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犯罪类型及其保护研究

摘要:在这个互联网信息大数据发展时代,网络所直接引起的社会事件层出不穷,网络电信诈骗以及犯罪所直接引发的社会问题无疑是较为常见的。自xxxx以来,我国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我国互联网公共政务信息发展均已经取得了多项历史性重大成就。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社会生活安全起到重大推动作用。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期间,为确保我国有效精准地应对这种疫情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彰显了其磅礴的力量。但与此同时,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背后,也蕴含着诸多潜在的危机。其中,最严重的当属犯罪问题。互联网的发展不仅实现了万物互联,同时它也使得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矛盾交织在一起,致使犯罪行为向更加复杂的产业化形态发展,犯罪风险进一步加剧。

关键词: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网络安全监管;防范问题对策;网络安全我国立法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在现今的社会里,许多网络诈骗行为很常见,比如网络彩票诈骗、qq诈骗、钓鱼或误卖网站诈骗、网络购物诈骗等。网络诈骗正在加剧,严重威胁到市场秩序,威胁到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利益。网络欺诈行为、预防和控制行为都是严重的。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1.研究目的

网络欺诈是一种与普通欺诈不同的高科技犯罪,即广泛的隐匿、渗透和破坏。通信和互联网作为一种多次重复的欺诈罪的手段,其势头、广泛的、不同的、最新的和小规模的过程,不仅是追回被盗资金或货物来解决这些问题,也带来了更大的困难,对公众的安全和满意产生了严重影响,对政党各级委员会和XX的信誉造成了损害,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把案件高发的态势压下去、把实施违法犯罪的空间挤压出去。

2.研究意义

将行动概念“以预防和预防为优先事项”,注重“减少存量和控制增加”,协调各种治理措施的执行,动员整个城市打击全面预防和打击人民对通信网络欺诈罪的战争。我们需要使用精确的武力,有力和迅速地打击,并建立真正的威慑力量。有必要建立一个定期的协商和研究机制,一个防止来源和流动的正常机制,并密切注意建立一个反欺诈中心和其他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损失;应当开展高水平的三维和多维预防宣传,以提高整个社会的预防意识。

(三)文献综述

1.国外文献综述

在德国刑法典中对诈骗罪的规定则更为具体,德国刑法典第22章专门规定“诈骗和背任”犯罪,其中关于诈骗罪除了有普通诈骗罪的罪名以外,还细分了计算机诈骗和补助金诈骗、投资诈骗等其他类型的诈骗犯罪。德国刑法典第263条规定的就是计算机诈骗:“行为人以使自己或者第三者获得违法的财产利益的意图,通过程序的不正确形式、通过使用不正确的或者不充分的数据、通过无权地使用数据或者其他通过无权地作用于操作过程而影响数据处理过程的结果,从而损害他人财产的,处五年以下的自由刑或金钱刑。”X学者理德A·斯皮内洛曾经指出:“社会和道德方面通常很难跟上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而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在抓住信息时代机遇的同时,却并不总是能意识到和密切关注各种风险一为迅猛的技术进步所付出的日渐长的社会代价”X学者的话从旁观者的角度指出了我国当前所面临的困境,即如何在计算机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同时加强网络道德的建设并尽快建立网络道德规范。

2.国内文献综述

杨志勇认为诈骗对象广泛受骗者自我防范意识不强,轻信虚假的宣传,对具有诱惑力的信息缺乏分辨力是网络诈骗能得逞的主要原因。孔黎明认为想要从法律领域有效地预防网络诈骗,需对配合和支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服务商及其研究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四)研究的主要内容

电脑网络的快速发展为人类创造了一个快速而舒适的虚拟世界。由于它的虚拟性质,它让构成了一个人方便的门,即使有人想用它来从事网络的欺诈。不同类型的犯罪变得越深,其中最大的经理就是网络欺诈。网络诈骗罪是指为了非法拥有而通过互联网隐瞒大量公众和私人财产的欺骗。在传统的欺诈性犯罪中,巨大的差距与普遍的欺诈性行为有关而网络欺诈其实是通过网络网络通过信任冲突实现欺骗目的的这个通信平台。

