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我国相互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也逐步被完善,并且在XX的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国内相互保险市场的各个市场主体开始积极寻找新型的相互保险发展模式。从此,我国的相互保险进入了迅速发展的XXX。然而,相互保险不能像股份制保险一样向公众或者股东募集资金,从而导致保险公司的融资渠道受到限制,并且相互保险公司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容易形成大的管理人控制的局面。而网络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一项创新,是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模式之一,它不仅能够打破传统相互保险的弊端,而且能为我国相互保险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在此背景下,本文将从网络众筹运用于相互保险的角度出发,分析当前我国相互保险的发展现状、网络众筹在我国的初步探索—e互助及网络众筹相互保险平台的优势。最后,针对网络众筹相互保险平台的制约因素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网络众筹;相互保险;e互助
引言
近年来,随着中国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发展模式之一的网络众筹迅速进入发展轨道。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逐渐加大了对传统金融业的冲击,但与传统金融业相比,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对科技信息平台的需求高于传统行业,其应用领域主要在支付领域、传统行业业务的网络化领域及小额贷款领域等。利用互联网发展模式,传统的金融行业,例如银行、保险等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利用手机移动客户端,快捷方便的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而且可以更加方便的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在互联网模式下,能够有效的降低金融门槛,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开放程度,例如网络贷款。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全球化,互联网金融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日益重要。而网络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模式之一,在经济发展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且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国家开始大力支持相互保险发展。在此背景下,相互保险的资金需求也不断增加。然而在中国目前的发展环境下,相互保险获得资金的来源比较困难。因此,网络众筹低门槛可以有效解决相互保险资金问题,为相互保险提供融资渠道。我国的相互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从中汲取的教训很少。然而,从西方国家的历史以及相互保险组织的性质来看,我们可以看出,相互保险与普通股份保险公司不同,它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来快速大规模筹集资金,但是其使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有限。另外,相互保险组织缺乏类似股份保险公司的股价奖励,所以相互保险组织不能通过股票价格变化来进行监督和激励。因此,本文结合我国网络众筹快速发展的趋势,探析传统相互保险存在的问题、网络众筹相互保险在我国的初步探析-e互助的优点和缺陷及网络众筹相互保险平台的优势,并且针对网络众筹相互保险平台所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几点建议。
一、相关概念的概述
(一)网络众筹概述
网络众筹指的是项目的发起者们利用网络众筹的平台为自己需要融资的项目、创意进行广泛融资的一种方式,而网络众筹的投资者可以随意挑选自己感兴趣的项目或者创意进行小额投资,并且在融资项目成功后,项目的发起者就会给予投资者一定的(如实物或者股权的非实物)回报或或者无回报。
1.按回报的内容来划分,网络众筹的模式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捐款型、债权型、奖励型
捐款型的众筹模式。投融资双方是一种捐赠的关系,融资者在项目成功后不会向项目投资者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报。捐赠型的众筹模式有以下特点:首先,社会性和慈善性是该模式的投资者的主要投资原因。其次,该投资活动是无偿的。最后,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强烈并且该投资的信息是公开透明的。该模式主要运用于募捐领域,在近年来,许多非盈利性组织和非XX都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募捐,并且筹资机构会公开公布了项目的运作流程,以便投资者了解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进而增加投资者的投资热情。
