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族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 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变化的浪潮中,我国的国民经济的发展也越来越离不开家族企业提供的支撑,家族企业已经成为了我国企业的核心力量,在这样的形势下我国国民经济得到了发展,社会的就业也得以增加。中国的家族企业虽然在我国国民经济上产生了重

  摘要: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变化的浪潮中,我国的国民经济的发展也越来越离不开家族企业提供的支撑,家族企业已经成为了我国企业的核心力量,在这样的形势下我国国民经济得到了发展,社会的就业也得以增加。中国的家族企业虽然在我国国民经济上产生了重要作用,并有着相当大的后劲,但是其本身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局限,和我国经济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家族企业寿命短暂的现象尤为常见,而对比国外许多的家族企业,有些家族企业历经百年依然活跃在各行各业中。国内外家族企业发展最后的结局形成极大的反差,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我国的家族企业转型到现代公司,既是一种机遇又是一种挑战,只有在发展中不断向世界成功的家族企业和现代公司借鉴融合,逐渐是我国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提高自身竞争力参与到世界竞争的大潮之中,才能改善其治理问题,使家族企业向现代化企业迈出重要的一步。
  为我国企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影响力,使其更好更科学的为我国国民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就必须解决好我国家族企业的治理制度的问题。
  关键词:家族企业;公司治理制度;股权所有权和经营权;职业经理人制度
我国家族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绪论

  (一)选题意义

  伴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家族企业在我国企业中已占据了高达80%以上的比例。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如何解决其发展问题的对策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家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国民经济和社会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家族企业同时也关联着社会上的其他组成部分,所以对一家族企业的研究相当于研究我国本土成长起来的企业,研究家族企业的治理问题,对家族企业自身乃至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作用。

  (二)我国对家族企业的研究综述

  我国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其中家族企业占据民营企业比例的85.9%。在某些地区拥有者超高的家族企业比例。拥有者100万人口的慈溪市,存在25000家民营企业,而家族企业以99.5%占据相当高的比例。家族制度和家族管理模式的管理类型包括着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民营承包制企业等,还包括着一些国有企业。
  家族企业的发展历史久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但是学术界还是缺乏家族企业的组织形式方面的研究。有些学者单纯的认为家族企业存在着效率低下、没有前途等被现代化企业所替代的因素,不少学者认为家族企业不值得研究,因为其组织形式过时,必然被淘汰。
  我国家族企业目前研究状况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家族企业制度方面的创新和变迁
  在我国私营企业的发展创新方面,周才堂在文献《两种权力博弈与我国私营企业制度创新》中给出了分析。在我国家族企业的产权制度变迁方面,王连娟、田旭、姚中良在《我国家族企业产权制度变迁因素分析》中做出了研究。还有其他学者在家族企业的制度创新中需求诱导和供给制约方面提出了合适的创新路径和环境改善。
  2.家族企业管理的模式
  文献包括《海外华人家族企业管理模式分析》,作者吴狄亚在海外华人管理家族企业的模式方面给出分析。在《家族企业管理模式的利弊分析及发展对策》中,贾艳瑞认为家族企业在管理模式上占据优势,也存在不合理因素。他认为创新因该主抓制度治理、管理人员和企业文化上面,弱化家族色彩,使经营制度合理,以推动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家族企业的融资问题
  文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研究中》郝颖主要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在西部地区融资现状和融资的途径,在资金的缺乏和补偿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解决对策。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研究》中,杨文彬对于中小企业的担保体系发展现状和国外的发展经验对比得出了我国的中小企业不足之处在于内外环境两方面没劲儿剔除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方式是鼓励发展互助担保模式。
  4.企业治理问题
  在家族企业的研究中,大部分研究对象来自上市公司,通过大量实证对董事会规模、经理人激励机制的报酬等方面和企业发展业绩方面做出研究。其他企业可以很好的借鉴这些研究成果。在《浙江家族控股上市公司治理与绩效关系研究》中,李国君对某上市公司通过实习分析了公司结构和绩效的关系。得出了要分体控制权、董事会的规模、总经理薪酬和企业绩效正相关、第一大股东持股多少影响企业绩效等结论,提出了对控制企业的人员权力加以约束;家族持股降低至50%左右;着重培养人才,职业经理人制度;并建设好董事会,成员定在11人左右;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
  同时国内还对家族企业的文化等方面作出相关研究,我国国内和国外相比对于家族企业的研究甚少需要提高对家族企业的认识,和科学的分析工具与坚实的理论研究框架。