二、网络诈骗犯罪概述

(一)网络诈骗犯罪的概念

网络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现实社会的种种复杂关系都能在网络得到体现,就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一般客体而言,自然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人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

在现阶段对从事网络信息诈骗刑事犯罪的司法认定也要适应以目前我国现行国家刑法典规定为基础,一般的网络诈骗罪,网络信息诈骗违法犯罪即以骗取非法占有为主要目的,通过利用计算机或者网络手段采用非法虚构犯罪事实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网络欺骗犯罪方法,从而构成骗取受害数额较大的国家公私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特殊之处就主要在于它本身是一种传统普通诈骗违法犯罪通过利用计算机络和网络这个信息载体合法进行的一种新型网络诈骗犯罪方式,计算机和网络在整个我国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发展过程中分别起到了重要的一种工具推动作用和一种媒介推动作用。

(二)网络诈骗犯罪的犯罪构成

从国家宏观法治角度上来讲,侦查的根本目的主要是依法惩罚严重犯罪和依法保障人权,其主要具体任务可能包括依法查明犯罪案情、收集犯罪证据、查缉重要犯罪嫌疑人,侦查查处有关地区涉及个人财产窃盗犯罪的重大案件时还可能需要依法追缴巨额赃款赃物。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司法侦查办理任务主要是快速、准确、及时锁定诈骗网络,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诈骗并在此基础上,收集犯罪证据并相应持有虚假和可能的犯罪证据。犯罪嫌疑人为其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支付诈骗赃款,表现时机好的应给予行政刑事处罚。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绝大多数案件属于我国刑法第二分则一条规定的网络诈骗罪量刑范畴。因此,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司法侦查必须紧紧围绕着我国刑法的部分则对网络诈骗罪的刑法构成认定要件进行展开、收集那些能够有效证明诈骗满足其重要犯罪构成的重要证据。在司法侦查起诉阶段只有事实证明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确实符合了反诈骗罪的刑事构成认定要件,才确定可以按照反诈骗罪规定进行司法审查起诉、接受刑事法庭公开审判。只有这样,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司法侦查处理工作才算基本完成了对其相应的立案侦查处理任务。

1.犯罪主体

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受害主体为一般犯罪主体,即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法定年龄并且具有一定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主体自然人。根据近些年来我国的典型司法案例及我国有关司法部门的犯罪统计数据来看,网络诈骗罪的刑事主体罪犯年龄普遍来说相对地偏低,并且我国青少年参与网络电信诈骗的犯罪现象正在迅速不断地增加。有的单位也有可能直接构成一次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一般来说,网络电信诈骗的主要犯罪行为主体主要认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推进低龄化。网络诈骗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平均从相对年轻的年龄开始的,对新世界的接受能力强,基本上不受成人家庭的传统教育和法律限制,有自信的生活方式,容易使用计算机网络,法律和社会保护意识薄弱;

(2)网络智能化。网络犯罪是一种基于计算机的智能电子犯罪,具有专业经验,并部分具有许多计算机语言的数字编码。由于许多基本的安全打击必须用不同的计算机语言书写,只有对这些安全措施作出正确的解释,不进行编程转换和自动执行,才能够的迅速武装起来;

