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企业社会责任在全球范围日益受到重视,各种社会责任标准也迅速发展,并要求建立一个统一的社会责任标准体系。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起步较晚,总体上还停留在纯粹引入现有有关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层面,并且标准应用的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本文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述出发,梳理了企业责任标准的类别,分析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应用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最后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报告标准;社会责任审验标准
自从上世纪20年代,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OliverSheldon)提出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ionSocialResponsibility,CSR)的概念之后,企业社会责任在西方社会迅速发展,然而社会责任在中国的发展在近期才刚刚起步。2001年X安然公司的破产以及接踵而来的安达信公司和四通公司的倒台,都在企业社会责任和商业伦理方面给中国企业敲响了警钟。更引起我们注意的是,近十年中国企业也发生了多起影响深远的企业违反商业伦理和社会责任的事件,如2001年中秋节被曝光的南京冠生园食品公司将陈馅翻炒后再制成月饼出售的事件,2008年9月震惊全国的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导致全国24万多名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甚至死亡事件,2010年5月台资企业富士康公司“13连跳”员工跳楼自杀事件,以及2011年3月15日“双汇”火腿肠被检验出含有禁用药品“瘦肉精”的事件。这些屡禁不止的事件在已被谴责的中国企业社会道德和责任问题上火上浇油。
自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形成以来,社会各界对社会责任实施的尝试就从来没有停止过。然而,企业社会责任的边界过于广泛,社会责任所包含的内容以及实施方法模棱两可,这一个个都是难以解决的问题。为应对这些问题,社会各个层次——国际组织、XX和企业都出台了各色各样的社会责任标准倡议、守则或相关文件。由于现有各种社会责任标准繁杂、要求不一、重复认证、重复审核等一系列问题导致了企业对社会责任实施的认识和方式彼此不同,因此,构建一个统一的和规范化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框架日益成为了当前社会的迫切需要。
一、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概念及类别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述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在学术界存在许多争议,甚至存在截然不同的观点。简单地来说,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国际上广泛认可的社会责任包括的核心主题主要有七个方面:组织治理、人权、劳工实践、环境、公平运行实践、消费者、社区参与和发展。中国企业应该遵循差异性原则、非强制性原则、通用性原则、指导性原则和开放性原则制定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类别
实际上,在国际、国家、行业和企业等层面的各种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倡议有成百上千,无所不包,从环境保护到顾客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员工权益维护和教育机会提供等等。这些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的复杂标准可以按照不同的角度分成不同的类别。
1.从社会责任标准制定主体的角度
从社会责任标准的制定主体角度可以将社会责任标准归纳分为六大类:
(1)XX间国际组织推出的标准,如联合国2000年发布的联合国全球契约;
(2)非XX组织制定并推行的标准,例如1997年社会责任国际组织(SAI)制定的SA8000劳工权益管理体系,2010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才正式通过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26000。
(3)国家XX颁布的法律中包含的强行性规范,除了宪法之外几乎企业社会责任的每一方面内容都会有相关的法律与之对应,如在劳动标准方面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在职业安全卫生的《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4)地方XX发布的地方法规以及指导性文件,如深圳市地方XX2006年推出的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规定,包括《深圳经济特区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条例》和《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认证制度》等。
(5)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标准,如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社会责任建设推广委员会(RSCA)2008年制定的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
(6)各跨国公司自身制定的产品供应链企业的行为守则,例如,20世纪90年代初X有“血汗工厂”之称的服装制造企业Levis-Strauss为改变其社会形象制定的第一份公司生产守则。
2.从社会责任标准内容的角度
每一个标准涵盖的内容并不一致,从该角度可以将社会责任标准分为三种:
(1)社会责任标准行为守则,如2000年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推出的《跨国公司行为准则》和联合国(UN)推出的《联合国全球契约》;
(2)单一的社会责任标准,如环境保护标准ISO14000(14001)、劳工权益管理体系SA8000和产品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9001);
(3)综合的社会责任标准,如ISO26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
3.从社会责任标准性质的角度
从这个角度可以将社会责任标准分为以下四类:
(1)社会责任原则性标准,如联合国发布的《联合国全球契约》中的十项原则(人权、劳工标准、环境、反xxxx等);
(2)社会责任管理标准,如社会责任国际组织出台的SA8000劳工权益管理体系;
(3)社会责任报告标准,如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ReportingInitiative,GRI)发布并修订的第一、二、三代《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SustainabilityReportingGuidelines);
(4)社会责任审验标准,如全球非赢利组织AccountAbility于2008年12月在北京发布的《AA1000审验标准(2008)》和《AccountAbility原则标准》、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下属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ISSAB)2005年发布生效的ISAE3000标准。