  (三)本文研究思路和方法

  1.本文的研究思路
  首先,对于本文的研究意义、文献综述和研究方法加以阐述,然后叙述家族企业的概念和特征,再对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优缺点进行分析对比,最后提出解决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以上论述在对本文进行总结。
  2.本文的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的方法有:
  (1)文献阅读法
  通过文献的搜集和整理对我国的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在各位专家和学者研究成果基础上,形成自己的观点,并阐述分析。
  (2)对比分析法
  通过分析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优势和弊端,进行比较,从而得出解决家族企业发展中问题应重点需要发扬建设和着重改进的方向。
  (3)对策研究
  通过上述阐述的内容和现阶段我国的家族企业发展情况和我国的基本国情,对如何解决我国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二、家族企业治理的治理制度的概述和界定

  (一)家族企业的内涵

  在中国的古老组织中,家族企业就是其中具有着强大生命力组织形式的典型代表。关于家族企业的内涵如何界定,在学术届不同学者有着不同的观点,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观点。
  X商业史学家钱德勒关于家族企业的定义在其著作中《看得见的手—X企业的管理革命》中谈到:家族企业中企业的创始人和期关系最密切的股东所共同持有着企业的大部分股权。所以按照钱德勒的观点对于家族企业的判定,并非是看企业的名称和家族企业的关系,或者是在企业的领导机构里存在着多少家族的成员,而是看企业的拥有权是不是归家族所有,和谁拥有者股票和股票数量的多少。在这样的定义下,企业的归属权尤为被看重。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家族企业的发展态势表现的蓬勃发展,也一步步成为了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同时家族企业的发展和进步也问题也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我国学者孙治本谈到家族企业时,把企业的经营权作为家族企业定义的本质特征。他将家族企业的经营权视为核心,当经营权之间或者间接的被一个家族或几个联系紧密的家族所掌控的时候,这个企业就被认为是家族企业。同时一个企业的经营权也提前在企业的决策权,决策权保留在企业的高层管理手中,对于企业的相关方面财务政策、资源调配以及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命和选拔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决定作用。
  但是X著名学者叶银华在家族企业的定义中谈到:定义家族企业主要可以通过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看其家族所持有的股份相加之后的比例是否能够控股企业;第二,企业中的家族成员在企业中的管理管理职位是否能对企业最终的决策权产生重要的影响;第三,家族的成员在企业的董事会中所占的比重是否过大。
  综上,虽然各学者对家族企业的内涵和外延不尽相同,但是根据各位学者的基本的思想以及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现阶段企业的特点,可以将家族企业的内涵定义为:企业中家族的内部成员掌控者企业的多数或者全部的股权,家族成员对于企业的管理决策和控制有着绝对的话语权,家族成员的意见和核心思想控制着企业的发展命脉。在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以血缘关系为连接纽带,共同经营管理着一个企业,使企业和家族的利益最大化。