(3)人群多元化。网络通信犯罪的高发年龄群体主要分别集中在高校计算机系统管理员、程序系统开发员、计算机系统操作员和在校学生四个年龄群体人群中。

2.犯罪主观方面

网络诈骗这类犯罪的司法主观行为方面主要表现在其为直接故意,并且其具有非法窃取占据国家公私他人财产的重要目的,过失不可能构成此类犯罪,一般学者认为间接故意也不能直接构成此类犯罪。网络低廉的运营成本、超越任何时空尺度限制的商业经营方式和巨大的商业利润,吸引了众多网络金融诈骗者和犯罪合伙人的一切视线,金钱的强大驱动力促使他们的网络罪恶仇恨心理迅速地向外显,他们肆意侵入这个网络世界正是为了自己贪财图利,这种犯罪情形多数会发生在与网络金融、财务信息有关的网络计算机以及网络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他们涉嫌利用计算机建设网络技术实验室和金融技术诈骗、xx、窃取和非法挪用公款,进行其他经济犯罪,有些还涉嫌窃取其他国家行政秘密、商业秘密、侵犯国家知识产权或控制计算机利用网络上的信息技术资源,通常也与非法获取其他经济不法利益行为有关。甚至有的可能是因为受到他人或者雇佣或恶意利用,针对特定门户网站内容进行恶意捣乱或者破坏。

3.犯罪客体

从理解我国目前刑法相关条文的具体规定角度来看,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所需要侵犯的权利客体为复杂性的客体。当今社会是信息引领的天下,随着电子商务、电子金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普及,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无网络寸步难行绝对不是玩笑。网络诈骗分子利用网络发布各种虚假信息和网络理财诈骗等从而在各大交易平台上活跃,他们的行为不但破坏了正常的电子商务、电子金融环境,更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我们知道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据此,网络诈骗犯罪侵犯的客体不是单一的,既有公民赖以信任的网络交易环境,又有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体制等,更为直观的是网络诈骗分子通过网络平台诈骗获取公私财物,直接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如前所述,我国法律并未对网络诈骗犯罪进行专门的法条规定,实践中也是参照“诈骗罪”定罪量刑,所以将公私财物所有权看作网络诈骗犯罪的客体较为合适。前文所述,根据目前我国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所直接侵害的犯罪客体一定可能是包括国家公私个人财产的合法所有权与影响我国的经济社会金融管理公共秩序,而根据这些犯罪嫌疑分子所用的司法手段或某种的表现形式,也极有可能直接侵犯的是我国的经济金融管理社会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

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主要客观原因方面主要表现在行为严重违反XXX有关国家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利用移动互联网手段实施了网络诈骗犯罪行为。直接构成本次犯罪,至于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可以虚构本罪事实或方法隐瞒其真相,法律并未对此作出明确限定。通过邮件寄送利用匿名电子信件发送邮件利用炸弹病毒攻击、信件信息夹带等攻击方式,进行利用电子信箱邮件病毒攻击,利用邮件解密技术破解邮件攻击、利用分布式拒绝服务邮件攻击等等。

(三)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及其原因

1.特点

(1)作案犯罪,方法简单快捷,推广迅速,年复一年地增加。犯罪分子不仅可以应用各种电子软件和应用程序简单快捷地用以完成一些虚构虚假事实的彩票诈骗行为前提,利用一些成本低廉的现代网络通信技术和现代多媒体通信技术等来制作一些极具诈骗诱惑力的彩票电子信息,并通过这些电子软件和应用程序大量小范围地复制发布传播出去,诱惑他人不再上当受骗。而犯罪分子只要给申请人自己做一个诈骗网页,发布些虚假的全国超低价销售商品彩票出售号码信息,或者直接向任意一个网民的智能手机、QQ、msn、邮箱等平台发送自己编好的彩票中奖号码信息,有的人只要抱着好奇或者有侥幸心理,就有机会马上与其取得联系,整个诈骗过程完全无需大量的的人力、物力、财力。移动互联网的迅速蔓延和我国网络犯罪数量的猛烈增加是媒体媒介犯罪数量增加的主要原因。

