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长岗位交流实证分析 ——以重庆市公安局为例

摘要: 公务员干部交流制度是公务员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公务员人事管理中的重要工作之一。派出所长作为我国公安机关派出机构的负责人,肩负着对基层治安和居民户口的管理,属于人民的基层保护者和服务者。本文谨以重庆市公安局为例,对于重庆市公干系统

  摘要:公务员干部交流制度是公务员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公务员人事管理中的重要工作之一。派出所长作为我国公安机关派出机构的负责人,肩负着对基层治安和居民户口的管理,属于人民的基层保护者和服务者。本文谨以重庆市公安局为例,对于重庆市公干系统派出所长岗位交流所出现的利弊关系进行分析和探讨,并就此对我国的派出所长得岗位交流制度,提出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关键词:派出所长;岗位;交流分析
派出所长岗位交流实证分析 ——以重庆市公安局为例

  一、派出所长岗位交流概述

  (一)派出所长涵义和职责的概述

  派出所这个词汇在我国最早的出处可以追溯到解放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XX成立的公安分驻所,当时的职责主要是负责维持地方治安,防止敌对分子对根据地的破坏。解放后派出所逐渐成为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是我国公安系统的最基层办事组织。派出所长就是派出所的负责人,是我国最基层干部之一,负责领导派出所全部民警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就我国当前的形式来看,派出所长依照相关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权限,主要履行以下职责:领导和组织全所的业务、行政、政治工作;正确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坚决执行上级的决议和指示,依照法律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规定,组织民警正确行使派出所职责;主持所务会议,根据上级的决议、指示,制定派出所所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研究、反映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组织全所民警深入辖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辖区内存在的各类治安问题;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和教育,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组织群众做好“四防”工作;定期向辖区群众报告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密切警民关系;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治安管理法规、政策和公安业务知识;维护团结,做好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关心民警生活;组织民警协助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进行与社会治安管理有关的工作。

  (二)干部岗位交流制度的概述

  所谓的干部岗位交流制度,是指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通过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有计划地对干部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换。干部岗位交流制度自古就有,在封建社会千里易地为官的现象普遍存在,县令任职要离其出生地500里以外的地方。自我国建国以来,干部岗位交流制度已经逐渐成为我国党政机关锻炼培养基层干部、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并在实践中得到不断丰富和完善。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党和XX更是加大了对于干部岗位交流制度的履行和完善。1990年,xxx下发了《关于实行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制度的决定》,1994年,在XXX十四届四中全会上重点提到,要认真推行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加大省部级干部交流的力度,继续推进地市县级干部交流。1999年xxxx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对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交流制度,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2006年经过多方研究探讨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开始实施,各个部门、市地都开始积极探索干部交流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岗位交流制度。
  干部岗位交流制度是我国党员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主要举措之一。积极推进干部岗位交流制度的实施,有利于锻炼和培养基层党员干部,使其管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通过这种干部之间的岗位工作的交流,可以使得广大党员干部的实践机会更加广泛,既可以丰富这些参与干部交流的干部们丰富阅历,也能增长他们的知识水平;可以使他们对各种工作和环境的适应能力得到增强,提高这些党员干部们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干部岗位交流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防止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泛滥。从我国目前的干部岗位交流制度的履行和实施情况来看,干部岗位交流制度的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也遇到国种种的阻力,实施的效果也不是每一次都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二、当前我国派出所长岗位交流的实例分析

  派出所长属于我国基层干部的一种,因此派出所长的岗位交流也属于我国干部岗位交流制度的一部分,对此笔者从重庆市公安系统派出所长的岗位交流实例出发,对于我国当前派出所长的岗位交流制度进行初步的分析。