债权型的众筹模式。它指的是在投资者对众筹的创意或项目进行投资后,融资方要在未来的某个时间段对资金的供应者提供红利或者退还原始资金,这是投资者成为融资方的债权人的一种融资方式。债权型是我国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众筹方式,众多小型企业家、富有创意的创业者等都可以通过众筹进行融资。众筹的双方可以通过众筹平台进行沟通,对融资项目的具体时间、信息和众筹的具体额度进行商议,最后,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化协议,以保障融投资双方的权益。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有:第一,它的回报收益较高。第二,它的众筹额度较小。最后,它要求融资双方的信用等级较高。
奖励型众筹。它是指融资者以某一奖励(如电影票、演唱会门票等)作为回报的融资方式。该模式主要用于创新性项目(如新型的技术产品、电影拍摄、音乐CD创作等)。
2.众筹融资的优点
众筹融资具有传统融资所不具备的特点,所以从出现到发展到如今以来一直都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与支持。
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部分是信息,然而,在我国传统的金融市场上,只有通过金融中介或者信用评级机构,资金的供应者才能对融资者的信息进行详细的了解,而向信用良好的融资者提供资金是解决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问题的一个重要的方式。众筹模式可以借助网络平台的便利性、迅速性、廉价性来解决我国的传统金融市场存在的信息传递慢、获取成本高、透明度低等弊端,让投融资双方可以进行信息的有效沟通,网络众筹平台透明度高、信息交流充分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降低了融资风险。高额的投资金额加上少量的投资者构成了传统的融资模式,投资风险集中且不易分散的弊端是由投资者少且具有区域性、投资金额高等特点造成的。而众筹模式的理念在于“众”,借助互联网的广泛性,能够把众多的融资者和投资者迅速的联系起来,为融资者提供大量的资金。并且众筹的投资者出资额度普遍较低、地域分散,从而大大降低了融资风险。
(二)相互保险的简介
相互保险是指需要同质风险保障的个人和单位,他们通过签订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该基金对合同规定的事故或保险责任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当一个人死亡,患有残疾、疾病或符合合同年龄、期限等时,相互保险应承担支付保险费的责任。简而言之,它是一种把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合二为一,投保人自己投保,自己承保的一种保险方式。
1.相互保险的组织方式
纵观历史,可以发现相互保险的形式不是单一的,它有几种主要形式来满足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这些组织形式包括:交互保险社、相互保险公司等。
交互保险社是相互保险组织和个人保险组织的混合体。它由成员协商交流并签署保险责任限额。在限额内,他们可以将保险责任分配给每个成员,并接受每个成员的保险责任。全体社员的一切事物由委托代理人经营,全体社员需要支付代理人报酬并对其进行监督。一般来说,这种类型的的保险组织方式主要被用于火灾保险和汽车保险。
相互保险公司是目前相互保险发展最成熟的组织形式,也是所有投保人为自身办理保险而相互合作成立的法人组织,是当前非盈利组织中的最重要的形态之一。其大多数业务方法是:虽然成员只有有限责任,但所有成员都需要按时支付保费和基金。当公司盈利时,所有成员分享营业利润,或将其分配为公积金或股息。相反的,当公司亏损时,公司减少奖金和公积金,并向会员收取保险费以弥补亏损。
(三)网络众筹运用于相互保险的运行模式
首先,投资者注册和提交材料并且缴纳保费,等待通过相互保险网络平台的审核,成为相互保险网络平台的正式会员。然后,正式会员通过相互保险网络平台提供的保险产品进行产品的筛选和购买。第二,相互保险平台由收取的保费和成功销售的保险产品组成自己的基金池,由第三方平台对基金池进行托管,投资。最后,相互保险网络平台通过由第三方的投资所获得的利润,进行红利的分配。与相互保险传统融资运行模式不同的是,借助网络众筹模式的相互保险运作流程更具有网络性特点。该网络平台的主要特点有:第一,相互保险的投保人更具有广泛性且不受地域性限制。第二,投保人只有达到投资额度以上才可自由退出。

二、网络众筹应用于相互保险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
(一)网络众筹应用于相互保险的可行性分析
1.我国网民规模增长快速
互联网的发展促进了网络众筹的发展,根据大数据可以从中分辨出有相同风险需求的成员,从而为成员提供更满意的服务。相互保险的发展离不开成员的支撑,互联网为相互保险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根据数据,2016年底我国网民数量突破7.31亿,与2015年网民总数相比增长了6.25%,并且其中使用的手机的比重不断加大。如下图图1所示:

由图2可看出,逐步上升是我国网民数量发展的一大趋势,截止2016年年底,我国网民数量超过了我国人口数量的二分之一,并且预测未来这一数据还会逐步增长,因此逐步增长的网民数量对网络众筹运用于相互保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2. 快速增长的网络众筹融资规模
近几年来,我国的网络众筹融资规模发展迅速,由下图图3可看出2016年我国网络众筹成功筹资金额为224.78亿元,是2015年网络众筹成功融资金额的1.97倍。由此看来,我国网络众筹规模的快速发展为我国网络众筹运用于相互保险提供一个基础,进一步解决我国的相互保险融资困难的问题。

3.互联网保费的迅速发展
我国的互联网保费规模从2011年的32亿,截止到2016年迅速增长到2234亿,大概增长了69.81倍,随着保费的规模的增加,我国互联网保费在保险行业中的比重也从0.2%迅速上升到9.2%,如下图图4所示:

由此可知,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促进了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的信息对称功能使得消费者的消费意愿被挖掘出来,消费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给网络众筹在相互保险中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网络众筹应用于相互保险的必要性分析
1.传统的相互保险所存在的问题
(1)相互保险的融资渠道受到限制
相互保险因其自身组织特点决定相互保险公司不能像其他股份公司那样向公众或股东募集所需资金,间接导致相互保险公司融资渠道的制约。而且由于相互保险公司实行会员制度,相互保险基金或报销保险费来自会员支付的会员费,这导致相互保险公司只能增加会员资格或增加现有会员的保费来扩大资金。相比之下,股份制保险公司相对容易补充自己的资金。一般来说,股份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来快速筹集公司所需的资金。相互保险公司由于其互助担保的性质,使相互保险公司对资金安全和公司偿付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一般情况下,相互保险组织的建立倾向于从一个特定的群体开始,组织成员通常在工作或生活中有接触和合作,并且具有强大的地区特征。然而,随着组织成员数量的逐渐增加,组织的规模不断增加,维持组织运作的成本将继续增加。特别是跨区域交通的成本大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相互保险组织的弊端逐渐显现。另外,对于已经发展了一定时期的一些相互保险公司,它们已经形成了较大的规模,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积极发展,依靠传统的增加会员和保费的方式越来越困难。这些公司迫切需要探索新的融资方式以进一步发展。
(2)监督机制的不透明,容易形成管理人控制
虽然在法律上,公司的投票机制于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可以通过设立一个会员代表大会行使成员的权利。但实际上,相互保险公司的控制自身权利的能力通常很弱。因此,在一般的相互保险公司,公司的管理层仍然行使公司的权利。以日本的人寿保险为例。由于公司规模庞大,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复杂,个人投保人的诉求转向公司管理层,公司管理层需要经过层层组织,由当地的会员代表到当地的管理人员。各级各级管理人员,各级公司委员会,最后董事会层层上升。这实际上会使个人保单持有人很难获得反馈。因此,交易成本和搭便车者的双重因素导致个人投保人行使其权利的意愿较低。同时,相互保险公司的管理监督机制不明显。股份公司的优势之一是他们可以使用股票价格来反映管理运营的质量。股东监督机制是管理的有效激励。但由于缺乏股票价格监测机制的实施,相互保险公司尚未形成其他有效措施。监督机制和管理不善,相互保险公司不会面临被股份公司收购的风险。因此,相互保险公司很容易被内部人控制。
2.网络众筹应用于相互保险的优势分析
尽管网络众筹是近几年才出现的重要融资模式,但其原始众筹模式早在几百年前就已出现在西方国家。这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地理区域、环境限制等问题,众筹的范围相对有限。然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XXX初步形成的众筹模式迅速兴起。相互保险与发展过程中的众筹背景非常相似。相互保险作为一种组织模式在相互保险的初期建立起来,并且在发展的早期阶段,受到地理环境约束等问题的制约,其发展和增长有限。因此,利用互联网平台,根据众筹模式的发展经验,在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多,快,好,省”的优势。
“多”是指利用互联网平台迅速发展大量会员。在互联网时代,能够短时间的迅速聚齐大量的会员,并且,随着相互保险的深入发展和大数据的使用,可以为平台提供更多元化、差异化的竞争性保险产品,进而让保险公司提供性价比更高的产品。
“快”是指会员利用互联网快速获取相关的相互保险信息。在平台上,相关运营商可以向平台快速发布相关融资支付信息,理赔信息等,及时反应平台的财务信息,然后会员可以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动态。