(2)犯罪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困难性极大,有组织犯罪的相关成本被衡量。在假公司、假注册卡或假银行卡的帮助下,远程移动电话经常接收银行转账,而进行这些转账的专门欺诈者通常是通过移动电话。由于已登记的计算机犯罪名称是不同长度的,不可行性和不可操作性的,没有理由黑客会立即摧毁所有相关的网络犯罪,一旦他们到达表面。与其他传统犯罪不同,网络诈骗不仅有证据,而且有确凿的证据。这样就使得对网络犯罪行为主体的现场调与查和认定工作显得非常困难在调查这些诈骗案件时,公安机关常常被迫每天在全国各地进行调查,以获取证据,其成本比公开的电信诈骗案件高。除了非常高的高度智能性和网络欺诈的规定在互联网上,自我保护的意识,从欺诈受害者和公众,这样的低成功率的司法调查欺诈案件由于缺少及时收集网络犯罪的证据,推断困难等。使得此类诈骗案件的司法侦破成功率偏低。

(3)作案案件不受任何时空条件限制,波及区域范围广泛,社会安全危害性大。这种网络正在迅速蔓延,从理论上讲,所有上网的行动者都很有可能通过大量信息直接接触到这个骗局的受害者。近年来,发生了一系列规模达数百万元的网络诈骗。涉案交易金额高达上千万元。网络诈骗给全国人民各族人民群众人身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社会稳定危害性大。

2.网络诈骗犯罪高发的原因

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

一、是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差,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二、是电信诈骗是一种低成本、高回报的犯罪,诈骗的手法很简单,很容易传播、仿效。

三、是法律的支持力度还不够,处罚轻,犯罪成本低。

四、是公民信息泄露严重,网络上公开叫卖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现象凸出,使得电信诈骗不易识别。

三、网络诈骗犯罪的类型

计算机移动互联网络技术发展速度水平情况不一,网络电信诈骗涉及犯罪的类型具体情况也可能会随之有所大的不同。根据三类网络电信诈骗三种犯罪技术手段的常见与否和三类网络诈骗技术手段的有效运用具体情况对三类网络电信诈骗三种犯罪类型形式分类进行了重新分类划分,将当前正在我国最主要和最普遍盛行的三类网络电信诈骗三种犯罪类型形式重新划分表现为三个比较典型的犯罪类型,即普通型、技术型和特别型的三类网络电信诈骗,具体概述如下:

(一)普通型网络诈骗-网络虚假信息诈骗

1.虚假中奖信息诈骗

目前广泛利用虚假商品信息手段进行网络诈骗已经是我国网络电信诈骗最为常见的一种犯罪形式,在我国互联网上虚假商品信息五花八门,其中包括有很多的虚假商品信息也都是虚假的比如中奖号码信息。日前就在我国的各大购物网站尤其特别是在各大知名购物网站销售站点上,穿着各式各样”外衣”的虚假服装中奖购物信息商品可以说可谓是层出不穷尤其特别是在各大网络购物信息平台上,如天猫淘宝网、京东、拼多多天猫等,这些网络购物信息平台几乎已经成了众多网络信息诈骗者和犯罪分子的秘密天堂,受骗者也会自动落入这些诈骗者的电信圈套中。

这种所谓的的网络虚假游戏中奖分子信息直接转发分子诈骗主要是可分为以下有两种微信诈骗分子情况,一种诈骗分子情况下指的就是将虚假的所谓网络虚拟中奖信息诈骗分子信息直接或者转发通过一个人的网络中奖聊天服务平台上的账号而后来直接转发给另一个账号作为中奖用户的或者另一个人网络聊天平台账号,另一种更为恶劣的微信诈骗分子情况就是将虚假的所谓网络虚拟中奖信息诈骗分子信息在一些网站诸如官方微信或者qq里的腾讯快乐游戏博彩开奖官方大厅里的开奖对话框和公告栏等等的一个网络中奖公共信息发布空间子以公开进行发布,通常这些微信诈骗者一般来说都会将他的微信用户名直接转发伪装成一个新的腾讯快乐游戏开奖工作人员或者也就是一个类似于的一个腾讯快乐游戏开奖官方微信用户群的名称,使这些有的网民防不胜防,难以准确进行识别一旦有些有的网民因为错误相信了这些所谓的的网络虚假游戏中奖信息诈骗分子信息,误以为自己中了一个游戏大奖而按照这些诈骗分子信息的明确汇款指示直接进行汇款使用过去这笔巨额钱款或者直接用钱进行网上直接汇款或者转账等各种诈骗方法操作,则这些所谓网络虚假中奖信息诈骗者很快之间即可成功地将这笔巨额钱财直接作为支付诈骗者的物品支付到手。此外,这些虛假的网络官方彩票中奖活动彩票网站信息往往和其他人所谓的已经发布网络博彩平台网站的某些网络博彩网站官方彩票开奖网站活动彩票信息直接联系在一起来,因此它们往往非常具有极强的欺骗性,一般的网络博彩平站网民只要稍不留神就很容易就会发现自己上当受骗。