  (一)重庆市公安系统派出所长岗位交流实例介绍

  2010年6月,重庆市公安局推出干部交流新举措:主城区13个公安分局的173名派出所所长全部异地交流任职。重庆市公安局在召开的动员部署会要求,交流所长必须在会后次日全部到任履职,实现工作无缝对接。这次173名所长参加交流,加上前期干部公选期间新任交流到岗的34名所长,目前全市主城区13个公安分局的207名派出所所长全部实现了异地交流任职。据重庆市公安局介绍,此次交流主要有四种方式:1.提拔性交流。将具有一定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派出所优秀年轻干部,交流任职到治安形势复杂、综合能力要求高的派出所工作。2.激励性交流。把忠诚可靠、业务精良、作风过硬、实绩突出,长期在偏远偏僻地区、条件艰苦地区工作的派出所领导干部,交流到城区派出所工作。3.任期性交流。规定派出所所长在本人成长地任职,参加公安工作即在本分局工作任职或任职时间满8年等情况的所长必须跨单位交流。4.回避性交流。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第五十三条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规定,凡所长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在本人任职分局工作的,必须跨单位交流。
  此次重庆市公安系统派出所长如此大范围的异地岗位交流在全反范围来看都是不多见的,从重庆市公安系统的实际情况来看,此时正是重庆打黑风暴刚刚结束,一批隐藏在公安系统内部腐败分子被彻底挖出,重庆市公安系统可以说是已经是焕然一新。在这种时期如此大规模的对派出所长进行岗位交流轮换对于派出所长的经验交流和黑恶势力的死灰复燃都有着很积极的意义。