“好”是指相互保险组织是一个以“保障”为重中之重的组织,其次才是盈利的互助组织,相互保险组织的会员既是保险机构筹款项目的投资者,也是保险投资的投资者。与传统相互保险相比,互联网保险平台可以实现更加透明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组织利益符合会员利益,实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保险基本理念。此外,互联网相互保险还可以利用互联网众筹模式,利用互联网平台与组织会员积极互动,积极与会员在保险产品的研发、设计、推广和监督等方面进行沟通,为会员提供真正的有价值、高质量的保险产品以及利用大数据为不同产品需求的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
“省”是指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相互保险,有效降低营运资金。传统的相互保险销售渠道主要依靠代理机制和银行渠道。即使发展到现在,我们的保险公司仍然依靠庞大的保险营销机构。但是,保险代理人的培训需要大量的人力、物质资源,这大大增加了保险公司的成本。
三、网络众筹运用于相互保险的初步探索—以“e互助”为例
(一)e互助的发展概况
众保平台是当前互联网在保险领域的探索之一。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概念的普及,相互保险网络互助模式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目前,国内主要以e互助为主。e互助,是我国国内首家为预防未来风险,实现信息全公开全透明的网络互助平台,它由X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泛华保险服务集团下属企业——深圳点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办。E互助,成立于2014年,自成立起到现在加入的会员共有2,630,823人,已资助的人数有748人,被资助人可以获得的最高资助金额为30万元。互助会员每次资助患者少于3元,当互助会员的保证金不足9元时,自动退出该项目。

(二)e互助的运作机制
平台上线运营初期同步推出了“家庭守护计划”。e互助,通过近几年来的发展,它根据不同类型人群风险的不同需求,对家庭守护计划进行改善,最后将其分为抗癌无忧计划及死神无惧计划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以下主要对两个计划进行简要介绍。


(三)e互助的优势
e互助,作为众保模式之一,其借助互联网平台的优势,从创立起就实现快速增长。e互助平台成立之初,便聚集了大量的会员,它的疾病涉及范围广泛,共包含30种重大疾病。除癌症外,还有常见的疾病,如白血病,基本可以满足各种用户的需求。它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e互助通过利用互联网平台能够快速聚集具有相同风险的人群,聚集到足够多的人群,便能够满足大数法则的要求,实现稳健经营,风险分散。第二,在e互助平台上,每一位成员的出资、理赔等信息能够在短时间内及时被告知平台的其他成员,进而可以有效的解决传统保险理赔慢、理赔难等问题。同时,由于其他成员的出资、赔偿信息也是公开透明的,这样便可达到有效的监督的效果。第三,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相关信息和资金运行情况的披露。第四,进行互联网营销,能够有效的摆脱传统的人海战术及传统的保险营销劣势,减少中间环节的成本,以便以更少的成本投入到更多的人群中去。
(四)e互助存在的缺陷
e互助在带来这些优势的同时,也带来的了一系列问题,引来了社会各界的争议。例如一个普通的大病险产品。传统的保险公司对参保人的身体情况、年龄等有所要求并且根据特定的模型来确定保费。然而,e互助不仅对参与人员的情况几乎没有限制,而且没有进行风险评估,这就会导致了它后来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它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如果理赔依据不完善,财务报告不透明,就会导致道德风险,并且容易出现骗保的现象。第二,由于e互助没有进行风险定价,对于从未出险的会员,保险需求将逐步减少,进而后续增加的保费相对于初次交的保费来说相对较难,这样就会导致e互助资金链的断裂,当发生资金不足以应对赔付的时候,平台将难以存续。第三,e互助的信用度很容易受到损害,由于从确定捐助对象到完成捐助都需要大量的调查取证,任何一个环节如果出现纰漏,都会极大的影响社员对平台的信任。当社员不再信任该平台,平台就难以存续。
三、网络众筹运用于相互保险的制约因素
(一)资金实力相对欠缺,专业性能力相对不足
利用互网络平台相互保险可以在短时间内聚集大量的保费和会员,虽然会员的人数众多,但是每个会员所缴纳的保费是有限的,一旦发生某些突发事件,例如,在短时间内患病成员的人数突然猛增,需要巨额的保险金赔偿,网络众筹相互保险的赔付能力将不能扭转局面,与此同时,网络众筹相互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果处理不当,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另一方面,保险产品的设计要求专业性很强的人才和技术,特别是在保费计算和结算、保险资金投资和保险产品定价方面。例如,在保险产品的定价中,有必要根据生命表和树规则制定适当的费率,然后根据适当的费率制定相应的价格,这些繁琐的流程需要专业精算师来完成。又比如,人身保险一般要求对被保险人进行线下的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被保险的身体情况,然而投保人在网络众筹相互保险平台进行投保,要对每个平台的被保险人进行线下的身体健检查来确保被保险人的身体情况明显是不太可能的。要想完完全全的避开道德风险,单靠网络众筹互保平台设置的相应观察期是不可能的,因为网络平台具有虚拟性。