2.虚假购物信息诈骗

大多数网络上除了虚假信息诈骗的机会出现,有多种欺诈之名其他诱饵使用虚假的骗术,骗子经常会通过各大网站张贴公布虚假信息或通过电子邮件将销售虚假信息发布,这些产品往往除了发的照片从网上来看物美价廉,但一旦买方认为是假的,跟从他的网站提示支付相关价格,有可能卖方消失或买家向产品质量完全不吻合。

(二)技术型网络诈骗-网络钓鱼手段诈骗

一般在辅助网络直接利用信息钓鱼技术诈骗的其手段直接进行网络诈骗与普通型信息辅助支援网络信息钓鱼技术诈骗的其手法直接采用网络收集各种网络虚假不实资料信息技术手段直接进行网络钓鱼技术诈骗的其手法形式相比,另一种信息辅助支援网络信息钓鱼技术诈骗的其手法主要形式则是其风险程度显得更高要比辅助网络”技术含量”更高,利用计算机辅助网络信息技术手段直接进行网络辅助技术网络钓鱼诈骗。如前所述,所谓投资银行用户网络个人信息恶意钓鱼也就是通过大量网络用户恶意发送一些恶意声称个人信息或是来自于中国商业投资银行或其他知名网络金融机构的欺骗性银行网络信息垃圾邮件或者可能是恶意伪造的网络钓鱼信息网站或者诈骗站点,意图通过网络引诱其他网络收信人恶意间接给出敏感性的个人信息(或意即提供诸如个人银行卡的用户名、口令、帐号或使用银联卡银行密码或其他个人信用卡银行密码等等详细信息)的一种新型网络攻击活动方式,一旦这些网络受骗者如果恶意泄露了自己的个人银行账号以及密码等有关个人资产财务上的相关机密信息,个人财产往往就很有可能会因此而直接或者遭受严重的社会经济损失。总的来说,技术型的一种网络交易诈骗即新型网络交易钓鱼信息诈骗主要分为有以下三种比较典型的诈骗手法:

1.伪造一个网站交易站点

诈骗伪造一个网站交易站点就是进行一种网络交易诈骗,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新型网络交易钓鱼信息诈骗犯罪方式。因为其有时候甚至很有可能因为只有一个字而英文字母的字体大小轻微差异,不仔细分析进行市场观察绝对很难准确分析发现当一些大型网络金融资金网站用户恶意非法登录通过该服务平台进行伪造的网络资金用户网站或者恶意进行使用伪造网络资金网站用户银行账号等其他任何相关网络诈骗违法操作时,很容易有人恶意泄露自己的伪造资金用户账号密码等相关个人信息从而被我们视为网络诈骗者通过恶意使用网络木马程序或者其他网络黑客技术等等手段直接骗取巨额用户资金。

2.木马程序盗号

特洛伊的渗透演变为网络欺诈,主要指欺诈者利用各种手段欺骗用户安装木马,或在交易着陆网站上创建第一个用户欺骗网站。欺诈者通过网络技术窃取“特洛伊木马”程序和“海盗”程序,盗取因特网用户丢失的用户账户密码,因为在某些网站上,“特洛伊木马”往往隐藏在软件网站上隐藏的“特洛伊木马”网络用户程序中,如果像网上交易这样的程序,“特洛伊木马”可以与键盘记录工具取得用户账户号码和密码。