二、社会责任标准在中国的应用状况与存在问题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起步较晚,总体上还停留在摸索阶段,并且标准应用的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
(一)现存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多而杂
如上部分所述,各种力量从各自的角度、观点、立场出发,积极倡导和推动企业社会责任。与此同时,跨国公司、民间组织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纷纷制定各种社会责任标准,包括与企业社会责任有关的要求、倡议、标准、管理体系等。目前,全球类似的标准有400多个,这些标准使社会责任更加具体化,成为可操作衡量的具体量化指标,社会责任标准日益成为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但是正是由于现存的社会责任体系标准繁杂、要求不一,有的企业为了进入不同的市场,不同行业还必须重复认证、重复审核,这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时也削减了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二)各行业各地区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履行情况不平衡
事实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标准的真正动力是源自于国际市场上消费者对大的跨国公司、大的零售商施加压力,迫使这些公司向下游的采购企业施加压力,要求与之有经济业务的企业通过各种社会责任标准认证,比如沃尔玛要求全球与之有合同的企业在两年内通过SA8000认证。正是因为大多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标准并非自愿,所以履行的情况在各行业各地区都不平衡。中国企业,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生产服装、制鞋、化工原料或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加工进出口企业,为争取到更多的订单就需要接受不同客户的工厂审核,因为国际上不少大型采购商都已把社会责任当成选择供货商的一个标准。这个不平衡的趋势完全可以从下面的数据中体现出来。
从行业分布来看,如图1所示,通过SA8000的前8大行业依次是服装、纺织、化学、化妆品、交通、农业、咨询和日用品。

截至2004年3月20日,我国共有51家企业通过了SA8000认证,其中:广东最多,有31家;香港6家;澳门3家;山东5家;上海1家;河北和福建各1家。
然而,是否认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企业是否有担起社会责任的意识。履行社会责任从短期利益来说会增加商品的成本,但是加强社会责任应该成为企业发展的一个方向,并且从长期来看,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三)同一行业应用的社会责任报告标准不同
在我国,虽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标准的起步较晚,但在xxxx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发布以后,一部分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率先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可比性是信息质量的一项基本要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也应该满足这项要求,使同一企业不同时期或同一时期不同企业的报告相互可比。为此,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标准至少在同一行业内采用一样的标准。然而,同一行业的企业在编制其200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时就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标准作为其编制依据。(见表1)

除此之外,这个“其它标准”究竟是什么标准,是否未遵循任何标准就归类到这个类别中去?现在编制社会责任报告的标准这么多,各个行业都已经出台对应的标准作为指导,企业不应该采用所谓的“其它”标准编制报告。
(四)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标准应用偏离基本原则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标准作为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一种手段越来越受到国际、国内的重视。为使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标准真正发挥作用,必须遵循客观性、完整性、相关性、可比性、时效性、可审计性等原则,并选择合适的内容框架和披露方式。
1.客观性原则:披露的内容差异较大
客观性原则要求所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必须是客观、实事求是地描述情况,不能夸大其辞,也不能报喜不报忧。最有决策价值的社会责任信息是负面信息,企业所获的荣誉、溢美的外交辞令并不能增加信息的价值。而现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多为社会贡献和员工福利信息。在调查数据中,几乎每年都有一半左右的公司披露了这两项信息,每年约17%的公司披露了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约23%的公司披露了产品和服务方面的信息,少量的公司只披露公益性捐赠信息。
2.完整性原则:披露的内容不全面
由于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的信息是与利益相关者沟通的重要手段,所以披露的信息应尽可能完整,以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在统计的企业中,98%都编制完全独立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仅有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作为财务报告的附件发布。即使绝大部分公司编制独立社会责任报告,但只披露了一些对企业公众形象有利的信息,而且内容相当有限。虽然有一些公司对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反映,但数量较少,基本没有一家公司对相关的社会责任信息进行全面披露。
2011年4月29日双汇发展发布了2010年度财务报告,与此同时,也发布了一份2010年双汇社会责任报告。查阅双汇2008年和2009年的两份社会责任报告发现,除了具体事件和数字有所变化外,其他表述3年来均未做任何调整,全部套用。更值得关注的是,报告中只字不提瘦肉精事件。报告称,双汇发展一直以“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高于一切、双汇品牌与形象高于一切”为经营理念、以“做中国最大、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为发展目标,公司秉承“市场第一、客户至上”的理念,将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作为企业存在的最大价值。这份报告不仅只字未提瘦肉精事件,还称“在原料采购各环节设立关键控制点、为消费者提供了安全产品”。显然,企业都倾向在报告中忽略一些不利于企业形象的事实,也未对发生的问题进行解释,因而披露的内容根本不充分。
(五)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审验采用的标准不同