(二)网络众筹运用于相互保险筹资的合法性问题
网络众筹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是法律风险,这是近年来涉及数千户家庭安全的一种新兴融资模式。由于中国尚未建立相应的风险事件监管体系,同时,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迅速发展和互联网用户的激增,其影响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互联网迅速普及之后,微妙的风险都能够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因此,我国的相关监管部门往往对网络众筹平台的合法性持相对谨慎态度。
在现阶段,我国市场的保险行业相对于国外先进和成熟的保险行业市场还是相对落后的。我国保险行业的主要法律体系对保险企业的企业形式有着严格的规定。国有独资和股份制这两种企业形式是我国目前的法律中唯一合法的两种企业形式,很明显,这个规定对于网络众筹运用于相互保险是不相适应的,对我国保险的发展有着非常大的阻碍作用。所以现阶段我国不健全的法律法规是横在网络众筹相互保险平台发展路上的最大障碍。
(三)缺乏风险管理与监督机制
与传统投融资金融市场相比,网络众筹借助互联网平台的便利,简化了投融资双方的程序,为投融资双方的投资活动提供了便利。不过,在精简程序的同时,无疑增加了投资者的其他风险。首先,众筹平台不能保证平台上的每个需要审核的项目都能得到专业的审查和评估,从而增加平台投资者的风险。其次,网上众筹投资者虽然在项目投资选择上具有主导作用,但不能排除领导者的道德风险。因此,网络众筹投资者只能用自身已有的经验和已经计算出来的项目风险来判断是否融资,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最后,众筹成功后,也缺乏相应的监管机构来监管融资者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因此,要想平衡需要在网络众筹平台、平台投资者和平台融资平台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管机制。
(四)民众对相互保险认识性不足
我国现阶段相互保险尚处在萌芽阶段,原因是其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我国黑龙江省的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是现阶段我国存在的唯一一家相互保险公司。网络众筹未被应用于相互保险的原因在于我国相互保险的发展还不成熟。目前,人们对相互保险概念及其操作方法相对陌生,这就造成了投资者的投资意愿不够强。然而相互保险如果缺乏成员和初始资本,就很难创立。另外,在我国如何建立和运营相互保险公司,我们对相互保险的相关理论知之甚少,相关的实践经验更少。
四、 促进网络众筹运用于相互保险的对策建议
(一)借助保险公司提升资金实力及专业性
相互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合作可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偿付能力
平台可以通过与商业保险签订协议来提高偿付能力。平台成员支付的保费可以按一定比例交给商业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把这些保费作为日常的运营成本,而其他平台成员支付的保费则直接投入到保险基金池中。当平台遇到少量可以处理的赔偿时,直接从平台的保险基金中提取赔偿,但当遇到平台本身无法应对的大量赔偿时,剩余的赔偿金可以由合作商业保险公司提供。
2.产品开发与查勘理赔
与传统保险公司相比,网络众筹相互保险平台缺乏相应的数据,保险产品研发能力欠缺,导致平台保险产品无法与传统保险公司竞争。因此,在平台运营的早期阶段,运营重点应放在会员的服务上。保险产品为会员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并且可以通过大数据了解客人的需求。随着平台的逐步发展,平台成员数量的逐步增加以及平台会员个性化,差异化的需求,平台可以向合作商业保险公司寻求帮助,为会员开发更多差异化和个性化的保险产品。当平台会员遇到小额保险索赔时,只需将相关资料上传至平台,平台通过审核后,会员的相关赔付信息将在网站上公布。当平台遭遇无法自行补偿的大额保费时,平台的出险成员需要向有合作关系的当地商业保险公司提交相关材料,商业保险公司将对数据进行审核并支付赔偿金,这样一来,就可以有效的防范网络众筹相互保险平台的道德风险。
(二)解决网络众筹运用于相互保险筹资的合法性问题
XX的相关监管部门为解决我国网络众筹运用于相互保险筹资的合法性问题,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监督与管理。第一,对平台相互保险项目的发起人进行监督。在网络众筹相互保险平台中,由于网络众筹相互保险投资者的投资额度占总份额的比例较小,从而被视为弱势群体。这些网络众筹互保投资者大多只依赖互联网平台上的小微投资者,他们自己的资金有限,并且这些资金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因此,平台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是该平台的首要关注点。如果平台的发起人的资质不良,发生利用平台进行骗保的现象,随着现阶段网络众筹的飞速发展,影响力越来越大,一旦发生问题,造成的危害十分巨大。因此,有关监管部门需要密切关注和严格审查网络众筹互保平台发起人的信用状况以及是否有不良记录。