  (二)派出所长岗位交流的重要作用

  下面笔者将从此次重庆市公安系统派出所长岗位交流的实例出发,对于岗位交流制度的优势和作用进行研究探讨。笔者认为在派出所长推行岗位交流制度干部岗位交流是加强基层公安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公安系统干部健康成长的有效方法,是培养复合型干部人才的重要举措,也是激励干部开拓进取的主要途径之一。因此笔者认为在派出所长中推广岗位交流制度有以下的重要作用:
  1.有助于提高派出所长综合素质
  此次重庆市公安系统参与岗位交流的有主城区13个公安分局的173名派出所所长,这些派出所长都是重庆市公安系统的基层管理干部,而且相当一部分还是重庆市公安系统未来领导干部的后备力量。这些派出所长大部分已经在同一个派出所工作多年,经历过于单一,知识面也已经逐渐的狭隘。有的所长专业素质很高,但政治觉悟上缺乏锻炼;有的所长擅长某些业务工作.但对于其他方面的工作却显得过于陌生;还有的所长是一直负责做党群工作,很少有机会增长公安素质方面的才干。这些派出所长通过进行岗位交流,有助于开阔他们的视野,使他们相互之间的知识能力得到互补,专业技术相互搭配,性格气质互补相容。有利于培养和造就“复合型”的基层公安领导干部,促进派出所长素质的全面提高。
  2.有助于养成良好工作作风
  在此次重庆市公安系统派出所长的岗位交流中,相当一部分派出所长已经长期在本辖区内从事基层公安系统的工作,对本辖区内的实际情况了如指掌,工作阅历很经验都十分的丰富。但是这种心理上的过分自信,就很容易滋生自负骄傲的情绪,打心眼里认为只有自己对辖区内的实际情况最为了解,对辖区内的治安和居民工作最有发言权,对于不同的意见不能虚心的加以接受。而正是因为这种自负,使得某些派出所长的发展失去可塑性的可能性很大,他们的能力很难再有大的提高,不愿意去接受挑战性的工作,就更不会有奋发向上的工作态度。重庆市公安系统派出所长通过进行岗位交流,可以促使这些参与交流的派出所长们认真学习、开阔思维、在工作中可以虚心听取他人意见,始终保持着一种积极开拓进取的工作状态。换个角度来说,新的工作环境本身对于派出所长而言就具有一定的风险和挑战。这些派出所长通过岗位交流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就必须要尽快熟悉新的环境,尽可能快的进入属于自己的角色。而这些派出所长要打开工作局面,树立自己的威信,就必须检点自己的言行,自觉绷紧自警、自省、自重、自励这根弦,树立自己全新的工作形象。尤其是在重庆打黑风暴刚刚结束不久这一特殊时期,参与交流的派出所长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强烈的自尊和自律的意识就显得更为重要。这种强烈的自尊意识和自律行为,既可以促进派出所长们形成良好的职业操守,也有助于他们养成良好工作作风。
  3.有助于摆脱“人情网”束缚
  “人情网”向来是我国的领导干部难以摆脱的束缚之一,派出所长作为基层公安系统的领导而言,这种束缚被更加的放大化。此次重庆市公安系统参与岗位交流的派出所长,有一部分派出所长已经在自己原来的派出所工作了相当长的时间,这样难免的造成人与人之间的远近亲疏、恩恩怨怨,对上对下都极易形成一一种固定的工作上的联系,这一情况对于辖区内治安和居民管理工作的整体筹划和横向协调都造成了不小的阻力。而且派出所长在一个固定派出所工作时间长了,对于身边的环境和人情渐渐地熟悉了,亲情关系、朋友关系等“人情风”、“说情风”就会源源不断的涌上来,当管理中或对外执法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这些“人情网”就会干扰这些派出所长对事实的判断,在处理某些疑难问题时就会感觉抹不开情面而丢弃原则,甚至是徇私枉法。而通过这次派出所长的岗位交流,不但有利于克服人际关系的板结和固化,也有助于减少人为阻力对于正常工作开展的影响,打破派出所长长期在某一派出所工作所形成的沟通上的障碍。随着工作岗位的变动,这些派出所长们多年形成利害关系随之消失,新的环境更自利于派出所长放手工作,同时也能增进不同派出所之间、派出所与公安分局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沟通、换位思考,对于加强派出所长的大局意识和团结意识有很大的帮助。
  4.有助于改善基层公安系统领导干部的综合结构
  此次参与重庆市公安系统派出所长岗位交流的派出所长都属于重庆市公安系统的基层干部,通过此次岗位交流,使得基层干部的年龄结构形成梯次结构,学历上移,专业技术形成互补,有助于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开展基层治安管理工作。通过这次岗位交流我们不难看出,派出所长的岗位交流不单单是物理意义上岗位位置的变动,而是给基层公安系统注入了新鲜血液,增加了基层公安系统的生机与活力,作为参与此次交流的派出所长而言,被交流到新岗位后往往带来了新的发展思路、新的目标任务、新的管理举措、新的工作方法,容易突破原有的固定模式,促进整个派出所培育新精神、取得新成绩、展示新风貌。
  5.有利于防止腐败的滋生
  派出所长作为辖区内基层治安和居民管理工作的实际负责人,在平时的工作中会经常遇到种种“糖衣炮弹”的袭击。而就派出所的特定职能来看,派出所长是派出所的一把手,直接负责着派出所的相关职能工作,这显然不利于权力的分解和相互制约,是产生贪腐问题的一个制度性缺陷。此次重庆市公安系统派出所长岗位交流制度的实施,对于全国范围内防止派出所长的腐败问题,是一个很好的参考范例。因为实行派出所长岗位交流制度,可以从根本上摧毁腐败问题滋生的温床。如果一位派出所长长期在某一派出所担任领导工作,一方面,有可能使得这位所长养成养尊处优的习惯,滑向腐败;另一方面,围绕着这位所长很容易形成一根深蒂固的关系网。从重庆打黑风暴中落马的那些公安系统的领导干部来看,大多数此类的关系网最后都变成了黑恶势力肆无忌惮的挡箭牌。xxxx同志曾指出:领导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工作,不但不利于他们的进步和提高,而且弊端甚多,一些不正之风也往往由此产生。而这种派出所长的岗位交流制度的实施则可以破坏掉这种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人际关系网络,从外部环境上切断腐败行为产生的客观要素,最大程度地降低了腐败问题出现的可能性。基层公安系统领导干部通过这种岗位交流对减少腐败的重要作用,意味着可以减少基层公安系统领导干部与工作对象之间建立感情和经济关系的可能性.对基层公安系统的领导干部来说,久处一地任职的时间越长,与相同的工作对象打交道的机会越多,出现腐败现象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如果说派出所长之间能够加强岗位交流,使派出所长能够面对不同的工作对象,那么腐败现象的出现机率会大幅减小。由此可见,加强在基层公安系统派出所长之间的岗位交流,可以成为防范执法腐败的有效手段,是公安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是公安系统廉政建设取得巨大成功的保证。

