳丽,却又对她保持着距离,不让她在她真正爱上自己时发现自己对她爱的殷切渴望。因此他把这份爱掩藏在内心深处,平日对斯佳丽的冷嘲热讽和嘻笑怒骂中。他很解斯佳丽,知道她对唾手可得的东西根本不屑,害怕她会利用自己的情感。因此,在十几年的婚姻相处过程中,从没试着与斯佳丽敞开心扉,坦诚说出自己对她的爱以及多么希望她爱自己的心声。这也使得两人的婚姻关系也渐渐亮起了红灯。而感情缺乏细腻,心高气傲的斯佳丽因为固守着对阿希礼盲目的爱,被蒙住了双眼,让她看不到,感受不清一直守护在身边瑞特为她付出的感情。阿希礼从一开始就成为了横亘在瑞特和斯佳丽之间建立幸福婚姻的一大障碍。在失去了女儿以后,他疲惫了斯佳丽的感情游戏,决定与斯佳丽离婚。即使斯佳丽最后终于看清自己爱情的真正归属,不顾斯佳丽的苦求,毅然决然选择放弃这段累人的婚姻。“瑞特永远带着嘴角那一丝挥之不去的略带嘲讽的微笑,超然物外却冷静清醒地洞悉着一切,却觉察不到斯佳丽冷漠的外表下是一颗正在渐渐融化的冰冷的心。”[陈茜:解读《飘》中斯佳丽与瑞特的婚姻悲剧,第30卷第10期,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9年10月。]他的爱情决不可通过退而求其次的方式实现,正如他所说:“我从来没耐心把已经破碎的布捡起来,然后对自己说,这件补好的衣服跟新的一样好。我宁愿记住它破碎以前的样子也不愿意补好它后一辈子看那些补丁。”[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1212页。]在这段婚姻关系中一直保持着自己作为男性应有的尊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体面离开,敢爱敢狠、干脆利落、拿得起,放得下。

  四、幸福婚姻的维系需要

幸福婚姻的维系需要伴侣式爱情。“伴侣式爱情是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由友情逐步演变成的爱情,被认为是一种平淡而深厚的感情,温存大于激情,信任大于嫉妒,是以走向婚姻为目的的。”[司汤达(刘阳译).十九世纪的爱情[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这种爱情使双方之间的情感变得更加理智且真挚,也是夫妻双方对婚姻负责的表现。斯佳丽嫁给瑞特是他满足自己对物质的一切需求,同时满足自己对安全的需要,两人的婚姻一开始便不是因为爱情而自愿缔结的。瑞特虽然深爱着斯佳丽,但其婚姻相处模式相当于父母与儿童的相处方式,瑞特一直处于付出状态,而斯佳丽却茫然无知,固守原地。

对于斯佳丽,瑞特在斯佳丽的人生道路以及婚后生活可以说是给她带来了无数的惊喜,他鼓励她,支持她做自己想做的事,不断改变自己,获得成功。他的给予斯佳丽的爱是全面的,一边看着她从傲慢无知的少女成长蜕变到自私虚荣的女强人,一边又守护在她的身边,凝视她,保护她,是唯一懂她的人。他曾对斯佳丽说过,“我们俩真可以说是天生一对,因为我和你一样,为人冷酷,贪婪而又无所顾忌,在所有你认识的人中,只有我在看清了你的真实面目之后还爱着你。我爱上了你是因为我想碰碰运气。我原以为你会慢慢忘掉阿希礼。但是,”[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1204页。

]正因为瑞特在斯佳丽身上看到了与自己相似的性格气质,所以在看到了她自私虚伪,不好的一面后仍然愿意爱她。但在这段婚姻中瑞特一开始就属于单方面付出,他本就知道斯佳丽对阿希礼一直念念不忘,但即使心里很生气,仍然保持着冷静,包容着她的所作所为。正因为如此,可以说他们的爱情是畸形的,以至于最后他们的婚姻是不幸的。

因此幸福的婚姻是需要一种成熟健康的爱情基础来不断更新维持,适时生长创造的。当双方决定以夫妻身份生活相处后,在这一过程当中,夫妻双方要彼此间共同承担起对婚姻的责任担当,学会相互包容理解,建构积极的正面沟通空间,当受伤或者生气时应学会控制情感,保持语言和行动上的冷静。婚姻相处关系中,夫妻之间的情感应保持真实、忠诚、可靠,学会辨别其中的美好和猜疑,努力追寻和把握一种更加积极,健康的爱情观。而这些恰恰是斯佳丽和瑞特的婚姻所缺乏的。这主要表现于斯佳丽对婚姻的责任意识的缺失,瑞特一直寻不到与斯佳丽的心灵契合。

  结语

综上所述,斯佳的一生虽经历了三次婚姻,但却未真正拥存感受过爱情。其和瑞特这段的婚姻悲剧对我们现当代婚姻选择也具有重要借鉴之处。在当今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快餐式爱情现象泛滥的年代,内心又越来越渴望和向往美好婚姻生活的同时,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在进行婚姻的选择时,应当严谨、严肃且认真对待,要对我们的爱情以及婚姻负责。因为一段婚姻的开始即是一种责任的开始。

  参考文献

[1]邓胜立蔡善文:《飘》中思嘉人物性格的分析,文学语言学研究,2007年5月号上旬刊。

[2]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125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人民出版社。

[4]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971页。

[5]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678页。

[6]苏霍姆林斯基:《给儿子的信》,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德育教研室,1984年,第245页。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212页。

[8]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124页。

[9]〔美〕马斯洛.马斯洛人本哲学[M].成明译.北京:九州出版社,2003。

[10]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952页。

[11]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1202页。

[12]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991页。

[13]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906页。

[14]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邢琳琳译,吉林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页。

[15]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1203页。

[16]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1205页。

[17]陈茜:解读《飘》中斯佳丽与瑞特的婚姻悲剧第30卷第10期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9年10月。

[18]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1212页。

[19]司汤达(刘阳译).十九世纪的爱情[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

[19]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范纯海夏旻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4年,第12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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