  (二)家族企业的特征

  家族企业是由两种不同的社会形态“家族”与“企业”相互之间渗透的结果,和单纯的企业相比较,家族企业比一般企业凸显出更多“家文化的特点”。其特征通过总结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企业的控制权和所有权过于集中
  在现代化的企业中,企业的控制权和所有权基本上是出处于相互分离的状态,与此用时在家族企业里,家族的内部成员拥有者相当大的控制权和所有权。在家族成员的眼中,企业仅仅是纯粹的企业,而是整个家族利益的承载体,是为整个家族的现实利益所服务的。对于家族成员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企业的控制权和所有权。在家族企业股权形成的状况上来看,企业主拥有者所有或者大多数的股权,或者创业者与其妻子、子女或者兄弟拥有着所有股权。这一现象显示出我国家族企业对于控制权和所有权的掌握是相当重视的。企业主一开始创办企业的时候,可是需要所有事情都亲力亲为。可是企业一旦壮大以后,创业者没有办法凡是都要把持,也就只能将一部分权力放下。不过他们担心“大权旁落”或者中国的古语“肥水不流外人田”,因而企业主把这部分权力交给了那些与企业主有着“亲缘”或者“血缘”关系的家族内部成员。所以,家族以外的成员很难成为企业的管理层人员,即使有能够进入到企业管理层的人员,也会受到家族内部成员的排挤。企业中一些比较重要的岗位都被企业中家族成员所占据,所以牢牢的握住了企业的控制权和管理权,以及企业的信息优势、资源优势也都掌握在家族成员手中。
  2.家长式的领导模式和关系式的治理方式
  家族企业的管理方式,基本的形式就是家长式的领导模式和关系式的治理方式。家长式的领导模式就好比家族中的企业主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如同家长一般。而企业的企业主控制企业就像一个家庭中“户主”对于家庭的控制一样有着相当大的权威。关系式的治理是在治理企业上面,不是以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公司,而是以“亲缘”“血缘”关系来治理企业。就好像是社会学家费孝通所说的观点,这样的关系就好像在水中抛一枚石子,掀起一圈圈的涟漪呈现的状态,由中信逐渐的向外扩散,越往外,则对其影响越小。由于家族企业的内部管理层人员主要由家族成员构成,决策权是由企业管理者和少数高层管理所控制的,不与外部沟通商议,这样导致了企业管理者被划分外“外部人员”。由于企业缺乏内部和外部的有效沟通以及监督反馈,所以这样的决策结果所带来的后果是决策不够科学。同时企业的规章管理制度只适用于家族成员以外的人员,对家族内部成员无效,这样的规章制度很难调动全员的工作积极性,也降低了企业各部门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
  3、独特的企业文化——“家文化”
  我国是拥有着5000年历史文明的国家,文化源远流长,在中华文化的形成发展过程中,“家文化”是中华文化形成的核心所在,“家文化”也突出体现了中华文化的特征。我们华夏儿女、炎黄子孙把家族成员之间的亲情看的异常珍贵。人与人之间过分强调于“亲缘”、“血缘”和“地缘”关系,由此人们的亲疏远近和信任程度得以区分开来了。我国一直崇尚“家和万事兴”,家庭的和睦与否直接延伸到家族企业,所以其经营管理也离不开“家文化”的影响。家庭成员由于天然就存在着信任关系,这一信任在家族中对于企业的发展在某一程度上是比较有利的。家族成员之间的信任关系也使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得以加强。良好的企业文化给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思想、行为产生导向和激励的作用。给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产生重要影响。
  三、我国家族企业治理制度的现状
  几十来我国经济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家族企业也由此参与到了世界竞争中来,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激烈的世界市场中,那些起步早、实力雄厚、规模大的高竞争力企业让我们面临巨大的压力。如果想要和世界接轨,让我国的家族企业在世界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首先要对我国家族企业做出治理制度和发展的分析和总结。构建出能让现代公司的治理制度符合市场竞得,又能够使其长远发展的发展模式。