3.电子邮件钓鱼

电子邮件钓鱼信息诈骗网络钓鱼基站网络信息诈骗三种方式钓鱼是目前我国国内出现较早的一类新型网络诈骗行为也是钓鱼类网络诈骗一种主要方式。诈骗者主要通过大量短信形式直接发送一些具有一定欺诈性的一些网络银行电子流动商务电话邮件,并且在这些电子商务邮件中多以发送包括中奖、对账等重要信息内容等形式来直接引诱一些新的网络流动通信公司用户在这些电子商务邮件中直接要求填入自己的一个指定网络银行账号和指定手机银行密码,或者是以各种紧急的通信技术作为理由直接敲诈欺骗您的电子收件人,就比如说您登录某通信公司网站指定的网络银行账户网页上并直接提交您的银行账号、密码、身份证号、信用卡号和手机号码等各种相关个人信息,继而通过各种利用网络流动通信信息技术手段的各种有效运用以及方式等等来直接敲诈骗取这些网络通信用户巨额流动资金。这种方法利用网络手段传播各种钓鱼诈骗信息进行诈骗这一犯罪犯法方式曾在2004年以前为现在我国利用网络传播钓鱼信息许骗者们所广泛地被接受和所采用,但是现在对于目前我国国内直接采取这种方法利用网络手段传播各种钓鱼诈骗信息进行诈骗这一犯罪犯法方式的我国网络钓鱼诈骗者较以前来说已经开始有所明显性的下降。

(三)特别型网络诈骗一网络非法传销诈骗

除了上述两个三大类的新型网络信息诈骗违法犯罪主要形式以外,我国目前不能充分忽视的另一种新型网络信息诈骗违法犯罪主要形式就是利用网络媒体传销信息诈骗。据报道记载,在上海曾经多次发生过此类型的网络广播传销电信诈骗犯罪案件。企图利用“注册会员”的销售形式企图大力发展其上下线,从而大肆销售骗取公司注册商标费用。在该类犯罪案例中在我国公民网络上的信息传销诈骗涉嫌违法犯罪各类案件中已发生有数以万计的因而中国网民已然逐渐成为违法犯罪中的受害者,这也足以说明让很多人更加见得出来我国公民网络上的信息传销业对信息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案件危害巨大十分特别。浙江省宁波市就曾经我国多地发生过一起骗子利用网络私募投资非法传销渠道手段直接进行非法网络传销诈骗的违法犯罪案件,该诈骗犯罪不法分子通过各种非法网络传销渠道直接从事非法传销利用网络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网站非法传销手段进行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其非法传销网络诈骗违法活动犯罪手法主要犯罪类型描述如下:对对方帮助下线投资者声称对方通过宣称自己成功参加一次基金投资后,在一个新的基金投资业务发展生命周期内或在获得资金返利后其固定收益金额比例不仅可以直接达到高达340%,还或者通过声称对方向帮助对方发展新的现有投资下线的指定投资事主给予一定收益金额的高比例的启动资金获得返利;或者当对方帮助下线投资者将这笔启动资金全部金额汇入帮助对方面向指定投资事主个人帐户后,在一次投资活动开始的几天,骗者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帮助投资者的承诺,支付其向指定事主高额的启动资金获得返利,诱惑其向指定事主提出要求帮助增加对方帮助下线投资者的收益金额和比例帮助对方发展新的新有下线;当其向指定事主提出要求帮助追加新的下线投资后,该私募基金管理网站就不再向其提供资金返利,以此方式用来直接达到非法销售骗取钱财的传销诈骗犯罪目的。该案罪嫌涉及公款金额200多万元,受害人人群遍及浙江全国各地。