我国现有的108份企业社会责任审验报告中有75份(占69%)明确说明了所使用的审验标准。采用最多的标准是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在2008年制订的《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验证准则》(CSR-VRAI),占到了总数的31%;其次是在国际上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的AA1000,占23%;挪威船级社(DNV)和必维国际检验集团(BV)遵循各自的审验标准,分别占23%和占17%;其后是GRI的G3指南,占22%。会计师事务所按照ISAE3000标准提供了9份审验报告。此外,还有33份经审验的报告没有说明所采用的审验标准,这些审验都是由专家提供的。有些审验则同时采用了两种审验标准,如挪威船级社和必维国际检验集团提供的审验报告除遵循各自的标准外,还同时采用了《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验证准则》。采用的不同的审验标准或者双重审验标准容易误导报告使用者,他们可能会将两份依照不同审验标准评估的报告放在一起比较。
(六)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审验标准运用率低
如今,好的社会责任报告并不只是公司的宣传册,还是讨论和发布有关社会和环境问题以及财务绩效问题的平台,而报告的审验能够为利益相关者增强报告的可信性和客观性。审验通过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可信度来建立其外部价值,这种外部可信度对于现有或者潜在的投资者和消费者来说至关重要。而外部审验同样通过一个持续学习和改善的过程中为公司提高了内部价值。
从表2可见,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数量跳跃式增长,短短的5年时间里报告数量增长了近百倍,然而审验的比例却基本维持在10%以下,并且这10%中以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中的大型企业和出口导向型企业为主。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仅仅实现数量的突破,而忽略了质的突破,这也说明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审验标准仅仅被为数不多的企业执行。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发展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在中国的发展:
(一)发挥公众力量在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应用中的监督作用
强化对于违反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行为的社会监督,应充分发挥工会、媒体、消协等社会群众团体组织的作用,对企业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体系,以形成良好的公众形象,从而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和外部投资者。此外,要形成一种社会道德舆论,对不违反社会责任标准的企业进行谴责,对努力履行社会责任标准的企业进行赞扬、鼓励。尤其是新闻媒体要以舆论、宣传、教育作用积极影响和引导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并实现对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有效监督。社会公众和舆论对社会责任标准的监督,有利于形成一个遵守社会责任标准的社会环境。
(二)发挥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实施中的主动作用
1.将社会责任标准嵌入到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企业要真正实施社会责任标准,不应该等到企业责任报告出具或者需要认证的时候才来履行,而要把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纳入到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中。企业从内部结构和程序的角度,对企业实施社会责任标准的行为进行自我规范、约束和控制。企业将社会责任标准内部制度化,可以体现为制定更高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安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在企业内部组织和行为中导入正确的道德判断基准,作为规范员工行为的管理制度,使之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这也可以成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道德价值观与经营业务相冲突时应奉行的基本方针。
2.将社会责任标准纳入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
社会责任承担和社会责任标准的遵守应当是一个主动和自觉的过程,企业应该将社会责任纳入到企业的战略规划中。企业的经营理念中必须加入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容,同时,在企业运营的某一特定时期,企业还要制定具体的社会责任目标,根据变化的企业内外部环境,适时调整社会责任战略,更新企业所采用的社会责任标准。
3.设立利益相关者委员会
众所周知,大部分情况都是企业做出决策并执行之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才知道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这个时候才去维护自己的利益为时已晚,并且成本非常大。要让企业在制定决策时考虑到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遵守社会责任的标准,就必须实现企业治理结构的创新,建立一个专门管理利益相关者、监督社会责任标准履行情况的由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利益相关者委员会或同等功能的其他机构。该委员会除了参加企业决策,还应该定期检查和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应用情况。
(三)发挥XX在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推行中的领导作用
XX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和实施过程当中,应当充分发挥协调、引导和监督作用。
1.建立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XX机构和协调机制
现在制定并管理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机构多为国际组织、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XX仅仅作为一个指导角色,这导致社会责任标准的推行十分艰难。XX应该设立特定的机构,并建立如下三种工作协调机制,协同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实施。
(1)协调XX各部门间的政策和措施,保证社会责任标准的一致性;
(2)组织各种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实施的活动,通过举办国际研讨会、组织专家对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实施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在互联网发布相关信息、介绍企业的经典经验等方式,向全社会传播社会责任标准信息,加强各方面对这个问题的深入了解。