  三、当前我国派出所长岗位交流存在的主要问题

  派出所长的岗位交流制度是一项系统的工作,需要从全局上来把握和协调。虽然从重庆市公安系统如此大规模的派出所长岗位交流的实例来看,我国的派出所长岗位交流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而且这些成绩对于维持我国基层公安系统的健康运转和良好形象有很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我们同样不能忽视我国派出所长岗位交流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派出所长的思想观念问题

  作为一位基层公安系统的领导干部,每一位派出所长都希望自己的手下都是精兵强将,因此对于自己所内人员的培养更是不遗余力。但是在实施岗位交流制度之后,这些派出所长将不得不离开自己合作和培养了多年的老部下,到了新的工作环境还需要跟新的下属进行磨合,使得这些派出所长还需要拿出更多的精力去培养新人。这样就造成了派出所长思想观念的转变,容易使得他们心灰意懒,丢掉努力奋斗的工作态度。

  (二)岗位交流使得工作成本的提高

  成本,通常地说,就是为实现某个目标所付出的代价。从经济学角度讲,成本与收益密切相关。在既定的条件下,成本越高收益越低,成本越低收益越高,要提高收益就必须千方百计降低成本。这个道理同样适应于公安系统的各项工作,即做任何事情,都要进行必要的投入,付出适当的代价,但投入与产出,代价与收获之间应当保持合理,恰当的关系,应当讲究成本核算,讲究投入产出,克服不计成本不计代价的做法。总的来说,干部交流成本应该主要有以下几种:
  1.行政成本
  (1)派出所长被确定交流后的欢迎欢送费用,以及交流干部原派出所的同事、朋友借看望之名“联络感情”花费的接待费用。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某些干部的官僚之风还没有摒除掉,每一任的派出所长的的岗位交流,相互交流的派出所都会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欢送老领导,欢迎新领导。而且当地的经济水平越高,活动的花费也就越多,行政成本的开支自然就越高。
  (2)派出所长交流到异地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派出所长到异地开展工作,首先要解决其基本生活需求的问题。一般在派出所长的住宿场所,当地派出所已经为所长们提供了较好的后勤保障,各种生活用品一应俱全。而每一位派出所长的交流和更替,其所配置的生活用品也要进行更新。而且派出所长在异地上班,需要回家团聚的话就不可避免的产生的异地之间的交通费用。派出所长一般都有公车,如果他们回家的次数过于频繁,由此产生的汽油费、过路费、过桥费等,以及司机的工资,都将是不小的开支。
  2.机会成本
  从人才学的角度说,人才只有用当其位、用当其时、用其所长,才能充分显现人才效益。否则,将付出沉重的机会成本.关注干部交流中的机会成本,机会有很强的“时效性”,抓住它可能事半功倍,否则就会事倍功半,甚至一事无成。人才是实现我国公安系统最核心、最潜力的资源,对于人才的不合理使用或者是使用不当,都是对人才资源很大的浪费。从此次重庆市公安系统派出所长岗位交流来看,派出所长流动岗位过于频繁的话,会导致派出所长对本辖区的情况了解不深,对于下属和同事没有认同感,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工作,这就是用人不当。可是如果岗位交流过少,前文也提到会使得某些派出所长们滋生骄傲自满的情绪,积极进取的心态产生变化,不思进取,这就是未尽其才。派出所长是我国公安系统的基层领导干部,是与群众联系最为密切的干部群体之一,派出所长的岗位交流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律,否则对于我国的公安事业会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三)派出所长岗位交流容易产生短期行为