四、司法对策

近日从中国公安部获悉,2020年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2.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1万名,止付冻结涉案资金2720余亿元(人民币下同),劝阻870万名群众免于被骗,累计挽回经济损失1870余亿元,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自去年初xxx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开展新一轮打击治理专项行动以来,公安部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不断强化侦查打击、预警防范、行业监管和源头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专项行动。

公安部连续组织“长城”“云剑”等行动,抓金主、铲窝点、打平台、断资金,先后15次开展全国集中收网。公安机关会同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等运营商依托线索快打机制,捣毁境内诈骗窝点1.1万个,抓获嫌疑人6.9万名。

网络诈骗比其他网络即时通讯交友本身还要具有更大的网络社会性和神秘性,而一些网络钱财诈骗者往往就认为可以直接利用这一点自行选择隐藏自己的网络真实性和合法身份性并直接利用其交互上的联络和即时网络的虚拟性等等手段对未来曾多次谋面的其他人类网民网络钱财钱款进行直接诈骗或者引诱,有的以自己现在急需交付网络资金钱财或者帮助工作为由从而诈骗引诱其他人的受害者往其他人自己指定或者汇款人的账户上直接进行小额汇款一旦这些许骗团伙得手他们便一定会销声匿迹,被害人若警方想设法追回这些被骗人的钱款时则难度极大。因此,从这个新的角度看,网络电话电信诈骗也无疑是当前十分重要值得我们警惕的一种新型网络电话诈骗电信犯罪的新表现形式。

(一)完善网络刑事立法

网络信息诈骗案件犯罪的综合预防和侦查控制工作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切实做好当前互联网络信息诈骗案件犯罪的综合预防和侦查控制相关工作,还有一个重要的工作环节就是不断完善网络计算机以及互联网络诈骗领域的犯罪相关刑事案件立法。从而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律行政规定的严重缺失和刑事相关法律责任的不明确也是可能造成各类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在国际互联网络上持续泛滥一时的重要根本原因之,预防各类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自然也必须从规范我国关于网络诈骗领域刑事相关法律立法的完善规范着手,为此我们有必要对国外关于预防计算机电信诈骗的网络相关刑事法律行政规定加以进行研究学习或者借鉴,以此基础来不断完善规范我国关于预防各类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网络相关刑事案件立法。

1.完善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相关建议

这无疑表明,国家没有对当前的网络犯罪领域给予足够的重视来打击计算机犯罪。那是骗局。具体而言,关于欺诈行为的具体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作为贷款的条款外,还有各种例外规定。其他与合同有关的为贷款等造成的金钱欺诈和利息等后果。此外,体现在与实施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有关的其他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后果追究上,我国现行刑法也没有对其责任作出其他相应的具体规定,因此,要完善对网络诈骗犯罪的刑法规定,当前最为必要的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关于网络诈骗犯罪的罪名设置

基于前述对国外国家有关打击网络信息诈骗电信犯罪刑法规定的详细介绍,无论目前是中国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等于法国,还是目前处于英美等国法系的X,都包含有关于“计算机诈骗”的违法罪名。对此,对于当前时期我国打击网络信息许骗电信犯罪的总体形势发展来看,有必要重新增设一个属于网络电信诈骗罪的主要罪名。目前,我国现行刑法仅第87条明确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xx、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从长期的立法角度看,电信诈骗犯罪类型的扩大,犯罪方式的不断现代化,以及计算机网络在我国的逐步普及,因此,对刑法进行独立研究是不合理或必要的。

(2)关于网络诈骗犯罪的惩罚措施

除了重新增设从事网络电信诈骗罪的重要罪名以外,当前我国还有必要对从事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重要犯罪嫌疑人依法处以相对较重的行政刑罚,这主要体现有两个方面:首先,对从事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较重累犯罪人可以者虑不再适用职业资格损害刑,即依法剥夺其以后继续从事网络相关技术职业的工作资格;其次,对从事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重要罪犯已经加大了对有关个人财产损害刑的行政处罚实施力度,如判处罚金万元刑和非法没收个人财产。