  (一)我国家族企业治理制度方面的优点

  1.企业的决策权具有灵活性
  我国的家族企业中,资本的构成以及股权的结构比较单一,家族成员有着相当大的控制权,所以企业的决策往往都是由企业主直接作出的,也没有企业中股东之间的掣肘,因此企业在决策权和发展战略方面具有着极大的灵活性和果断性。
  同时,我国的家族企业在中国的“家文化”下,家族企业的凝聚力得以实现。在企业创业伊始,家庭对于企业的出资,其规模较小,资本构成也比较单一,是的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和决策权高度的统一。决策的高度集中有助于企业的决策者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的调整并作出相应判断。对于处在发展的起步阶段的企业来说,企业发展的每一小步,做出的每一项决策都是由企业主完成的,所以企业的每一个决定都需要小心谨慎,作出最合适的发展战略。在家族中,受着家族的“血缘”关系的影响产生的长幼尊卑的思想,形成了家族企业自身的一套内部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能够高效的统一意见,能够在市场中灵活、有效、及时的调整战略,以适应市场的需求。
  2.企业成员之间相互信任性高
  控股权高度集中时,往往所有权和决策权是相互统一的。所以企业为了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牢牢掌握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企业中一个关键重要的职位也都被家族成员仅仅控制着。所以企业的家族成员和企业的决策成员是重叠的,家族成员之间信任度高。家族企业的家族文化与企业文化相互交融,从而企业也融入了家族的文化氛围。荣辱与共,努力奋斗成为了家族企业的共同目标和精神。在控股权下,企业间成员彼此信任,使企业提高了管理效率,也降低了管理经营的成本。
  3.高度集中的管理权,使得企业管理具有较高的效率
  我国家族企业在其控制权和所有权相统一的情况下,家族内的成员稳稳地占据着主要的管理岗位。在家长式的领导模式下,企业的经营决策和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都具有较高的效率。在关系式的治理领导下,各部门之间协调顺畅高效,减少了因利益冲突或管理纠纷产生的问题,似的企业整体的管理水平具有高效性。
  4.交易成本在两权集中下变低
  在两权交易之下,我国在制度决策上和高层管理上的成本,比国外的董事会中心模式的治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成本。首先,两权集中下,股权和管理职责是方便协调分配的,减少了企业代理和决策的成本问题。其次,在职业经理人方面,由于我国现阶段的职业经理人制度不健全,法律规则和道德制度还未健全,我国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统一使得企业降低了职业经理人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减少了相应的成本。