第二,对平台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当今时代,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扩散能力越来越强,细微的风险都能带来巨大反响。因此,相关监管部门需要对平台的日常经营状况实时监督,以确保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要对网络众筹相互保险平台进行监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为平台设置门槛。严格控制平台的进入门槛是保证平台质量的前提。由于现阶段我国相互保险许多隐性风险因素尚不明确,发展很不完善。因此,相关保险监管机构可以设定一定的条件门槛,提高平台的准入水平。二是建立平台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有关部门应分析平台所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三是建立平台的信息披露机制。为了防范平台风险,监管机构应明确平台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良好的信息披露机制是确保平台稳定运行的前提条件之一。
(三)完善平台的风险管理与监督机制
对网络众筹相互保险平台建立风险隔离机制,加强与权威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是防范网络众筹相互保险平台投资风险的一种重要方式。在网络众筹相互保险项目的融资过程中,筹资到的资金应存放于权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风险隔离。从而可以有效避免网络众筹平台过度占用或滥用投资者资金的局面,进而使平台的资金清算透明、独立。与此同时,网络众筹相互保险平台应明确规定发起项目募集资金所产生利息的归属问题,投资者存放在网络众筹相互保险平台上的资金产生的利息,网络众筹平台应对其进行合理监管,并且该利息应在发起人、投资人与平台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而不仅仅是平台占为己有;另一方面建议与平台投资者事先针对平台项目筹资成功之前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如何分配与平台达成协议,减少纠纷。
另外,网络众筹相互保险平台可以通过建立合格的投资者制度,从根源上防止平台投资风险的出现。由于我国网络众筹相互保险平台发展有限,所以国内的网络众筹相互保险平台应在借鉴西方国家相对成熟的经验基础上,再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国内的网络众筹相互保险平台的投资者进行资格限定。比如,针对股权类网络众筹模式的投资项目,XX可以在单一融资项目和上下限的融资人数方面,进行严格界定,这样一方面可以规避相互保险平台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一旦涉及相互保险平台融资方的诈骗,可以使平台投资者损失达到最小化,从而减少平台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四)加强民众对相互保险的认识
当前,为了让人们能够深入了解相互保险,纠正对其的意识的偏差,为中国相互保险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有关XX部门需要为相互保险提供有力的支持。积极研究西方国家相互保险发展历程的同时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再与我国相互保险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一个能够在我国健康发展的相互保险体系。与此同时,加大相互保险在我国的宣传力度。对于在校大学生,学校应加强对相互保险的知识学习,举办有关相互保险的讲座、竞赛等等;对于一般大众,网络众筹相互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宣传相互保险的小知识,也可以组织开展有关相互保险的有奖活动等来加强民众对相互保险的认识。另外,XX可给予网络众筹相互保险公司政策上优惠。在平台运营支出方面,XX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供适当的财政补贴,以保证平台正常运营与财政收支平衡。同时,XX可以考虑不征收平台的所得税。相互保险平台是以不盈利为目标的一个平台,所得税的征收无疑增加了平台的营运成本,进而导致保费的增加,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们的参与热情。
下载提示:
1、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文章版权申述”(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18735597641(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2、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投稿,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写文章小能手,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447766.cn/chachong/2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