  政绩是干部德才素质在实践中的综合反映,体现了干部在履行职责中创造出来的成绩和贡献.为官为政之道就要做出政绩来,没有“造福一方”的政绩追求,就难有干事创业的雄心。在我们的派出所长的队伍中,绝大多数所长的政绩观是好的、积极向上的,都希望可以在自己的任期内为辖区内的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但是某些所长的政绩观念过重,尤其是把自己政绩作为官职迁升的重要砝码之一。片面为了政绩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手段和方式,在自己的任职期限内找些短、平、快的项目,哪些项目容易见成效就搞哪些项目,全然不顾本辖区内的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而就政绩而言,那些短期内见效的政绩显然更容易得到大家的关注,而那些真正造福于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政绩工程,却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显现出来,有可能需要不止一任的所长们的共同努力。这样的心态之下,派出所长往往没有长远工作的打算。产生急功近利的思想,都想在短期内做出成绩,不切实际的推行各项工作。这显然对辖区内各项治安管理和居民生活的管理是极为不利的。

  四、就当前派出所长岗位交流中主要问题的解决建议

  前文笔者就我国派出所长岗位交流中的一些问题作了阐述,下面笔者结合重庆市公安系统派出所长岗位交流的实例,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建设性的解决建议:
  (一)从当前的形式来看,我们参与交流的派出所长们应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能抱着自己狭隘的队伍思想投入到新的工作。岗位交流的派出所长到了新的工作岗位上的确远离了自己原来的团队,本来自己培养多年的精英队伍成了他人手下的得力干将,自己却落了个孤家寡人。其实这种思想是不对的,因为每一个参与交流的派出所都是精英团队,这些派出所长们不能因为离开老部下老同事就自怨自艾。因此参与交流的派出所长们应该放下包袱,把目光放的更长久,全力迎接新的挑战,团结新同事和新下属培养出更多的公安系统的精英队伍。
  (二)派出所长的岗位交流成本问题。就经济成本来说,应该从根本上杜绝这种欢迎欢送的形式,任何一个派出所长参与岗位交流,是对其工作能力的一种考核,不是某些人搞形式主义的机会。当然对于这些派出所长而言长期在某个派出所担任领导职务,与同事和下属都已经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当派出所长交流到异地任职时下属采取欢送的方式表达自己对领导的感情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对于这种趁派出所长岗位交流大操大办的形式应予以严查,坚决杜绝不必要的浪费。对于派出所长岗位交流的机会成本,我认为应该更多的参考国内外一些干部岗位交流的实例,依据基层公安系统的客观情况,按照一定的规律进行派出所长的岗位交流,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派出所长的岗位交流要杜绝短期行为。要做到杜绝短期行为,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加以考虑:
  1.强化目标管理。应采取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对派出所长在任期内两个文明建设情况、辖区内治安管理情况、居民管理等工作职责做出规范要求,增强参与交流的派出所长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
  2.加大考核力度。要把日常工作业绩考核与年度、任期内的业绩考核结合起来.把业绩和任期目标的实现情况作为岗位交流、任免奖惩的首要依据。
  3.增强岗位交流的计划性。要做到“小幅度、低频率”地交流。要根据基层公安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年轻干部选拔培养的需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计划,交流前要摸清各方面情况,方案周密细致、慎重考虑。每次岗位的调整都要有针对性、指向性,岗位交流要“小步低频”,讲究质量和效果,力求避免不利因素产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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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李忠民“硬”任务“硬’’作用“显”政绩,五年回顾教育论文集[M]2004
  7.段华洽,苏立宁论公共部门与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区别与互动[J]中国行政管理,2006
  8.戴荣胜关于公务员培训模式的实践探索[J]成人教育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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