  (二)我国家族企业治理制度方面的缺点

  1.家族成员持股比例过高,资本结构单一,影响融资
  相关调查和有关数据表明:我国的家族企业里,资本构成过于单一,企业主所占股权比例具有绝对优势。在企业成立初期阶段,企业的家族成员分别以资金形式和技术入股,在企业的创立初期,由于家族成员内部关系亲密,互相之间凭借彼此的信任和家族的凝聚力共同奋斗,但是并没有对股权清晰地划分过。但是在企业的发展壮大之后,以及成员之间的亲近关系不同,以及产权的归属和划分等问题演发出各种矛盾,使公司的治理和发展产生问题,逐渐走向衰败。此外,家族企业的成立初期大多是个人独资或者是合伙,在财产方面,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模糊不清,企业的家族色彩过重,企业在人格和才产生始终无法摆脱家庭的烙印。
  由于企业的产权和股份在创业开始就模糊不清,从而在其后发展过程中因利益分配问题导致的纠纷矛盾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加上企业的股权结构单一,大部分的资本来源于家族内部,影响了社会上的融资,导致企业融资结构单一。限制了企业在未来发展壮大之路,在不吸收社会资本的情况下,企业的原有资本在企业日益壮大的发展中便显得非常吃力,最终导致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没有优势,从而被淘汰。
  在国外的一些股权交易市场,可以给企业的持股者股权交易转让的平台,在股权交易平台上,股权可以自由流动交易,保障了企业资金的来源,可以外企业长期的发展不断提供资金上面的支持。我国与国外先进的股权交易市场相比较,在公司的股权交易和股权流动流动方面,制约因素过多,导致来自社会上的融资低。如此一以来企业的发展速度遭受了限制,使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决策和监督不够科学有效。
  2.人才的流动和竞争机制的不足
  在家区企业中,资本结构单一,“一权独大”的现象不仅是企业难以募集社会资金,并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困难。在企业中,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统一,使得企业里一些比较重要的管理岗位都被家族成员所占据,为了能够完全掌控企业的发展,公司的决策权和监督权相当于被垄断,如此发展限制了人才流动,缺乏科学的人才晋升机制。也使得权利得不到有效的制约。
  在国外,职业经理人的体系是非常成熟的,职业经理人作为高素质管理人才,拥有着企业的经营权,使得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得到提升。但是经营权和管理权在我国的家族企业中难以分离,并且家族企业对职业经理人的不信任,企业即便是引进职业经理人,家族仍然担心失去对企业的控制,这种现象毫不罕见。这样的矛盾观念在职业经理人引进的道路上使企业难以向科学和规范化的道路上迈进。
  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的领导层主要是家族成员,缺乏科学的人才流动和竞争机制,而企业管理层的家族成员有着自己是家族成员,又占居高位的心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企业管理松散,效率低下,企业的长远发展被制约。同时,家族成员在“血缘”关系和利益上面有先天相似性的特征,所以导致对家族以外的成员比较排斥,不被信任。这样使得家族以外人员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这使得企业的创新机制和人才的激励机制得不到发挥,让优秀的管理人才缺乏发挥的空间,导致优秀人才的外流。
  与我国不同,国外发展相对成熟的公司在企业的发展和探索的过程中,家族企业成员持股的份额在不断的下降,控股降低。同时建立了完善的职业经理人模式和科学的人才流动机制。在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过程中,公司的治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变的完善。
  3.经营管理方式缺乏法律有效规范
  我国的家族企业主要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因此家长式的领导模式和关系式的治理方式使得企业在经营管理制度上不够科学。许多的激励或者问责机制形同虚设。大多数的家族企业面对《公司法》和章程没有严格的来执行,管理规范和人才机制没有有效的建立起来。企业没有按照需求来人陪或者任免人才管理岗位,而是任人唯亲,这样的用人安排制度,使得企业的人素质低下,不能够适应企业用人岗位的需求,降低了公司的行政效率,缺乏有效的人才流动机制。
  因为控股权被强企业所掌控,在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没有分离的情况之下,企业的经营和决策就会被企业所有者干预。虽然有些家族企业公司治理制度框架中有设立了股东会、监事会的,但是两权分离不了时,大股东的对决策权的干预,使得董事会和监事会并未发挥其应有的权利和作用。企业的“人治”治理模式在企业规模扩大和市场的竞争加剧中,企业主的权力过于集中,在企业投资和经营战略上,容易失去规范性和科学性,给企业带来损失,甚至破产。
  4.形同虚设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
  在家族控股下的我国的家族企业,公司的资本构成过于单一。两权统一下所成立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层管理人员往往出现职位重叠,甚至在企业中兼任多个职位。这种情况下,企业所有者或者控股股东不可避免的对于企业的经营权过于集中。“人治”的特点使企业容易产生独断。家族企业想要得到长远发展,不仅要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在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上面还要市两权能够能够良好的交融,使企业的决策和公司管理经营可以科学和民主,以在市场上拥有竞争力。
  我国的《公司法》中,对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进行了明确的职能划分,使三者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股东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股东组成,负责决策各项公司的业务。董事会对股东负责,作为公司的经营和决策机构,在公布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方面负起责任;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监督整个企业的经营决策,要防止大股东滥用权力,维护各个股东的利益。“三权分立”确保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科学合理性,是“三会”之间相互制衡和配合,确保公司发展合理化、科学化,能够维护股东的利益。但是,虽有些家族企业实行公司制,但是往往股权都被其家族成员所控制,资本结构单一。这就使“三会”合一,没有了有效约束机制,使最终决策权独断、随意。
  5.失衡的股权比例,影响了小股东的利益
  在家族成员持有大部分股份的情况下,家族成员甚至完全控制了企业经营决策权,小股东的利益被悄无生意的忽视掉。董事会被家族企业控制或者形同虚设,中小股东在本身利益上面得不到有效保护,甚至在其利益受到损害后,在维护其利益方面没有很好的改善。这样失衡的股权比例,使股东之间的地位产生悬殊,长时间利益受到损害的小股东和公司大股东之间的难免产生矛盾和纠葛,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