(3)在国际事务上,通过驻外使馆与投资商、采购商和生产商沟通,推动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尊重并履行企业所在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2.引导企业树立主动遵守社会责任标准的意识
上文中提到,大部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标准是迫于出口国的压力,并非完全出于自愿,XX应该采取措施引导企业主动遵守社会责任标准。首先,要加强对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企业典范宣传,是更多的企业认识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必要性。其次,要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对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社会责任标准的企业,给予资金的倾斜和税收政策的优惠。此外,XX可以通过资金以及技术方面帮助企业实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认证,未通过认证的企业,不得参与XX采购和投资项目的投标、不得申请XX资助,同时在建筑等行业逐步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作为企业进入市场的准入条件。最后,建议设立XX“企业社会责任奖”,通过媒体宣传获得年度最具责任感的企业和企业主名单。
3.加强XX部门的监督指导
虽然我国相关XX部门曾经出台过像《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那样的规章,但是规定过于简单,在具体执行中几乎成为一纸空文。因而应以国家相关机构为主,联合相关中介机构、研究机构等组织,共同研究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适合不同规模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准则、指南,分行业确定必须记载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并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鼓励企业逐步完善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加强与相关国际机构和跨国公司的交流,引导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企业守法行为的情况定期评估,表彰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企业,对于违反相关标准的企业提出批评或者惩罚。
当然,即使完全按照上述建议实行,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和当今乃至未来经济形势的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后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还需要各个行业、各种组织和各级XX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相信通过XX、企业、公民社会三部门的通力合作,必将会加快中国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标准的步伐,履行社会责任标准终将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对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的企业在不久的将来将成为有责任、负责任、践行责任的企业。
参考文献
[1]辛杰.企业社会责任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2]刘长喜.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研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3]钟宏武,孙孝文,张蒽,张唐槟.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CASS-CSR1.0)[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9.
[4]王立武.论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国际化趋势及对策[J].现代经济探讨,2011,(1):65-69.
[5]何蛟.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与建议[J].当代经济,2011,(1):58-59.
[6]王微.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与中国企业[J].经济论坛,2004,(8):42.
[7]廖涛.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J].华人世界,2006,(8):103-104.
[8]丁天明.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的探讨[J].乡镇经济,2008,(02):110-112.
[9]邵文华.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战略的思考[J].企业改革与发展理论,2006,(12):142-145.
[10]陈淑华.西方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7):8-10.
[11]沈洪涛,秦信任.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与注册会计师新业务拓展[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12):74-81.
[12]袁蕴.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第三方验审[J].财会通讯(综合),2011,(3):25-27.
[13]徐进.浅析世界生产体系中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问题[J].XXX研究,2006,(2):93-96.
[14]周燕.新形势下我国民企的社会责任与XX政策[J].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2004,(3):47-50.
[15]Horrigan,Bryan.21stCentury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Trends—AnEmergingComparativeBodyLawandRegulationonCorporateResponsibility,Governance,andSustainability,MacquarieJournalofBusinessLaw[J],2007,(4):85-122.
下载提示:
1、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文章版权申述”(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18735597641(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2、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投稿,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写文章小能手,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447766.cn/chachong/4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