对于从事网络电信诈骗的违法罪犯在进行处罚时可以增设与其有关的职业资格进行处罚,如对于多次依法从事此类网络电信诈骗的嫌疑人,他们可能会违反一项法律限制,该限制禁止他们将来合法地从事与交互或网络欺诈有关的其他活动,这可能有助于有效地限制他们从事计算机欺诈的能力。当然,这是不现实的假设只是一个临时的地方限制他人的合法的能力进行相关活动暂时使用网络信息,不仅要防止有人访问网络或互联网上的任何非法活动,直到永远。

(3)相关企业与有关部门配合,反诈防诈,净网护网,落实xx决策部署和要求,积极践行央企责任,从严从细从实做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自开展“断卡”行动以来,相关企业通力合作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数据交互机制以及专人进驻合力反诈机制,开展了多触点、全通路反诈宣传。同时可以,推出适老服务举措,让老年人享受更放心的通信服务。中国电信湖南公司客户接到疑似诈骗电话,除了求证110,还可以拨打10000号举报。说出“诈骗电话”四个字,即可转入诈骗电话举报受理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了方便的咨询途径。此外,设置老年人爱心专门受理台席。依托集团、省、市三级大数据挖掘能力,相关企业建立了诈骗骚扰监测拦截平台,直观展示诈骗骚扰电话类型分布、举报趋势,提供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功能,提高风险前置处理能力,提升诈骗电话检出的速度和准确率,从单打独斗到齐抓共管,这和企业和部门的配合相偎相依,为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筑牢了防线。

(二)强化个体防范意识

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作为一种违法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计算机利用互联网络对犯罪被害人进行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害人自身的安全防范受骗意识相对不足和综合防范能力水平相对较低也可能是目前造成我国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发展趋势泛滥的主要原因。因此,要有效预防各类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频繁发生,也必须要从保护全体中国网民自身做起。它所发展需要的不仅仅有它是为了加大人民网络信息防范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更为重要的它也是为了全面提高广大网民的网络防范安全意识。因为只有我国网民作为个体的自我防范诈骗意识能够从根本上能够得到有效提高才是当前预防各类网络信息诈骗电信犯罪一再频频发生的最好有效手段。从目前实际情况上来看,网民群众个体自身防范风险能力的不断提高和网民个体自身防范风险意识的増强主要体现在于以下几个能力和防范意识的不断培养。提高网络个体户和网民的无法识别受骗能力只要从根本上面来说说这是网民预防电信诈骗等这类网络犯罪的最佳方法选择,对于网民预防新型网络电信诈骗这类犯罪也同样应是如此。提高网民个体联络网民对这些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分析识别防骗能力,不仅仅是需要如何加大对违反各类网络电信诈骗知识宣传教育,更为重要的也就是如何让个体网民或者个体从理论思想上和实际行动上都已经能准确识别分辨出这些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欺诈伎俩,如果我们人人都对这些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不具有一定的自我防范和分析识别诈骗能力,网络电信诈骗犯自然无技可施了。

结论

本文对我国网络信息诈骗电信犯罪的主要犯罪主体类型及法律保护措施问题进行了深入梳理和分析总结,对其主要涉及的网络相关犯罪法律法规问题特点进行了广泛研究和深入的探讨。我们认为应从政治、道德上和法律、科技等各个方面加强协同努力,完善法律立法、严格法规执法、防治预警结合、加强国际合作、强化立法宣传教育,努力扎实做好各这一方面立法工作。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强化侦查打击,深入推进“断卡”行动,严厉打击黑灰产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同时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强化预警劝阻,堵塞监管漏洞,加强网络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铲除犯罪滋生土壤,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我国全民对各类网络电信诈骗等各类犯罪行为有所新的认识,并积极向人民群众广泛传授各种网络电信防范欺诈知识和防骗技能,切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诈骗意识和自我预防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和蔓延,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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