  四、治理我国家族企业的建议和对策

  从长远的角度看待问题,就应该适当的分离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并协调处理好家族和企业之间的问题,以防因为家族内部产生纠纷矛盾而影响企业的发展。要将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开,同时引进独立的董事制度,强化监督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把外部监事制度引入监事会中,适当引进优秀的外部人才,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使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更好的履行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的权利与义务,使企业走上科学的经营管理之路。

  (一)适当放宽持股比例,优化融资体系

  我国的家族企业资本构成,企业所有者所占据持股比例过大,资本构成过于单一,股权的交易平台的不完善和市场融资渠道的不健全使得企业在发展壮大中,所需资金难筹集到位。
  完善现代公司制度,必须要改善企业的持股比例,进行社会融资,使企业财务制度变得规范化,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资金的来源不能够单一化,让家族企业在长远发展在资金方面有长远的支持和动力。同时要降低家族成员的持股比例,在可以控制股权的状态下,部分股权可以自由的在股市上进行流通,企业可以在流通的股市上吸收社会资本,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的支持,使股权结构得以优化,在这样的过程中公司的资本结构逐渐变得科学化、合理化。在企业发展和转型中起到了有力的支撑作用。

  (二)适度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实现科学规范化的管理

  职业经理人的出现一方面让公司从经营权和管理权相统一的制度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转变,职业经理人制度使企业的经营权和管理权相分离,提高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实现了企业经营权的转移,使企业发展结构变的科学合理化。在我国,大多数家族企业都是经历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最终企业会面临着让出部分公司的一部分股权,为公司打造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改变以往垄断经营权和管理权的状况。
  我国的著名学者储小平、罗红军曾研究指出:我国的大部分企业在资金和设备上都具有很强的优势,但在经营状况上却总是不尽人意。分析其原因无外乎是因为家族成员长期的霸占以至于垄断了企业的核心经营管理岗位,使企业的行政效率低下,难以让人才流动并吸引留住人才,提高管理效率。在长期的家族化管理中,职业管理人处在不被信任的的危机,专业的管理团队很难引入到公司管理建设中。同时,职业经理人制度在我国起步晚,发展时间短,法律机制不够完善,存在着道德风险因素,职业经理人制度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同时,我们还应有针对性的建设职业经理人的制度。对于企业引进职业经理人与否进行科学的评估分析。在规模较大的家族企业和就有市场发展潜力的发展过程中,适当的职业经理人制度能够让企业实现更好的运营。而相对于规模小,市场潜力不大,市场竞争力不足的企业,引入职业经理人政策就需要慎重。所以,应重视我国职业经理人流动制度体系和对职业经理人工作激励、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价。
  合理引入职业经理人过程中,要注意以家族企业的市场为导向,根据其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分离开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权。这个过程中件量减少引进聘请职业经理人的成本问题,又要激励职业经理人的勤勉忠贞的的工作精神,加强提升对职业经理人素质,并制约和监督职业经理人引进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又要对职业经理人激励机制进行优化,杜绝因为道德风险的使企业走向衰败。

  (三)分离所有权和经营权

  只有在在家族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逐渐分离的情况下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分工,也是家族企业向现代化公司治理制度转型的必经之路。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实现了从家族过渡到职业经理层。在构建企业内部制衡机制的过程中,应该将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向家族以外的有关人员分散,使股权结构更加合理。
  实现家族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不仅能够让家成员和职业经理人形成良好互动,职业经理人对企业负责,又能明确企业产权问题。我国在进行现代化企业的改革时,家族企业由于“血缘”和亲情关系,在产权方面没有清晰地的规定,缺乏白纸黑字的股权划分证明,产权的归属和划分模糊不清。在引入职业经理人过程中,企业更加重视企业在产区方面的规范性,合法性。

  (四)以法律规范,发挥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

  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要求,遵守法律法规相关制度,建立科学合法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优化公司的法制制度,让公司的治理制度统一与公司的治理形式。使公司的决策制衡机制变得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约。使家族成员不再垄断管理企业,让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更加民主科学。
  我国家族企业组织形式主要是公司制,结构上有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但是很多的企业以公司制的形式建立“三会”并没有履行现代企业制度,没有实质上的意义。希望以此在市场上树立形象,赢得市场上的投资。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的变更组织形式、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方面的内容具有多项权力规定,在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有重大权力。可是在家族企业,企业主和家族成员作为主要控股者的权力突出,股东会的决策往往掌握在家族成员所手中,其他股东在权益方面没有保障。在公司的监督过程中,由于监督完善机制和激励机制不完善,监督效果不佳。在公司靠道德约束的情况下,各阶层容易从个人利益角度出发,不顾及小股东的利益。所以健全制约监督体系,意义重大。

  (五)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使资本市场流动起来,维护小股东利益

  再融资和优化企业股权的过程中,家族企业必须对股权的分散化和多元化转型。稀释股权比例既能够使维持家族企业的控股地位,也可以发展出许多小股东,所以在保护小股东的过程中就需要实现公司决策的民主化,避免大股东专断,损害小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制度成为协调利益的最佳方案。
  独立董事作用可表现为:第一,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绩效作用;第二,独立董事对董事内部制衡作用;第三,独立董事对信息纰漏的质量作用。在我国,不少家族企业中设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治理结构,也存在着独立董事,但是独立董事相比较家族成员没有重要的话语权,无法发挥其真正的意义,在实际中真正的制约监督作用没有被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很好的行使,在公司的运作和决策方面,家族成员依然掌握着决策权,公司的治理制度作用和公司并没有更好的融在一起。分析其原因主要有几下几点:
  第一,在董事会比例中,独立董事比例太低,在《公司法》中独立董事要占据董事会比例1/3以上,造成独立董事仍然“势单力薄”,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没有独立董事相应的行权机构。导致独立董事的作用难以实现。第二,独立董事的选拔和任用仍然由家族大股东说了算,这样独立董事就失去了独立的意义,在董事会的决策中无法为小股东的利益发声。第三,独立董事制度需要法律的保障。但是关于独立董事制度在《公司法》中到现在还没有出具相关《独立董事法》。而且上市公司必须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非是我国的公司发的必须要求。因此,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中也不明确,这也造成了独立董事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意义。最后在道德约束上还需要约束,有些独立董事可能会担任多家公司的职位,我国法律规定最多可以同时在5个公司任职,因此,多家董事奔波于多家企业,导致对于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尽的不够。这样使独立董事在工作中是流于形式,无法充分发挥价值,又使独立董事的道德和成本风险增加。
  因此,如果要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发挥独立董事制度应有的作用,就要建立起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律上明确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为开展独立董事的工作保驾护航;同时也要拜托在选拔和任命独立董事上的约束,使小股东的利益得到真正维护。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对独立董事的道德约束,使独立董事全身心投入企业工作,减少其在其他家企业任职的情况。
  在家族企业的股权过于集中问题上也迫切需要解决,一方面家族企业内部需要开放股权控制的比例,另一方面还要股权交易市场和流动市场更加健全,促进股权的交易和资本的流动。只有股权交易和资本流动市场体系自有健全,才能为家族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所需资金问题,并且推动家族企业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

  结语

  家族企业创业初期,由于资金来源主要来自家庭成员,他们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往往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活力,对于刚刚创办起步的公司,往往在短时间内就发展起来,并在市场上占据很强的竞争力。但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和规模的壮大,这一问题又成为了企业长远发展的一大障碍。不少家族企业从一个小的家庭作坊发展成为上市公司,在发展中企业需要转型成现代化的公司管理制度,而如何科学治理现代化企业是现代化企业的重要内容。
  现代公司治理制度制度的建立,既对影响着公司的长远发展,还能够协调公司内各个群体的利益。适当合理的引进职业经理人,逐渐的建立好职业经理人制度体系,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使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得以分离。另一方面,还要防止权力的滥用并且要预防道德危机产生的问题,建立好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明确各部分的职责和义务,使企业的监督制约机制良好的运作,让企业的股东利益得到满足,又保障了其长远发展的动力。
  所以,在现代公司制背景下,我国家族企业需根据自身需求作出改革和调整,科学的引进职业经理人制度,使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得以分离,法能使企业得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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